H5 网页端:主要使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是通过电子方式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签到,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并完成相关文件的电子签名的签署;
易董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操作指南
(完整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 易董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介绍 1
二、 董办操作部分 2
(一) 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 2
1. 电子签到\表决适用范围 2
2. 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入口 2
(二) 启动电子签到\表决功能 3
1. 启动\关闭电子签到\表决 3
2. 设置电子签到\表决时间 5
3. 设置股东验证有效时间 5
4. 设置是否允许股东 6
5. 生成会议二维码 7
(三) 启动后监控电子签到\表决情况 8
1. 电子签到情况监控 8
2. 同步电子签到信息 10
3. 电子表决监控 10
4. 同步电子签到信息 12
5. 股东大会工具其他相关操作 12
三、 股东操作部分 13
(一)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 13
1. 扫描二维码登录 13
2. 手机号注册 13
3. 身份验证 14
4. 会议信息查询 16
5. 会议签到 18
6. 会议表决 20
7. 查看会议签到\表决结果 24
8. 异常情况处理 25
(二) 机构\个人股东委托参会 25
1. 提交委托材料完成资料认证 25
2. 会议签到 25
3. 扫描二维码登录 26
4. 手机号注册 26
5. 身份验证 27
6. 会议信息查询 29
7. 会议表决 30
8. 查看会议签到\表决结果 34
9. 异常情况处理 34
四、 信息安全 34
(一) 系统安全性 34
(二) 数据安全性 35
(三) 身份安全 35
(四) 文件安全 36
五、 法律效力 37
六、 法律关系 38
一、易董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介绍
(一)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整体介绍
易董股东大会现场服务工具(下称“股东大会工具”)电子签到\表决功能是利用易董电子签名技术,结合股东大会工具的股东认证、表决统计等功能,实现对股东认证及表决电子化,并基于区块链方式实现的电子签名与存证;
信息安全——根据会议股东名册与人脸识别校验股东身份真实有效。签名后,每个签名都将储存在区块链上,无法被篡改,确保每个签名法律效力。
高效快捷——股东等人员操作过程简便快捷,只需手机验证+人脸识别即可进行签字\表决。完成签字后,表决数据自动统计,签字文件可以在随时查看、下载。
(二)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功能说明
股东大会工具电子签到\表决功能使用主要分两个端:
股东大会工具端:主要使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董办工作人员;主要是功能的控制端,维护电子签到\表决的基础数据,监控签到\表决情况,统计表决结果等功能;
H5 网页端:主要使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是通过电子方式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签到,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并完成相关文件的电子签名的签署;
(三)流程说明
二、董办操作部分
(一)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
1.电子签到\表决适用范围
电子签到:国内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电子表决:机构股东、国内自然人股东(含委托)参会表决;
注:1、机构股东或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时,需在线下验证委托资料,然后在系统中委托被委托人信息方可投票;
2、暂不支持港澳台及外籍股东或者委托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的电子签到\表决;
2.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入口
在股东大会工具中,导入股东名册后,在系统右下方出现“电子签到\表决”入口。
(二)启动电子签到\表决功能
1.启动\关闭电子签到\表决
点击“电子签到&表决”按钮,进入电子签到\表决功能,如当前会议首次启动该功能时,需要确认使用说明。
如需关闭该功能,则在弹窗页面右上角“停止使用”; 启动\停止功能,将影响股东扫描后是否可登陆到会议进行签到\表决;
注:1、由于股东身份需依赖联网校验,使用电子签到\表决功能时,需要联网进行操作;
2.设置电子签到\表决时间
可以设置会议签到、会议表决的起始时间,设定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股东扫描后可进行签到\表决;
3.设置股东验证有效时间
设置当前会议股东人脸识别后,重新登录时是否需要再次人脸识别;只对当前会议有效,默认开始,有效时间为 2 小时,可手动调整;
4.设置是否允许临时到场股东签到
设置是否允许临时到场参会的股东签到参会(临时到场股东指未按上市公司规定提前登记出席的股东),如设置为不允许,那么股东如果未提前登记时,无法进行电子签到;
注:提前签到股东需收集后,录入到“股东大会工具—出席登记”模块中,系统方能识
别;
5.生成会议二维码
点击“查看二维码”可查看当前会议的二维码,支持导出成图片;二维码可提供股东扫描后进行签到\表决;
(三)启动后监控电子签到\表决情况
1.电子签到情况监控
在“相关设置”中设定进行电子签到时间到后,股东扫描二维码验证登录后,可选择进行电子签到;点击“刷新数据”按钮,可获取当前最新的电子签到人员和合计信息;
点击“下载签到表”,可下载股东签到表的 PDF 文件(仅供查阅,不含区块链存证信息);
注:1、目前仅支持国内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签到;
2、机构\个人股东委托出席签到,请在线下验证股东委托资料完整无误后,在“现场表决”页面中,手动添加股东设置为签到,并在右侧委托信息中,维护参会表决的被委托人信息后,方可进行表决;
3、如页面顶端出现以下提示语时,表示当前区块链电子存证属于测试环境,存证数据仅供测试使用,不具备法律效应;如需开通该功能,请与易董工作人员联系;签署后需重新创建会议方可切换到正式环境;
2.同步电子签到信息
在现场签到页面,需点击上方“刷新”或下方“刷新数据”,同步电子签到的股东数据到股东大会工具中,以作为会议统计数据源;
3.电子表决监控
在“相关设置”中设定进行电子表决时间到后,股东扫描二维码验证登录后,已完成签到的股东,可以点击进行投票表决;表决后完成电子签名;点击“刷新数据”按钮,可获取当前最新的电子表决人员和合计信息;
已完成电子表决的股东,在表决情况上,会更新为“已表决”,同时显示“下载表决票”按钮,点击可下载股东电子签名的 PDF 表决票(含区块链存证信息);
4.同步电子签到\表决信息
在现场表决页面,需点击上方“刷新”或下方“刷新数据”,同步电子签到的股东表决数据到股东大会工具中,即可完成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情况统计;
如数据需要调整,可直接点击录入按钮进行修改;
如部分股东使用电子表决、部分使用线下纸质表决票表决时,录入纸质表决票数据后,点击同步数据将电子表决数据同步到股东大会工具中。
如已录入表决数据股东需同步电子表决数据时,请点击右侧“清空已录入数据”按钮后,再点击点击上方“刷新”或下方“刷新数据”同步表决数据;
(四)股东大会工具其他相关操作
股东大会工具其他操作说明,如设定回避表决、非中小股东,网络数据合并计算等功能与原功能一致,详见下方文件说明。
三、股东操作部分
(一)个人股东亲自参会
1.扫描二维码登录
扫描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议二维码,登录验证页面,需输入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登录。
2.手机号注册
如果从未使用易董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的用户,请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进行注册;
3.身份验证
由于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必须是公司股东,首次使用注册时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才能注册;登录公司股东大会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录制眨眼视频进行身份验证,保证参与会议的是本人。
如果登录人员不属于股东大会参会人员范围,系统将会进行提示,请确定是否属于说明情况,如有问题,请与董办工作人员联系。
4.会议信息查询
验证通过的股东,可以进入会议首页,可查看本次会议相关的信息;并可以进行签到\表决;
未开始签到时,界面会显示对应提示;
5.会议签到
在会议签到时间内,未进行签到的股东,点击“签到”;确认出席账户情况
(如果有多个证券账户的股东可选择需要参会表决的账户)以及出席账户表决股份数后,勾选服务协议后,进行签到;
签署完成后可查看签到表情况,点击左下角浮层按钮,可返回会议首页。
6.会议表决
已签到的股东,在会议表决时间内,点击“表决”,可进行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表决;
点击之后可查看所有带表决议案,勾选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果所有议案都投相同表决意见时,也可点击左下角“一键表决”,选择对应表决意见,点击 “提交”;
如果有多个证券账户的股东可在顶部切换需要表决的账户或者在提交时进入下一个账户进行表决;
表决完成后,系统会根据填写的表决意见,生成对应的电子表决票文件,请股东确认生成表决票填写的表决意见与填写是否一致(如有问题,请点击右下角 “修改”按钮进行调整),确认无误,请勾选服务协议后,进行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签署完成后不可重新签署,请在提交时注意确定对应内容是否准确;
完成签署后,系统会返回签署后的电子表决票情况;,点击左下角浮层按钮,可返回会议首页。
7.查看会议签到\表决结果
已完成电子签到\表决后,在会议首页点击“签到\表决”按钮时,可查看电子签到表和电子表决票(仅限于使用电子签到\表决股东方可查看);
8.异常情况处理
如签到信息、表决结果有误、无法表决等异常情况时,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二)机构\个人股东委托参会
1.提交委托材料完成资料认证
根据上市公司要求,提交相关的委托及证明材料到上市公司处,进行资料完整性及合法性验证;
2.会议签到
完成资料认证后,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进行会议签到;
(董办端:具体操作详见第二章董办操作部分,第三节第一点电子签到情况监控的注释第二小点说明)。
3.扫描二维码登录
扫描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议二维码,登录验证页面,需输入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登录。
4.手机号注册
如果从未使用易董股东大会电子签到\表决的用户,请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进行注册;
5.身份验证
由于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必须是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首次使用注册时需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才能注册;登录公司股东大会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录制眨眼视频进行身份验证,保证参与会议的是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本人。
如果登录人员不属于股东大会参会人员范围,系统将会进行提示,请确定是否属于说明情况,如有问题,请与董办工作人员联系。
6.会议信息查询
验证通过的股东,可以进入会议首页,可查看本次会议相关的信息;并可以进行表决;
未开始签到时,界面会显示对应提示;
7.会议表决
在会议表决时间内,点击“表决”,可进行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表决;
点击之后可查看所有带表决议案,勾选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果所有议案都投相同表决意见时,也可点击左下角“一键表决”,选择对应表决意见,点击 “提交”;
如果多个股东委托同一个代理人或有多个证券账户的股东参会表决时,可在顶部切换需要表决的账户或者在提交时进入下一个账户进行表决;
表决完成后,系统会根据填写的表决意见,生成对应的电子表决票文件,请股东确认生成表决票填写的表决意见与填写是否一致(如有问题,请点击右下角 “修改”按钮进行调整),确认无误,请勾选服务协议后,进行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签署完成后不可重新签署,请在提交时注意确定对应内容是否准确;
完成签署后,系统会返回签署后的电子表决票情况;,点击左下角浮层按钮,可返回会议首页。
8.查看会议签到\表决结果
已完成电子签到\表决后,在会议首页点击“签到\表决”按钮时,可查看电子签到表和电子表决票(仅限于使用电子签到\表决股东方可查看);
9.异常情况处理
如签到信息、表决结果有误、无法表决等异常情况时,请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处理。
四、信息安全
(一)系统安全性
信息安全——根据会议股东名册与人脸识别校验股东身份真实有效。签名后,
每个签名都将储存在区块链上,无法被篡改,确保每个签名法律效力。
高效快捷——股东等人员操作过程简便快捷,只需手机验证+人脸识别即可进行签字\表决。完成签字后,表决数据自动统计,签字文件可以在随时查看、下载。
使用易董电子签到\表决功能,在登录时需要手机号+验证码登录。登录后需验证登录人是否属于本次会议可参会股东,属于参会人员范围,方可进入会议首页。
对于数据存储、应用安全、身份认证、数据防篡改等问题,易董以业界技术最佳实践,构建全方位技术安全保障体系,抵御多形态的黑产攻击。
(二)数据安全性
易董根据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对其数据进行物理隔离。每个用户的数据,在“金融云”上均采用独立存储模式,并且对于单一客户不同类型的数据也分别存储,比如三会数据、文件管理数据、信披数据等,非用户授权,均不可见。
公开共享数据,易董采用公共云存储模式,并提供 API 接入,保证信息即时更新,对于更新的内容采用单向推送模式,不涉及信息上传等问题。
(三)身份安全
采用活体人脸识别技术匹配公安数据,1:1 检验核对身份,保证身份信息准确匹配、个人信息不外泄,同时与股东信息匹配,成功匹配人员方可使用。
金融级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提供各类识别检测的底层技术,以解决对用户身份信息核实的业务场景,广泛应用于公安、人社、金融保险等领域。
(四)文件安全
易董签将电子文件签署过程形成的证据链(即:文件哈希值,而非文件本身)保存至区块链,通过司法鉴定、仲裁、公证等机构进行多方存证。通过区块链底层将电子文件签约全过程证据完整记录,将司法机构纳入区块链体系同步鉴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用户经过身份验证,签署电子文件后,会自动生成载有文件哈希值(Hash)信息和身份信息的新哈希值(Hash),此哈希值(Hash)具有唯一性,签名文件哈希值(Hash)上传区块链。如果已签署的文件被篡改后,该文件哈希值(Hash)会发生变化,与上传区块链的哈希值(Hash)无法匹配,证明该文件被篡改,非用户当时签署的文件,因此解决了文件的辨识和防篡改性。
区块链中的每个节点都有属于自己的私钥,每个节点自己产生的数据信息只有该节点自己知道,如果节点与节点之间需要进行信息交换和数据交流,就必须知道对方节点私钥,这样一来,既能够在保证信息流通的同时,又避免了节点隐私泄露的问题。
五、法律效力
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都认可其正式的法律效力,认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
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xx;(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电子。
六、法律关系
上市公司与价值在线签署《电子签名服务协议》,委托“易董电子签名系统”平台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提供电子签名服务,明确可进行电子签名的授权许可事项范畴、隐私信息授权许可采集、保密及信息安全等内容条款,并认可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在使用“易董电子签名系统”之前,与价值在线通过线上方式签署《用户服务协议》。
相关股东在使用“易董电子签名系统”进行电子签名之前,线上阅读并点击同意《用户服务协议》,同意“易董电子签名系统”抓取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用于电子签名用户身份验证服务。通过签署双重协议及采取必要授权等方式,完善客户许可保障与服务协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