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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10104000240628111733-04130421
采购人:上海市xx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公示理由
采购人:上海市xx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xx区应急管理局是xx区域内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故)和综合防灾防治的政府职能单位,担负着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任务,因此对于各类相关物资存在采购、储备、发放的职责。为进一步提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应急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选择物资采购、仓储管理、配送服务“一体化”整包供应商。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提升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应急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将维持应急(救灾)物资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的理由说明如下:
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具有在国家宣布紧急状态下或类似疫情封控时全国(市)绿色通行的特别通行证,符合应急管理紧急特殊状态下的应急保障需要,能有效应对突发状况下的各种自然灾害事件,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应急装备和救灾物资销售资质,凭借邮政独有的“三流合一”(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模式,可在xx区提供全年无休的采购、仓储及配送一体化整包服务。上海市xx区应急管理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曾在 2020、2021、2023 年已开展过此类合作。合作期间,邮政公司按照应急局需求清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并做好救灾物资的配送、装卸、物资台账管理等一系列保障工作,符合应急局对项目的管理要求,双方合作满意。
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具有网点广、集采优运能快、仓配好、信誉高等优势,且与多家品牌厂商保持固定供货渠道,品质高、价格低。另外,邮政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体制规
范区府人员稳定、物资充沛、执行力强。综上,故拟定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我方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服务供应商。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0 x
2024 年 07 月 03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0 日
无
1.采购人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地址:xx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
2.财政部门联 系 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xxx
联系地址:xxx 00 xxxxxx X00 x 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单一来源供应商邀请书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xx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现对 2024 年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xx区应急管理局救灾(救援)物资采购及管理
2.项目编号:310104000240628111733-04130421
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4.采购内容:对于救灾(救援)各类相关物资存在采购、储备、发放的职责。为进一步提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应急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选择物资采购、仓储管理、配送服务 “一体化”整包。项目采购预算为 1500000 元。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于 2024-07-18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07-23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 )下载(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26 14:00:00
地点:电子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纸质文件:虹xx 00 xxxxxx X00 x 000 x。
地 址:xxxxxxxxx 00 x X00 x 000 x联 系 人:xx、xx
电 话 :021-52581855传真:021-5258185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
2 | 采购预算 | 1500000.00元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否 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3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4 | 采购人 | |
5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xxxxxxxxx00xX00x000x联 系 人:xx、xx |
6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书”。 |
7 | 付款方式 | 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书”。 |
9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10 | 报价货币 | 采用人民币报价 |
11 |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 于 2024-07-18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7-23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 )下载(获取)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 |
12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
1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地点 | 时间:2024-07-26 14:00:00 地点:xxx00xxxxxxX00x000x |
15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响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正本盖章版本扫描件 1 份) |
17 | 协商过程 | 协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 |
及相关专利及专有技术(如有)等情况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价 格商定情况等内容进行协商。 | ||
19 | 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 响应报价不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代 理服务费。 |
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xx区应急管理局是xx区域内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故)和综合防灾防治的政府职能单位,担负着组织指导协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任务,因此对于各类相关物资存在采购、储备、发放的职责。为进一步提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年应急物资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选择物资采购、仓储管理、配送服务“一体化”整包供应商。
二、供应商准入标准
(一)公司资质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响应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4) 供应商具有采购人所需采购物资销售的资格,且具有国家邮政局许可的快递许可证,可从事专业物流快递业务,可在xx区提供全年无休的采购、仓储及配送一体化整包服务。
5) 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管理体制: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体制,各类应急预案制度,合理的组织结构、部门设置、职能分工以及工作流程等。
6)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及其监管机构审计检查。
(二)人员管理
1.经营管理团队稳定:队伍稳定,以保证业务持续、稳健地发展。
2.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技术和操作员工团队,并均签有保障性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3.实体岗位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及权限明确,不存在兼岗等情况。
4.各岗位工作人员筛选需有明确标准,工作人员需具备岗位要求的能力及资质。
5.应为xx区应急管理局配备对口的专业人员及独立的项目配合团队。
(三)安全控制
1.信息安全
(1)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经xx区应急管理局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项目相关信息。
(2)供应商对于涉及项目管理的人员必须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杜绝违法信息安全保密行为的发生。
2.仓储安全
(1)仓储场地建立来访制度和来访记录,对来访者设置安全检查,实行进入控制制度。
(2)需具备防火防潮、监控、门禁和防盗门窗等必要的设施,监控要求摄像头 24 小时场地全覆盖监控,监控录像需保留一定期限备查。
3.配送安全
供应商应根据xx区应急管理局的需求,采用邮政员工、邮政车辆将物资配送至指定接收方,确保物资的完好性及相关交接手续的完备性。
三、业务要求
(一)物资采购
1、日常应急物资
(1)供应商应根据xx区应急管理局 2024 年日常应急物资清单提供物资(详见附表)。
(2)供应商对于日常应急物资应提供相关产品的样本,待xx区应急管理局确认后,参照样本标准提供物资,确保所提供的物资型号、品牌、规格、數量等需符合xx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的标准。
(3)供应商应在xx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的时限内按质按需提供日常应急物资。
(4)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在交付至xx区应急管理局指定接收方前,如发生破损等情况,由供应商负责及时予以替换,并承担相关损耗费用。
2、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1)供应商对于xx区应急管理局鉴于突发性事件提出的采购需求,应落实全年无休响应模式,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供货。
(2)供应商鉴于xx区应急管理局突发性事件提供的应急物资,应确保物资的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并保障品质符合突发事件应急需求。
(3)xx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不计入本次采购核定总额,但供应商应具备提供该项服务的能力。
(二)仓储管理
1.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场地确保xx区应急管理局 2023 年日常应急物资的仓储需求,且仓储场地应在上海市xx区范围内。
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仓储场地符合物资仓储条件要求,具有防潮防霉等设施,确保库存物资的完好性。
3.供应商应有完善的仓储管控机制,对于应急物资的入库、出库、盘库、包装、退换等流程建立细化的标准,确保库存物资的账实相符。
4.供应商应定期将应急物资的库存管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告知xx区应急管理局,并确保台帐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台帐应包含物资但不限于入库、出库、存量、回退等情况。
5.供应商应提供全年无休的仓储服务,且承担由仓储管理问题引起的物资损耗,并及时补全库存。
6.供应商应接受xx区应急管理局对于库存管理的各项检查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关监管机构的审计工作。
(三)物流配送
1.供应商应按照xx区应急管理局的指令,完成指定物资、指定时限、指定地点、指定接收方的物资配送工作。
2.供应商应采用专车、专人以直送模式完成xx区应急管理局的配送指令,并做好相关装卸工作。
3.供应商对于每次配送要求应在完成配送工作的当日将相关配送签收单据归档留存,并向xx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反馈。
4.供应商应承担配送过程中的物资损耗,并及时予以补全,确保xx区应急管理局指定接收方收到物资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5.供应商应向xx区应急管理局提供全年无休的配送服务,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和使用的及时性。
6.若因接收方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按约定时效完成配送的情况,应及时与xx区应急管理局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50 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服务要求作为本项目基本要求,以上服务要求的未列项并不表示采购方以及采购单位放弃对此项服务指标的要求。
2、响应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采购方的现场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经验能力,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的计划、方案、措施、标准、质量保证以及达到管理目标的具体内容,具有可操作性。
3、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进一步了解招标项目内容、范围,可电话质询。如有疑问,可书面提出答疑,放弃质询或询问不清的,视为确认现场环境、范围、内容所有条件,一旦中标,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采购方的需求而提出额外费用,对此采购方一律不予考虑。
4、响应单位应为本项目组配一支有能力的服务团队。服务管理人员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工作、管理经验。
5、响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针对性方案等各项相关管理方案。
6、响应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针对招标项目,制定相应管理、工作流程、服务方案、人员培训、巡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运作正常,良好有效无事故。如遇管理、巡查、责任不到位,发生各类事故,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特别说明:响应单位在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到国家调整职工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情况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
8、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9、如响应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响应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响应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
附件:2024 年日常应急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标准 | 应用场景 | 图片 | 备注 |
1 | 冲锋舟 | 1 | 艘 | 3m、复合 PVC,双面涂层、V 型龙骨、独立气室、铝合金地板、可载 4-5 人,带防撞条、安全绳、移动座板、可加装外机,定制蓝色(xx应急) | 水域救援、演练 | 合在一个艇上 | |
2 | 冲锋舟舷外机 | 1 | 个 | 后操、二冲程 30P、长轴 | 搭配冲锋舟使用 | ||
3 | 舷外机支架 | 2 | 个 | 适用于各类舷外机 | 移动舷外机 |
4 | 多功能救援车 | 1 | 辆 | 发动机:立式、二缸、水冷、四冲程、直列顶置双凸轮轴、汽油发动机、润滑方式:压力润滑与飞溅润滑相结合;标定功率:≥ 26kW;最大扭矩:≥ 50N.m;xx/运行时间:≥ 35/10-12 小时;配自动排水装置、绞盘、气垫、15 xx雅马哈舷外机;陆地驱动方式:8 轮全轮驱动,速度-陆地:≥ 50km/h;水上驱动方式:轮胎 速度-水上:≥5km/h;最大爬坡角:≥45°;侧倾角:≥35° | 城市内涝救援 | ||
5 | AED | 15 | 台 | 医疗器械类别:Ⅲ类 08;含便携包和壁挂包;5 年质保;支持自检;带报警功能;放电次数≥200 次 | 辅助现场人员救治 | ||
6 | 应急救援 头盔 | 12 | 个 | 抢险救援头盔(带头灯) | 应急抢险 | 救援队伍使用 | |
7 | 抢险救援服 | 24 | 套 | 夏冬两套; 粘贴标志,xx应急 xx 号;印名字 | 应急抢险 | 消防指导 |
8 | 多功能防汛及水上应急包 | 3 | 个 | 充气式救生衣、水上抛投救生器、破窗锤 (含工具刀)、水上急救包、水上信号烟雾弹、浮潜呼吸面罩、防寒防水服、急救保温毯、防割手套、手持探照搜索灯、防溺水自救手环瓶、便携式水肺氧气瓶、防水置物袋包含水上和防汛应急工具和自救器材,携带方便、可背可挎,结实耐用,防水性能好、阻燃性高; | 应急抢险 | ||
9 | 输液架 | 30 | 个 | 便携式可折叠输液架 | 灾后救助 | ||
1 0 | 便携式生活物资保障包 | 342 | 个 | 生活物资保障包、毛巾被、毛毯、蚊帐、折叠防水拖鞋,折叠脸盆、折叠打水桶、应急手电筒、保温杯、卫生纸、非一次性雨衣、折叠电烧水壶、移动应急马桶 主要功能: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包主要用于战时人防避难、地质灾害、民政救灾、防疫隔离、集中值班办公等特殊情况下使 用,主要保障应急状态下临时或长期日常生活所需物资;按袋收纳、规范存放,具备存储期长、功能性全等特性。 | 灾后救助 |
1 1 | 应急保温毯 | 1000 | 条 | PE 镀铝膜、橙银双面、展开后至少 130cm×100cm | 灾后救助 | ||
1 2 | 货架网箱 | 45 | 个 | 仓库货架 | 放置救灾物资 | ||
1 3 | 消毒药片 | 100 | 瓶 | 每瓶 100 片,食品、饮用水专用 | 灾后救助 | ||
1 4 | 移动厕所 | 200 | 个 | 37*39*31.5cm,配固化剂、收纳袋、垃圾袋;承重 500 斤 | 灾后救助 | ||
1 5 | 托盘 | 30 | 个 | 九脚网格托盘 1100*1100*140 | 放置救灾物资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 付款条件: 。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
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编号: )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 份和其他附件 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采购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
(2)采购人接受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3)采购人已详细研究了全部采购文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报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项目名称:________
项 目 编 号 :_______ 货 币 单 位 : 元 ( 人 民 币 )
响应总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限 | |
其他优惠承诺 |
注: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服务期限 | |||||
…… |
注: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部分,必须明确如实填写并说明原因。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格式参见附件 4-1、4-2)。
3.近三年以来类似或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参见附件 4-3)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
4-4)。
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声明函(格式参见附件 4-5):
6.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 4-6)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见附件 4-7): 6.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结果留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提交协商小组判定无效(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
附件 4-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兹证明(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职务),
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 单位类型: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附件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 采 购 人 ) :
现委派 同志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报价的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
身份证号:
职 务: 邮 编 :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xx)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授权人无权转授权。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4-3 近三年类似或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委托时间 | 项目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注:1、须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要求: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
附件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在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手 机 :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手机:
年 月 日
附件 4-5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格式)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6 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书面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投标人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附件 4-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
注:1.如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整体服务方案;
2.项目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3.配套设施配置及装修布局等情况;
4.本采购文件之服务需求书中所需的全部内容;
5.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