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18%的股权转让给嘉会(平潭)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会投资”),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7-172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和2017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昆诺赢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诺赢展 ”或“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客”
)10.2318%的股权转让给嘉会(平潭)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会投资”),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
二、终止股权转让交易的原因
根据公司《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公告》的披露内容,昆诺赢展与嘉会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前提和协议生效条件之一为“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xxx、xxx、xxx、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远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欢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收购映客48.2478%股权事宜签署的《宣亚国际品牌管理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2017年12月15日,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xxx、xxx、xxx、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远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欢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友好协商,签署《<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上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的签订,而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奉xx、xxx、xxx、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xx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远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客欢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收购映客48.2478%股权事宜签署的《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前提,故昆诺赢展与嘉会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无法满足,致使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失效(详见公告2017-112)。因此本事宜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交易的议案》,xx赢展与嘉会投资经友好协商,签署《<西藏昆诺赢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嘉会(平潭)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 “《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并确认,《股权转让协议》应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各自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应在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终止。
2、为避免歧义,双方进一步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根据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一经终止,双方均不再负有其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或与《股权转让协议》有关的任何义务;双方亦不再享有其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或与《股权转让协议》有关的任何权利。
3、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均无需因《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向对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补偿责任。
四、独立董事意见
x次《终止协议》签署时,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生效,并经双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均无需因《股权转让协议》的终止向对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终止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西藏昆诺赢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嘉会(平潭)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