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富蕴县法院车库暖气改造及大厅零星维修合同
编号: 11N01051341620244601
采购单位(甲方): 富蕴县人民法院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恒泰鑫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富蕴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恒泰鑫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恒泰鑫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恒泰鑫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2024]652号 | 房屋修缮 | - | - | 品牌: | 1 | 项 | 73467. 49 | 73467.49 |
合同总价(元) | 73467.49 | ||||||||
合同总价(大写) | 柒万叁仟肆佰陆拾柒元肆角玖分 |
二、付款方式
1、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50%,2024年12月31日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5%,最后5%作为质保金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资金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2024]652号 | 房屋修缮 | 1 | 73467.49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直接支付 |
三、服务条款
1、最终结算: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结算审定价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新疆富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源支行
账号: 账号: 823080012010104573039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