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受让杭州五洋宾馆二楼部分房屋 5 年租赁权项目(标的编号:HJS2021ZL0089 ),现做如下承诺:
承诺函
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拟受让xxxxxxxx部分房屋 5 年租赁权项目(标的编号:HJS2021ZL0089 ),现做如下承诺:
1、我方已认真阅读、知悉并自愿遵守《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规则》、《杭州产
权交易所 O2O 交易指引》和《杭州产权交易所在线报价交易须知》等文件的规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
2、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3、同意在被确定为我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时上传的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至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和签署《成交通知书》、《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等交易合同;并在《成交通知书》、《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帐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等交易资金(意向我方被确定为我方的,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待《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签署之日依次冲抵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和首期租金)。
4、同意杭交所经出租方申请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我方已交纳的交易资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1)我方承诺我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如尚无经营许可证照的或未进行注册的,则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营所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作为出租方的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均由我方承担。我方承诺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等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若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和租赁房屋现状原因导致我方不能通过相关登记、审批等手续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方承诺出租方对于租赁业态的要求仅系按照整体经营目标设定,不构成出租方对于满足该业态的任何实质或预期承诺。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要求进行充分自核,确认该房屋质量合格、主体结构安全,完全符合我方的租赁用途。我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对上述内容作充分的
预判和确认,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均由我方承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对我方后续提出的合同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我方承诺租赁范围内与出租方场地的隔断墙需由我方设立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其设计风格要经出租方确认同意。
(4)我方承诺《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签订后,若我方在该物业注册成立新公司的,我方须为该公司 100%控股股东,同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我方为自然人时适用)。我方应保证该公司确认并遵守《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我方权利义务在该公司成立后全部由该公司承担,我公司、我方及我方注册变更后的该公司三方应该及时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我方作为《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的担保人,对该公司在《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该公司因《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项下产生的对出租方所有的义务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各种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出租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派费用、执行费用等)、因该公司违约而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期限为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租赁合同期满后三年止。如该公司拒绝确认的,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
《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并按我方违约追究违约责任。
(4)我方承诺我方承租后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杭州市制定的政策和法规。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并保留行使其他索赔的权利。
(5)我方承诺除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外,我方不将租赁场地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与第三者使用或合用。
(6)我方承诺我方在租赁期间对该场地的装修与装潢,应符合出租方的相关制度及规
定。
(7)我方承诺我方与出租方的权利义务《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6、我方同意在成交当天支付按首年租金一个月计的交易服务费。
7、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先用于补偿杭交所及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
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酒店经营功能性配套场地租赁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5)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我方(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