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荆州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中介服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荆州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中介服务工作,提高中介机构服务工作质量,经开发区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你公司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2019-2021年度中介服务机构备选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中介服务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 (填写单项服务类别) 工作。
二、委托期限
x协议有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成立工作专班,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项目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项目有关行政批准文件,确定项目的工作范围、数量及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考核,并建立诚信档案。协议期间,按荆州开发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自动取消下一年度中介服务资格。
4、甲方有责任按协议付费标准督促开发区项目实施相关部门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延,或向乙方索取不正当利益。
5、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有不诚信执业记录的,甲方有权暂停或解除乙方委托协议,重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报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备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合理运用相关技能和经验,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廉正奉公的原则,规范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介服务相关工作。
2、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得私自与甲方项目中标单位联系、串通,一经发现,直接退库,并报行业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或项目委托方提出的不正当要求。
4、 乙方安排一名项目联系人,负责和甲方业务联系,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如有变更,单位提供人员更换名单加盖公章及时报开发区财政局备案)。
四、中介服务费付费标准
甲乙双方应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相应中介服务付费标准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50%为最高收费限价(由乙方提供国家最新收费标准文件供评审小组参考),由评审小组根据具体的中介项目制定保底收费标准,签订中介服务协议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五、其他
(一)此协议作为乙方成为甲方备选库成员后,与甲方签定的总体合作协议,涉及具体项目业务委托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定、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 (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 (签字)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