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
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具体条款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条款”):
1、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
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2、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以不超过每 5 个(含 5 个)
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行使不受到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4、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
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5、本次债券设置了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6、本次债券设置了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次债券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或者提前赎回债券,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根据 2019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19〕140 号)文件的批准,发行人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合并重组,将市政路桥的国有资产无偿划拨至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资产划转基准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划转基准日市政路桥净
资产为 7,753,855,075.71 元,划转后市政路桥保留独立法人地位并由发行人持有
100%投资比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建材销售、服务业等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上升,备考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发行人收入及资产构成、未来资本支出、融资需求等带来较大影响,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除经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 2017 年财务及业务数据均引用自 2017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18 年财务及业务数据引用自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
期初数,2019 年财务及业务数据引用自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当期数据。本次募集说明书引用的 2017 年度的财务数据,未反映发行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划转资产情况。
三、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口径下发
行人所有者权益3,187,430.67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91,344.87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1.4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7.51%;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6,288.49 万元(2017 年、2018年重述合并报表口径及 2019 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按照当前预计发行利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七、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八、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中列示了如下关注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公司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短期内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2)公司在建和拟建房地产项目未来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资金压力;
(3)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息债务规模持续增长。
九、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期间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或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十、本次债券发行额度较大,同时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次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二、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4.16%、 79.64%、81.25%和 81.41%,负债总额分别为 5,608,898.61 万元、11,537,474.25 万
元、13,829,631.61 万元和 13,960,349.49 万元,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负债规模偏大,较高的负债规模增加了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相应加大
了公司债务压力。倘若销售市场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波动,公司得不到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及销售回款或融资能力受到限制,则无法及时支付原材料款、结算款等,公司或面临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十三、发行人近年来由于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流动资产规模和流动负债规模也随之上升。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9、 1.27、1.22 和 1.27;速动比率分别为 0.60、0.67、0.61 和 0.59。近年来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资产短期变现能力一般,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十四、2017-2019 年末及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2,767,097.68 万元、5,432,627.63 万元、6,744,867.74 万元和 7,128,998.2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1.52%、37.50%、39.63%和 41.57%。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款)和库存商品,上述三项明细的合计金额占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总额的比例超过 95%。公司存货逐年增长,且存货金额较大,一方面降低了资产流动性,另一方面公司开发成本及工程施工价值主要取决于房产市场行情及在建项目执行情况,考虑到土地和项目建设成本上升以及房价的变动,借款人的存货资产存在跌价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五、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165,477.1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2.63%,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67.94%,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主要是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受限存货及其他资产主要用于银行贷款抵押。发行人受限资产金额较大,若发行人受限资产比例进一步提高,其经营和融资情况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十六、2017-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8,337.60 万元、-514.81 万元、552,142.10 万元和-716,145.18 万元,波动较大。发行人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业务,由于项目付款周期及工程款项回收周期存在季节性特征,导致发行人近年来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较大,发行人在获取资金的能力上存在一定风险。如果项目投资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会造成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过大,可能会影响未来发行人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能力。
十七、2019 年 11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19〕140 号),“将市政路桥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建工集团,并由建工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资产划转、账务处理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市政路桥为北京市国资委旗下的大型企业建筑施工集团,是北京市唯一具备市政、公路和房建三个特级资质的大型企业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将定位为“打造行业一流的工程建设与综合服务集团”,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地位进一步突出,规模优势和经营实力得到显著提升;但双方在后续的发展战略整合、业务整合、人力资源与文化整合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
十八、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对外拆借及挪作他用,并承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十九、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将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二十、受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各项工程的开工进度、节后复工时间等均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同时材料运输、封闭管理、防疫物资、人员管理等造成公司成本上升,预计公司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短期内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随着 3 月份以来国内疫情进入稳定控制阶段,复工复产加速,以及逆周期调节政策的进一步加码,预计建筑业整体需求将逐步回暖,全年国内基建投资的快速回升及房地产行业投资的较强韧性为建筑业产值恢复提供较强支撑,本次疫情对公司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的冲击影响有限。
目 录
一、发行人简介 14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4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20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20
五、认购人承诺 25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25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26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和股本变动情况 35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7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4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47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8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56
八、行业状况与竞争情况 100
九、公司经营方针与战略规划 115
十、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117
十一、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26
十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36
十三、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14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44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情况 144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52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65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168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与经营实体对应关系以及财务分析中可比同行业上市公
司板块的筛选 170
六、发行人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1
七、发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205
八、其他重要事项 206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225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225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25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226
四、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227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227
六、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22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语 | ||
发行人、集团公司、建工集团、公司、本公司、北京建工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市政路桥 | 指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六建集团 | 指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工修复 | 指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市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投资者、持有人 | 指 |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 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两者具有同一涵义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东兴 证券、债券受托管理 | 指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人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 指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 务所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 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 |
近三年 | 指 |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3 月 31 日 |
最近一期 | 指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假 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假日) |
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簿记建档 | 指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人认购债券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 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
信用评级报告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本次公司债券、本次 债券 | 指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债券的发行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有名词 | ||
BT | 指 | 建设-移交,即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融资,工程 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业主按协议向承包商分期支付 |
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 | ||
PPP | 指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 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 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
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樊军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设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727,350.00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727,350.00 万元人民币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善才、柯希胜电话号码:010-63928969
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经营范围:代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本行业有关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制造商品混凝土;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房屋、写字间出租;绿化、保洁服务;销售商品混凝土、环保专用设备、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的审批情况
2020 年3 月3 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决议,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发行人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0〕17 号),同意发行人申报发行额度不超过 15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注册
【】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6、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以不超过每 5 个(含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行使不受到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
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9、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1)本次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2)本次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10、偿付顺序:本次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授权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布,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发行人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授权代表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12、会计处理: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可续期选择权及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发行人将本次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4、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
15、配售规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8、发行首日及起息日:2020 年【】月【】日。
19、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21、兑付日: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2、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3、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2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5、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联席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29、拟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支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与收购(包含对创新创业企业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监管机构合规性要求的正常用途。
32、税务提示: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利息支出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披露日期:2020 年【】月【】日。发行首日:2020 年【】月【】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0 年【】月【】日至 2020 年【】月【】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樊军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善才、柯希胜联系人:何丕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联系电话:010-63928916传真:010-63928600
邮编:100055
(二)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王化民、刘松芳、王思维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联系电话:010-66555637
传真:010-66555435
邮编:100033
(二)联席主承销商: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邹颖、邓英、何玉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北方地产大厦七楼 718
联系电话:010-65546328传真:010-65546320
邮编:100081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常刚、马司鼎、冯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16 层联系电话:010-86451366
传真:010-65608445
邮编:100010
3、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李康、徐国卫、陈晶晶、潘建东、李雅婷、毕玉堂、葛立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8 号国润大厦 17 层
联系电话:010-68000310传真:010-62615550
邮编:100037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许进军、余俊琴、王宇、陈嘉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二层电话:010-66568411
传真:010-66568704
邮编:100032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李航、吴震、于蔚然、姜姗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邮政编码:100032
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庞杰、孙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333 号平安金融大厦 26 层联系电话:021-38637163
传真:021-33830395
邮编:200120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杨杰、范明、贾东良、高博、崔振、周大川、熊雅晴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57061597传真:010-88027190
邮编:100029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负责人:彭雪峰
项目联系人:张刚、张皓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大厦 7 层联系电话:010-58137738
传真:010-58137788
邮编:100020
(五)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负责人:徐华
项目联系人:孟庆卓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邮编:100004
(六)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 号 1 幢南座 11 层 1101、1102、1103 单元 12
层 1201、1202、12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光
项目联系人:葛新景、谷建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 3 号兆泰国际中心 C 座 12 层联系电话:86-10-62299800
传真:010-62299813
邮编:100020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理事长:黄红元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编:200120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负责人:聂燕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邮政编码:200120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由东兴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之间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东方金诚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0〕505 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对本次债券本息偿还保障能力的评估,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东方金诚对于信用评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BB、B、CCC、CC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和 CCC 级以下(不含 CCC 级)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信用质量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内容摘要
1、优势
(1)公司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大型建筑企业,2019 年 11 月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被无偿划转至北京建工,公司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行业地位将更加突出,综合财务实力极强;
(2)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拥有市政、公路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多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自成立以来承建多项国家重点大型项目,施工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在我国建筑市场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3)近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签订单逐年增长,在手合同额规模大,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了很强保障;
(4)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上海、济南、西安等一二线城市,未来可售面积较充足,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和毛利润逐年增加,业务获利能力强。
2、关注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公司建筑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短期内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2)公司在建和拟建房地产项目未来投资规模较大,面临资金压力;
(3)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息债务规模持续增长。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制度,东方金诚将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实 施 细 则 》 等 相 关 规 定 , 同 时 在 交 易 所 网 站 、 东 方 金 诚 网 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四)主体评级差异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内发行债券主体评级情况如下:
评级标准 | 评级日期 | 信用评级 | 评级展望 | 变动方向 | 评级机构 |
主体评级 | 2020-04-17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东方金诚 |
主体评级 | 2020-03-05 | AAA | 稳定 | 维持 | 东方金诚 |
主体评级 | 2019-11-26 | AAA | 稳定 | 调高 | 东方金诚 |
主体评级 | 2019-06-28 | AA+ | 稳定 | 首次 | 东方金诚 |
主体评级 | 2019-06-26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8-06-26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7-06-28 | AA+ | 稳定 | 维持 | 中诚信国际 |
主体评级 | 2017-04-12 | AA+ | 稳定 | 调高 | 中诚信国际 |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北京建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债评字〔2019〕477 号),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次主体评级为 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
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调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19 建工 01”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19〕444 号),给予发行人主要信用等级为 AAA,主要基于以下观点:
1、北京建工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路桥”)实施合并重组,北京市国资委将市政路桥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北京建工,并由北京建工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北京建工已对市政路桥形成实质控制,资产划转、账务处理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
2、本次合并重组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地位更加突出。北京建工和市政路桥均为隶属于北京市国资委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且均为中国企业 500 强企业。其中市政路桥是北京唯一同时具备市政、公路、房建三个特技资质的大型企业集团,本次合并重组完成后,公司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3、本次合并重组将使北京建工规模优势及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19
年 9 月末,市政路桥资产总额 585.68 亿元,所有者权益 117.55 亿元;2018 年和
2019 年 1-9 月,市政路桥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66.17 亿元和 271.17 亿元,利润
总额分别为 8.63 亿元和 3.09 亿元。本次合并重组完成后,预计北京建工资产、收入及利润规模将大幅提升。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 3 月末,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信贷关系的银行超过 30 家。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及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获得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 2,321.25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867.12 亿元,尚余
授信额度为 1,454.13 亿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金融机构 | 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 已使用授信额度 | 未使用授信额度 |
北京银行 | 371.50 | 132.70 | 238.80 |
中国银行 | 200.78 | 44.81 | 155.97 |
中国农业银行 | 174.49 | 116.99 | 57.50 |
中国建设银行 | 161.05 | 90.98 | 70.07 |
中国工商银行 | 126.70 | 73.78 | 52.92 |
交通银行 | 123.25 | 57.93 | 65.32 |
北京农商行 | 112.80 | 43.66 | 69.14 |
民生银行 | 84.60 | 25.81 | 58.79 |
华夏银行 | 80.75 | 51.53 | 29.22 |
中信银行 | 79.23 | 14.51 | 64.22 |
光大银行 | 72.28 | 16.31 | 56.47 |
杭州银行 | 71.97 | 8.23 | 63.74 |
兴业银行 | 70.50 | 19.15 | 51.35 |
上海银行 | 51.00 | 9.22 | 41.78 |
招商银行 | 63.66 | 24.18 | 39.48 |
浦发银行 | 59.69 | 17.58 | 42.11 |
广发银行 | 47.20 | 29.95 | 17.25 |
浙商银行 | 39.00 | 3.00 | 36.00 |
江苏银行 | 36.94 | 11.44 | 25.50 |
平安银行 | 36.20 | 12.78 | 23.42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5.15 | 12.14 | 23.01 |
宁波银行 | 27.30 | 8.33 | 18.9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28.00 | 9.16 | 18.84 |
渤海银行 | 20.00 | 0.00 | 20.00 |
天津银行 | 20.00 | 0.00 | 20.00 |
AIG | 20.70 | 0.00 | 20.70 |
厦门国际银行 | 19.00 | 0.00 | 19.00 |
恒丰银行 | 18.00 | 0.05 | 17.95 |
中信保 | 14.00 | 0.00 | 14.00 |
国家开发银行 | 12.50 | 10.27 | 2.23 |
汇丰银行 | 10.20 | 7.21 | 2.99 |
昆仑银行 | 8.00 | 7.00 | 1.00 |
东亚银行 | 7.00 | 0.95 | 6.05 |
徽商银行 | 4.89 | 2.06 | 2.83 |
青岛银行 | 4.00 | 1.80 | 2.20 |
南京银行 | 3.00 | 0.00 | 3.00 |
毛里求斯商业银行 | 2.32 | 0.00 | 2.32 |
泰国汇商银行 | 2.10 | 2.10 | 0.00 |
大连银行 | 1.50 | 1.50 | 0.00 |
合计 | 2,321.25 | 867.12 | 1,454.13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项贷款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四)发行人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事项,发行人资信情况保持良好。
1、已发行且仍在存续期的债券及债务融资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余额合计 94.00 亿元,在境外已发
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合计 6.00 亿美元。具体明细如下:
证券名称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 当前余额 | 票面利率 (%) | 发行期限 (年) | 到期日 | 类型 |
17 京建工 ZR001 | 2017-11-30 | 20.00 亿元 | 20.00 亿元 | 6.08 | 3+N | - | 债权融资 计划 |
北京建工(香港)有限公司 美元债 | 2018-08-20 | 6.00 亿美元 | 6.00 亿美元 | 5.75 | 3 | 2021-08-20 | 美元债 |
18 京路 01 | 2018-09-20 | 6.00 亿元 | 6.00 亿元 | 4.90 | 2+1 | 2021-09-20 | 私募债 |
19 建工 01 | 2019-09-24 | 12.00 亿元 | 12.00 亿元 | 3.90 | 3+2 | 2024-09-24 | 公司债 |
20 建工 01 | 2020-03-16 | 14.00 亿元 | 14.00 亿元 | 3.20 | 3+2 | 2025-03-16 | 公司债 |
20 建工 02 | 2020-03-16 | 8.00 亿元 | 8.00 亿元 | 3.68 | 5 | 2025-03-16 | 公司债 |
20 京建工 MTN001 | 2020-04-29 | 24.00 亿元 | 24.00 亿元 | 2.60 | 3 | 2023-04-29 | 中期票据 |
20 京路 01 | 2020-06-02 | 10.00 亿元 | 10.00 亿元 | 3.04 | 3+2 | 2025-06-02 | 公司债 |
2、发行人已发行且已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证券名称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当前余额 (亿元) | 票面利率 (%) | 发行期限 (年) | 到期日 | 证券类别 |
06 北建工CP01 | 2006-10-25 | 4.00 | 0.00 | 3.9515 | 0.75 | 2007-07-22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06 北建工CP02 | 2006-10-25 | 4.00 | 0.00 | 3.8011 | 0.5 | 2007-04-23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07 北建工CP01 | 2007-06-07 | 4.00 | 0.00 | 4.15 | 1 | 2008-06-06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07 北建工CP02 | 2007-08-24 | 4.00 | 0.00 | 5.2521 | 1 | 2008-08-23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09 北建工CP01 | 2009-02-11 | 5.00 | 0.00 | 4.90 | 1 | 2010-02-11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09 北建工CP02 | 2009-03-27 | 5.00 | 0.00 | 3.50 | 1 | 2010-03-27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0 北建工CP01 | 2010-07-21 | 5.00 | 0.00 | 3.45 | 1 | 2011-07-21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0 北建工CP02 | 2010-08-26 | 5.00 | 0.00 | 3.40 | 1 | 2011-08-26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1 北建工CP001 | 2011-11-24 | 5.00 | 0.00 | 6.60 | 0.7377 | 2012-08-20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2 北建工CP001 | 2012-02-22 | 5.00 | 0.00 | 6.00 | 1 | 2013-02-21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2 北京建工债 | 2012-07-05 | 8.00 | 0.00 | 5.95 | 7 | 2019-07-05 | 一般企业债 |
12 北建工PPN001 | 2012-08-17 | 8.00 | 0.00 | 5.10 | 1 | 2013-08-17 | 定向工具 |
13 北建工CP001 | 2013-01-14 | 5.00 | 0.00 | 5.16 | 1 | 2014-01-14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3 北建工PPN001 | 2013-07-19 | 7.00 | 0.00 | 5.55 | 0.6658 | 2014-03-19 | 定向工具 |
14 京建工CP001 | 2014-07-16 | 10.00 | 0.00 | 5.30 | 1 | 2015-07-16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4 京建工 MTN001 | 2014-07-16 | 8.00 | 0.00 | 5.85 | 3 | 2017-07-16 | 一般中期票据 |
15 北建工PPN001 | 2015-04-24 | 10.00 | 0.00 | 6.40 | 3 | 2018-04-24 | 定向工具 |
15 京建工 MTN001 | 2015-05-20 | 7.00 | 0.00 | 4.67 | 3 | 2018-05-20 | 一般中期票据 |
16 京建工CP001 | 2016-04-08 | 10.00 | 0.00 | 3.13 | 1 | 2017-04-08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6 京建工CP002 | 2016-04-19 | 10.00 | 0.00 | 3.65 | 1 | 2017-04-19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证券名称 | 起息日 | 发行规模 (亿元) | 当前余额 (亿元) | 票面利率 (%) | 发行期限 (年) | 到期日 | 证券类别 |
09 京市政CP01 | 2009-06-10 | 6.00 | 0.00 | 2.82 | 1 | 2010-06-10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0 京市政CP01 | 2010-07-02 | 6.00 | 0.00 | 3.63 | 1 | 2011-07-02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1 京市政 MTN1 | 2011-11-18 | 7.50 | 0.00 | 6.55 | 3 | 2014-11-18 | 一般中期票据 |
14 京政路桥 CP001 | 2014-08-11 | 4.00 | 0.00 | 5.18 | 1 | 2015-08-11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5 京政路桥 MTN001 | 2015-04-24 | 10.00 | 0.00 | 5.75 | 5 | 2020-04-24 | 一般中期票据 |
15 京政路桥 CP001 | 2015-11-06 | 4.00 | 0.00 | 3.47 | 1 | 2016-11-06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6 京政路桥 CP001 | 2016-04-20 | 4.00 | 0.00 | 3.45 | 1 | 2017-04-20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17 京政路桥 CP001 | 2017-05-05 | 4.00 | 0.00 | 5.12 | 1 | 2018-05-05 | 一般短期融资券 |
3、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且已兑付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延期偿还债务的情况。
(五)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单位:亿元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规模 | 债券余 额 | 募集资金已 使用规模 | 募集资金未 使用规模 | 偿付情况 |
1 | 19 建工 01 | 12.00 | 12.00 | 12.00 | 0.00 | 未到付息日 |
2 | 20 建工 01 | 14.00 | 14.00 | 14.00 | 0.00 | 未到付息日 |
3 | 20 建工 02 | 8.00 | 8.00 | 8.00 | 0.00 | 未到付息日 |
(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永续类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 期限 | 票面 利率 | 发行规模 (万元) | 当前余额 (万元)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 2017-11-30 | 3+N | 6.08% | 200,000.00 | 200,000.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处于存续期内的永续类债券情况如下表所示:
该永续债主要条款如下:
计划期限:3+N 年,于融资人依照挂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融资人依据挂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债权人赎回选择权:融资人有权于首个赎回日和对应赎回日行使赎回选择权,若融资人在首个赎回日行使赎回权,则应按挂牌金额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 支付的利息及孳息)赎回本期债权融资计划;若融资人不行使赎回权,则融资人 有权于首个赎回日起满 3 年之对应赎回日行使赎回权,按挂牌金额加应付利息
(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孳息)赎回本期债权融资计划;若融资人仍不行使赎回权,则融资人有权于首个赎回日起满 6 年之对应赎回日行使赎回权,以此类推。
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权融资计划采用固定利率计息。本期债权融资计划前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挂牌定价、配售方式确定,在前 3 个计息年度内
保持不变。自第 4 个计息年度起,每 3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前 3 个计息年度的
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挂牌日前第 5 个工
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 1-5 年中长期贷款利率;初始利差为本次重置前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如果融资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 4 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
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在第 4 个计息年度至第 6 个计息年度
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当期对应赎回日前第 5 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中 1-5 年中长期贷款利率。此后每 3 年重置票面
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票面利率公式为: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对应赎回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对应赎回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
递延支付利息条款:在债权融资计划的每个付息日,融资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应付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融资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违约行为。
若融资人选择递延支付利息,则当期应付利息按照当期票面利率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于下一个付息日支付或继续递延;若融资人于某个付息日将递延产生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结清,则本次付息日及在下一个对应赎回日前的剩余付息日按照当期票面利率计算。
财务指标 | 2020 年 3 月 末/1-3 月 | 2019 年末/度 | 2018 年末/度 (已重述) | 2017 年末/度 |
流动比率(倍) | 1.27 | 1.22 | 1.27 | 1.19 |
速动比率(倍) | 0.59 | 0.61 | 0.67 | 0.60 |
资产负债率(%) | 81.41 | 81.25 | 79.64 | 84.16 |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0.99 | 1.70 | 1.74 | 1.6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七)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2020 年 1-3 月数据未经年化;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樊军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727,350 万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 727,350 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3 年 11 月 17 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 |
邮政编码: | 100055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王善才、柯希胜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方式: | 010-63928969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经营范围: | 代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本行业有关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制造商品混凝土;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房屋、写字间出租;绿化、保洁服务;销售商品混凝土、环保专用设备、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11328547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
1953 年 1 月 19 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建筑工程部直属工程公司
(即总建筑处直属工程公司)和北京市建筑公司合并,并吸收了中国人民大学修建处,组建为北京市建筑工程局(北京建工集团前身),为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机关。
1984 年北京市建筑工程局改组为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1992 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组建为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京国资工〔1995〕241 号”《关于授权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经营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批复》,公司取得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授权,董事会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主体和经营决策主体。1993 年 11 月 17 日,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成立。
1996 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
2、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1999 年 8 月 24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批复》(京政函〔1996〕55 号)批准,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改制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79,407.10 万元,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公司 100%的出资权益。
(二)发行人历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动情况
根据 2000 年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企-〔2000〕1930 号)关于对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转为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北京市国资委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清产核资结果 2,536.798652 万元对发行人进行增资;根据 2011 年《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京财国资指〔2011〕
1242 号),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500 万元增加国家资本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82,443.90 万元,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2 月 17 日致同验字(2013)第 110ZC0025 号予以验证。
2012 年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2,00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84,443.90 万元。
2013 年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46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84,903.90 万元。
2014 年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拨付 2014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的通知》
(京国资〔2015〕152 号),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13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 85,033.90 万元。
2015 年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2,80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增加至 87,833.90 万元。
2016 年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16〕265 号),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20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
加至 88,033.90 万元。
2017 年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京国资〔2017〕91 号),由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至 200,000 万元。
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函》(京财资产指〔2017〕231 号),2017 年 6 月发行人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资金 1,500 万元增加国有资本金,实收资本增加至
201,500 万元。
2019 年 11 月 7 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19〕140 号),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被无偿划入发行人,实收资本相应增加 22.585 亿元;发行人同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30 亿元,发行人实收
资本增加至 72.735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727,35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
民币 727,350 万元。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 年 11 月 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的通知》(京国资〔2019〕140 号),“将市政路桥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建工集团,并由建工集团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资产划转、账务处理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对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实际控制,并在 2019 年审计报告中纳入合并范围。
2、市政路桥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裴宏伟
成立时间:2010 年 12 月 23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17 号注册资本:225,8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67482258Y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市政路桥建设集团中心,是北京市国资委以持有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股权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出资成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政路桥建设集团中心改制的批复》(京国资[2011]252 号)和《关于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京国资[2011]255 号),2011 年 12月将北京市政路桥建设集团中心改制为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国资委旗下的大型企业建筑施工集团,是北京市唯一具备市政、公路和房建三个特级资质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等领域,形成了涵盖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建材生产、设施养护与运营的较完备的产业链。市政路桥下辖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兴物业管理集团 4 个直属企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市政路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
市政路桥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货币资金 | 1,003,506.85 | 1,267,133.09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989,921.35 | 870,995.95 |
预付款项 | 137,268.38 | 152,097.11 |
其他应收款 | 290,621.33 | 316,011.98 |
存货 | 1,573,623.34 | 1,620,504.04 |
其他流动资产 | 126,210.97 | 136,578.96 |
流动资产合计 | 4,121,152.21 | 4,363,321.13 |
长期应收款 | 371,354.90 | 219,060.70 |
长期股权投资 | 139,803.83 | 62,226.16 |
投资性房地产 | 449,380.06 | 444,384.86 |
固定资产 | 241,542.15 | 229,222.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8,331.35 | 1,255,259.02 |
短期借款 | 620,618.00 | 737,992.39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911,561.34 | 1,881,064.69 |
预收款项 | 750,595.38 | 787,870.14 |
其他应付款 | 249,194.65 | 320,757.57 |
流动负债合计 | 3,690,226.51 | 3,882,841.12 |
长期借款 | 446,550.40 | 417,764.39 |
应付债券 | 160,000.00 | 1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87,917.90 | 601,696.10 |
负债合计 | 4,378,144.41 | 4,484,537.22 |
实收资本 | 224,900.00 | 223,450.00 |
资本公积 | 134,440.14 | 133,984.08 |
其他综合收益 | 127,544.73 | 132,451.07 |
专项储备 | 5,708.78 | 4,109.97 |
盈余公积 | 6,817.44 | 5,408.60 |
未分配利润 | 308,041.26 | 276,572.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07,452.34 | 775,976.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91,339.14 | 1,134,042.93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661,725.27 | 3,318,100.85 |
营业总成本 | 3,596,567.72 | 3,269,457.69 |
营业利润 | 93,562.07 | 65,076.12 |
利润总额 | 86,289.88 | 81,802.50 |
净利润 | 69,601.78 | 68,653.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238.74 | 50,824.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64.72 | 84,80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415.86 | -213,886.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855.22 | 505,455.60 |
3、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对发行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将定位为“打造行业一流的工程建设与综合服务集团”,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地位进一步突出,规模优势和经营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同时市政路桥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将大幅增加,持续经营能力得到增强,综合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
本次资产重组未影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此次划转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预计上述变更完成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 比例 | 享有的 表决权 | 取得方式 |
1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225,850.00 | 100.00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 |
2 |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100,000.00 | 98.00 | 98.00 | 投资设立 |
3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5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4 |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5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6,000.00 | 52.00 | 52.00 | 投资设立 |
6 | 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7 | 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5,000.00 | 1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 |
8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3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9 |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建材销售 | 30,2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0 |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1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 | 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业 | 15,000.00 | 10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固体废物治理 | 10,699.24 | 60.23 | 60.23 | 投资设立 |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 2019 年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6,184,289.02 | 4,964,124.00 | 1,220,165.02 | 4,038,300.60 | 70,440.90 |
2 |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88,413.05 | 739,700.58 | 148,712.47 | 595,325.47 | 13,319.41 |
3 |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6,035.25 | 444,279.94 | 61,755.32 | 422,021.53 | 1,230.20 |
4 |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308,654.38 | 245,843.65 | 62,810.73 | 413,555.47 | 7,075.66 |
5 | 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3,042.46 | 293,441.85 | 19,600.61 | 243,808.23 | 4,140.38 |
6 | 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48,453.18 | 338,945.41 | 9,507.77 | 161,945.28 | -498.09 |
7 | 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 74,468.16 | 66,829.78 | 7,638.38 | 5,313.40 | -1,043.23 |
8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323,532.94 | 239,275.64 | 84,257.31 | 226,959.41 | 6,470.20 |
9 |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346,533.32 | 257,166.67 | 89,366.64 | 212,696.95 | 4,458.61 |
1 2020 年 2 月 12 日,发行人通过董事会决议向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7 亿元,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 3 亿元增加至 10 亿元,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10 |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4,281,850.76 | 3,456,129.35 | 825,721.42 | 263,859.62 | 38,208.58 |
11 | 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32,003.65 | 330,171.31 | 1,832.33 | 96,708.40 | -12.17 |
12 |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214,893.19 | 150,821.98 | 64,071.21 | 111,870.72 | 7,539.89 |
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225,850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设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3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商品混凝土;普通货运,大件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锅炉安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钢材、商品混凝土;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58 年 7 月 1 日,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古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模板脚手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销售开发后的商品房;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古建筑维修保护、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物业管理;热力供应;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工程和技术
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模型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咨询;对外派遣实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大型物件运输(1)。(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76 年4 月1 日,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可承担各类塔吊的拆装(含施工升降机拆装);起重机械设备中修、项修;可承担 1.75M/S 及以下交流调速电梯的安装与维修;工程设计;锅炉安装;砼预制构件;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含写字间出租);建筑设备租赁;销售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咨询;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1 日,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技术培训(不得面
向全国招生);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绿色家园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6 月 20 日,注册资本 35,0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标及代理;开发新型建筑材料;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水污染治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30,200.00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委托加工建筑材料;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以下限分公司经营: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干混砂浆的设计、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 年4 月13 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8 日,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对外派遣实施本公司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施工技术培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
10,699.2359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环境修复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租赁建筑用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工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序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号 | (万元) | |||
1 |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53-3-15 | 15,000.00 | 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飞机)的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制造、加工建筑施工升降机、混凝土结构件;加工商品混凝土;承担本单位货物及部分社会运输;仓储服务;租赁建筑机械;为建筑材料性能测试提供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钢模板、钢支柱、钢脚手架、钢脚手板、碗扣式钢脚手架、异型钢模及配件的维修、租赁、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二级;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二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二级;市政建设工程施工二级的第 1、2、7 三项。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内的各类消防工程施工。可承担 10千伏及以下架空线路、变配电室安装工程施工;安装、维 修保养电梯;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劳务服务。 |
2 |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54-4-28 | 20,000.00 | 制造压力容器;球形储罐现场组焊;安装、改造锅炉;安装游乐设施、压力管道;非标准钢构件的制作、安装;对外派遣实施所承接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服务;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工程设备;电子计算机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销售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消防设备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咨询;建筑施工及设计的技术培 训;设计压力容器(仅限分公司经营)。 |
3 |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 1993-12-27 | 12,000.00 | 制造建筑构件;生产商品混凝土;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安装建筑机械、销售商品混凝土;销售钢材、木材、五金建筑材料;租赁、维修机械电器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中介);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饰设 计;物业管理;供热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服务。 |
4 |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72-8-1 | 16,000.00 | 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混凝土;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普通货运;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物业管理。 |
5 |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2000-6-26 | 27,000.00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机械租赁(不含汽车);建筑技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公路养护;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 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
6 | 北京建工环境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07-6-7 | 69,000.00 |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技术服务;专业承包;环境及市政 基础设施的投资管理、设计、咨询;批发环保设备、环保产品。 |
7 | 北京市机械施 工集团有限公司2 | 1980-12-12 | 5,160.00 | 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专业承包;机械维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 销售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
8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53-3-28 | 30,000.00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金属结构制品加工;建筑材料见证检测;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货物进出口;城市园林绿化;普通货物运输 (限分支经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
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被投资单位 | 持股 比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9 | 416,088.37 | 380,836.40 | 35,251.98 | 128,748.07 | -13,416.89 |
2 |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9 | 468,681.14 | 360,478.52 | 108,202.62 | 404,751.74 | 2,013.33 |
3 | 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 | 49 | 480,035.30 | 374,342.35 | 105,692.95 | 162,202.40 | 1,392.57 |
4 |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4 | 232,287.73 | 237,881.77 | -5,594.05 | 45,596.77 | -17,724.22 |
5 |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49 | 382,424.80 | 329,443.63 | 52,981.17 | 440,570.18 | 6,909.70 |
6 | 北京建工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 | 261,006.48 | 117,603.64 | 143,402.84 | 32,360.63 | 12,111.43 |
7 | 北京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 | 43 | 496,011.36 | 252,554.60 | 243,456.76 | 130,907.23 | 771.50 |
7 |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7 | 282,944.84 | 211,684.15 | 71,260.69 | 314,826.57 | 11,075.35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原控股股东蓝景丽家物流有限公司退出投资,发行人持有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末,上述股权交割手续暂未办理完成。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北京市政府出资并按照《公司法》改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公司 100%的出资权益,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质押或争议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将发行人的股权进行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起始日期3 | 是否在股东或其他单位(不含下属子公 司)兼职 |
樊军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男 | 1965 年 | 2017.12 | 否 |
郭明星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经理 | 男 | 1968 年 | 2017.12 | 否 |
马晓霞 | 外部副董事长 | 女 | 1963 年 | 2016.08 | 是 |
武吉伟 | 外部董事 | 男 | 1971 年 | 2018.12 | 是 |
孙卫宏 | 外部董事 | 男 | 1967 年 | 2015.02 | 是 |
马萍 | 外部董事 | 女 | 1964 年 | 2016.08 | 是 |
李尊农 | 外部董事 | 男 | 1962 年 | 2016.08 | 是 |
李军 | 党委副书记、董事、副 总经理 | 男 | 1965 年 | 2019.11 | 否 |
马铁山 | 董事 | 男 | 1961 年 | 2019.11 | 否 |
石萌 | 董事、副总经理、总法 律顾问 | 男 | 1964 年 | 2016.05 | 否 |
焦玉锁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 席、职工董事 | 男 | 1961 年 | 2013.03 | 否 |
3 到期后自动延期三年。
樊军先生: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88 年 8 月-1991 年 3 月任北京城建三分公司实习生、助理工程师;1991 年 3 月-1993 年 3 月任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组成部分的桃源河特大桥项目技术负责人;1993 年 3 月-1994 年 8 月任北京城建三公司第九分公司主任工程师;1994 年 8 月-1998 年 7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安总承包部技术部副部长、部长;1998 年 7 月-1999 年 10月任北京城建集团首都机场工程指挥部工程部长、总指挥助理;1999 年 10 月- 2000 年 3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盘海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党支部书记、经理;2000
年 3 月-2003 年 3 月任国家大剧院工程总承包联合体工程部经理;2003 年 3 月-
2004 年 4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国家大剧院工程装饰作业项目经理部经理;2004 年
4 月-2006 年 2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执行经理;2006 年 2 月-2009 年 4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北京机场第三航站楼总承包部副经理、执行经理;2009 年 4 月-2010 年 7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工程总承包部党委副书记、经理;2010 年 7 月-2014 年 4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2015 年 10 月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建工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郭明星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电力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京能电力代行董事长;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建工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马晓霞女士:现任公司外部副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86 年 8 月-1987 年 7 月任北京市委讲师团平谷分团副领队;1987 年 7 月-1994 年 5 月任北京市建委设备处干部;1994年 5 月-1998 年 8 月任北京市建委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1998 年 8 月-2000 年 12 月任北京市建委建筑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
公室主任(正处级);2000 年 12 月-2002 年 2 月任北京市建委办公室主任;2002年 2 月-2003 年 10 月任北京市委城建工委副书记;2003 年 10 月-2006 年 6 月任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6 年 6 月-2011 年 5 月任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2011 年 5 月-2011 年 8 月任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11 年 8 月-2016 年 8 月任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北京建工外部副董事长、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武吉伟先生:现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职称。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资产部主任、高级主管;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中国石油国际工程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 任中国石油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石油国际测井技术服务公司总会计师; 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公司副总会计师;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常委,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建材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建材进出口公司董事长、中建材产业投资基金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东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华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外部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华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华油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深圳市中瑞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孙卫宏先生:现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高级经济学家职称。1988 年 8 月-1991年 3 月任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局书记员;1991 年 3 月-2004 年 3 月任呼和浩特铁路局企业管理办公室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期间:1994 年 4 月-2002 年 10 月任内蒙古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 8 月-2004 年 3 月任原铁道部
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干部;2000 年 8 月-2003 年 7 月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在职法律硕士。);2004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纪律考核委主任;(期间:2009 年 6 月-2012 年 6 月、2012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律协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2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2015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外部董事。
马萍女士:现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5 年 7 月-1986 年 9 月任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科干部;1986 年 9 月-1987 年 1 月任北京市财政局第五分局办公室干部;1987 年 1月-1997 年 1 月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主任科员;1997 年 1 月-1999年 2 月任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发行上市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9 年 2 月-
2000 年 10 月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0 年 10 月-2005
年 4 月任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北京青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四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投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5 年 4 月-2007 年 1 月任北京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7 年 1 月-2009 年 1 月任京福马国际投资集团副总裁;2009 年 1 月-2011 年 9月任北京华泰鼎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9 月-2015 年 12 月任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2015 年 12 月-2016 年 8 月任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外部董事,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
李尊农先生:现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85 年 8 月-1998 年 7 月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处长;1998 年 8 月-1998 年 12 月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总会计师;1998 年 12 月-1999 年 12 月任中法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0 年 1 月-2000 年 10 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0 年 10 月-2003 年 11 月任天一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3 年 12 月-2013 年 12 月任中兴华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4 年 1 月-2016 年 8 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外部董事、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李军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1987 年 8 月-1988 年 12 月任北京市第二市政
工程公司二工区一队技术员;1988 年 12 月-1992 年 11 月任北京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二工区三队副队长、队长;1992 年 11 月-1993 年 6 月任北京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工区副主任;1993 年 6 月-1994 年 9 月任北京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二工区主任、公司经理助理;1994 年 9 月-1999 年 6 月北京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副经理;1996 年 6 月-2002 年 1 月任北京市政集团第一工程处经理;2002 年 1 月-2003年 9 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市政集团第一工程处经理;
2003 年 9 月-2004 年 3 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北京市政建设集团副总经理;2004 年 3 月-2006 年 7 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 7 月-2007 年 1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2009 年 11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市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 年 11 月-2011 年 11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2015 年 12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2019 年 10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马铁山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79 年 9 月-1983 年 7 月任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1983 年 8 月- 1992 年 8 月任北京市五建公司二工区三队技术队长、项目经理;1992 年 8 月-
1993 年 11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外经三处项目经理;1993 年 11 月-1997 年
10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驻毛里求斯分公司经理;1997 年 10 月-2001 年 12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海外处副处长;2001 年 12 月-2008 年 3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经理;2008 年 3 月-2009 年 2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北京建工集团国际工程部经理;2009 年 2 月-2010 年 8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10 年 8 月-2019 年 11 月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石萌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1 年 4 月-1993 年 11 月任北京市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职工;1993 年 11 月-2001 年 1 月任北京星胜建筑工程设计公司职工、设计三室副主任、主任;2001 年 1 月-2003 年 9 月任北京建自凯科系统集
成有限公司经理;2003 年 9 月-2004 年 3 月任北京建工副总工程师兼北京建自凯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经理;2004 年 3 月-2005 年 8 月任北京建工副总工程师兼北京长城贝尔芬格伯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方经理;2005 年 8 月-2010 年 5 月任北京建工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2010 年 5 月-2016 年 5 月任北京建工总经济师;2016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副总经理、董事。
焦玉锁先生: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和高级经济师职称。1980年 5 月-1982 年 2 月任北京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二工区三队工人、团支部书记、总支副书记、书记;1983 年 8 月-1991 年 6 月任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1991 年 6 月-1997 年 8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7 年 8 月-1999 年 5 月任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东方广场工程指挥部政工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党总支书记;1999 年 5 月-2001 年 6 月任北京建工眼镜城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经理;2001 年 6 月-2003 年 3 月任北京建工清欠办主任、外经部部长;2003 年 3 月-2006 年 5 月任北京建工总承包二部党委书记、副经理; 2006 年 5 月-2007 年 11 月任北京建工总承包二部党委书记、经理;2007 年 11 月
-2008 年 4 月任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副董事长;2008 年
4 月-2008 年 11 月任北京建工博海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08 年 11 月
-2010 年 5 月任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10 年 5 月-2013 年 3 月任北京建工党委副书记;2013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二)监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起始日期4 | 是否在股东或其他单位(不含下属子公 司)兼职 |
孔怀 | 职工监事 | 男 | 1962 年 | 2015.03 | 否 |
孔怀,男,出生于 1962 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总承包部党委书记、副经理。曾任北京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劳动处干部、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才开发部干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
(三)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起始日期5 | 是否在股东或其 他单位(不含下属子公司)兼职 |
李建军 | 党委常委、 副总经理 | 男 | 1966 年 | 2019.11 | 否 |
张传成 | 副总经理 | 男 | 1965 年 | 2007.06 | 否 |
常永春 | 副总经理 | 男 | 1971 年 | 2017.07 | 否 |
王善才 | 总会计师 | 男 | 1962 年 | 2019.11 | 否 |
魏庆丰 | 纪委书记 | 男 | 1966 年 | 2019.11 | 否 |
李建军先生:现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 年 7 月-1991 年 9 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氮肥厂技术员;1993 年 7 月-1993 年 10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京西建筑装修材料厂技术员;1993 年 10 月-1995 年 10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卧龙热电筹备厂技术员; 1995 年 10 月-1998 年 7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工作委员会技术开发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98 年 7 月-2001 年 3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主任;2001 年 3 月-2002 年 9 月,任京西百亿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2 年 9 月-2004 年 1 月,任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兼任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2004 年 1 月- 2004 年 5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北京石龙工业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投资开发公司党委书记、主任总经理;2004 年 5 月-2006 年 11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北京石龙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2006 年 11 月-2009 年 11 月,任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兼任门头沟区红十字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2009 年 11 月-2012 年 7 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2012 年 7 月-2017 年 6 月,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
2017 年 6 月-2019 年 10 月,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张传成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北京建筑工程研究所技术员、执行副主任;北京市建设工程研究院海南分会副主任、管理和工程部副主任、商务部常务副主任、副市长;公司旗下的东方广场总承包部的经济学家、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首席经济学家和业务部主任。
常永春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师、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王善才先生:现任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审计部主任,北京城建新城顺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董事、财务总监,北京城市鑫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魏庆丰先生:现任公司纪委书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1990 年 7 月-2014 年 6 月,在总参谋部服役,历任排长、副师长; 2014 年 7 月-2019 年 11 月,任北投集团纪委书记;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建工集团纪委书记。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名称 | 兼职职务 |
马晓霞 | 外部副董事长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孙卫宏 | 外部董事 |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北京天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萍 | 外部董事 | 亿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合伙人 |
中珏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合并范围外企业兼职情况如下表:
李尊农 | 外部董事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首席合伙人 |
武吉伟 | 外部董事 | 华油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华油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市中瑞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或债券。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代理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本行业有关的企业财产保 险;机动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代理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 险;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制造商品混 凝土;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承包;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机械租赁;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物 业管理;房屋、写字间出租;绿化、保洁服务;销售商品混凝土、环保专用设备、 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建材销售、环境工程、服务业及其他业务,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传统核心业务。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业,多元化发展的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型企业集团,业务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建筑设计、环境修复与环境咨询、建筑机械租赁、制造和销售商品混凝土、货物运输、物业管理、养护与运营管理、科研开发等,经营地域遍布中国国内以及亚洲、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等地。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时间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已重述)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建筑施工 | 158.83 | 90.40 | 812.73 | 84.95 | 724.66 | 86.40 | 352.71 | 84.34 |
房地产开发 | 3.53 | 2.01 | 31.55 | 3.30 | 29.60 | 3.53 | 27.34 | 6.54 |
建材销售 | 7.31 | 4.16 | 57.76 | 6.04 | 36.96 | 4.41 | 14.86 | 3.55 |
环境工程 | 1.06 | 0.60 | 11.00 | 1.15 | 11.21 | 1.34 | 6.98 | 1.67 |
服务业及其他 | 4.98 | 2.83 | 43.65 | 4.56 | 36.32 | 4.33 | 16.33 | 3.90 |
合计 | 175.70 | 100.00 | 956.68 | 100.00 | 838.76 | 100.00 | 418.22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成本及占比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时间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已重述) | 2017 年度 |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
建筑施工 | 150.20 | 93.63 | 767.69 | 88.69 | 681.87 | 90.02 | 329.71 | 87.93 |
房地产开发 | 1.12 | 0.70 | 13.35 | 1.54 | 15.63 | 2.06 | 14.71 | 3.92 |
建材销售 | 6.08 | 3.79 | 51.37 | 5.93 | 29.49 | 3.89 | 14.65 | 3.91 |
环境工程 | 1.01 | 0.63 | 8.68 | 1.00 | 8.99 | 1.19 | 5.59 | 1.49 |
服务业及其他 | 2.01 | 1.25 | 24.52 | 2.83 | 21.44 | 2.83 | 10.32 | 2.75 |
合计 | 160.42 | 100.00 | 865.61 | 100.00 | 757.42 | 100.00 | 374.98 | 100.00 |
按业务分类统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如下: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已重述) | 2017 年度 |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
建筑施工 | 8.63 | 5.44 | 56.49 | 45.04 | 5.54 | 49.46 | 42.79 | 5.90 | 52.61 | 23.00 | 6.52 | 53.20 |
房地产开 发 | 2.40 | 68.15 | 15.72 | 18.19 | 57.67 | 19.98 | 13.97 | 47.20 | 17.18 | 12.63 | 46.19 | 29.21 |
建材销售 | 1.23 | 16.81 | 8.04 | 6.39 | 11.06 | 7.01 | 7.47 | 20.21 | 9.18 | 0.21 | 1.44 | 0.50 |
环境工程 | 0.05 | 4.69 | 0.33 | 2.32 | 21.07 | 2.54 | 2.22 | 19.82 | 2.73 | 1.39 | 19.88 | 3.21 |
服务业及 其他 | 2.97 | 59.66 | 19.43 | 19.13 | 43.83 | 21.01 | 14.88 | 40.97 | 18.30 | 6.01 | 36.78 | 13.89 |
合计 | 15.28 | 8.70 | 100.00 | 91.07 | 9.52 | 100.00 | 81.34 | 9.70 | 100.00 | 43.23 | 10.34 | 100.0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18.22 亿元、838.76 亿元、956.68 亿元和 175.70 亿元,发行人因合并市政路桥,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加。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374.98 亿元、757.42 亿元、865.61 亿元和 160.42亿元,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发行人以建筑施工为核心主营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分别为 352.71 亿元、724.66 亿元、812.73 亿元和 158.83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4.34%、86.40%、84.95%和 90.40%,近年来,随着新签工程施工合同额的增长,公司的建筑施工收入呈稳定上升趋势,主营业务十分突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 27.34 亿元、29.60 亿元、
31.55 亿元和3.53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4%、3.53%、3.30%和2.01%;建材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14.86 亿元、36.96 亿元、57.76 亿元和 7.31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5%、4.41%、6.04%和 4.16%;环境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6.98 亿元、11.21 亿元、11.00 亿元和 1.0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7%、 1.34%、1.15%和 0.60%。发行人服务业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业,报告期内业务收入分别为 16.33 亿元、36.32 亿元、43.65 亿元和 4.98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0%、4.33%、4.56%和 2.83%。
公司业务毛利润则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业务、房地产业务和建材销售业务,其他业务比重较小。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情况
1、建筑施工业务
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养护运营等。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近年来,随着新签工程施工合同额的增长,公司的建筑施工收入呈稳定上升趋势,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收入分别为 352.71 亿元、724.66 亿元、812.73 亿元和 158.83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6.52%、5.90%、5.54%和 5.44%。在我国经济复苏和城镇化等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但由于建筑行业整体利润率偏低且竞争激烈,故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毛利润率较其他业务低;近年来,受钢材、混凝土等原材料价格上升因素、劳务价格上涨及营改增等因素影响,建筑施工业务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及国际工程承包 业务资质。市政路桥及下属子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在建筑施工领域的主 要运营主体分别为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总承包部、房地产开发部、国际部和物业部 4 个直属事业部。
(1)建筑施工业务模式
①工程取得方式
发行人项目的获取一般通过市场招投标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对部分政府应急抢险项目为直接获取。
a)政府工程及社会公共工程项目: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揽,发行人施工总承包项目遍布全国各地,招标方式遵循各地规定,整体为公开招标形式,即先通过资格预审,进而获取投标资格。发行人 60 余年的企业经验、文化以及房建施工特级资质奠定了竞标的优势。
b)其他住宅及公建工程:因发行人施工总承包经验丰富,且与较多单位有战略合作协议,因此在承揽其他住宅等项目上具有先天优势。
c)政府应急抢险工程:因发行人属于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且拥有一支北京市应急抢险救援大队,因此经常会承担一些政府应急工程。政府应急工程一般
会直接给予发行人施工。
②工程结算方式
发行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般是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结算,发行人目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有很大部分是政府工程项目,还包括其他住宅及公建工程,工程结算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a)工程项目开工前:发行人承揽到工程任务后,开工前首先与业主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工程履约保函或预付款保函,业主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用于购买施工用原材料。
b)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基本上按月与业主进行工程量的结算,发行人的工程项目部统计当月实际工程完工量后,先报工程项目监理师确定签字,再报业主项目代表签字确认,最后业主履行其内部机构审批流程后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工程预付款按照节点要求分批次扣回,一般情况下,发行人能及时回收当月工程款,但对于一些应急工程,发行人会根据业主开工指令,为满足业主工期要求,在签订正式工程合同后,先为工程项目垫付部分工程款。
c)工程完工后:业主一般按工程造价的 80%拨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完工后,发行人要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并向业主办理完移交手续。
d)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发行人承揽的工程竣工结算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工程项目完工并办理移交手续后,发行人要对工程完工量情况进行重新计量和核实,并根据业主关于工程结算的要求进行结算资料的准备,发行人工程结算资料符合要求后上报监理及业主,监理审核完毕后,业主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审计,一般工程项目的正常结算时间为竣工验收后 1 年内,有的项目结算时间会较长。咨询公司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发行人可收取剩余工程款至结算价的 95%,剩余 5%工程款作为项目质保金被业主扣留。项目质保金一般在工程结算后 2 年内收回,部分质保金会在 5 年内收回。
e)合同外工程量增加的情况:发行人承建的工程项目大多情况下会因为业主设计变更的要求而发生工程合同外的工程量变化,如果是大的工程变更,发行人一般会与业主签订补充工程合同,工程结算方式与主合同一样。如果属于小的工程变更,一般业主会在施工过程中对变更价款进行审计确认,随进度款支付给
发行人,部分项目的变更项目需要先垫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
③工程结算期
发行人工程项目结算期长短取决于工程项目大小、合同约定、业主信用、单个项目实际情况而定,不同项目结算期限不同。
a)一般政府工程项目从工程竣工验收到结算完成需要 1-2 年,工程款回收
完毕在 2 年左右,少量防水项目的质保金要到 5 年质保期满回收。
b)房地产工程及其他非政府性工程从工程竣工验收到结算完成需要 0.5 年-
1 年,工程款回收完毕在 2 年左右,少量防水项目的质保金要到 5 年质保期满回收。
c)有个别项目结算工作与业主存在争议,结算时间会超过 2 年。
④工程履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所承揽的所有工程项目均能按合同履约,未出现未履约情况。
(2)建筑施工业务具体情况
①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签项目主要以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包括轨道交通)为主,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结构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施工新签合同业务构成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施工新签合同业务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房建工程 | 97.90 | 903.00 | 743.70 | 581.30 |
市政工程 (包括轨道交通) | 131.80 | 400.00 | 196.70 | 221.10 |
装饰 | 5.30 | 37.50 | 27.40 | 31.10 |
安装 | 7.50 | 43.80 | 34.40 | 36.60 |
其他 | 20.30 | 86.50 | 31.80 | 38.10 |
总计 | 262.80 | 1,470.80 | 1,034.00 | 908.20 |
注:上表涉及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建筑施工新签合同业务数据未包括市政路桥。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前十大在建项目
单位:亿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地点 | 客户名称 | 项目类别 | 合同金额 | 累计施工 产值 |
1 | 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 | 北京 | 北京北辰会展投资 有限公司 | 商业项目 | 48.40 | 8.80 |
2 | 广州地铁 5 号线东延 | 广东省 广州市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 公司 | 市政项目 | 44.00 | 1.05 |
3 | 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 心 | 北京 | 北京农产品中央物 流园有限公司 | 商业项目 | 33.78 | 32.20 |
4 | 苏州地铁 4 号支线溪霞 路站地下空间 | 江苏省 苏州市 | 苏州吴中轨道交通 有限公司 | 商业项目 | 29.86 | 25.46 |
5 | 大同市国际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园A 区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 | 山西省大同市 | 大同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商业项目 | 23.58 | 0.06 |
6 | 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 项目 | 北京 | 北京昆泰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住宅 | 23.33 | 4.74 |
7 | 章丘市刁镇镇驻地旧村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工程 总承包(EPC) | 山东省济南市 | 章丘市惠农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 住宅 | 20.93 | 4.14 |
8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 区创新绿城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住宅 | 16.83 | 8.50 |
9 | 富力首府B18 工程 | 海南省 海口市 | 海南航孝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商业项目 | 16.63 | 11.20 |
10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 朝阳医院东院建设工程 | 北京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朝阳医院 | 医疗 | 16.21 | 2.08 |
公司的建筑施工业务主要以房建工程为主,公司参与了北京众多标志性建筑物的建设,海外项目也多以房建工程为主。近年来受益于城市化的推进和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房建工程的新签合同额保持较高水平,2017 年,公司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 581.30 亿元;2018 年,公司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 743.70 亿元,
较 2017 年增幅 27.94%;2019 年,公司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 903.00 亿元,较 2018年度增幅 21.42%。随着业务和技术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业务发展模式从规模到效益的转变,公司房建业务承揽也逐渐由普通住宅向超高层、大体量、深基础等大型高端公共建筑工程领域倾斜,近年来陆续承接了 350 米的国瑞西安金融中心、303 米的泰国曼谷河畔地标及 288 米的海口中心等区域标志性工程以及北京
新机场航站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世园会工程、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工程、广州地铁 5 号线东延、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项目。
近年来,公司在房建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重点发展轨道交通类市政工程,承建了北京地铁 3 号线、6 号线、16 号线、17 号线的多个标段工程,并成功进入了广州、苏州、绍兴、太原、乌鲁木齐的地铁建设市场。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新签合同额的增长使公司的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稳定上升,轨道交通项目占市政工程新签合同总额的比例近年来也较高,是公司市政工程施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20 年 3 月底,公司主要在建轨道交通合同总金额为 192.89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在施工轨道交通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 金额 | 建设期 | 累计施 工产值 |
1 | 苏州地铁 4 号支线溪霞路站地下空间 | 29.86 | 2014 年 07 月-2020 年 06 月 | 25.46 |
2 | 北京地铁 16 号线 23 标段 | 3.93 | 2014 年 09 月-2021 年 12 月 | 2.92 |
3 | 北京地铁 16 号线 24 标段 | 5.86 | 2013 年 06 月-2021 年 12 月 | 4.15 |
4 | 北京地铁西延空港线 | 7.05 | 2015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 4.61 |
5 | 北京地铁 16 号线 29 标段 | 3.05 | 2017 年 04 月-2021 年 12 月 | 0.93 |
6 | 北京地铁 3 号线 1 标段 | 15.24 | 2015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 3.10 |
7 | 苏州地铁 5 号线 V-TS-13 标段 | 5.17 | 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 4.23 |
8 | 北京地铁 17 号线 5 标段 | 7.57 | 2016 年 09 月-2022 年 12 月 | 1.66 |
9 | 广州地铁 5 号线东延 | 44.00 | 2018 年 10 月-2022 年 12 月 | 1.05 |
10 | 苏州地铁 6 号线 07 标 | 11.14 | 2018 年 12 月-2023 年 06 月 | 1.53 |
11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施工 | 19.37 | 2016 年 09 月-2020 年 12 月 | 4.31 |
12 | 北京地铁 17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07 合 同段 | 5.26 | 2017 年 05 月-2021 年 12 月 | 2.37 |
13 |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 01 标 | 3.74 | 2016 年 09 月-2020 年 12 月 | 0.96 |
14 | 北京地铁 17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8 合 同段 | 5.67 | 2013 年 06 月-2016 年 12 月 | 4.67 |
15 | 北京地铁 16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8 合 同段 | 4.94 | 2015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 2.96 |
16 | 太原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 施工 | 3.38 | 2016 年 06 月-2019 年 10 月 | 2.86 |
17 | 苏州市轨道交通 5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项目(首批)V-TS-09 标 | 4.68 | 2013 年 06 月-2016 年 12 月 | 4.27 |
18 | 北京地铁 16 号线 20 合同段 | 6.27 | 2016 年 12 月-2020 年 12 月 | 3.30 |
19 | 北京地铁 12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10 合 | 6.71 | 2016 年 09 月-2020 年 12 月 | 2.05 |
同段 | ||||
合计 | 192.89 | 77.39 |
②业务区域分布情况
从业务区域分布看,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的发展战略为“立足北京,辐射全国,拓展海外”。作为北京的老牌国有建筑企业,北京建工在北京的建筑施工市场具有很高的品牌认知度和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合并市政路桥后,北京建工在北京市市政工程领域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承揽了一批大型标志性工程,继续保持在京内建筑施工市场的领先地位。
随着《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 年-2035 年)》、《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年-2035 年)》等相继颁布,公司围绕北京市发展规划大力开拓与之相关的房建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京内新签合同金额逐年大幅增长。 2017 年,公司持续推进与首都新机场项目、通州副中心以及 2022 年冬奥会场馆建设等项目合作,实现京内新签合同额 408.20 亿元;2018 年,公司进一步深挖北京市场,京内新签合同额 449.20 亿元,保持较高水平;2019 年以来,公司中标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城市副中心绿心剧院项目、北京学校共享中学部项目、北京地铁 17 号线项目、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项目等一批大型、标志性项目,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总体来看,公司在北京建筑施工市场的占有率一直维持在北京市属国有建筑企业前列。
最近三年及一期建筑施工业务新签合同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地区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北京 | 105.50 | 690.80 | 449.20 | 408.20 |
京外 | 149.30 | 731.60 | 541.90 | 463.00 |
境外 | 8.00 | 48.50 | 42.90 | 37.00 |
合计 | 262.80 | 1,470.80 | 1,034.00 | 908.20 |
注:上表涉及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建筑施工业务新签合同分地区数据未包括市政路桥。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完成产值情况
单位:亿元
地区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北京 | 106.99 | 567.12 | 259.93 | 260.91 |
京外 | 36.69 | 415.63 | 233.13 | 189.41 |
境外 | 9.19 | 39.942 | 39.06 | 32.62 |
合计 | 152.87 | 1,022.69 | 532.12 | 482.95 |
注:上表涉及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建筑施工业务完成产值数据未包括市政路桥。
在稳固京内市场的同时,为降低单一市场风险,保持业务的较快增长,近年来公司重点开拓京外市场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施工业务区域结构逐步趋于合理。目前,公司的施工项目已遍布全国除西藏、台湾外的各省市自治区。报告期内公司在京外市场持续发力,2017 年,公司实现京外新签合同额 463.00 亿元,占当期新签合同额的 50.97%,主要是新签海南海口云龙湖国际度假区项目、贵阳北部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项目和北辰海口西海岸南片区等多个合同金额较大的京外项目;2018 年,公司实现京外新签合同额 541.90 亿元,占当期新签合同额的 52.41%,主要是新签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大同高铁南站项目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创新绿城项目等多个合同金额较大的京外项目;2019 年,公司实现京外新签合同额 731.60 亿元,占当期新签合同额的 49.74%,较 2018 年度增长 35.01%,增长速度进一步提升,主要是新签大同市国际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鹤伴雅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等多个合同金额较大的京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京外新签合同额占新签总合同额的比例始终保持在 49%以上。
2019 年-2020 年 1-3 月境内主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2019 年境内主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工期 |
1 | 国家会议中心二期项目主体部分 | 北京市朝阳区 北辰东路 | 北京北辰会展投资 有限公司 | 48.39 | 2019/8-2024/1 |
2 | 大同市国际能源革命科技创新园 A 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山西省大同市 | 大同市经济建设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 23.58 | 2020/2-2022/2 |
3 | 北京地铁 17 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21 合同段 | 北京市朝阳区 东坝车辆段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 | 30.59 | 2019/5-2022/7 |
4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东院建设工程 | 朝阳区常营定 福庄医疗用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 北京朝阳医院 | 16.21 | 2019/3-2022/6 |
5 | 鹤伴雅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 承包(EPC+F) | 邹平市西董街 道办事处驻地 | 邹平市西董街道村 镇建设管理站 | 16.00 | 2019/8-2022/2 |
6 | 北京学校(原中国人民大学附属 中学通州学校)共享区和中学部 | 北京城市副中 心行政办公区 | 北京学校 | 10.48 | 2019/2-2020/12 |
7 |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项目 | 怀柔科学城核 心区 |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 理研究所 | 10.08 | 2019/6-2021/12 |
8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重组北汽股份北京分公司制造升级改造建 设项目车身扩建一等 12 项 | 北京市顺义区昌金路赵全营 段 167 号院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6.56 | 2019/7-2021/3 |
9 | 苏州市轨道交通S1 线工程土建施 工项目(第二批)S1-TS-07 标 | 苏州 |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 一号线有限公司 | 6.30 | 2019/6-2023/6 |
10 | 中御公馆项目A 地块及D 地块施 工总承包工程 | 安徽省芜湖市 弋江区 | 新兴发展(芜湖) 有限公司 | 5.83 | 2019/5-2021/6 |
2020 年 1-3 月境内主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工期 |
1 | 长治市小常片区壁头村漳泽村城 中村改造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 山西省长治市 | 长治市滨湖区建设 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 14.80 | 2020/3/1-2022/3/1 |
2 | 天津大唐盘电至宝坻区供热主管 线及中继泵站工程(EPC) | 天津市宝坻 区、蓟州区 | 天津蓟宝热电有限 公司 | 12.90 | 2020/1/1-2020/9/30 |
3 | 宁德市物流园及配套市政基础设 施 PPP 项目(二次招标) | 福建 |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13.90 | 2020-2022 年 |
4 |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 | 北京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10.00 | 2020/03/01-2023/12/16 4 年 |
5 |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 | 北京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10.00 | 2020/03/01-2023/12/16 4 年 |
6 | 通久路(大红门地区十一号线--成寿寺路)道路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 | 北京 |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 设有限公司 | 7.50 | 2019/12-2022/8 |
7 | 省道 311 线武川至杨树坝段公路工程施总承包施工二标 | 内蒙 | 省道 311 线武川至杨树坝段一级公路 建设管理办公室 | 6.30 | 2020/02/01-2023/01/31 36 个月 |
8 | 万宁国瑞城 B 地块 | 海南省万宁市 |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 | 4.90 | 1363 天 |
9 | 鲁西经济开发区现代化工产业园 改造升级项目(PPP) | 山东省聊城 | 莘县古云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4.50 | 2 年 |
10 |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水路电力管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一标段 | 贵州 | 贵州双龙航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10 | 无开竣工,暂定 730 日历天 |
注:以上项目均为非 BT 项目
在境外项目方面,北京建工是北京市属建筑企业中较早拓展海外业务的公司,其境外业务规模在同类企业中位列前茅。目前公司已在毛里求斯、坦桑尼亚、阿 联酋、哈萨克斯坦、蒙古、加拿大、泰国和新加坡等 28 个国家设立了分支机构, 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向产业链中高端和美洲、澳洲、中东等发达国家 市场进军,目前已成功进入北美和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施工市场。2013 年 以来成功中标沙特延布皇家委员会总部办公楼、蒙古国马王大厦、毛里求斯高档 住宅社区、美国加州海滩酒店及澳大利亚商业中心、英国曼彻斯特机场空港城等 一批重点标志性工程。
发行人国际业务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发行人国际部以及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北京建工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际部。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境外新签合同额分别为 37.00 亿元、42.90 亿元、48.50 亿元和 8.00 亿元,保持上升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一方面继续加大境外项目开拓力度,并提高在发达国家的建筑施工市场份额,从传统施工向高端投资带动型模式转变,另一方面为确保海外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不断加强对海外业务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当海外项目面临重大风险时,公司将通过寻求法律支持以及保险理赔等方式进行资产保全,控制并减少集团可能面临的财产损失。
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境外主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20 | 19 年境外主 | 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业主名称 | 金额 | 合同期 |
1 | 蒙古乌兰巴托市中央污水处 理厂建设工程 | 蒙古乌兰 巴托 | 蒙古国建设部 | 2.68 亿美 元 | 2019/3-2023/8 |
2 | 援缅甸国家艺术剧院维修改 造 | 缅甸 |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 务局 | 1.54 亿人 民币 | 2019/3-2021/3 |
3 | 以色列奥诺市“阿里埃 勒·沙龙”城市广场项目- CD 楼 | 以色列 | CARASSO Real Estate Co Ltd | 4.98 亿人民币 | 最迟 2020 年 8 月 15 日开工,工期 32 个月 |
4 | 英国曼彻斯特空港城P1 地块:宜必思、假日酒店项目 | 英国 | 空港城有限合伙企业 (Airport City Limited Partnership) | 3.97 亿人民币 | 2020/1-2021/11 |
5 | 坦桑尼亚阿鲁沙多功能大楼 (泛非邮政联盟楼)项目 | 坦桑尼亚 | 坦桑尼亚通信管理局和 泛非邮政联盟联营体 | 1.02 亿人 民币 | 2020/1-2022/7 |
2020 年 1-3 月境外主要新签建筑施工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工期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德莱德 总领馆 3 号建筑主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 澳大利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德莱德总领馆 | 394 万人民币 | 2019/12/23-2020/6/26 |
2 | 英国曼彻斯特空港城E 区 土方工程 | 英国曼彻 斯特 | Airport City Limited Partnership | 1442 万 人民币 | 2020/3/9-2020/7/22 |
注:以上项目均为非 BT 项目
③业务运营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建筑施工业务运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平方米
指标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 | 2017 年 |
开复工面积 | 2,888.10 | 4,365.44 | 4,069.46 | 3,928.64 |
其中:新开工面积 | 415.30 | 1,168.94 | 1,163.76 | 930.96 |
竣工面积 | 153.82 | 1,122.96 | 894.14 | 849.08 |
注:上表涉及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建筑施工业务运营数据未包括市政路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3 月,公司的开复工面积分别为 3,928.64 万平方米、4,069.46 万平方米、4,365.44 万平方米和 2,888.10 万平方米,整体较为稳定。
整体来看,建筑施工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目前发展势头良好,已经形成了京内、京外、境外共同发展的经营布局,市场区域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同时,施工业务领域的拓展将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工程承包方式的中高端化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合并市政路桥后,发行人在北京市内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④PPP项目情况
公司在 PPP 类项目方面持谨慎态度,通过对 PPP 项目规模、运营周期、政府财力等指标综合考虑,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及收益回报率。
A) 业务模式
发行人参与 PPP 模式项目的方式主要为与当地政府方(及代表)合作成立 PPP 项目公司,按照所持项目公司股份出资,PPP 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而后 PPP 项目工程由发行人承接,根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
的《PPP 项目合同》,PPP 项目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由政府财政部门按约定在 运营期向发行人支付可用性付费或使用者付费等,以回收项目总投资及实现收益。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B)项目批复及入库情况
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建设 PPP 工程项目增多,发行人亦不断尝试参与 PPP项目,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发行人以 PPP 模式参与的项目主要有 21 个,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领域、城市综合建设领域等,项目主要批复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PPP项目主要批复情况
项目 | 立项/可研批复 | 环评批复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是否经过地方人大批准并纳入政府 财政预算 | 是否入库 |
1、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李沧区)建设 PPP 项 目 | - | - | - | 是 | 是 |
(1)楼山路(重庆路-四流北 路)排水管网工 程 | 李沧发改 【2017】252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4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2)楼山后河 CSO 调蓄池 | 关于楼山后河 cso 调蓄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2018) 261 号 | 根据青环发 〔2015〕89 号文内容,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3)楼山后河二支流(十梅庵路-遵义路)综合整 治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95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4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4)楼山河 CSO 调蓄池 | (规划中) | (规划中) | (规划中) | ||
(5)楼山后社区 改造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60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5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6)大枣园社区 整治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65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5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7)帝都嘉园建 设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61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5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8)御景山庄建 设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57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5 号 | 李土预审【2016】13 号 | ||
(9)坊子街山改 造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97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3 号 | 李土预审【2016】12 号 | ||
(10)老虎山公 园建设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205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3 号 | 李土预审【2016】12 号 | ||
(11)李沧区大枣园文化公园建 设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103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3 号 | 李土预审【2016】12 号 | ||
(12)李沧区楼山河汇水分区街 头绿地改造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102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3 号 | 李土预审【2016】12 号 | ||
(13)十梅庵公 园改造工程 | 李沧发改 【2017】96 号 | 青环李沧评函 【2017】3 号 | 李土预审【2016】12 号 | ||
2、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道路工程 PPP 项目 | 鼎发改投资 [2012]183 号 | 鼎环保函 [2014]285 号 | 地字第 350982201320102 号 | 纳入财政中长期预算 | 是 |
3、浮梁县北汽综 合配套 PPP 项目 | - | - | - | 是 | 是 |
(1)汽配园标准化厂房及市政配套工程 | 浮发改字 【2017】30 号 | 浮环字 【2017】15 号 | 浮规地字第【2017】008 号浮规地字第【2017】009 号浮规地字第【2017】010 号 浮规地字第【2017】011 号 | ||
(2)汽配园北汽大道跨杭瑞高速 桥梁工程 | 浮发改字 【2015】314 | 景环审字 【2016】188 号 | 浮规地字第【2016】039 号 | ||
(3)蛟潭至礼芳旅游公路工程 | 浮发改字 【2017】105 号 | 浮环字 【2018】28 号 | 编号:36201705030005H(国有建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 ||
4、淮安市淮安区老年人日间照料 中心 PPP 项目 | 淮发改核字 【2019】11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淮淮)地呈字【2017】第 034 号 | 是 | 是 |
5、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小牛线管廊及人民路 PPP 项 目 | |||||
(1)小牛管廊建设工程 | 晋综示审发 (2017)23 号 | 晋综示环审表 (2018)83 号 | 地字第 140105201929011 号 | 否 | 是 |
(2)人民路建设工程 | 晋综示审发 (2017)18 号 | 晋综示环审表 (2018)54 号 | 地字第 140105201929017 号 | 否 | 是 |
6、原阳县CBD 中心区市政基础设施 PPP 项目 | 原发改【2018】 18 号 | 原环生态审 【2018】1 号 | 地字第 2018011 号 | 是 | 是 |
7、东营市南一路快速路(华山路至西一路)建设 工程 PPP 项目 | 东发改投资 【2015】528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 370500201600019 | 是 | 是 |
8、赤峰红山区市政路桥 PPP 项目 | 赤发改投字 [2013]105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城南立交桥:150402201766002宁澜南路:150402201566001 松州南路:150402201566008 园林南路:150402201566002 八里铺中路:150402201566003八里铺南路:150402201566004城郊北街:150402201566005 八里铺东路:150402201566006 南山西街一期:150402201566007八里铺西路:150402201566009 八里铺北街:150402201566010 南山西街二期:150402201666004生态园路:150402201666005 站南一路:150402201666006 站南二路:150402201666006 长客路:150402201666006 文联路:150402201666001 | 是 | 是 |
9、武安市旅游专线道路工程与太行钢铁退城进园道路工程 PPP 项目 | 武安市发改局 【2015】26 号武安市发改局 【2016】4 号武安市发改局 【2016】6 号武安市发改局 【2016】11 号 | 武环函 【2016】118 号 | - | 是 | 是 |
10、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PPP 项目 | 垦发改基字 【2017】121 号、垦发改基字 【2018】46 号 | 建字第 370521201800011 市政类 | 是 | 是 | |
11、峨眉山市城镇化建设一期项 目 PPP 项目 | 峨发改投资 【2014】231 号 | 峨市环审批 [2016]29 号 | 峨眉地字第【2016】07 号 NO.0085028 | 是 | 否 |
1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区两园”基础设施 PPP 项目 | 海顺路:东发改前期[2015]1 号海发路、海康 路、海祥路、南 港东路、海瑞 | 海顺路:地字第 350626201500021 海发路、海康路、海祥路、南港东路、海瑞路: 地字第 350626201600003 | 是 | 是 |
路:东发改 [2016]148 号 | |||||
13、蓬安县省道 S101 线过境县城中心改线工程 (绕城北路) PPP 项目 | 蓬安发改投资 [2016]196 号 | 南市环审 [2017]88 号 | 地字第【2017】024 号 NO.0095919 | 是 | 是 |
14、怀远县 2016年实施市政道路工程类 PPP 项目 | 怀发改许可 [2016]86 号 怀发改许可 [2016]87 号 怀发改许可 [2016]88 号 怀发改许可 [2016]102 号 怀发改许可 [2019]199 号 怀发改许可 [2019]200 号 怀发改许可 [2019]201 号 | 怀环函 [2015]47 号怀环函[2016]73 号怀环函 [2016]87 号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地字第 340321201800010 地字第 340321201500016 地字第 340321201700007 地字第 340321201400041 | 是 | 是 |
15、富平至耀州红色旅游公路 PPP 项目 | 渭法改发 [2014]421 号渭 法改审批[2017]8号 | 渭环批复 [2014]95 号; 渭环批复 [2018]44 号 | 是 | 是 | |
16、福安西互通连接线公路工程 PPP 项目 | 安发改﹝2017﹞ 111 号 | 福安市[2018]国土资字第 048 号 | 是 | 是 | |
17、建湖县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 程 PPP 项目 | 2018-320925-48- 01-525722 | 建环表复 [2018]106 号 | 建城规地字第 32092520188139 号 | 是 | 是 |
18、漳浦县 X584赤土万安园区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 PPP 项 目 | 漳发改审 【2016】113 号 | 土第 350623201722051 号 | 是 | 是 | |
19、普兰店区湾 底整治 PPP 项目 | 2018-210200-78- 01-004919 | 是 | 是 | ||
20、盐通高铁东台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枢纽配套工 程 PPP 项目 | 东发改投 [2019]42 号 | 否(承诺纳入预算,未出人大批 复) | 是 |
21、连江县可门开发区集排污管网项目 PPP 项目 | (1)集污管网 (5 条路):连发改基建 【2014】57 号; (2)排污管网 A-H 段:连发改基建【2017】 116 号; (3)厦松隧道及连接线:连发改基建【2017】 34 号 | 连环审[2017]4号 | (1)集污管网:无; (2)排污管网A-H 段:连建函 【2016】60 号,连建函【2017】 62 号,连村选字第 350122202000002 号; (3)厦松隧道及连接线:连村选字第 350122201700011 号 | 是 | 是 |
C)项目运行情况
发行人上述 PPP 项目的合作模式、回款安排、会计处理方式及财务影响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PPP项目合作模式、回款安排、会计处理方式及财务影响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青岛市海绵城市试点区( 李沧区) 建设 PPP 项目 | BOT | 可用性付费按年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2019 年 4 月份(支付 2018 年 3 月 31 日之前完工并且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第二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 2020 年 4 月(支付 2019 年 3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第三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 2021 年 4 月份 (支付所有竣工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以此类推。 运营服务费按年予以支付,第一次运营服务费的时点在 2019 年 4 月(支付 2018 年 3 月 31 号之前 完工并且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第二次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时点为 2020 年 4 月(支付 2019 年 3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第三次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时点为 2021 年 4 月(支付所有竣工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以此类 推。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58,548.68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20,243 万元。 | |||
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道路工程 PPP 项目 | BOT | 根据 PPP 相关协议,付费安排分四部分: 1、征拆安置补贴:建设期内支付征拆安置资金占用费,按 7.3%年利率,每年年末支付。建设期满,政府每半年支付征拆安置费,2.5年内全部支付,并支付相应资金使用费。 2、建设期融资补贴:政府根据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按 5 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上浮 20%计算,每年年末支付项目。3、可用性付费:采用等额付费方式,自运营期第一年起,分 10 年,每年年末等额支付 给项目公司。年综合回报率为 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 4、运营期绩效服务费自项目运营期第一年起,每年年末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54,325.45 万元(第三方跟审未出具报告)。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1,775 万元。 |
浮梁县北汽综合配套 PPP 项目 | BOT |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其中包含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注册资本金及债务融资回报均由政府方按等额本金的方式支付。本项目年度可用性服务费=本方注册资本年化收益+融资贷款成本。建设期两年内付息,由政府每年年末偿还注册资本金利息,并按实际贷款计息周期偿还融资贷款利息;运营期内还本付息,注册资本金回报在十年内采用等额本金形式偿还,融资贷款回报由甲方据实支付,同样采用 等额本金形式;本项目运维绩效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服务费按实际发生成本据实计算。 |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49,500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1,556 万元。 | ||
淮安市淮安区老年人日间照料 中 心 PPP 项目 | BOT | 项目公司基于投资建设的可经营的非公益部分,收取服务费用。这部分属于使用者付费。 运营期初始年运营补贴报价=初始年运营成本-初始年运营收入,为119 万元/年。年运营补贴在119万元金额范围内根据收支差额进行确定补贴额。在项目正式运营期,经审计确定实际年运营收入。 (2)可行性缺口补助 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于弥补使用者付费不能覆盖的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及合理利润收益。本项目的可行缺口补助计算方法如下: 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总投资+投资回报+运营成本-运营收入(使用者付费),即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总投资+投资回报+运营补贴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2,010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995 万元。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 区太原起 | BOT | 1.目前项目公司处理建设(投资)期。2.进入运营期后(预计 2021 年 9 月),满一年后支付,依此类推。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步区小牛 | 贷:银行存款 | ||
线管廊及 | ②付费阶段 | ||
人民路 | 借:银行存款, | ||
PPP 项目 合同 | 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 ||
借:银行存款, | |||
贷:营业收入; | |||
借:营业成本, | |||
贷:应付账款 | |||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 |||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 |||
②施工阶段 | |||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 |||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384.86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6,482.72 万元。 | |||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 ||
“可行性缺口补助”。在合作期 | |||
内,项目公司通过收取综合管廊 | |||
入廊费、停车场停车费用获取收 | |||
益,作为项目公司可用性付费和 | |||
运营服务费的主要来源,对项目 | |||
原阳县 | 公司收益不足以覆盖项目的总投 | ||
CBD 中心 区市政基 | BOT | 资和合理收益部分,由县财政资 金进行可行性缺口补助,并纳入 | |
础设施 | 原阳县政府年度预算、中期财政 | ||
PPP 项目 | 规划。可用性服务费按年予以支 | ||
付,第一期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 | |||
付时间为本项目全部工程一次性 |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所在公历月起 | |||
的第 13 个公历月(另有约定的除 外)。此后,每间隔 12 个公历月,甲方支付一期可行性缺口补助。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项目建设金额为 627.3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25,582.41 万元。 | |||
东营市南一路快速路( 华山路至西一路) 建设工程 PPP项目 | PPP | 交工验收合格后,每半年分 20 次等比例支付, 20190202、2020.01.06 已支付两 期,共 1.02 亿元; 2020 年 1 月底、7 月底至 2028 年 1 月底、7 月底、2029 年 1 月底 分 18 次分别支付 5417.5 万元。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实际支出借:长期应收款, 贷:应付账款(质保金);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建设期月度计提收入、成本回报收益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融资利息 借:营业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47,011.09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4,400 万元。 |
赤峰红山区市政路桥 PPP 项目 | PPP | 每一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20190110、2019.01.28、2019.11.20 已支付 3 期,共计 1.52 亿元; 2019.12.31 、 2020.6.30 至 2027.12.31 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 支付 1.3149 亿元。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实际支出借:长期应收款, 贷:应付账款(质保金);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建设期月度计提收入、成本回报收益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融资利息 借:营业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52,559.231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6,150 万元。 | |||
武安市旅游专线道路工程与太行钢铁退城进园道路工程 PPP 项目 | PPP | 可用性付费每半年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 2018 年 12 月底(支付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工并且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第二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 2019 年 6 月底(支 付 2019 年 6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第三次支付可用性付费的时点为 2019 年 12 月底(支付所有竣工子项目的可用性付费),以此类推。 运营绩效服务费按季度予以支付,第一次运营服务费的时点在 2018 年 12 月(支付 2018 年 12 月 31 号之前完工并且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第二次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时点为 2019 年 3 月(支付 2019 年 3 月 31 日之前竣工的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第三次支付运营服务费的时点为2019 年6 月 (支付所有竣工子项目的运营服务费),以此类推。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167,660.51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38,000 万元。 |
垦利区城 区雨污分 | PPP | 各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根据可 用性标准和运维绩效标准,由政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实际支出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流改造工 | 府按年向乙方支付项目可用性补 | 借:长期应收款, | |
程 PPP 项 目 | 贴和运营补贴。 | 贷:应付账款(质保金); 银行存款 | |
②付费阶段 | |||
借:银行存款, | |||
贷:长期应收款 | |||
③建设期月度计提收入、成本 | |||
回报收益 |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 |||
贷:营业收入; | |||
融资利息 | |||
借:营业成本, | |||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 |||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 |||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 |||
②施工阶段 | |||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 |||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11,754.67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7,030 万元。 | |||
峨眉山市城镇化建设一期项目 PPP 项目 | PPP | (1)项目建设总投资支付:支付起始点1)前期费用的支付起始点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 48 个 月后的第 1 天,进入支付起始点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前期费用。2)工程建设费用的支付起始点为投入工程预付款之日起届满 48 个月后 的第 1 天,进入支付时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乙方工程建设费用。3)其他经双方确认应计入项目建设总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实际支出借:长期应收款, 贷:应付账款(质保金);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建设期月度计提收入、成本回报收益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
投资的费用的支付起始点为乙方 | 融资利息 | ||
投入首笔工程预付款之日起算起 | 借:营业成本, | ||
届满 48 个月后的第 1 天为其他费用支付时点,进入支付时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 支付第一笔其他费用。(2)投资 |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回报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首 | ②施工阶段 | ||
笔项目建设总投资进入共管账户 |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 ||
之日后该季度最后一月的 15 日。 |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24,690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000 万元。 |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 |||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 | |||
实际支出时, | |||
政府购买服务费在合同生效后满 | 借:应付账款, | ||
2 年起,在 10 年内按季度支付, 共计支付 40 次。其中,①合同签 订生效后 2 年期间内单项工程先行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购买服 | 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 ||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 | 务费在合同生效后满 2 年起支付,支付时间按 27.1(2)规定。 ②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单项工程 |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 |
区“一区两园”基础设施 PPP 项目 | PPP | 合理工期,确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超过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2 年,政府购 买服务费的支付时点仍按 27.1 (2)规定的时间执行。届时如工程未结算,按当时累计已支付金 | 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
额计算支付款项金额,工程结算 |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 ||
后按照最终结算金额调整后续各 次支付款项金额。具体支付时间 |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 ||
为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30,191.245863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3,500 万元。 | |||
蓬安县省道 S101 线过境县城中心改线工程 (绕城北路)PPP 项目 | PPP | 以周年作为支付期限,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的次日为第一笔价款的起付时间,以后每年的同日为约定支付日。每次支付时间给予宽限期 1 个月。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实际支出借:长期应收款, 贷:应付账款(质保金);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③建设期月度计提收入、成本回报收益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 融资利息 借:营业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19,394.85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7,670 万元。 | |||
怀远县 2016 年实施市政道路工程类 PPP 项目 | PPP | 政府付费时点为每个运营年度末结束的次年 1 月 15 日左右进行支付,其中运营年度为单项工程进入运营当年,以自然年计算。本项目政府最后一期支付时点不超过项目合作结束实际时间( 即 2027 年 3 月 27 日)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长期应收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40,690.02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4,250 万元。 | |||
富平至耀州红色旅游公路 PPP 项目 | PPP | 可用性服务费按年予以支付。第一次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时点为自开工日起 36 个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支付时点为第一次支付满 12 个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此类推。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此支付时点固定不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 期延误,支付时点双方另行协商。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6,949.80 万元。 |
福安西互通连接线公路工程 PPP 项目 | PPP | 可用性服务费采用等额付费方式,自运营期第 1 年(指运营年度,非日历年度)起,政府方于运营期内每年年末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支付给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参与可用性服务费的分配。若届时因非乙方原因项目未完成结算或甲方未完成绩效考核工作,甲方应按绩效考核优秀的应付费额的 90%付费,差额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差额利息,待结算完成或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调整付费。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21,465.30079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10,534 万元。 | |||
建湖县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PPP 项目 | PPP |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十 (10)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年度的服务费,并扣除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计算的违约金,向甲方开具账单(付款通知)。若因甲方原因 (不存在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情况下,可用性服务费可在开工日 28 个月后的时点进行支付。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长期应收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48,344.07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8,599.10 万元。 |
漳浦县 X584 赤 土万安园区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 PPP 项目 | PPP | 服务费一年支付一次。自交工验收合格当月起算第 12 个月的 10日内支付第一笔政府付费(包括当年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连同税金一并支付给乙方,以此类推,之后每年的同一日支付当年政府付费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3,250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4,500 万元。 | |||
普兰店区湾底整治 PPP 项目 | PPP | 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周期为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合作期第 3 年至合作期第 15 年按半年度支 付。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2,697.30 万元。 |
盐通高铁东台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枢纽配套工程 PPP 项目 | PPP | 乙方应在每个运营年度结束后十 (10)个工作日内,计算该年度的服务费,并扣除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计算的违约金,向甲方开具账单(付款通知)。若因甲方原因 (不存在乙方原因)导致建设期延误的情况下,可用性服务费可在开工日 18 个月后的时点进行支付。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借:长期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实际支出时,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②付费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长期应收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②施工阶段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0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回款安排 | 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投资额为 2,252.4615 万元。 | |||
1、项目公司核算 ①建设阶段 | |||
借:长期应收款,贷:应付账款; | |||
实际支出时, | |||
借:应付账款, | |||
贷:银行存款 | |||
②付费阶段 | |||
借:银行存款, | |||
连江县可门开发区集排污管网 项 目 PPP 项目 | PPP | (1)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从运营期第 1 年开始每个运营年支付;(2)可用性付费和绩效服务费中的建设费用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 4 月 28 日前; (3)融资费用在运营期每年支付 2 次,每半年支付一次;(4)运营维护费用自项目竣工(交工)验 | 贷:长期应收款 ③运营阶段 借:银行存款,贷:营业收入;借:营业成本,贷:应付账款 2、集团公司核算 ①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
收合格之日或甲方要求使用之日 |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 | ||
起每季度支付一次。 | ②施工阶段 | ||
按照施工企业的制度进行核算 | |||
3、财务处理 ①合并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应收款 PPP 项目建设金额为 26,824.28 万元。 ②母公司报表 |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经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对项目公司实际为投资额为 11,160 万元。 |
截至2020年3月末,项目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类别 | 北京建工角色 | 是否已 | 总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累计投资额 | 已实现回款 | 在项目 | 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间 | |
签订 PPP 协议 | 资本金 | 银行借款 | 公司持 有股权比例 | |||||||||
青 岛 市 | ||||||||||||
海 绵 城 | 社会资 | |||||||||||
市 试 点 区(李沧 | 山东 青岛 | 市政 | 本方及 施工总 | 是 | 14.50 | 4.35 | 8.00 | 7.00 | 0.00 | 66% | 2+18 | 2017.10.31- 2020 |
区)建设 | 承包 | |||||||||||
PPP 项目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类别 | 北京建工角色 | 是否已 | 总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累计投资额 | 已实现回款 | 在项目 | 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间 | |
签订 PPP 协议 | 资本金 | 银行借款 | 公司持有股权 比例 | |||||||||
福 鼎 市 | ||||||||||||
滨 海 大 | 社会资 | |||||||||||
道 二 期 道 路 工 | 福建 福鼎 | 市政 道路 | 本方及 施工总 | 是 | 12.56 | 2.51 | 9.50 | 7.70 | 0.00 | 51% | 3+10 | 2016.10.25- 2020 |
程PPP 项 目 | 承包 | |||||||||||
山西转 | ||||||||||||
型综合 | ||||||||||||
改革示 | 山西 | |||||||||||
范区潇 | 转型 | |||||||||||
河产业园区太原起步区小牛 线管廊 | 综合改革示范区潇 河产 | 市政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19.40 | 3.88 | 15.52 | 0.93 | 0.00 | 85% | 18 年 | 2019.8- 2021.8 |
及人民 | 业园 | |||||||||||
路 PPP 项目合 | 区 | |||||||||||
同 | ||||||||||||
原 阳 县 | ||||||||||||
CBD 中 心 区 市 政 基 础 设施 PPP项目 | 河南省原阳县 | 基础设施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13.40 | 2.70 | 10.70 | 0.00 | 0.00 | 94% | 13 年 | 2020.7- 2022.7 |
浮 梁 县 北 汽 综 合 配 套 PPP 项目 | 江西景德镇市 | 厂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 承包 | 是 | 5.92 | 1.28 | 4.64 | 4.95 | 0.05 | 90% | 2+10 | 2018.1.1- 2019 年底 |
淮 安 市 | ||||||||||||
淮 安 区 老 年 人 日 间 照 料 中 心 | 江苏省淮安市 | 房建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 承包 | 是 | 1.21 | 0.24 | 0.97 | 0.20 | 0.00 | 95% | 2+10 | 2018.8.6- 2020.8 |
PPP 项目 | ||||||||||||
东营市南一路快速路 (华山 路至西 | 山东省东营市 | 市政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6.80 | 1.44 | 4.56 | 6.00 | 1.02 | 90% | 10 年 | 2016.10— 2019.4.30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类别 | 北京建工角色 | 是否已 | 总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累计投资额 | 已实现回款 | 在项目 | 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间 | |
签订 PPP 协议 | 资本金 | 银行借款 | 公司持有股权 比例 | |||||||||
一路)建设工程 PPP 项目 | ||||||||||||
赤峰红山区市政路桥 PPP 项目 | 内蒙古赤峰市 | 市政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 承包 | 是 | 7.25 | 1.62 | 5.55 | 7.17 | 1.52 | 95% | 10 年 | 2016.04- 2017.12 2016.05- 2018.12 |
武安市 | 旅游专线道路工程 2017.01- 2018.09 太行钢铁道路工程 2017.03- 2019.01 | |||||||||||
旅游专 | ||||||||||||
线道路工程与太行钢铁退城 进园道 | 河北省武安市 | 公路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20.00 | 3.80 | 13.44 | 19.13 | 2.24 | 95% | 8 年 | |
路工程 | ||||||||||||
PPP 项目 | ||||||||||||
东营市 | ||||||||||||
垦利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PPP 项目 | 山东省东营市 | 市政工程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3.50 | 0.70 | 2.76 | 1.61 | 0.00 | 95% | 18 年 | 2018.6.15- 2020.10 |
峨眉山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房建、市政 | ||||||||||
市城镇 | 社会资 | |||||||||||
化建设 一期项 | 本方及 施工总 | 是 | 3.06 | 0.10 | 2.96 | 2.57 | 0.36 | 100% | 4 年 | 2016.4.28- 2020.5.31 | ||
目 PPP 项目 | 承包 | |||||||||||
东山经 | ||||||||||||
济技术开发区 “一区两园”基础 设施 PPP 项目 |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 市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6.51 | 1.35 | 4.96 | 5.07 | 0.73 | 90% | 10 年 | 2016.12- 2019.9.30 |
蓬安县省道 S101 线 | 四川省南 充市 | 道 路、 桥 | 社会资本方及 | 是 | 7.46 | 1.77 | 5.60 | 3.75 | 0.00 | 95% | 15 年 | 2017.9- 2019.9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类别 | 北京建工角色 | 是否已 | 总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累计投资额 | 已实现回款 | 在项目 | 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间 | |
签订 PPP 协议 | 资本金 | 银行借款 | 公司持有股权 比例 | |||||||||
过境县城中心改线工程(绕城北 路)PPP 项目 | 蓬安县 | 梁、隧道 | 施工总承包 | |||||||||
怀远县 2016 年 实施市政道路工程类 PPP 项目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 | 市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6.96 | 1.43 | 5.46 | 3.69 | 0.00 | 95% | 7 年 | 2017.8.1- 2020.3.27 |
富平至耀州红色旅游公路 PPP 项目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 县 | 道路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8.91 | 0.69 | 7.13 | 8.91 | 0.00 | 39% | 13 年 | 2017.10.20- 2019.12.31 |
福安西互通连接线公路工程 PPP 项目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 市 | 道路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3.90 | 1.05 | 2.73 | 2.41 | 0.00 | 90% | 10 年 | 2018.7.22- 2020.7.21 |
建湖县高铁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PPP 项目 |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 | 市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5.73 | 0.86 | 4.59 | 5.02 | 0.00 | 75% | 14 年 | 2018.11.9- 2019.12.15 |
漳浦县 X584 赤 土万安园区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 PPP项目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 | 道路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5.40 | 1.22 | 4.05 | 0.50 | 0.00 | 90% | 15 年 | 2019.07- 2021.06 |
普兰店 区湾底 | 辽宁 省大 | 市政 | 社会资 本方及 | 是 | 11.35 | 2.14 | 8.96 | 0.30 | 0.00 | 90% | 13 年 | 2019.08- 2021.08 |
项目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类别 | 北京建工角色 | 是否已签订 PPP 协议 | 总投资额 | 资金来源 | 累计投资额 | 已实现回款 | 在项目公司持有股权 比例 | 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 | 建设期间 | |
资本金 | 银行借款 | |||||||||||
整治 PPP 项目 | 连市普兰店区 | 施工总承包 | ||||||||||
盐 通 高 铁 东 台 站 站 前 广 场 及 综 合 枢 纽 配 套 工程 PPP 项目 |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 | 市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5.01 | 0.75 | 4.00 | 0.23 | 0.00 | 75% | 14 年 | 2019.11.28- 2020.11.27 |
连 江 县 可 门 开 发 区 集 排 污 管 网 项 目 PPP 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 | 市政 | 社会资本方及施工总承包 | 是 | 4.95 | 1.12 | 3.71 | 3.10 | 0.09 | 90% | 7 年 | 2016.4.28- 2021.4.27 |
合计 | 173.78 | 35.00 | 129.79 | 90.24 | 6.01 |
⑤BT项目
在建筑工程业务方面,发行人除了通过施工总承包的方式承接工程项目外,有部分早期工程项目采用BT模式。报告期内,发行人无新增BT项目,存续期BT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BT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业主性质 | 中标方式 | 协议签订日期 | 投资总额 | 资金回款计划 | 回购资金来源 | 已确定的收入 金额 | 实际到账金额 | 剩余款项结算安排 |
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科创新城基础设施项目( 一 期) | 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司法人 | 公开招标 | 2008-9-26 | 135,606.56 |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后五年内等额回购 | 财政资金 | 121,271 | 106,786 | 预计 2022 年 底前,能收回剩余回购款 |
武 安 309 项目 | 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职能部门 | 公开招标 | 2011-2-3 | 65,277.34 | 已完成回购 | 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 付费 | 72,888 | 72,888 | 预计 2020 年 6 月底完成结算 |
武安西三环项目 | 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 政府职能部门 | 公开招标 | 2012-4-4 | 33,903.86 | 已完成回购 | 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 付费 | 37,116 | 37,116 | 预计 2020 年 6 月底完成结算 |
孙 河 BT 项目 |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 阳分中心 | 政府职能部门 | 公开招标 | 2014-7-6 | 29,470.00 | 提前回购 | 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 付费 | 34,153 | 21,591 | 预计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结算 |
丹江口土武一级公路 项目 | 丹江口市公路管理局 | 政府职能部门 | 公开招标 | 2015-6-7 | 20,000.00 | 4+3+3 模式回购 | 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 付费 | 22,205 | 11,841 | 预计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结算 |
丹江口金岗山隧道 | 丹江口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 局 | 政府职能部门 | 公开招标 | 2015-7-1 | 11,540.00 | 4+3+3 模式回购 | 列入财政预算的政府 付费 | 13,130 | 5,713 | 预计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结算 |
漳浦三期 | 漳浦县路港交通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 | 2016.10.08 | 18,205.71 | 1.利息部分,按季结息,不足一季度的按日折算。自乙方第一笔资金达到共管账户后次季末开始结息,并与下季度首月 15日前支付。2.本金部分 5 年等 额 平 均 回 购。 | 漳浦县路港交通有限公司付款 | 2,100 | 735 | / |
漳浦四期 | 漳浦县路兴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 | 2017.06 | 30,085.70 | 1.利息部分,按季结息,不足一季度的按日折算。自乙方第一笔资金达到共管账户后次季末开始结息,并与下季度首月 15日前支付。2. 本金部分 5 年 | 漳浦县路兴道路建设有限公司付款 | 1,417 | 399 | / |
等 额 平 均 回 购。 | ||||||||||
都江堰一期 |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人民政府 | 公开招标 | 2011.02.15 | 62,368.00 | 2021 年 12 月 底前全部支付 | 都江堰 市政府付费 | 24,642 | 23,785 | / |
都江堰二期 |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人民政府 | 公开招标 | 2014.04.28 | 9,385.00 | 2021 年 13 月 底前全部支付 | 都江堰市政府 付费 | 2,296 | 1,540 | / |
发行人作为建筑施工企业,而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BT 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或者邀标的方式获得,并与业主方签订了 BT 协议,程序合法合规。发行人参与的 BT 业务符合《预算法》《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 号)等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⑥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施工安全,制定有《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履约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北京建工集团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北京建工集团安全生产检查规定》、《北京建工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建工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旨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观念。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行人施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注重施工过程中的督促检查与实行严格的安全奖罚制度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顺利通过了公司内外部各项检查工作。
2、房地产开发业务
(1)经营情况
公司房地产开发板块主要经营内容包括商品住宅、保障房开发、共有产权房及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等,主要运营主体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部、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置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公司房地产业务在立足北京的基础上,逐步向环渤海城市带、长江三角洲城市带等国内经济成熟地区拓展,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收
入分别为 27.34 亿元、29.60 亿元、31.55 亿元和 3.53 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4%、3.53%、3.30%和 2.01%;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 12.63 亿元、13.97 亿元、18.19 亿元和 2.40 亿元,占当年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21%、17.18%、19.98%和 15.72%;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毛利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分别为 46.19%、47.20%、57.67%和 68.15%。房地产业务已成为公司收入及利润的重要来源。
从销售回款情况来看,近年公司房地产项目整体销售回款情况较好。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回款金额分别为 18.33 亿元、39.20 亿元、60.75 亿元和 3.66 亿元。
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运营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房地产板块运营情况
指标 | 2020 年 1-3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 18.86 | 78.87 | 75.76 | 0.40 |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 - | 8.50 | 10.55 | - |
在建面积(万平方米) | 168.26 | 149.40 | 74.56 | 9.35 |
新项目签约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1.35 | 34.23 | 20.42 | 2.75 |
新项目签约金额(亿元) | 3.44 | 127.12 | 79.69 | 7.51 |
销售均价(万元/平方米) | 2.55 | 3.71 | 3.90 | 2.73 |
销售回款金额(亿元) | 3.66 | 60.75 | 39.20 | 18.33 |
注:上表涉及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房地产板块运营数据未包括市政路桥。
(2)房地产开发项目
①已完工在售项目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已完工在售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 | 规划建筑面积 | 可售建筑 | 截至 2019 年 末已售面积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售面积 | 预计收入 | 截至 2019 年 末已回款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已回款 | 开盘时间 |
1 | 长阳建邦华庭 | 北京房山 | 24.19 | 18.70 | 17.41 | 17.41 | 33.72 | 30.07 | 30.07 | 2010.08 |
2 | 北京动力港 | 北京朝阳 | 5.90 | 4.87 | 4.73 | 4.73 | 11.93 | 11.56 | 11.56 | 2015.04 |
3 | 上海新港城 | 上海虹口 | 21.01 | 19.98 | 16.68 | 16.72 | 111.86 | 94.62 | 95.10 | 2009.11 |
4 | 江苏建邦华悦 氿峰苑 | 江苏宜兴 | 21.92 | 17.10 | 16.89 | 16.89 | 13.66 | 13.34 | 13.38 | 2013.9.20 |
5 | 济南原香溪谷 (一期、B1、 B2 地块) | 山东济南 | 24.73 | 23.36 | 20.72 | 20.71 | 16.94 | 14.73 | 14.73 | 2010.10.23 |
6 | 恒安小区 3.2 期 | 山东青岛 市即墨区 | 2.80 | 2.80 | 1.34 | 1.34 | 3.60 | 2.12 | 2.18 | 2017.05 |
7 | 扑满山项目 | 北京市丰台区宋庄 路 71 号院 | 7.00 | 5.98 | 4.45 | 4.45 | 11.17 | 7.25 | 7.25 | 2011 |
总计 | 107.55 | 92.79 | 82.22 | 82.25 | 202.88 | 173.69 | 174.27 |
②在建商品房项目
截至2020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商品房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万元/平方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 | 开工时间 | 预计完成时间 | 建筑面积 | 总可售面 积 | 已售面积 | 未来可售 面积 | 预计总投 资 | 累计投入 额 | 平均销售价格 | 楼面地价 |
1 | 北京海淀区西北旺项目 | 北京海 淀 | 2018.6.14 | 2024 | 30.67 | 26.89 | 18.73 | 8.16 | 76.40 | 70.49 | 3.87 | 1.79 |
2 | 上海金山新城项目 | 上海金山 | 2018.4.13 | 2020.10.30 | 17.80 | 12.18 | 1.10 | 11.08 | 30.30 | 22.16 | 3.8 万 (别墅) 3.18 万 (高层) | 2.30 |
3 | 宁波公司 | 江苏宁 波 | 2018.6.19 | 2021.4 | 8.30 | 5.40 | - | 5.40 | 12.56 | 6.68 | 2.50 | 0.61 |
4 | 西安建邦华庭(新地块) | 陕西西 安 | 2014.3 | 2019.12.31 | 31.58 | 29.52 | 24.32 | 5.20 | 27.47 | 26.43 | 1.09 | 0.12 |
5 | 济南原香溪谷 ( CDEF 地块) | 山东济南 | 2018.8.1 | 2021.12.10 | 38.61 | 37.03 | 2.72 | 34.31 | 26.59 | 8.26 | 1.10 | 0.04 |
6 | 成都郫县花园镇项目 | 四川成 都 | 2019.10.25 | 2022.12.13 | 10.94 | 9.42 | - | 9.42 | 6.96 | 1.37 | 0.89 | 0.14 |
7 | 昌平七里渠项目 | 北京昌 平 | 2019.9.18 | 2022.9 | 50.85 | 32.40 | 7.54 | 24.86 | 114.00 | 76.60 | 5.11 | 2.10 |
8 | 顺义区后沙峪项目 | 北京顺 义 | 2019.5.16 | 2021.5.30 | 11.76 | 10.28 | 0.05 | 10.23 | 41.25 | 30.00 | 5.56 | 3.97 |
9 | 朝阳东坝项目 | 北京朝 阳 | 2019.10.25 | 2021.12.31 | 14.95 | 12.48 | - | 12.48 | 34.31 | 22.28 | 3.70 | 2.36 |
10 | 恒安小区项目 | 山东青 岛市即 | 2011.2 | 2020.12 | 10.50 | 9.20 | 7.20 | 2.00 | 11.90 | 7.80 | 1.50 | 0.05 |
墨区 | ||||||||||||
11 | 城开璟园项目 | 山东青岛市即 墨区 | 2019.11 | 2021.12 | 7.62 | 5.06 | - | 5.06 | 7.10 | 2.36 | 1.45 | 0.35 |
12 | 城开玲珑城项目 | 山东青 岛市即墨区 | 2019.11 | 2021.12 | 8.54 | 5.60 | - | 5.60 | 6.30 | 1.80 | 1.13 | 0.21 |
合计 | 242.12 | 195.46 | 61.66 | 133.80 | 395.14 | 276.23 |
③在建保障房项目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在建保障房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规划建 筑面积 | 总投资6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完成投资 |
1 | 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村、满井西队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 房项目 | 昌平区沙河镇 | 21.60 | 20.09 | 2.86 |
2 | 通州区张家湾镇六小村棚户区改 造安置房项目 | 通州区张家湾镇 | 54.23 | 43.38 | - |
3 | 顺义区李遂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项目 | 顺义区李遂镇 | 40.94 | 22.50 | - |
4 | 海淀区西北旺共有产权房项目 | 海淀区西北旺镇 | 30.67 | 76.63 | 70.49 |
5 | 朝阳东坝共有产权房项目 | 朝阳东坝 | 14.95 | 34.31 | 22.28 |
合计 | 162.39 | 196.91 | 95.63 |
④拟建项目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拟建房地产项目情况7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元/平方米
拟建项目名称 | 占地面积 | 规划建筑 面积 | 预计可售 面积 | 预计总投 资 | 楼面地价 |
大兴庞各庄项目 | 8.84 | 25.27 | 16.68 | 54.43 | 19,788.00 |
昌平东小口项目 | 7.20 | 32.80 | 28.90 | 116.35 | 24,039.00 |
海淀永丰新项目 | 6.50 | 21.90 | 18.97 | 51.36 | 24,923.00 |
安徽宿州银河五路小学 地块项目 | 9.48 | 35.24 | 26.23 | 18.33 | 1,461.60 |
合计 | 32.02 | 115.21 | 90.78 | 240.47 | - |
6 棚改安置房不含土地拆迁和征收成本
7 未包含通州彩虹之门项目,该项目受通州区调整规划影响处于暂定状态,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180 亿元,已投入 57.39 亿元。
⑤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公司主要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概况8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开发规模 | 预计投 资额 | 已完成投 入额 | 回报方式 | 已实现 回款额 |
北京西沙屯棚改 | 147.90 | 121.16 | 8.49 | 土地入市政府返还 | - |
北京张家湾棚改 | 146.85 | 235.23 | 0.28 | 土地入市政府返还 | - |
北京李遂镇棚改 | 85.07 | 87.34 | 50.09 | 土地入市政府返还 | - |
北京密云县大唐 庄项目 | 14.22 | 13.89 | 0.003 | 土地入市政府返还 | - |
路冠沥青厂共有产权房9 | 一级土地整备面积 4.4852 万平米(自有出让土地证载面积),未来开发规模计容面积约 7.7万平米(最终以规自委核发的规划条 件为准) | 3.00 | 2 亿(主要投资为场区污染修复投 资) | 利用北京市属国有企业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企业通过土地整备,完成土地入市出让,通过一级土地整理投资(土地资产评估)+二级政策性住房销售取二级开发项目的销售收益(15%),确定土地入市 价格及未来项目销售价格 | - |
发行人上述各项目审批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公司房地产项目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没有出现过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公司的地产项目不存在违反供地政策、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拖欠土地款、土地权属存在问题、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等情况。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出现。
整体来看,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发展模式和合理的区域结构。公司处于可售、在建、一级开发、土地储备各阶段的项目分布较为均衡,项目自我滚动开发的能力逐步增强。未来公司将发展重点着眼于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并利用其在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方面的既有优势和管理经验向产业链的上游延伸,从地区规划作起,为地方政府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
8 统计数据中包括实现一、二级联动的棚改区项目
9 本项目土地计划于 2020 年底或者 2021 年初在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挂牌交易,公司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二级开发权
从设计规划到开发运营的完备服务,将公司打造成“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提供商”。
3、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公司建筑材料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盾构管片等建筑安装业务配件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商品混凝土是最主要产品。公司经营商品混凝土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公司商品混凝土年产量达到 892.46 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年产量达到 175 万立方米,混凝土总产量位居北京市各大建筑集团前列。生产混凝土的主要原材料和燃料包括水泥、柴油、砂子和碎石,是构成混凝土业务的主要成本,占混凝土总成本的比例为 80%。公司主要的原料供应商为金隅水泥、冀东水泥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公司建材销售收入分别为 14.86 亿元、36.96 亿元、57.76 和 7.31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5%、 4.41%、6.04%和 4.16%,呈现上升态势;毛利润分别为 0.21 亿元、7.47 亿元、
6.39 亿元和 1.23 亿元,毛利润占比分别为 0.50%、9.18%、7.01%和 8.04%,毛利率分别为 1.44%、20.21%、11.06%和 16.81%,报告期内发行人建材销售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主要是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建材产品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主要建筑材料产能及产量明细
产品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1-3 月 |
沥青混凝土 | 产能(万立方米/年) | 250 | 62.50 |
产量(万立方米) | 175 | 3.70 | |
销量(万立方米) | 175 | 3.70 | |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 | 990 | 953 | |
销售额(万元) | 17,922 | 3,542 | |
商品混凝土 | 产能(万立方米/年) | 1,439 | 1,377 |
产量(万立方米) | 892.46 | 86.35 | |
销量(万立方米) | 892.46 | 86.35 | |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 | 430 | 460 |
销售额(万元) | 389,492 | 39,555 | |
盾构管片、装配式建筑 PC 部品、预制综合管廊 | 产能(万立方米/年) | 97 | 97 |
产量(万立方米) | 53.90 | 6.50 | |
销量(万立方米) | 51.60 | 4.90 | |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 | 3,200 | 2,300 | |
销售额(万元) | 164,273 | 12,831 |
4、环境工程
公司于 2002 年进入环保领域,环保板块业务主要包括环境修复和建筑节能。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3 月,公司环境工程业务收入分别为 6.98 亿元、11.21 亿元、11.00 亿元和 1.0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7%、1.34%、1.15%和 0.60%,占比较低;毛利润分别为 1.39 亿元、2.22 亿元、
2.32 亿元和 0.05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19.88%、19.82%、21.07%和 4.69%。虽然目前公司环境工程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较小,但是其毛利率同其他主营业务相比较高,近年来发展迅速,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
公司环境修复业务的运营平台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土壤修复、水体(地表水、地下水)修复和生态修复在内的环境修复咨询、设计、工程承包等。建工修复作为最早专业从事环境修复服务的公司之一,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为一家具有较强技术水平、研发实力和项目实施及管理能力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建工修复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取得了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综合实力在全国土壤修复企业中排名前列。建工修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共同承建我国污染场地修复领域唯一国家工程实验室—“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搭建“产-学-研-用”高效科技创新平台。
近年来公司落实全国化布局战略,抢占市场份额,承揽的土壤修复项目数量和合同金额稳定上升;环境修复板块是公司最具成长性的业务,随着社会关注度和公众意识的显著提升,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7 至 2020 年 1-3 月公司环境修复业务主要新签合同情况
年份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亿元) | 截至 2020 年 3 月末项目进度 |
2017 | 南天化工厂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施工总承 包 HHN2016004-GC01 | 1.29 | 74.70% |
2017 |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Cr(Ⅵ)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高架桥西侧污染场地及全厂区污染建筑垃圾修复工程施工运行总承包 HSD2012001-GC01 | 1.98 | 29.29% |
2017 | 上海市桃浦化工区场地环境修复 HSH2014001- GC01 | 1.2 | 100% |
2017 | 云天化红云氯碱污染场地修复工程 HYN2015006-GC01 | 1.37 | 100.00% |
2018 | 智造园北区(原葛店化工厂厂区)A 区(地块 5) 污染场地修复项目HHB2013006-GC01 | 1.71 | 30.76% |
2018 | 天津市试剂一厂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 HTJ2017001-GC01 | 1.3 | 49.02% |
2018 | 河西区黑牛城道(大成五金)复兴九里南侧地块污染治理方案编制及污染治理项目 HTJ2017006-GC01 | 4.3 | 26.21% |
2019 | 东风化工厂项目 | 2.53 | 28.68% |
2019 | 高峰路(天重三期)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 1.05 | 73.67% |
2019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修复项目 | 8.47 | 29.16% |
2019 | 太原市原煤气化工厂区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治理 项目 | 2.87 | 0.00% |
2019 | 南京小南化安全再利用 | 1.11 | 18.80% |
2020 | 天富(中国)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和徐州恒扬 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项目 | 1.00 | 0.00% |
2020 | 牟定县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及生活 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 | 0.46 | 0.00% |
2020 | 绿心东北组团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工程 项目 | 0.31 | 0.00% |
注:以上项目均为非 BT 项目
公司建筑节能业务的运营平台为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该项业务主要包括建筑节能技术咨询与评估服务、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服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和暖通空调系统优化运行与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技术开发等业务。公司先后承揽了燕京饭店、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场馆等项目,并承担了多项“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