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GP-A-2024009
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
招标文件
DLGP-A-2024009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第四部分投标须知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业务室一(xxxxxxxxxxxx 000 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 (项目编号:DLGP-A-2024009)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预算金额:332.5 万元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 1 包 | 是 | 332.5 | 332.5 | 其他专业技术 | 详见项目需求书文件 |
最高限价:332.5 万元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所需全部服务,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五)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招标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
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3.提供 2023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
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 证书(包含排水管道闭路电视等满足项目需求的检测方法),提供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 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2 月 4 日到 2024 年 2 月 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xx 000 x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电话咨询,再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话:000-00000000)。
售价:5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2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地点:xxxxxxxxxxxx 000 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机关地址: xxx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022-58552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22-24950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22-24950330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 日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二、技术要求
1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5.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6.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中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进行支付,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的具体数值进行支付(以采购人出具的工程量为准)(点对点应答无偏离情况下须提供承诺书)
如供应商投标本项目最终报价为 X 万元,则应支付金额=实际发生的具体数值(以采购人出具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所报的单价,若应支付总金额≤X 万,则实际支付总金额=应支付金额;对于超出服务费用总额(超出本项目最终报价 X 万元)上限的部分,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采购人不对超过部分另行支付。中标供应商仍需服务至合同履行期限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须分别对项目总价和项目单价进行报价,且项目的投标总价和投标单价不应超过其项目最高限价和项目最高单价预算,未按照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2.5 万元,最高单价17.5(元/米)。
具体预算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检测类别 | 管道长度 | 单价 (元/米) | 价格 (万元) | 备注 |
1 | 管道内窥检测 | 管道普查 | 130KM | 17.5 | 227.5 | 包含检查井收水井检查 |
2 | 管道内窥检测 | 管道验收 | 60KM | 17.5 | 105 | |
合计 | 332.5 |
2.各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交通费、技术服务费、设备耗材费、办公费、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编制、提交、通过审查的服务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税金、利润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服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执行天津地区现行相关定额和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变更或费用增加。
4.投标报价在不超本包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予以考虑。
5.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所需全部服务,并按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在服务期内由中标人造成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安全事故、施工事故等)由中标人承担主要责任,相关纠纷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处理善后事宜。
4.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不法行为,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
果,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5.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6.本项目禁止转包,否则中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须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三)付款方式
1.完成管道普查项目出具检测报告并达到采购人要求后,支付管道普查量 70%的服务费;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管道验收移交后,支付至该服务合同签订价款的 90%。施工竣工结算后,支付至该服务合同签订价款的 100%
2.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四).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xx街雨水泵站、市政管网提升工程(管道内窥检测)
该项目计划对xx街 51 个园区内外的排水管网和雨水泵站进行检测,拟管道普查约 130km,管道修复验收约 60km,还应包含检查井、收水井检查,以上量为预估量,实际工作量以最终实 际服务的管网为准。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为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 的全部费用。一经中标,所报价格不再调整。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二)服务内容
根据实施现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对实施范围内排水管网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存在的功能性缺陷及结构性缺陷,为后续管理交接提供科学、直观的基础数据。
由中标人对采购人指定的排水、污水管道按接收单位要求进行管道 CCTV 内窥检测、质量评定,出具检测报告,并对修复完成排水、污水管道进行二次检测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内包含但不限于:功能性检测、结构性检测。
(三)服务要求 1.参考规范
若参考规范与国家规范及地方政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中标人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 111 号)
(2)《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
(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住建策〔2021〕41 号)
(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36 号)
(5)《自然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5 号)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
〔2014〕97 号)
(7)《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实时动态测量( RTK )规范》(GB/T39616-2020)
(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13)《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JJ/T100-2017)
(14)《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代码》(GB/T28590-2012)
(15)《城市地下空间测绘规范》(GB/T35636-2017)
(16)《地下管线数据获取规程》(GB/T35644-2017)
(17)《信息技术地下管线数据交换技术要求》(GB/T29806-2013)
(18)《天津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技术规程》DB/T29-152-2010
(19)《天津市地下建(构)筑物信息管理技术规程》DB/T29-218-2013
(20)《天津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及隐患数据库建设指导手册》
(21)《天津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测量技术要求》
(22)《天津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指导手册》
(23)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2.进度要求:满足采购人进度计划安排。
3.成果质量要求
单个项目现场检测完成后 7 日内,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单个项目纸质版检测报告(加盖 CMA 认证章)及检测影像资料。
4.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检测设备,包括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必要设施。
5 投标人须提供核心稳定的专业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从天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天津市政府网平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开标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会场纪律,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
动。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每包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三、资格审查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须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CMA证书(包含排水管道闭路电视等满足项目需求的检 测方法),提供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必须在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每包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
4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 2023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 明。 |
5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会 | 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
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 标会议; | |
6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
7 | 非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承诺书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9 | 信用信息记录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评标纪律。
2.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7.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 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客观分(30 分) | 分值 | ||
投标人提供合同签订日期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或正 | |||
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服务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 3 分,最高得 9 分。 | |||
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 |||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 | |||
1 | 投 标 人 业 绩 | (2)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用户章。 | 9 |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或截至目前合同履行良好的证明材 | |||
料,证明材料均须加盖用户章。 | |||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 (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 |||
2 | 投 标 人 相关 认 证 评价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GB/T19001 系列/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 系列/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效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 6 |
3 | 投 标 人 实验 室 认 可 证明 |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 CNAS 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2 分 | 2 |
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 | |||
(1)项目经理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不提 | |||
4 | 项 目 经 理 | 供不得分; | 4 |
评价 | |||
(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 | |||
不提供不得分。 | |||
5 | 拟 投 入 本 |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 | 9 |
项 目 服 务人员(项目经理除外)评价 | 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 (1)服务人员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每提供 1 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 本项最高 6 分; (2)服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每提供 1 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得 1 分,本项最高 3 分。 | ||
第三部分主观分(60 分) | 分值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从服务方案的服务内容规划、服务流程、管 | |||
理措施、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评价: |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 分; |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1 | 总体服务方案评价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8 分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过程中的所涉及到的各环节的时间节点、 | |||
质量标准、服务完成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服务质量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 |||
2 | 保证方案 评价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7 分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作业保障制度、处理措施、安全防范预 | |||
案等方面进行评价: | |||
安全作业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3 | 保障措施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7 分 |
评价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 | |||
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职务设置、职务描述和职务资格要求、配备人 | |||
员信息、管理内容、人员安排、管理形式、安全培训制度等分析评价。 | |||
组织机构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设置及人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4 | 员配备评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 7 分 |
价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从投标人提供的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应急 | |||
预案实施的保障、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判及处置方法、紧急预案的 | |||
工作原则等应急处理方案。 |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 分; | |||
应急预案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4 分; | ||
5 | 评价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2 分; | 6 分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的整体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的管控 | |||
建设项目的管控难 | 难点、进程管理要点、建设项目的关键点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6 | 点、关键点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 7 分 |
进行阐述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 ||
评价 |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进行评价: | |||
方案中设置了专人专岗(提供了相应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定期与采购 | |||
人沟通制定了时间表,并对所提供的沟通方案逐条展开并阐述,可以保证项目 | |||
在服务过 | 顺利实施。 | ||
程中与采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 分; | ||
7 | 购人配合、沟通方案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4 分;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2 分; | 6 分 |
评价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保密措施、 | |||
保密承诺等方面进行评价: |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8 | 保密方案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 7 分 |
评价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投标人需树立xx目标、加强xx建设,从投标人提供的xx管理制度、xx | |||
管理措施、监督奖惩机制及做出xx承诺等方面进行评价: | |||
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7 分; | |||
xx管理 | 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5 分; | ||
9 | 措施及承 | 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3 分; | 7 分 |
诺 | 未提供方案或内容存在 3 处及以上瑕疵: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 | ||
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 |||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 |
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
合计 | 100 分 |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以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招标文件具体规定执行。上述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 合格的货物
5.1.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1.2 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
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90%,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
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费率 |
100 万以下 | 1.5% |
100-500 x | 0.8% |
500 万-1000 x | 0.4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
(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现场(不接受邮寄、电子邮
件、快递等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 [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8.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投标人虚假伪造,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4 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对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纸质投标文件胶装装订成一册,可根据投标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光盘中包含office文档格式的投标文件一份。
21.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1 投标人须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每包分别制作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同时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光盘二份。
24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光盘 2 张
22.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用一个包(信)封密封完好。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在密封包(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6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2.7 投标单位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1包,投标人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3.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24.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D 投标文件的提交
2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5.3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
26.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投标代表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资格审核表”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
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
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未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据的。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26. 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7.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评标委员会
28.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
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8.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8.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29.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9.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9.2 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晚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开标现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
(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如缺少盖章或缺少签字或盖章错误或签字错误等情况;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3)属于当期《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强制采购的产品,未提供清单中产品的;
(14)《资格审核表》中的资料齐全合格,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完整的复印件或提供的复印件过期或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齐全的。如投标单位按照《资格审核表》内容随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5)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无效。
(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7)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9.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6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3)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0. 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30.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签署。
30.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0.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1.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2.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2.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3. 其他注意事项
33.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3.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3.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3.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4.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4.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4.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5. 中标通知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单位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本合同为参考文件,具体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与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签订。
项目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二〇二四年
供方: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 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 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三、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 服务时间: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六、有关涉及本合同需方向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需方具有约束力。
七、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的,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 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支付 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或服务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
八、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九、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间: 年 月 日 |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 殊条款为
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需求方和中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中规定格式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 1
投标书
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光盘)、副本二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第包,¥元(人民币),大写。
……
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
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附件 4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 (单位名称) 授权(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月社保缴纳单位: ,联系电话: )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附件 5-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单位:元
序 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1 | |||||
2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5-2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投标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 | ||||
投标合计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 |
注:1.报价分项一览表中投标合计总价应同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二)服务要求 | ||||
(三)...... | ||||
(四)...... | ||||
(五)...... | ||||
(六)......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2 | ||||||
3 | ||||||
… | ||||||
项目需求书 | ||||||
序号 | 采购项 名称 | 条款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 说明 | 备注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8
业绩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 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 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 码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9
服务承诺及内容
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0-1
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从业年 限 | 资格证 书 | 拟任 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0-2
项目经理简历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
职 务 | 职 称 | 学 历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从事项目 经理年限 | 资 质 等 级 |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1
拟投入设备/工器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工器具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单位:元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
中小企业 | (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监狱企业 | (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3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4
无违法违规情况声明函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投标人名称)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
1.我单位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若我单位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 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处 罚。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 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合同违约处理, 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单位)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单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名称: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声明函。
附件 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另附:“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 18 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 “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 款 融 资 服 务 平 台 ” 链 接 或 中 征 平 台 官 方 网 址
(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