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2-6
贵州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合同
(斜字体为说明性文字,正式合同中请删除)
甲方: (委托方全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贵州大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的培训项目名称为 (后文中出现的项目名称须与本处一致)。本项目为非学历、非学位性质。
2.培训时间:20 年 月 日(报到时间)—20 年 月 日(离校时间),总计 学时。
3.培训对象为 , 甲方选派 名学员并编班参加学习。
4.培训地点: (填写培训地点)
5.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现场教学、课堂讲授等)
6.课程安排:经双方协商确定。在培训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作部分调整,但涉及费用调整的,应签订书面变更合同。
7.学习认证:对达到结业条件的学员签发非学历教育培训相关结业证,并查询认证。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选派学习人员,并组织学员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甲方应于开课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培训学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若有变动,甲方需在开班前通知乙方。
2.积极配合乙方的教学评估和质量监督工作。
3.若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组织学员入学,最迟应于预定开课日前的 天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可调整教学安排。
4.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及授课教师书面许可,甲方及学员不得对教学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乙方提供的讲义及其他未公开出版的教学资料进行复制或传播。
6.甲方不得以贵州大学的名义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7.培训期间甲方应组织成立临时班委会,并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确保学员遵守教学秩序和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学习期间的书面请销假制度。
8.在学期间,学员必须服从乙方的教学管理和培训安排,遵守贵州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学员因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而导致个人身体健康发生异常或发生意外情况,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与甲方商定培训方案,按照双方商定的培训课程内容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教学。
2.向学员发放培训资料,并遴选校内外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授课。
3.乙方拥有本项目相关的各类知识产权。
4.负责安排开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开班典礼、学习资料发放等),以及结业证的办理工作。
5.乙方指派专人担任班主任,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
四、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培训费用 元/人/天,师资费 元,培训费用根据实际参加人数结算(需附费用说明)。
2.支付培训费及开具发票方式如下:
甲方应于 (开课前/课程结束后) 个工作日,将全部培训费用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
3.乙方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贵州大学
帐 号:5200 1513 6000 5000 5958
开户行:建设银行贵州省贵阳市花溪支行
附言/用途:(项目名称)
4.学员培训期间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教学活动,概不退还相应费用。
五、合同期限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贵州大学对外合作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履约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解除合同的,需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解除合同,加盖“贵州大学对外合作专用章”后生效。
3.如双方出现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花溪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违约方未采取改正措施亦未给予合理答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2.若因双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合理收取培训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无法正常进行,本合同自动中止。何时继续执行本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合理收取培训费用。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