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定点服务商名录范围内。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四、采购需求
4.1 采购货物(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据中台运维服务 |
1 |
项 |
2 |
数据治理服务 |
1 |
项 |
4.2 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国药监综〔2019〕26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药品智慧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药监综〔2023〕28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省局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建设,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数据标准,全面汇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药品抽检等数据,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提供数据交换和共享服务,为此,需要进行对数据的整合、数据治理、数据共享等方面加强运维保障服务,确保与各个系统的对接的稳定运行。
五、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1 离线开发更新与维护。(1)数据开发调度任务的更新与维护。在现有的电子证照数据、日常监管数据、药品抽检验数据、行政审批数据、执法处罚等省局内部系统数据和国家局、省政务、省卫计委等外部数据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及数据标准要求,设计数据处理流程,通过SQL语法操作数据资源,对调度任务的字段、类型等进行维护,并配置数据任务的上下游参数和运行参数,包括先后依赖关系、任务运行时间、时间分区等参数,实现为多个相互依赖的任务。(2)调度任务的管理和异常数据处理。对已经提交至调度系统的任务进行管理,包括对调度任务进行冻结、重跑、终止、修改、刷新等操作。针对运行失败的调度任务,利用临时查询、日志和相关信息,对脏数据、缺失数据等异常数据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
5.2 数据资产更新与维护。(1)元数据、数据标准管理与维护。对已采集的电子证照数据、日常监管数据、药品抽检验数据、行政审批数据、执法处罚数据、国家局下发等数据通过手动选择库表同步、周期自动同步元数据信息,定义元数据采集的信息项,完善元数据内容、标准定义和标准基础。(2)数据质量管理与维护。对于电子证照、“两品一械”品种中核心重要的数据,配置数据质量规则,配置调度任务,等数据质量管理措施,提高数据质量。
5.3 数据服务更新与维护。对已建设完成的API市场中的API进行维护,对新增的数据,通过向导模式和自定义模式生成API,并对请求/返回结果的传输内容、调用次数、调用审批等进行管理,为各业务系统提供企业信息、品种信息、证书信息等数据的API支持服务。可对管理者提供数据API统计、数据访问量、接入量等统计分析和数据服务展示。
5.4 数据指标更新与维护。在电子证照、日常监管、药品抽检验、行政审批、执法处罚、国家局下发等数据,根据业务需要,对核心、重要的数据资源,按照原子指标、派生指标、复合指标的标准指标体系开发方式和自定义指标开发方式两种开发,创建数据指标任务,实现指标数据的可视、可管、可用、面向业务人员提供指标数据查询以及在线取数分析能力。
5.5 数据资源目录更新与维护。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在前期已梳理完成的数据资源目录的基础上,结合业务或数据变化,对数据资源目录进行更新和维护,形成数据资源目录清单。
5.6 数据库更新与维护。对原始库、资源库、主体库和共享库,监控数据库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数据的正常运行,并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巡检和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性。梳理现有及未来的药品监管业务资源数据,对接省局系统、国家局、省政务、省市场监管局、省卫计委、和各地市数据平台,对需要新接入的数据,在相应的数据库中创建对应的数据表结构,规范约束等条件,确保有效数据的入库。
5.7 数据中心门户管理与维护。对于数据中心门户中的资源目录、数据查询、数据管理、共享管理、数据标准等模块进行管理与维护,根据数据库中数据调整,对门户做相应的调整,保障功能模块的正常使用。
5.8 数据接口管理与维护 。根据国家局要求,需要新增推送的数据,按照规范文档及请求接口要求,编写后端程序,完成数据推送任务,并对推送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监管数据和化妆品生产企业数据等。同时对已经在推送的数据接口,做好维护工作,确保数据能成功推送至国家局。
5.9 日常运维保障。做好数据中心运维保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日常处理异常数据,并及时对省局各业务系统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沟通解决,确保数据中心各数据正常稳定交互。
六、商务要求
6.1 项目工期。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6.2 服务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6.3 团队要求。本项目需要供应商选派4名组成运维服务团队,其中驻场运维人员1名,运维技术支持3名。运维团队人员应长期稳定,非必要不调换人员,需要调换人员的,需征求采购方同意。
6.4 项目实施要求。供应商成立的运维团队,要制定运维方案和实施计划,运维方案内容明确、组织实施有序、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运维团队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交流会,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可优化的地方提出解决方案。
6.5 验收要求。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审计公司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供应商应配合完成监理、审计工作。服务期满后,提出验收申请,经监理方、审计方、采购方认可后,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完成项目验收。
6.6 维护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所提供的系统保证全面、有效、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12小时内解决。投标人在维护期提供的运维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升级、日常巡检、数据处理、故障定位及问题解决、重大活动保障、运维培训等。
6.7 数据与系统安全要求。(1)严格权限访问控制,用户在经过身份认证后,只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只能进行其权限范围内的操作。(2)不同的用户具有不同的身份和权限,需要在用户身份真实可信的前提下,提供可信的授权管理服务,保护数据不被非法/越权访问和篡改,要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3)能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如:人为操作错误、输入非法数据、硬件设备失败等,系统应该能正确的处理,恰当的回避。(4)各种数据对接过程中需保护数据不被非法/越权访问。
6.8保密要求。供应商需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供应商应严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实施任务过程中接触的资料均予以保密,对采购人相关的业务数据、业务流程等开发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供应商与驻场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内容需得到采购人认可,并与合同、保密协议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6.9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在项目合同中商定。采购人付款之前必须先由供应商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由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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