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商品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成交单价 小计 1 XJBTBJ[2021]280 4号-0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1 33265.00 33265.00 合同总价(元) 33265.00 合同总价(大写) 叁万叁仟贰佰陆拾伍元整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1 XJBTBJ[2021]28 04号-0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 33265.00 一般公共预算 授权支付
车辆维修 合同
编号: 11N01062817620215206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汇丰致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兵团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新疆汇丰致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新疆汇丰致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定点采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已入围供应商协议填报入口-新疆汇丰致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XJBTBJ[2021]280 4号-00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 - | - | 1 | 33265.0 0 | 33265.00 |
合同总价(元) | 33265.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万叁仟贰佰陆拾xx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XJBTBJ[2021]28 04号-00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1 | 33265.00 | 一般公共预算 | 授权支付 |
三、服务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入围项目-公务用车修理定点单位》的招标、投标文件约定及报价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确定乙方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单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公务车辆维修(但不包括保险赔付维修项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甲方收取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及相应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报价文件中的报价报价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第三条 合同组成。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入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修材科加价率和优惠率。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
第xx xx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
输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 乙方应依据甲方执《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以下简称《维修单》格式见附件),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维修车辆,
第八条 费用结算方式:每月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甲方司机验收合格并在《维修结算单》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维修结算单》并开具当月维修发票与甲方结算当月维修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报价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经经济损失。
4.接受甲方司机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1. 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入围协议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司机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3、督促财务部门按时结算维修费用。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司机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司机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甲方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甲方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甲方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完工时间不予顺延,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根据甲方的报修要求填写报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报修单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甲方并提出更改的维修方案,待甲方同意后方可维修。
5、乙方应为甲方开具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
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我方承诺维修质量保证如下: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贰万(20000)公里或一年;二级
维护质量保证期伍仟(5000)公里或半年;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叁仟(3000)公里或壹佰天(100)天。甲方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时,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和《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业务季度报表》
(格式见附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甲方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与甲方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维修费中扣除本次应付维修费千分之 的违约金,累计逾期 天或者累计发生逾期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服务成果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甲方接到司机投诉或者维修通过验收后 日内又发生相同故障的,每发生
一次,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乙方维修费中扣除本次应付维修费千分之 的违约金,累计发生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甲方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约定予以处
理。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每违反一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累计违反 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协调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车辆维修服务的:
(2)乙方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满足车辆维修需要的:
(3)乙方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四款中各种行为的:
(4)三次投诉属实或转厂维修的。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如乙方与甲方发生争议,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说明争议发生的原因,提出拟解决的办法,由甲方协助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x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需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内容,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同,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x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账号: 账号: 3002021809100039787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