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15 日台內地字第 1010307671 號函相關說明,再召開第四次公聽會,對本案依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其他因素所作之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等因素作一說明,本府第四次公聽會以 102 年 2 月 19日府工新字第 1020040255B 號函,將舉辦公聽會事由、日期及地點,張貼公告於本府、員林鎮公所、永靖鄉公所、田尾鄉公所、社頭鄉公 所、田中鎮公所及各相關村里辦公處,並刊登新聞紙公告在案(中華日報一 0 一年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