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下载后,请用 A4 纸打印,到研究生部盖章,然后按顺序办理离所手续。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为响应“科教结合协同育人”号召,促进优质科研资源的共享,联合培养高质量人才,结合理论物理所接收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x办法适用具有各高校及科研机构学籍的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
实习生指大学本科学生,学术合作生指与导师有合作关系的硕士生与博士生,联合培养学生指导师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硕士生与博士生,一般为长期(6 个月以上)。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应满足学籍所在单位关于课程学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
第二条 管理要求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来所均需经所在学校、院系同意,并联系我所导师确认接收,提交《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申请表》(附件 1)。
导师是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在所培养期间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关注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和身心健康,可设副导师协助导师进行学业上的指导,副导师应具有副研究员或以上职称。
第三条 基本生活保障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的生活津贴及住宿补贴由导师课题支付,相关标准如下:
一、实习生生活津贴的上限为 450 元/月(对已经通过我所面试并来所实习
的拟录取研究生,生活津贴上限为 900 元/月),实习生的住宿在可能的情况下由所里出面解决,如所里无法解决,则由导师课题根据情况发放住宿补贴或持住宿发票报销,上限为 1500 元/月。
二、学术合作生的生活津贴在所在高校发放的基础上,导师课题发放的上限为学术合作硕士生 600 元/月、博士生 700 元/月。学术合作生的住宿自行解决,
由导师课题根据情况发放住宿补贴或持住宿发票报销,上限为 1500 元/月。
三、联合培养学生的生活津贴在所在高校发放的基础上,按照我所学生奖助学金标准进行补差,住宿自行解决,由导师课题根据情况发放住宿补贴或持住宿发票报销,上限为 1500 元/月。
四、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的往返交通费用(火车硬席、动车
/高铁二等座)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导师课题支付。
五、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在所期间均需自行购买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第四条 协议的签署
一、签订协议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来所前须签订《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接收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协议书》(附件 2)。
二、提前终止协议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提前终止协议:
学生本人出现身体或心理等健康问题,不适宜继续在理论物理所进行培养的;
学生因学习与工作态度问题,不适宜继续在理论物理所进行培养的;
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离所或未参加规定的教学科研活动累计达 10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学生在协议期xx毕(结)业、退学等失去所在单位学籍,或双方单位导师合作项目或课题终止的;
学生本人提出终止协议申请的。三、延长协议
确因导师课题和项目合作的需要,需延长培养时间的,须重新提交申请并签署协议。
第五条 入所、离所手续的办理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入所须办理入所手续,离所须办理离所手续。
一、办理入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申请表》
2、《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接收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协议书》
3、学生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培养学生还需提供学籍所在单位开具的奖助学金证明二、办理离所手续及注意事项
协议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须填写《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离所通知单》(附件 3)并办理离所手续。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在所学习期间可以参加理论物理所举办的各类课程学习,研究生部可为其开具相应证明。未办理离所手续的,理论物理所将不负责提供任何相关学习证明,并将视情况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
第六条 实习生、学术合作生及联合培养学生在理论物理所学习工作期间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因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x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申请
表
附件 2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接收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
协议书
附件 3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实习生/学术合作生/联合培养学生离所通知单
附件 1: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口实习生、口学术合作生、口联合培养学生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身份 证号 | ||||||
联系 电话 | 手机 号码 | 电子 邮件 | ||||||
所在高校、院系 | 学位 年级 | |||||||
个人简历 (本科 起) | 起 止 年 月 | 学 习 和 工 作 | 单 位 | 获 何 种 学 位 | ||||
本所导师姓名 | 办公室 安排 | 正式来 所时间 | 201 年 201 年 | 月 日至 月 日 | ||||
申请内容 | 附加说明:本人在理论物理所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如发生经济纠纷、政治事故、人身伤、病、亡等问题,均由本人自己负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高校院系意见 | 负责人签字(xx): | 年 | 月 日 | |||||
接收单位意见 | 导师意见 | 发放津贴项目:□生活津贴 元/月,□住宿补贴 元/月 发放月份:201 年 月至 201 年 月,课题经费帐号: 是否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是 □ 否 签字: 年 月 日 | ||||||
研究室意见 | 签字: 年 | 月 日 | ||||||
所领导审批 | 签字: 年 | 月 日 |
附件 2: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接收
口实习生、口学术合作生、口联合培养学生协议书
甲方(接收单位):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导师为:
乙方(高校院系): ,导师为:
丙方(学生本人):
为促进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与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双方单位学术和科研交流,共同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乙方同意丙方到甲方学习。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不具备在册学生的身份,不转人事档案、户口,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及其它管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二、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作息时间与甲方单位研究生规定相同。丙方应主动与乙方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和工作情况。
三、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甲方仅负责发放生活津贴和住宿补贴,由导师课题经费支出,丙方的基本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等按乙方学校规定执行,甲方不予承担。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包括往返途中)如发生经济纠纷、政治事故、人身伤、病、亡等问题,均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四、成果归属及论文署名等事宜由双方导师协商决定。
五、出现应提前终止协议情形的,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的,应立即提前终止协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
一份。 | ||||||||
甲方单位公章:甲方导师签字: | 乙方单位公章:乙方导师签字: | 丙方签字: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附件 3: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
口实习生、口学术合作生、口联合培养学生离所通知单
存 根
各有关部门:
我所 口实习生、口学术合作生、口联合培养学生 因在我所学习结束,请协助办理有关签字手续。
年 月 日
…………………………………………………………………………………………
各有关部门:
离 所 通 知
我所 口实习生、口学术合作生、口联合培养学生 因在我所学习结束,请协助办理有关签字手续。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年 月 日
导师 | 办公室 (主楼前台) | 门禁卡 (主楼前台) | 科研处 (如有) | 科学计算与信息平台 (如有) | 导师课题秘书 | 研究生部 |
注:
1、本表下载后,请用 A4 纸打印,到研究生部盖章,然后按顺序办理离所手续。
2、办完手续后,请将此通知单交回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