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fra Industriekühlanlagen GmbH 通用服务条款及条件
Hyfra Industriekühlanlagen GmbH 通用服务条款及条件
1.前言
1.1 以下Hyfra Kühlanlagen GmbH(“Hyfra”)通用服务条款及条件(“条款”)仅适用于Hyfra向客户(“客户”)派遣各类服务(“服务”)人员(“Hyfra 人员”)(Hyfra 及客户统称为“双方”)为客户提供服务。
1.2 客户的其它条款及条件或条款及条件的偏离不适用,不论此类条款是否被Hyfra明确拒绝或是否
Hyfra在知道客户有其它条款的条件下仍无保留地履约。
1.3 除以书面形式确定外,条款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无效。此条亦适用于取消此书面要求。
1.4 这些最新版条款亦适用于未来Hyfra向客户提供的任何服务。
2.服务订单的范围
2.1 除明确标明具有约束力外,Hyfra所提出的报价(“报价”)不具有约束力。
2.2 只有在Hyfra以书面形式或文本形式(包括传真及邮件)确认后或提供服务时,客户所下订单(“获批服务订单”)方具有约束力。获批服务订单明确了服务范围(如无获批服务订单,则服务范围由报价决定
)。
2.3 Hyfra人员仅对由Hyfra所供的机器、设备和系统提供服务,服务范围见获批服务订单。超出获批服务订单规定的工作,须Hyfra提前以书面形式或文本形式(包括传真及邮件)批准。
3.提供服务
3.1 除以书面形式或文本形式(包括传真及邮件)另行约定外,Hyfra所提出的服务日期及期限不具有约束力。服务期限自发送获批服务订单之日起计,但不得在客户履约前进行,如提供文件、所需的授权及放行,或在收到约定的提前付款款项前进行。
3.2 如Hyfra因情况所限无法提供服务,则Hyfra不承担相应责任。商定的服务日期或期限相应顺延。此条亦适用于在Hyfra未能如期提供服务后首次出现此类情况时。
3.3 如Hyfra违约且对此负有责任,但不符合在客户所设定的合理时限内履约的要求且客户明确表示此期限到期后拒绝接受服务,则客户仅有权解除相应服务合同。
3.4 如在Hyfra不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提供服务会危及Hyfra人员的生命,对其身体或健康有害,则Hyfra可能会延长商定的服务日期或期限,直至可接受的情况出现。
3.5 如服务中断时限不合理,则Hyfra可能会召回其人员。如客户对此中断负责,则Hyfra将有权要求客
户向其支付因中断产生的费用。Hyfra进一步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害的权利不受影响。
4.服务验收
4.1 如遇服务提供和/或验收延迟,则客户须立即通知Hyfra。
4.2 接到Hyfra通知后,客户须立即对服务进行验收。客户须在验收证明书上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工作。客户不得因轻微缺陷或不由Hyfra负责的情况拒绝验收服务。
4.3 如客户无法在接到通知后的两周内完成验收,则视其接受服务。
4.4 如客户对推迟验收负责,则Hyfra将有权要求其支付因推迟验收产生的额外费用(如额外差旅费及等候时间)。Hyfra进一步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害的权利不受影响。
5.培训课程
5.1 客户须及时确认参加Hyfra培训课程的人员名单,至少在培训开始前12周内确认。如果客户无法在 Hyfra设定的合理时限内确认参加培训课程的人员名单,则Hyfra可能会取消所计划的培训。如为短期报价,Hyfra会对确认日期做出相应规定。
5.2 必须以书面形式取消培训课程。如在以下情况下取消培训课程,Hyfra会收取以下费用:(i) 培训课程开始前最多6周:课程总费用的25% (ii) 培训课程开始前最多2周:课程总费用的50%。
5.3 培训课程开始前2周内取消,不参加培训或上课人员迟到时,则全额收取课程费用。此类情况下,客
户无权要求因其人员缺席而退款。
6.合作义务及工作环境
6.1 客户须通知Hyfra其希望的服务开始时间。
6.2 在商定的服务开始之前,客户须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包括建筑工作及收尾工作),以确保服务能立即开始并顺利进行。客户尤其要确保混凝土结构及砖结构完全干燥固化。
6.3 客户须提供必需的耗材及能源,如电、水、压缩空气、数字数据界面包括服务提供地点(“工作地点”
)的相关接口。
6.4 客户须确保工作地点(如非户外安装)不受天气影响,照明温度-合适,从而让服务顺利进行。
6.5 客户须确保工作地点定期打扫,包括包装材料的清理。工作地点须配备盥洗设施,应急包,用于存放
Hyfra服务设备的干燥可上锁的存储室及充足的公共休息室/休息室,供Hyfra服务人员延长服务时使用。
6.6 客户须确保所有安装部件储存得当,免受天气影响。部件须储存在工作地点或紧邻工作地点的地方。
6.7 客户须提供最先进的辅助设备、设备及获批服务订单或报价中所提及的工具。上述设备和工具尤其须符合技术和操作安全要求。
6.8 客户须承担根据第6节所采取行动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客户无法履行第6节中规定的合作约定,则 Hyfra可能在会收到客户的提前通知后自行采取必要行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户承担。Hyfra人员可能也会从工作地点返回Hyfra工作,但相关费用由客户承担。Hyfra进一步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害的权利不受影响。
7.Hyfra人员
7.1 为履行服务合同,Hyfra只雇佣具备相应资格的技术人员。
7.2 客户须立即将当地机构的要求及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Hyfra人员。客户须代表Hyfra人员的利益并完成必要的形式要求。
7.3 客户须采取事故预防措施并保护Hyfra放在工作地点的用于服务的资产。客户尤其要将危险及安全法律法规通知Hyfra人员。
7.4 如果其它公司的服务工作及Hyfra人员的服务工作同时进行,客户须指定一名协调工作的负责人,以防止彼此的工作带来危险。
7.5 如果客户通过另起协议以书面形式约定向Hyfra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则客户须在宾馆提供符合西欧标准的带厕所和浴室的单间。Hyfra可能会要求客户提前提供其人员住宿条件的证明。
7.6 如果Hyfra人员在服务期间因病无法工作,则客户须立即通知Hyfra。在这种情况下,客户须确保为其提供适当的当地医疗服务,包括自由选择医生、适量用药及其它所有恢复其健康的必需措施并支付合理的治疗用药费。如Hyfra人员须入院治疗,则客户须安排其在符合西欧标准的医院进行治疗并确保提供最高规格的住宿条件。在其停职住院期间,要保管好Hyfra人员的行李。
7.7 Hyfra可能自行决定分包其服务。
8.客户的协助员工
8.1 客户须提供足够的称职的协助员工,以确保服务快速进行(“协助员工”)。
8.2 Hyfra人员有权向协助员工下达服务所需的命令。
8.3 应Hyfra要求时,客户须提供足够的口译员以确保Hyfra人员及协助员工进行交流。
8.4 客户对协助员工进行监管,并对其负责及购买保险。除能证明Hyfra对损坏负责外,客户须对由协助
员工造成的损坏负责。
8.5 第6.8条亦适用。
9.试运行及调试,所有权保留
9.1 除以书面形式或文本形式(包括传真及邮件)另行约定外,客户须免费提供所有必需辅助设备、设备及工具,并采取安装及测试产品(“服务对象”)所需的所有行动。
9.2 客户须确保Hyfra人员即刻获得检验结果及质量控制的实验室样品,以决定技术工艺参数。
9.3 客户须确保在Hyfra人员要求时对服务对象进行清理,包括包装材料的清理。
9.4 第6.8条亦适用。
9.5 Hyfra须保留所有自有辅助设备、设备及服务所用工具的所有权。
10.工作时间和频率
10.1 对于Hyfra人员调度工作,Hyfra将按现行标准小时费率(“标准小时费率”)以工作小时为单位(“标准工作时间”)进行收费,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日标准工作时间”)且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周标准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10.2 如果双方就服务固定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非商定服务内容的其它服务将另开发票。
10.3 超过每日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及周六工作时间按加班时间计,在标准工作时间费率的基础上上浮25%(“加班时间”)。
10.4 周日、公共假日或晚上(20.00-06.00)工作时间的费用在标准工作时间费率的基础上上浮50%(“
额外时间”)。
10.5 加班时间及额外时间均出现时,将按上浮比例高者计,即上浮50%。
10.6 额外时间需Hyfra以书面形式或文本形式(包括传真及邮件)提前批准。
10.7 如Hyfra人员因非Hyfra所造成的情况而无法在每周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服务,则不工作的时间仍按第10.1 – 10.6 条的规定以小时计费。此条适用于客户未按正常流程通知Hyfra外国公共或特殊假日而导致其无法工作的情况,以及因非Hyfra所造成的情况而导致其人员等待的时间。
10.8 Hyfra人员会记录每日工作时间,并按标准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额外时间分开记录。本记录是 Hyfra开具发票的依据,须由客户及时核查签字。
11.每日补贴及旅行成本
11.1 Hyfra人员的旅行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11.2 如Hyfra人员提供服务的出发地点及到达地点均在客户所在国家,则旅行时间将按第10.1条规定的
标准小时费率计。
11.3 客户须按现行每日补贴费率向Hyfra人员按日支付旅行期间其未在Hyfra工作的补贴。Hyfra会在客户要求时提供现行每日补贴费率标准。
11.4 根据旅行距离及Hyfra的公司规定,客户须承担Hyfra人员的旅行成本,即豪华经济舱/经济舱的机票或一等座火车车票。客户还须承担其它往返旅行成本及与服务相关的其它旅行成本。
11.5 客户须承担从属旅行成本,如护照签证费、工具行李费、清关费、热带旅行体检和疫苗费,以及由服务所产生的其它费用,如商务交流及包括租车在内的本地旅行费用。
11.6 客户须承担Hyfra人员圣诞及新年,或根据其选择在复活节或圣灵降临节探访家人的旅行成本。这些旅行成本包括与第11.1条及第10节相关的可能产生的费率及与第11.3条相关的每日补贴费率。连续服务三个月后,Hyfra人员有权享受法定假期并报销相应的往返旅费。客户须承担相应费用。
12.交通成本
12.1 如工作地点附近无足够的住宿设施,客户须承担Hyfra人员的合理交通成本。
12.2 如必需,客户须免费向Hyfra人员提供往返住地及工作地点的接送服务。
13.支付条款
13.1 客户须按照报价或获批服务订单(“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及条件付款。
13.2 除另行约定外,客户须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付款。Hyfra帐户收到款项做为客户及时付款的依据。
14.税款及费用
客户须承担所有在联邦德国以外地区产生的税款、关税及其它与服务相关的费用。
15.缺陷索赔
15.1 如发现服务有缺陷,Hyfra将自行选择通过修正缺陷(Nachbesserung)以免除后续服务或重新提供服务(Neuherstellung)。提供的后续服务不视为法律义务。客户不得对发现的小缺陷进行索赔。如对缺陷进行修正或重新提供服务,则原时限所剩时间须从服务对象的再调度时间中扣减。
15.2 提供后续服务的地点须为约定的工作地点。客户对因后续服务产生的费用的索赔,尤其是交通费、旅行、人工及材料费,不包括因服务对象被送至非约定工作地点所产生的费用。
15.3 如后续服务未奏效,客户可解除相关服务合同或要求扣减合理的费用。第三次尝试仍失败,则视后
续服务未奏效。
15.4 缺陷索赔的时限自服务验收之日起计一年。然而,此时限不适用于以下情况:(i) 刻意隐藏缺陷或
(ii) 如提供服务质保,则以质保条款或时限为准。涉及损害索赔时,此时限亦不适用于以下情况:(i)危及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损害,(ii) 意图及 (iii) Hyfra管理层或执行主管的严重过失。
15.5 出现与第15节有关的损害索赔时,不包括其它缺陷索赔。
16.责任
16.1 如出现一般过失,Hyfra仅对由违反基本合同义务所导致的损害负责,即合同伙伴往往所依赖及可能依赖的执行合同所需的服务及履约行为(vertragswesentliche Pflichten);在这种情况下,责任限于典型的可预见的损害。此责任限制亦适用于因Hyfra员工或代表(非管理层或执行主管)的重大过失所导致的损害。
16.2 如出现第16.1条所规定的情况,则责任不包括利益损失及任何间接或连带损害。
16.3 如出现第16.1条所规定的情况,则Hyfra的责任限于Hyfra商业责任险的保额;Hyfra将在客户要求时向其提供此类保险承保范围的证明。
16.4 如出现第16.1条所规定的情况,责任时限为自客户提出索赔及客户知悉索赔条件之日起计2年。不论客户是否知晓,责任时限均为导致损害的事件发生之日起计3年。因缺陷导致损害索赔的时限以第15.4条的规定为准。
16.5 上述责任时限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i) 危及人身安全或健康的损害,(ii) 意图及 (iii) Hyfra
管理层或执行主管的严重过失,(iv) 刻意隐藏缺陷,(v) 如提供服务质保,则以质保条款或时限为准或
(vi) 如责任符合《德国产品责任法案》的规定 (Produkthaftungsgesetz)。
16.6 上述责任限制亦适用于客户损害索赔是针对Hyfra法人代表、高管、员工或代理的情况。
17.不可抗力
17.1 如Hyfra因军队行动、战争、恐怖主义、内乱、自然灾害、火灾或其它非Hyfra负有责任的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无法履约,如罢工、依法停业、商业或交通中断、能源不足、采购原材料困难或Hyfra的供货商无法交货,或相关机构即外交部发布特定的旅行警告要求公民不得离开或前往一国或旅行目的地的某一地区,则约定的服务时间及时限须顺延,此外还要增加合理的准备时间。
17.2 如在前期已有违约的情况下出现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则Hyfra也不承担责任。Hyfra会尽早通知客
户此类情况开始的时间及预计结束的时间。如不可抗力因素持续二个月或以上,双方可解除相关服务合同
。
17.3 如服务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提前终止,Hyfra可向客户收取截至当前的所有费用(包括回国的旅费)
。
18.最后条款
18.1 客户与Hyfra之间的所有法律关系须依据德国法律解释,但不受制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约》(CISG)。
18.2 由服务导致或与服务相关的所有纠纷的唯一管辖和司法地为德国xxxxx。Hyfra亦有权在其经营所在地针对客户提起诉讼。
18.3 只有在Hyfra提前以书面形式批准后,客户方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针对缺陷提出的索赔及义务。Hyfra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及义务。
18.4 如这些条款中的某项无效或无法执行,则其它各项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18.5 如这些条款的英德双语之间有冲突或不一致,则以德语为准。
18.6 如这些条款与第13节的支付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则以这些条款为准。
HYFRA Industriekühlanlagen Gm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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