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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续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北京总部机房骨干网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续签《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北京总部机房骨干网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关联交 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x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与人保资本签订本协议。协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协议期满后,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本协议,应在协议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展一年。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通过本协议,本公司为人保资本提供生产业务数据的承载网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的租用、维护
服务,并按实际使用量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x公司与人保资本为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集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723557950。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x协议是为人保资本提供生产业务数据的承载网络及相关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每年人保资本向本公司支付的协议费用预计约8万元(实际收费按实际使用量为准)。
(二)定价政策
与人保资本的关联交易,整体定价主要基于人保资本实
际专用与分摊的网络线路、网络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使用份额,并依此确定支付费用,同时参考本公司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网络线路租用协议价格,以及相关网络设备采购、维护合同价格,相关定价处于合理区间。
四、交易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公司发展战略,本公司承建人保集团骨干网,并与人保资本签订本协议,按实际使用情况收取相关费用。
五、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的影响
预计本协议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x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人保资本续签本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董事会决议为通讯方式表决,审议过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七、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x公司关联交易按季度统计,按照保监会对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对关联交易额的计算方法,截至本年年初本公司尚未与该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