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类别 按 产 品 或 劳务细分 关联人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销售引线框架 产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0 万元 0 采购 GFC 铜带 产品 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不超过 6100 万元 1555.15 万元 销售铜角料 角料 不超过 5500 万元 1345.26 万元 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 产品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5 亿元 7660.90 万元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3
xxx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0 年元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三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xxx先生、xxxxx回避表决,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xx赛关于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联董事xxx先生回避表决,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华天科技关于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三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按 产 品 或 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合同签订金额 或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 |
销售引线框架 | 产品 | 江苏长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8000 万元 | 0 |
采购 GFC 铜带 | 产品 | 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 | 不超过 6100 万 元 | 1555.15 万元 |
销售铜角料 | 角料 | 不超过 5500 万 元 | 1345.26 万元 | |
销售引线框架、 键合金丝、键合 | 产品 | 天水华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 1.5 亿元 | 7660.90 万元 |
铜丝 |
1、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关于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为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多年来本公司一直向其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2008 年 10月,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江阴市合资成立了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康强”),生产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塑封引线框架,预计 2010 年起,公司向长电科技销售产品中的部分订单将由江阴康强对长电科技直接供货。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江阴康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长电科技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2、与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采购 GFC 铜带和销售铜角料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xx赛”)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上海xx赛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
3、与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科技”)为本公司的重要客户,多年来本公司一直向其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华天科技签订了《产品销售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电科技 1、基本情况
长电科技是中国著名的半导体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为客户提供芯片测试、封装设计、封装测试等全套解决方案,是国家重点xx技术企业和中国电子百强企
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内第一家高密度集成电路国家工程实验室。长电科技于 2003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600584。
住所:xxxxxxxxxxxx00x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注册资本:74518.4万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长电科技主营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业务,十多年来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长电科技总资产 4,938,412,067.87 元,净资产
1,640,694,521.80 元;2008 年 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 1,643,172,347.87 元,净
利润 8,482,826.97 元。
2、与江阴康强的关联关系
江阴康强系本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科技”)合资组建,其中本公司占 70%,新潮科技占 30%,而新潮科技又是长电科技的控股股东;江阴康强董事xxx先生同时担任长电科技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关系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历年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长电科技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二)上海xx赛 1、基本情况
上海xx赛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1.82 万元;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余波。
经营范围:高精度金属带及异型带,金属新型复合带,高精度波导管,引线
框架,高精度液压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到2009 年9 月30 日,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29,161,093.99
元,净资产 13,440,994.04 元;2009 年前三季度度主营业务收入 13,161,313.66 元,净利润-2,214,962.08 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x公司为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08 年 6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资入股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作为增资方增资 1485.65 万元入股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详见 2008 年 6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08-029),该项工商变更手续于 2008 年 8 月 4 日办毕,自此公司持有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本公司董事xxx先生、xxxxx兼任上海xx赛xx材料有限公司董事。xxx先生、xxxxx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5 条第 2 项规定的
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公司与上海xx赛的交易自 2008 年 8 月起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分析,上海xx赛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华天科技 1、基本情况
华天科技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由天水xxx电子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自然人xxxxxxx、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硅动力微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于2007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2185。
住所:天水市秦州区双桥路14号法定代表人:肖胜利
注册资本:261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半导体元器件研发、生产、封装、测试、销售;
电子产业项目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
华天科技主营半导体、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是我国最早研制和生产集成电路的企业之一,十多年来一直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截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华天科技总资产 1,220,112,884.48 元, 净资产
835,967,418.34 元;2008 年 1-9 月份主营业务收入 576,779,848.65 元,净利润
65,726,230.95 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08 年 10 月 7 日,本公司董事会换届,第三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xxx
先生同时担任华天科技独立董事,xxx先生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5
条第 2 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情形,因此,自 2008 年 10 月起公司与天华天科技的交易为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及历年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其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本公司与上海xx赛、华天科技签订的《产品购销协议》,该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交易价格均按产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 年元月 12 日、2010 年元月 5 日、2009 年 12 月 11 日,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公司与上海xx赛、华天科技分别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约定了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本公司与上海xx赛、华天科技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3、协议主要条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1)生效条件:自双方权力机构通过后即生效。
(2)协议的标的:江阴康强向长电科技销售引线框架产品;本公司从上海xx赛采购GFC铜带,本公司向上海xx赛销售铜角料;本公司向华天科技销售引线框架、键合金丝、键合铜丝等产品。
(3)协议有效期限: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帐。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江阴康强与长电科技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xxx先生对江阴康强2010年度与长电科技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于公司与上海xx赛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xxx先生对公司2010年度与上海xx赛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xxxxx、xxxxx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此项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于公司与华天科技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xxxxx、xxx先生对公司2010年度与华天科技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xxxxx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此项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xxx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