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入驻服务商服务协议
甲方:青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32-66200389
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 129 号金艺大厦 11 楼乙方:
联系方式:地址:
为充分发挥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功能,规范平台入驻服务商服务行为,为全市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专业化服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通过平台服务企业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组织开展平台的推介宣传,协同乙方开展双方商定的服务推介活动。
(二)在平台上设立栏目,宣传推介乙方或乙方服务。
(三)定期对乙方通过平台开展的服务进行评价。
(四)确定专人联系乙方,并及时了解乙方需求。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平台上发布的相关服务及服务成果进行统计分析,可将统计分析结果用于企业公共服务。
(六)保守乙方书面提出的涉及乙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协议生效后,经过甲方合规性审查,可以以乙方名义通过平台发布服务活动与服务产品信息。
2.经甲方另行书面许可,可使用平台上属于甲方所有权的资源。
3.xxx在平台年度服务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给予“平台入驻金牌服务商”称号。
(二)乙方义务
1.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乙方营业范围内的服务。
2.xxxx《青岛市企业服务平台入驻服务商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3.确定专人维护平台,保证在平台上发的信息合法合规,对自身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负责。
4.确定专人与甲方联系,及时将线上或线下的服务结果反馈给甲方。
5.引导民营和中小企业关注、使用平台。
6.对在平台上接触到的相关服务、流程、客户资料等信息均负有保密责任,仅用于自身为民营和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7.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服务活动和座谈交流。在办公场所、宣传材料、网站和开展服务活动中积极宣传推介平台。
8.对违规使用平台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三、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或经济损失的;
(二)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权利和义务的;
(三)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相关规定和制度,或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罚的;
(四)乙方以入驻服务商名义开展服务时,乙方与服务对象产生诉讼、仲裁案件或甲方收到乙方被服务对象投诉的;
(五)乙方在平台年度服务评价中评级为不合格的;
(六)其他经甲方综合评定,乙方不再适合继续具有平台入驻服务商资格的。
四、其他条款
(一)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与服务对象产生纠纷或诉讼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因乙方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因追偿产生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建立定期的服务联系沟通机制,协商解决在平台运营和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三)本协议自生效起两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
件下,乙方有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四)本协议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协议双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届满视为送达。双方均同意,本协议双方预留的地址为双方函件往来、诉讼过程中相关文书的收件地址。
(五)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本协议由甲方在平台上发布,乙方将一份签字、盖章纸质协议提交至甲方,待甲方审定签收后生效。
单位名称: | (xx)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签字) |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