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临时信息披露„2021‟12 号
2021 年 9 月 16 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投公司”)与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股权公司”)签订《投资顾问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 35 号),现将本项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各方情况
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1R6G8Y)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我公司间接持股 100%。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心理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转让;教育咨询
(不含中介及办学);居家养老服务;集中养老服务。
国 寿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MA1FL2FN6K)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我公司间接持股 100%。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x项交易标的为xxx投公司为国寿股权公司提供的投资顾问服务,包括资金募集、投资标的推介及投后管理,并收取投资顾问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将就具体交易订立单项协议确定具体价格,不同类型的投资顾问服务分别计价。单项协议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金额受《框架协议》的约束。
(二)交易结算方式
按照具体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框架协议》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
x项交易定价参考了行业惯例,综合考虑市场水准和工作量,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确定,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未偏离市场价格水平,不损害各方利益。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我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初审原则通过本项交易。
2021 年 9 月 3 日,我公司党委会 2021 年第 22 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最终审批通过本项交易。
六、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