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兰财采〔2018〕25 号
签发人:xxx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采[201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实际,现就简化市级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以下类型采购项目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审批
1.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
2.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以内的项目,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
属于以上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和《兰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项目特点自行选择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在兰州市财政局网站
(xxxx://xxx.xxxx.xxx.xx/)或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上述两个网站均可下载,内容一致),填写完成后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
采购人应确保履行了项目实施前的合规性审查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审核程序,并对计划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保留以下类型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
1.超过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采
购方式的;
2.采购项目废标后需变更采购方式的;
3.进口设备采购。
属于以上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兰州市财政局网站和兰州市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或《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附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进行审核批准。
三、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与网上公示合并执行
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传至甘肃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 xxxxx.xxx.xx)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视同完成备案,无需将纸质合同送至市财政局进行备案。
采购人是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依法承担组织采购的主体责任,对所备案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不因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的备案而转移。
四、取消对专家抽取的审核
政府采购项目在组织评审前24小时以内由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凭采购计划备案表或项目审核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抽取专家,财政部门不再履行专家抽取的审核义务。
专家抽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相关工作要求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简化后,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制作采购文件,不得通过设置倾向性条款等方式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在满足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兼顾采购工作效率,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采购方式。规范评审专家抽取行为,依法依规确定抽取专家人数和专业,组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我局将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8月2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之前相关文件的内容与本文规定不相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2张) 2.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
3.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表(3张)
兰州市财政局 2018 年 8 月 21 日
兰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1 日印发
共印 500 份
附件 1 表 1-1
兰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预算单位(公章): 项目备案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 |||||||
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年限 | ||||||
预算单位负责人 | 经办人 | 联系 电话 | |||||
项目内容 | 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
合 计 | |||||||
资金来源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专项 | 上年结转 | x年预算 | 预算指标文号 | |
预算单位申报意见 | 本项目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本项目政府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委托机构 | ||
竞争性谈判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 | ||||||
竞争性磋商 | |||||||
单一来源 | |||||||
分散采购 | 邀请招标 | 其他代理机构 | |||||
协议供货 | |||||||
服务定点 | |||||||
询价 | |||||||
其他(附说明) |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签章) | ||||||
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 有进口产品 ( ) | 无进口产品 ( ) | |||||
年 月 日(签章) |
1.备案编号编制规则:“预算单位编码(6 位)+JH+顺序号(3 位)”,如市人大委员会 2018 年 1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为“101001JH001”。
2.主要技术参数的设置要满足三个以上的品牌。
3.特殊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由采购单位成立采购小组,经市场调研后填报。
4.凡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计划表填报。
5.本表一式三份,一联留采购单位,一联存市财政局,一联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1 表 1-2
政府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表
预算单位: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市场单价 | 总价 | 是否进口产品 | 备注 |
合计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资金尚未落实的采购项目,应先由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出具资金保障意见,再送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2.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与报备的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用途一致。
3.政府采购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预算单位还应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提供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材料等相关资料。同一年度内再次采购同类进口仪器设备的,可附原专家论证意见直接备案。
4.采购人选择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需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
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适用条件的规定。 5.表 2 中的“参考规格型号和配置技术参数”仅为参考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
(不得指定品牌)。
6.本表分表 1 和表 2,表 1 为兰州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表 2 为政府采购项目详细需求表(填写时可增加附页);预算单位应提交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查,一份返预算单位。
附件 2
兰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预算单位(公章): | 预算单位编码: | |||
填报时间: | 年 | 月 | 日 | 金额单位:万元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 |||||
项目预算金额 | 原采购方式 | ||||
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 |||||
预算单位负责人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原计划备案编号 | 项目原招标编号 | ||||
拟采用采购方式 | 法定适用情形 | ||||
申请改变采购方式的特殊理由 | |||||
重新组织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原采购结果评价 | 年 月 日(签章) | ||||
兰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审核意见 | 分管局长审批意见 | ||||
经办人: | 负责人: | 年 月 日 |
备注:1.基本情况说明分为:未经招标直接申请变更和经集中采购废标后重新采购;
2. 废标后重新采购的项目必须有代理机构应填写项目采购时的实际情况,包括参数是否存在缺陷及倾向性条款的意见。
3.法定适用情形应填写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适用情形。
附件 3 表 3-1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申请单位 | |
申请文件名称 | |
申请文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金额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
项目使用单位 | |
项目组织单位 | |
申请理由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 3 表 3-2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一、基本情况 | |||||
申请单位 |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
拟采购产品金额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
二、申请理由 |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 |||||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 |||||
□3.其他 | |||||
原因阐述: | |||||
三、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
年 | 盖 | 月 | 章 | 日 |
附件 3 表 3-3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一、基本情况 | |
申请单位 | |
拟采购产品名称 | |
拟采购产品金额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金额 | |
二、申请理由 | |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 |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 |
□3.其他 | |
原因阐述: | |
三、专家论证意见 | |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