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的革命已经进入到所有产业领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也进入快速发展态势,智能化也将成为船舶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船舶智能化是《中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 展领域之一,国际海事组织(IMO)主推的“E- navigation”战略也是以船舶智能化作为支撑,相关技术规则与标准日渐明晰,国际方面包括中国船级社已设定清晰的规范指南,并设立特定智能船符号。在这样的背景 下,我们将成为船舶航行辅助避碰投入实船应用的先行者。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xx信 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xxxxx船业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信息技术的革命已经进入到所有产业领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也进入快速发展态势,智能化也将成为船舶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船舶智能化是《中国制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国际海事组织(IMO)主推的“E-navigation”战略也是以船舶智能化作为支撑,相关技术规则与标准日渐明晰,国际方面包括中国船级社已设定清晰的规范指南,并设立特定智能船符号。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将成为船舶航行辅助避碰投入实船应用的先行者。
江苏xxx船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xxx船业”或“甲方”)与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信”、“公司”或“乙方”)通过对行业技术发展的深刻洞察,明确唯有通过差异化技术优势,建造出真正为客户带来价值的智能船舶,中国船舶企业和配套设备厂商才有能力在全球复杂的竞争格局中脱颖而出。
基于明确的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签署了《基于智能船与智能装备的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协作,合力推动智能船装备标准制定、获得权威船级社证书,推进造船企业从建造传统船舶向建造智能船迈进,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xxx船业是集造船及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业,金融投资、金属贸易、房地产
和航运及船舶租赁为补充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中国首家在新加坡上市的造船企业。集团公司下辖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及江苏xx x船厂有限公司 3 家造船企业,在太仓建有海洋工程制造基地,在上海拥有两家
船舶设计公司。集团目前总资产超过 630 亿人民币,造船产量自 2009 年起连续位居中国造船行业前 5 强。xxx船业作为国内知名的船舶建造企业,2017 年共签订订单 74 条,载重 526 万吨,占全国新接订单量 16.32%,处于国内领先地
位;目前手持订单为 123 条,载重 1075 万吨,占全国手持订单量 12.1%,位居全国第一,世界第三。
xxx船业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协议无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宗旨
x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愿意积极协作,推动智能船装备标准制定、获得权威船级社证书,推进造船企业从建造传统的船舶向建造智能船迈进,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二)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承诺,从2018年起,未来三年,在甲方建造的船舶中优先选用乙方的智能化装备,且每年采购目标不低于1亿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船东沟通,使得乙方的智能化产品满足船东的要求,推动船东积极使用智能装备;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提供智能船的装备,并承诺该装备满足相关船级社的认证;在不增加甲方的造船成本的前提下,协助甲方进入智能化领域,提升船厂竞争力;
3、双方将在智能船领域深度合作,包括设立联合研究机构、探索智能船船型,以及设立合资公司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x信作为中国智能航海的引领者,坚持技术创新,坚持实践创新,是国家智能船专项的主要承担单位之一、中国智能船舶创新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以船舶综合导航系统(INS)为基础研发出智能航行系统、以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为基础研发出船岸通信、数据中心和数据挖掘及管理应用的信息集成平台,均是智能船的关键系统,并将在今年完成交付,实现在 40 万吨的 VLOC 船舶上的首次智能化应用。本协议签署后,与全国实力雄厚的xxx船业携手,发挥各自特长优势,共同开发具有智能属性的下一代高附加值船舶,以技术领先性和双方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快速推进实船立项、建造、实践、改良,推出第一代满足国际标准认证的智能船,并以此服务全球知名船东,巩固双方在船舶智能化领域的领军企业地位;随着项目进度的深化,预计将引入更多合作方加盟。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尚具有不确定性。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xxx船业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编号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后续进展 |
1 | 公司与江苏xxx船业集团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 2015 年 8 月19日 | 与xxx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至今,公司与对方在业务上紧密合作,实现产品多次销售,包括xx信INS(综合导航系统)、单品VDR、电子海图、雷达、自动舵以及 OEM通信、ROCKSON船舶综合机舱监控 报警系统和船舶电子集成系统等产品。 |
2 | 公司与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三亚xx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合作框 架协议》 | 2017 年 6 月12日 | 基于天津市的海洋规划与涉海客户需求进行整体方案设计与实施论证。 |
3 | 公 司 与 Speedcast 、 Cobham签订的三方《战略协议》 | 2017 年 12 月5日 | 协议签署后,已经联手合作在某全球招标项目中竞标成功,赢得了批量化订单,后续将深度合作共同攻克国际项目。 |
4 | 公司与中船电科、海油能源、海信院、遥感所签订的五方《战 略协议》 | 2017 年 12 月6日 | x油能源下属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三亚寰宇的战略入股,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海信院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正在办理股权变更。 |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目标,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商务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与xxxxx船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基于智能船与智能装备的合作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xx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