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炬申”)于近日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投资建设“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陆路港二期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陆路港二期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书》,本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主体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
为加快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本着保护环境、科学协调发展的原则,就新疆炬申陆港联运有限公司陆路港二期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本项目乙方拟投资1亿元。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个封闭式仓库,配套购买叉车、吊车等机械
设备。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相关项目筹备小组,负责项目立项及其他筹备工作。
4、甲方指定相关部门具体配合乙方进行项目运作,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5、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进行投资建设,甲方协调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6、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市监、规划、国土、水利、环保、质检等部门,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7、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和甲方总体规划发展要求。
8、乙方项目享受国家、区、州以及开发区颁布的相关优惠政策。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拓展主营业务。作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形成煤炭、煤电、硅基、铝基新材料、煤化工等六大产业齐头并进的良好产业局面。产业的不断发展,加大了煤炭、铝基、硅基等产业对于物流仓储服务的需求,本项目的建设,能进一步完善相关产业的物流及交易服务能力,解决作业空间受限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将铁路专用线和仓库进出库等作业进行分区分类实施,推动物流服务集约化发展、提高作业效率。
本次项目投资及合作协议书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协议履行期间,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因素所带来的风险等。本次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投资建设将会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
3、本协议中提及的投资金额、投资计划等是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拟定
的初步规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建设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