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0824210200029446-XM001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南、北、东校区零修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1010824210200029446-XM001
招标文件编号:JKZGF240458
采 购 人: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2、 项目编号:11010824210200029446-XM001
3、 项目预算金额:1926020.21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926020.21元
包 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南、北、 东校区零修项目 | 1926020.21 元 | 一批 |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南、北、东校 区零修项目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 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09 点 1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xxxxxxxxx 00 xx 0 xx X x 00 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 010-58511086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 000-000-0000 |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010-86483801 |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名 称: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地 址:xx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xxx,010-62182198
名 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 xx 0 xx X x 00 x联系方式:xxx,010-88501340-820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10-88501340-820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南、北、 东校区零修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 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 。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报下浮率的方式计算价格得分,响应人自主报针对本项目的下浮率值,下浮率报价区间为 0%-100%,下浮率绝对值最高的响应人的报价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详见评分表。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20458 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开户行名称: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紫竹院支行 账号:9126 0078 8011 0000 0268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需按采购包分别缴纳保证金。汇款备注填写项目编 /包号。 |
12.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 。 |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技术指标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6.3 | 联系方式 | 接受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旌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 00 xx 0 xx X x 00 x。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相关指示向中标方收取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
告》。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5.2.1.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5.2.1.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
标准》。
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
536 号)。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 号),本项目如
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
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2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15.1 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5.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17.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 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受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 业务的证明材料。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 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1-4 |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2-1 | 中小企业政策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2-1-1 |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 求。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 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 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3-1 | 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 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 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 |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3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提供证明文件 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 /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7 | ★号条款响应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8 | 拟分包情况说明 (如有) |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
9 |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 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1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 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2 | 进口产品 (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4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5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6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7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
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评审得分相同的,价低者获推荐;价格仍相同的,由评 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产生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
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评分内容包括:经济部分(30 分)商务部分(30 分)、技术部分(40 分),满分 100 分。 | |||
经济部分(30 分) | |||
投标下浮率 (30 分) | 响应人自主报针对本项目的下浮率值,下浮率报价区间为 0%-100%,下浮率绝对值最高的响应人的报价为基准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 报价]*30(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商务部分(30 分) | |||
人员及机械、设备综合实 力 (18 分) |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情况、管理组织架构等 | 0-12 | 项目组织机构完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合理,配备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各岗位齐全(具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至少 6 类及以上人 员),项目团队制度健全及保障措施到位得 12 分;项目组织 机构较完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较合理,配备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各岗位较齐全(具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 4 类(含)至 5 类(含)人员),项目团队制度较健全及保障措施较到位得 8 分;项目组织机构不完善,项目管理团队组建不合理,无配备技术负责人,各岗位不够完善(具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不足 4 类(不含)),项目 团队制度不健全及保障措施不到位得 4 分;未按要求提供得 0 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和相关设备 等 | 0-6 | 设备及机械齐全且完好 6 分;设备及机械较齐全情况较完好 4 分;设备及机械不齐全完好率差 2 分;未按要求提供得 0 分。 | |
业绩(12 分) | 企业近三年的业绩 | 0-6 | 供应商近三年的同类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6 分,须附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包括协议书、双方 签字盖章页) |
项目经理业绩 | 0-6 | 拟派项目经理的同类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6 分,无年限要求,须附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包括 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页) | |
技术部分(40 分) | |||
施工组织设计(40 分) | 施工方案 | 8 | 针对性强,施工重点、难点把握准确 |
5 | 方案可行,对施工重点、难点把握较准确 | ||
2 | 方案基本可行,对施工重点、难点把握欠准确 | ||
0 | 方案不合理,缺乏针对性 | ||
质量保证措施 | 10 |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 |
6 |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一般 | ||
2 | 保证体系较完整、有相应措施 | ||
0 | 保证体系及措施欠完整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5 | 措施完善、可靠 | |
3 | 措施可行 | ||
1 | 有相关措施 | ||
0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 | ||
安全施工措施 | 8 | 措施完善、可行 | |
5 | 措施一般 | ||
2 | 有相关措施 | ||
0 | 无措施或措施欠完善 | ||
劳动力计划及拟投入的施工仪器和设备 | 3 | 计划合理,设备满足工程需要 | |
1 | 有相应计划,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 ||
0 | 计划不合理,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 ||
紧急预案的处理方案和措施 | 2 | 措施可靠、可行 | |
1 | 措施一般 | ||
0 | 无措施 | ||
完工后的维护和维修等措施及相关承诺 | 4 | 措施完善、可靠 | |
2 | 措施可行 | ||
0 | 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 | ||
合计(100 分) |
1.1 建筑屋面修缮、室外路面修缮、零星土方工程、零星砌筑工程等。
2.1 包括楼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饰面板、饰面砖、涂饰、细部等修缮工作。
3.1 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采暖系统、建筑电气等修缮工作。
2、在修缮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量确认单,经采购人核实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签认工程量确认单和竣工验收单,且供应商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包括:
3.1 以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作为修缮工程的计价依据,其中人工费按房修专业工程人工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和的均价为准。
3.2 采购人授权委托代表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修缮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合同期限: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甲方)为了完善学校内修缮工作,选定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的服务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修缮合同期限与校区
1、修缮合同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服务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续签合同金额必须在预算批复金额内,且合同金额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维修服务校区: 。
二、修缮指派管理人员
甲乙双方各自委派驻项目工程师和项目代表。
1、甲方指派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2、乙方指派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三、修缮范围
1. 建筑部分
建筑屋面修缮、室外路面修缮、零星土方工程、零星砌筑工程等。
2. 装饰部分
包括楼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饰面板、饰面砖、涂饰、细部等修缮工作。
3. 安装部分
包括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采暖系统、建筑电气等修缮工作。
四、修缮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承包。
五、修缮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
六、修缮服务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如需整改,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竣工日期(不需整改的合格工程)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或工程量确认单后,甲方组织验收并合格的日期;需整改后方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甲方组织验收并合格的日期。工程竣工时,双方依照工程设计图纸或甲方保修单或工程量确认单以及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验收;施工完毕后,工地现场应当干净整洁。
在修缮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量确认单,经甲方核实或甲
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签认工程量确认单和竣工验收单,且乙方在 7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结算资料,包括:
1、工程量确认单(1 份)
2、竣工图纸(0 份)
3、竣工资料(0 份)
4、竣工验收单(1 份)
5、工程结算书(1 份)
6、施工前后照片(0 份)
7、其它相关文件(0 份)
七、修缮服务费用
1、修缮费用额度
1.1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修缮费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1.2 在修缮费用低于 万(含 万)时,不进行结算审核,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
1.3 在修缮费用超出 万时,甲方组织进行结算审核,以审计审核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 据。
2、修缮费用计价依据
2.1 以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2021)作为修缮工程的计价依据,其中人工费按房修专业工程人工最低价与最高价之和的均价为准。
2.2 甲方授权委托代表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2.3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指定房屋维修改造内容。
3、付款方式及期限
3.1 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审定金额的 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财政拨款未能及时到账而造成甲方付款迟延的,付款日期顺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2 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八、甲方责任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指定房屋维修改造内容。
(2)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
(3)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4)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价款。
(5)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6)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和建议,在乙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甲方有权提出警告。
(8)甲方认为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不称职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换。
九、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遵守学校内相关规定,并做好学校内成品保护工作。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响应。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6)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7)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交予甲方备案。
(8)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9)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以及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对甲方的处罚,以及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害的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甲方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全额赔偿。
(11)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2)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至第三方完成,否则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将前已支付的费用全额返还,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无需再继续支付。
(2)甲方在付款条件成熟时,逾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合理期限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应付款的 3%。
(3)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交付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予以扣减。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应全额补足。
(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费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每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行为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正。乙方拒不更正或未在甲方限定期限内更正的,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百分之十/次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乙方累计违反本条约定情形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一、质量维修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暂不预留质保金,但乙方必须对承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间乙方应接到维修通知 5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下附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施工安全协议书附件 3:施工安全责任书附件 4:施工质量保证书
附件 5:施工项目廉政责任书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部分)
甲 方: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乙 方:
(公章) (公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 12 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本合同订立时间 : (即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地: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本人 (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担任施工,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承认。
特此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乙方: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及校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学校和施工队的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定。
一、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按特殊工种(电工、电焊、水暖、煤气、天然气)必须持有操作执照(有效期内证件)。乙方将施工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备案并选派一名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员证书)。凡进入校区均应办理出入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随时与甲方配合,制止违章行为。
二、乙方车辆进出学校大门必须先行停车,由人员前后引导监护方可在时速 3 公里下缓慢尾使并随时注意停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入校门。
三、乙方对施工现场必须与学校教育教学区域实行围挡隔离,并保证各类施工机具物料不从空中超越隔离围挡设施,校内堆放物料应码放整齐稳固防止拥塌,造成人员伤害。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等灭火设施。施工现场严禁明火。禁止吸烟。液化气罐、氧气瓶、乙炔罐、汽油稀料、酒精等易燃物资必须有专人看管。明火作业必须有校方批准的动火证,同时应配备看火人员。
五、各种施工机具使用电源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方可使用,使用水源必须认真执行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非持证施工人员禁止动用电源及电器设备。
六、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凡未佩戴安全帽甲方有权进行违约处罚。乙方对所属的各工种人员应进行劳动法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教育,并配备各类安全防护、劳动保护和保险。及时制止各类违章行为。因违章操作及乙方行为所造成一切损害及人身伤害、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人员伤害乙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在施工现场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大声喧哗。爱护甲方设施,杜绝野蛮作业,发生损害照价赔偿。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不文明行为有权制止,责令改正,驱逐出现场或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对违章操作及不文明行为进行违约处罚的权利。
八、乙方在施工完毕后应对现场彻底清扫清场,交甲方使用。清场时要防止遗留物品坠下,因清场不彻底给甲方人员造成伤害或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九、甲方应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乙方有权制止非施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甲方驻工地代表进入现场时必须自觉佩戴安全帽,禁止衣着非工装、衣裙、高跟鞋、吸烟等行为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应注意观察头顶脚下,执行现场有关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指挥。
十、非乙方确认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禁止进入学校,进行各类施工作业。十一、乙方须做好协调作业,注意施工时间符合市政府规定。
十二、凡本协议未明了事项,部分增加补充协议,并执行政府有关法规处理。
甲方:北京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安全领工员:(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 日 | 日期: | 年 月 日 |
(盖章) | (盖章) |
为确保本次 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公司或市场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承诺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施工人员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施工人员进场时,将本单位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学校,按规定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并接受校区监督检查,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四、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保证施工人员和公司、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
五、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校方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校方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校区相关部门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六、校方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七、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校区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照损失程度赔偿,并视情节作出的违约金扣款处理。
八、承诺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安全预防工作。
九、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书的条款执行。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电话:
项目质量保证书
由我方承建施工的,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需与校方确认方可使用;
4、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再报监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7、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8、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电话: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得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邀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 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a)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b)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
《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
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选择)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 合同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分包意向协议(实质性格式)
甲方(投标人):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 )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
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采购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为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协议仅在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家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 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2)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 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 元。
九、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
2. 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下浮率 |
注:1.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 |||||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无偏离即为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 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 |||||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选择)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 合同金额的 比例(%)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注:
1.如本项目(包)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如未提供,或提供了但未填写分包承担主体名称、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投标无效。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仔细阅读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1 中说明,并建议按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相关全部文件;投标人非“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建议在本册提供。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8.2 实施方案:方案编写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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