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是依据《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已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其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法定代表人:姜德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