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LBZC2024-J1-00301-JCGL)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
项目编号:LBZC2024-J1-00301-JCGL
采购人: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目 录
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LBZC2024-J1-00301-JCGL)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LBZC2024-J1-00301-JCGL)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4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BZC2024-J1-00301-JCGL
项目名称: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
采购需求: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元):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竞标截止 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时,请
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 7 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 CA 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4)CA 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竞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20:0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监督部门
名称: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2-423518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来华投资区阳华路 1 号联系人:朱怀甫
联系电话:0772-4212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新侨路 1 号丽园雅境小区 9 号楼绿源路 333 号
联系人:万勇 | |
联系电话:0772-4282678 3.项目联系方式 | 18078298856 |
项目联系人:万勇 | |
联系电话:0772-4282678 | 18078298856 |
采购人: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内容 |
3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6.1 | 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11 | 谈判前准备: 1.本项目实行网上谈判,采用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谈判,自行承担谈判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谈判或谈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 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
13.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的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的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条款号 | 内容 |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2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竞标截止时间之日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供应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0.除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 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条款号 | 内容 |
13.1.2 | 报价文件 1.响应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 1.响应函、响应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 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 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3.1.3 | 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4.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电子签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 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条款号 | 内容 |
13.2 |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
16.2 | 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为: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辅助材料 的费用。 |
17.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
18.1 | 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20 |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
25.1 | 谈判小组的人数: 3 人。 |
27.1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谈判的顺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的顺序。 | |
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 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 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 | |
29.1 |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0.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 证件。 |
33.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2-4282678 18078298856,通讯地址:广西来宾市丽园雅境小区绿源路 333 号(市人社局出门左边),业务时间: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8 时 00 分,业务时间以 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
条款号 | 内容 |
34.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3.1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及参考市场情况收取。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支行银行账号:2108 4767 0910 0025 915 |
35.1 |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解释。 |
35.2 | 1.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 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 及到签字或签章的位置签好字或签章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或签章”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或签章处亲笔写上或盖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配套(售后)服务” 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8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2.9 “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者“正偏离”的情形。
2.10 “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1 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作出无偏离或者正偏离响应,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2.12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缺项漏项的,或者商务要求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 2.13“竞标”是指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14“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
2.15“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4.1 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是否允许转包和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及格式。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0.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1.谈判前准备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3.1.2 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3.1.3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3.2 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计量单位
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6.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
16.1 响应报价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
16.2 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3 响应报价要求
16.3.1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报价。
16.3.2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6.3.3 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17.竞标有效期
17.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7.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谈判保证金
18.1 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9.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9.1 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2 CA 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
签字或签章的位置签好字或签章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即可。
19.3 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和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9.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
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竞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竞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1.2 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
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4.网上开标、电子评标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指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通过 CA 加密后上传完成竞标。开标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到达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始网上开标,供应商在谈判文件指定解密时间内各自远程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间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评审程序,并等待谈判小组评审,评审结束后系统中将显示评审结果。
25.谈判小组成立
25.1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5.2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
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26.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竞标。在线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
26.2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
密。
27.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7.1 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谈判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7.2 评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7.2.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7.2.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2.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7.2.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7.2.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8.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8.3 除“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 3.6 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若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者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通过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28.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9.履约保证金
29.1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0.2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履约验收
32.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2.3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
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 15
年。
32.4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采购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 号)的规定执行。
33.询问、质疑和投诉
33.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3.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谈判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3.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3.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33.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3.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4.其他内容
费率 金额 |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34.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预算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84.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84.00 万元×l.5 %=1.26 万元
33.2 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精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市迎宾支行银行账号:2108 4767 0910 0025 915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
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6.“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7.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8.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
一、视频会商系统 | |||
1.采用国产自主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国产自主处理芯片; 2.支持 ITU-T H.323、IETF SIP 通信标准,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 | |||
3.支持 ITU-T H.264BP、H.264HP、 H.265、H.264 SVC、 H.265 SVC、H.265 SCC 等视频协议; 4.支持 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fps、 720p30fps、4CIF 等视频格式; 5.支持 G.711、G.722、G.722.1C、G.729、AAC-LD、Opus、 iLBC 等音频协议; 6.支持 AVC/SVC 混合会议,以适应不同线路带宽、不同设备能力、不同网络环境下的组网要求,AVC 会场和 SVC 会场能够相互自主选看,无需后台人工操作; | |||
1 | 多点控制单元 MCU | 1 套 | 7.本次配置≥24 路 1080P60fps 全编全解端口; 8.在全编全解模式下,单台MCU 最大支持≥16 个4K30fps视频端口或者 32 个 1080P60fps 视频端口或者 64 个 1080P 30fps 视频端口或者 128 个 720P30fps 视频端口; 9.支持全编全解技术,确保每个接入的会场均能以任意不 同的协议、带宽、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每个终端 |
可观看不同的多画面,会议中任何一个参会终端出现丢包 | |||
仅影响该会场,不会影响整个会议效果; | |||
10.支持多台MCU 组成资源池,实现 MCU 资源统一管理,根据 MCU 资源使用情况,动态分配 MCU 资源,以实现 MCU 资源负载均衡; 11.支持 MCU 双机热备、多机热备等 MCU 资源池备份功能,当某台 MCU 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将会议调度在其他 MCU,无需手动配置,会议切换时间<10 秒,音视频恢复时间<15 秒; 12.支持芯片备份、网口备份、电源备份、风扇备份、主 |
控模块备份; 13.支持≥7×24 小时连续正常工作; 14.支持最大 4K30fps 收发对称的 25 多画面分屏,多画面分屏模式≥60 种; 15. 支 持 主 视 频 1080P60fps 时 , 辅 视 频 同 时 实 现 1080P60fps 高清效果; 16.为降低网络带宽支出,支持以 1M 带宽实现 4K30fps会议效果;以 512Kbps 带宽实现 1080P60fps 会议效果;以 384Kbps 带宽实现 1080P30fps 会议效果;以 256Kbps带宽实现 720P30fps 会议效果; 17.支持 50%网络丢包下,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 18.支持 SIP(TLS/SRTP)信令和媒体流加密、AES 加密算法、H.235 媒体流加密、H.235 认证和信令完整性校验; 19.设备放置在市卫健委应急指挥系统市级节点,须接入 自治区卫健委现有的视频会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 |||
2 | 多点控制单 元MCU 单路授权 | 1 套 | 配套 MCU 并发端口许可 |
3 | 会控管理 | 1 套 | 1.支持按用户操作习惯,自定义会控功能按钮的优先顺序,不同的账号可拥有各自界面布局,布局设定后下次登录自动应用,无须重新设置; 2.支持多种会议召集模式,支持发起即时会议、预约会议、永久会议; 3.支持一键会控操作,包括一键呼叫所有会场、一键打开 /关闭全部麦克风、一键打开/关闭全部扬声器、一键连续选看、一键连续点名等功能; 4.支持设置/取消主席、轮询、广播、声控切换、指定会场辅流发送、多画面设置、延长会议、开启/停止录像、本地/远端摄像机 PTZ 控制、镜头变倍等功能; 5.支持会议点名功能,可选择被点名会场状态,包括到会、 |
请假、未上线、声音异常、图像异常、环境异常等状态。支持点名记录数据导出; 6.支持锁定会议、锁定会议辅流、锁定会议视频源等功能; 7.支持单画面轮询、多画面轮询、广播轮询、本地轮询等模式,支持轮询模板自定义及保存、调度功能。 | |||
二、视频会议终端 | |||
1 | 视频会议终端平台 | 1 台 | 1.采用分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统,非 PC、非工控机架构; 2.终端操作系统及编解码处理芯片为国产自主; 3.终端主要元器件为国产自主,至少包括视音频编解码单元、CPU 处理单元、可编程逻辑芯片、电源模块、时钟芯片、视频输入输出芯片等; 4.支持 ITU-T H.323、IETF SIP 通信标准,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开放性; 5.支持 H.264 SVC、H.264 BP、H.264 HP、H.265 SVC、 H.265 等图像编码协议; 6.支持 G.711、G.722、G.722.1C、G.729A、AAC-LD 等音 频协议,支持双声道立体声功能; 7.支持 4K30fps、1080p60fps、1080p30fps、720p60 fps、 720p30fps 等分辨率。本次项目配置 1080P60fps 对称编解码能力; 8.支持≥3 路高清视频输入接口、≥2 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9.支持≥6 路音频输入接口、≥5 路音频输出接口,至少具备卡侬头、RCA 等音频接口; 10.支持高清视频信号远距离传输,通过以太网线无需借助额外设备,1080P60fps 高清信号传输距离≥120 米; 11.支持 3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 12.支持 1Mbps 会议带宽下,实现 4K30 帧图像格式编解码;支持 512Kbps 会议带宽下,实现 1080P60 帧图像格 式编解码;384Kbps 会议带宽下,实现 1080P30 帧图像格 |
式编解码;256Kbps 会议带宽下,实现 720P30 帧图像格式编解码; 13.支持单屏三显功能,在一个显示设备上显示远端图像、本端图像及双流图像; 14.支持 7×24 小时连续正常工作; 15.支持 TR069 网管协议,实现平台对终端自动配置下发、软件升级、状态监测、故障诊断等功能; 16.视频会议终端设备要求能够与自治区、市级 MCU 设备 互联互通兼容,实现多级级联、分级分权。 | |||
2 | 高清摄像机 | 1 台 | 1.支持≥800 万像素 1/2.5 英寸 CMOS 成像芯片,支持 WDR 图像数字宽动态功能; 2.支持 4K30、4K25、1080p60、1080p50、1080p30、1080p25、 720p60、720p50 等视频输出格式; 3.支持≥12 倍光学变焦,支持水平视角≥80°; 4.水平转动范围:≥+/-110°,垂直转动范围:≥+/- 30°; 5.支持≥2 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 6.支持≥2 个 RS-232 控制接口,支持标准 VISCA 控制协议; 7.支持红外透传功能,实现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控制机房内会议终端,方便调试; 8.支持自动白平衡(AWB)、自动曝光(AE)、自动聚焦(AF)功能; 9.支持图像倒转功能,方便摄像机安装在天花板上; 10.支持本地 USB 接口软件升级功能; 11.与视频终端同品牌。 |
3 | 全向麦克风 | 1 台 | 1.数字阵列麦克风,支持 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 米; 2.支持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电源; 3.支持回声抵消、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 4.支持≥三级麦克风级联,满足不同面积会议室的应用需求; 5.采样率≥48KHz; 6.频响范围 100Hz~22KHz; 7.与视频会议终端同品牌。 |
三、网络安全设备 | |||
一、硬件性能要求 | |||
1.2U 机架式设备,采用国产化芯片和操作系统;接口配 置:≥4 个 SFP 千兆插槽(满配光模块),≥2 个 SFP+ 万兆插槽(满配光模块),≥6 个 10/100/1000BASE-T 的接口,≥1 个可插拨的扩展槽,≥32G 内存,≥1T 硬盘, 配置交流冗余电源; | |||
2.SSC 加密流量≥180Mbps;SSL 理论并发用户数≥1900, SSL 理论吞吐率≥480Mbps;实配≥1900 个 SSLVPN 并发用户授权;支持不同品牌互联互通; | |||
二、产品功能和服务要求 | |||
1.支持不低于 14 台设备组成集群,并且支持查看当前集 群内的设备数量、应用数量,各节点 CPU、内存、磁盘、 网络带宽情况; | |||
1 | VPN 安全网关 | 1 台 | 2.依据《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设备支持国家商用密码算法 SM2、SM3、SM4 算法;支持 AES、 3DES、RSA 等多种算法;支持高效流压缩算法,具备国 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认 |
证证书》; | |||
3.支持对访问资源的健康检查;支持 WEB 转发、全网接入模式,支持 FTP 的 WEB 化访问;支持智能选路;支持 HTML、JSP、ASP、JAVA APPLET、ACTIVE、Cookies 等各种 Web 应用; 4.支持虚拟路由、隧道转发;支持使用标准的 X.509 证书建立隧道;支持多机多隧道的负载均衡和备份;支持网状、 | |||
树型、星型等多种 VPN 网络拓扑; 5.支持虚拟门户功能,支持虚拟门户中使用用户名口令、数字证书、支持虚拟门户双因子认证; | |||
6.支持 Web 方式单点登录,用户登录 VPN 后无需二次输 入用户名口令即可登录应用系统;支持用户自行修改单点 |
登陆的账户信息; 7.支持Android 及IOS 移动应用中调用SSL VPN 的SDK;支持移动 APP 自动封装 SSL VPN 的 SDK; 8.支持 Windows、iOS、Android、Linux、Mac 客户端接入方式; 9.提供五年的整体质保售后服务; 10.设备需放置在自治区疾控专网认证信息节点机房统一 托管,设备须与自治区设备兼容互认。 | |||
四、无纸化会议系统 | |||
1 | 无纸化会议桌 | 1 套 | 1.面料应为优质环保皮,外观色泽均匀,自然; 2.优质环保多层胶合板; 3.脚架应为优质实木; 4.优质环保油漆; 5.优质五金配件; 规格尺寸:定制长约 6.5 米,宽约 2.1 米,高约 0.76 米 包含 11 张会议椅子(木质扶手,皮质软包坐垫)。 |
2 | 智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 1 台 | 1.实现会议控制、单元设置、讨论发言、会议签到、音效控制、会议全程录音、摄像跟踪、音频输入输出、远程控制等功能; 2.支持≥4.3 寸高清彩屏显示和触摸操控:功能项及设置操作过程图形化显示; 3.支持≥2 路 RAC 接口辅助音频输入,≥1 路 RAC 接口辅助音频输出,≥2 路 XLR 平衡接口音频输出,可连接专业功放; 4.支持≥6 路 HDMI 高清视频输入,≥6 路 BNC 标清视频输入,≥1 路 HDMI 输出,≥1 路 BNC 标清输出,支持自动摄像跟踪功能; 5.具有≥5 路 8 芯 DIN 航空母座,支持连接≥128 台会议单元,通过会议扩展主机可接入≥4096 台会议单元; 6.具有≥1 路 USB 接口,支持鼠标控制操作,支持全程会 |
议录音,有自动录音和手动录音两种录音方式可选; 7.支持≥14 段图示均衡器手动调节,可保存≥6 种均衡模式,并有多种默认模式可供选择; 8.具有会议单元检测功能,在会议开始之前可对每个会议单元进行检测,检测的单元信息包含话筒、LCD 屏、操作键、LED 指示灯、扬声器; 9.支持设定 VIP 代表发言单元,可设置≥30 台 VIP 单元; 10.具有≥5 种会议模式,包括 FIFO、NORMAL、VOICE、 FREE、APPLY; 11.支持发言定时和定时发言结束提醒倒计时,发言定时时间设置范围 1-300 分钟内,定时发言结束提醒倒计时时 间设置范围为 1-60 秒; 12.满足话筒输入灵敏度≤330mV;话筒总谐波失真度 (1kHz 额定输出电压)≤0.26%;话筒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75-21kHz。 | |||
3 | 智能会议文件管理服务器 | 1 台 | 一、硬件性能要求 1.CPU 主频率≥2.6GHz,标配 CPU 数量≥1 颗,最大 CPU数量可安装 2 颗,CPU 核心不低于 12 核,CPU 线程数≥ 24 线程; 2.内存:ECC DDR4,内存容量≥16GB,企业级存储硬盘容量≥1T,可扩展最大硬盘容量≥10TB;支持 RAID 模式; 3.集成双千兆网卡;视频接口≥1 个 VGA,USB 接口≥6个,RJ45 接口≥2 个; 4.2U 机架式结构安装。二、功能和服务要求: 1.手动进行参会人和设备的绑定实现绑定登录,可通过 excel 进行导入参会人时可根据座位号自动进行绑定设置; 2.增加、修改、删除会议目录信息,给参会人员设置目录 权限。导入、修改、删除文件,进行文件排序。信息变动 |
实时更新到客户端。支持会中临时增加、删除、修改文件,并实时更新到客户端; 3.增加、修改、删除会议设题信息,设置议题相关文件, 设置参参会人的议题权限,不同参会人可查看不同议题以及议题相关文件; 4.增加、修改、删除表决内容。通过 excel 导入表决内容, 导出表决内容到 excel.可设置表决为实名/匿名;可以添加个人电子签名,形成个人表决文件; 5.增加、修改、删除问卷调查条目,通过 excel 导入条目,导出条目到 excel,查看实名问卷的表决结果; 6.可以实时的看到参会人的签到情况;可以控制倒计时进行表决,结果实时显示在大屏上;可以对大屏进行视频点播和停止播放;可现实会议相关外接视频,控制会议室设备一起播放/停止外接视频; 7.接收参会人的呼叫服务请求,并进行处理;呼叫端支持 语音播报; 8.可查看签到结果,并导出到 Excel;可查看表决结果,并把结果导出到 Excel; 9.后台支持问卷调查结果的实时统计,支持单选、多选;可以将会议资料按照会议目录进行导出归档。可以将参会人的批注文件按照参会人姓名进行目录归档; 10.具文件加密功能,可对上传的文件进行二次编码,防止文件轻易外泄; 11.投票结束时,支持投票结果自动返回给参会人,支持批注文件的再次批注; 12.具系统中控控制,远程控制,标语管理控制功能,通过系统后台的中控控制,可以实现在线终端统一升降;远程控制 PC 会议终端开关机;通过系统后台可以控制设备远程开关机、控制已登录的参会人员打开文档;通过系统 后台可控制已登录的参会人员显示标语通知。 |
1.运行环境:客户端软件基于 CS 架构+BS 运用,经我方 确认后可接入第三方软件协同运行,软件界面分辨率≥ | |||
1920*1080; 2.安全与保密:操作系统密码作为第一级安全防护。会议开始时参会人员输入密码(可定制指纹输入、刷卡、刷脸) | |||
后进入系统召开会议。会后资料整理支持输入密码进行二 | |||
次验证确认; | |||
3.支持查看历史会议:可在后台查看历史会议信息及文件 打包下载,方便会后资料整理; | |||
4.支持的无纸化会议控制应用功能:包括参会人导入、会 议签到(可设置免签到)、个性化呼叫服务、发起同屏、 | |||
投影、会议信息及与会者信息查看、会议记录、会议投票、 | |||
网页浏览、电子白板(多人同享)、交流提示、文档资料 | |||
导入; | |||
4 | 无纸化会议 系统后台管 | 1 套 | 5.支持后台发起同屏和投影演示、PC 桌面共享模式、外 部电脑接入; |
理程序软件 | 6.支持多路多视窗功能:可远程视频会议高清 1080P 实时视频接入(1-4 路),支持同时播放多个存储视频文件(1-8 个),所有视频窗口可任意拖动、放大缩小;窗口悬浮在 | ||
桌面最上层,即看文档的同时边观看视频或者图纸、图文 | |||
并茂方便参会人员多层面多通道理解会议内容和对会议 | |||
资料进行高效研判; | |||
7.支持中控功能:集中控制升降器的升降,可单选多选终端控制开关机、开关屏、开关应用、显示隐藏 IP、更新 IP 等; 8.主持功能:会议主持人为系统最高权,在会议进行时可 以对所有终端进行控制,强制统一打开某个会议文件进行 | |||
投影或同步;强切终端功能界面,发起投票、统计签到投 | |||
票数据、更新人名显示、设备集中控制管理等高级功能; | |||
9.支持统一规划管理员及参会者角色:可根据单位需求创 建对应的管理员角色和对应的权限,对参会人员可创建不 |
同需求的角色以及对应的权限; 10.支持会议交流模块会议进行的过程中参会人之间可以进行点对点的文字、表情、文件等互动,并可选择一点对一点和群聊。文字和文件在会议终端打开查看; 11.支持多会议管理功能,支持多会议室合并召开同一会议,支持分组召开不同会议,支持多会议预设,支持预先将不同会议按时间安排在不同会议室,支持按时间自动切换会议; 12.支持二次开发功能自定义及与办公 OA 系统对接,UI界面定制化等; 13.支持统一管理多个会议议题,并对议题进行开启、结束等管理操作,每个议题可以独立上传多份附件,通过组织架构、用户分组、普通的展示方式选择议题查看者; 14.支持议题内加入文件夹,议题+文件夹+文件三级目录文件展示,文件夹支持多级子目录创建,保密权限、U 盘下载权限开关等配置; 15.支持会议资料按照默认文件名排序,而且可以通过鼠标拖拽文件进行任意排序,排序后同步到所有终端; 16.支持统一管理多个投票,实时查看投票过程与结果, 控制投票结果实时投屏展示,可选三种投屏方式(文字、柱状图、饼状图),以及导出投票结果; 17.支持后台统一管理服务器、客户端、安卓端,一键实 现系统所有设备版本升级; 18.支持会议室功能配置,可设置客户端文档打开方式、登录方式、签到方式、网络浏览配置; 19.支持议程独立排位和资料管理,通过后台设置每个议程的文件、参会人、重新排位等,实现中大型会议中按议题切换参会人的功能; 20.支持创建(及修改、删除、查看)多个会议标语,会 议中可以任意切换会议标语,方便召开不同主题会议。 |
1.机箱采用全铝结构设计; | |||
2.传动方式采用高精密度导轨与直线轴承结合; | |||
3.支持中控主机对接,控制设备在上升后,屏幕自动供电, | |||
下降后,屏幕自行断电; | |||
4.内置环通输出电源插座; | |||
5.桌面面板带 USB 接口; | |||
6.支持 HDMI 和 VGA 两路信号输入; | |||
7.带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话筒麦,升降具有自动扶直 | |||
功能,话筒杆在休会期间可以降至桌下隐藏; | |||
8.高密 5 芯航空接口; | |||
9.双色(红/绿)开启和工作指示灯环; | |||
10.符合 IEC60914 国际标准; | |||
11.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拾音器,带双色指示灯环; | |||
12.采用旋钮式插头话筒杆,迷你型麦克风; | |||
5 | 全高清电容 式超薄会议 | 11 台 | 13.具有内磁式高保真扬声器,打开话筒后自动静音,不 易产生啸叫; |
升降终端 | 14.超强的抗手机干扰能力; 15.具有话筒开关键,主席单元有主席优先键; 16.配合摄像头,使用会议控制主机或 PC 控制软件设置后可进行摄像自动跟踪; | ||
17.终端显示尺寸≥21.5 寸 高清屏; 18.视角水平视角(度)0—176 度,垂直视角(度)30— 150 度; 19.屏幕比例≥16:9; 20.液晶屏分辨率≥1920*1080; 21.触控技术/表面硬度 电容式/莫式≥7 级; 22.触控点数/感应力度 10 点/<7g; 23.触摸反应时间≤5ms; 24.显示屏升降角度 机械自动调节 30 度; 25.背显尺寸≥11.6 寸 分辨率≥1366*768; 26.输入接口 VGA≥1,HDMI≥1,中控接口≥1、USB ≥2、开关接口≥1。 |
一、硬件性能要求 | |||
1.CPU 主频率≥2.6GHz,标配 CPU 数量≥1 颗,CPU 核心不低于 12 核,CPU 线程数≥24 线程; 2.内存≥8GB; 3.硬盘容量≥128GB SSD; 4.网卡≥1×千兆网卡,RJ45 接口; 5.标准接口:≥4×USB(3.0/2.0)、≥1×HDMI、≥1×VGA、 ≥1×LAN、≥1×MIC-IN 端口、≥1×LINE-OUT 端口、≥ 1×DC 端口。 二、功能和服务要求 | |||
1.支持快速进入会议交流模块、会议材料、未读消息提示 等; | |||
6 | 迷你会议小主机 | 11 台 | 2.支持双屏显示,副屏幕显示姓名/职务/单位名称/LOGO/ 会徽/会标等(需要硬件支持); 3.支持直接在无纸化会议终端上进行手动签到和扫码签到,并支持定制刷卡或指纹和人脸签到进入会议(需要硬 |
件支持); | |||
4.支持在会议终端上查看本次会议的参会人员以及其所 坐的座位,真实的还原现场; | |||
5.支持会议议程以表格的形式将当前会议各项议程展现 出来,并可以随时快速地查看对应议程的相关资料; | |||
6.支持查看文字资料、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不同的会议资料;文字材料支持截图批注,常用文件格式 Excel、Word 支持全文批注;批注文件自动上传致服务器原笔迹保存; | |||
并且在不同的设备登录,可自动同步,批注文件可进行再 | |||
次批注,图片材料支持手势移动、缩放、旋转、翻页;视 | |||
频资料可点击播放; | |||
7.支持会议过程中参会人员可快速呼叫常用服务如茶水、 笔、纸等,也可自定义呼叫内容; | |||
8.支持匿名与实名制进行投票表决; 9.支持音视频会议文件投影申请到投影机或大屏幕与投 |
影申请端同步显示; 10.支持参会人员可申请将自己的屏幕上的任意内容及音视频文件分享给其他的参会人,并支持外接 U 盘中音视频文件同屏给其他参会人,同屏端延时控制在毫秒以内,所有接收端音视频完全同步; 11.支持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参会人之间可以进行点对点的文字、表情、文件等互动,并可选择一点对一点,一点对多点和群发。文字和文件在会议终端打开查看; 12.支持一键切换系统语言,如中文简体、英文等; 13.支持参会人可点播观看实时视频和批注的文件; 14.支持将直播视频窗口的实时视频任意拖动、放大、缩小、全屏,并可再次扔到原始窗口内,支持外接电脑或笔记本 HDMI 信号到无纸化终端屏幕; 15.支持同时观看多个视频文件,任意拖动窗口位置、缩 放改变窗口大小、双击单路全屏观看控制进度并可分享给其他参会人;窗口悬浮在桌面最上层,即可边看文档边观看视频,多层面多通道理解会议内容和对会议资料进行高效研判; 16.支持终端在电子白板讨论组内进行互动、多人对同一 文档进行批注,使用橡皮擦/铅笔,清空白板,保存白板界面等功能; 17.支持会中 U 盘导入资料并分享给其他参会人观看; 18.支持悬浮按钮操作同屏、投影、打开记事本、进行批注、呼叫服务、打开软键盘等功能; 19.会议秘书支持会议控制功能,实现一键开启、暂停、结束会议;实现会议终端签到、表决的投影开始和结束;实现会议录播一键开启和停止;实现同屏开启、停止、及同屏的参会人设置; 20.会议秘书支持远程控制设备,实现所有设备开关机操作、熄屏与开屏、打开和关闭客户端软件,以及远程监测 设备工作状态; |
21.会议秘书支持远程操作参会人员,实现所有参会人统一登录会议、切换到统一界面、打开统一的文档、临时排位、设置人员权限等功能;此功能可以实现参会人只需入座,无需参会人做任何软件操作; 22.会议秘书支持会议资料管理(上传、删除)、创建资料目录、资料拖拽排序、设置资料权限等,资料设置完毕后自动下发到终端; 23.会议秘书支持会中进行议程、表决管理,打开关闭议程和表决,可实时查看表决过程; 24.会议秘书支持会中发布标语通知,可创建多个标语通知,通过打开和关闭进行标语切换; 25.会议秘书支持会中进行会议背景图设置、铭牌终端显示设置、会议记录等; 26.支持一场会议按照议程分批指定不同的参会人,议程开始时,客户端软件根据后台配置自动切换到新的参会人界面,参会人按照人名指引入会; 27.支持会议实时字幕在屏幕上显示,灵活配置文字显示属性、底图等; 28.支持每个会议独立设置终端界面主题包。 | |||
7 | 投影申请器 | 1 台 | 1.采用嵌入式设计; 2.支持多个用户投影申请,最多支持 4 个 1920*1080P 画面; 3.输出分辨率≥1920*1080; 4.视频输出接口≥HDMI*2; 5.音频接口≥1 路双声道音频输入,≥1 路双声道音频输出,凤凰插座; 6.RJ45 网络接口≥1 个; 7.USB 接口≥2 个USB2.0 A 型接口,≥1 个USB3.0 接口, ≥1 路 USB SLAVE; 8.中控接口:≥1*RS-485、≥2*RS-232、≥1*IR IN、≥ 2*IR OUT、≥2*RELAY。 |
8 | 全高清流媒体编码主机 | 1 台 | 1.采用工业级铝合金外壳设计; 2.支持高清≥1080P60Hz 采集; 3.支持 HDMI 高清接口,配置简便; 4.支持主、次码流输出模式,支持 TS(单播/组播)、TSP (TCP/UDP)、RTMP、HTTP 等多种流媒体协议; 5.视频输入接口≥HDMI; 6.音频输入接口:凤凰端子 LINE IN、HDMI IN; 7.USB 接口≥2 个USB2.0 A 型接口,≥1 个USB3.0 接口, ≥1 路 USB SLAVE; 8.中控接口:≥1*RS-485、≥2*RS-232、≥1*IR IN、≥ 2*IR OUT、≥2*RELAY; 9.支持 H.264/H.265 视频编码方式; 10.支持 AAC-LC、G711 音频编码方式; 11.音频采样率:32K、44.1K、48K; 12.支持分辨率:≥1080P60; 13.码率范围:64Kpbs-40Mbps; 14.码率控制:CBR、VBR; 15.预处理:OSD 字幕/时间等; 16.传输协议:UDP、TS、RTSP、RTMP、HTTP; 17.网络接口:≥2 路千兆网络(一光一路口)组成网络链路双备份保护。 |
9 | 专业自动反馈抑制器 | 1 台 | 1.支持卡侬(XLR)平衡输入输出,单端(RCA)非平衡输入输出,≥2 路线路/话筒输入,≥2 路线路/话筒输出; 2.内置高端高速浮点数字信号处理器和自适应反馈陷波处理算法技术; 3.面板带有通道静音,旁路和滤波器重置的快速按钮,带实时电平显示指示灯,精准显示输入/输出信号电平的大小; 4.每路输入带 15 个自适应陷波滤波器,可按需配置动态/固定滤波器数量; 5.TCP/IP 控制协议,连接 PC 电脑进行网页端进行各种详 |
细参数的控制调节; 6.支持多档位模拟音量调节(-18dBV—12dBV),最大输入电平(1%失真)10V,信噪比(0dBv)≥93dB; 7.内置高端高速浮点数字信号处理器和自适应反馈陷波处理算法技术; 8.面板带有 4*8 段实时电平显示指示灯,精准显示输入/输出信号电平的大小; 9.面板带有通道静音,旁路和滤波器重置的快速按钮; 10.每路输入带 15 个自适应陷波滤波器,可按需配置动态 /固定滤波器数量; 11.TCP/IP 控制协议,连接 PC 电脑进行网页端进行各种详细参数的控制调节; 12.支持多档位模拟音量调节(-18dBV—12dBV),最大输入电平(1%失真)10V,信噪比(0dBv)≥93dB; 13.设备供电范围:AC100V—240V 50/60 Hz,功耗≤ 10W。 | |||
10 | 交换机 | 1 台 | 1.≥24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VLAN 支持基于端口的 VLAN(4K 个); 2.QOS 支持 IEEE 802.1p/DSCP 优先级; 3.支持优先级映射; 4.支持端口信任模式; 5.支持端口信任模式; 6.支持端口队列调度(SP/WRR/SP+WRR); 7.组播管理支持 IGMP Snoopingv1/v2/v3 MLD Snooping; 8.支持组播 VLAN 纠错; 9.网络管理支持 XModem/FTP/TFTP 加载升级; 10.支持命令行接口(CLI),Telnet,Console 口进行配置; 11.支持 SNMP,WEB 网管。 |
11 | 安装辅助耗 材 | 1 项 | HDMI 光纤高清线、电源线、信号线、PVC 管、电工胶 布、焊接等。 |
五、指挥中心扩声系统 | |||
1.实现会议控制、单元设置、讨论发言、会议签到、音效 控制、会议全程录音、摄像跟踪、音频输入输出、远程控 | |||
制等功能; | |||
2.支持≥4.3 寸高清彩屏显示和触摸操控:功能项及设置 操作过程图形化显示; | |||
3.支持≥2 路 RAC 接口辅助音频输入,≥1 路 RAC 接口 辅助音频输出,≥2 路 XLR 平衡接口音频输出,可连接专业功放; | |||
4.支持≥6 路 HDMI 高清视频输入,≥6 路 BNC 标清视频输入,≥1 路 HDMI 输出,≥1 路 BNC 标清输出,支持 自动摄像跟踪功能 | |||
1 | 智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 1 台 | 5.具有≥5 路 8 芯 DIN 航空母座,支持连接≥128 台会议单元,通过会议扩展主机可接入≥4096 台会议单元; 6.具有≥1 路 USB 接口,支持鼠标控制操作,支持全程会 议录音,有自动录音和手动录音两种录音方式可选; |
7.支持≥14 段图示均衡器手动调节,可保存≥6 种均衡模 式,并有多种默认模式可供选择; | |||
8.具有会议单元检测功能,在会议开始之前可对每个会议单元进行检测,检测的单元信息包含话筒、LCD 屏、操作键、LED 指示灯、扬声器; 9.支持设定 VIP 代表发言单元,可设置≥30 台 VIP 单元; 10.具有≥5 种会议模式,包括 FIFO、NORMAL、VOICE、 FREE、APPLY; 11.支持发言定时和定时发言结束提醒倒计时,发言定时时间设置范围 1-300 分钟内,定时发言结束提醒倒计时时 间设置范围为 1-60 秒; 12.满足话筒输入灵敏度≤330mV;话筒总谐波失真度 (1kHz 额定输出电压)≤0.26%;话筒增益限制的有效频率范围:75-21kHz。 |
2 | 无源全频音箱 | 4 个 | 1.箱体采用大斑点水性油漆喷涂处理技术,前面采用有孔金属网背贴声学透声棉; 2.单元结构 LF:≥8"低音×1,HF:≥1.75"高音×1; 3.频响范围(±3dB):等于或优于 70-18.520kHz; 4.灵敏度(折算到 1m,1W):≥94dB; 5.额定阻抗:≥6Ω; 6.在 250Hz—6300Hz 频率范围内,对 15 个常用分频点进行严格测试,总波谐失真度:THD≤4%; 7.最大声压级:≥120dB; 8.额定功率:≥150W; 9.指向性(H×V)90°×40°。 |
3 | 双通道专业数字功放 | 1 台 | 1.双声道立体声专业数字功率放大器; 2.有双声道、单声道和 BTL 桥接三种输出方式供选择,输出方式开关选择; 3.每声道音量可调; 4.立体声工作最小负载阻抗为 4Ω,BTL 工作最小负载阻抗为 8Ω;动态功率强劲,可实现低阻抗驱动; 5.全系列配置 XLR 平行输入输出接口,适合专业设备的应用习惯; 6.内置先进的电压压限,保证听音体验以及保护音箱的高音单元; 7.中高频比模拟功放清晰; 8.效率高,发热量少,工作温度范围宽; 9.各通道具有 LED 工作状态指示; 10.输入灵敏度:≤1000mV; 11.信噪比:≥100.2dB; 12.增益限制有效频率范围:10Hz-25kHz(±3dB); 13.最小源电动势:≤1080mV; 14.总谐波失真:≤0.18%; 15.每声道最大不失真输出功率(8Ω THD:1%):≥450W; 16.转换速率:≥15V/uS,电源:AC220/50-60Hz; |
17.阻尼系数/8Ω@1Khz: ≥230; 18.具备智能保护模式,具有短路保护、直流保护、电源通断多种保护和告警功能。 | |||
4 | 支架 | 4 个 | 1.承重≥20 公斤; 2.面板于底板之间选材加厚铝件无焊接,采用加硬螺丝牢固稳定; 3.可左右,上下调节角度。 |
5 | 专业数字音频处理器 | 1 台 | 1.支持模拟输入、输出;≥4 进 8 出; 2.支持麦克风输入和线路输入自由切换; 3.每路输入带 48V 幻象电源; 4.内置增益调节器,反馈抑制,均衡器,矩阵混音,混响器,分频器,延时器,压缩器,限幅器,支持 PC 电脑/手机控制调节功能; 5.支持≥1 路RS485 接口,≥1 路RS232 接口,≥1 路GPIO 接口,≥1 路 TCP/IP 控制网口,≥1 路接地线接口; 6.输入 5 段 EQ 可调,输出 31 段 EQ 可调; 7.支持≥内置 10 种模式场景切换。 |
6 | 数字调音台 | 1 台 | 1.8 路 XLR 平衡单声通道输入、超低噪音线路设计; 2.每通道带 3 段均衡调节,MUTE 静音开关,60MM 平滑推子衰减器; 3.1 组立体声母线输出+2 组 AUX 母线输出(包括 FX); 4.1 组返回,1 组 RAC 输出; 5.内置 48V 幻象电源供电; 6.内置 16 种 DSP 数字效果器; 7.USB 音频播放 MP3 ;USB 录音; 8.自带蓝牙播放 MP3; 9.LED 显示屏清淅显示播放状态。 |
7 | 专业自动反馈抑制器 | 1 台 | 1.支持卡侬(XLR)平衡输入输出,单端(RCA)非平衡输入输出,≥2 路线路/话筒输入,≥2 路线路/话筒输出; 2.内置高端高速浮点数字信号处理器和自适应反馈陷波 |
处理算法技术; 3.面板带有通道静音,旁路和滤波器重置的快速按钮,带实时电平显示指示灯,精准显示输入/输出信号电平的大小; 4.每路输入带 15 个自适应陷波滤波器,可按需配置动态/固定滤波器数量; 5.TCP/IP 控制协议,连接 PC 电脑进行网页端进行各种详细参数的控制调节; 6.支持多档位模拟音量调节(-18dBV—12dBV),最大输入电平(1%失真)10V,信噪比(0dBv)≥93dB; 7.内置高端高速浮点数字信号处理器和自适应反馈陷波处理算法技术; 8.面板带有 4*8 段实时电平显示指示灯,精准显示输入/输出信号电平的大小; 9.面板带有通道静音,旁路和滤波器重置的快速按钮; 10.每路输入带 15 个自适应陷波滤波器,可按需配置动态 /固定滤波器数量; 11.TCP/IP 控制协议,连接 PC 电脑进行网页端进行各种详细参数的控制调节; 12.支持多档位模拟音量调节(-18dBV—12dBV),最大输入电平(1%失真)10V,信噪比(0dBv)≥93dB; 13.设备供电范围:AC100V-240V 50/60 Hz,功耗≤10W。 | |||
8 | 桌面式发言主席单元 | 1 台 | 1.纯发言会议单元; 2.自带 2 米专用 8 芯 DIN 高密线缆,带一个航空公头插; 3.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拾音器,带双色指示灯环(红色/绿色); 4.采用旋钮式插头话筒杆,迷你型麦克风,带有麦克风防风罩; 5.话筒杆在休会期间可以拆卸,方便设备维护和保存; 6.具有内磁式高保真扬声器,打开话筒后自动静音,不易 |
产生啸叫; 7.3.5mm 的立体声耳机插口可连接耳机,耳机音量可调; 8.超强的抗手机干扰能力; 9.具有话筒开关键,主席单元有主席优先键; 10.具有按键签到功能; 11.每个会议单元都有独一无二的 ID 编号; 12.配合摄像头,使用会议控制主机或 PC 控制软件设置后可进行摄像自动跟踪; 13.配合控制主机,单元有自我检测功能。检测的项有:按键、话筒、LED 指示灯和内置扬声器; 14.单元为无源设备,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 24V; 15.具有自动调节均衡功能,能抑制啸叫,当话筒打开时,本机扬声器自动关闭,防止声音回输; 16.话筒开启时具有提示音,可设置提示音的开关状态; 17.通过主机设置,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权功能(可将所有代表单元静音或关闭)、讲台模式(主席单元始终处于打开状态); 18.主席单元具有批准代表的申请发言功能; 19.主席单元不受发言人数限制可自由开启; 20.主席单元具有全权控制会议秩序的优先功能; 21.主席单元的连接位置不受限制; 22.支持“手拉手”或“T 型”、“+型”连接模式。 | |||
9 | 桌面式发言代表单元 | 3 台 | 1.纯发言会议单元; 2.自带高密线缆,带一个航空公头插; 3.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拾音器,带双色指示灯环(红色/绿色); 4.采用旋钮式插头话筒杆,迷你型麦克风,带有麦克风防 风罩; |
5.话筒杆在休会期间可以拆卸,方便设备维护和保存; 6.具有内磁式高保真扬声器,打开话筒后自动静音,不易 |
产生啸叫; 7.3.5mm 的立体声耳机插口可连接耳机,耳机音量可调; 8.超强的抗手机干扰能力; 9.具有话筒开关键,主席单元有主席优先键; 10.具有按键签到功能; 11.每个会议单元都有独一无二的 ID 编号; 12.配合摄像头,使用会议控制主机或 PC 控制软件设置后可进行摄像自动跟踪; 13.配合控制主机,单元有自我检测功能。检测的项有:按键、话筒、LED 指示灯和内置扬声器; 14.单元为无源设备,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 24V; 15.具有自动调节均衡功能,能抑制啸叫,当话筒打开时,本机扬声器自动关闭,防止声音回输; 16.话筒开启时具有提示音,可设置提示音的开关状态; 17.通过主机设置,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权功能(可将所有代表单元静音或关闭)、讲台模式(主席单元始终处于打开状态); 18.主席单元具有批准代表的申请发言功能; 19.主席单元不受发言人数限制可自由开启; 20.主席单元具有全权控制会议秩序的优先功能; 21.主席单元的连接位置不受限制; 22.支持“手拉手”或“T 型”、“+型”连接模式。 | |||
10 | 一拖四真分集无线话筒 | 1 套 | 1.波段范围(UHF):等同或优于 632MHz~695MHz; 2.PLL 双频道锁相环回路设计; 3.UHF200 频道 PLL 数字锁定自动通讯功能; 4.显示屏显示功能(显示频率、频道、静噪、电平等); 5.每通道有音量调节功能; 6.AF 输出(采用“XLR”型插座分别输出,混合输出); 7.发射功率调节,高功率 14dBm;低功率 6dBm; 8.发射机采用 2 节 5 号 1.5V 碱性电池; |
9.动态范围:88dB; 10.最大频偏:±45KHz; 11.频率响应:等同或优于 120Hz-16KHz(±3dB); 12.综合信噪比:>73dB; 13.综合失真度:≤1%; 14.发射机工作时间 8 小时以上; 15.含 1 台一拖四接收机及 4 只台式话筒。 | |||
11 | 电源时序器 | 1 台 | 1.独立的八路大功率电源输出,万能插座,可满足多种三极的电源插座; 2.单路最大输出为≥ 10A,总输入电流容量 ≥16A; 3.八路通道开关状态可由面板控制操作和显示;通过面板一键开关,可时序关启通道,实现时序功能; 4.开机时由前级到后级按顺序逐个启动各类设备,关机时由后级到前级逐个关闭各个设备,有效的统一管理控制用电设备,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5.电源输出:8 路,万能插座; 6.单路最大负荷:10A; 7.控制方式:支持手动顺序启动、外接短路信号触发启动; 8.电源容量:总容量等同或优于 220V、16A; 9.时序间隔:等同或优于 0.4-0.5s。 |
12 | 辅助耗材 | 1 项 | 符合安装要求的航空安装线缆、HDMI 光纤高清线、电源 线、信号线、PVC 管、电工胶布、焊接等。 |
六、视频会商教学系统 | |||
1 | 视频会商教学一体机 | 2 台 | 一、显示屏参数 液晶屏 A 级标准;显示尺寸:≥98 寸;背光:DLED 背光;分辨率:≥3840*2160;采用硬件低蓝光背光技术,使用低蓝光护眼 LED 灯。 二、整机规格参数 1.预置系统版本≥11.0 安卓系统,CPU 采用等同或优于 |
12nm 制程 8 核处理器,≥8 核,主频≥2.2GHz,支持 4K 60FPS 编解码能力,系统内存≥4GB,存储容量≥32GB; 2.支持一键亮熄屏节能、一键整机待机/开机;整机状态指示灯支持不同灯效显示; 3.前置接口:≥2 个 USB3.0; 4.侧置接口:Touch USB ≥2,HDMI2.0 输入≥3,Type-C (全功能)≥1,USB3.0 输入≥2,USB2.0 输入≥1,OPS接口≥1; 5.下置接口:SPDIF 输出≥1,HDMI2.0 输出≥1,TF Card ≤1(最大支持 128G),AUDIO OUT 耳机输出≥1,LAN RJ45 千兆网口≥2,RS232 串口≥1,电源插口≥1,机械开关≥1; 6.内置 4800W 摄像头。物理像素 4800W 以上,支持 4K;支持自动调节自动白平衡(AWB),自动曝光(AE),支持自动对焦(AF),自动背光补偿;WDR 抗逆光;3D智能降噪;人脸检测;可视角等于或优于 DFOV 103°、超广角等于或优于 HFOV92°,支持 BYOM; 7.内置≥8 麦克风阵列,声场覆盖更均匀,高清晰拾音距离≥12 米,支持自动控制 AI 降噪、人声增益、回声消除、混响抑制、声源定位;支持 BYOM; 8. 内置 2.1 声道扬声器: 功率≥ 48W , 重低音≥ 2 (16W+16W)。三、触控参数 采用红外触控技术,支持≥20 点触控,支持≥20 点同时 书写,支持双笔双色/单笔双色。四、安卓功能参数 1.五指主控菜单:可通过五指手势或悬浮球调取中控菜 单,功能包含常用的返回、主页、信号源、音量-、音量+、设置、批注、截图、电脑; 2.主控悬浮球:圆形悬浮球设计,可在设置中开启和关闭, |
开启后全局显示悬浮球。功能包括:中间为打开五指主控菜单,上方为回到桌面,下方为全部应用,左侧为返回,右侧为后台任务列表; 3.分屏模式:从侧边栏可快速启动分屏功能,左右两屏各 自运行应用,两分屏的显示面积可左右调整;左右分屏同时显示,方便文档资料对比;其中半屏应用为白板时,可边看边写; 4.文件管理:对多媒体 USB 所读取到的课件文件进行自 动归类,包括文档、音视频、图片,检索后可直接在界面中打开; 5.截图:可全屏截屏也可自定义选择截屏区域大小,可保 存到本地,并可快速找到截图文件所在位置,并可将截图文件直接插入至白板; 6.白板功能:支持白板主界面显示:书写、擦除、选择、 撤销、重做、插入、工具、添加、翻页、文件、分享、设置、退出等功能。 7.白板设置:支持书写设置、书写背景、扫码网络。 | |||
七、其它信息化建设设备 | |||
1 | 背景墙装饰 | 1 项 | 1.指挥中心背景尺寸:约宽 5.3 米*高 2.8 米; 2.定制木质背景墙; 3.定制约 20 个字水晶立体字(来宾市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及 CDC 机构标志; 4.拆装 LED 显示屏及拆除原会议音响。 |
2 | 指挥调度台 | 10 套 | 定制尺寸:长约 1.2 米,宽约 0.4 米,高约 0.75 米 配套 20 张指挥调度用木质靠背椅子,25 张黑色皮质折叠椅。 |
3 | 窗帘、吸顶灯等 | 1 项 | 长约 12 米窗口安装全遮光环保优质布艺窗帘,LED60*60 集成吊顶平板灯 12 盏,单盏功率≥68W 等。 |
▲一、商务要求 | |
售后服务要求 |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3 年(网络安全设备质保期 5 年)。 3.保修和维护服务:提供的产品承诺 3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满后,会以优惠的价格续签相关维护服务协议具体保修和维护。 4.故障响应:在接到用户的故障报修信息后,成交供应商在 30 分钟内响应,1 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实质性响应,指派工程师立即协助用户对故障情况进行处理。 5.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特征库升级和软件更新服 务,该部分费用。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报价合计金额最高限价为 8400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报价合计金额包括竞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以 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辅助材料的费用。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成交供 应商开具货款全额发票,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影响正常的会议工作);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付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2)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采购人,如有 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
安装和培训 | 1.采购人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根据采购人具体现场需求定。 |
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 1.采购人应当在到货(含安装、调试完)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双方各执两份。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如下: (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为保证产品可用性,供货时采购人有权对产品功能进行逐条验证,若不满足功能需求的,按虚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
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1 |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4 台 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28380) | |
★A02010105 便 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A02010107 平 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 A02010601 打印 设备 | A0201060101 喷墨 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2 激 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4 针 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4 显示 设备 | ★A0201060401 液 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A02010609 图形 图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 扫描 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中打印速度为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3 | A020202 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2028) | ||
4 |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5 | A020519 泵 | A02051901 离心 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 |
6 |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 制 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 | |||
溴化锂吸收式冷 水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
★A02052305 空 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 热 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A02052309 专 用制冷、空调设备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 效等级》(GB37479) | ||
★A02052309 专 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GB19576) | ||
A02052399 其他 制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 却塔》(GB/T7190.2) | ||
7 | A02060 电 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
8 | A020602 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GB20052) | |
9 | ★A020609 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 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 |
10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0206180101 电 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 12021.2) | |
★A0206180203 空调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3),待 2019 年修 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实施。 | ||
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组(制冷量 ≤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制 冷 量 ≤ 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能 效等级》(GB37479) | |||
A02061808 热水 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 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 能效等级》(GB29541)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 |||
11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普 通照明用双 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LED 道路/ 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 |||
LED 筒灯 |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普通 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 |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12 | ★A020910 电视设备 | A02091001 普通 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13 | ★A020911 视 频设备 | A02091107 视频 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14 | A031210 饮食 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 |
15 | ★A060805 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5502)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 水效率等级》(GB30717)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 水效率等级》(GB28377) | |||
16 | ★A060806 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17 |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 ||
18 | A060810 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 水效率等级》(GB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附件 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X<1000 | X<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Y<5000 | Y<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Y<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一、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解密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谈判小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
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
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或签章并附身份证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4)商务要求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
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的情形的;
10)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
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的;
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
不一致的;
14)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7 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谈判文
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 74 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8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谈判程序
3.1 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6 条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参加现场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或签章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5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或签章确认。
3.7 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4.最后报价
4.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除本章第 3.6 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6 谈判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3.4 条的规定修正。
4.8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9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10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
关供应商。
4.11 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 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
5.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5.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竞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响应报价×(1-20%)。
5.3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4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5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竞标全部货物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响应报价×(1-20%)
5.6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
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对供应商竞标报价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部分的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7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报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7.1 条规定的顺序推荐),
并编写评审报告。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
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4.竞标声明格式
竞标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
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4)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7.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我公司为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公告,签字或签章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竞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竞标有效期自竞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4.响应报价表格式
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项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①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 能、指标及配置 | 单价 ② | 响应报价 ③=①×② |
1 | |||||||||
2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竞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总值为¥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响应报价的比例为 %;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总值为人民币 (¥ ) (具体明细详 见附表,附表格式自拟),占本响应报价的比例为 %。 |
注:
1.以上子响应报价表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
3.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4.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5.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 (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字或签章并加盖电子签章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
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
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商务要求偏离表
项目 |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要求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售后服务要求 | |||
合同签订时间 | |||
报价要求 | |||
付款方式 |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
安装和培训 | |||
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 |
注:
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7.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逐条实质性响应,
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4.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四、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或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谈判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或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设备一批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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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 |
2.合同合计金额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
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
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货物不接受损耗。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项目实施过
程中,不能影响正常的会议工作);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
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2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响应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第七条 售后服务、质保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
后服务。
2.货物质保期: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约定。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自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开具货款全额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0%。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
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乙方响应
文件承诺小时内。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质保期为按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
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3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不足另补。
7.甲乙双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 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 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签章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3.响应报价表;
4.其他合同文件。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年 | 月 | 日 | 年 月 日 |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或者委托代理人: | 或者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 同 附 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 (公章) 年 月 日 | 乙方: (公章) 年 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