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買賣除依本程序肆-八進行相關作業的評估後,其中不動產部份由發展、行政服務 Team,以招標、比價或議價等方式並參酌鑑價結果,經總經 理核准後為之;其他固定資產金額部分,由管理單位依據授權規範,經相關權限主管核准後為之。其中非供門市使用之不動產買賣需經董事會承(追)認;又其金額達五億元以上者 ,需提報股東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