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3134U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13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或“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拟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以提前收回资金。拟转让应收账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具体金额以交割受让时点双方确认的合格应收账款金额为准,路桥集团支付折现费,预计总融资成本约年率 6.5%左右。
(二)华能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华能信托尚未与路桥集团签署正式债权转让协议;且华能信托将设立信托计划受让标的债权,债权转让实际实施以其信托计划设立为前提,故本次交易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3134U
4、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金阳新区金阳南路 6 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 24 层 5、6、7 号
5、法定代表人:xx
6、注册资本:30 亿元
7、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
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控股股东情况:根据华能信托《2015 年度报告》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网址: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查询,华能信托控股股东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67.58%股权。
9、财务概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045,223.82 万元,总
负债 317,462.81 万元,所有者权益 727,761.01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267,673.09万元。
10、华能信托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往来:2016 年度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与华能信托签署《委托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华能信托受路桥集团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第三标段项目招标人等主体共同成立潍日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公司,华能信托向项目公司出资 13 亿元,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和《公告补遗》项下路桥集团应尽的出资义务,路桥集团向其支付服务报酬。除上述交易外,华能信托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能信托与路桥集团共同对路桥集团账面应收账款进行了审核,华能信托初步确认路桥集团在以下两个工程项目中的应收工程款为其可接受的合格标的债权:
1. 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人工岛围填海项目应收工程款。该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路桥集团与联合体成员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高速集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详见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重大合同公告》)。华能信托认可债务人高速集团的偿债能力,同意受让在该项目施工合同项下产生的工程应收款。
2. 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工程应收工程款。该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潍日公路有限公司(高速集团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潍日公司”),路桥集团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潍日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详见 2016 年 3 月 26 日的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重大合同公告》)。华能信托认可债务人潍日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意受让在该项目施工合同项下产生的工程应收款。
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路桥集团账面两个项目合计应收工程款为 3.37 亿元。以上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华能信托将进一步审核确认可接受的标的债权并在交割受让时点确定标的债权具体金额,债权转让交易总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x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待协议签署后将进一步公告相关内容。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应收账款转让,公司可以盘活现有资产,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及时回收现金进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将更为合理,有效改善本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新老业务的持续投入和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