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3
外院进修人员进修协议书
甲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进修人员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进修人员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加强对进修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针对当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报到后,需告知乙方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甲方需按照乙方及其单位的意愿安排相应专业的进修学习。甲方负责监督及指导日常教学工作。
3、甲方需督促甲方的各科室认真执行本科室制定的进修人员培养方案。
4、甲方需依照协议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学习方面的合理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知晓相关内容。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纠纷,由xx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在进修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个人负责,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3、甲方不负责乙方在进修期间的住宿,乙方在外住宿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个人负责。
4、乙方在进修期间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各类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甲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生管理制度》处理。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有权利申请调整进修人员的进修时长及进修科室,并负责向甲方递交调整申请。
四、未尽事宜见《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进修生管理制度》,该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根据需要可另附文。
五、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丙方委派乙方进修期间,进修结束协议终止。
六、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变更本协议。如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劝阻无效时有权终止协议,即解除进修合作关系。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教科(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