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公司的坏账计提标准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关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0)11016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申报会计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圣湘生物”、 “圣湘有限”、“公司”)对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落实函》回复如下,请审核。
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四
关于与军事医学科学院合作研发新冠检测试剂和仪器的披露和风险提示。考虑到新冠检测试剂和仪器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请在招股书中分析披露: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的合同条款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系通过合作研发取得”部分将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拟签订合同相关条款的不确定性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披露如下: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于2020年1月28日获批上市,该产品开发系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合作完成。
研发过程中,圣湘生物负责设计检测新冠病毒的特异性引物和探针,开发和建立核酸扩增检测体系,确定试剂盒的灵敏度、特异性等指标,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临床研究、生产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注册获证后的产业化和推广工作。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负责对圣湘生物开发的试剂盒临床样本检测能力、灵敏度、特异性等指标进行评价,协助产品优化,为圣湘生物提供候选引物探针及试剂盒开发过程中所需的阳性参考品及阴性对照品,用于研发试剂优化过程中特异性灵敏性检测验证,负责收集试剂检测所需要的适应人群的剩余样本或核酸,按照国家生物安全有关的法规章程进行样本保存、管理和使用,用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临床研究评价工作。
根据双方《科研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各自单独完成的技术成果由完成方单独享有;在研发过程中双方合作产生的临床数据、知识产权等成果由双方共享;发行人拥有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等权利,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不参与该产品的经营活动;针对该合作研发事项,双方未进行产品经营收益分成的约定,仅约定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承诺在适当的时候将其共享的成果转让给发行人,成果转让按照军队有关规定进行。
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就合同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经双方确认的谈判
纪要,前述成果拟以 100 万元转让(同时公司免费为其提供 1 万人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用于支持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受北京疫情影响,军事医学研究院审批流程进度较慢,鉴于成果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对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业绩贡献较大,上述合同条款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与军事医学研究院沟通,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届时将参照研发项目资本化条件对受让的成果进行分析判断,确认计入无形资产或者研发费用。
【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签订的《科研合作协议》。
2、查阅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出具的《关于与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的情况说明》。
3、访谈公司董事长、研发负责人,了解发行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产品的研发过程、与军事医学研究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的合作情况。
【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与军事医学科学研究院就合同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前述成果拟按固定金额(100-300 万元)转让。鉴于公司与军事医学研
究院之间的成果转让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对发行人 2020 年上半年业绩贡献较大,上述合同条款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问题五
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 11,335.73万元、16,115.97 万元和 18,819.8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0.47%、 53.11%、51.51%。根据“按组合 1-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可知,各报告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10.54%,14.92%和 17.33%,
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对“组合 2-关联方组合”计提方法为“在未发生减值迹象 时不计提坏账准备”。根据 6 月 21 日回复意见,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 账款分别为 1,856 万、3,066 万、3,981 万;占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15.44%、17.82%、 19.67%。请发行人:(1)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及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2)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客户突破公司信用政策 的情况及具体原因;(3)说明“组合 2-关联方组合”是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 联方还是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关联方;对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与其他客 户的区别,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请保荐机构与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
核查情况如下:
(1)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❹额及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状况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部分将发行人可能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4)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及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 1,856.29 | 3,066.44 | 3,981.02 |
占总应收账款比例(%) | 15.44 | 17.82 | 19.67 |
坏账准备金额 | 178.55 | 387.81 | 594.93 |
(2)说明并披露是否存在客户突破公司信用政策的情况及具体原因;
公司存在部分客户因资金xx等原因突破公司信用政策的情况,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状况分析”之“(二)流动资产分析”之“4、应收账款”之“(4)逾期应收账款情况(1)应收账款整体情况”之“①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部分将发行人可
能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突破公司信用政策)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单位名称 | 销售模式 | 账期/账额 | 逾期金额 | 逾期款项的期后回款 金额 | 逾期款项的期后回款比例 (%) |
2017 年度 |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 直销 | 360 天 | 245.97 | 245.97 | 100.00 |
长沙市第四医院 | 直销 | 300 天 | 225.53 | 225.53 | 100.00 |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直销 | 240 天 | 99.00 | 99.00 | 100.00 | |
济南坤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30 天 | 93.69 | 93.69 | 100.00 | |
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直销 | 240 天 | 76.40 | 76.40 | 100.00 | |
南京临床核医学中心 | 直销 | 180 天 | 57.28 | 57.28 | 100.00 | |
xx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直销 | 90 天 | 49.86 | 49.86 | 100.00 | |
长沙市第一医院 | 直销 | 300 天 | 39.38 | 39.38 | 100.00 |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直销 | 210 天 | 32.51 | 26.64 | 81.94 | |
成都博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100 万 元 | 26.98 | 26.98 | 100.00 | |
南京美仕年专科门诊部有限 公司 | 直销 | 60 天 | 21.76 | 21.76 | 100.00 | |
合计 | 968.36 | 962.49 | 99.39 | |||
2017 年度总计 | 1,856.29 | - | - | |||
占比 | 52.17% | - | - | |||
2018 年度 | 湖南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60 天 | 337.91 | 337.91 | 100.00 |
济南坤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30 天 | 214.38 | 214.38 | 100.00 | |
xx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直销 | 90 天 | 180.31 | 180.31 | 100.00 | |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 直销 | 360 天 | 121.40 | 121.4 | 100.00 | |
成都博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100 万 元 | 120.50 | 120.50 | 100.00 |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直销 | 240 天 | 108.24 | 108.24 | 100.00 | |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 直销 | 380 天 | 66.31 | 66.31 | 100.00 | |
合肥博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60 天 | 55.52 | 55.52 | 100.00 | |
上海律昂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 经销 | 90 天 | 47.67 | 47.67 | 100.00 | |
贵州钰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90 天 | 45.76 | 45.76 | 100.00 |
年度 | 单位名称 | 销售模式 | 账期/账额 | 逾期金额 | 逾期款项的期后回款金额 | 逾期款项的期后回款比例 (%) |
南京美仕年专科门诊部有限 公司 | 直销 | 60 天 | 31.92 | 31.92 | 100.00 | |
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30 万元 | 29.27 | 29.27 | 100.00 | |
杭州xx康医学检验中心有 限公司 | 直销 | 90 天 | 23.72 | 23.72 | 100.00 |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直销 | 210 天 | 23.24 | 0.78 | 3.36 | |
北京蓝科奥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经销 | 60 天 | 23.01 | 23.01 | 100.00 | |
合计 | 1,429.16 | 1,406.70 | 98.43 | |||
2018 年度总计 | 3,066.44 | - | - | |||
占比 | 46.61% | - | - | |||
2019 年度 | 南京美仕年专科门诊部有限 公司 | 直销 | 60 天 | 601.11 | 15.00 | 2.50 |
济南坤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30 天 | 482.65 | 482.65 | 100.00 | |
成都博誉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100 万 元 | 193.44 | 193.44 | 100.00 | |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 直销 | 380 天 | 158.88 | 42.20 | 26.56 | |
湖南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60 天 | 125.14 | 100.14 | 80.02 | |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 | 直销 | 360 天 | 70.11 | 70.11 | 100.00 | |
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 | 经销 | 30 万元 | 61.00 | 61.00 | 100.00 |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经销 | 45 天 | 38.50 | 38.50 | 100.00 | |
合计 | 1730.83 | 1,003.04 | 57.95 | |||
2019 总计 | 3,981.02 | - | - | |||
占比 | 43.48% | - | - |
注:上述期后回款的统计截至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逾期主要因资金xx等因素,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逾期客户主要集中在直销医院以及前十大经销商客户,此类客户资信状况较好,期后回款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如 2019 年末,公司前十大经销客户中,济南坤瑞、成都博誉天成为公司区域总代理,由于年底资金紧张,为及时拓宽市场,特向公司申请给予宽限期并承诺后期将按时回款。公司决定支持经销商发展,给予宽松账期,截止 2020 年 6 月 18 日,该经销商的应收款项已全部回款。
(3)说明“组合 2-关联方组合”是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还是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关联方;对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与其他客户的区别,及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组合 2-关联方组合”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关联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未发生减值迹象时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之外的关联方按组合 1-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该组合的余额均为 0。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①公司的坏账计提标准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②公司的坏账计提方法为:
公司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其次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划分为两类,分别为“组合 1-账龄组合”和“组合 2-关联方组合”。
项 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 1-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款在未发生减 值迹象时不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综合以上,公司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关联方组合和其他客户分为“组
合 1-账龄组合”和“组合 2-关联方组合”,分别计提坏账。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关联方组合进行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未发生减值迹象时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之外的关联方纳入组合 1-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之“(八)金融资产减值”之“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部分补充披露如下: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 1-账龄组合 | x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款。 |
(3)其他应收款
x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 1-账龄组合 | x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款。 |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
2、应收款项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x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A、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D、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x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B、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x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 1-账龄组合 | x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往来款。 |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向财务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了解客户的信用政策。
2、向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访谈,了解客户逾期的情况以及具体原因。
3、向财务负责人了解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获取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按既定方法和比例提取,并检查计提和核销的批准程序;根据期后回款明细表,核查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4、对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各年交易金额、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等。
5、对于未回函客户,采取替代程序对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
6、获取期后回款的资料,分析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根据坏账准备测算表测算结果和期后回款情况,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客户突破信用政策的情况,但逾期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对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六
关于直销转经销。招股书披露,xx诊断系公司 2017 年、2018 年的前五大客户之一,2019 年对其销售转为由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经销,因此云医购 2019 年成为公司第三大客户,销售金额 921.05 万元。报告期内公
司还有部分客户也由直销转为经销。请发行人对比说明该部分由直销转为经销的客户,两种销售渠道下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信用条件、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销售方式转变对公司未来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与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核查情况如下:
(1)两种销售渠道下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信用条件、收入确认条件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
1、报告期内直销转经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下述客户由直销转为经销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转换后经销单位名称 | 转换原因 |
1 | xx诊断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系xx诊断出于战略考虑对其供应商 供货模式作出的统一部署和调整 |
2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 | 湖南仁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HPV、HBV磁珠法产 品),完善客户服务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 北京科园信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主要为呼吸道、 HPV、血筛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4 | 山西省人民医院 | 山西得壹xxx贸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乙肝、丙肝、EB、 HCMV、血筛等产品),完善客户服 务 |
5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医院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病毒性肝炎系列、生殖道感染与遗传系列、呼吸道感染 系列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6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 | 濮阳市科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HPV、EB、MP、 TB等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7 | 临汾市人民医院 | 山西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主要拓展生殖道感染与遗传系列产品),完善客户服 务 |
8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乙肝、EB、HCMV等 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9 | 齐齐哈尔第七医院 | 长春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 入终端的产品品类(HPV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10 | 天水市中医医院 | 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 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主要拓展生殖道 |
序号 | 客户名称 | 转换后经销单位名称 | 转换原因 |
感染与遗传系列产品),完善客户服 务 | |||
11 | 陕西省人民医院 | 陕西益新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 入终端的产品品类(HBV一步法、 HBV磁珠法、HCV性病、手足口、EB、 MP、TB等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12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湖南国药控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充分利用当地渠道资源,拓展公司进入终端的产品品类(主要为生殖道感 染与遗传系列产品),完善客户服务 |
13 | 上海观合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上海观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xx诊 断的参股公司,随xx诊断转换 |
14 | 商丘市立医院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为xx诊断合作共建医院,应xx诊断要求转为通过云医购采购 |
15 |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 院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
16 | 杭州市西溪医院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 |
2、直销客户转为经销后,销售价格、付款方式、信用条件和收入确认条件的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①销售价格
选取直销客户转为经销的当年,将销售的同系列产品的平均单价进行对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元/人份、元/个
序号 | 客户名称 | 转换后经销单位名称 | 产品系列 | 平均单价 | 变化比例 | |
转换前 | 转换后 | |||||
1 | xx诊断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PCR 仪 | 106,194.69 | 97,345.13 | -8.33%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12.43 | 10.34 | -16.81% | |||
儿 科 感 染系列 | 6.74 | 6.36 | -5.64% | |||
核 酸 提 取系列 | 14.56 | 12.4 | -14.84% | |||
呼 吸 道 感染系列 | 6.74 | 6.33 | -6.08% | |||
生 殖 x 感染 与 遗 传 系列 | 7.53 | 6.46 | -14.21% | |||
2 | 中国人民武装警 | 湖南仁科生物 | 病 毒 性 肝 | 33.98 | 28.10 | -17.30% |
察部队湖南省总队医院 | 科技有限公司 | 炎系列 | ||||
呼 吸 道 感染系列 | 43.69 | 35.87 | -17.90% |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 北京科园信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31.18 | 29.03 | -6.90% |
4 | 山西省人民医院 | 山西得壹xxx贸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55.34 | 45.65 | -17.51% |
儿 科 感 染系列 | 34.95 | 28.65 | -18.03% | |||
呼 吸 道 感染系列 | 34.95 | 28.65 | -18.03% | |||
5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 | 濮阳市科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42.74 | 35.37 | -17.24% |
6 | 临汾市人民医院 | 山西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33.85 | 27.09 | -19.97% |
7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19.66 | 18.18 | -7.52% |
儿 科 感 染系列 | 17.95 | 16.31 | -9.13% | |||
8 | 齐齐哈尔第七医院 | 长春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29.91 | 24.16 | -19.22% |
9 | 天水市中医医院 | 甘肃天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24.36 | 19.68 | -19.21% |
耗材 | 85.47 | 68.38 | -20.00% | |||
呼 吸 道 感染系列 | 29.91 | 23.55 | -21.26% | |||
10 | 陕西省人民医院 | 陕西益新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儿 科 感 染系列 | 34.07 | 27.39 | -19.61% |
11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湖南国药控股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55.40 | 45.82 | -17.29% |
12 | 上海观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儿 科 感 染系列 | 6.74 | 6.36 | -5.64% |
13 | 杭州市西溪医院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病 毒 性 肝炎系列 | 20.43 | 16.34 | -20.02% |
公司对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定价政策,客户由直销转为经销后,销售单价均成下降趋势,下降幅度受客户所在区域及产品系列的影响各有不同。
②付款方式和信用条件
销售模式 | 试剂 | 仪器 | 检测服务 |
直销 | 6-10 个月信用期 | 6-12 个月信用期 | 3-6 个月信用期 |
经销 | 0-3 月信用期 | 6-12 个月信用期 | - |
公司客户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类,针对两类客户采取的信用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仪器销售信用周期相对较长,一般为 6-12 个月,是公司为通过仪器带动试 剂销售而给予经销商的优惠政策。对于试剂销售,公司结合客户情况,对经销与 直销客户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对于试剂经销商,公司一般采取现款现货的政策,对部分优质经销商给予 1-3 月不等的信用期。对于试剂直销客户,一般给予 6-10 个月信用期。公司对直销客户和经销客户执行的具体信用政策如下:
直销客户转为经销后,付款方式和信用条件按照上述的信用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③收入确认条件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检测试剂、检测仪器(自产仪器)、检测仪器经销业务
(外购仪器)属于销售商品收入。国内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确认后,公司根据客户确认的货物签收单和销售出库单确认收入;国外客户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取得报关单或提单(运单)、或在产品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
由于检测仪器经销业务(外购仪器)属于买断式经销,公司将产品交付客户前拥有产品的控制权,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因此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客户由直销转换为经销后,收入确认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会计确认原则前后一致。
(2)销售方式转变对公司未来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销售模式由直销转为经销的客户实现的直销销售收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直销金额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重 | 直销金额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重 | 直销金额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 重 | |
xx诊断 | 359.46 | 0.98% | 1,140.15 | 3.76% | 821.60 | 3.66%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五医学中心 | 243.63 | 0.67% | 762.35 | 2.51% | 708.27 | 3.15% |
其他 | 80.32 | 0.22% | 78.57 | 0.26% | 212.38 | 0.95% |
合计 | 683.41 | 1.87% | 1,981.07 | 6.53% | 1,742.25 | 7.76%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由直销转为经销的客户中,对xx诊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的直销金额相对较大,其他客户直销金额较小。总体来看,公司由直销转为经销的客户报告期内直销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
2019 年 6 月,xx诊断由直销转为经销,经销商为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 11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由直销转为经销,经销商为北京科园信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转换前后的销售金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直销客户 | 经销客户 | 2019 年度 | 2018 年 度 | ||
直销销售额 | 经销销售额 | 小计 | 直销销售额 | ||
xx诊断 | 杭州云医购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359.46 | 921.05 | 1,280.51 | 1,140.15 |
中 国 人 民 解放 军 总 医 院 | 北京科园信海生物制品有限 | 243.63 | 209.04 | 452.67 | 762.35 |
第 五 医 学 中 心 | 公司 | ||||
合计 | 1,733.18 | 1,902.50 |
由上表可知,客户由直销转为经销后,仅仅是销售模式的转换,未发生客户丢失的情况;转经销后,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导致收入金额略下降,但公司对该类客户后续的业务推广费也将相应减少,对公司利润影响不大,所以销售方式的转变对公司未来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核查程序】
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直销转经销的原因;
2、检查直销转经销客户的销售合同,包括直销模式下和经销模式下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信用条件,并判断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直销转经销情况下,收入确认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会计确认原则前后一致;销售方式转变对公司未来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