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 交通导向板 圣道 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版面净尺寸(长*宽)为 5000mm*3000mm,标志板支撑采用单悬臂方式一、标志板标志板 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规定。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0.3-2012)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计划号 齐财购备字[2022]01181号招标编号 [230201]LYGC[CS]20220006
签订时间 2022年11月11日
采购单位(甲方)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供应商(乙方) 黑龙江圣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商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及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元) |
1 | 交通导向板 | 圣道 | 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相关的技术规范,版面净尺寸(长*宽)为 5000mm*3000mm,标志板支撑采用单悬臂方式一、标志板标志板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09)的规定。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GB/T 3880.3-2012)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3880.1-2012)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2015)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为3.5mm标志板面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 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裂纹、及划 痕,无明显损伤、凹痕或变形,颜色均匀,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大于1.0mm标志底板使用最大尺寸制作,减少接缝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分割成4块,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0mm。所有接缝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标志底板面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二、标志面1、用作标志面的反光膜的各项指标应满足《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的规定 2、如果标志图案、字符采用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3、标志板面图案采用国标三级以上反光膜制作,且在任意一处面积为50*50cm2的表面不存在大于10mm2的气泡,不会出现逆反射不均匀现象4、标志板背面不涂漆,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无刻痕或其它缺陷三、标志支撑部分1、支撑立柱、横梁扣件、结合件和连接等配件符合GB/T1938、GB/T3098标准要求,采用热浸镀锌进行金属表面处理,热浸镀锌采用《锌锭》(GB/ T470-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Zn99.99以上的锌锭2、镀锌构件锌层质量符合国标规定。当接触的金属材料不同时,铺设绝缘材料,以防止电解腐蚀。3、标志所用滑槽材料与底板相同,采用 70mm--80mm规格,且性能符合GB/T6892要求4、支撑立柱采用热镀锌325mm无缝钢管,长度8500mm,横梁采用热镀锌165mm无缝钢管,长度6000mm,法兰盘链接紧固四、基础部分1、基坑尺寸为大于2000mm*1500mm*2600mm2、地脚螺栓采用大于M27*2500mm*10,定位板尺寸大于1500mm*800mm*10mm3、主筋大于 12mm*1700,共17根4、采用C15砼垫层5、采用C30混凝土基础,并一次浇筑完成且无缝隙6、基础凝固达100%时方可立杆7、基础中所用钢材均为三级钢8、回填土分层夯实 | 黑龙江圣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3.00 块 | 37,666.50 | 112,999.50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拾壹万贰xxxxxxxx角(¥ 112999.50)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汽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地点: 指定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个工作日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00%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补充说明(备注):
甲方(章) | 2022-11-11 | 2022年11月11日 | 乙方(章) | 2022-11-11 | 2022年11月11日 | ||
单位地址:xxxxx000x | 单位地址:新世纪广场 | ||||||
法定代表人:xxx | xx代表人:xxx | ||||||
委托代理人: xxx | 委托代理人: xxx | ||||||
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中环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设路支行 | ||||||
账号:01042011100004096 | 账号:090204109200011717 | ||||||
邮政编码: 161000 | 邮政编码: 161003 | ||||||
年 | 月 | 日 |
合同附件
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标志破损1小时内到达现场 |
3、保修期责任: |
4、其他具体事项: |
甲方(章) 2022-11-11 2022年11月11日 | 乙方(章) 2022-11-11 2022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