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产品供应链购销平台SaaS 服务协议
数字农产品供应链购销平台SaaS 服务协议
欢迎贵方(或称“用户”)访问数字农产品供应链购销平台 SaaS(下称“购销平台”)并使用深圳高灯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们”或“购销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由您与我们共同签订,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在贵方完成注册程序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登录、查看、使用账号)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前,请贵方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购销平台服务条款(以下或简称“服务条款”或“本协议”),在确认充分理解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一旦贵方完成“同意条款并注册”或开始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服务,或以其他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即表明贵方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同时视为贵方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认同其效力。如贵方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贵方应不再进行下一步或停止注册程序。
我们再次提示贵方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对贵方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并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其中,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或者其他涉及贵方重大权益的条款将以加粗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贵方注意。
一、 定义与签约主体
(一)定义
1.1.1 购销平台:指购销平台经营主体运营的,为采购需求方、经营主体、商贩或农户等 SaaS 内各用户提供注册登录、信息展示、财务管理、供应商管理、电子合同签署、发票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的互联网平台。
1.1.2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指购销平台的互联网信息及软件技术服务提供者深圳高灯云科技有限公司。
1.1.3 采购需求方:指在购销平台上注册并基于其自身经营需要发布采购需求,与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并向其支付对应服务费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1.4 商贩/农户:指在购销平台上注册并依靠自身的经验或技能生产或销售农产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1.1.6 采购订单:指贵方分批次发布的各期采购服务需求。
(二)签约主体
1.2.1 购销平台服务条款是贵方与我们就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包含为贵方提供页面信息发布及浏览、账号注册服务及为贵方发布采购需求及其在线交易等提供综合技术服务等)而订立的有效合约。
二、账号的注册、使用与安全
2.1. 注册的资格
2.1.1. 贵方确认,在贵方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时,贵方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贵方还需确保贵方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贵方可能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购销平台服务。
2.2. 账号注册
2.2.1.当贵方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贵方应当指派贵方代表人(即账户实际操作人)完成上述账号注册以及后续对贵方账户的操作,贵方的代表应提供真实姓名、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届时购销平台或实际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将依照法律法规取得贵方的同意。贵方首次通过购销平台进行采购交易时,贵方代表人提交贵方主体认证材料(即营业执照等主体资质的清晰扫描件)、签约人个人身份信息及贵方法定必需获得的资质、许可、批准、备案或贵方主管政府部门的授权文件(下称“资质文件”)。
贵方确认及同意,贵方代表人的上传到购销平台的所有信息,视为贵方已经授权贵方代表人在贵方账号下的所有操作。同时,贵方代表人已经同意并授权贵方可在购销平台上使用其个人信息。贵方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贵方可获得购销平台账号并成为购销平台的用户。
2.2.2. 贵方同意并授权:购销平台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贵方填写和提交的资料和信息进行查询和验证,有权决定是否核准贵方的申请,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贵
方提供声明/说明、服务资质、服务范围及其他材料。同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购销平台有权向主管机关、司法裁判机构、其他用户等第三方提供贵方填写和提交的账号资料和信息。贵方进一步确认及同意,无论本协议是否终止,购销平台均有权合理使用上述信息,使用方式包括依据该等信息或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和调研,且购销平台无义务返还。同时,我们无义务就获取、备份、处理、使用前述信息或数据向贵方及贵方代表人支付任何费用。
2.2.3. 贵方在注册时候设置或确认的账号名(“账号名称”)及贵方设置的密码,将在注册成功后成为贵方的账号(账号名称及密码合称“账号”)。当贵方成为购销平台用户后,购销平台有权根据贵方填写和提交的全部或部分账号资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
2.2.4. 贵方设置的账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购销平台的管理规范或容易引起贵方与购销平台经营主体身份的混淆,否则贵方的账号可能不能注册成功或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经通知贵方后予以注销。
2.2.5. 贵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按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贵方的账号信息及资质文件,以使之真实、及时、完整和准确。如贵方提供的账号信息及资质文件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以向贵方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贵方应按照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要求配合提供或者更新相关资料。因贵方填写的账号信息、资质文件不真实、不及时、不完整或不准确的,贵方应承担贵方不能使用购销平台账号(不能注册成功、或账号被冻结、注销)或贵方在使用过程中的后果和损失。若因贵方无资质文件而从事经营活动、提交虚假文件而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贵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如因此造成购销平台经营主
体(包括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代理人或职员)或其他任何相关方损失的,贵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2.6.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能会就某些产品或服务的开通,要求贵方提供更多的身份资料和信息,做进一步的身份认证或资格验证,贵方的账号只有在通过这些认证和验证之后,方可获得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资格。
2.2.7. 为了提高用户使用体验,贵方理解并同意,贵方注册成功后,运营平台所有权人有权将贵方的会员信息将同步至其他系统平台,贵方届时可直接使用账号登录。
2.2.8. 通常情况下,贵方的购销平台账号是贵方在购销平台进行一切活动的唯一身份标识,除非另有约定,每一个购销平台账号都可以在本平台独立开展活动。但在下列情形下,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同一及/或关联法
律主体拥有的多个购销平台账号进行统一处理,如根据不同购销平台账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判断其实际为同一用户。关联信息 举例:同一营业执照、同一授权人手机号、同一支付账号、同一设备、同一地址 等。
2.3. 账号的使用和管理
2.3.1. 贵方有权使用贵方设定的账号登录购销平台,进而使用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提供的服务功能以解释提供的服务范围以及贵方在购销平台中的已实际开通的功能范围为准。
2.3.2.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能会以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贵方服务进展情况以及提示贵方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在服务过程中贵方应当及时登录到购销平台账号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
2.3.3. 购销平台账号的所有权归购销平台所有,贵方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购销平台账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主体。一个购销平台账号仅能对应唯一的法律主体。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经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同意的情况下,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账号进行转让、借用、租用、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变更使用主体,或利用第三方、与第三方共享的客户端插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购销平台信息、资料,否则购销平台有权对相关账号与贵方采取警告、限制账号功能、关停账号、终身禁止注册等措施。
2.3.4.贵方应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账号实际将由贵方代表人或代理管理和操作。贵方代表人对账号的使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操作、确认、结算、披露信息等)应被视为贵方的行为,贵方应认可该等账号活动及贵方代表人代表贵方做出的一切行为,并承诺对此负责.为此贵方应注意管理接触和使用账号的人员身份和权限,并确保实际账号使用人已得到贵方的合法有效授权。为了方便贵方的使用,购销平台可能允许贵方开立多个账号(具体以购销平台届时实际支持的情况为准),贵方应确保每个账号的实际账号使用人均已得到贵方的有效授权。
2.3.5. 针对作为贵方代表人或代理的自然人(如:账号使用人、联系人等),在注册账号和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前应已经取得贵方的合法有效授权。购销平台有权利(而非义务)要求账号使用人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文件并进行核对,同时有权要求其进行认证。基于本协议及授权证明文件(如适用),贵方代表人或代理的自然人需对其开通的账号使用行为与贵方共同负责。
2.3.6. 贵方的账号和密码由贵方自行设置并由贵方保管,贵方须对贵方的购销平台账号和密码保密。贵方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贵方的账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购销平台账号与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当贵方使用完毕后,xxx退出。贵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号或密码信息。因贵方保管不善可能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盗号、密码失窃等)或信息数据泄漏,责任由贵方自行承担。贵方理解并同意,在贵方未进行投诉或提出账号申诉等方式明确告知账号被他人使用或信息数据泄漏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购销平台有理由相信该账号项下的行为均为贵方使用账号的行为。
2.3.7. 在贵方怀疑他人在使用贵方的账号或密码或其他不安全的情况时,贵方同意立即通知我们。如果贵方当前使用的购销平台账号并不是贵方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购销平台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贵方却知悉该账号当前的密码,贵方不得用该账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购销平台。如果购销平台发现贵方并非该账号初始申请注册主体,购销平台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贵方使用该账号。
三、账号的冻结、注销及申诉 3.1.账号的冻结
贵方的购销平台账号(全部或部分权限或功能)在出现如下任一情况,购销
平台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采取警示整改、限制/暂停更新等限制、冻结贵方对购销平台账号的使用措施,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贵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贵方自行承担。上述措施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将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贵方:
3.1.1. 贵方不再满足主体认证条件的;
3.1.2. 贵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3.1.3. 贵方发布违法违规项目或虚假业务,导致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受到或面临行政处罚、争议或纠纷的;
3.1.4. 违反本服务条款、购销平台的相关规则、规范(如交易规则、管理规范)、服务说明以及其他服务协议/条款的;
3.1.5. 贵方使用购销平台服务作非法用途;
3.1.6. 出借、转让账号给他人;
3.1.7. 贵方以账号当作商品进行交易(如出售、拍卖运营平台账号等)
3.1.8. 贵方发布的信息含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及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涉嫌非法集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的;
3.1.9. 贵方遭到他人投诉, 且对方已经提供了相关证据的,而贵方未按照购销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
3.1.10. 国家有权机关要求进行的冻结的;
3.1.11.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律文书的规定的。
3.2. 账号的注销
3.2.1. 如果出现如上第 3.1 条情形,或基于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贵方的购销平台账号将被注销或贵方账户的全部或部分权限或功能被限制使用,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将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贵方。
账号一旦注销,贵方将无法再使用该账号,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保存的情形,其他所有交易记录都会一并删除。但该账号注销行为并不影响贵方对账号注销前的行为(如贵方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服务商开具的发票存在(1)无实际项目内容的;(2)与其实际验收的项目内容不符的;(3)与其实际验收项目对应的项目承揽费金额不符等情形)所应承担的责任,若造成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损失的,贵方应予以赔偿。
四、购销平台服务及规范
4.1.贵方有权享受购销平台提供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电子签约、订单管理、发票管理、财务管理等功能。具体服务以贵方实际选择的服务为准。
4.1.1.贵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购销平台上发布采购需求。发布过程中,贵方应积极明确采购需求、品质规格、发货方式、交货时间等。
4.1.2.贵方通过购销平台发布的采购需求,系基于贵方法定经营范围设计、生成的,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理性由贵方负责。贵方不得超法定经营范围通过购销平台发布采购订单,且该订单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由此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由贵方承担,与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无关。
4.2.贵方使用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服务,贵方应保证:
4.2.1. 贵方使用购销平台服务时将遵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购销平台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贵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信息和内容。
4.2.2. 不应出现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等的行为,包括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或扰乱本平台及购销平台其他客户的网站。
4.2.3. 贵方使用购销平台的服务应符合本服务条款。
如贵方违反上述保证,购销平台经营主体除有权根据相关服务条款采取删除信息、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的措施,并有权冻结或注销贵方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
4.3 贵方知晓购销平台为技术提供方,无义务对贵方与平台内相关主体交易的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信息流等相关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4.4 贵方同意接受购销平台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贵方发送相关商业信息。
4.5 平台维护
4.5.1 为了向贵方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购销平台或相关设备、软件、资源(如带宽等)、数据库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统称“常规维护”),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将维护事项通过邮件、站内信、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贵方。如因常规维护造成贵方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无需为此向贵方承担责任。
4.6 赔偿责任
4.6.1. 如贵方的行为使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购销平台的合作方、购销平台的其他交易方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
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购销平台的合作方、购销平台的其他交易方的上述全部损失。
4.6.2. 如贵方的行为使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购销平台的合作方、购销平台的其他交易方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购销平台的合作方、购销平台的其他交易方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4.6.3. 如因贵方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贵方怠于履行平台规则或交易事项的、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目的,可指示平台合作银行自贵方的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贵方的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贵方同意委托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使用自有资金代贵方支付上述款项,贵方应当返还该部分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全部损失。
五、数据及个人信息的保护
5.1 【数据使用】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尊重并依法保护贵方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收集、记录的贵方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购销平台,且属于购销平台商业秘密,未经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事先书面同意,贵方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他人。
5.2 【个人信息保护】贵方同意并确认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免疑义,若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前述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或颁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均应依据最新适用规定相应遵照执行)及购销平台不时修订的《隐私政策》的约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5.2.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另行取得个人信息主体授权,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结束或个人信息处理不再为实现合作目的所必需时,贵方应立即删除对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并不作任何其他留存处理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5.2.2. 因个人信息主体主动提出删除其交易过程中贵方收集的个人信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个人信息主体合理诉求的情况下,贵方应及时通知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并应配合进行删除处理;
5.2.3. 贵方在发布信息等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仅可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取得了个人信息主体充分有效授权且为完成相应交易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2.4.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行业标准等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5.3 【数据安全管理义务】贵方应按照《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免疑义,若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前述法律法规发生修订或颁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均应依据最新适用规定相应遵照执行),履行数据安全管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5.3.1. 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数据主体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2.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行业标准等规定的数据安全管理义务。
5.4 【数据责任承担】若贵方违反第五条约定,应赔偿因此给购销平台经营主体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遭受行政处罚、被数据主体投诉、民事纠纷等情形造成的损失;由此导致数据主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失的,贵方应负责处理和赔偿等事宜。
六、知识产权
6.1. 我们尊重知识产权,除非获得了贵方的同意,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不会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贵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6.2. 除非另行说明,购销平台 Logo、“购销平台”等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购销平台的其他标识、徽记、购销平台服务的名称、技术文档等的知识产权为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6.3. 贵方应尊重购销平台和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权益,并保证在发生侵犯前述权益的违法事件时,保护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其雇员、股东、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保留在贵方侵犯购销平台及/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权益时终止向贵方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6.4 除非法律允许或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事先书面许可,贵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6.4.1. 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6.4.2. 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6.4.3. 对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或其关联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侵犯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属权利的行为;
6.4.4. 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6.4.5. 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上述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4.6. 通过非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使用购销平台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
6.4.7. 其他未经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明示授权和/或许可的行为。七、保密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承诺对贵方注册账号时或使用购销平台服务时提交或知悉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贵方的信息,除非:
7.1. 依据本服务条款或者贵方与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的;
7.2.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应当提供的;
7.3. 在不违反本服务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本协议双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 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八、信息安全事件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相关安全事件处理标准管理信息安全事件。当发生涉及贵方相关资产的信息安全事件时,我们会依法及时将事件相关的情况通过在页面显著位置提示、电子邮件、推送通知、公告、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贵方也可通过客服电话主动联系我们。
九、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9.1.贵方了解并同意,贵方应承担因贵方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在贵方的账号下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农贩等)索赔。如果由此引起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被第三方索赔的,贵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及其关联公司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9.2. 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不对与本服务条款有关或由本服务条款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3.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在此提示,贵方在使用购销平台服务期间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购销平台的服务从事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活动。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不对贵方使用购销平台服务的违法或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9.4. 购销平台用户在购销平台自行上传、提供、发布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称、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络信息,相关图片、项目信息等,均由用户自行提供,购销平台的用户须对其提供的前述信息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9.5.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因以下情况而没有正确执行本协议项下提供平台服务的义务,不应视为购销平台经营主体违约,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不承担任何责任:
9.5.1. 贵方未按照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或购销平台的有关规则制度、流程要求等要求操作与执行;
9.5.2.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情形;
9.5.3. 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向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出具的,要求停止或整改本协议约定的业务的书面通知等,下同)导致停止提供服务或停止为贵方服务;
9.5.4.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解散、被宣告破产等特殊情形;
9.5.5. 贵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9.6. 贵方同意授权购销平台或通过合作的第三方(如企查查等)查询、采集贵方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基本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工商四要素验证、个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企业主要人员等,以核验企业是否符合准入基础条件。贵方签署本协议视同为同意完成“书面授权”流程。
十、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能因为下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无法正常运行的,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1. 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10.2. 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基础运营商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
10.3. 在购销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
10.4. 其他根据《民法典》规定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服务条款产生之争议应提交至本服务条款履行地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通知送达
12.1. 有效联系方式:贵方在购销平台注册并接受本协议时,贵方包括贵方代表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贵方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邮件地址、联系地址、收货地址、联系电话,贵方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邮件地址、联系地址等),将作为贵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如贵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贵方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贵方在购销平台注册时生成的用于登陆购销平台接受站内信、系统消息的用户账号(包括多个账号中的任一账号),也作为贵方的有效联系方式。
12.2. 贵方理解并同意,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电话、系统消息以及即时通信等以上一种或多种通知方式向贵方发送通知,且购销平台可以信赖贵方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完整、准确且当前有效的;上述通知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2.3. 除非本服务条款另有约定或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与贵方另行签订的协议明确规定了通知方式,贵方发送给购销平台的通知,应当通过购销平台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12.4. 对于在购销平台上因经营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贵方同意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贵方送达所涉仲裁文书
(包括但不限于仲裁通知书、申诉书、答辩书、调解书、裁决书等)及诉讼司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之起诉状、上诉状、传票、开庭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限期履行通知书等),所有司法文书及仲裁文书(合称“法律文书”)只要依据前述方式发出的,即于本协议约定的送达
日期视为送达。若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贵方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日期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2.5. 贵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贵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条款的更新
13.1.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自身业务发展以及维护交易秩序的需要,不时地对本服务条款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变更(下称“变更事项”),更新后的协议,购销平台将以包括但不限于页面显著位置提示、电子邮件、推送通知、公告、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如贵方对已变更生效后的协议不同意的,贵方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购销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若贵方在本服务条款内容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购销平台服务的,表示贵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十四、服务的终止
14.1. 贵方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4.1.1 在满足购销平台公示的账户注销条件时,您通过在购销平台自行注销贵方的账户的;
14.1.2 变更事项生效前贵方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14.1.3 贵方明示不愿继续使用购销平台服务,且符合购销平台终止条件的。
14.2. 出现以下情况时,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可以本协议第十二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贵方终止本协议:
14.2.1 贵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依据违约条款终止本协议的;
14.2.2 贵方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购销平台主体依据购销平台规则对贵方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14.2.3 除上述情形外,因贵方多次违反购销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依据购销平台规则对贵方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14.2.4 您在购销平台平台有欺诈、发布或销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14.2.5 其它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14.3.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4.3.1 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无义务向贵方或贵方指定的第三方披露贵方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14.3.2 本协议终止后,购销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贵方留存于购销平台的本协议第二条第 2.2 款所列的各类信息;
(2)对于贵方过往的违约行为,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仍可依据本协议向贵方追究违约责任。
14.3.3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贵方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购销平台可通知交易相对方并根据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关闭该等交易订单;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贵方应当就该等交易订单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订单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十五、联系购销平台经营主体
如贵方对本协议条款,或贵方在使用购销平台服务中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拨打购销平台的客服电话( 0000000000 转 4 )与我们联系。
十六、法律适用及管辖
16.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6.2. 贵方因使用购销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购销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购销平台主体与贵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购销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7.1. 本服务条款由本服务条款的内容、购销平台相关页面上展现的规则、规范,服务说明(含操作文档)和贵方点击确认的其他条款/条件组成,购销平台经营主体和贵方均受其约束,且其中的相关名词可相互引用、解释。
17.2. 本服务条款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17.3. 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及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7.4. 购销平台经营主体有权在购销平台发布公告、发站内通知或邮件通知等方式将本服务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购销平台经营主体的关联公司。
17.5. 除另有约定外,出于服务专业性考虑,购销平台经营主体亦可能委托关联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向贵方提供购销平台上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同时贵方可能会与该等公司订立相关条款或条件,请贵方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条款和条件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该条款和条件。
17.6. 本服务条款项下之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与管辖条款以及性质上理应存续的其他条款(如对注册信息的真实性保证等),不因本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