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公有云服务用户协议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15 日
更新日期:2023 年 11 月 09 日本协议是您与小质科技 (杭州) 有限公司(下称“小质科技”)之间就您使用小质
科技提供的公有云服务的相关事项签订的合同。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当您通过在线勾选、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自您通过在线勾选、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您与小质科技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框架服务协议(以下或简称“本协议”),就小质科技为您提供公有云服务之相关事宜,您与小质科技双方签署本协议。
1.1 云服务指小质科技提供的部署在公有云(Public Cloud)上的数据处理相关技术产品及服务(具体以小质科技实际提供的为准),您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使用一项或多项具体服务并遵守其服务规则。
1.2 涉及具体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技术规范、操作文档等内容的服务条款、规则、说明、标准等(统称为“服务规则”),以小质科技官网或其他相关页面展示的 内容为准。
1.3 小质科技是中立的技术服务提供者,依约向您提供各类技术产品和服务。您的网站、应用、软件、平台等任何产品和服务及相关内容,由您自行运营并承担全部责任。
1.4 双方均保证已经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了合法经营资质或应取得的政府审批等,有权依法运营其产品及服务。双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保持具备国家 相关规定要求的经营资质或审批手续。
2.1 小质科技于其运营的产品平台上为您开设专用的服务账号。为保护服务账号的安全性和独立性,避免出现账号归属不清晰等不良后果,您应当使用您享有合法权益
的工商信息、个人信息和联系信息进行注册或登录,否则,可能导致您无法正常登录和使用小质科技提供的云服务。
2.2 协议签署后,您应尽快提交用于开通云服务账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等(统称“客户资料”),小质科技应于收到基本信息的 5 个工作日内,为您在其服务平台上开通云服务账号。云服务账号开通后,您可于账号内自行选择使用小质科技于平台上提供的各种服务。
2.3 您应依法具备必要、适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照小质科技的要求完成账号注册。并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维持您账号基本信息的有效性及行为能力。若您无法维护您账号基本信息合法有效或您账号实际使用的合法合规,小质科技有权暂停该服务账号的使用。
2.4 服务账号开通后,若客户资料发生变更的,您应于变更发生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小质科技或通过服务账号的相关规则设置自行进行更新。
2.5 本协议效力适用于您名下全部账号。账号将作为您使用小质科技所提供的云服务的身份识别依据,您应当对用户名、密码等信息采取必要,有效的保密和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管使用权限、设置高强度的密码和定期更换措施等),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此外,您应为您账号下的行为负责,所有账号下的操作均被视为您实施,且应由您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6 您需自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对账号的使用与管理。为保障您权益,账号应仅供您自行使用,若您基于自身经营需要等原因,将其账号授权给您员工或他人管理的,须做好权限管控,并且在遇到人员变动时及时完成交接和账号安全保护
(比如修改密码、变更登录方式、设置账号保护等)。
2.7 为了保护账号和业务等的安全,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小质科技提供的云服务流程、制度进行实名认证。您同意授权小质科技通过第三方核实您提交的相关信息或资料。
2.8 实名认证是对账号归属及其责任承担等进行判断的依据,在发生账号归属争议等纠纷时,小质科技有权认定该账号归属于实名认证主体。对于归属存在争议的账号,小质科技有权暂时对该账号进行冻结。您在进行认证时务必谨慎对待,给与足够的重视并确保认证主体与账号使用主体保持一致,避免将企业使用的账号认证在个人名下,或将本人使用的账号认证在他人名下等任何不当认证行为。
2.9 若您发现有他人盗用您的账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您应立即以有效的方式通知小质科技并提供必要资料(如客户资料、情况说明、证明材料及诉求等,以便小质科技核实身份及事件)。小质科技收到您的有效通知并核实身份后,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服务规则进行处理。小质科技依据本条进行处理产生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您承担。
若您提供的资料存在瑕疵,导致小质科技无法核实其身份或无法判断其需求等,而导致小质科技未能及时处理,给您带来的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同时,您理解,
小质科技对您的请求进行处理需要合理期限,对于小质科技采取措施前您已经产生的损失以及采取措施后因不可归责xxx科技的原因导致的您的损失,小质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云服务
3.1.1 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小质科技选购所需服务,购买前您需要仔细阅读所购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并根据自身需求决定是否购买或使用。双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1.2 您部分产品服务的开通可能需要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单独的补充协议可能以电子文档形式展示,也可能是独立的纸质文档形式展示,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服务协议及开通服务。
3.1.3 小质科技向您提供售后支持和运营维护,协助您解答、处理使用云服务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2 费用结算
3.2.1 小质科技提供服务的结算方式为按量付费结算的服务。为保证服务及时开通或持续提供,您应当遵守本协议及其使用的服务规则并及时缴纳费用。
3.2.2 优惠措施是基于特定条件设置,比如针对特定配置的产品的优惠措施、您需一次性使用特定期限或数量的产品方可享受的优惠措施等,若您最终未符合特定条件,则无法享受相应的优惠(包括但不限于折扣、代金券赠与、优惠使用其他服务等),双方需按照购买时相应服务的官方目录价格进行费用结算。
3.2.3 您可以通过您的账号在线付款或充值续费,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小质科技预设的银行账户支付费用(为保证服务连续性,若您选择线下支付费用的,应预留合理的时间以便小质科技核实到账情况并完成您的账号充值)。
3.2.4 对于按量付费结算的服务,小质科技向您提供上一月的缴费账单后,您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对确认或提出异议。如小质科技未在 5 个工作日内收到您的确认或异议,视为您无异议;您如有异议,由您与小质科技双方进行核查,以核查后双方确认的账单为准。您使用的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与本条约定不一致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您计划在某一时间停止使用所订购的按量付费产品/服务,您应采取释放实例等动作,主动关闭该等产品/服务,以使服务不再继续进行。
3.2.5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发生销售折让、销售退回或其他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的情况,小质科技需按照国家税收规定向您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票,您需按照国家税收规定退回小质科技已开具的发票或向税务局递交需小质科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双方约定具体按以下政策执行:
(1)如果退票发生在发票开具当月且您尚未进行税务认证抵扣的,您退回发票即可。
(2)如果您已就该发票进行税务认证抵扣,或者退票时间已超过开票日期所在当月的,您应向小质科技提供开具红字发票的必要资料,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等。
(3)对于小质科技尚未开具发票或已开具发票但尚未交付给您的退款申请,无需您提供发票相关资料。
若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办理退款,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小质科技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完成上述退票及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后,小质科技将在次月内按照您实际消费数额重新开具发票,并将您账号内未消费的现金部分剩余款项进行退款(若有)。
3.3 服务支持
3.3.1 小质科技向您提供售后服务,协助您解答、处理使用云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3.2 小质科技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系统、设备等采取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若您对安全保护措施的要求高于前述基础的安全保护措施标准的,您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配置更高的安全保护服务或另行配置其他安全防护软件、系统等。
3.3.3 您应自行对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因您未采取前述措施导致您权益受损的,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3.3.4 小质科技在服务规则约定内提供可用性保障。如果您对可用性的要求高于服务规则,则需要您主动对自身系统进行高可用性的设置,小质科技可给与必要的协助。如果需要小质科技配合做设计,由双方另外协商确认。
3.4 服务中止或终止
3.4.1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小质科技有权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服务平台或相关设备、系统、软件等进行检修、维护、升级及优化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云服务系统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小质科技无需为此向您承担责任。但是小质科技应当至少提前【24】小时,就常规维护事宜通知您。若因不可抗力、基础运营商过错等导致的非常规维护,小质科技应及时通知您。
3.4.2 如您购买的具体服务含有存储功能的,在该服务到期或者终止后,对于您存储在该服务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小质科技将根据该服务的服务规则为您保留相应期限。您应承担保留期限内产生的费用(若有),并按时结清费用,完成全部数据的迁移。保留期限届满后,您的前述信息将被删除。
3.4.3 小质科技有权根据自身运营的安排,随时调整、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进行下线、迭代、整合等)。但是,小质科技应提前 30 天通知您,以便您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以及业务调整等,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3.5 其他
3.5.1 基于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复杂性、高效性等特性及监管要求,政策调整等原因,您同意小质科技可以不时对本协议以及云服务的其他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网站公告、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系统消息、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予以公布;若您在调整后继续使用小质科技提供的云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内容。
3.5.2 若您选择使用中国大陆以外的服务,应当确保您符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要求,同时,也应当确保您的资质、能力以及使用行为等均符合当地法律法规、政策等的要求。
第四条 权利及义务
4.1 您的权利及义务
4.1.1 您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小质科技提供的云服务并获得小质科技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1.2 您在使用小质科技系统平台上服务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规则,并确保拥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资质和能力。
4.1.3 您在使用小质科技系统平台上服务时须维护互联网秩序和安全,不得侵犯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
4.1.4 您应当按照服务规则及时、足额支付费用。若您未及时、足额支付费用的,小质科技有权拒绝开通服务或无需另行通知而中止、终止服务。
4.2 小质科技权利及义务
4.2.1 小质科技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您提供云服务和售后支持。
4.2.2 小质科技仅对云服务系统平台服务本身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您应当保证自身的网络、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
4.2.3 若小质科技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您可能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行为的,小质科技有权根据一般人的认识自行独立判断或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要求,并随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a. 要求您立即删除、修改相关内容。
b. 限制、暂停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c. 终止向您提供的云服务,终止协议。
因小质科技采取上述措施给您造成损失的,均由您自行承担。因您的前述行为给小质科技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4.2.4 您同意小质科技有权使用您的名称、品牌、商标标识等作为商业案例及进行宣传、展示。
第五条 数据安全
5.1 用户业务数据
5.1.1 小质科技理解并认可,您通过小质科技处理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即在线数据),以及利用小质科技系统可能配置的备份工具备份的数据(即离线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
5.1.2 您应对您存放在平台上的数据来源及内容负责,小质科技提示您应当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因您上传、储存的数据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而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
5.1.3 针对用户业务数据,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小质科技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5.1.3.1 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用户业务数据时,小质科技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或
5.1.3.2 您和小质科技另行协商一致。
5.2 服务账号信息
5.2.1 您的服务账号信息应当包括:(1)所填写或提交的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公司名称、营业执照信息、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含邮政编码)、支付账号等及(2)小质科技对服务过程的记录,包括账单、历史购买信息、咨询记录、报障记录以及排障过程等。
5.2.2 因收集您的服务账号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产品/服务及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除非您和小质科技另行协商一致或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时,小质科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否则,小质科技仅将您的服务账号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5.2.2.1 向您提供您使用的各项产品/服务,并维护、改进该等产品/服务;
5.2.2.2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5.3 其他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及时响应您的帮助请求,保障云服务系统的整体安全,改进服务,小质科技将检测、浏览、记录您的产品/服务使用行为、递交的支持请求以及您数据的不安全特征等用户支持数据。用户支持数据不包括用户业务数据和用户账号信息。
第六条 知识产权
6.1 在本协议项下任意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2 您应保证提供的各项信息、上传至云服务系统上的全部数据、服务的使用,以及使用小质科技服务所产生的相应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就您所提供、上传或使用的信息、数据或就您的行为及工作成果向小质科技提起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其他类型的诉求,您需理解并确认并立即出面解决,并应赔偿小质科技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费用、赔偿支出等。
6.3 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就小质科技的知识产权归属提起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其他类型的诉求,小质科技将直接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沟通和处理。
6.4 以上 6.1 至 6.3 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本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条款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结算信息)、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 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7.2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7.3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7.4 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7.4.1 在签署本条款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7.4.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7.4.4 在不违反本条款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7.4.5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7.4.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7.4.7 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条款的标准予以保密;
7.5 您和小质科技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您不得,也不能允许第三方发布或提供任何软件基准评测,或对比测试结果。
7.7 以上 7.1 至 7.6 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 7 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迟延或未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对该等履行延迟或未履行承担责任。
8.2 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协议或者继续履行;如果双方选择解除协议,则小质科技应当向您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十(30)日,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一方应依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2 您应保证提交小质科技的任何资料、使用小质科技的服务及使用小质科技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同意,由于您自身违法违规、违反本协议或您侵害他人任何权利而衍生或导致任何第三方向小质科技或其关联公司提出任何索赔或请求,或小质科技和其关联公司因此而发生任何损失,您同意将足额进行
赔偿。根据小质科技请求,您须为小质科技抗辩并使小质科技免于上述赔偿,在此过程中小质科技应及时向您提供第三方的书面通知,并为您和解或抗辩提供可获得的必要合理信息和协助。您与第三方就上述索赔或请求达成和解的,不得为小质科技设置任何负担,不得损害小质科技权益。
9.3 于任何情形下,小质科技不对任何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惩罚性的损害和赔偿承担责任,例如利润损失、机会损失、声誉/商誉损失或损害等。小质科技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超过损害发生时您就该服务过往 12 个月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的总额。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签订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向小质科技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自您通过在线勾选、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 小质科技可通过网站公告、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系统消息、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送与公有云服务有关的业务通知、服务提示、账单信息、缴费/续费通知、验证消息、营销信息以及服务规则更新、违规处置等各种通知和信息。前述通知和信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送达:
(1)以网页公告等形式公布的,一经公布即生效(另有说明除外)。
(2)以电子形式发送的,包括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系统消息、站内信等形式,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12.2. 小质科技可能通过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多种向您送达各类通知和信息,而此类通知和信息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2.3 您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联系信息是准确、有效的。若因您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小质科技变更后的联系信息,导致通知和信息无法送达的,由您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