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202000106
龙口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202000106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二 ○ 二 二 年 六 月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P88 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P68-69 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交付期(注意工作日与日历日的区别)、付款方式、维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4、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5、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谢谢合作!
目 录
14.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64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93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100
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受龙口市中医医院的委托,现对其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1.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1.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2.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1.4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10%的预付款,整体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金额的 80%,余款维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2.3 交付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90 日内交付使用。
2.4 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3.有关说明:
3.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软件建设、交付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 投标报价应包括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平台安装、运行、系统升级、管理、维保、相关手续费、培训、配合、验收、技术服务、驻场人员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售后服务及维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 性的报价。
3.3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4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
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为xx伍拾万元整(¥55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包政府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P74→30.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在中标公
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缴纳。
3.9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9.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址(xxx.xxxx.xxx.xx)、信用山东网址(xxx.xxxxxxxx.xxx.xx)。
3.9.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9.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招标议程安排: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前,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和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省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及办理相关程序,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3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统一使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
易平台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注意具体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说明。投标人需通过“烟台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入口--交易服务--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用户系统”免费注册完善用户信息。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4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文件格式为.YTZF)。
4.5 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该项目的“答疑文件”。
4.6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下载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4.7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9:0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4.8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4.9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 4 号)。
提醒: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财采〔2021〕8 号),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为 118391798,投标人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
5.联系方式:
5.1 招 标 人:龙口市中医医院联 系 人:xxx
地 址:龙口市花木兰街 183 号电 话:13046414868
5.2 招标代理机构: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联 系 人:xx
地 址:xxxxxxxxx 00 x 0000 xx x:000000
电 话:15698175078
账户名称: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524133294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一、招标项目说明
x项目为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总体建设要求
医院信息系统必须符合国家xx委相关规范、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软件工程规范。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已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采用相应的有关标准,不得自定义。
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信息为主线”的设计思想,采用主流信息技术与方法,真正达到医院信息管理学的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支持联机事务处理,支持科室信息汇总分析与收支经济核算,支持医院领导对医疗动态与医疗质量的宏观监督与控制,以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为基准,充分考虑各业务层次、各管理环节数据处理的实用性,支持医院业务流程再造。操作界面设计尽可能考虑人体结构特征及视觉特征,界面力求美观大方,操作界面力求简捷实用。
满足医院门、急诊信息管理;住院病人信息管理、药品管理、病案管理、临床管理等实际工作需要;综合查询及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实现计算机数字化的需求,做到在全院内信息、数据高度共享、实现医院管理的现代化。
最终能达到系统的有机融合(一体化),病人信息一次输入全院共享。实现管理信息、医疗信息、影像信息、实验室信息、病人信息、病历信息、药品信息、财务信息、物资信息的高度共享。
提高工作效率,为病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建立合理有效的病人就诊流程,简化病人就诊过程,方便病人看病,包括门诊流程、住院等流程优化。及时准确反映病人费用,增加透明度。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丰富的查询功能,支持辅助决策:各系统都提供了灵活丰富的查询功能,为各层面的领导者提供辅助决策依据。查询系统供院领导和各行政科室使用,根据权限定义,各自能查询到自己关心的各类信息。各类信息的综合汇总、及时反馈,历史数据和同类科室数据的对比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基本依据。除既有的查询功能外,还可根据管理的要求,自定义查询。
合理设计与部署数据库系统,深层次的挖掘信息系统内的数据,便于临床医学的管理与研究,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对医疗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人群需要估计及分析,提高医院资源的利用率,使医院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建立合理有效的医院部门之间的服务流程,简化医院内外信息的传递过程,具备较强的数据接口能力和先进的内容交换方式,避免信息的二次录入,达到数据共享目标,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
建立合理有效的医院资源控制体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支持医疗服务成本的控制与监督。
建立标准的医疗诊疗规范,有效地控制与合理的评估医疗过程质量与服务质量,确保应用安全与数据安全。
采用多种方式、媒体、手段为医护人员工作和病人服务提供支持,并能够不断延伸。 2.软件技术规格要求
2.1 技术要求
2.1.1 基本要求
符合国家卫生部 2002 年颁布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规范》。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 2017 年颁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
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 2016 年颁布的《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8 年颁布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三级要求。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 2020 年颁布的《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 版)》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相关要求。
体现“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信息为主线”的设计思想,真正达到医院信息管理学的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支持联机事务处理,用户操作界面设计尽可能考虑人体结构特征及视觉特征,力求美观大方、简捷实用。
系统能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需要。
2.1.2 运行环境
技术结构:支持局域网内部运行,支持 B/S(或 C/S)应用架构。服务器操作系统:支持 WINDOWS 或 UNIX/LINUX。
数据库系统:支持 SQL SERVER 或 ORACLE 版本数据库。开发工具:支持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开发。
2.1.3 技术保障文档齐全。
采购内容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系统数据管理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数据之间无歧义。
2.2 易用性
软件系统应考虑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易于理解掌握、操作简单、提示清晰、逻辑性强,直观xx、帮助信息丰富。
2.3 安全性
系统级安全:保证数据库的系统安全。
应用级安全(工作站的权限验证):应用系统的安全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操作员现时使用某系统权限、数据加密、应用操作系统权限。
操作员的权限验证:系统管理应能根据员工的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角色划分,通过角色划分进行权限分配,当操作人员超越权限进行登录时,系统应能拒绝并记录在系统日志中。
数据加密:除了以上所属的登录/使用验证以外,系统还应采取对某些关键数据(如用户代码和密码)进行加密的方法,来提高安全性。
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具有完整的数据安全管理措施。
备份与恢复:对存储的数据,应有冗余保护措施,保证用户数据的随时可提取性,对于容错及冗余都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机制。
2.4 稳定性
须具有基于 ORACLE 或 SQL 或 CACHE 数据库系统开发的经验。
2.5 响应速度
各一线工作站高峰期操作系统时无感觉等待,查询操作进行预处理以加快查询速度。
2.6 灵活性、维护性
为适应将来的发展,软件设计模块化、组件化,并提供配置模块。
2.7 扩展性
系统应采用开放式的系统软件平台、模块化的应用软件结构,确保系统可灵活地扩充其业务功能,并可与其它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互联互通。
2.8 先进性
采用业界先进、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和系统结构,面向对象的设计方法,可视化的、面向对象的开发工具。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没有涉及的先进技术、方法,软件厂商可自行补充,并在投标文件中介绍说明。
2.9 文档管理
系统开发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需齐全,文档与实际要严格一致。
2.10 一体化
保证数据由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到提取、应用的一体化,各模块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并且数据之间必须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数据的管理是医院信息系统成功的关键。数据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数据之间无歧义。
2.11 系统标准
遵循最新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已有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应采用相应的有关标准,不得自定义。遵循各级卫生健康、中医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等要求。
2.12 合法性
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教育、科研、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因此,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一致,
并能满足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须上报的统计报表与规定一致。
2.13 维护与管理
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日志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系统维护应包括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用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
2.14 数据完整性
医院数据库是以病人医疗数据为主,并包括相关的各种经济数据以及各类行政管理、物资管理等数据的完整集合。数据库应包含医院全部资源的信息,便于快速查询,数据共享。
2.15 项目管理机制
有完善的版本管理机制,有完善的工程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功能需求
3.1 数字化医院系统(HIS)
系统至少应包含门诊收款、住院管理、药库管理、药房管理、材料库管理、门诊医生站、住院医生站、护士站、费用管理、手术费用管理、领导查询、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要求:
3.1.1 一卡通系统
支持多种证件的患者身份认证(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居留证等),支持烟台市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码、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个不同类别就诊卡管理。
3.1.2 门诊收款
3.1.2.1 患者管理
支持新建、查询、修改患者信息;
支持挂失、锁定、更换、注销就诊卡;
3.1.2.2 门诊挂号
支持预约挂号、当日挂号、退号、挂号转科等;
3.1.2.3 收款划价
支持每位收款员或每个收费窗口维护其使用的发票号码序列;支持通过录入药品或医疗项目划价结算、收款;
支持特定人群费用自动打折,并按需求提供相关报表。支持收款时自动计算优惠金额,自动扣除优惠金额;
支持通过现金、银行卡、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支持通过医保接口进行医保报销;
3.1.2.4 门诊退款
支持医生申请退药,药房人员确认退药申请;
支持医生、护士、医技人员根据患者要退的诊疗项目进行退费申请,医技人员、护士确
认退费申请;
支持门诊退款、医保退款等多种退款方式;
3.1.2.5 卡支付
支持通过现金、银行卡、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卡充值;支持打印患者(电子)发票;
3.1.2.6 收款处结账
个人日结:收款员下班或在指定时间,支持个人日结,通过将手中的现金,非现金、票据等账目及实物交给收款处负责人,结清此前账目;
收款处日结:收款处在指定时间,支持负责人进行收款处日结,通过将收款员上交的现金,非现金、票据等账目及实物交给医院财务负责人,结清此前账目;
结账报表:支持按日期及结账次数查询及打印结账报表;
3.1.2.7 查询打印
支持挂号查询、发票查询等;
3.1.3 住院管理
3.1.3.1 入院登记
入院登记:支持多种方式入院,应至少包含普通入院,急症入院,分娩入院,留置患者入院,家庭病床入院,转入住院等;支持对入院信息进行修改;
联网登记:支持联网报销患者通过医保农合接口进行联网登记,待出院结算时再进行联网报销;
腕带打印:支持为患者打印腕带,方便患者在住院过程中,医生护士等对其进行信息查询、身份核对;
撤销入院:办理完入院的患者,还未真正产生费用,以及押金余额为 0 的情况下,支持对其进行撤销入院,作废此次的入院记录;
3.1.3.2 押金管理
预交押金:支持通过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预交押金;作废押金:支持将患者缴纳的某笔押金作废;
3.1.3.3 担保管理
支持添加担保信息;
启用、作废患者的担保信息;
3.1.3.4 出院结算
出院结算:支持联网报销结算、普通出院结算,为患者结清所有未结清的住院费用; 中间结算:支持对正常住院但不出院的患者进行一次结算,结清所有押金及费用(联网
报销患者,支持进行医保报销结算);
撤销出院:支持患者办理完出院结算后,作废当次结算,重新进行出院结算; 撤销中间结算:支持患者进行中间结算后,作废当次结算,重新进行中间结算;
逆结算:支持住院处人员进行收回患者当次结算的发票,退回当次结算时从患者手中交回的押金单据;
欠款归还:支持多次归还、一次全部归还多种归还方式;
3.1.3.5 住院处结账
个人日结:支持住院处收款员下班或在指定时间,进行个人日结,通过将手中的现金,非现金、票据等账目及实物交给住院处负责人,结清此前账目;
住院处日结:支持住院处在指定时间,负责人进行住院处日结,通过将住院处收款员上交的现金,非现金、票据等账目及实物交给医院财务负责人,结清此前账目;
结账报表:支持按日期及结账次数查询及打印结账报表;
3.1.3.6 查询打印
应支持住院查询、预交金查询、住院发票查询等;
3.1.4 药库管理
采购计划:支持药库人员根据院内销售情况、库存信息等进行分析并制定计划;
入库处理:支持记录每次药品入库的情况,应至少包括入库单号、入库时间、进货单位、入库金额等信息;
药库调拨:支持同级科室之间的入库和出库,应至少包括新建调入单和新建调出单;
药房请领:支持药房在缺药的情况下,向上级库房进行请领申请。应至少包含普通请领,自动生成请领单-最低库存量,自动生成请领单-销量等;
药房调拨:支持向同级别药房科室发起调拨申请;
科室消耗:支持各科室向上级库房科室发起消耗申请;
报损:支持针对自己科室破损消耗的处理,提出破损申请;失效处理:支持通过相应条件快速检索,并进行失效提示;盘点:应至少包含全部盘点及单独盘点;
批次管理:支持对物资的批次先进性管理,涉及到冻结销售、药品停用、维护批次的货架、批号、有效期等;
包装设置:支持对物资进行大小包装的设置;
库存查询:支持查询物资的库存信息;支持每日结存查询,月结结存查询,实时库存查询等;
明细账:支持通过物资名称、出入库时间、供应商等综合条件查询物资的出入流水明细账;
3.1.5 药房管理
包括门诊药房(门诊西药房、门诊中药房)和住院药房管理。
3.1.5.1 门诊业务
门诊药材发送:支持根据患者的病情开具相应的药品处方,患者交费,药房根据发药信息进行发药;
发药请求信息;支持刷就诊卡后读取出患者的发药请求信息,从而完成患者的取药; 门诊药材退库:支持因用药产生不良反应或其他因素导致患者要退药,门诊医生申请退
药;
门诊处方审核:支持药房实时进行药物之间、药物与诊断的检查;支持药房工作人员对审核通过的处方进行收款、发药;
门诊取消退药:已经退药但没有退费的患者不想将药品退回到药房时,支持取消退药;
3.1.5.2 住院业务
住院药材发送:支持药房发药人员按病区、住院号、床位号等信息筛选出护士站发送的待发药品信息;支持按病区或患者发放药品;
住院药材退库:支持药房发药人员按病区、住院号、床位号等信息筛选出退药信息;
3.1.5.3 入库管理
支持药材请领、自动生成请领单、药房调拨、请领单确认等功能;
3.1.5.4 出库管理
支持科室消耗、报损、失效处理等功能。实现对请领科室所请领药材的消耗使用,填写报损请领单;
3.1.5.5 库存管理
支持全库存盘点、指定药品盘点,并支持月季度年度等分类盘点;支持批次信息的维护;
支持销售冻结、药品停用、批次货架维护;
支持药材汇总及批次的实时、月结、日结库存等查询;
支持根据时间段查询指定药品的时间、入库、出库等详细信息;
3.1.6 门诊医生站
3.1.6.1 患者就诊
接诊管理:支持医生直观的看到自己的待诊人信息,呼叫患者到诊室就诊;支持通过外部刷卡设备刷卡,快速定位到当前患者;支持展示出患者详细信息;
挂号转科:支持直接将患者转诊给其他诊室,不需要在挂号室重新挂号;
患者信息修改:支持门诊医生发现患者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患者信息直接修改患者信息,数据同步;
处方管理:支持医生直接查阅患者的历史病历信息;支持医生书写病历、开具辅助检查申请单、开具处方、开具治疗单等;
医嘱模板维护:支持医生按照个人习惯及操作方便性,将常用的处方、检查、治疗等医嘱维护成模板信息,在后续为患者治疗过程中可快速引用;支持将现有已开立的处方一键另存为模板,实现快速模板建立;
患者档案查询:支持医生根据所知患者姓名、诊断、就诊号、就诊时间等档案信息或病历内容等信息进行模糊检索;支持查询自己所需的患者信息;支持查看患者健康档案,至少
应包括患者病历、诊断、处方、申请单、辅助检查报告、辅助检查影像等;
诊断管理:支持查看患者的历史诊断;支持将选择的历史就诊记录中的诊断信息引用为当前诊断信息;支持设置发病日期;支持录入患者体温、体重、收缩压、舒张压栏等;支持维护医生的诊疗意见;支持录入诊断情况;支持查看患者的过敏记录;支持诊断收藏;
门诊医嘱派生:至少应包含用法派生和医嘱派生;
3.1.6.2 系统设置
修改密码:支持用户修改密码;
用法设置:支持医生根据需要对用法进行添加、移除和排序操作;频率设置:支持根据需要对频率进行添加、移除和排序;
3.1.6.3 处方管理
处方查询支持医生根据时间段检索出相应患者,并依次查看本人为患者开具的全部诊疗信息;
费用查询:支持医生根据时间段检索,查看个人开具收入统计及分析;退费申请:支持医生为需要退药或者退费的患者进行退费申请;
确认计费:针对患者需要到医生科室进行治疗的对所治疗项目进行确认计费;患者退费信息查询:支持医生查询患者的退药退费信息;
3.1.6.4 医技管理
一体化申请单:支持医生通过申请单为患者开具辅助检查申请单;支持医生根据医嘱调阅相关申请单信息;
报告单查询:支持医生查询指定患者或根据就诊患者查询相应患者的报告信息,并可与患者的历史报告进行对比分析;
3.1.6.5 住院管理
入院证:支持医生在门诊医生站直接开具电子入院证,填写相关入院证信息;病区床位列表:支持工作人员查看各个病区的床位使用情况;
3.1.7 住院医生站
3.1.7.1 患者信息展示
简易床头牌:支持展示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入院时间、住院号、对应医生、护理等级、病情状况等信息;支持医生通过患者床号、姓名和住院号对患者进行快速检索、排序、删选等;
详细床头牌:支持展示简易床头牌的内容,患者的费别、余额、入院天数、诊断、过敏源、对应护士等信息;
患者概要信息:至少应包含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时间、费别、诊断、住院号、余额、病情、护理等级、过敏源、身份证号、在院情况、卡号和家庭地址等信息;展示信息支持医生手动修改;
3.1.7.2 医生医嘱处理平台
患者诊断:支持临床诊断统一入口,应至少包含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支持录入的诊断展现在患者床头牌,患者病历记录也应自动获取已有诊断;
医嘱录入:支持医嘱下达、签名等医嘱的维护;支持医嘱录入,支持医嘱签名、删除、停止、取消、复制、粘贴、编辑成组医嘱等;
支持医嘱模板的维护和引用功能,支持医嘱的查阅功能,可以查看某患者的当日医嘱、全部有效医嘱、药品医嘱和医疗医嘱以及已经停止的医嘱。支持对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的查看和打印;支持跨患者复制医嘱;
医嘱模板:支持医生把常用的多个医嘱维护成医嘱模板;
医嘱单:支持展示医生下的医嘱;支持打印、录入执行时间、录入皮试结果;
3.1.8 费用管理
3.1.8.1 门诊费用管理
计费确认:支持通过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医生为患者开立的医嘱项目,支持为患者进行计费执行确认;
退费确认:支持通过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医生为患者提交的退费申请信息,进行退费确认,完成后,患者可到收款处进行退款处理;
费用计费:支持医技或治疗科室人员收取本科室费用;支持通过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患者信息,并录入要收取的费用,并确认执行,完成收费;
退费申请:支持医技或治疗科室人员为患者申请退本科室费用,支持通过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患者在本科室发生的费用,修改退费数量,然后申请退费,退费申请经过相关科室(如收款处)确认后,退费成功,患者可到收款处进行退款处理;
3.1.8.2 计费确认:支持通过住院号、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医生为患者开立的医嘱项目,然后为患者进行计费执行确认;
退费确认:支持通过住院号、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医生为患者提交的退费申请信息,进行退费确认;
费用计费:支持通过住院号、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患者信息,并录入要收取的费用,并确认执行,完成收费;
退费申请:支持通过住院号、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等介质查询出患者在本科室发生的费用,修改退费数量,然后申请退费,退费申请经过相关科室(如住院处)确认后,退费成功;
3.1.9 手术费用管理
3.1.9.1 手术申请
支持住院医生填写手术申请单;支持查看相关手术申请信息;
3.1.9.2 住院患者计费
支持手术室人员录入手术过程中产生的药品、医疗、材料等费用;
3.1.9.3 住院患者计费
支持手术室人员需要退费的条目退费;
3.1.10 绩效考核系统功能要求:
3.1.10.1 基础设置
核算科室设置:支持维护科室绩效核算。
系数维护:支持维护科室以及全院相关系数;支持设置每个科室在绩效核算过程中用到的系数;支持针对全院统一的核算系数进行维护;支持针对个别科室单独维护。
科室绩效公式维护:支持维护每个科室的绩效核算公式。
科室人员信息维护:支持维护相关人员信息情况。维护核算科室参与绩效核算的人员,至少应包含人员姓名、核算科室、职称、类别、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
3.1.10.2 成本管理
成本类型维护:支持维护医院成本。
成本系数设置:支持配置成本分摊系数,设置每类成本的核扣系数。科室成本维护:支持维护每个科室每月的成本情况。
3.1.10.3 KPI 考核、质量考核
指标库维护:支持维护医院指标,设置每个指标的考核规则;支持维护质量考核指标的考核方式、考核科室、得分权重等。
考核指标设置:支持设置启用哪些指标参与绩效考核。考核分值录入:支持录入 kpi 或质量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汇总:支持将各科室录入的考核分值进行汇总。
质量考核结果录入:支持直接录入和导入对各科室考核以后的最终结果。
3.1.10.4 RBRVS 模块考核
点数设置:支持对全院项目按照不同的点数类型进行点数设置;支持根据院内的收费项目,设置医生开单、执行等。
新增项目点数设置:支持查询每月新增的项目,并设置相应的项目点数。专科项目点数维护:支持查询和设置科室的特殊项目点数。
点数统计:支持汇总每月各个科室的点数情况,至少应包含医生开单点数、执行点数等。
3.1.10.5 科研管理
科研标准维护:支持维护科研标准,设置科研积分。科研数据维护:支持维护每月科研数据。
科研奖金计算:支持计算科室科研奖金。
3.1.10.6 教学管理
教学标准维护:支持维护教学标准,设置教学积分。教学数据维护:支持维护每月教学数据。
教学奖金计算:支持计算科室教学奖金。
3.1.10.7 社会影响力
社会影响力标准维护:支持维护教社会影响力标准,设置社会影响力积分。社会影响力数据维护:支持维护每月社会影响力数据。
教社会影响力奖金计算:支持计算科室社会影响力奖金。
3.1.11 门诊输液
系统至少应包含患者信息、皮试(PC 端)、输液接单、综合查询等功能模块。系统功能要求:
3.1.11.1 患者信息支持展示患者信息。输液接单信息:
药品信息:支持显示患者已开药品情况,支持选择药品进行输液接单或皮试接单。支持打印输液签、查看医嘱执行记录、退药记录以及录入异常等。
输液床位:支持显示患者所在床位,如果是新患者,应先进行床位分配后再接单。费用:支持开立其他费用以及材料计费。
3.1.11.2 皮试(PC 端)
皮试接单:应对本次输液的皮试药品进行接单,接单的同时应打印出输液签贴于输液药品。
皮试结果录入及反馈:在做完皮试后,支持护士选择时间和结果录入皮试结果。
3.1.11.3 输液接单
要求护士将医生处方与患者交于门诊输液护士的药品进行初次核对(既 1.查药品的有效期,配伍禁忌。2.查药品有无变质、浑浊。3.查药品的安瓶有无破损,瓶盖有无松动。)
应显示患者的信息,至少应包含药品名称、开单时间、药品剂量、药品规格、执行频率、药品用法、处方天数、发药数量等。
支持自动打印患者身份签、输液签等。
3.1.11.4 综合查询
患者皮试记录查询:支持根据就诊号、开始日期、结束日期等条件查询患者皮试情况。查询后显示内容应包含姓名、药品名称、皮试结果、药品剂量、执行频率、药品用法、处方天数、发药数量、开单时间、开单医生、诊断等。
3.1.12 住院护士站
3.1.12.1 安床
支持对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安床;
3.1.12.2 病区日报
支持每日实时统计本临床科室入院、出院、转出、转入患者;支持可视化展示病区患者的出入转情况;
3.1.12.3 医嘱校对
支持护士对医生下的医嘱进行校对和补录护理医嘱;提示护士患者有待校对医嘱,避免因忙碌导致患者医嘱遗漏;
支持护士将校对的医嘱进行本科室执行或发送医嘱执行科室执行;
3.1.12.4 医嘱查对:
支持护士对已发送的医嘱进行预览查对;护士可以在不同维度对医嘱进行查对,包含:按医生医嘱,护士护嘱;长期/临时;药品/医疗/材料/医技;当日医嘱、全部医嘱、当日新增/新停医嘱的查对;
3.1.12.5 执行打印
支持护士对药品、检验、检查、护理、输血、病理进行执行打印操作;应支持打印样本回执提醒;
3.1.12.6 批量计价
支持护士对病区患者批量追加计价;针对多患者相同计价,应支持护士统一进行计价处理;并支持通过模板更加快速维护计价项目;
3.1.12.7 退费申请
支持护士对已计费的医嘱进行申请退费操作;
3.1.12.8 费用查看
支持护士已计费的医嘱进行费用核对查看,或者打印费用清单;
3.1.12.9 领药管理、病区用药查看
支持护士对待领药品、领药历史进行查看或者打印领药单;支持护士取消领药单,按照药品进行取消,并且支持逆向操作,对已经取消的领药单可以继续发药,查看病区的发药历史;
3.1.12.10 母婴同室
支持妇产科护士对婴儿信息录入,支持医生根据需要下婴医嘱;支持婴儿信息录入,并能区分母医嘱和婴医嘱,针对婴儿本身的医嘱和护理,并且灵活对婴儿进行出院或召回操作;
3.1.12.11 派生维护
医嘱派生和用法派生应支持对医嘱和用法自动追加相对应计价;支持不同的派生规格;
3.1.13 护理管理
3.1.13.1 员工管理
员工基础信息:支持 Excel 导入或手工录入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层级等变动信息,支持历史信息的管理。护理部可详细、准确、快速的掌握每位护理人员的最新资料,为各项决策提供依据。
员工请假:支持记录员工的请假详情。
员工离职:支持记录员工的离职详情,并及时更新员工状态。
员工科室分布详情:实时了解各科室在岗情况、层级分布情况、职称分布情况、以及护
理人员其他资料的分布情况,全方位展示各科室人员组织架构。员工基础信息统计:统计护理人员基础信息。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支持各科室护士长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进行科室班次维护;支持护士长通过模板选择、行/名移动、延用上周等多种手段,快速排班;支持根据排班记录,定期统计各科室人员的值班时长。
3.1.13.2 护理质量管理
护理质量检查计划:支持选择符合科室的护理质量检查表进行维护,同时移动端检查结束后,应同步更新计划中检查表的状态。
护理质量检查汇总:支持对引用设备调查、采集的检查信息进行全汇总和问题汇总。护理质量检查分析:支持通过 word 文档的形式导出分析原因、整改建议等。
护理质量检查统计:自定义生成问题统计、得分统计、环比等报表。
3.1.13.3 护士长手册
护士长手册:记录护士长科内日常工作,由护士长进行上报至护理部,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需要护士长修改后再次提交上报,直至审核通过。
3.1.13.4 护理知识库
制度建设:支持建立全方面的护理制度规章库。资料库:支持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载。
3.1.14 治疗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3.1.14.1 医生站
评定申请:支持康复治疗组长在康复系统中把康复医生的评定申请分配给康复治疗师进行评定。
评定量表:支持查看治疗师给患者记录的评定量表并查看评定详情。支持增加、保存、签名、删除及打印量表,签名后的量表不可修改。
治疗记录:支持康复治疗师在治疗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记录患者的康复治疗情况。支持查看康复治疗师给患者做的治疗记录,细致了解患者的治疗过程和进展。
患者治疗单:支持查看每日治疗单内容及每天的执行情况。
3.1.14.2 患者管理
评定分配:康复治疗组长把评定申请分配给治疗师去做评定。分配后支持更换治疗师。分配好的评定支持更换治疗师。
住院患者:治疗师对康复科室的住院患者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治疗师查询康复患者的基本信息、评定量表、评定记录、治疗记录、治疗方案、患者日志、治疗单等信息,也支持对患者进行交接。
早期患者:支持治疗师查询康复患者的基本信息、评定量表、评定记录、治疗记录、治疗方案、患者日志、治疗单等信息,也可对患者进行交接、转科操作。
出院患者:支持治疗师查询出院患者的基本信息、评定量表、评定记录、治疗记录、治疗方案、患者日志、治疗单等信息。当已出院患者需再次入院时,支持引入患者先前的项目、评定量表、评定记录等信息。
病历及各项检查查看:支持治疗师查看康复患者的临床病历及各项检查情况,充分、全面的了解患者病情,为患者制定更精准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支持治疗师查看康复医生给患者下达的康复治疗项目。支持治疗师提交新的康复治疗项目申请,由康复医生进行审批。
3.1.14.3 康复病历
评定量表:治疗师对患者进行评定记录,支持查看患者的临床病历信息,支持查看、调整记录好的评定量表,并对评定量表进行签名。
治疗记录:支持治疗师对患者进行康复治疗时,每隔一段时间做一次康复治疗记录,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治疗进展。
3.1.14.4 康复治疗
治疗分配:康复医生给患者下达康复治疗项目后,支持治疗组长将治疗任务分配给治疗师。
患者签字:支持治疗师查看患者的签字情况,支持以列表方式进行展示。
退费项目列表:支持根据时间和退费人查询康复系统中的退费情况,支持以列表方式进行展示。
3.1.14.5 排班管理
治疗排班:支持治疗组长对每天的治疗项目进行排班管理,安排治疗师在指定时间给指定患者做指定项目的治疗。排班完成后,需每天智能生成排班表。支持单独调整某个治疗师的排班,调整后会自动更新后续排班,无须治疗师每天重复排班。
患者排班展示:需展示每个治疗师的排班情况,也支持查询每个患者的治疗安排。
3.1.14.6 统计查询
工作量统计:统计每天、每月治疗师的工作情况,结合康复治疗流程,根据治疗项目的绩效权重自动计算治疗师的绩效得分,进行精细化绩效管理。
个人工作量:支持查询自己完成的项目、工作量和绩效得分明细。
治疗师任务查询:支持查看每个治疗师的治疗任务,查看每个治疗师当前负责的项目数量和患者数量。
项目统计:支持查看治疗项目汇总和治疗项目明细。
治疗项目汇总:支持查询指定时间内各治疗项目的执行情况和金额等信息。治疗项目明细:支持查询患者所做的具体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科室月收入:应至少以柱状图的形式统计科室指定月份的住院和门诊收入。
3.1.15 信息统计
3.1.15.1 效益指标
支持根据医院收入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包含总收入、医疗收入、材料收入、药品收入;总收入:支持分别对总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情况进行查询,对比往期数据及收入
变化趋势、收入构成;支持查看科室、医生收入情况;
医疗收入:支持统计分析全院医疗收入、门诊医疗收入、住院医疗收入,对比往期数据及变化趋势、医疗收入构成;
材料收入:支持分别对全院材料收入、门诊材料收入、住院材料收入情况进行查询,对比往期数据及收入变化趋势;
药品收入:支持统计分析全院药品收入、门诊药品收入、住院药品收入,对比往期数据及变化趋势、药品收入构成(西药、中成药、中草药)。
3.1.15.2 工作量指标
支持统计医疗科室工作量相关指标,至少应包含门诊人次、出院例数、手术人次、检查检验人次等;
门诊人次:支持统计门诊科室门诊人次、急诊人次等;支持查看门诊人次变化趋势及科室医生的门诊人次;
出院例数:支持统计住院科室入院患者人次及出院患者人次,对比科室入院患者及出院患者数量,及各科室出院患者的排名情况。以及全院及科室出院例数的变化趋势;
手术人次:支持统计全院、住院科室出院手术患者人次,及一二三四级手术的人次,三四级手术占比。分析手术人次的变化趋势及科室排名情况;
检查检验人次:支持统计全院、科室出院检查检验的人次、收入,对比科室医技检查的工作量及收入;
3.1.15.3 资源指标
支持统计医院床位及大型设备等资源使用情况。至少应包含床位统计、平均住院日;床位统计:支持统计全院、科室床位使用情况及床位xx情况;
平均住院日:支持统计住院科室患者平均住院时间、出院患者例数、实际占床日数;
3.1.15.4 质量指标
支持统计分析医院门诊次均、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材料占比等质量相关指标;
门诊次均费用:支持通过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次均药费、门诊次均材料费、门诊其他次均费等反映医院门诊次均费用;
住院次均费用:支持通过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次均药费、住院次均材料费、住院次均诊疗费、住院其他次均费等反映医院住院次均费用;
药占比:支持从全院、门诊、住院分析药品使用情况,分别从总药费、西药费用、中成药费用、中草药费用等对药占比进行详细分析;
材料占比:支持分别从全院、住院、门诊统计材料收入,通过总收入与材料收入对比得出材料占比;
3.1.15.5 效率指标
门诊患者等待时间:支持统计门诊患者就诊等待的时间,为合理安排坐诊医生提供数据支撑,优化诊室提高患者的就诊体验;支持查看各科室平均等待时间及变化趋势;
3.1.15.6 患者综合信息
综合费用患者详情:支持从药费、床位费、手术等收费项目的角度,统计患者的费用,分析患者的费用构成;
药品使用排名分析:支持统计药品使用情况,通过药品费用、药品使用次数来统计哪些药品使用次数最多;
3.1.16 血液透析
系统至少应包含透前准备、透中治疗、透析评估、透后总结等功能。系统功能要求:
3.1.16.1 透前准备
预约排班:医护人员对透析患者制定透析计划,支持预约下次的透析日期、时间段、床位、透析方式以及透析器,支持普通区域和感染区域分开安排床位。
透析方案:医生根据透析患者的情况制定透析治疗方案,支持录入透析患者的默认透析方式、管路、透析器、透析时长、抗凝剂、透析液类型、透析频次、透析用药方案等。
透析登记:支持确定当次透析的血管通路、透析方式、透析器、透析机、透析时长、拟脱水量等透析治疗处方信息后进行透析登记。
透析医嘱:支持医生根据透析患者情况,决定患者的用药,下达透析用药医嘱等。
3.1.16.2 透中治疗
患者信息:支持展现透析患者的体重、血压、体温、透前症状等基本信息。处方核对:支持护士对医生下达的透析处方进行核对并进行核对签名。
医嘱执行:支持护士在血透平板程序上查看医生下达的透析医嘱,并进行医嘱执行。
3.1.16.3 透析评估
通路评估:支持护士在血透平板程序上评估记录患者内瘘、导管、穿刺点、穿刺区域等通路状况是否良好的功能。
健康宣教:支持护士在血透平板程序上记录患者健康宣教信息。
3.1.16.4 透后总结
医护小结:支持医护人员录入此次透析后的患者透后体重、脱水量、并发症、透后症状等数据。
机器消毒记录:支持护士录入机器消毒情况,并支持查看录入的记录。
3.1.17 物资管理
结合临床系统,将院内物资库、耗材库、供应室、高值耗材库、科室二级库等库房物流管理的整个流程建设并串联起来,实现各库房、科室材料的进销存管理,做到院内物流管理的全流程追溯。
3.1.17.1 材料字典
字典保存:支持保存材料基础字典,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材料产地、生产厂商、标识码 UDI、系统分类、标准分类、计费类型;
规格:支持对规格名称、型号、注册证号、品牌、包装、参考进价、参考零售价、产品源码、产品代码、国家医保编码 的新增或修改;
属性:支持对材料级别、材料来源、材料用途、风险级别、招标属性、分摊比例、使用类别的新增或修改;
3.1.17.2 材料库入库
新建入库单:支持供应商进行入库,录入材料价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入库单记账:单据审核无误后,支持进行入账;
入库单列表:支持查询入库单据列表;入库冲红:支持对入库单据进行冲红;
入库单部分冲红:支持对入库单中的部分材料货品冲红退货;入库单打印:支持打印入库单;
3.1.17.3 材料库出库
新建出库单:支持选择出库类型,应至少包含消耗出库或正常出库,材料库按科室和领用人进行出库;
出库单记账:支持对出库单据进行记账;出库单冲红:支持对出库单冲红,退库;出库单删除:支持删除未入账的出库单;出库单打印:支持打印出库单;
3.1.17.4 材料库库存查询
支持库存数量、金额实时动态显示;
3.1.17.5 库存盘点
盘点:支持按季盘或月盘进行盘点;单独盘点:支持单独盘点某个材料;盘点单打印:支持打印盘点单;
盘点单入账:支持对盘点单入账;
3.1.17.6 二级库请领
新建请领单:支持选择材料、填写请领数量,选择请领类型;请领单发送:支持将请领单发送到材料库;
请领单删除:支持对未发送到材料库的单据进行删除;请领单打印:支持打印请领单;
3.1.17.7 二级库库存查询
支持按材料名称、规格等属性对库存中的库存进行查询;
3.1.17.8 发票列表
支持根据已经核收的单据,显示该单据的发票号进价金额,零售金额和入库单据;
3.1.17.9 发票核收
支持录入发票号,发票中的进价金额,零售金额等;
3.1.17.10 供应室追溯管理供应室去污区管理
器材回收:支持扫码选择回收医疗包,回收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新的医疗包动态条码;支持直接展示医疗包器械的明细。
器材分类:至少应包含手术室、临床科室、外来植入物等器械分类等;支持按照类别进行统计回收的器械名称及数量。
器材清洗:支持针对不同的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式,清洗方式至少应包含手工清洗、机器清洗、清洗检测等方式。
手工清洗:支持供应室人员选择需要手工清洗的医疗包和选择清洗方式;支持快速记录相关医疗包的清洗信息,至少应包括每个医疗包的清洗人员、清洗方式及参数等信息。
机器清洗:支持确定清洗方式和清洗程序。
清洗监测:支持进行自行抽检,系统应提供展示检查项目,同时保存记录。
器材消毒:支持对需要采用手工清洗的器械及物品,确定并选择医疗包的消毒方式;支持快速记录相关医疗包的消毒信息。
器材干燥:支持确定干燥方式;支持快速的记录相关医疗包的干燥信息。供应室包装区管理
器材检查:支持确定所需检查的医疗包;根据医疗包不同的包装类型应自动弹出对应包装类型的检查规范。
器材配包:支持选择包装的医疗包以及选择扫码选择灭菌设备、灭菌锅次;支持打印包含灭菌设备、锅次,配包人等信息的条码。
器械灭菌:通过选择需要灭菌的医疗包、灭菌设备条码及锅次,应自动的记录医疗包、灭菌设备、锅次等灭菌信息。
辅料接收:支持批量接收辅料包。
暂存包处理:支持暂存包处理;支持选择灭菌医疗包、灭菌设备、与锅次等信息;支持自动生成条形码。
供应室无菌区管理
器械包器材存储:支持根据医疗包灭菌有效期顺序展示医疗包;支持对已经过期或者快要过期的医疗包进行颜色标识;支持通过扫码的方式处理已经过期的医疗包,并进行重新回收,
器械包器材发放:支持直接扫码发放器材;支持根据医疗包所属科室,生成不同的发放单;
器械包器材盘点:支持医疗包类别分类,自动生成盘点单。
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
外来器械消毒申请:支持申请外来器械消毒灭菌。
外来器械接收、归还:支持供应室记录器械数量及归还信息。临床申请使用
供应室耗材类辅料包申请:支持临床科室申请一次性的辅料耗材打包成的辅料包;支持查看临床科室人员申请单信息,发放申请者所需辅料包,自动生成对应的发放单据。
供应室耗材类辅料包使用:支持科室使用者将辅料包与患者进行绑定。
器械医疗包使用:支持扫描医疗包条码及输入患者住院号使其医疗包与患者绑定。
器械医疗包库存:支持查询本科室下未使用的无菌医疗包的名称、数量等信息;支持各种器械医疗包数量的展示。
供应室流程及追溯管理
医疗包追溯:支持使查询患者使用的医疗包及对应的流程信息;支持展示每个消毒灭菌过程信息。
医疗包召回:针对消毒灭菌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包,支持自动查询出所有对应的医疗包信息;针对已使用的不合格的医疗包,支持直接关联使用的患者信息;针对未使用的医疗包信息,支持直接作废处理,重新回收处理。
医疗包状态整体概览:支持从回收状态开始到使用完成状态终止,全流程信息化监控;支持查询消毒、灭菌、回收等医疗包的使用进度信息。
供应室运行数据分析
工作量统计大数据分析:支持根据系统记录的数据对每个员工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
供应室基础数据维护类
基础数据维护:支持自定义、高效率的维护。
3.1.18 院长决策支持
支持根据医院收入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包含总收入、医疗收入、材料收入、药品收入。
支持根据医疗科室工作量指标进行统计查询,至少应包含门诊人次、出院例数、手术人次、检查检验人次等。
支持根据医院床位及大型设备等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查询,至少应包含床位统计、平均住院日。
支持统计查询医院门诊次均、住院次均费用,药占比,材料占比等质量相关指标。支持统计查询门诊患者的等待时间。
支持统计查询患者费用详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支持统计查询其它数据。
3.1.19 系统管理
3.1.19.1 系统登录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及其验证码后登录系统。
3.1.19.2 基础信息
医院维护:支持维护医院的基本信息,医院名称、医院别名、医院编号、上级医院、医疗机构号等;
科室维护:支持维护科室的基本信息,至少应包括所属医院、科室编号、核算科室、上级科室、科室名称、科室类型、启用状态,各类科室特殊设置等;
用户维护:支持维护用户的基本信息及权限信息,如姓名,性别,所在医院、科室,职员类别,角色、作废标志等;
病区维护:支持维护病区的基础信息,至少应包括病区编号、名称、别名、所属护理单元科室、母婴科室类型、是否允许加床、是否作废等;支持设置病区的一些特殊信息、押金下限、发药科室、性别限制等;
护理单元维护:支持维护护理单元的基本信息;
计价费用维护:支持根据各种检索条件查看所需项目的计费情况;全院床位维护:支持维护全院床位信息;
地址维护:支持维护地址信息;籍贯维护:支持维护籍贯信息;用法维护:支持维护用法信息;
医嘱字典维护:支持维护医嘱信息,内容包括医嘱名称、拼音简码、医嘱类型、医嘱类别、是否作废、所属医院及规格、可用范围、是否需要皮试、是否是持续医嘱、联网项目、医嘱类型限制、限用科室、备注等;
手术名称维护:支持维护手术信息,以国家标准手术码为基础,内容包括手术编码、手术名称、手术级别等;
频次维护:支持维护频次信息,内容包括频率名称、输入码、第二助记码、全拼码、实际执行次数、执行间隔天数、排序序号,是否作废、是否显示、频率类型、住院使用范围等;
诊断维护:支持维护诊断信息,以国家标准诊断编码为基础,内容包括诊断编码、诊断名称、上级目录、病种信息、诊断类型、诊断作用范围、门诊诊断显示等信息;
抗菌药物级别维护:支持用户权限级别设置,可设置医护人员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 费别字典维护:支持维护患者费别信息,至少应包括费别名称、排序编号、押金下限、
选择门诊、住院是否可用,是否作废等;
门诊派生计价维护:支持维护门诊医生在为患者开立医嘱时需要派生的项目。麻醉方式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麻醉方式;
药品频率剂量维护:支持维护药品的默认频率、用法、剂量信息;剂量单位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信息;
批量权限维护支持通过录入职员姓名为其设置相应的权限;
固定床位数维护支持维护科室或病区的固定床位信息;计量单位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信息;
科室(病区)计费配置: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科室(病区)计费配置;
临床诊断维护:支持维护临床诊断信息,使医生经常使用的临床诊断和 ICD 标准诊断对应起来;
手术权限维护支持通过科室名称或用户姓名拼音检索码筛选出想要对其维护手术权限的医生,维护其手术权限;
处方类别权限维护:支持维护医生级别的处方类别权限;过敏原维护:支持维护过敏源信息;
过敏症状维护:支持维护过敏症状信息;
医嘱类型维护支持维护医嘱字典的医嘱类型信息;诊断处方维护:支持维护诊断处方信息;
分院科室对应关系维护:支持维护分院科室的对应关系;人员类别维护:支持维护人员类别信息;
医嘱类别对应维护:支持维护门诊医生显示的项目归属到相应类别中;中药用法模板维护:支持维护中草药的用法模板及中药小用法;
职业字典数据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职业字典信息;药品摆药方式维护:支持维护药品的摆药方式;
中医诊断与症型对应关系维护:支持维护中医诊断与症型的对应关系;单病种字典维护:支持维护单病种字典信息;
挂号类别维护:支持维护挂号类别信息,维护挂号类别对应的挂号费用;医生职称维护:支持维护医生职称信息;
3.1.19.3 财务信息
核算项目维护:支持维护核算项目,应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项目类型、是否作废,排序号等;
收入项目维护:支持维护收入项目,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项目类型、是否作废等;
财物项目维护:支持维护财物项目,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项目类型、是否作废等;
发票项目维护:支持维护发票项目,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拼音全码、项目类型、门诊发票方式、是否作废、是否按照票项目汇总打印等;
病案项目维护:支持维护病案项目,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项目类型、是否作废等;
优惠方式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优惠方式;
3.1.19.4 门诊管理
门诊医生值班设置:支持设置门诊医生值班信息;
门诊排班时间段维护:支持维护门诊排班时间段信息;门诊排班维护:支持维护门诊医生的排班信息;
3.1.19.5 住院管理
收款单据管理:支持维护收款单据的编号、发票号、收据号等信息;科室固定费用管理: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科室固定费用;
患者费用管理: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患者固定费用;
住院固定费用管理:支持维护系统中使用的全院级别固定费用;
护理输液治疗单打印设置表维护:支持维护护理输液治疗单打印设置信息;
3.1.19.6 药库管理
供应商管理:支持维护供应商信息,应至少包括供应商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供应商别名、是否作废等;
剂型管理:支持维护剂型信息,应至少包括剂型名称、拼音简码、拼音全码、是否作废、是否开启节约计算模式等信息;
单据号维护:支持维护药库系统使用的单据号信息;
3.1.19.7 系统管理
角色权限管理:支持维护系统中的角色权限基础信息;系统菜单维护:支持维护系统中的菜单信息;
安全站点设置:支持设置安全站点信息; 二级角色配置:支持角色分配权限的管理;
患者信息修改权限控制:支持设置是否有权限修改患者信息;门诊住院患者信息同步设置:支持患者信息同步;
护士站菜单维护:支持工作人员在护士站、手术费用管理、患者费用管理模块中自定义菜单;
3.2 检验信息系统(LIS)
系统应至少包括条码生成、样本管理、报告管理、统计、质量控制、检验自助打印、试剂管理等功能。
系统功能要求:
3.2.1 条码生成
人员查找:支持根据姓名和日期查找已经开检验项目的患者信息,支持检验技师查看该患者是否正常计费和开的检验项目。
生成记录查看:支持根据姓名、条码号、日期查看检验技师已经生成条码的相关信息,支持检验技师明确患者检验条码生成的具体时间。
绿色通道登记:支持针对突发急症患者,急需化验的情况,开辟的一条快速检验的通道。门诊条码生成:支持检验技师通过刷患者就诊卡获取患者信息和费用信息,生成并打印
检验条码。
住院条码生成:支持根据已经校对执行完的医嘱自动生成条码打印列表,打印检验条码。条码查询:支持根据日期、患者类型、条码状态、就诊号、住院号、条码号等条件查询
条码信息。
3.2.2 样本管理
样本采集:支持根据条码号记录实际准确的采血时间、采集科室、采集人,形成详细的样本采集信息。
样本送达:支持根据条码号记录标本从临床送到检验科的运送人员,形成准确的样本送达信息。
样本接收:支持根据条码号识别样本信息,对于初步符合标准的样本进行接收,不符合标准的样本(如样本容器错误、样本量过少、样本污染、溶血等)进行拒收;支持为不合格标本的跟踪追责提供查询依据;支持对标本 TAT 时间统计提供数据支撑。
样本废弃:支持根据条码号识别样本信息;支持记录废弃销毁时间和销毁人。
样本查询:支持根据条码号、住院号或就诊号、姓名、时间、样本状态和报告单类型查看样本信息。
3.2.3 报告管理
报告生成:支持根据条码号自动获取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报告明细项目信息等;支持多种方式生成检验报告,应至少包括手动输入数据方式等;支持根据参考范围对每一项检验结果进行自动比较、分析;支持对超标结果提醒。
新增报告:针对大批量的第三方送检患者,支持在没有条码的情况下,直接填写基础信息,快速增加报告。
报告合并与拆分:支持对同一患者类型(同为门诊或住院),同一卡号,同一患者,同一样本类型,不同检验项目(但是可以发同一份报告)的患者提供报告合并功能,将不同报告合并为一份报告;支持报告拆分,把一份报告拆分为多份报告。
批量审核与召回:支持报告批量审核与召回;支持对未审核列表中的正常的检验报告进行批量审核,对已经审核但是仍有问题需要修改的报告,或者需要作废(如退费)的报告,进行报告批量召回。
仪器变更:支持对已经上机的报告进行仪器变更。
查看病历:支持检验技师查看门诊和住院患者的病历。
住院:支持检验技师查看住院患者的电子病历,至少应包括医嘱单、病案首页、检验报告、影像报告、护理文件等信息;
门诊:支持检验技师查看门诊病历、医嘱信息等。
历史报告查看:支持检验技师查看患者的历史报告并进行对比。公式计算:支持自动计算在检验报告中对于需要计算的结果。
报告查询:支持根据姓名、就诊号、条码号、上机时间、打印类型、仪器、报告状态等
查询检验报告信息。
报告打印:支持多种打印报告途径。
3.2.4 统计
标本可接收性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查询各专业类型中本月标本总数、血标本数、体液标本数、其他标本数等。
检验报告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查询各专业类型的报告总数、不正确报告数、超时未发送的报告数。
xx时间统计:支持以月份或年为单位直观展示各专业组样本xx时间中位数或第 90 百分位数变化趋势。
xx时间统计:支持统计每个检验项明细项目或者不同患者类型(住院、急诊)的检验前xx时间(月中位数、月第 90 百分位数、月标本量)和实验室内xx时间(月中位数、月
第 90 百分位数、月标本量)。
血培养污染:支持根据时间统计血培养项目数和血培养污染数。
3.2.5 质量控制功能模块
质控基础数据字典:支持对质控物批号、质控样本号、质控项目靶值、标准差、CV%、质控项目规则、质控规则字典等进行维护。
质控数据维护:支持根据仪器、项目、批号、时间等查询某时间段内的质控数据;支持手动添加质控数据。
质控图查看与打印:支持根据仪器、日期查看本月质控图和多值质控图;支持质控图打印。
3.2.6 试剂管理
试剂信息:支持维护试剂的基本信息。
申购:支持对试剂申请购买到签收步骤进行流程管理。
入库:能将试剂增加到库存中进行管理,供最后出库时调用。出库:做出库使用记录。
库存查询:支持查询目前在库存中的试剂种类,数量等信息。
申购统计、试剂出入库费用统计、试剂明细统计:支持对试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试剂单位维护:支持维护试剂单位字典信息。
试剂启用登记:支持登记各检验科室启用试剂上机的具体时间。
试剂盘点:支持根据记录库存数量,对库存试剂实际数量进行清查、清点。
3.3 影像传输与存档信息系统(PACS)
3.3.1 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至少应包含登记、检查、报告、统计等功能。系统功能要求:
3.3.1.1 登记模块
普通登记:支持多种方式进行登记,至少应包括就诊卡、自动筛选出指定时间内已缴费患者,筛选门诊,住院和体检、姓名汉语拼音首字母快速筛选、就诊号、住院号等方式。
绿色通道登记:支持使用绿色通道功能进行急诊或未交费登记。
绿色通道置换:应支持将“绿色通道(未置换)”的患者类型置换成“普通登记”。 患者信息修改:支持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信息修改,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出生
日期、联系电话、检查诊室、是否急诊等。
查看费用明细:支持查看患者费用详细信息,至少应包括费用编号、费用名称、医嘱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查看申请单:支持查看患者的检查申请单信息。查看病历:支持查看门诊和住院患者病历。
查看历史报告:支持查看患者信息、报告医师、审核医师,查看图像和录像以及复制诊断和复制所见。支持查看全部检查记录。
报告修改痕迹查询:支持报告修改痕迹查询,追溯修改信息,标注修改内容等。拆分与合并登记:支持拆分成多条登记信息、合并登记记录。
3.3.1.2 检查
更改检查队列:支持重新分配检查房间,重新生成新的排队号或者沿用之前的排队号。高级查询:支持查看患者检查列表。要求可以根据患者姓名、患者卡号、流水号、检查
诊室、状态、时间范围等条件进行查询。
3.3.1.3 报告
智能采集窗口:采集类科室的检查过程中,电脑上的信息应与采集窗口图像同步显示。支持多种高清、标清信号采集。
支持对监控区域进行裁剪操作,剔除无用区域,保留有效区域;支持在特殊、典型的检查时,进行视频录制。
支持图像放大预览。
模板快速录入:应针对不同影像科室,提供默认模板。支持多层分级,自定义添加、修改和删除模板。
快捷菜单:支持查看申请单、影像回顾、检验报告、病理报告、查看病历等信息。历史诊断插入:支持查看历史报告内容,并一键引用历史检查记录。
病历收藏夹:针对典型病历,支持添加至收藏夹。
支持图像的长度,角度等测量,旋转,调窗,放大,图像拼接,钼靶检查的自动布局,多次检查手动,自动同步对比。针对不同检查类型增加专业测量工具: A-N 比值测量、心胸比测量、ADC 值测量。
图像跨多专业屏浏览:支持一个患者的图像在多个显示屏幕上显示。
3.3.1.4 统计
报告查询: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就诊号或者可组合条件查询。
工作量统计:要求可以根据日期选项,报告状态,起止日期,检查模式,分组排序条件,统计人次和金额。
阳性率统计: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或者就诊号、患者类型、申请科室、申请医师、和检查模式等查询条件统计阳性率。
3.3.2 超声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至少应包含登记、检查、报告、统计等功能。系统功能要求:
3.3.2.1 登记模块
普通登记:支持多种方式进行登记,至少应包括就诊卡、自动筛选出指定时间内已缴费患者,筛选门诊,住院和体检、姓名汉语拼音首字母快速筛选、就诊号、住院号等方式。
绿色通道登记:支持使用绿色通道功能进行急诊或未交费登记。
绿色通道置换:应支持将“绿色通道(未置换)”的患者类型置换成“普通登记”。 患者信息修改:支持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信息修改,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出生
日期、联系电话、检查诊室、是否急诊等。
查看费用明细:支持查看患者费用详细信息,至少应包括费用编号、费用名称、医嘱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查看申请单:支持查看患者的检查申请单信息。查看病历:支持查看门诊和住院患者病历。
查看历史报告:支持查看患者信息、报告医师、审核医师,查看图像和录像以及复制诊断和复制所见。支持查看全部检查记录。
报告修改痕迹查询:支持报告修改痕迹查询,追溯修改信息,标注修改内容等。拆分与合并登记:支持拆分成多条登记信息、合并登记记录。
3.3.2.2 检查
更改检查队列:支持重新分配检查房间,重新生成新的排队号或者沿用之前的排队号。高级查询:支持查看患者检查列表。要求可以根据患者姓名、患者卡号、流水号、检查
诊室、状态、时间范围等条件进行查询。
3.3.2.3 报告
智能采集窗口:采集类科室的检查过程中,电脑上的信息应与采集窗口图像同步显示。支持多种高清、标清信号采集。
支持对监控区域进行裁剪操作,剔除无用区域,保留有效区域;支持在特殊、典型的检查时,进行视频录制。
支持图像放大预览。
模板快速录入:应针对不同影像科室,提供默认模板。支持多层分级,自定义添加、修改和删除模板。
快捷菜单:支持查看申请单、影像回顾、检验报告、病理报告、查看病历等信息。
历史诊断插入:支持查看历史报告内容,并一键引用历史检查记录。病历收藏夹:针对典型病历,支持添加至收藏夹。
支持图像的长度,角度等测量,旋转,调窗,放大,图像拼接,钼靶检查的自动布局,多次检查手动,自动同步对比。针对不同检查类型增加专业测量工具: A-N 比值测量、心胸比测量、ADC 值测量。
图像跨多专业屏浏览:支持一个患者的图像在多个显示屏幕上显示。
3.3.2.4 统计
报告查询: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就诊号或者可组合条件查询。
工作量统计:要求可以根据日期选项,报告状态,起止日期,检查模式,分组排序条件,统计人次和金额。
阳性率统计: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或者就诊号、患者类型、申请科室、申请医师、和检查模式等查询条件统计阳性率。
3.3.3 内镜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至少应包含登记、检查、报告、统计等功能。系统功能要求:
3.3.3.1 登记模块
普通登记:支持多种方式进行登记,至少应包括就诊卡、自动筛选出指定时间内已缴费患者,筛选门诊,住院和体检、姓名汉语拼音首字母快速筛选、就诊号、住院号等方式。
绿色通道登记:支持使用绿色通道功能进行急诊或未交费登记。
绿色通道置换:应支持将“绿色通道(未置换)”的患者类型置换成“普通登记”。 患者信息修改:支持患者基本信息和检查信息修改,至少应包括患者姓名、年龄、出生
日期、联系电话、检查诊室、是否急诊等。
查看费用明细:支持查看患者费用详细信息,至少应包括费用编号、费用名称、医嘱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查看申请单:支持查看患者的检查申请单信息。查看病历:支持查看门诊和住院患者病历。
查看历史报告:支持查看患者信息、报告医师、审核医师,查看图像和录像以及复制诊断和复制所见。支持查看全部检查记录。
报告修改痕迹查询:支持报告修改痕迹查询,追溯修改信息,标注修改内容等。拆分与合并登记:支持拆分成多条登记信息、合并登记记录。
3.3.3.2 检查
更改检查队列:支持重新分配检查房间,重新生成新的排队号或者沿用之前的排队号。高级查询:支持查看患者检查列表。要求可以根据患者姓名、患者卡号、流水号、检查
诊室、状态、时间范围等条件进行查询。
3.3.3.3 报告
智能采集窗口:采集类科室的检查过程中,电脑上的信息应与采集窗口图像同步显示。支持多种高清、标清信号采集。
支持对监控区域进行裁剪操作,剔除无用区域,保留有效区域;支持在特殊、典型的检查时,进行视频录制。
支持图像放大预览。
模板快速录入:应针对不同影像科室,提供默认模板。支持多层分级,自定义添加、修改和删除模板。
快捷菜单:支持查看申请单、影像回顾、检验报告、病理报告、查看病历等信息。历史诊断插入:支持查看历史报告内容,并一键引用历史检查记录。
病历收藏夹:针对典型病历,支持添加至收藏夹。
支持图像的长度,角度等测量,旋转,调窗,放大,图像拼接,钼靶检查的自动布局,多次检查手动,自动同步对比。针对不同检查类型增加专业测量工具: A-N 比值测量、心胸比测量、ADC 值测量。
图像跨多专业屏浏览:支持一个患者的图像在多个显示屏幕上显示。
3.3.3.4 统计
报告查询: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就诊号或者可组合条件查询。
工作量统计:要求可以根据日期选项,报告状态,起止日期,检查模式,分组排序条件,统计人次和金额。
阳性率统计:要求可以根据起止时间或者就诊号、患者类型、申请科室、申请医师、和检查模式等查询条件统计阳性率。
3.4 电子病历系统(EMR)
系统至少应包括患者信息、医嘱、病历、报告、科室患者信息、病例检索、病历模版管理、医嘱模板管理、会诊管理、报表查询等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要求:
3.4.1 患者信息
患者列表:支持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入院时间、住院号、对应医生、护理等级、病情状况等信息;支持通过患者床号、姓名和住院号对患者进行快速检索;支持通过患者床号和入院时间对患者列表进行排序;支持根据患者的病区和患者类型对患者列表进行筛选。
患者概要信息:至少应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入院时间、费别、诊断、住院号、余额、病情、护理等级、过敏源、身份证号、在院情况、卡号和家庭地址等信息;展示信息支持医生手动修改。
3.4.2 医嘱
诊断:医生对患者下医嘱之前,必须为患者录入诊断信息;诊断信息至少应包含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支持增加子诊断;支持添加疑似诊断;支持选择患者的出院情况。
智能推荐诊断:支持记录医生常用诊断,下诊断时默认推荐常用诊断。
下医嘱:支持为患者下医嘱,至少应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支持节约模式、普通模式等;支持医生查阅已下的医嘱;支持医生为患者下医疗和药品类医嘱,下医嘱时支持选择特殊属性、医嘱名称、频率、用法、剂量、执行科室、备注等;支持医生下医嘱后,对医嘱进行处理;支持复制医嘱、粘贴医嘱、引用模版、药品说明书(仅限药品医嘱)、设置是否上报、另存为模版。
智能推荐医嘱常用的频次、用法:支持记录不同药品、医生选择的常用频次和用法。 医嘱模板-添加推荐选项:医嘱模板添加推荐页,支持记录医生常用的医嘱模板;支持根
据常用次数进行排序。
医嘱模版:支持医嘱模板的维护和引用;支持通过引用医嘱模版实现快速下医嘱的效果。智能医嘱推荐:支持根据医生诊疗的同类患者时的习惯推荐最可能的医嘱。
申请单:将检查、检验等系统的申请单以及会诊申请单进行有效融合,打造申请单。支持医生对患者开出多种申请单。会诊申请单支持单科室会诊和多科室会诊,至少应包含常规会诊和急会诊。
申请单模板-添加推荐选项:申请单模板添加推荐页,支持记录医生常用的申请单;支持根据常用次数进行排序。
智能推荐医技项目:支持将检查、检验、心电等医技项目,根据医生常用选择,进行推荐排序。
历史医嘱引用:支持根据患者、诊断、入院记录,查找该患者最近一次的住院医嘱记录;支持医生在历史医嘱中,直接引用医嘱信息,完成医嘱的开立。
医嘱单:支持展示患者的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支持医嘱单的查看、打印和续打;医嘱的打印状态支持调整。
3.4.3 病历
病历书写:支持书写患者的病历。病历类型至少应包含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知情文件、死亡记录、其他记录等。支持医生书写患者的病历并签名;支持本地存储备份;支持结构化存储方式。
输入助手(依托于检验、检查等系统):支持引用病历模版、医嘱、检查报告、检验报告、病历记录、诊断结果、会诊记录等。
病历另存模版:支持将书写的病历另存为模版,以供复用。
病历打印:支持医生打印病历记录;支持病历续打;支持在打印病历前医生查看打印预览。
智能病历生成:当医生为患者书写入院记录、多次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和出院记录时,支持基于医生病历书写习惯利用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当前患者的病历。
智能推荐病历模版:支持展示推荐的病历模板;支持展示人工智能生成的模版,展示该医生诊疗相同诊断的患者时使用次数最多的 3 个常用模板;支持展示该医生诊疗相同诊断的
患者时使用次数最多的 3 个常用模板。
病历质控:
时限提醒:支持对在院患者的要书写的病历类型,进行时间到期提醒。
运行病历检查:对在院患者的病历进行检查,至少应包括自动质控和人工质控两种形式。自动质控支持对在院患者的病历,根据病历书写标准规定的病历打分表进行自动打分评级,扣分项及扣分原因将自动反馈给医生,完成病历整改;人工质控支持对自动质控监测范围外的病历类型进行人工质控。
终末病历检查:对出院患者的病历进行检查,至少应包括自动质控和人工质控两种形式。自动质控支持对出院患者的病历进行自动打分评级,扣分项及扣分原因将自动反馈给医生,完成病历整改;人工质控支持对自动质控监测范围外的整体病历信息进行人工质控。
3.4.4 报告
医技报告:支持展示检验、检查等医技报告。病理报告:支持展示病理报告。
以往住院信息查看:支持展示患者历次住院记录的列表;支持查看患者在历次住院过程中产生的医嘱单、病历记录、报告单等信息。
患者费用查询:支持查询患者产生的费用。
打印平台:支持分类展示患者可以打印的所有文件。
3.4.5 科室患者信息
患者信息床头牌:支持展示患者列表、患者的费别、余额、入院天数、诊断、过敏源、对应护士等信息。
3.4.6 病例检索
归档/未归档病历查询:支持通过病历是否归档、出/入院时间、病房、主治医生、住院医生、诊断内容、住院号、患者姓名等信息检索患者的病历。病历是否归档至少应包含“全部”、“未归档(在床)”、“已归档”、“未归档(在院)”和“未归档(出院)”。
病历内容检索:支持通过其他信息、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等对患者进行高级检索:
3.4.7 病历模版管理
病历模版维护:支持创建病历模版、管理创建的病历模版;病历模版至少应分为个人级、科室级和院级等。
元素维护:病历元素的维护至少应分别为文件夹、大类和元素。
3.4.8 医嘱模版管理
医嘱模版维护:支持创建医嘱模版、管理创建的医嘱模版;医嘱模版至少应分为西药模版和中草药模版等。
3.4.9 会诊管理
普通会诊管理:支持查询和查看自己邀请或被邀请的会诊记录列表;查询条件至少应包含邀请类型、会诊类型、会诊状态和医生;支持应诊医生查看患者信息并对会诊邀请进行应
诊。
多学科会诊管理:支持查询和查看自己邀请或被邀请的会诊记录列表;支持医务科修改申请单的内容、在签名前对申请单进行作废;支持应诊医生查看患者信息并对会诊邀请进行应诊。
3.4.10 报表查询
报表查询:支持医生查看和打印住院医生工作量报表和药占对比表。
3.5 数字病理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应至少包含申请单模块、登记工作站、取材工作站、技术工作站、诊断工作站、档案管理、病理质控、综合查询、科室管理等功能。
系统功能要求:
3.5.1 申请单模块
病理申请单:在病理申请单填写时,支持自动获取全院患者的基本信息,检验检查等信息,自带送检部位记忆,手术所见、病史摘要模板录入。申请单在提交后需自动生成医嘱并签名。
冰冻预约单:支持医生提前一天向病理科预约冰冻检查时间,通过填写预约单直接向病理科预约冰冻检查时间;在医生填写完冰冻预约单后,病理科医生应可以收到提示查看并且支持医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收或者拒绝。
冰冻知情同意书:需在申请单模块中嵌入冰冻知情同意书,支持自由更改知情同意书模板。
病理条码打印:系统支持连接条码打印机,将所需信息打印到条码上贴到标本袋上。病理报告查看:支持查看患者已经审核过的病理检查报告及外送会诊报告。
3.5.2 登记工作站
登记、未登记列表查询:支持查询所有未登记的患者信息,支持查询所有已登记的患者信息。
标本、申请单登记质控:支持对将要登记的标本和申请单在进行登记时根据病理质控,对其进行评价是否合格。不合格申请单或者标本,支持病理科拒收并退回至临床或者门诊要求医生修改。
费用补录、退费:对于未登记的患者,支持对其费用进行修改,多个费用支持选择性接收登记、补录费用后再登记。
申请单追踪查看:支持在选择未登记患者查看申请单在临床的状态,医嘱是否已经由医生签名、护士校对。
病理号修改:支持在登记时根据每种检查方法的规则自动按照数字大小顺序生成病理号,支持手动将病理号改成需要的病理号并正常登记。
3.5.3 取材工作站
取材处理:支持记录取材大体描述和蜡块信息。支持维护大体描述模板,通过模板快速
录入大体描述,在录入蜡块信息时支持自由修改组织名称、材块数、蜡块数、附言、取材医生等信息。支持打印取材明细。
查看患者基本信息:在取材的过程中支持取材医生实时查看患者住院或门诊电子病历,查看患者检查检验结果。
打印包埋盒条码: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接已有的包埋盒打印机,将所需条码打印到包埋盒上。
费用管理: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患者进行计费、退费。
3.5.4 技术工作站
包埋列表查询、打印、移交:支持根据条件查询所有已包埋和未包埋的病例。支持打印出包埋盒移交表进行包埋盒移交工作。
切片标签查询、打印、移交:支持根据条件查询所有已打印和未打印的切片信息。支持打印切片标签,打印列表进行切片移交工作。支持对接拨片打印机。
自定义条码打印:支持手工录入自定义条码号并可以和正常标签一样打印出来。
技术医嘱查询和执行:支持展示病理科医生下达的所有技术医嘱。在技术医嘱做完以后,支持技术人员在列表执行对应的技术医嘱标识已经完成。
3.5.5 诊断工作站
书写病理报告:在书写报告时支持自动获取大体描述、蜡块信息,支持查看患者的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申请单等;在书写诊断时支持维护和引用诊断模板。
病理报告列表:支持通过时间,检查方法等条件对系统内病理已审核和未审核的报告进行管理,对有免疫组化,补发报告等其它情况的病例在列表中特殊标记。
切片质控:支持对患者的切片、蜡块、免疫组化切片进行质控评分,支持自由设置评分等级,分制,评分的项目等。
报告图像采集、批注:支持采集显微镜下图像添加到报告上并且可以上传到服务器备份,所有的采图信息支持科室随时查阅。
技术医嘱下达:支持直接给病例下达深切,重切,免疫组化等技术医嘱,并且应直接到达技术人员的工作站。
补发报告:支持在原报告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补发报告,无需二次登记。
上传外送报告:支持将非本系统发出的会诊报告或者外送检查报告上传到系统内进行备份。
费用管理: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患者进行计费、退费。
3.5.6 档案管理
资料归档:系统支持对蜡块、切片、报告进行归档标记。
切片、蜡块借阅归还:支持对病例的切片、蜡块提供专业的借阅流程,支持打印借阅单。应对所有借阅信息形成列表,在此列表支持医生查看借阅记录。
3.5.7 病理质控
质控汇总分析:系统自带的质控环节必须符合国家要求,覆盖病理各个流程,应对蜡块质控、切片质控、报告质控等环节提供专业的质控和数据查询分析;支根据医院要求为病理科设计个性化的质控流程。
3.5.8 综合查询
患者费用查询:支持查询患者做病理检查的所有收费明细。
科室费用统计:支持根据费用名称、检查方法、患者类型、登记方式、申请科室对病理科收费进行汇总统计。
病理登记表:支持 “登记时间”或“病理号范围”等不同的检查方法,查询所有已登记患者的基本信息。
超期原因统计:应对超期报告的超期原因进行统计形成汇总和明细等查询方式。
患者日志查询:支持查看患者的病理号、姓名、检查方法、现在的状态、患者从申请开始的流程图等内容。
送检标本统计:应针对申请单送检标本的类型(大标本、小标本、传染标本)进行统计,支持查询患者的病理号,姓名,送检标本,送检人等基本信息。
技术人员核对表:支持根据时间段和检查方法查询每个病理号的取材、包埋、切片的数量、操作人、操作时间等。
蜡块数统计:支持根据“登记时间”进行蜡块数统计,应至少显示病人信息及该病人对应的取材的材块总数和蜡块总数,以及取材医生。
工作量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段查询在一段时间内所有病理科人员登记、取材、报告、审核报告的数量的操作数目及明细。
超期报告列表:支持查询所有已超期报告的检查方法,状态,病理号姓名,登记时间,超期时间等。
报告查询:支持根据“登记时间”、“病理诊断”、“送检标本”、“患者姓名”等多种类条件自由组合查询自己想要的报告信息,应至少包括病理号、登记时间、姓名、性别、年龄、卡号、送检科室、送检标本、临床诊断、大体描述、病理诊断、初诊医师、复诊医师、审核时间等信息。
3.5.9 科室管理
科室人员权限配置:支持根据病理科人员角色及日常工作需要,配置科室人员使用的菜单。
自定义系统基础信息配置:支持根据医院情况自由改变检查方法的名称并对检查方法进行新增或删除,支持自由配置系统使用的基础信息包括模板,医嘱费用,免疫组化项目等在内的基础信息。支持自由调整所有打印表单的内容及样式等等。
自助调整、修改病理号:需提供查询病理科所有病理号的列表,支持病理科人员修改、删除病理号等。
3.6 手术麻醉系统
系统应至少包含手术申请、管理人员首页、手术排班、麻醉围术期管理、护理围术期管理、移动端手术护理管理、协同大屏、统计分析、质量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
系统功能要求:
3.6.1 手术申请
手术风险评估:支持在填写手术申请前进行校验手术医生是否对患者进行手术风险评估。门诊手术申请:支持自动获取患者重要检验信息显示到申请单。
住院手术申请:支持新建手术申请、撤销手术申请、打印手术申请通知单、查看手术排班、获取检验结果等。
3.6.2 管理人员首页
麻醉主任/护士长首页:应至少包含手术统计、今日手术、手术间等内容。
3.6.3 手术排班
护理排班:支持护士长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手术安排确立手术时间、手术间、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
麻醉排班:支持麻醉主任对排班表中的手术进行麻醉医生、麻醉助手排班。
3.6.4 麻醉围术期管理
手术风险评估:支持麻醉医生填写手术风险评估单,表单支持根据医院需求进行制作;支持麻醉医生保存、修改、签名和打印填写的手术风险评估表单;支持根据填写的手术风险评估单自动计算 NNIS 分值。
术前宣教:支持根据宣教内容进行保存宣教人、宣教时间和患者签名;支持打印表单内容。
术前访视:支持智能获取既往史、手术史、自动获取临床三测单上体格检查数据。知情同意书:支持书写大量的知情同意书模板。
麻醉风险评估:支持根据评估项目,智能计算总分,进而进行麻醉风险的评估。评估项目应至少包括病史、急诊手术、ASA、年龄、拟施手术、拟施麻醉、心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心律失常、高血压等。
术前医嘱:应至少包含术前的进食情况、术前备皮、以及相关的术前用药医嘱的服用等。手术安全核查:支持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
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
麻醉记录:支持区域折叠,折叠后尽可能的显示麻醉医师所关注的区域;支持从术中调取电子病历、检验检查(需依托于电子病历、LIS、PACS 系统支持)等临床信息;支持根据排班人员信息设置权限,根据排班人员控制对自己的病人操作麻醉记录单;支持从手术安排结果中获取患者基本信息、手术人员安排信息自动填充到麻醉记录单中;支持自动记录麻醉医生录入麻醉事件时间作为事件发生时间(或持续事件的起始时间),自动匹配该事件对应的剂量、途径、持续情况等;支持在现有用药事件基础上实现快速追加录入;支持配置快捷药品事件栏以及药品常用量,实现常用药品、事件的快速录入。
麻醉复苏:支持通过填写出入室时间,支持填写术前特殊情况描述、病人复苏过程中的意识情况、特殊病情、出室等情况填写麻醉复苏单;支持根据排班人员信息设置权限,可以根据排班人员控制对自己的病人操作麻醉复苏单;支持从手术安排结果中获取患者基本信息、手术人员安排信息自动填充到麻醉复苏单中。
术后镇痛:支持自动获取术中情况,能自动获取术中镇痛泵情况,可以快速选取维护好的镇痛配方。
术后访视:支持术后访视过程记录,支持另立单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麻醉总结:支持自动获取科室、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床位、麻醉方式、手术名称等基本信息;
医生术中手术交接班:支持手术过程中麻醉医生术中交接班。
费用计费管理:支持术前计费、术中计费、术后费用补录功能,与 HIS 费用进行同步计费;支持根据不同药房筛选不同药房药品、材料进行检索。支持根据不同病人情况、分类进行保存和维护费用模板,计费室可以快速引用。
3.6.5 护理围术期管理
手术风险评估:支持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手术时长的评估计算手术的风险评估级别。
术前宣教:术前进行宣教信息的展示及填写,打印表单病人进行签字确认。
术前护理访视:支持术前护士对患者进行访视,应至少包含基本情况、简要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以及麻醉医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术前交接:支持临床科室护士与手术室护士进行交接。
手术安全核查:支持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
手术物品清点:支持自动计算手术开始前和术中加数进行与术后进行数量比对,当数量不正确时进行自动提醒手术器械护士;支持器械模板维护。
护理记录:支持术中护理记录填写,需与麻醉记录单麻醉方式病情评估出入量等一致。手术压疮:手术室护士根据患者情况对压疮风险进行评估,若有压疮情况发生支持填写
手术压疮记录。支持手术室护士根据压疮风险评估标准对患者进行压疮评估。
术后交接:支持手术结束后手术室护士和病房护士进行病人交接工作,并记录。
术后护理访视:支持术后护理访视,通过术后回访反馈病人意见,及时调节护士在围术期对患者实施的护理措施。
护理术中手术交班:支持手术过程中护士术中交接班。
费用计费管理:支持术前计费、术中计费、术后费用补录,与 his 费用进行同步计费;支持不同药房筛选不同药房药品、材料进行检索;支持医生根据不同病人情况、分类进行保
存和维护费用模板,计费室可以快速引用。
3.6.6 统计分析
手术麻醉查询:支持通过手术时间、手术等级、切口类型、麻醉方式等多种查询条件进行筛选患者。
工作量统计:支持统计指定时间段内手术医生手术例数及手术时长。支持统计指定时间段内麻醉医生麻醉台数及麻醉时长。支持统计指定时间段内护士作为不同角色参与的手术例数及手术时长。
麻醉方式统计:支持指定时间段内按照查询类别统计。
手术例数统计(日报/月报):支持指定时间段内按照查询类别统计。
手术类型统计:支持统计不同手术状态下择期、限期、急诊为手术类型的例数和总计。手术麻醉时长统计:支持指定日期内统计类型。
3.6.7 质量管理
麻醉指控指标统计内容包含 2015 版 17 项质控指标和 2020 版试运行版的 40 项指控指标,麻醉科质量控制工作场所包含手术室、手术室外实施麻醉的医疗单元、麻醉门诊、疼痛门诊、 PACU、恢复室等。
3.6.8 系统管理
麻醉路径管理:支持根据手术、麻醉方式、科室、角色进行设置麻醉路径。
检验项配置:支持根据检验项配置进行设置系统统一获取LIS 数据项目,用于手术申请单自动获取检验检查,配置支持控制检验项是否开启。
手术间管理:支持动态设置新增科室下的手术间,可以设置手术间名称、手术间编码、手术间标志、科室、排序和是否启用手术间。
院区手术室管理:支持设置院区的手术室。
生命体征管理:支持设置术中麻醉记录单获取的患者生命体征,设置生命体征的阈值上限和下限、正常的默认值。
麻醉事件管理:支持维护术中事件、麻药、用药、输血、输液、输氧、出液、插管、拔管、自定义事件、吸痰、辅助呼吸、镇痛泵、机械通气开始、机械通气结束、松肌药、诱导药、控制呼吸、体位、体外循环等事件新增、修改。
手术安排管理:支持根据科室、手术室角色进行维护设置,支持设置排班显示项是否显示、固定、对齐方式、排序、列表宽度等。
计量单位字典:支持维护单位类型、组别名称、单位编码、中文单位名称、是否为基本单位、换算系数、是否启用进行设置。
手术状态管理:支持设置系统的状态字典明细、手术状态合并。常用术语管理:支持自定义常用用语。
品名器械字典:支持维护手术器械品名器械字典维护。
打印签名配置:支持统一进行维护管理表单打印,打印签名字段、是否是签名图片、充
填内容、签名颜色进行设置。
授权管理:支持对系统患者明细进行授权管理。
3.7 合理用药系统
3.7.1 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
“系统”应能对处方(医嘱)用药进行剂量审查、累积剂量审查、超多日用量审查、给药途径审查、相互作用审查、体外注射剂配伍审查、配伍浓度审查、钾离子监测、TPN 处方审查(可为医生提供 TPN 处方的营养均衡性、肠外营养浓度、溶液中渗透压浓度计算功能)、门诊输液审查、禁忌症审查、不良反应审查、特殊人群(儿童、成人、老人、妊娠、哺乳、性别)用药审查、重复用药(重复成分、重复治疗)审查、药物过敏审查、药物检验值审查、规范性审查、医保审查、监测指标审查,并提示医生。
3.7.2 药品信息提示功能
可快捷查看药品相关重要信息;药品厂家说明书,并可查看药监局发布的说明书修订勘误,修改和新增药品说明书内容;查询相应药品的中药材专论信息。
3.7.3 用药指导单
可生成并打印用药指导单,并可自定义维护用药指导单的内容。
3.7.4 审查提示屏蔽功能
3.7.5 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医院专家知识库)
3.7.5.1 系统可以提供多种自定义方式:
基于系统审查数据自定义方式,节省药师工作量;
可完全由用户新建审查规则包括审查要素和审查逻辑。
用户可自定义药品警示、拦截效果,被拦截的问题处方必须返回修改,否则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其中部分审查项目可支持以下功能:
剂量:可显示某个药品在本院近一个月医嘱用量统计,查看不同科室的剂量使用情况。超多日用量:可对门、急诊处方药品、麻醉药品和精一药品超多日用量天数进行设置,
可针对慢病、非慢病、特殊患者处方分别设置用药天数,并可根据超出天数设置不同的警示级别。
中药饮片剂量:支持以系统数据的整数倍自定义设置中药饮片剂量标准,支持针对医生设置中药饮片剂量规则。
体外注射剂配伍:可设置小剂量胰岛素不参与体外配伍审查,具体剂量标准可由用户自行设置。
3.7.5.2 规则复制功能。
3.7.5.3 豁免对象:可根据药品、医生、科室等条件设置特定对象不参与某些模块审查,并可按照模块查看对各种豁免情况的统计。
3.7.5.4 自定义规则查询。
3.7.6 统计分析功能
3.7.6.1 问题处方(医嘱)保存、查询、统计分析。
3.7.6.2 提供不合理问题评估功能,便于药师在做回顾性分析时对已评估的问题做记录。
3.7.6.3 用药理由统计。
3.8 抗菌药物管理系统
3.8.1 处方(医嘱)用药审查功能
3.8.1.1 越权用药审查:审查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是否在其可以使用的权限范围内,如监控医生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特殊管制药品等。
3.8.1.2 围术期用药审查:审查在围手术期内使用抗菌药物的品种是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时机和时限是否合理。
3.8.1.3 细菌耐药率提示:对医生处方(医嘱)中药品的本院耐药情况进行提示包括哪些细菌对处方药品耐药和耐药率。
3.8.2 审查规则自定义功能
3.8.2.1 越权用药:可以分别针对急诊、门诊和住院自定义设置药品与医生、科室的可用、不可用关系。
3.8.2.2 围术期用药:可以自定义设置围术期不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手术、手术用药品种、手术用药时限。
3.9 处方点评系统
“系统”应结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监测网工作手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 年全国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手册》、《2015 年抗菌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等处方点评相关政策要求,实现对医院处方(医嘱)的电子化评价功能。
“系统”必须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 28 项点评点对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并以点评点呈现处方问题。
“系统”应能对剂量范围(包含正常使用剂量、肝损害剂量、肾损害剂量)、超多日用量、药物相互作用、体外配伍、配伍浓度、钾离子浓度、药物禁忌、不良反应、门诊输液、超适应症、特殊人群用药(包含老人用药、儿童用药、妊娠用药、哺乳用药、成人用药、性别用药)、药物过敏、给药途径、重复用药、越权用药、围术期用药、细菌耐药率、肠外营养液等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程序点评,并提供规则自定义功能,使得点评结果更加符合医院实际用药情况。
“系统”应能实现从抽样、分配、求助、专家复核、反馈医生工作站、医生申述、药师审结的点评闭环管理,并提供求助、复核、反馈、申述的消息提示。点评结果发送医生工作站后,医生可直接填写申述理由或确认,无需再登录系统查看点评结果。
“系统”应能提供双盲点评,在需要时隐藏医生、药师的姓名。
“系统”应提供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联用图、时序图,可直观查看患者抗菌药物使用(联
用)情况、抗感染治疗情况,同时应提供住院患者专项点评药品联用图并能导出。
“系统”应高亮显示被点评药品;当选择某一(类)药品时,将其成组药品一并显示。 “系统”应提供点评任务平均分配、选择分配、按管辖科室、按药品(用药排名医嘱点
评)分配功能,点评人只能查看自己相关任务的病人信息,无权查看他人的任务信息。
“系统”应能自动生成点评工作表、点评结果统计表(全院/科室/医生)、存在问题统计表(全院/科室/医生/药品)、点评结果差异明细表(对比程序点评与人工点评的差异)、点评问题明细表(仅显示问题处方/医嘱),可追溯到原始处方及问题药品。
“系统”应能根据药品特点,实现精细化点评。应包含以下点评模块:
3.9.1 门急诊处方点评功能(全处方)
3.9.2 住院病人医嘱点评功能(全医嘱)
3.9.3 门急诊处方/住院病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功能,含联合用药不适宜、更换药物不适宜、感染性疾病未进行病原学检查、药物选择不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等点评点
3.9.4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专项点评功能,含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不合理、手术频繁换药/术前给药时机/手术预防用药疗程不合理等点评点
3.9.5 门急诊处方/住院病人医嘱专项药品点评功能,可点评任意(类)药品
3.9.6 门急诊处方专项点评功能,含用药顺序错误等点评点
3.9.7 住院病人特殊级抗菌药物(万古霉素等)专项点评功能,含越权用药、送检/药敏情况、用药申请/会诊情况等点评点
3.9.8 住院病人人血白蛋白专项点评功能
3.9.9 门(急)诊/住院病人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功能,含用法用量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未按照君臣佐使顺序书写、超过规定味数、用药与辩证不符、中药配伍禁忌、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开具毒麻饮片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等点评点
3.9.10 门(急)诊中成药处方专项点评功能
3.9.11 用药排名医嘱点评功能,应能对使用前 N 位药品的科室、(开嘱)医生或特定药品使用前 N 位的科室所开具医嘱进行点评
3.9.12 住院用药医嘱点评功能,可按开嘱医生抽选患者医嘱进行点评
3.9.13 出院带药医嘱点评功能
3.9.14 门(急)诊基本药物专项点评功能,含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不一致等点评点
3.9.15 住院病人肠外营养专项点评功能,可程序点评和计算热量(总热量/单位热量/非蛋白)、补液量、氮量、糖/脂肪乳/氨基酸总量、供给量及浓度、糖脂比、热氮比、丙氨酰谷氨酰胺用量占比、钠/钾/钙/镁/磷/电解质一价及二价阳离子浓度等指标。
3.10 DRGS 医院管理系统
3.10.1 DRG 绩效评价
首页支持展示医院各个科室的病案质控情况和 DRG 入组情况。支持展示 DRG 入组情况,服务能力,平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的信息以及和上月度环比情况分析,能力、效率、安全提高以及降低环比。
3.10.2 医疗服务能力分析
3.10.2.1 医疗组服务能力
支持展示同一医疗组内各项指标占优的科室,以及总医疗服务能力等信息。
3.10.2.2 RW 分布
支持展示各时间段内全院 RW 的详细分布占比信息。
3.10.2.3 科室指标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 DRG 覆盖组数/CMI/权重,展示各科室 DRG 覆盖组数/CMI/权重近期的变化趋势。
3.10.2.4 科室服务难度分析
支持以时间月度单位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 DRG 覆盖组数及病例组合指数。
3.10.2.5 MDC 占比分析
支持展示院级病种分析页面,查看医院 MDC 覆盖情况及 DRG 组数。
3.10.3 医疗服务效率
3.10.3.1 科室时间消耗指数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时间消耗指数。展示各科室时间消耗指数近期的变化趋势。支持查看当前指定科室的变化趋势。
3.10.3.2 科室费用消耗指数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费用消耗指数。支持展示各科室费用消耗指数近期的变化趋势。
3.10.3.3 科室服务效率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费用消耗指数及时间消耗指数,支持通过象限图展示各个科室的对比分析。
3.10.3.4 医疗服务安全低风险组死亡率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对比分析院内各科室低风险组死亡率,支持展示各科室低风险组死亡率近期的变化趋势。
风险组病案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各科室低风险组病案详情信息。
3.10.3.5 DRG 指标报表医院能力分析
支持对医院不同时间段不同科室的 CMI 值、DRG 覆盖组数、总权重、费用消耗指数、时间消耗指数、低风险死亡率进行汇总、分析和展示,并支持选择统计的时间段和时间维度以
及指定科室。
3.10.3.6 DRG 病种分析科室、医院病种分析
支持查看医院各 DRG 覆盖 DRG 分组构成情况,支持查询上月的所有 DRG 组及其出院人数、占比、平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占比、耗材占比、药占比分析。
全院疑难病种分布
支持展示全院 RW 值大于 2 的病种前 15 的占比以及各病种的患者数,患者数占比,权重,平均住院日和平均住院费用信息。
合并症并发症分析
支持展示全院合并症并发症分布,对比并发症比较低月度支持查询是否有病案填写问题。科室病种费用分析
支持以时间维度查询该时间段内入组超费用标准金额及费用标准占比等相关费用信息。
3.10.7 模拟医保付费
3.10.7.1 科室付费分析
支持展示医院或科室亏损病种,盈利病种。
3.10.7.2 亏损病种分析
支持在模拟付费基础之上分析出院内原项目付费超出 DRG 应支付较大病例。
3.10.8 患者费用分析
支持监测患者的费用情况,支持对没有出院患者进行提前预警,提前控制费用超出,有超出的支持进行主诊断的修改。
3.10.9 智能诊断分组
支持在 DRG 管理系统中进行病案分组。
3.10.10 院内问题分析
支持针对医院总体入组情况进行未入组病例分析、总费用过小分析、住院日过大等分析。
3.10.11 DRG 标化分析
3.10.11.1 重点科室标化分析
支持针对重点科室进行标化分析,依据效率、安全、能力,药占比、耗材占比等进行分析,同时展示科室所有科室下病种占比。
3.10.11.2 院级报告分析
支持提供院级 DRG 分析报告,以月度、年度统计分析。
3.11 医院感染管理系统
系统应至少包含病例监测、预警、目标监测等功能。
3.11.1 病例监测
系统每天自动抓取有可能发生医院感染的患者,列举出每个预警病历存在的易感因素,预警内容至少应包括体温、检出阳性菌、手术后发热、长期使用三大管、血常规/尿常规异常、
抗菌药物过量使用、影像检查异常以及解析医生书写的病例中可能有感染迹象的病例。支持查看已处理的预警患者,支持设置强制处理。
3.11.2 预警
感染暴发预警:支持对全院的病原体,科室现患率例次,全院多重耐药菌检出例次,科室多重耐药菌进行感染爆发的监测,超过例数需暴发预警消息提示。
感染现患率预警:支持根据每个科室的现患率数据加载相应的折线图,需展示全院各科室的最近两周内发生医院感染的现患率的情况。
高危因素预警:最近一段时间内同科室发热、检出阳性菌、使用三大管人数,同时超过设置的患者数量的时候,需预警提示。
预警质控一览表:支持查询各个病区的住院人数、预警人数、上报人数、上报率以及临床处理人数。
预警工作量统计:支持查询预警数、干预数、确认数、排除数。
3.11.3 目标监测
ICU 病房检测:统计 ICU 病房的住院情况和三大管的使用情况。(HIS 支持)
ICU 目标性监测综合汇总:支持对 ICU 科室每个月份的三大管使用情况以及感染情况做出一个综合的汇总。
三大管监测汇总:支持详细展示住院病人的基本信息和三管使用的具体情况。
全院综合性查询列表:支持对全院住院病人的基本住院信息查询,查看病人的手术、感染情况等。
侵袭性操作科室分布:支持对每个科室下的侵袭性医嘱做出汇总统计。
手术日报:支持根据日期可以查询具体到某一天全院各科室的手术病人的基本住院信息、手术医生、手术切口、手术等级,围术期用药等各种相关的手术信息。
手术搜索:支持根据询条件可以搜索某个科室或者某个住院病人的基本住院信息以及手术相关的信息。
手术部位感染总发生率:支持根据科室进行汇总统计,对每个科室的手术例数、手术感染的例次、手术感染发生率以及具体手术感染部位等做的一个汇总报表。
NNIS 分级手术部位感染率:支持根据科室进行汇总统计,对每个科室的手术例数、不同 NNIS 分级手术例数及手术感染的例次、手术感染发生率、平均危险指数做出的汇总报表。
不同手术切口类型分级手术风险等级:支持根据手术切口类型进行汇总统计,对不同切口类型的手术例数和手术风险等级、平均危险指数做的汇总报表。
外科医师专率(科室):支持对每个医师时间段内做的手术例数、手术感染例数以及 NISS分级情况、平均危险指数进行汇总统计。
手术类型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支持根据科室进行汇总统计,对于每个科室的手术例数、手术用药例数、手术术前、术中、术后使用治疗性抗菌药物及使用率的情况做出汇总。
切口类型愈合情况汇总表:支持根据科室进行汇总统计,对不同切口类型的手术例数和
愈合情况、愈合率做出汇总统计。
I 类切口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支持对不同科室一类切口的手术数据、以及手术和术前、术中、术后用药情况做出汇总。
不同科室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查询:支持对每个患者做的手术信息以及围术期用药信息进行汇总。
检出菌日报:支持检索固定日期的检验项目信息。
细菌耐药性查询:支持对时间段内微生物检查做出统计,根据查询条件能够组合查询,多重耐药菌、科室等等。
检出菌搜索:支持对时间段内每个患者微生物检查检出的结果进行汇总,根据查询条件能够组合查询。
送检阳性率(科室):支持对每个科室标本区别阳性标本、阴性标本并做出汇总
送检阳性率(标本):支持对每个标本区别阳性标本、阴性标本和多重耐药菌并做出
汇总。
检出菌科室分布:支持对每个科室的送检人数和检出菌、多重耐药菌做出汇总。
病原体耐药率汇总:支持对住院、门诊等检出的病原体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敏感、耐药、中介)做出汇总。
多重耐药菌查询:支持对 LIS 检验微生物为多重耐药菌的详细数据进行汇总。病原菌分布率:支持对住院、门诊、体检检出的病原体的占比做出汇总。
抗菌药物汇总使用率:支持对不同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汇总,是关于基本抗菌药物使用人数、用药使用目的治疗/预防的人数以及特殊级、限制级抗菌药物使用人数的统计。
住院患者联用情况:支持对不同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汇总。
出院患者使用率:支持对不同科室出院的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汇总,可以查看一段时间内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占比。
住院患者联用:支持对不同科室出院的患者的使用抗菌药物的联用情况进行汇总,查看患者信息。
抗菌药物综合查询:支持对一段时间内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汇总,可以查看抗菌药物的详细信息。
国家指标:通过对比数据,检查临床科室的日常工作是否合格。
发病例次率:支持统计一段时间内的不同科室的感染人数、例次、感染率。现患率-时点:支持表示某一个时刻不同科室患者处于感染状态的感染情况。
现患率-时段:支持表示某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患者处于感染状态的感染情况,包括时段之前感染现在未排除和时间段内新发的感染。
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出院之后才上报的患者做出漏报统计。多重耐药菌检出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检出多重耐药菌的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抗菌药物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送检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I 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 I 类切口手术部位的感染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I 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手术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病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手术使用血管置管的医嘱做出详细统计。
呼吸机肺炎相关发病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手术使用呼吸机的医嘱做出详细统计。导尿管相关泌尿系统感染发病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手术使用导尿管的医嘱做出
详细统计。
手xxxx率调查:支持对不同科室手卫生依从率做出详细统计,
多重耐药菌感染例次千日发生率:支持对一个时段不同科室多重耐药菌的感染情况做出详细统计。
消毒防护:支持环境卫生学、手卫生和职业防护的上报查询以及后续的处理过程。检测申请报告单:支持可以申请环境检测报告单。
监测申请单时间汇总统计:支持对不同月份的环境监测结果进行统计。监测申请单科室汇总统计:支持对不同月份的环境监测结果进行统计。
手卫生上报查询:支持对手卫生上报情况进行统计,查看手卫生上报的明细。 职业接触登记:支持对职业暴露进行的上报,姓名处可以对职工姓名进行检索。职业暴露管理:支持对职业暴露的上报卡进行查询和审核,填写追踪记录。
职业暴露统计:支持对不同科室的不同职业、暴露源情况以及发生状况发生的职业暴露做出详细汇总。
上报管理:院内发生的感染、检验科检测出的多重耐药菌、手术目标检测以及三大管的上报查询以及后续的督查。
感染监测上报卡:支持根据医院感染报卡来判定区分手术感染和三大管感染。(手麻)
(HIS 支持)医院感染监测查询表:支持根据查询条件筛选时间段内临床上报的感染监测病例数;支持对数据进行导出留存。
科室分布:根据科室统计,完成按月度、季度、年度各科室的感染病例的情况、漏报情况、送检及相关比率的情况。
部位科室分布:支持统计到时间段内每个科室的住院人数、感染例次数及感染率,同时对感染病人的具体那个部位的感染也做了统计分析。
住院情况汇总:住院患者在一段时间内的感染情况。
感染诊断汇总:支持一段时间内所有感染患者的感染诊断在科室的分布汇总。变化趋势图:支持查看每个月和每个季度的趋势,趋势图可以保存到本地。
检测汇总统计:支持一段时间每个科室感染情况的汇总统计。
性别年龄段汇总:支持不同科室在一段时间内的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性别感染情况的汇总统计。
抗菌药物-科室统计:数据来源是填写的手术上报卡,根据每个科室进行分类统计,是对一段时间内各科室的手术例数以及术前、术中、术后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的汇总。
抗菌药物-手术类型:数据来源是填写的手术上报卡,根据不同切口类型进行分类统计,是对一段时间内各切口类型的手术例数以及术前、术中、术后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的汇总。
抗菌药物-手术名称:支持根据不同手术名称进行分类统计,对一段时间内各手术的手术例数以及术前、术中、术后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的汇总。
抗菌药物-风险等级:支持根据不同手术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统计,对一段时间内各手术风险等级的手术例数以及术前、术中、术后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做出的汇总。
多重耐药菌科室汇总:支持根据科室进行分类统计,计算出每个科室的在院人数、多重耐药菌感染率、并对每种多重耐药菌也进行了统计汇总。
多重耐药菌构成比:支持对时间段内每种多重耐药菌占多重耐药菌总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统计汇总。
横断面上报\统计:支持临床进行数据上报,院感科查看审核数据、数据统计。
3.12 病案管理系统
系统至少应包括首页填写、数据校验、编码、数据质控、病历回收、病历归档、病案借阅、病案复印、上架入库、病案示踪、病案修改痕迹、综合查询、卫统 4 直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病案首页数据上报、数据统计等功能模块。
系统功能要求:
3.12.1 病案首页填写
临床医生填写病案首页,应支持自动采集患者基本信息和大部分的诊疗信息,提高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
应支持远程医疗实现信息的异地共享,便于统计部门深入分析数据。
3.12.2 数据校验
应支持对病案首页数据基本的必填项、值域、关联必填项及逻辑合理性进行校验,提高病案数据的质量。
3.12.3 编码工作
应支持编码员以临床医生填写的诊断名称与手术操作作为参考进行编码,临床诊断名称与临床手术操作名称客观反映临床医生填写病案首页的客观真实性。编码员编码后的数据主要服务于数据上报及统计等方面。
3.12.4 病历回收
应支持患者病历到达病案室后进行扫码回收,确保每份病历回收无误,避免丢失;
3.12.5 病历归档
应支持病历完成编码质控后扫码归档,检查回收后的病历都已编码,查询出来的数据不允许直接归档。
3.12.6 病案借阅
系统应支持归档后的病历提供借阅服务,需要借阅人先发起申请,相关人员审批,借阅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阅的病历;
根据病历借阅制度,应支持存档的病历仅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要到病案室办理病案借阅手续。外部人员需要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并由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借阅。
病案管理系统应提供的借阅功能,需包含借阅申请、审批、归还等。借阅申请需由临床医生发起,填写相应的信息,筛选需要借阅的病历,相关人员审批。病历借阅具有一定时效性,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至病案室。
3.12.7 病案复印
应支持归档后的病历向患者提供复印服务,应支持患者本人或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正当理由后登记复印;
应支持保留病历复印记录,应支持后续查询及病案示踪。
对于实现电子签章或无纸化翻拍的客户,需提供一站式打印平台,根据患者复印事由,应支持自动匹配需要打印的病历内容,应支持自动计算打印张数及应付金额。
3.12.8 卫统 4 直报
应支持标准的卫统 4 直报,遵循各省卫统上报规范,需对病案首页数据进行整理,自动生成完全符合上报标准的文件,辅助医院完成上报。
3.12.9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病案首页数据上报
系统需支持国家政策,根据数据上报要求,符合病案首页数据填写标准,需支持上报数据直接在系统内导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10 数据统计
基于病案数据的统计依据来自国家绩效考核指标及医疗规范,例如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明确定义来自病案首页的统计指标及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等等。
统计报表应包含且不限于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四级手术占比、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死亡病人一览表、肿瘤患者一览表、手术顺位报表、疾病顺位报表等。
3.12.11 上架入库
系统应支持提供病案上架入库服务,支持仓库与货位设置,病案扫码装箱后进行上架,应实现整个病案示踪的闭环管理,应支持提供便利的病案查询。
应支持快速定位每份病案在仓库内的具体位置和仓库使用情况。
3.12.12 病案示踪
应支持病案的回收、编码、归档、上架、借阅、归还等操作,借助条码技术进行信息提取,应支持将这些关键点操作以时间轴的形式展示出来,直观的查看病案的整个流向与当前状态。
3.12.13 病案修改痕迹
应支持临床医生与编码员对病案首页每次的修改及保存具有完整的记录,应支持提供相应的查询功能,应实现对修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比分析,应支持为误修改数据进行还原提供可靠的依据。
3.12.14 综合查询
应支持用户对查询条件、结果显示内容以及模板进行自定义的设定及保存。支持匹配查询、模糊查询、区间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应支持查询结果以 Excel 表的方式进行导出。
3.13 门诊预约系统
系统应至少包括预约界面、预约信息、排班维护、信息维护等功能。系统功能要求:
3.13.1 预约界面
预约方式:支持电话预约、医护工作者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形式:支持有卡预约、无卡预约等多种形式。
支持查看医生号源:支持根据不同的权限查看每个医生号源信息。
3.13.2 预约信息
详细展示每个患者的预约信息,支持医院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展示的信息。
支持医生快速查询单个患者预约信息,根据患者需要,修改预约状态(取消预约),空出号源,回归号源池。
支持查看不同的预约信息。
3.13.3 排班维护
平台维护:支持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添加自己的医院或医生号源平台;支持详细展示医院或医生不同号源的平台;根据医护工作者不同的权限,支持设置已有号源是否停用或启用。
号源模板:支持根据医院或医生需求,自定义添加号源模板;支持设置该模板的号源来源类型以及各个号源类型的号源个数。
排班管理:支持日、周、月三种形式展示医生排班;支持根据医院需求添加医生排班模板;支持快速找到排班科室、排版医生;详细展示排班医生的一些基础信息,可根据需求调整号源总数的组成形式;支持更改当前医生的挂号类别、科室;支持按照月模板的样式展示医生排班每日的号源数以及号源是否发布;
一键发布:支持手动将配置内天数的排班进行统一时间的发布;
3.13.4 信息维护
预约科室设置:支持同步 HIS 科室信息,详细展示每个科室信息;支持根据医院不同时
期需求设置科室是否可预约。
预约医生设置:支持同步 HIS 医生信息,详细展示每个医生信息;支持根据医院不同时期需求设置医生是否可预约。
一级科室设置:支持根据医护工作者不同的权限添加一级预约科室及配置一级科室所属科室。
挂号类别设置:支持同步 HIS 挂号信息,详细展示每个患者挂号信息;支持根据医院不同时期需求设置预约挂号类别是否可预约。
班次维护:支持自定义设置患者来院班次以及根据医院需求修改某一班次;支持针对某一医生或某一科室专门设置班次。
诊室信息维护:支持同步 HIS 诊室信息;支持通过配置进行诊室维护和读取的设置。短信信息维护:支持医院根据各个科室信息给患者发送短信提醒、短信内容编辑。
3.14 分诊系统系统功能要求:
3.14.1 门诊分诊系统应能够按照患者的挂号科室和先后顺序自动分科室排队待诊,医生可以按照科室或诊室登录平台。
3.14.2 应支持医生通过就诊平台病人列表或者是刷卡实现显示屏上的叫号和语音提示。
3.14.3 应支持医生可以单个或者多个病号实现叫号。
3.14.4 系统应支持在门诊科室的显示屏上滚动显示叫号的内容及语音,例如:“请 003号到 02 号诊室就诊”。
3.15 健康体检系统
系统至少应包含个人体检、团队体检、科室体检诊台、总检医生诊台、体检数据查询分析等功能。
系统功能要求:
3.15.1 个人体检
个人体检信息登记:支持快速读取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医保卡、门诊卡等)完成个人档案的建立;支持手动输入体检者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人员信息登记。
个人体检套餐设置:支持维护常用套餐信息,套餐内的项目,设置套餐的折扣和适用性别等。
个人体检进度展示:支持查看体检人员的登记信息、个人体检次数、报告打印次数、总检状态、缴费状态等;支持体检人员信息的修改、体检退费、增删、体检报告打印等。
3.15.2 团队体检
团体单位维护:支持对团检单位信息进行增、删、改,支持根据年份增加或删除体检记录。
团检单位套餐维护:支持对某一团检单位体检人员进行管理分组、管理分组对应的套餐或项目。
团体单位人员电子化导入:支持单个人员增加预登体检登记,支持批量人员填写 excel表格、批量导入体检人员、修改导入后的人员信息、批量进行转正式登记。
团体体检进度查询:支持查看体检人员的登记信息、个人体检次数、报告打印次数、总检状态、缴费状态等。
团体体检人员信息修改:支持修改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婚姻状况、单位信息、体检类型等基础信息。
团体体检缴费:支持对团检单位进行收费申请,支持对总价进行打折、查询体检费用收取状态、收费确认等。
团体体检批量增删项:支持对人员进行加项,加项时支持选择单位支付还是个人支付。团体体检人员删除:对于登记有误或放弃体检的团检人员,支持进行删除。
团体单位健康情况分析报告:团体体检结束后,支持汇总团检单位内人员的体检情况、异常率进行汇总,需生成一份团检报告。
3.15.3 科室体检诊台
按检查医生自动显示科室:不同科室的检查医生支持根据设置的科室权限进入所属科室诊台,确保各个科室只会看到本科室的检查项目。
科室待检查人员展示:支持科室诊台显示待检人员列表,支持根据流水号、身份证号、时间等条件指定的查找待检人员。
科室检查结果默认:支持对于某些项目设置默认结果。
科室检查设置常见结果:对于录入比较复杂或者多样化的检查结果,支持提前设置项目的常见结果。
科室诊台患者阴/阳性选择:支持检查医生根据检查情况选择检查结果是否为阳性。
自动生成科室小结:若检查结果里有阳性结果,支持将检查项目名称和阳性结果自动添加到科室小结,并可根据身高体重自动计算 bmi,根据血压的结果自动判断高血压等级。
科室取消检查结果:对于需要修改的检查结果支持进行取消检查结果。
3.15.4 总检医生诊台
待总检人员基本信息展示:支持总检医生诊台显示待检人员列表,支持查看体检人员的体检状态以及体检类型。
待总检人员检查项目阳性展示:支持显示体检人员的检查结果明细,支持选择只显示有阳性结果的项目进行显示。
总检诊台阳性结果智能匹配体检建议:支持根据体检人员的阳性检查结果智能的自动从丰富的体检建议库匹配出相应的体检建议,且在体检报告中显示。
总检诊台患者检验检查报告查询:支持在总检诊台单独查看检验、影像、病理的报告。总检报告建议添加/修改/删除:维护体检建议供总检时自动匹配建议,满足其中一个关
键词就应在总检诊台根据阳性结果自动匹配出健康建议。
总检报告审核:支持对于已经下完诊断和建议的体检人员,支持总检医生进行总检报告
审核。
总检报告撤销审核:对已总检人员的诊断或建议进行修改,支持进行总检报告撤销审核,总检报告撤销审核后可以修改诊断或建议。
自动生成体检报告预览/打印:支持总检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完成的体检报告,支持在总检诊台直接预览或进行打印。
3.15.5 体检数据查询分析
体检登记/检查/总检医生业务量的汇总与明细统计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段或不同单位进行统计。
体检科室工作量的汇总与明细统计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段或不同单位进行统计。
体检异常结果的汇总与明细统计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段或不同单位、疾病或异常结果名称进行统计。
3.16 血库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应至少包含输血申请、采血条码、住院输血、门诊输血、输血反应、绿色通道、大量用血、血袋回收、库存管理、综合查询、基础信息维护等功能。
系统功能要求:
3.16.1 输血申请
输血知情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应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分、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等信息。
输血申请单:支持自动获取患者基本信息、输血史、输血前检验结果,并且申请单审核后应自动生成医嘱。
3.16.2 采血条码
输血信息打印:支持打印采血条码;支持输血申请单和取血单的打印。
3.16.3 住院输血
用血规范审核:支持查看申请单是否规范,并对不合格的输血申请单给予退回。
申请单登记:支持查看所有护士校对过医嘱的输血申请,应至少包括患者的姓名、科室、申请血液种类等信息;支持查看患者输血前检验结果和采血信息;支持查看患者的电子病历信息、输血申请单、补录费用等信息,不同状态的输血申请应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记;支持查看所有未使用的输血申请单;支持对需要采集血样而未进行采集的申请单进行标记。
血样接收复检:支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设置血样收费模式,支持自动计费,支持计费后进行退费。
血样管理:支持查询所有输血科已接收血样的基本信息。
交叉配血:支持根据申请单申请的血液种类和血型查询所有符合条件的血袋供输血科配血,将要过期的血袋需标注并优先展示。
住院发血:支持输血科医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袋或多袋血进行发血。
住院退血:当患者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血液退回至输血科时,支持通过住院号及血袋号确定退回血袋信息并退至输血科。
血型分布:支持通过饼形图的方式将在院患者血型信息展示给输血科,支持根据院内血液库存及备血申请的情况给予输血科备血建议。
3.16.4 门诊输血
门诊申请登记:支持查看所有门诊医生开具的输血申请,应至少包括患者的姓名、科室、申请血液种类等在内的基本信息。
门诊发血:支持输血科医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袋或多袋血进行发血。门诊退血:支持退血时自动退费、退血不退费、只退血费或附加费。
3.16.5 输血反应
支持输血科及医务科通过输血反应查看临床填报的输血不良反应填报单,支持填写相应的处置建议。
3.16.6 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支持通过录入患者的部分基本信息实现直接发血。支持退血、支持紧急情况过后临床医生补填申请单与绿色通道发血信息合并,形成完整的输血流程。
绿色通道出库查询:支持查询所有通过绿色通道发血的患者信息和血袋信息。
3.16.7 大量用血
支持临床医生填写大量用血审批申请,系统自动发送消息到输血科提醒有大量用血申请。
3.16.8 血袋回收
支持自助回收血袋、将血袋送回到输血科回收血袋;支持打印回收条码。
3.16.9 输血疗效评价
支持临床医生对此次输血治疗进行输血疗效评价。
3.16.10 库存管理
血液入库:支持手工入库、扫码入库、解析文件入库等多种入库方式。入库后应生成入库单。
血液出库:支持调拨出库、报废出库、返回血站、绿色通道等多种出库方式。出库后应生成出库单。
失效预警:支持对指定天数内失效的血液进行查询,查询返回将要过期和已过期的血袋号、血液种类、血型、RH 血型、血量、单位、采血日期、有效日期等信息。
库存预警:支持输血科按照血液种类和血型设置每个级别对应的库存预警血量,支持系统根据不同的级别以不同的颜色提醒输血科目前的库存情况。
3.16.11 综合查询
住院输血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住院输血申请信息以及配血、发血信息。门诊输血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门诊输血申请信息以及配血、发血信息。
待发血液查询:支持查询系统内所有的已配血未发血的申请单及配血的血袋号。支持对
之前的配血信息进行作废。
血液库存查询:支持查询系统内所有的血袋号、血液种类、ABO 血型、RH 血型等信息。血液入库、出库查询: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系统内血液入库、出库记录;支持明细查
询和汇总查询。
输血不良反应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一段时间内所有的输血不良反应信息,应至少包括填报日期、姓名、住院号、血袋号、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出现时间等信息。全院输血人数与发生输血不良反应人数会支持以图表的方式展示出来。
血库费用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输血科各项费用信息,如储血费、特殊介质交叉配血费、盐水介质交叉配血试验费等。
科室用血统计:支持根据时间条件查询单科室或全部科室的平均用血量,用血总量,用血人次等信息。支持按发血时间、血液类型、血型进行查询。
血袋日志追踪:支持根据血袋号查询此血袋各环节的操作记录、操作时间及操作人。
3.16.12 基础信息维护
应至少对人员权限、基础信息、报表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
3.17 接口部分
3.17.1 医保接口
按照医保局和医院的要求提供医院信息系统嵌入式接口,与上级医保部门实现信息交换,包括下载、上传;支持实时结算。
3.17.1.1 支持与医保端接口对接,完全满足医保部门的数据上传要求。
3.17.1.2 支持门诊挂号,门诊收费,出入院医保病人的登记和结算。
3.17.1.3 支持医保数据上传和报表统计。
3.17.1.4 支持医保项目与院内项目对应。
3.17.1.5 支持医保相关信息查询。
3.17.2 区域信息平台接口
符合政策、规范和区域信息平台、“健康烟台”惠民便民服务平台的要求,可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共享。
3.17.3 其他接口
各应用系统、医院自有系统、自有设备、银医系统、政策(上级)指定系统之间(包括但不限于 HIS、LIS、PACS、电子病历、体检、手麻、院感、各类平台、各类信息调阅、各类数据上传等)要完全实现数据对接,遵循规范要求,达到互联互通,实现患者个人信息、检查报告信息以及相关的检查信息上传,能够满足跨系统调阅和共享。
维护期内,政府行政部门下发文件要求执行的系统接口免费对接,若因医院业务系统和医疗设备等的增添、更换、更新升级而额外产生的接口费用,可参考已有接口费执行或双方友好协商。
注:(1)以上技术要求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货物,同
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招标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及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结果当前页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结合招标人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系统实施计划,含客户化修改、测试、培训、试运行及上线计划。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上线及上线系统的平稳运行。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由公司项目经理带领至少 2 名以上软件技术人员上门进行前期准备,包括用户培训、需求调研、数据准备等。
2.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
3.验收:系统上线后招标人提出的个性化需求作为验收的必要条件。
4.医院面临整体搬迁,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系统在新老院区平稳过度。
5.中标人必须至少提供软件 1 年驻场服务,包括功能增强性维护、公司最新产品免费升级,保证投标人所开发的软件正常运行。1 年后提供有偿服务,每年的信息化维护费(含驻场服务)不超过合同价的 8%,具体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签订服务合同。维保及续保期内所有xx、医保、药监、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政策性接口免费实施、升级。
6.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工程师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 1-6
小时。中标人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服务。
7.实现远程网络维护,作为现场维护的补充。
8.在医院信息系统建设中,中标人必须坚持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时刻跟踪最新技术,为招标人提供最先进、最实用的技术及免费补丁升级等。
9.根据招标人的具体情况,中标人每年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方案,使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前进和完善。
10.中标人须保证所形成的成果内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内容为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采购。
2.1 招标人-系指龙口市中医医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 “产品”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信息化建设软件。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2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中 2.1 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
3.4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5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实质性要求。
4.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4.1.1 投标邀请书
4.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4.1.3 投标人须知
4.1.4 合同格式
4.1.5 投标文件格式
4.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且以中文为准。
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 “新增提问”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5.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
5.3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该项目的“答疑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6.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发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答疑文件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答疑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6.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4 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投标人专场”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
-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8.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 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9.2 技术部分: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内容等。
9.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按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0.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0.3 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用。
10.4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1.1 投标报价应包括软件设计、软件开发、平台安装、运行、系统升级、管理、维保、相关手续费、培训、配合、验收、技术服务、驻场人员工资、食宿费、交通费、售后服务及维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1.2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七《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4.2.1 所投产品要求的详细描述;
14.2.2 综合说明;
14.2.3 投标报价明细表;
14.2.4 偏离表;
14.2.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5.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16.1 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和盖章。
16.2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3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4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分细则中所涉及到的所有 证明材料)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本项目施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以电子投标文件(网上上传且开标现场系统可以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8.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
18.2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更正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上传的投标文件。
20.1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0.2 如果要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撤销方可重新上
传。
20.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0.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20.5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时间和网络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
2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项目
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不用出席开标会议。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改由其它方式进行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1.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21.3 网上解密:由各投标人(插入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自行对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成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批量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拒绝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拒绝其投标。
21.4 开标采用在线宣读的办法。
21.4.1 在线唱标:对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在线唱标,投标人进行签章确认(未签章确认视为认可)。
21.4.2 宣读内容:
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付期、维保期;
开标现场,投标人若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应立即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应当立即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唱标内容分项记录,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2.2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2.4 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23.1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3.2 促进中小企业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3 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4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3.5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23.6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7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3.8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3.9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1.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
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4.1.2 信用记录查询: 开标后,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 ) 、" 信用山东" ( xxx.xxxxxxxx.xxx.xx)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查 询网页截图打印后经招标人确认签字后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4.2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2.1 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4.2.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2.3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3)交付期、维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未按规定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6)未按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产品的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五部分附件格式十《承诺函》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 处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2.4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2 投标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独立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数 | 备注 | |
1 | 报价 | 20 分 | 评标基准分:20 分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 | |
2 | 技术评分项 | 系统方案设计 | 1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方案设计,系统设计应合理、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目标应具体、明确,方案能够体现出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设计思想,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且行文工整、结构严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行业建设相关标准、指南以及解决方案的要求;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系统方案设计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14-15 分之间打分;系统方案设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12 分; 系统方案设计存在重大缺陷或严重错误的得 0 分。 |
实施方案 | 8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完整性、可行性、详细性、对招标人业务要求的满足程度等;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实施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7.5-8 分之间打分;实施方案基本满 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实施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或严重错误的得 0分。 | ||
应急响应方案 | 8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是否全面完善,应急措施得当,对应急方案中的应急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描述完善合理;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应急响应方案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7.5-8 分之间打分;应 急响应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应急响应方案存在重大 缺陷或严重错误的得 0 分。 | ||
技术对接能力 | 12 分 | 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对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知识产权、测试证明等;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技术对接能力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11-12 分之间打分;技术对接能力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的,得 9 分;未提供技术对接能力证明材料的得 0 分。 | ||
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 8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控制、进度保障措施情况;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7.5-8 分之间打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 得 6 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重大缺陷或严重错误的得 0 分。 | ||
3 |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 6 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软件设计师或 PMP 证书的,每一种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相应证书及近 3 个月内在本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 0 分。 | |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专业、资历等综合情况,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专业、资历等综合情况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3-4 分之间打分,拟投 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专业、资历等综合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或存在细微偏差的得 2 分。 | ||||
4 | 投标人自主研发能力 | 5 分 | 根据投标人自主研发的系统获得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情况:医院管理系统、检验信息系统、影像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病理系统、血液透析管理系统类、医院感染管理系统、病案管理系统、预约挂号系统、体检系统。以上相关系统每提供一份相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须提供对应系统软件著作权 登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 0 分。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7 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服务流程及内容具体,响应时间迅速,服务人员齐备,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6-7 分之间打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片面,服务流程及内容空洞或欠缺,响应时间缓慢, |
服务人员匹配欠缺,有细微偏差的,得 4 分。 | |||
6 | 培训方案 | 6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由评委在以下区间独立打分: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完全满足或高于项目需求的,在 5-6 分之间打分;培训内容及计划片面,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不详细的,有细微偏差 的,得 3 分。 |
7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5 分 | 投标人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每提供 1 份得 1 分,本项最 高得 5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 0 分。 |
注:(1)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共同参加的,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采购价格评审中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开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3)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价格评审中给予 10%的扣除。开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格式十二《与评标有关的材料清单》列表说明。
25.1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主要产品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6.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xx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6.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6.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6.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6.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6.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6.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6.9 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6.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6.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12 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6.13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6.1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产品的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评分项汇总计算,每个独立评分项由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7.2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7.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7.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
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28.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
28.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4 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29.1 中标人须向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 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29.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29.3 如中标人不缴纳中标服务费、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将认定其拒签合同,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30.4 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29.5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30.1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最高限价 项目 | 100 万以下(含) | 100-500 万(含) | 500-1000 万(含) | 1000-5000 万(含) | 5000-1 亿万(含) | 1 亿以上 |
服务 | 0.80% | 0.45% | 0.25% | 0.10% | 0.05% | 服务 |
注:代理服务费按代理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计算;超过 50000.00 元的按 50000.00 元计算。
30.2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贰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28250.00 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缴纳。
30.3 本项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验收,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费用。
31.投标人有第 24.2.3 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3.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3.3 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3.4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3.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5.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6.1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 3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 满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x ) , 通 过 烟 台 市 公 共 资 源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提出,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一次性提出。
36.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载明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6.5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36.6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6.7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6.8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注: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提交。
36.9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招标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10 质疑联系部门
(1)招标人:龙口市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龙口市花木兰街 183 号。
(2)招标代理公司: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 89 号 1605 室。
37.1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招标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甲方) (项目名称)由 (代理机构名称)以
(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 (采购方式)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中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乙方提交的产品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功能、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 5、付款方式:
6、交付期及维保期:
(1)交付期:
(2)维保期: 7、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 (项目负责人) 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全程管理。
8、后续服务要求:
(1)乙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甲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解决。
(2)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应提供维保期内免费升级。
(3)如遇甲方要求的不影响系统界面统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乙方免费提供修改支持。
(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5)由乙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6)乙方保证系统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7)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9、验收方式:
(1)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颁发的相关标准要求。
(2)甲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3)产品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售后服务条款:
(1)在维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在交付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产品异常问题。
(3)平台建设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平台正常运行。 11、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2、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延迟交付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4、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本合同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龙口市财政局执肆份、盛信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xx) 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2、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保证忠实地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贵单位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单位负责人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 如没有填写“无”)。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有: (填写所有单位全称,如没有填写“无”)。
9、我单位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贵单位提出附加条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与本投标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 电话: 传 真:投标人单位名称(xx):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招标内容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交付期 | 维保期 |
大写: 小写: | 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日内交付使用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xx):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开标一览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
(3)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模块名称 | 详细说明 | 报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合计总价(元):大写: 小写: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
(2)“合计总价”应与附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投标人对所投系统平台的功能、模块、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平台的功能、模块、参数等详细技术说明,包括各项功能指标、软件模块组成等;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文件、批文等资料复印件;
3、有关图纸、资料;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
5、主要功能模块的软件平台截图、厂家系统介绍彩页;
6、投标人认为其它该说明的内容。
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2)所报产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内容如在“附件格式三《投标报价明细表》”完全说明,则可不必填写本附件格式四中相关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投标人在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准。
(3)商务偏离中交付期、付款方式、维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等;所提供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付款方式、交付期及维保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
4、软件开发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
5、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
6、投标人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信誉、荣誉等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及本地化服务方案。
8、培训方案。
9、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注:相关材料中如投标人名称变更,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证明;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证明;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其它证件无效)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0 年度或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或其 2022 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投标人缴纳的任意一个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承诺函并承担责任或者提供电子税务局系统中上述税种申报表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即可;
(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注:上述各项材料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材料的,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_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xx):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xx):投标人单位名称(xx):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传 真:
电 话:
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一)我单位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未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29 条规定签订合同;
(3)出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 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二)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该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
投标人名称(xx):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年_ 月_ 日注:本承诺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 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全称(xx):日期:
注:(1)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上述声明函中内容的,不予认可。
项目编号:
本公司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设备(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设备(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设备)。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期:
注:(1)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上述声明函中内容的,不予认可。
序号 | 提交的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5 | |||
6 | |||
7 | |||
8 | |||
…… | …… | …… | …… |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 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
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 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
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
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 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 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 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强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 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 x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 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 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x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