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01CG2023HW883102
芜湖市政府性资金货物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WH01CG2023HW883102
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度芜湖智慧消防提升项目二包
采 购 人: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子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资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2023 年 01 月 13 日
第一册 招标文件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
第二册 招标文件通用部分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1 资金来源
2 招标文件内容
3 对供应商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 投标文件的组成
6 投标函
7 投标报价
8 投标有效期
9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0 拒收标书
11 偏离
12 无效投标
13 履约保证金
15 评标
16 定标
17 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8 质疑与投诉
19 验收
20 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1 价款结算办法
22 附则
第二章 采购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度芜湖智慧消防提升项目二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省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度芜湖智慧消防提升项目二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2 月 03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01CG2023HW883102
2.项目名称:安徽省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 年度芜湖智慧消防提升项目二包(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3.预算金额(万元):313
4.最高限价(万元):313
5.采购需求:采购统一终端调度主机、图形录播机、4K 高清指挥终端等,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为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 %(需大于等于40%)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执行。
■2.3.3 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为
40 %(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0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1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
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03 日 09 点 15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000-0000000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 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4.3 代理服务费:
4.3.1 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4.3.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x 100<中标价<500 万,则代理费=100 万×1.2%+(中标价-100 万元)×1.2%;(2)若中标价
<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若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
的按 3000 元支付。
4.4 预付款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 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地址: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方式:0553-229601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巢湖市
联系方式:1385538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 | 项目性质 | 货物采购 |
公告媒体 | ||
2 | 项目分包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描述分包情况) |
3 | 进口产品投标 | ■不允许 ¨允许: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的进口产品为: 。(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 2.地点: 3.联系方式: 4.其他: |
5 | 质疑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质疑,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 |
7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8 | 开标时间、地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9 | 投标文件提交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相关要求附后)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中直接打印成册,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 |
10 | 是否邀请供应商到现场 | □否,本项目不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规定开标。 ■是,具体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 |
11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B1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
12 | 信用查询 | 1.参与芜湖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当日被列入以 |
下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供应商。 1.1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1.2 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1.3 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3.1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 3.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3.3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 ||
13 |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 | 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合同金额的 %。 (说明:①涉及医疗、信息化、特种设备的政府采购货物,可以继续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2%。②其他类型项目不再收取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是否填写。以担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供应商选择,各县中心交易项目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增保证金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1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 3.2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 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 (公管〔2021〕2 号) |
14 | 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x 100<中标价<500 万,则代理费=100 万×1.2%+(中标价-100 万元)×1.2%;(2)若中标价 <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3)若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
15 | 节能产品 | 1.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并在招标文 件第四章进行说明。 |
2.优先采购类节能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 ||
环境标志产品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 2.2 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 2.3条中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1.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1.1 货物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1.1.2 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1.1.3 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1.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 % (比例要填写具体,需大于等于40%)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比例要填写 具体,比例: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2.1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牵头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联合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1.2.2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2.3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 |
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 ||
(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 2.3 条 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1.1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分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 以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联合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牵头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1.2.1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3 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视同符合 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
一、中小企业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
二、监狱企业定义: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三、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 ||
17 | 主要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规定: 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标结果一并公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注:主要标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至少应包含核心产品。 |
18 | 业绩 | 本项目将对中标供应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含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等)进行公示。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 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19 | 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原则 |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评标价最低的参加评标。评标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随机抽取 □其他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
20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 | ■1、供应商使用“物理 CA 锁”或“标证通软件”登陆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标证通软件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manage/mcertapply_guide) □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开标”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 CA 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那把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因注意尽量避免更换 CA 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 CA 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 CA 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费 CA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 |
21 | 信用标评分 | 详见招标公告 |
22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
23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 |
备注: | 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 2.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附后。 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 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
新增:
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二)审核通过的投标企业成为主体库会员,会员方可参与芜湖市网上招投标活动。
(三)会员应及时对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主体库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线上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0553-3121801 , 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xx.xxxx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
(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
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
7.开标结束。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
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
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质询,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完成。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废标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投标人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采购系统;
2、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运行;
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
2、终止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八、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2.履约管理条款
特别提醒:
1.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财绩〔2022〕366 号)》:进一步加快合同签订:缩短政策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第四条规定: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预算单位做到“三同时”即验收、开票、支付同时进行,简化验收程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财采[2019]658 号)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4.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 “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
第三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履约地点为: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注:由采购人指定本项目履约地点) |
2 | 预付款比例为:30%。 (说明: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 7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 100%;其他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可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30%。 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支付。适用于招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如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 30%,调试安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说明:①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设置以质保期满作为支付合同尾款的条件。②政府采购合同 履约验收合格后,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款。) |
3 | 索赔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
4 | 本合同买方为: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交货时间(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内交货地点: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代理机构: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备注:采购合同格式见通用部分,采购人提供采购合同文本的,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备注:
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
2.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5.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
7. 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采购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酌情添加。重要技术参数的比重,不宜超过总数的 5%。(不适用于 B3 类评标办法)
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并根据查询结果,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填写列入品目清单情况。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证明网页截图,及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标时相关评审项不得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11、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12、预留部分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购需求一览表”每个标的的备注中填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
选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招标公告中的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 (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 (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
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列入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情 况 | 所属行业 | 标的性质 | 备注 |
一、灾害现场安 全管控平台 | ||||||||||
1 | 基础资源 | 支撑灾害现场安全管控平台与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实现音视频、通信、指挥资源在统一系统上进行应用和展示,须部署 相关的硬件设备。 | ||||||||
2 | 统一终端调度主机 | *1.支持与上级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无缝对 接,上级平台可获取下级平台的资源目录,并可调度任意多路下级平台图像资源。同时上级和下级可通过指挥视频终端进行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和视频会商;(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2.采用机架式设备和嵌入式操作系统,具有电信级稳定性,可支持 7*24 小时不间断工作; 3.终端接入能力,单台主机移动终端设备接入最大路数≥200 路; 4.终端转发能力,单台主机可向接收端分发视频流和监控视频流最大路数≥1000 路; 5.本次要求硬件终端接入路数≥24 路; ◆6.视频标准:H.264、H.264 High Profile;音频标准:G.711/G722/G.722.1,宽频语音;双流:H.239、H.239+;安全加密:DES、MD5、SSL;(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7.支持音视频、协议全适配,支持不同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速率、不同编码协议、不同分辨率的终端混合接入;支持每个会议都有多画面,多画面显示个数≥16;(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8.支持在 768Kbps 下传输 H.264 High Profile 编码 1920*1080P@30 帧高清视频图像,客户端收到的音视频唇音同步,单向采集编码传输解码图像延时<300ms,单向传输视音频延时小于 100ms;(提供平台软件测试报告) ◆9.支持 H.264 High Profile 编码协议在丢包率达到 30%的网络环境下,客户端接收图像清晰流畅无花屏破损,视音频唇音同步;(提供平台软件测试报告) 10.支持多种网络多种终端接入,可以在局域网、互联网、3G/4G、WIFI 等多种网络环境下召开调度会议,可实现是指挥视频终端与会议终端、移动终端(车载终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进行视音频互通,可调取 4G 布控球、4G 单兵终端图像,并与其进行音频互通; 11.支持与 H.323 标准设备的音视频互通;可接入 SIP 标准设备,实现视频终端与 SIP可视电话进行音视频互通,与移动 GSM 电话进行音频互通; 12.支持分布式部署,当在多台主机上部署时,用户只需输入一个服务器地址,即可自动分配到某台主机中;支持负载均衡,用户登陆会自动登录到用户数据最少的主机上; 13.支持双机热备,当主节点发生故障时,备机恢复故障时间(服务切换时)小于 1分钟; 14.支持多级级联,至少 4 级级联,顶级统一终端调度主机可调度任意一级统一终端调度主机下的多个终端图像,以多画面形式显示; 15.平台软件要求符合国标 GB /T28181 标准,可接入符合国标 GB /T28181 的监控平台、DVR、IPC 等监控设备; 16.支持双 100M/1000M 自适应网络接口,可实现双网双路由备份,支持内、外网转发,可以同时连接两个不同的网络,实现 公私网、不同运营商和不同网段的混合接 |
入和互通; 17.网络接口:至少 2×100M/1000M 以太网口; | ||||||||||
3 | 图形录播机 | 1.考虑到兼容性和功能完整性,需与统一终端调度主机为同一品牌;支持多个会议,多速率,多种录制模式对会议进行录制点播; 2.采用专用硬件设备、嵌入式操作系统,稳定可靠,满足 7×24 的运行需求; 3.基于 IP 网络,可从统一终端调度主机、终端等会议设备上实时录制视频会议的视频、音频和双流内容,并提供在线点播回放、内容发布等功能; *4.在会议中支持对单个视频通道录制,也可录制所有通道的视音频和数据的组合内容;(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支持 CIF、4CIF、SVGA、XGA、720p、1080p 格式的录制,帧率可达 60 帧/秒; 6.支持多流组合录制,可录制白板、文档共享、媒体、讨论、屏幕共享; *7.支持 H.264、H.264HP 视频编解码,支持 G.711/G722/G722.1/G.729/G.719 音频 编解码;(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8.1080P 高清视频的同步录制路数≥10 路,最高录制速率≥4Mbps; 9.视频录像点播并发用户数≥100 路; 10.视频终端控制录像,主持人进入会议后可自动录像,也可手动录像; 11.支持 RAID0、RAID1、RAID5,存储容量 ≥2TB,存储容量可支持扩展; 12.录像格式支持私有格式、AVI、MKV,支持自动覆盖和智能提醒两种存储策略; 13.具有中文 WEB 页面,可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权限,控制观看内容,可对录制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和发布;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4 | 4K 高清指挥终端 | 1.考虑到兼容性和功能完整性,需与统一终端调度主机为同一品牌; 2.终端为分体式视频终端,摄像机与视频终端可分离部署,终端系统应为嵌入式操作系统,确保终端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 3.通信标准:H.323、SIP;双流多流:H.239、 H.239+; 4.视频标准:H.265、H.264、H.264 High Profile;音频标准:G.711/G722/G.722.1/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G.729/G.719; *5.视频分辨率支持 4K、1080P、1080i、 720P、SXGA、XGA、SVGA、VGA、AUTO 可选; (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6.支持 4K、1080P H265 的 1M-20M 码流编 码,并可进行自适应码率控制; ◆7.视频输入接❑:至少支持 1×HDMI 4K超高清输入,1×DVI 1080P 高清输入,2 ×SDI 1080P 高清输入;(提供彩页或实际产品图片) *8.视频输出接❑:至少支持 1×VGA 1080P全高清解码输出,1×DVI 1080P 全高清解码输出,1×HDMI 4K 超高清解码输出;1 ×DP 4K 超高清解码输出;支持三显同时输出;(提供彩页或实际产品图片) 9.音频输入接❑:至少支持 2 路音频输入, 1×3.5 接❑,1×RCA 接❑; 10.音频输出接❑:至少支持2 路音频输出, 1×3.5 接❑,1×RCA 接❑; 11.其他接❑:1×VISCA,1×DC12V 输出, 4×USB,1×1000M 网❑; 12.多路编解码能力:至少支持 2 路 4K30和 2 路 1080P 编码,支持 8 路 4K 解码或 24路 1080P 的解码; 13.支持视音频、协议全适配,支持不同速率、不同编码协议、不同分辨率的终端混合会议;支持每个会议都有多画面,多画面显示个数≥16; 14.支持分屏输出,每个输出屏可以同时显示≥16 个视频图像,支持数据和视频混合排列,配合视频轮询功能,可对分会场实时轮询监控; 15.支持远程摄像机控制,可进行左右转动、拉近/远、调焦、光圈等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和预置位设置; 16.支持在线对视频、音频、网络的检测和维护,支持本地升级、远程升级; 17.支持多种数据业务的应用,包括数据多流、文档共享、媒体共享、屏幕共享,电子白板和文字讨论等。 ◆18.终端支持直接召开临时调度会议,即用户不用进入 WEB 后台管理建会,直接建立进入临时调度会议,并邀请人员参加调 度会议; |
19.终端支持主席功能操作,包括调整会场屏幕分辨率和带宽、广播音视频、广播双流、邀请请出与会者、切换模板、交换窗 ❑、设置会议标题和公告等功能; 20.终端支持本地录制数字会议录像和回放,支持选择会场中单路音视频进行录像或回放; 21.终端调度监控,海康、大华、天地伟业、景阳等厂商的监控摄像机可通过 ONVIF 和 GB/T28181 协议接入平台,在会议中可调取接入平台的监控摄像机的图像并进行广 播,可与监控前端双向对讲; *22.视频传输带宽要求支持 256Kbps 带宽下传输H.265 编码 1080P@30 帧高清视频图像,可在 512Kbps 带宽下传输 H.265 编码 1080P@60 帧高清视频图像;(提供平台软件测试报告) 23.支持H.265 编码协议视音频丢包容许率至少 50%,即在丢包率达到 50%的网络环境下,客户端接收图像清晰流畅无花屏破损,视音频唇音同步,接受语音清晰连贯;(提 供平台软件测试报告) | ||||||||||
5 | DV 单兵 | ◆1.整体结构:一体化设计,集成音视频硬件编码、4G 网络、GPS&北斗、存储、锂电池等模块。专业的视频编码设备,非 Android 手机类产品,支持摄像机的热靴安装,可与 DV 摄像机完美组合使用。(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2.兼容性要求:支持 GB/T 28181 协议,可无缝接入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度视频,发起语音对讲,获取定位信息;(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3.编码协议:视频编码支持 H.264、H.265,音频编码支持 G711、GSM; 4.视频特性:支持 1080P、720P、4CIF、CIF,帧率 5~60 帧可选; *5.状态显示:具有 OLED 显示屏,可显示工作状态、网络状态、定位信息、剩余电量、存储状态等信息;(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6.视频接❑:1×HDMI 输入,可外接 DV 摄像机、无人机遥控器等高清视频源接入; 7.音频接❑:1×3.5mm 耳麦一体接❑,1 ×HDMI 输入,内置蓝牙,支持蓝牙耳机连 | 2 | 台 | 工业 ★ | 货物 |
接; 8.网络接❑:1×4G 全网通,1×WIFI,支持 1×10/100M 以太网❑(可由 USB 接❑转出); 9.其他接❑:1×TF 卡卡槽,1×SIM 卡双卡槽,1×USB Type-C 接❑;1×热靴接❑,支持摄像机热靴安装; 10.安全性:支持 VPN 传输,IPSec(支持 CA数字证书),PPTP/L2TP,GRE/IP,帐户权限确认 。 11.录像存储:支持 MicroSD 卡存储,单卡最大存储容量≥128G; 12.供电电源:内置锂电池,续航时间≥8小时; 13.尺寸:≤110×90×50mm(W×H×D); 14.工作温度:-10℃~+50℃; ◆15.重量:≤0.6Kg; | ||||||||||
6 | 国标下联网关 | ◆1.与统一终端调度主机共同组网应用,将第三方视频监控平台或监控设备接入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控调度、云台控制、语音对讲和设备管理等;(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2.基于国标 GB/T28181 联网标准开发,可与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接入符合国标的第三方监控平台或终端的监控资源图像; ◆3.支持 H.264 视频编码解码,支持 G.711A 音频编解码;(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4.监控通道的接入和管理路数≥1000 路,码流转发能力≥100M;(需提供彩页) 5.视频转码并发路数≥16 路D1 或6 路720P或 2 路 1080P; 6.管理功能支持设备列表、图像浏览、双向对讲、云台控制、GPS 上报、告警联动; 7.支持堆叠、集群、分布式部署,可实现视频流转发负载均衡; 8.支持远程升级功能,可通过 SSH 或 WEB远程登陆,进行日志访问、远程调试、远程配置、远程升级等维护操作; 9.网络接❑:至少 2×100M/1000M 以太网 ❑; 10.转发延时:转发延时≤10ms,级联延时 ≤100ms;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11.网关设备或平台软件具有公安部安全 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 ||||||||||
7 | 即时通讯主机 | 1. 采用专用硬件设备、嵌入式操作系统,稳定可靠,满足 7×24 的运行需求, MTBF>120,000 小时; 2.支持提供 300 路即时通讯服务; 3.提供 2 个 100M/1000M 自适应网络接❑; 4.工作温度范围:0℃~+50℃;相对湿度: 20%~85%,非凝结;工作电压:90~264V;工作频率:50~60Hz;最大功耗:300W; *5.群组功能:文字消息群发、 短视频传输 、图片发送 、拍照发送 、文件发送 、音频群呼; (提供彩页或实际应用图片) 6.支持可添加/移除常用联系人; ◆7.支持发送离线消息,当联系人不在线时,可进行消息留言;(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提供机构列表功能,可实时获取展示机构的层级组织架构; 9.支持搜索功能,支持通过 ID、姓名、部门进行搜索; *10.支持文字发送、语音发送、短视频发送、图片发送、拍照发送;(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支持音视频通话功能; 12.支持位置共享功能; 13.支持群聊功能; 14.支持指挥视频终端播放视频、图片功能; 15.提供安卓版手机 APP,APP 可以加入到 4K 高清指挥终端组建的会议中,并与其他参会设备进行双向音视频互通; 16.存储≥4TB;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8 | 视频监控网关 | 1.视频处理能力:转发路数:不小于 64 路, 注册路数:不小于 512 路; 2.通信标准:ONVIF、SIP 协议; ◆3.视频标准:H.263、H.263+、H.264、 H.264 High Profile、多码流技术; 4.音频标准: G.711/G.722/G.722.1/G.729, Audec; 5.网络接❑:2 x 100M/1000M 快速自适应以太网; *6.管理功能:支持设备信息、状态查询、 图像预览、云台控制、设备报警、监控录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像和远程设置等操作;(提供软件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兼容性:支持包括海康、大华、天地伟业、科达等在内的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 DVR/DVS/NVR/IPC 等数字监控产品,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支持通过嵌入式中间件和私有协议与第三方平台对接组网; 9.工作环境要求:工作环境温度 0℃至 50℃,工作环境湿度 20~85% ,非凝结; 10.电气特性:工作电压:90~264V; 工作频率:50~60Hz;最大功耗:160W; 11.支持 HTTP 隧道功能、防火墙穿透功能,提供双网❑,可以同时连接两个不同的网络,实现公私网、不同运营商和不同网段 的混合接入和互通; | ||||||||||
9 | 平台用户授权 | 平台使用用户授权数 200 路;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服务 | ||||
二、消防创新型 应急装备体系 | ||||||||||
10 | 中型防水无人机 1 | *1、对称电机轴距 ≤1200m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最大载重 ≥2.5kg; 3、最大起飞重量 ≥9kg; ◆4、悬停精度 垂直≤±0、1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0、5 m(GPS 正常工作时)≤±0、1 m(RTK 定位正常工作时);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水平:≤±0、3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1、5 m(GPS 正常工作时)≤±0、 1 m(RTK 定位正常工作时); 6、RTK 位置精度 "在 RTK FIX 时:≤1 cm+1 ppm(水平),≤1、5 cm + 1 ppm(垂直) "; 7、最大飞行海拔高度 ≥5000 m; 8、最大可承受风速 ≥15 m/s (7 级风);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9、最大飞行时间 ≥45 min;(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0、IP 防护等级 ≥IP45;(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视觉障碍物感知范围 前后左右:0、 7-40 m 上下:0、6-30 m 12、红外感知障碍物范围 0、1-8 m; 13、支持云台安装方式 下置单云台、上置单云台、下置双云台、下置单云台+上置单云台、下置双云台+上置单云台; ◆14、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 ≥15 k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5、上下补光灯有效照明距离 ≥5 m; 16、FPV 摄像头 分辨率≥960p;帧率≥ 30fps; 17、飞行电池容量 ≥5900mAh; 18、飞行电池能量 ≥270Wh; 19、电池箱空箱重量 ≥8kg; 20、电池箱可放置物品 智能飞行电池≥8块、遥控器智能电池≥4 块; 21、遥控器支持同时接收 FPV 镜头和主相镜头的两路画面; 22、遥控器同时具备内置电池和外置可更换电池; 23、遥控器需具备 5、5 英寸,1080p 及以上分辨率的显示屏,屏幕最高亮度至少达到 1000 cd/m2; 24、支持通过 HDMI 接❑输出相机画面或复制屏幕; 25、支持连接安卓/iOS 平板; 26、电池配备数量:1 组 27、对无人机及相机意外进水、碰撞损伤、信号干扰,操作失误、火烧可提供至少一年的置换/维修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双向免费高效的物流服务;厂商原厂维修,保险公司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并全程跟踪服务进度直至服务顺利完成,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 | ||||||||||
11 | 电池 | 原装配套电池 | 3 | 套 | 工业 ★ | 货物 | ||||
12 | 中型防水无人 机 2 | 飞行器 1、尺寸(展开,不包含桨叶)≤470×585 ×215 mm(L×W×H);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2、尺寸(折叠)≤365×215×195 mm(L ×W×H); 3、对角线电机轴距≤668 mm; 4、重量(含两块电池)≤3770 ± 10 g; 5、最大起飞重量≤3998 g; 6、工作频率 2、4000-2、4835 GHz;5、725-5、 850 GHz; 7、发射功率 (EIRP):2、4 GHz:<33 dBm (FCC);<20 dBm(CE/SRRC/MIC)5、8 GHz: <33 dBm(FCC/SRRC);<14 dBm(CE); 8、悬停精度(无风或微风环境): 垂直:≤±0、1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0、5 m(GPS 正常工作时);≤±0、1 m(RTK 定位正常工作时); 水平:≤±0、3 m(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 ≤±1、5 m(GPS 正常工作时);≤±0、1 m(RTK 定位正常工作时); 9、RTK 位置精度(在 RTK FIX 时):1 cm + 1 ppm(水平),1、5 cm + 1 ppm(垂直); 10、最大旋转角速度:俯仰轴:≥150° /s,航向轴:≥100° /s; 11、最大俯仰角度≥25°; 12、最大上升/下降速度≥6 m/s,5 m/s; 13、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 m/s; 14、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3 m/s; 15、最大起飞海拔高度≥5000 m(1671 桨叶);≥7000 m(1676 高原桨叶); 16、最大可承受风速≥12 m/s; 17、最大悬停时间≥36 分钟; 18、最大飞行时间≥41 分钟; 19、工作环境温度:-20℃ 至 50℃;云台 1、角度抖动量≤±0、01° 2、可控转动范围:平移:≤±90°,俯仰: -120°至+45°; 3、结构设计范围:平移:≤±105°,俯仰:-135°至+60°,横滚:≤±45°;变焦相机 1、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 4600 万; 2、镜头:焦距范围:支持 30-70 mm;光圈:支持 f/3-f/4;对焦距离:支持 5 m 至无穷远 |
广角相机: 1、影像传感器:1/2" CMOS,有效像素≥ 1200 万 2、镜头:DFOV:≥80°;焦距:支持 4.5 mm (等效焦距:24 mm);光圈:支持 f/2.8;对焦距离:支持 1 m 至无穷远 红外相机 1、热成像传感器:非制冷氧化钒(VOx); 2、镜头:DFOV:≥64°;焦距:≥9、1 mm (等效焦距:40mm);光圈:≥f/1、0;对焦距离:5m 至无穷远;红外测温精度: ±2℃或±2%,取较大值;飞行相机 1、分辨率≥1920 × 1080; 2、DFOV≥161°; 3、帧率≥30 fps;激光模块 1、波长≥905 nm; 2、最大激光功率≥3、5 mW; 3、单脉冲宽度≥6 ns; 4、测量精度≥± (0、2 m + D×0、15%),其中 D 表示与垂直反射面之间的距离; 5、测量范围≥3-1200 m(0、5×12 m、20%反射率的垂直反射面); 视觉系统 1、障碍物感知范围:前:0、6-38 m,上下后左右:0、5-33 m; 2、FOV≥65°(H),≥50°(V); 3、使用环境:表面有丰富纹理,光照条件充足(>15 lux,室内 日光灯正常照射环境); 红外感知系统 1、障碍物感知范围:0、1-10 m 2、FOV:30°; 3、使用环境:漫反射,大尺寸,高反射率 (反射率>10%)障碍物;智能飞行电池(4 块) 1、容量≥5880 mAh; 2、电压≥26、1 V; 3、电池类型:Li-ion 6S; 4、能量:≥131、6 Wh; 5、电池整体重量≤700 g; 6、工作环境温度:-20℃ 至 50℃; 7、理想存放环境温度:20℃ 至 30℃; |
8、充电环境温度:-20℃至 40℃(当电池温度低于 10℃时,电池会启动自加热功能,在低温环境下充电有可能会降低电池使用寿命); 9、化学体系:镍钴锰酸锂;智能电池箱 1、外形尺寸≤353×267×148 mm; 2、空箱重量≤3、95 kg; 3、支持电池:智能飞行电池、智能电池(遥控器用); 4、输入:100-240 VAC,50/60 HZ; 5、输出:TB30 电池接❑:26、1 V,8、9 A(最多可同时支持两个接❑输出);WB37电池接❑:8、7 V,6 A; 6、输出功率≥525 W; 7、USB-C 接❑:最大输出功率 65 W; 8、USB-A 接❑:最大输出功率 10 W(5 V, 2 A); 9、空载功耗< 8 W; 10、低温加热电池输出功率≥ 30 W; 11、工作环境温度:-20℃至 40℃; 12、IP 防护等级:≥IP55(电池箱盖子需合上); 13、充电时间:≥30 分钟(两块电池由 20%充至 90%);≥50 分钟(两块电池由 0%充至 100%); 14、保护功能:防倒灌保护、短路保护、过压保护、过流保护、过温保护。 15、网络 RTK:厘米级定位; 对无人机及相机意外进水、碰撞损伤、信号干扰,操作失误、火烧可提供至少一年的置换/维修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双向免费高效的物流服务;厂商原厂维修,保险公司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并全程跟踪服务进度直至服务顺利完成,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50 万元。(需与无人机机场无缝配套使用) | ||||||||||
13 | 无人机机场及机场调试安装 | 1、整机重量≤90 kg 2、外形尺寸:舱盖开启(不包含气象站): ≤1700mm ×900mm×550 mm(长×宽×高) 3、舱盖闭合(不包含气象站):≤820mm× 910mm× 850 mm(长×宽×高) 4、输入电压 100 至 240 VAC,47 至 63 Hz 5、输入功率:≥1500 W MAX"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6、工作环境温度-35°C 至 50°C 7、防水等级≥IP55" 8、可收纳无人机数量 1 台" 9、最大允许降落风速≥12 m/s" 10、最大运行海拔高度≥4000 m 11、最大作业半径≥7000 m 12、RTK 基站定位精准度""水平:1 cm+1 ppm(RMS) 垂直:2 cm+1 ppm(RMS)""" 13、充电时间:≤25 分钟 14、空调系统:≥48 VDC/TEC 空调 15、备用电池:电池容量≥12AH,输出电压 ≥24 V, 电池类型 铅酸蓄电池,备用电池续航时间大于 5 小时 16、网络接入:10/100/1000Mbps 自适应以太网❑ 17、传感器:支持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环境 温度传感器、水浸传感器、舱内温度传感器、舱内 湿度传感器、振动传感器 18、舱盖监控相机 分辨率:1920*1080,视角范围:180° 19、支持防雷功能 20、含机场的运输,吊装,施工,部署材料,检测费用等 | ||||||||||
14 | 四合一相机 | 1、重量≤900g; 2、尺寸≤180*140*170mm; 3、防水等级≥IP44; 4、混合光学变焦:20×; 5、最大变焦倍数:128×; 6、联动拍摄:支持变焦、广角、热成像相机同时拍照/录像; 7、指点对准:支持用户在广角/热成像相机的画面上双击兴趣点,系统自动转动云台把兴趣点置于变焦相机画面中心; 8、超清矩阵拍照:支持在广角相机的画面中选取一个区域,系统会使用广角相机拍摄一张照片,并自动转动云台,使用变焦相机使用当前变焦倍数对选取区域拍摄若干张照片。所有照片将存储于 SD 卡的一个子文件夹中,并生成一个 HTML 文件,用户可以在电脑上用浏览器打开该 HTML 文件,浏览所有的广角照片和变焦照片; 9、夜景模式:支持(变焦相机); 10、变焦相机传感器:支持 1/1、8" CMOS,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有效像素 ≥400 万; 11、变焦相机镜头:焦距:6.8-119.9 mm (等效焦距:32.7-574.5 mm)光圈: f/1.6-f/11(正常),)对焦距离:1 m 至无穷远(广角),8 m 至无穷远(长焦); 12、变焦相机最大照片尺寸:支持 2688 × 1512; 13、变焦相机照片格式:JPEG; 14、广角相机传感器:支持 1/2.7" CMOS,有效像素≥200 万; 15、广角镜头:DFOV≥73°焦距:≥4 mm (等效焦距≥25 mm)光圈:支持 f/2、8;对焦距离:1 m 至无穷远; 16、广角相机最大照片尺寸:支持 1920*1080; 17、广角相机照片格式:JPEG; 18、热成像传感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 (VOx)微测热辐射计; 19、热成像镜头:DFOV≥12°;焦距:≥44 mm ( 等效焦距:≥190 mm);光圈:支持 f/1.2;对焦距离:≥45 m 至无穷远; 20、热成像镜头数字变焦:支持 16x,32x; 21、热成像镜头视频分辨率:支持 640×512 @ 30 Hz; 22、热成像镜头测温方式:支持点测温、区域测温; 23、热成像镜头调色盘:支持白热/熔岩/铁红/热铁/医疗/北极/彩虹 1/彩虹 2/描红/黑热; 24、激光测距波长:≥90 nm; 25、激光测量范围:≥3-1200 m(0.5*12m、 20%反射率的垂直反射面); 26、激光测量精度:≥±(0、2m+D×0、15%),其中 D 表示与垂直反射面之间的距离"; 27、针对无人机及相机意外进水、碰撞损伤、信号干扰,操作失误、火烧可提供至少一年的置换/维修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双向免费高效的物流服务;厂商原厂维修,保险公司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并全程跟踪服务进度直至服务顺利完成。 | ||||||||||
15 | 二维正射影像拍摄实 景三维 | 1、免像控平面精度 3 cm / 高程精度 5 cm 2、单架次作业面积 3 km² 3、4500 万像素全画幅传感器 4、三轴云台,支持智能摆动拍摄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模型拍摄 | 5、机械全局快门 1/2000 秒 6、TimeSync 2、0 微秒级时间同步 7、针对无人机及相机意外进水、碰撞损伤、信号干扰,操作失误、火烧可提供至少一年的置换/维修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双向免费高效的物流服务;厂商原厂维修,保险公司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并全程跟踪服务进度直至服务顺利完成。 | |||||||||
16 | 喊话器 | ◆1、重量:≤1000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尺寸:≤150*150*130 mm 3、20cm 处的音量≥130db, 4、防水等级:IP43 ◆5、声音传播距离:>500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6、功率:<30w 7、俯仰角度:自动调节 0°--65° 8、通信链路:无人机链路、LTE 链路 9、载荷接❑:快拆接❑ 10、控制距离:与无人机控制距离相同 11、工作温度:-20C°---40C° 12、喊话方式包含但不局限:录音上传、实时语音、音频文件播放、文字转语音、混合播放 13、供电方式:无人机云台接❑供电 14、喊话装备:LTE 链路手持麦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17 | 4 段抛投器 | ◆1、重量:≤400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尺寸:≤78*98 mm 3、数字显像管显示上料位置 ◆4、单次飞行可完成抛投任务次数≥4,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单次抛投重量≥10kg,总负载重量≥ 40kg, 6、防护等级:IP43, 7、工作温度:-20°C-+50°C 8、可快速拆装 9、控制:无人机链路,无需另外适配遥控器 10、供电方式:无人机云台接❑供电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18 | 强光探照灯 | ◆1、重量:≤750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尺寸:≤130*W135*H170mm 3、供电电压:24V(双供电模式);17V(单供电模式); 4、灯光功率:120W(双供电模式);60W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单供电模式) 5、光通量≥13000lm(双供电模式);光通量≥8000lm(单供电模式); 6、光效:(功率 60W)≥130 lm/W;(功率 120W)≥110 lm/W 7、照明角度:≥15° ◆8、50m 处中心光照度(120W):≥85lux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9、100m 处中心光照度(120W):≥24lux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0、控制角度:俯仰-95°~ +20°,水平: ±90° 11、供电方式:无人机云台接❑供电 12、通信链路:无人机链路 13、载荷接❑:快拆接❑ 14、控制距离:与无人机控制距离相同 15、工作模式(包含但不局限):常亮、爆闪,锁定目标跟随,亮度调节,云台角度调节 16、工作温度:-15°C-+50°C | ||||||||||
19 | 照明矩阵灯 | 1、重量:≤205 g 2、功率:150 w 3、尺寸:≤225*39*22 mm 4、可快速拆装 5、工作温度:-20°C-+50°C 6、控制方式:无人机自身链路 7、三防等级不低于 IP55 8、光通量≥17000 lm 9、距离 10 米处的中心照度值≥445lx; 10、距离 50 米处的中心照度值≥16lx; 11、保护功能,灯光开启时,温度超过阈值,灯光自动关闭,当稳度下降恢复后,灯光能自动恢复开启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20 | 无人机系留基站 | ◆1、机载模块输出功率:≥2500W(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2、机载模块重量:≤650g(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机载模块尺寸≤140mm×100mm×100mm 4、断电保护功能:无人机飞行过程中,地面电源异常中断时,无人机可正常飞行及降落。 5、过流保护功能:当输出电流超出预设值时,应自动启用保护,切断输出。 6、安装方式:免工具快速拆装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7、系留箱输出功率≥3000W 8、系留箱尺寸≤560mmx390mmx350mm。 ◆9、线缆长度:≥110m,线缆直径:≤3mm,线缆重量≤1、2kg/百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0、箱体重量:≤13kg 11、状态显示:配备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电压、电流、功率、电量、功率因数等参数。可以显示放线长度。 12、异常状态报警:可设置电压、电流、功率报警功能,报警时液晶屏提示错误代码,同时通过声光告警器进行告警提示。 13、强弱电分离设计:系留箱面板配套高压强电开关,仅控制强电输出,关闭强电空开,不影响线缆自动收线和快速收线功能。 14、系留箱控制台配备内藏式可伸缩一体式照明灯,为夜晚操作系留箱提供远距离探照灯,近场照明,红蓝警示灯的功能,同时支持充电以及手持功能。 15、系留箱提供脚架折叠功能,在地面展开时可以避免与恶劣地面环境接触,从而保护系留箱。系留箱脚架提供 2 个收纳包,方便收纳自带设备。 16、箱体可背负式设计,箱体材料采用光敏环保材质,体感优秀,与人体背部贴合处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舒适耐用,适合单兵长距离背负。 17、手自一体化收线功能:地面端应能自动回收线缆。当有人员拉紧线缆时,应能暂停自动回收,放松后应能自动恢复自动收线功能。 18、快速收线功能:提供快速收线备用开关,遇到异常紧急情况,可快速收线。 19、工作温度:-20℃-+50°C 20、连续工作时长:不低于 24 小时(无故 障工作时间为军品标准) | ||||||||||
21 | 无人机云管理控制终端 | ◆1、无人机云管理平台支持电脑网页版、安卓设备 APP、微信小程序三种终端使用。 (提供三端界面截图证明) 2、支持根据自定义的时间段统计飞行数据。包括飞行总次数,飞行时间,飞行距离,机型占比,飞行次数,飞手作业统计等。 | 1 | 套 | 工业 ★ | 货物 |
3、无人机分类统计和可视化展示。包含飞行轨迹可视化,飞行统计,数据成果展示。飞行轨迹:在线终端属性、位置和轨迹。数据成果展示:支持轮播展示二、三维模型,全景照片、点云模型等成果数据,实时动态更新无人机及单兵设备状态。 4、支持规划倾斜摄影模式,航点模式,蛇形、井字形、多边形测绘模式,环绕测绘模式,支持导入 kml 任务航线。在同一组织中,成员可以选择、查看、二次编辑航线,复飞历史航线和其他成员创建的航线;组织管理员编辑航线,共享及派发飞行任务。 ◆5、支持融合视频:包括人员设备预览,视频融合播放,单机详情。人员设备预览:支持查看在线设备参数及人员信息。 支持小窗视频预览,并将单个或多个预览视频同时变形贴合在无人机对应地点的地图上,可直接在遥测视频上进行距离、长度、面积估测。 地图支持搜索,测量,图层,新增标记功能 可以在地图上标记兴趣点,WEB 端 APP端同步显示。(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单机详情:无人机遥测数据、属性信息、飞行轨迹、操控员信息、任务信息、视频信息(支持以链接,二维码方式加密或免密分享),支持智能自动识别人、车、船等。视频融合播放:支持单一大屏幕,四视频窗❑,六视频窗❑,九视频窗❑等不同的模式(支持 720P、1080P 高清实时视频超低延时传输,端到端延时可实现小于 500ms 延时),PTZ 云台控制,云台全方位 (左右/上下)移动及镜头变倍、变焦控制 6、支持为历史记录设置标签,备注详情,可以同时在 WEB 端、APP 端、微信小程序端筛选,查看、分享历史记录。在历史记录中能够查看二维、三维航线轨迹,视频、飞行数据、等信息。支持导出视频 kml 格式。支持根据容量自动覆盖最早飞行记录,可锁定重要历史记录,防止删除。 7、对设备注册、编辑、解绑,查看属性信息、操作记录等信息进行查询管理。 8、支持用户角色管理,如管理员、成员等, 支持组织新建和删除,组织信息及成员信 |
息管理,自定义组织名称,成员信息维护。 9、支持上传存储三维模型、点云模型、二维正射影像,全景照片。支持浏览以上模型,生成链接在线加密或免密分享。自动识别已上传成果的地理位置信息,贴合在系统底图上展示,支持不同成果筛选。 ◆支持通过类型、时间、关键词等对成果进行检索。支持 GIS 应用,将多种不同数据二三维模型、卫星影像、POI 标注等以图层和图层组的形式进行叠加显示,建立工程。对场景进行编辑,添加设施信息,自由标记点;测量距离,高度,面积。数据分析:支持对上传三维模型,二维正射影像进行点、线、面、体积测量。支持对不同时期的二、三维模型或卫星影像进行分屏对比。支持使用常见绘制工具进行标绘。 (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10、支持自定义系统名称、图标、APP 快捷方式、闪屏图。支持查看 GB28181 上级级联列表、编辑删除国标设备编码。支持查看设备接入情况,对设备操作进行记录。支持查看无人机相关法律法规 11、互联互通:支持 GB/T 28181-2016 国标视频协议级联,可使用公网内网网关,与现有视频平台对接。 API:开发商、集成商可通过 API 调取平台内数据,将平台能力集成到其他系统中。 ◆12、支持对无人机相机、喊话器、照明灯等负载控制。(提供系统截图证明) ◆13、无人机平台需提供具有 CNAS 或 CMA 或 CAL 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22 | 水下手持声呐探测仪 | 手持导航声呐包含:声呐主机、充电器、线缆(电源+信号)、甲板单元、信号处理软件和可视化管理软件。 一、主要功能: 1.1 设备集水下导航和水下声纳成像于一体,可辅助潜水员在水下完成目标搜索及导航定位等作业,且对水下环境有深入了解; 1.2 根据声呐技术进行识别判读,提高潜水员水下作业效率,解决潜水员水下作业效率低、准备时间长及准确度低等问题; 1.3 在水下作业环境复杂,参照物比较少的 情况下,提前预判前方障碍物,提高潜水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员水下作业的安全性; 1.4 大大提高潜水员水下作业范围和可视场景,从盲探到有规划的执行水下任务; 1.5 该系统是面向潜水员的智能化操控平台,具备友好的人机交互功能(把手、按键、显示等);配备甲板单元,可同步获取目标场景的水声图像。具备 HDMI 输出,可通过单兵或其他方式,将现场图像画面回传支队指挥中心。 二、主要参数: 2.1 水下主机系统内置 7 英寸高亮液晶屏 (带把手),集成中文导航软件,可显示目标声学图像信息、距离、深度及方位等信息,且可以将数据实时回传至中控台; 2.2 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 1024×600;可调节背景灯光;内存:512GB; 2.3 内置传感器:压力、温度、罗盘、电量显示等信息; 2.4 集成目标探测声呐:波束个数≥250 个,双频频率:低频≥700kHz,高频≥1100kHz,水平开角≥120°,探测距离 1m-100m; 2.5 导航系统:双定位系统,设备内置和浮漂外置,可接收北斗导航系统; 2.6 工作电压:24--36VDC; 2.7 单次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4 小时; 2.8 功耗:不大于 100W; 2.9 最大工作深度 60m; 2.10 尺寸:不大于 400mm×400mm×300mm; 2.11 重量:空气中不大于 10kg,水中微正浮力; 2.12 数据存储:不小于 8 小时; 2.13 网络接❑:以太网,用于数据传输; 2.14 充电接❑:用于设备充电; | ||||||||||
23 | 水下声呐地形探测仪 | 水下声纳生命探测仪系统包含强耐压不锈钢拖鱼、高强度凯夫拉电缆、防水甲板单元和自主声呐软件组成 一、主要功能: 1.1 可搭载在水面船只或橡皮艇上,形成宽带探测图像,并快速定位水下目标及所在位置; 1.2 为潜水员定点下潜作业提供前期的参考数据,缩小潜水探摸和作业范围; ◆1.3 线控软件支持实施采集及便捷软件, 可加载海图、GOOGLE 影像地图、航空地图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及局部测绘地图,支持在底图基础上进行航线规划,数据在采集后可做图像镶嵌拼接,在图像上可做目标点标记,可量取目标距离、高度,可放大目标图像,同时到处目标区域坐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自主软件具有声呐图像显示、测线规划和导航、轨迹跟踪和覆盖显示、数据记录和回放、目标管理及导出、传感器信息多窗❑显示等功能。声图像自适用均衡处理技术,实现远、近处图像一致性显示。软件设置参数少,操作简单,UI 人工交互界面友好。可输出标准 XTF 格式数据,支持第三方后处理软件处理,并且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定制 1.5 具备 HDMI 输出,可通过单兵或其他方式,将现场图像画面回传支队指挥中心。二、主要参数: 2.1 工作频率:≥900kHz; 2.2 信号类型:LFM(线性调频)/CW; 2.3 航迹分辨率:≤0.003h(h 为量程); 2.4 水平波束开角:≤0.2°;垂直波束开角为≤50°; 2.5 垂直航迹分辨率:≤1.25cm; 2.6 最大量程:≥150 米, 2.7 倾斜波束:≥20°; 2.8 工作深度:≥1000m; 2.9 水下拖体尺寸(长×直径):≥800mm ×100mm; 2.10 水下拖体重量(空气中):≥10kg; 2.11 功耗:≤15W; 2.12 拖曳缆须采用凯夫拉加强缆,标配长度不小于 20m; 2.13 甲板显控单元尺寸:≤170mm×120mm ×70mm; 2.14 甲板显控单元重量:≤0.85KG; 2.15 甲板显控单元防水等级:满足或优于 IP65; 2.16 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 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4 | 潜水员语音通信及定 位终端 | 潜水员语音通信及定位系统包含:水面台 主机*1、水下定位基阵*1(含换能器部件)、水下主机单元*4、水下穿戴单元*4、全面 罩*4、充电器等。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一、主要功能: *1.1 该系统主要用于甲板指控人员与水下潜水员语音通话、水下定位、发送短消息、 SOS 紧急呼叫,四个功能集成在一套系统上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该系统用于潜水员的指令下达、情况反馈及紧急召回,可进行水下协同,且实时给出潜水员水下方位和深度信息,提高潜水员的水下作业效率和安全保障; 1.3 通过数据接❑匹配和软件模块兼容,可将潜水员的声音和位置信息等远程传达至地面的应急指控中心,在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集中呈现和展示; 1.4 指挥员可通过麦克风的 PTT 按键控制设备并语音通话,可通过甲板定位基阵给出水下潜水员的位置和方位信息; 1.5 手持单元主机可通过背夹固定在潜水员腰部或手臂上部,面罩上的耳麦套件通过水密接插件连接在手持单元主机上,潜水员可通过耳麦套件的 PTT 按键控制设备和语音通话; 1.6 可通过系统的水声数字通信模块,将甲板台和水下潜水员的短信进行互发和反 馈,支持潜水员根据作业要求进行自主短信编辑,具备一键 SOS 紧急发送功能。 1.7 具备潜水员定位功能,甲板单元可实时显示潜水员位置及生命体征。甲板单元需具备 HDMI 输出,可通过单兵或其他方式,将现场图像画面回传支队指挥中心。 二、性能指标: 2.1 水面控制台包括耳机麦克、不少于 20米带缆换能器及甲板接收显示单元,显控界面配备显示器,能实时显示各潜水员水下方位信息; 2.2 语音通话传输方式:通过水声声呐技术实现无线传输,手持麦克,按压触发说话,甲板台通过耳机或外放喇叭实现接听,潜水员通过水下防水耳机实现接听; 2.3 紧急短信传输方式:通过水声技术实现无线传输,可将水面和水下的信息及时双向反馈,且显示在甲板台和水下电脑上; ◆2.4 定位基阵由 4 个换能器阵列组成,可 伸展和折叠。显控软件可显示潜水员深度、 |
潜水员相对于水上控制单元的方位和位 置、潜水员编组中各人的相对位置和方位、传送的数字信息、电池电量、发射功率和对方地址等信息(提供功能界面截图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最大工作范围:1000m--1500m(视水体环境而定); 2.6 工作频段:20kHz-40kHz; 2.7 工作时间 4 小时(10%使用),待机时间 24 小时; 2.8 满足 1 台水面控制台可与水下1-4 套通讯机之间互通; 2.9 语音菜单实现水面水下均可对设备参数进行调整; 2.10 水下定位精度:斜距精度≤2%; ◆2.11 水下主机单元采用一体式电池设计,无需开壳,通过配套接插件即可完成设备充电; 2.12 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电池,满足 220VAC,50Hz 充电; 2.13 配套全面罩,内置半透膜麦克风; 2.14 最大工作深度:不小于 60 米; 2.15 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5 | 语音网关 | 电话耦合调度网关参数:一、远端语音接入模块 1.接❑类型及数量:FXS*8; 2.对接协议:支持 SIP 协议和 MGCP 协议; 3.安全实时传输协议:支持 TLS 协议和 SRTP 协议; 4.网络接❑:WAN*1、LAN*1 5.支持与融合通信系统对接二、语音耦合模块 1.频响:300Hz--3000Hz; 2.失真:≤1%; 3.信噪比:≥70db; 4.侧音抑制:≥45db; 5.导播控制盒:支持 2 路; 6.调音台接❑:支持 6.35mm 三芯插头;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26 | UPS 主机 | 1、60KVA 三进三出模块式 UPS 主机; 2、直流电池电压 32-40 节(可设置),电池与 UPS 主机须为同一品牌; 3、输入电压范围:-25%~+20%、旁路电压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范围:±15%; 4、市电同步频率范围:±5Hz; 5、功率因数:0.99 以上; 6、设备可选配内置输出工频隔离变压器,满足用户对 UPS 输出端电气隔离的特殊用电要求; 7、逆变器/旁路转换时间:0ms; 8、触摸屏不小于 5.7 英寸 LCD 触摸宽屏显示; 9、所投品牌防止为侵权产品,必须有自主 的控制软件; | ||||||||||
27 | 免维护蓄电池 | *1、蓄电池应采用 12V100AH 系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需与 UPS 主机为同一品牌; 2、蓄电池应通过抗震检测,其抗震等级应不低于 9 级; 3 、蓄电池应具有泰尔检测认证及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4、 蓄电池应采用高功率涂膏式正极板设计,内阻低、输出电流大; 5、 蓄电池应采用镶嵌式内螺纹铜芯端子,确保无金属铅或铅合金外露; 6、 蓄电池槽、盖应采用高强度 ABS 材料制造,并具有阻燃性,正常工作条件下不出现鼓胀或收缩变形; 7、 蓄电池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 8、 蓄电池连接件压降应低于 7mV; 9、 蓄电池在 25℃满容量状态下,静置 28天后其蓄电池容量保存率应在 96%以上; ◆10、为保证机房安全性,蓄电池需通过高温加速浮充寿命实验,提供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剂应无裂纹及溢留; ◆12、为保证机房蓄电池使用寿命,蓄电池需通过 100%DOD 循环寿命实验,提供检测报告;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蓄电池开路电压压差不应超出 40mV; 14、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5±5℃的条件下,储存 24h,通过安全阀向蓄电池充气在内外压差为 50Kpa 时并持续不少于 5s 时,能够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 96 | 节 | 工业 ★ | 货物 |
◆15、提供蓄电池型式实验检测报告,符合 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标准技术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同组蓄电池在 10h 率容量实验,其蓄电池组中的最大最小其容量差值应小于 5%; 17、 蓄电池 30 天过度放电结束后,充电 后容量恢复值应在 99%以上。 | ||||||||||
28 | UPS 配套电池箱 | 本次采用立地式电池柜,与主机同一品牌。必须满足局部热点散热要求,外观设计与 UPS 电源主机颜色保持一致,以黑色为标 准,有利于整体美观。 | 4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29 | 直流空开 | 150A | 4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30 | 交流输入输出线电缆 线 | 4*35+1 | 100 | 米 | 工业 ★ | 货物 | ||||
31 | UPS 配电柜 | 定制 | 1 | 台 | 工业 ★ | 货物 | ||||
32 | UPS 对应辅材及集成(含电池连接线、铜鼻子,含设备搬运费、安装调试 费) | 辅材及集成(含电池连接线、铜鼻子,含设备搬运费、安装调试费) | 1 | 项 | 工业 ★ | 货物 | ||||
三、专项集成及平台运维服务 | ||||||||||
33 | 系统集成服务 | (一)消防硬件集成服务,包括以下部分: 1、本地化部署软件平台的调试与集成应 用:实现数据资源部署、本地部署系统的统一管理和应用; 2、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和综合平台的应用管理:实现平台集成和应用。服务周期:针对该项目,需提供具体产品和整体系统的运维保障服务。 (二)、服务响应: | 1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 | 服务 |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需承诺提供 7*24 小时保修服务。为保证平台运行稳定及安全,需承诺每月至少巡检 1 次,且要出具巡检报告,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2、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保证 20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应在 4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启动应急 备用方案,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解决。 3、培训要求: 需提供该项目相关培训,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及培训课件。培训方案包括系统设计、系统部署、系统使用、系统运维等现场培训;如果有设备或软件的升级,升级前中标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同时,在培训工作中需做到精心准备、细致安排、积极实施、及时总结。制订有效的培训计划,为用户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和应用培训 (课程讲义等)。 (三)维护服务: 为更好的服务于用户和平台应用,需承诺提供平台升级服务,含应用升级服务和数据库升级服务。 (四)售后服务期限 1、质保期:3 年免费质保。对所有软、硬系统有担保义务,在担保期内,所有软件的维修或替换均是免费的。 2、质保期后的服务:合同中的所有软件系统,在保证期内享有终身技术支持的服务。但在质保期之后的服务,须收取一定的维护成本费,投标人需承诺维护费用不超过 市场价的 70%。 | 业 |
本项目核心产品一览表
序号 | 核心产品名称 |
▲26 | UPS 主机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产品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B1)
综合评分法 I(B1)
1.评审原则
1.1 合法、合规原则。
1.2 符合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原则。
1.3 公平、公正、科学、审慎、择优原则。
1.4 高分优先原则。衡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各项评审标准的程度,折算为综合得分分值,依据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
2.评审分值分配(满分 100 分)
2.1 商务标(39 分)
2.1.1 投标报价 30 分
2.1.2 供应商业绩 9 分
2.2 技术标(51 分)
2.2.1 投标产品及其技术参数 41 分
2.2.2 售后服务承诺 10 分
2.3 信用标(10 分)
3.评审内容(数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审查结论分为 “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
资格条件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 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作合格性审查, 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 糊、无法辨认 | |
投标方案及报价 |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 哪一个有效 | |
投标有效期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 | 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 | |
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 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 | |
其他实质性响应 |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3.2 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39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投标报价 | 30 | 本项评审步骤: 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 1.1 价格调整: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本次招标中相应的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调整价; 1.2 价格扣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4.有漏项报价的供应商,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 1%,再扣 1 分,得出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价格为其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注: 1.评标价(含一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 |
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 无效投标。 | ||
供应商业绩 | 9.00 | 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三 年内,签订同类产品(消防类或应急类项目)供货合同的,有一项加 3 分,加满 9 分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 得分) |
3.3 技术标评审内容及标准(51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
技术方案部分(满分41 分)注意事项:服务方案、技术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满分 30 分) | 重要技术参数 | 10.00 | 根据投标文件中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的型号规格、实现功能、外观、材质、制作工艺、使用寿命、安全性、可靠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 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均有技术支持资料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技术支持资料显示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或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有一项扣 1 分,扣完 10 分为止。(在计算偏离项数时,同一参数不重复扣分) 技术资料: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 准。 |
其他技术参数 | 20.00 | 根据投标文件中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的型号规格、实现功能、外观、材质、制作工艺、使用寿命、安全性、可靠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 有一项扣 0.5 分,扣完 20 分为止。(在计算 偏离项数时,同一参数不累加计算) | ||
投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 8.00 | 1.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材料。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比。提供节能产品品种数量最多的,得 4 分;提供节 能产品品种数量最少的,得 0 分;范围内采用线性插 |
值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2.提供投标产品的国家认定的环保产品认证材料。评 | |||
标委员会对所有有效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 | |||
比。提供环保产品品种数量最多的,得 4 分,提供环 | |||
保产品品种数量最少的,得 0 分;范围内采用线性插 | |||
值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
备注: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ccgp.gov.cn”中相应品目清单内,须提 | |||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 |||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将上述材料放入投 | |||
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
方案科学有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3 分;方案一般 | |||
设计、安装、调 试、验收方案 | 3.00 | 且能满足需要的,得 2 分;方案不完整但能基本满足 需要的,得 1 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的, | |
不得分。 | |||
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保修内容与范围、 | |||
维修响应时间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优于招 | |||
售后服务方案 | 2.00 | 标文件要求的,有一项加 0.5 分,加满 1 分为止(本 项目最多得 2 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 | |
离的,有一项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没有“售后 | |||
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有利 于用户节省投资和维修保养 | 2.00 | 备品备件提供、维修费用结算等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有一项得 0.5 分,得满 2 分为止。 | |
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或供应商设立了健全的售后服务 | |||
机构网点,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机构名单、地址、服务 | |||
售后服务承诺(满分10 分) | 本地化售后服务 | 3.00 | 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等,在芜湖市(含无为市及南陵县)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得 3 分;在芜湖市(含无为市及南陵县)能提供委托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得 2 分;承诺中标后在芜湖市(含无为市及南陵县)能 |
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 | |||
供应商公章) | |||
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的时间、 | |||
地点、目标、方式、内容、对象和措施。对方案的科 | |||
培训方案 | 3.00 | 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比,方案科学有效且具有可操 作性的,得 3 分;方案一般且能满足需要的,得 2 分; | |
方案不完整但能基本满足需要的,得 1 分;方案存在 | |||
明显缺陷的或无方案的,不得分。 |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 “技术标”合计分超出其他成员平均值±50%时,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
3.4 信用标(10 分)
3.4.1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供应商进行信用标评审,填写信用标评分表。分值标准如下:
3.4.1.1 信用评价系统无初始评价记录的供应商,统一得基本分 6 分;
3.4.1.2 信用评价系统已有评价记录的供应商,各供应商本项得分=(信用评价分值*10)/100,信用评价系统的信用评价分值调用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00时。
4.评审结果
4.1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供应商。
4.2 评标委员会(安排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当日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被列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 12 条失信名单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并按 4.1 条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人选,完成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出来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记入纸质评审报告中。
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例外情况
5.1 当出现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技术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5.2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各投标报价均较高时,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3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供应商的结论。
5.4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其他
6.1 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文件随之一起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人: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1 月 13 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1.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文件内容
2.1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专用部分)
第 一 章 招标公告
第 二 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三 章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 四 章 采购需求
第 五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通用部分)
第 一 章 供应商须知第 二 章 采购合同
第 三 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3.对供应商的要求
3.1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与受委托对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2 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相应货物供货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本项目应具备的专门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
3.3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
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1 在开标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且要求采购人澄清的,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回复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发出,供应商自行上网查阅,并须填写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之“有关回执”,附在供应商投标书内。如无答疑回复,则不需填写回执。
4.2 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按补充文件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下列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3)交货一览表(格式附后)
(4)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后)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7)供应商代理权限一览表(如有,格式附后)
(8)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格式附后)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格式附后)
(10)澄清函(如有,格式附后)
(1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后,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开具)
(12)有关回执(如有,格式附后)
(13)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14)诚信投标承诺书
(1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6)其他证明材料
5.2 供应商概况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
(2)综合说明(包括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说明、合理化建议等)
5.3 供应商投报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清单;
(3)对照招标文件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规格偏离表;
(4)保修年限及售后服务承诺。
5.4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附后):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5.5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投标协议。
5.6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5.7 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 6.投标函
6.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 7.投标报价
7.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报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和总价并签章。
7.2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3 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
7.4 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5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6 投标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 8.投标有效期
8.1 供应商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
8.2 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9.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
9.2 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9.3 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
9.4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
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 “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星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2.无效投标
1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2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
12.3 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以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若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2.4 投标报价使用降价函、优惠价的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2.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无效;
12.6 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
12.7 若联合投标,未附联合投标协议或联合体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12.8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负偏离的最高项数的;
12.9 供应商直接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等要求且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或者供应商无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只简单写上“响应” “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12.10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平均值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12.1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
12.12 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执行的。
12.13 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未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视同提供虚假资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1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1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13.履约保证金
13.1 履约保证金退付:按《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退付。
13.2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履约情况,全部退还或扣罚全部或部分合同履约金。 14.开标
14.1 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
14.2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14.3 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
14.4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招标)/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招标)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进行唱标并记录(纸质招标)/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电子招标)
14.4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招标)/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招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
14.5 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
14.6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开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规定进行。
15.评标
15.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
15.2 评标原则:
15.2.1 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15.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3 评标程序:
15.3.1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会首先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3.2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3 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5.3.4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5.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5.3.6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15.3.7 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15.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15.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5.4.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 供应商未在质疑期内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
15.6 使用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16.定标
16.1 采购人审定评标意见,决定招标结果;
16.2 中标或不中标不作解释;
16.3 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单位一定中标。 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
17.1 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
告。
17.2 合同价款为中标价。
17.3 中标供应商应在被宣布中标之日或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买方办理供货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17.4 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除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各项承诺外都视同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和形式提出更改和附加条件。
17.5 中标供应商不按时与买方签订项目供货合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6 中标供应商按签订的合同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并经项目买方验收合格后,将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项目价款中扣除。
18.质疑与投诉
18.1 质疑
18.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18.1.2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
(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18.1.3 质疑应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1.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1.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18.1.3.3 被质疑人名称;
18.1.3.4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8.1.3.5 事实依据;
18.1.3.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8.1.3.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18.1.4 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1.4.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1.4.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1.4.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18.1.4.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1.4.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1.4.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8.1.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在在线(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1.6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8.1.6.1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18.1.6.2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18.1.6.3 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8.1.6.4 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18.1.6.5 质疑答复人名称;
18.1.6.6 答复质疑的日期。
18.1.7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18.2 投诉
18.2.1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 号)规定,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并将投诉材料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18.2.2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8.2.2.1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8.2.2.2 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8.2.2.3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18.2.2.4 事实依据;
18.2.2.5 法律依据;
18.2.2.6 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8.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8.2.3.1 提起投诉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18.2.3.2 提起投诉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18.2.3.3 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18.2.3.4 投诉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18.2.3.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起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8.2.4 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19.验收
19.1 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19.2 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2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0.2 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0.3 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20.4 未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设备不得转包。
22.附则
22.1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2.2 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章 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项目采用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服务标准具体见采购需求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大写 (¥ )。
2.本合同价为固定不变价。第三条 付款条件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是否支付预付款: □否; □是:金额和比例: ;支付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
方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第四条 结算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 (注:填“是”或“否”;
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索赔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
3.甲方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
4.如果甲乙双方就赔偿或补偿的方式、金额等存在明显分歧或争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可通过诉讼或仲裁(如有约定)等法律救济途径确定损失数额,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支付赔偿或补偿款项。
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1)没收履约保证金(2)加收违约损失赔偿。
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8.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付款,则应当自逾付款第 5 日起,每天按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的 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应付费用拖欠 60 天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担的管理目标及责任。
9.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10.乙方应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或服务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1.乙方未按要求维护保养设备致使设备损坏的;或因人为因素致使所检修的设备损坏的;或因监管不力致使被第三方损坏设备的,从而导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责修复损坏设备并按照第 7 条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1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 天内或甲方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经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直接在服务费用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收受人为 ,期限至 。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第九条 转让与分包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
第十条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下列关于采购人名称 委托 代理机构名称 进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交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后,采购中心留存 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合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采购人(甲方): | (公章) | 供货人(乙方): (公章) |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
日 期: | 日 期: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I
致:(代理机构全称)
1.在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或标段号) 招标文件
(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保修工作。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的供货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承诺,与对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 | |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 |
投标总价 | |
供货期 注:招标文件中关于供货期的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
法定代表人 | |
授权代理人 |
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 (元) | ||||||
主机 及标准 |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 运 杂费 | 安装调试检验 | 培训 及 技术 | 其他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或未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名称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交货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品牌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执行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本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等应一致。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一览表 (不适用于 B3 类评标办法)
序号 | 招标文件约定的核心产品名称 | 品牌 |
1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 | 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 | 偏离(正或负或无) | 说明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本表填写时,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要求,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技术规格应据实填写,注意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规定条款项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差异说明 |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商务条款部分主要指的是报价;售后服务要求;单位业绩;各种资质;产品标准证书、获奖证书等项。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供应商代理权限一览表
序号 | 出版社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根据项目实际填写,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供应商针对本表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应附在本表后提供。
八、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致:(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人全称)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核心产品) | |||||
2 | ||||||
3 | ||||||
4 | ||||||
5 | ||||||
…… |
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且主要标的必须包括核心产品;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1、如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声明函中 “项目名称”表示为“(项目名称 中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
如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声明函中“项目名称”表示为“(项目名称 中非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
2、其他
①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审慎填报本声明函。
②企业名称(盖章)即投标供应商(盖章)。
③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货物标的。
④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应填未填或填写不真实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如有填写不实谋取非法获利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⑦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供应商可以填写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指标范围,也可以填写具体数值示例如下:
示例:某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某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_ _
(选填范围:≥1000;300(含)~1000(不含);20(含)~300(不含);
<20)人,营业收入为_ _(选填范围:≥40000;2000(含)~40000(不含);300(含)~2000(不含);<300)万元,资产总额为__ _万元(无指标可不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须选择一个填写;
某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某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人 (无指标可不填写),营业收入为 (选填范围:≥80000、6000(含)~80000
(不含);300(含)~6000(不含);<300 )万元,资产总额为 (选填范围:≥80000; 5000(含)~80000(不含) ;300(含)~5000(不含);
<3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须选择一个填写;
联合协议
(适用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及 就“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四、 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负责 (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2)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 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
七、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 其他约定(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章: 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分包意向协议
(适用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给 家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一致) | 拟分包标的 (与采购需求一览表“名称”一致) | 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分包供应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
1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 |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 |||
合计金额: | ||||
合计比例: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分包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投标人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价格扣除计算表
(适用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达到一定比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无须提供价格扣除计算表)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 或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的报价(元) | |
折扣率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扣除价格(元) | |
评标价(元)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需澄清的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日期: |
评标委员会意见 | |
评标委员会签字 | 日期: |
履约保函(仅供参考)
致:(采购人)
鉴于:贵单位招标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供应商提交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为此,我行同意出具以
(中标供应商)为被保证人、以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签约为生效条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如下:
一、在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中标供应商中标签约后违反合同约定”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二、在中标供应商与贵单位就中标事项签订合同后,贵单位有权仅以“因中标供应商行为导致合同无效、解除、终止”为理由,书面要求我行向贵单位支付索赔款,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三、对以上两项索赔,贵单位无需再附加任何进一步的说明或者证明。我行在收到贵单位的索赔要求后 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索赔款项,并放弃对贵单位索赔的任何抗辩。
四、中标供应商与我行或者与贵单位就中标合同签署的任何协议,或者发生任何争议,均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五、对本保函项下的一次或者数次违约索赔,我行累计总赔偿金额均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
六、贵单位在我行未全部履行本保函时,有权向贵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届时我行不享有任何抗辩权。
七、本保函在以下条件之一成就时失效:
1.我行已经累计支付了达到总赔偿金额的索赔款项;
2.签署验收证书后 6 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3.中标合同被确认无效、解除或终止后 12 个月内贵单位未提出索赔。
保函出具人:
20 年 月 日
注:
1.本项应在供应商中标后开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函。
答疑(或补疑)回复签收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上网获知(或委派代表前来领取)你处对本项目的答疑回复(或招标补遗书)。
特回函确认。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 月 日
对本项目招标时间安排申明意见回执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理解,该项目由于时间因素,无法保证自发标日至投标截止日有 20 天的时间,对此,我单位无异议,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全套投标资料。
特回函申明同意。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年 月 日
备注:
1.本项应在招标过程中有涉及时须填写。
2.并非所有货物类采购项目均涉及回执项,仅供有需要项目参考。
十三、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采购人)
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
(1)诚信竞争,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资格预审和竞争,不弄虚作假。
(2)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申请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申请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审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成交)。
(3)若中标(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内容我单位已仔细阅读,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愿接受相关处罚或处理;给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自愿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在该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披露中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曾被芜湖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截止日在披露期内。
三、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四、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五、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六、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七、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招标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 我 ( 姓名) 系 (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 (职 务名称)。
特此证明。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
(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供应商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要求提供业绩的,必须根据要求自制业绩列表,并按业绩列表顺序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