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50 亿元 发行金额 5 亿元 增信情况 无增信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 50 亿元 |
发行金额 | 5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增信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71,815.55 万元、-1,198,824.33 万元、-233,221.65 万元和-389,651.4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为持续 TOD 项目开发加大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规模较大。随着进入大线网运营时代,客流量及票款收入将大量增加,加之 TOD 开发等轨道多元资源经营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望上升。
(二)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 7 笔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259,909.54 万元,其中包括公司为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21,540.00 万元,为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贷款提
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9,770.14 万元;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
开发银行的贷款提供的质押担保,担保余额分别为 60,000.00 万元和 145,000.0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城市集团为成都天府招商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13,273.70 万元,为成都招商天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供
应链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3,565.75 万元,为成都招商天府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6,759.95 万元。若上述公司在未来出现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三)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及抵押物账面价值合计为
75.62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1.83%,主要受限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若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相关资产将面临转移风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将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四)轨道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交通实施用地、商品房用地等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有可能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五)发行人承担着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任务,所从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以及短期盈利能力较弱的特点。成都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逻辑、企业主体、市区共担”原则,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运营期票款补贴、更新扩能改造及大中修资金等支出。如果未来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政策发生变动,发行人经营职能调整,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六)根据成都市监察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报,发行人总工程师时xx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转,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该事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79.31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47 亿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三)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其特殊发行条款包括:
1、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计息周期为 5 年,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期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2、债券利率及其调整机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首次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 2 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
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1 个基点为 0.01%)。
3、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监管部门要求的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4、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
x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5、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红
(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6、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7、赎回选择权: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情形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情形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 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
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五)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
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4
释义 12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14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4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24
第二节 发行条款 27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27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29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32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4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3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4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35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35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35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36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36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38
一、发行人概况 38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8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41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2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4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63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68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110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状况 112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12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29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39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203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3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205
第七节 增信情况 211
第八节 税项 212
一、增值税 212
二、所得税 212
三、印花税 212
四、税项抵销 212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21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219
一、发行人资信维持承诺 219
二、救济措施 219
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220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220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220
三、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通过如下方式解决争议: 221
四、如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221
第十二节 持有人会议规则 222
一、总则 22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223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226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230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234
六、特别约定 237
七、附则 239
第十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241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241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242
第十四节 发行有关机构 266
第十五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71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292
一、备查文件 292
二、投资者可在以下地址或网站查询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292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293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成都轨道集团/发行人/本公 司/公司/成都地铁/地铁公司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成都市国资委/国资委 | 指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开基金 | 指 |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成都城投集团/城投集团 | 指 | 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融信托 | 指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运营公司 | 指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轨道城市/发展集团 | 指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城市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实业公司 | 指 | 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公司 | 指 |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传媒公司 | 指 | 成都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
资源公司 | 指 |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维创公司 | 指 |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PPP | 指 | 政府及其代理机构与民营(或国营、外商)机构签订长期 合作协议,授权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
TOD | 指 |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 |
大修 | 指 | 对车辆各部件和系统包括车体在内进行全面的分解、检查 及整修,结合技术改造对部分系统进行全面的更换,对车辆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及试验。 |
盾构 | 指 | 盾构隧道掘进机,是一种隧道掘进的专用工程机械,是一个横断面外形与隧道横断面外形相同,尺寸稍大,利用回旋刀具开挖,内藏排土机具,自身设有保护外壳用于暗挖 隧道的机械。 |
正点率 | 指 | 地铁公司在执行运输计划时,列车实际出发时间与计划出 发时间的较为一致的列车数量与全部列车数量的比率,表 |
征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 | ||
运行图兑现率 | 指 | 实际开行列车数(不包括临时加开的列车数)与列车运行 图计划开行的列车数之比。 |
三站一区间 | 指 | 孵化园站、福田站、机场北站以及天府机场 1 号 2 号航站 楼站~机场北站 3.163 公里区间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结算公司/登记机构/债券登 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信建投证券/牵头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与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与补充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3 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
工作日、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规模增加的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发行人承担着成都市地铁建设运营任务,随着成都市前三期规划已于 2020 年底全
部建成开通,第四期规划项目正在全面展开,资金需求旺盛。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18,933,236.32 万元、23,034,590.25 万元、
26,991,891.28 万元和 27,599,282.37 万元。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06%、68.45%、67.53%和 66.68%,资产负债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根据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发行人投资规模仍将处于上升阶段,债务融资规模也会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可能会对公司的偿债带来压力。但随着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增加,发行人票款收入和多元资源经营收入的不断增加,以及 TOD项目陆续完成开发实现销售收益,可有效缓解发行人长期债务偿付压力。
2、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27,415,630.10 万元、
33,650,602.31 万元、39,969,741.27 万元和 41,392,399.23 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1.72%、71.47%、69.93%和 67.99%。发行人资产整体流动性偏弱,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主要系轨道交通行业普遍具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特点。
3、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较高的风险
2019 年至2022 年1-3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97,674.66万元、-3,749,149.65 万元、-2,702,382.12 万元和-482,415.24 万元。近年来成都
地铁处于建设高峰期,未来几年投资规模较大,投资性现金流净额为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仍将是公司投资活动支出资金的重要来源,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提高。
4、盈利能力较弱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分别为 7,884.05 万元、
209,852.43 万元、133,280.80 万元和 8,695.74 万元。2020-2021 年度,发行人利润总额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下属子公司 TOD 项目股权合作取得投资收益;二是新增 PPP 委托管理合同利润。随着成都市轨道交通网络的逐步成形加密,发行人票款收入和多元资源经营收入将大幅增加,以及 TOD 项目陆续完成开发实现销售收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5、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854,125.35 万元、
3,605,138.31 万元、4,283,961.92 万元和 4,632,597.58 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 10.41%、10.71%、10.72%和 11.19%,占比较高。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成都市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根据成本规制办法,发行人将通过成本规制核定的运营成本(包括日常运营成本、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其他运营成本)与乘客实际支付票价之间的差额纳入票款补贴范围。发行人将待收的票款补贴计入“其他应收款-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建立透明规范的资本金及运营维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成都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逻辑、企业主体、市区共担”原则,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轨道项目建设投资、运营期票款补贴、更新扩能改造及大中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及时归集和划拨,对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确认收回至关重要。若未来专项资金的归集和划拨政策发生变化,其他应收款将存在回款风险。
6、补贴计量方式变化的风险
为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成都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逻辑、企
业主体、市区共担”原则,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轨道项目建设、运营期票款补贴、更新扩能改造及大中修资金等。根据成本规制办法,发行人将通过成本规制核定的运营成本(包括日常运营成本、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其他运营成本)与乘客实际支付票价之间的差额纳入票款补贴范围。发行人将待收的票款补贴计入“其他应收款-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未来若上述补贴计量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运营资产折旧计提方式变化的风险
2019 年前,发行人参照国内地铁同业的会计核算模式,在地铁线路未形成网络化之前,对除办公设备、办公用汽车外的其他与地铁相关的已经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运营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不计提折旧。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向发行人出具的《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及以前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成财投函[2014]12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
(成财投函[2015]10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成财投函[2016]3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成财投函[2017]7 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成财投函[2018]1 号)以及《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地铁运营资产折旧计提事宜的复函》
(成财投函[2019]2 号),成都市财政局同意发行人对地铁运营资产自投入运营以来至 2018 年末暂不计提折旧。2019 年,为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成都市出台成本规制办法,对乘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乘客进行综合票款补贴。发行人 2019 年已对开通运营地铁线路资产补提当年折旧,并积极申请票款补贴资金。该部分补贴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发行人未来现金流非常重要。
8、利润结构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 7,797.21 万元、208,979.75
万元、136,882.37 万元和 8,713.04 万元,其他收益分别为 636,818.61 万元、
430,827.70 万元、599,829.32 万元和 163,194.73 万元,发行人其他收益金额较大,主要为票款补贴收入。若公司应收票款补贴的计提原则出现变化,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2020 年 12 月,成都市前三期规划地铁线路全部交付运营,进入大线网运营时代,网络效应将逐步体现,客流量将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 TOD 综合开发和轨道投资经营板块的盈利增加,发行人营业利润有望持续增强。
9、或有负债较大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 7 笔,担保余额 259,909.54 万元,其中包括公司为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21,540.00 万元,为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贷款提供
的保证担保,余额 9,770.14 万元;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开
发银行的贷款提供的质押担保,担保余额分别为 60,000.00 万元和 145,000.00 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城市集团为成都天府招商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13,273.70 万元,为成都招商天府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供应
链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3,565.75 万元,为成都招商天府置业投资有限公
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的保证担保,余额 6,759.95 万元。若上述公司在未来出现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1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 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71,815.55 万元、-1,198,824.33 万元、-233,221.65 万元和-389,651.4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为持续 TOD 项目开发加大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规模较大。随着进入大线网运营时代,客流量及票款收入将大量增加,加之 TOD 开发等轨道多元资源经营实现投资收益,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望上升。
11、股权结构变动风险
根据成都市国资委文件(成国资批[2016]12 号),同意国开基金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金 12.00 亿元,用于地铁 3 号线二、三期工程和地铁 4
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满,国开基金逐步退出的股份将由成都市国资委全额回购,股权结构存在变动风险,但由于退出的股份将由成都市国资委全额回购,风险较小。
12、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2015 年以来,成都市轨道项目建设进入全面快速推进期。随着 2020 年第四期规划项目建设的全面展开,公司存在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以及融资压力,这对公司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融资能力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对公司经营及资金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13、净资产收益率较低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04%、1.55%和 0.81%,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较低,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投入运营线路的路网效应尚待进一步加强,且轨道交通项目普遍存在的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差的特点,导致发行人在未来一段时期可能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较低的风险。
14、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弱风险
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002,024.16万元、1,336,185.87 万元、2,211,246.18 万元和 511,017.42 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保障能力相对较弱。由于近年来发行人建设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较多、投入较大,且项目普遍存在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发行人负债规模较大。但随着轨道交通路网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发行人票务收入将快速增长。同时,随着发行人从单一轨道建设运营企业向综合运营商的转变,未来会有更多的收入来源,公司盈利及经营现金流对债务偿付的支撑将逐步增强。
15、补贴收入不确定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属于民生工程,票务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低,实际执行票价未能反映成本费用水平,导致运营收入无法完全覆盖运营成本。针对此情况,2019 年之前成都市就公司运营收入无法覆盖日常运营成本部分,据实给予
地铁运营补贴。2019 年起,按照成本规制办法成都市将对乘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乘客进行综合票款补贴,补贴额度为通过成本规制核定的运营成本与乘客实际支付票价之间的差额。若未来票款补贴政策出现变化,则可能存在补贴收入不确定的风险,补贴到位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大。
16、资产减值风险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 14,721,936.40
万元、20,826,500.27 万元、22,340,931.31 万元和 22,194,492.04 万元,呈现波动
增长趋势。在建工程分别为 4,243,072.31 万元、1,963,899.96 万元、4,001,537.93万元和 4,426,611.88 万元,整体呈波动趋势,是轨道项目建成开通后逐步转固所致。轨道交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资产总额较大,且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比较大,如未来出现不可抗力等事项导致发行人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出现减值损失,将可能使发行人资产减少。
17、其他权益工具变动风险
2019-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 1,145,051.36万元、1,494,182.18 万元、2,382,668.97 万元和 2,691,768.38 万元,主要系发行的含权中期票据和可续期企业债券,整体呈现增长趋势。该部分其他权益工具若出现较大变动,将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变化。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与经济周期和宏观经济调整紧密相关。伴随经济周期性波动而进行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变化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进展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未来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幅度过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大幅调整,将对发行人业务规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2、区域经济风险
作为成都市地铁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均集中于成都
市行政区域内。成都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的经济发展趋势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及盈利能力有较大的影响,会引起发行人盈利能力同向波动。
3、项目建设风险
轨道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交通实施用地、商品房用地等拆迁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有可能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4、项目运营风险
轨道交通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众多不可预知的安全风险因素,包括运营系统和设备事故、行车事故、乘客伤亡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这些未知事项都有可能对发行人的运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产生负面影响。虽然自 2010 年线路开通以来,实现了未发生旅客伤亡事故、无重大负面新闻报道等良好运营业绩,但随着运营线路的增加和运营网络的扩大,项目运营风险存在增大的可能性。
5、其他交通方式竞争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城市交通方式越来越多,如自行车(共享单车)、汽车(共享汽车)、公交车、摩托车及轨道交通等。轨道交通作为大型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存在竞争关系,但与其它交通工具相比,轨道交通具有节约土地资源、快速高效、节能环保及运输量大等特点,将成为未来大型城市改善交通状况的主要手段。
6、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承担着成都市轨道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如果施工方未能如预期履行其合同约定义务,可能会直接影响项目工程质量和工期,如果在项目的管理中出现塌方、渗漏等安全问题,则有可能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给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7、多行业经营风险
发行人除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外,还从事 TOD 开发、物业管理、广告及资源许可权等多元地铁沿线资源经营。涉足多领域经营对发行人未来年度的经营管理水平、资金需求等提出较高要求。但上述多元资源经营业务均源自于地铁建设运营业务,并服务且反哺于建设运营主业,因此多行业经营风险较小。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从事轨道交通的国有企业,虽然目前发行人经营管理和运营管理都处于良好状况,但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易受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对公司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9、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轨道项目审批与建设周期较长,一般为 4-5 年,总投资较大。如果建设期内征地拆迁成本、原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上涨,将造成项目建设成本的上升,对项目建成和未来盈利产生风险。
10、地铁日常管理和维护风险
随着成都地铁通车线路和里程的增加,车次和客流量将较目前大幅增加,这对发行人地铁管理维护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发行人具有较高的运营质量,至今保持着无责任行车重大事故、无责任设备重大事故纪录。但是随着开通地铁线路的增加,运营线路里程和客流量均会成倍增长,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带来一定风险。
11、土地价格波动风险
为保证轨道项目建设运营资金需求,成都市各区市县将其辖内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按照约定比例统筹缴纳进入轨道交通专项资金。如果未来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将影响到各区市县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水平,从而可能对轨道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的货币资金使用、成本费用控制和财务控制系统,以及公司对综合经营、投资运营、对外担保、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管控及对分公司、子公司的有效控制,是维持其正常经营、及时反馈业务经营情况的前提,任何该方面的管理不当都可能直接影响其财务状况,或者使管理层无法作出正确的经营判断,从而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存在多个下属子公司,分别着力在轨道建设、运营、TOD 开发、资源经营、轨道装备制造、教育培训等领域稳步发展,其日常经营管理相对多元,可能给发行人带来多方面经营管理问题。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地贯彻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未能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导致相关业务开展不顺利,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投融资管理风险
发行人所承担的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长、投入成本大、工程结算周期较长、地铁票价相对较低。发行人未来几年建设规模将可能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仍将处于上升阶段,债务融资规模也会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从而增加了其投融资管理难度和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如果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监事缺位风险
公司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三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二人。公司现有监事一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 5 人,发行人
监事缺位主要系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开展的机构改革所致,监事会职权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后续安排行使,待职工监事到位后,其法人治理结构将会得到进一步完善,此情况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5、地铁管理维护技术风险
随着成都地铁通车里程的增加,对发行人地铁管理维护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发行人具有较高的运营质量,至今保持着无责任行车重大事故、无责任设备重大事故纪录。但是随着开通地铁线路的增加,运营线路里程和客流量均会成倍增长,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带来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负责组织规划、建设以及运营成都市轨道交通项目,并进行相关的资源开发,现阶段都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入不同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及公共事业收费标准等方面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可能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政府定价变化风险
伴随城市生活水平提升、市民参与意识增强,对轨道交通公益性要求更加凸显,实行较低票价政策很可能成为行业常态。地铁收费标准及价格调整均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市民听证,现行票价是否能够随物价上涨存在较大的不
确定性。收费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收益,因此,低票价和票价调整滞后于物价上涨的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4、专项资金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承担着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任务,所从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以及短期盈利能力较弱的特点。成都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逻辑、企业主体、市区共担”原则,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运营期票款补贴、更新扩能改造及大中修资金等支出。如果未来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政策发生变动,发行人经营职能调整,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土地政策变化风险
成都市通过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扩大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来源。但土地政策是调控房地产开发的重要手段,是影响房地产开发风险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近年来,政府分别从土地供给数量、土地供给方式、土地供给成本等方面加强了调控。如果国家未来继续执行严格的土地政策,从严控制土地的供应,严格的土地政策将对未来的市场供求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造成一定影响。
6、环保政策风险
由于地铁线路在建设期间,需要征用部分土地,并开展挖掘、盾构、填土等大型作业,会对区域环境内的生态、噪声、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内,轨道列车的通行也会产生电磁辐射、制造噪音等,形成环境污染。目前,发行人所建设的地铁线路均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估,但如果未来国家和四川省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行人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和环保的要求,可能增加发行人环保费用支出,进而对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二、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x期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由机构投资者招标确定。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本期公司债券在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的可能,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投资本期公司债券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公司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公司债券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方将公司债券变现,从而面临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x期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公司债券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四)特有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x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没有固定到期日,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在特定时点无限次地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期限变长或者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x期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债券条款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本公司有权递延支付利息,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发行人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x期可续期债券条款约定,因政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分类为权益工具或因税务政策变更,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4、会计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 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从而存在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第二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5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基础计息周期为 5 年,在每个周期末,发行
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首次基准利率和当期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十二)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首个周期的付息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7 年间
每年的 6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二十四)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 64 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属于上述公告所指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发行人拟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故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计息周期为 5 年,在每个周期末,发行
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期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债券利率及其调整机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首次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基准利率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确定一次。首次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后每个重新定价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在该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为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与首次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如果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则从第 2 个重新定价周期开始,每个
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1 个基点为 0.01%)。
(三)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监管部门要求的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
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
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四)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六)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七)赎回选择权:除下列情形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情形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情形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工作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2、发行首日:2022 年 6 月 15 日。
3、发行期限:2022 年 6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x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批复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2]858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 贷款主体 | 贷款机构/ 主承销商 | 放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债券回售日 | 贷款余额 | 偿还本金 金额 | 偿还利息 金额 |
1 | 成都轨道集团 | 国开证券 | 2019.07.23 | 2022.07.23 | 150,000.00 | 0.00 | 6,525.00 |
2 | 成都轨道集团 | 中信建投 | 2017.08.10 | 2022.08.10 | 200,000.00 | 0.00 | 11,380.00 |
3 | 成都轨道集团 | 农银租赁 | 2020.10.23 | 2030.10.23 | 42,500.00 | 1,250.00 | 451.21 |
4 | 成都轨道集团 | 建信租赁 | 2021.07.28 | 2031.07.20 | 11,100.00 | 300.00 | 124.86 |
5 | 成都轨道集团 | 交银租赁 | 2022.01.26 | 2032.01.15 | 97,500.00 | 2,500.00 | 1,035.13 |
6 | 成都轨道集团 | 建信租赁 | 2021.05.31 | 2031.05.20 | 90,000.00 | 1,241.71 | 0.00 |
7 | 成都轨道集团 | 工银租赁 | 2010.07.01 | 2025.07.05 | 9,927.45 | 763.65 | 115.43 |
8 | 成都轨道集团 | 工银租赁 | 2011.02.17 | 2026.01.05 | 46,530.38 | 3,102.02 | 541.04 |
9 | 成都轨道集团 | 工银租赁 | 2012.09.27 | 2022.10.05 | 5,555.56 | 2,777.78 | 58.98 |
10 | 成都轨道集团 | 国银租赁 | 2018.09.21 | 2028.09.21 | 49,375.00 | 1,975.00 | 567.88 |
11 | 成都轨道集团 | 昆仑租赁 | 2018.10.31 | 2028.10.31 | 102,197.01 | 3,930.65 | 1,175.41 |
12 | 成都轨道集团 | 工商银行 | 2020.07.10 | 2023.07.10 | 100,000.00 | 0.00 | 4,150.00 |
13 | 成都轨道集团 | 工商银行 | 2020.07.22 | 2023.07.21 | 100,000.00 | 0.00 | 4,000.00 |
14 | 成都轨道集团 | 中信银行 | 2021.10.15 | 2022.07.12 | 100,000.00 | 0.00 | 2,034.25 |
合计 | - | - | - | - | 1,104,685.39 | 17,840.81 | 32,159.19 |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于发行人确有合理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机制批准;对于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经债权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募集资金。发行人应于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之前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设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专户用于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资金监管银行负责监管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发行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后,需将募集资金全额划入以上专户。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查询专户内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禁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按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根据 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 66.68%下降至 66.56%。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情况如下: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 3 月末 | 变动 | 变动后金额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51,188.65 | 13,251,188.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141,210.59 | 28,141,210.59 | |
资产总计 | 41,392,399.23 | 41,392,399.23 | |
流动负债合计 | 8,464,037.89 | -50,000.00 | 8,414,037.8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135,244.48 | 0.00 | 19,135,244.48 |
负债合计 | 27,599,282.37 | -50,000.00 | 27,549,282.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 13,793,116.86 | +50,000.00 | 13,843,116.8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392,399.23 | 41,392,399.23 | |
资产负债率 | 66.68 | -0.12 | 66.56 |
(二)对于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发行本期较长期限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财务成本,规避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弥补亏损,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地方政府对于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x期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存在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670,000 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670,000 万元人民币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4-10-2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765393408U |
住所(注册地) | 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 158 号 |
邮政编码 | 610036 |
所属行业 | 铁路运输业 |
经营范围 | 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用与工业建筑,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筹划、建设、运营管理、设计、监理、招标及技术服务等;机电系统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租赁、经销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及管理;对利用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形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00-00000000;000-00000000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 系方式 | xxx;董事长;028-61639324 |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 3,996.97 亿元,总负债 2,699.19 亿
元,净资产 1,297.78 亿元;2021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 67.22 亿元,
净利润 9.5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4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3.32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 4,139.24 亿元,总负债 2,759.93
亿元,净资产 1,379.31 亿元;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 14.39
亿元,净利润 0.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57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8.97 亿元。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由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第2 次董事会议研究
决定成立(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 8 月 20 日文件《成都城投集团公司关于成立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文号为成城投[2004]66号)。成立之初,发行人注册资金为 5,061.00 万元,由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06-03-24 | 变更出资人 |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成国资产权[2006]43 号《关于变更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国有资产出资人的通知》,明确将本公司划归成都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应 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 |
2 | 2006-08-03 | 增资 | 成都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同意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成国资规[2006]30 号),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拨付,经营范围中增加“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德验(2006) 字第 049 号),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发行人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62,704.93 万元。就 x次变更出资人、增资及经营范围变更,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
3 | 2008-03 | 增资 | 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德验 (2008)字第 12 号),对成都市国资委投入到发行人用于本次增加 实收资本的 37,295.07 万元进行了审验,本次成都市国资委缴纳的实 收资本 37,295.07 万元系 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 13 日由财政性资金累计拨付的人民币形成,出资方式为货币,权属属于成都市国资委,经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川德审(2008)字第 072 号)确认,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 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
4 | 2008-05 | 增资 | 成都市国资委下发了《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成国资规[2008]68 号),批准同意发行人将 100,000.00 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 加至 200,000.00 万元。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德验(2008)026 号),对发行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 |
为 200,000.00 万元。就本次增资,发行人在成都市工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手续。 | |||
5 | 2009-04 | 增资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发行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发行人投资 49,940.00 万元。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行四川分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委托其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出资,2009 年 3 月发行,期限 4 年,到期由成都市安排资金回购。中融信托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或设置他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必须经建设银行四川分行和成都市国资委的书面同意。成都市国资委履行《合作协议》后,中融国际信托不再享有股权转让价款外的股东权益。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549,940.00 万 元。股权结构如下:成都市国资委出资 50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比例为 90.92%,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 49,9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9.08%。 |
6 | 2010-09 | 资产重组 | 根据铁道部、成都市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5 月 12 日、2010 年 9 月 3日签订的《关于推进成都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和成都铁路局、地铁公司于 2010 年 9 月签订的《合资组建成都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发行人作为成都市出资者代表,与成都铁路局合资组建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轨道公司成立后,地铁的调度指挥和运营管理均由轨道公司负责,地铁公司于 2010 年 9 月将负责成都地铁运营和管理的全资子 公司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划归轨道公司管理。 |
7 | 2012-03 | 资产重组 | 根据铁道部、成都市人民政府于 2011 年 11 月 17 日签署的《关于加快成都地区铁路建设的会议纪要》(铁计函[2012]213 号)和成都铁路局、成都市人民政府于 2012 年 3 月 9 日签订的《关于调整成都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方式的协议》,将成都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由原部、市合作管理的方式调整为由地铁公司独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方式,具体方式为注销轨道公司,地铁公司接管原由轨道公司负责的成都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及责任,轨道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转地铁公司,所有合同由地铁公司继续履行。依据该协议要求,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年度重新纳入发行人的合并范围。该合并行为构成发行 人重大资产重组。 |
8 | 2013-07-30 | 股权结构变更 | 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一次股东会,同意由成都市安排资金 4.994 亿元回购中融信托对发行人的出资,发行人成为成都市国资委全额持 股的国有独资公司。 |
9 | 2016 | 股权结构变更 | 国开基金按照 2015 年 8 月以来与成都市国资委、发行人签订的投资 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合同向发行人投资,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上 述投资合计人民币 86.20 亿元,其中 12.00 亿元作为注册资本,74.20亿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
10 | 2016-11-16 | 更名 | 发行人公司章程进行变更,公司更名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 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市国资委出资 |
55.00 亿元,持股比例为 82.09%;国开基金出资 12.00 亿元,持股比例为 17.9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用及工业建筑,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筹划、建设、运营管理、设计、监理、招标及技术服务等;机电系统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租赁、经销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及管理;对利用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形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原有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协议及全部债权债务均由本公司承继,公司将继续履行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义务。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日最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货币网 (xxx.xxxxxxxxx.xxx)等公开平台发布了《公司名称变更、经营范 围变更、股权结构变更以及增资的公告》。此次注册资本变动合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
11 | 2020-08 | 公司章程变更 | 发行人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为 67.00 亿元,其中:成都市国 资委出资 55.63 亿元,持股比例为 83.03%;国开基金出资 11.37 亿元,持股比例为 16.97%。 |
12 | 2021-08 | 公司章程变更 | 发行人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为 67.00 亿元,其中:成都市国 资委出资 57.72 亿元,持股比例为 86.16%;国开基金出资 9.28 亿元,持股比例为 13.84%。 |
13 | 2021-11 | 公司章程变更 | 发行人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为 67.00 亿元,其中:成都市国 资委出资 58.44 亿元,持股比例为 87.22%;国开基金出资 8.56 亿元,持股比例为 12.78%。 |
14 | 2021-12 | 公司章程变更 | 发行人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注册资本为 67.00 亿元,其中:成都市国 资委出资 59.13 亿元,持股比例为 88.26%;国开基金出资 7.87 亿元,持股比例为 11.74%。 |
15 | 2022-04 | 股权结构变更 | 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股东会,同意股东出资变更为:成都市国 资委出资 60.07 亿元,持股比例为 89.66%;国开基金出资 6.93 亿元,持股比例为 10.34%。 |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60.07 亿,89.66%
6.93 亿,10.34%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都市国资委经成都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国家授权对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代表的权利,并对所占有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子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下辖二级子公司 12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11 家,
控股子公司 1 家。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地铁运营 | 1,000.00 | 100.00 |
2 | 成都地铁实业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10,000.00 | 100.00 |
3 | 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地铁广告资源 | 5,419.33 | 96.21 |
4 |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防护设备生产 | 6,000.00 | 100.00 |
5 | 成都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建设 | 20,000.00 | 100.00 |
6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 | 500,000.00 | 100.00 |
7 | 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 | 50,000.00 | 100.00 |
8 | 成都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 职业技术教育 | 1,700.00 | 100.00 |
9 | 成都成资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建设 | 30,000.00 | 100.00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0 | 成都睿春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TOD 项目 | 2,000.00 | 100.00 |
11 | 成都睿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TOD 项目 | 2,000.00 | 100.00 |
12 | 成都睿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TOD 项目 | 2,000.00 | 100.00 |
其中,发行人重要子公司 2021 年度/末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数据为 2021 年末/度情况)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 变动 |
1 | 成 都 轨 道 城 市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司 | 项目投资 | 100.00 | 4,342,463.40 | 3,441,753.88 | 900,709.52 | 43,729.77 | 68,312.92 | 否 |
注:重要子公司指的是最近一年度/末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任意一项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指标 30%以上的公司。
(二)参股公司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直接参股公司 13 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成都中电建瑞川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 | 30.00 |
2 | 中交成都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 | 30.00 |
3 | 成都中铁惠川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50,000.00 | 30.00 |
4 | 日建设计(成都)都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 | 30.00 |
5 | 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5,050.00 | 35.00 |
6 | 中铁建融城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40.00 |
7 | 四川成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30,000.00 | 45.20 |
8 | 四川成德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30,000.00 | 47.00 |
9 | 成都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 |
10 | 成都市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958,101.00 | 23.64 |
11 | 成都天府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 | 15.50 |
12 | 成都交投西部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00 |
序 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3 | 成都市重大产业化项目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2.50 |
注 1:成都轨道交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 50.00%,成都西南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0.0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对该公司不实施控制,该公司未并入发行人合并报表。
注 2:上表中参股公司不存在发行人持有的公司账面价值占发行人 2021 年末总资产比例超过 10%,或获得的投资收益占发行人 2021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超过 10%的情况。
发行人参股公司对发行人产生的收入贡献占比较低,对发行人经营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1、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2、发行人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企业管理、决策研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制度建设、投资决策程序管理、内控体系建设、董事会日常事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起草及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重大改革方案研究,为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指导下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规范化运作。
4)负责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公司制度建设工作,指导下属公司开展制度建设。
5)负责归口公司对外自主投资决策程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核下属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方案,指导下属公司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6)负责下属公司股权变动、转让或退出管理及股东权益、股权信息管理,以及归口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新设公司注册成立工作。
7)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监督,指导下属公司开展内控体系建设。
8)负责组织办理公司经理层年度及任期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下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
9)负责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办理,起草董事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相关文稿。
10)负责检查和督促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跟踪督查董事长对重大事项的批示落实和重要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公司外部董事日常联络与服务保障工作。
12)负责公司委派董事聘用及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委派董事的考核工作。
13)组织公司及下属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年度巡查。
14)参与公司专项效能监察、公司及下属公司领导班子经济责任审计等工
作。
15)负责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与发布。
16)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2)审计部(监事会管理办公室)
审计部(监事会管理办公室)是公司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协调配合外部审计、统一管理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及集团公司监事会日常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审计工作的制度和标准体系。
2)负责编制公司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和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对财务收支、制度执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环节和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4)牵头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
5)牵头开展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
6)牵头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审计工作。
7)负责推进审计成果运用,监督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督促进行审计整改。
8)负责公司监事会管理相关工作,归口管理下属公司监事会管理相关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是公司领导班子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对外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文电办理、会务办理、统筹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综合政务、档案管理、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和电子政务等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承办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会议以及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综合性会议(含生产经营调度会)、业务专题会。
2)负责起草公司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市委市政府综合性报告以及其他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重要党务、政务信息。
3)负责统筹安排公司重大党务、政务活动。
4)负责配合上级领导机构或部门(单位)承办轨道交通建设和 TOD 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调度会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以及其它涉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物业开发、多元经营的专题会,建立内部联络协调机制,对外统筹协调相关综合性事宜。
5)负责归口管理上级领导机构或部门(单位)重要文件及督办事项办理,牵头回复涉及全局工作重要事项办理情况,跟踪、督促其他业务事项办理工作。
6)负责公司中心工作、重大专项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跟踪督办;检查和
督促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对重大事项的批示执行情况。
7)牵头负责上级部门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上报等工作,组织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
8)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公文办理,指导下属公司公文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印章及公司证照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公司党委、行政机要保密、机要通信工作,检查指导下属公司保密工作。
11)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档案工作,统筹指导、监督各下属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及公司本部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归口管理与公司相关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13)负责公司本部电子政务工作,统筹办公 IT 设备采购、管理及日常维护,指导下属公司的电子政务工作。
14)负责承担公司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服务保障;负责公司本部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属公司规范公务接待。
15)负责公司本部的办公用品、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归口管理,指导下属公司规范相关工作。
16)负责牵头公司本部安全保卫、节假值班、综合治理、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指导下属公司规范相关工作。
17)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财务部
财务部是公司负责筹融资及资金统筹调配、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与财务决算、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1)建立和完善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控体系,对下属公司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2)负责牵头研究和建立促进公司发展及支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资金保障机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出台及修订轨道交通资金保障顶层制度,积极推动政
策落实。
3)负责公司筹融资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筹融资制度,制定融资计划与融资方案并实施,对下属公司筹融资工作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4)负责公司资金统筹及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根据集团整体资金状况合理开展资金调配,负责集团内部借款发放、回收等工作。
5)负责组织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年度预算报告;对内部各预算责任主体进行预算管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考核。
6)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建立并完善生产经营管控指标体系,为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7)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决算工作;组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配合政府部门、上级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及税务事项处理。
8)负责集团资产管理顶层设计及制度建设,建立集团资产有偿使用机制。
9)负责集团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归口管理,监督、指导集团公司资产的移交、使用、维护、处置等资产管理行为;牵头集团资产的组资、清查盘点,建立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资产经营台账。
10)负责牵头和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资产评估和复核业务。
11)负责公司财务票据、现金和财务印章的管理。
12)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5)投资发展部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负责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约管理、风险管理和法律事务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为:1)负责建立健全投资全周期管理体系,规范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后评价等各环节管理流程和业务标准;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流程。
2)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办法;负责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建立全过程造价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流程。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法律事务制度体系,推进依法治企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或委托律师处理公司的诉讼、仲裁案件及其他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和指导下属公司法治建设和法律事务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管控流程等;负责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流程。
5)负责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具体投资活动;组织编制并分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按季度开展投资执行情况分析,按月统计报送投资数据;指导、监督、审查、备案下属单位具体投资项目,办理投资项目报批报备、组织召开投资项目评审会;定期开展投后调研,专题分析投资项目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等;完善投资后评价实施流程,定期对投资项目前期决策程序、过程实施情况、投资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6)负责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梳理评估集团范围内的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分级分类管控风险,督促业务部门(单位)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评估措施执行效果。
7)负责对采购及合同文件范本实行统筹管理。负责对下属公司制定的范本
(含调整)进行备案,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范本使用情况、最新政策文件及公司领导要求,开展范本后评估工作,对集团公司范本进行动态管理。
8)负责审查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含装修概算)编制依据和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负责Ⅰ类工程变更费用审批阶段的归口管理,定期进行成本动态监控分析;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结算;负责对下属公司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造价管控问题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制定采购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管控流程等;负责指导、监督下属公司建立采购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流程。负责公司本部管理项目的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公司本部管理项目的异议与投诉。对公司委托下属公司管理项目的采购及合同管理
进行监管与考核,按管控制度要求开展审核、备案工作;指导、配合公司委托
下属公司管理项目异议、投诉处理。负责牵头组建及维护全国轨道交通专家库;配合优化及完善采购合同管理、不见面开评标等系统功能的升级与维护。负责组织召开招标与合同专题会及其它日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规划与技术部(总工办)
规划与技术部(总工办)是公司负责技术管理、前期规划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为:1)牵头完善公司技术管理体系,制定集团技术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指导相关部门和下属公司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研究、探索前沿领先科技,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技术在建设、运营等领域推广与应用。
3)负责公司重大科研项目,开展专题及关键技术研究、重大科研成果申报、审查及统筹管理,并指导下属公司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支撑性文件的编制、报审,以及 TOD 综合开发、资源开发的方案研究。
5)组织或参与建设、运营、TOD 综合开发、资源经营中涉及跨部门(单位)的重大技术方案研究和技术协调。
6)牵头负责公司信息化规划、建设、网络安全、正版化管理,负责公司本部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及运维、正版化管理等工作,指导下属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7)牵头负责轨道交通线路沿线地块和相关市政设施等并联审批工作;配合开展在建及运营轨道交通线路沿线地块的保护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设计变更的技术审查;负责重要设备和系统等招标文件范本技术部分的审核工作。
9)负责公司规划与技术专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司技术委员会、相关协会日常事务;负责集团技术分管领导系列综合事务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7)安全监督管理部
安全监督管理部是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及信访维稳的归口管理和监督部
门。
主要职责为:1)负责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体系;督促下属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下属企业安全体系运行、履职履责、质量安全管理成效等进行监督指导。
2)牵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拟定、分解、监督,开展年度质量安全目标考核。
3)负责公司本部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
4)按制度开展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统筹公司应急值守工作,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归口管理集团总值班室日常工作。
6)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牵头组织由公司负责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参与 I、II 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协调;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完善应急体系、开展应急演练。
7)负责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工作的归口管理;牵头组织制定验收工作计划,对验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牵头初期运营前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8)监督下属企业总体工期筹划中一级节点的推进情况,根据公司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精神,开展重大事项的协调;牵头轨道交通项目由建设向运营移交的统筹协调,督促下属企业落实工程移交基本条件,按期高标准完成工程移交。
9)负责公司本部劳保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0)监督各下属企业落实公共安全防范的企业责任,指导运营重大节会、大客流和公共安全方案的制定,开展公共安全相关协调工作。
11)负责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的归口管理;牵头信访系统转(交)办件的派发,审核下属企业对重点交办件的回复报告;监督下属企业完善信访维稳工作
机制并开展日常管理;按照分级管控原则,参与突发维稳事件的应急处置。
12)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监督下属企业完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并开展日常管理。
1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8)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是公司负责干部人才管理、员工招聘、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薪酬福利和员工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1)按照公司党委要求,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实落地;对下属企业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工作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考核管理;对下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政策及标准,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对下属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公司各部门内设机构、岗位与人员编制管理;负责督促指导下属企业编制组织架构和人员总编制方案。
5)负责组织开展公司人才的招聘引进、培训培养、梯队建设、选拔任用和引导激励等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开展员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工作。
7)负责建立和完善员工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公司中层干部及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开展组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8)负责员工退休、体检、职称、考勤、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及劳动关系管
理等工作。
9)负责公司党委统战工作政策、统战对象培养管理。
10)负责公司员工因公出国(境)内部审批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及内部审批。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9)党群宣传部
党群宣传部是公司负责党建、宣传、工会和共青团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党建、党风廉政
建设、宣传等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对下属企业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
导。
2)负责公司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政治保障类制度建设;公司党内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策划组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及目标任务管理,党员发展、党籍管理、党费管理、党员教育等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下属公司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
4)负责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指导下属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5)负责公司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任期届满牵头开展换届选举,组织选举产生公司及以上党代会代表,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党组织设立、优化设置、委员增补等工作。
6)负责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形象宣传、公共关系管理、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牵头负责公司新媒体和官方网站管理、工程宣传片制作等工作,以及市长公开电话(信箱)、问政四川、群众呼声等网络理政平台交办件办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工会部署要求,做好公司工会日常工作,并监督指导下级工会工作;负责公司职工文体活动策划组织;负责公司职工之家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司妇女工作;负责公司困难员工帮扶和上级安排的对口帮扶工作。
8)负责公司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公司团的组织建设,指导和考核基层团组织工作;组织青年创新创效、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团干部培养、管理、考
核,开展青年活动;青年文化教育和活动阵地建设。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部是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严守“六大纪律”等从严管党治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4)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根据集团党委授权安排,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公司内部巡察,并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6)负责指导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7)负责协调开展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推动预防腐败源头治理。
8)负责公司信访举报件收转、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等工作。
9)牵头负责开展xx文化品牌打造维护工作。
10)牵头组织对公司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培训、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1)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3、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权力,保证议事效率,依法行使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级职权。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
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但是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应当经国开基金事先书面同意;(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审议批准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12)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13)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对股东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事项,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表决涉及国开发展基金权益的以下“重大事项”,应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2)公司设立新的子公司或引入新的股东;(3)其他可能对国开基金的权益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对股东会行使职权的第(1)至(5)项、第(8)项、第(11)项,以及除本条中“重大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由成都市国资委行使股东会 100%的表决权。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由七到九人组成,职工董事一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成都市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成员中的非职工董事由成都市国资委任命、更换,专职外部董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派选、聘任并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但选举前应征得成都市国资委同意,选举结果报成都市国资委
备案后按规定程序聘任。经成都市国资委批准,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未经成都市国资委批准同意,公司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含子公司)兼职。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国资委的决定,并向其报告工作;(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制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6)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9)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10)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11)决定对外担保项目;(12)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按程序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出资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决定公司薪酬与考核政策、总体方案;(1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调整;(15)决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和议事规则;(1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7)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18)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19)听取和审查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20)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应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报成都市国资委批准后执行。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书面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对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先向董事提供充分的资料,以确保董事有足够的时间阅读研究。
董事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审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方可形成决议。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记载对决议有异议的权力。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组织制订董事
会的各项制度,协调董事会的运作;(3)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股东授权签署的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三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二人。监事会成员中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成都市国资委任命和更换,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但选举前应征得成都市国资委同意,选举结果报成都市国资委备案后按规定程序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成都市国资委任命。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可以连任。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成都市国资委另行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投资、融资、招投标、资产处置、资产收益收缴等重大事项的经营活动;(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6)列席董事会会议和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7)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8)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或建议;
(9)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10)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和三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职数按成都市国资委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以上人员均由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聘任或者解聘(出资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依据有关规定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含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8)依据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9)审批集团公司由总经理聘任的中层管理以及以下人员的绩效考核及报酬事项;(10)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设立了较完善的内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担保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1、子公司管理制度
发行人本部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团管控制度(试行)》、
《轨道城投集团管控制度》、《建设公司管控制度》、《运营公司管控制度》、
《资源经营公司管控制度》等都是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遵守的制度,这些制度能从各个方面对下属子公司进行良好的规范和管理。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了加强规范财务行为,正确处理财务关系,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核算、逐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促使财务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并有效评价和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此外,发行人先后出台《会计工作管理办法》、《成本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管理办法》、《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更新改造、大中修管理办法(试行)》等,对专项财务管理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
3、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筹集、资金支付、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等事项的主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筹资行为和防范财务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4、预算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发行人的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为加强公司各相关部门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订了《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发行人结合轨道集团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建立一套既符合国资委要求、又适应地铁公司管理需要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体系。通过预算体系,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及事后反馈的管理要求,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有效管理及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资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集团公司所属资产的新增、运用、处置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机制。此外还制定了《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对专项资产管理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发行人虽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制度》,但其关联交易一直按照国家、成都市国资委的相关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4)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7、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外担保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请市国资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对外担保事宜遵循《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发[2016]28 号),该办法适用于由成都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该办法第五章专门对借款和担保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成都轨道交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日常生产经营质量安排,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问责管理制度(试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厘清集团公司本部与各下属公司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共同促进隐患排查整改,确保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公司制定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9、人事管理制度
(1)员工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员工招聘管理制度》,明确公司招聘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和主要流程。(2)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原则,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3)员工培训、薪酬、晋升管理: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管培生培养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薪酬管理制度(试行)》 《绩效管理制度(试行)》《职位管理制度(试行)》,对专项人事管理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
10、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制度
(1)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和组织流程,强调了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监督及备案管理,细化了异议及投诉处理内容,约束了纪律管理及对应罚则。(2)工程移交管理:公司制定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移交管理办法》,明确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移交基本原则、基本条件、组织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建设或管理的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移交管理工作。(3)建设项目技术审查管理:公司制定了《建设项目技术审查管理办法》,规范了在建项目管理中技术审查的内容与程序,确保工可、初步设计(含修编)、施工图成果的质量及技术经济合理性。(4)造价管控工作:公司制定了《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办法(试行)》,旨在明确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界面划分及管理程序,提高工程全过程造价管控的规范性和效率。(5)项目验收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轨道交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明确了验收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原则及验收内容和程序。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应当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内容、信息披露标准、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经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分级、事故风险、应急机构及职责、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应急队伍、物资保障等进行了描述、规定和要求。此预案的颁布实施,将使集团公司应急工作更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进集团应急管理发挥积极的作用。
13、重大投融资制度
发行人将重大投融资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的相关规定均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有详细规定,该制度共分七章五十八条、一个附件,主要明确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和方法,对决策机构的权责、决策程序、监督追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制度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公司顶层决策体系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资金管理办法》中也对融资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管理职责与权限及投资决策流程,为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了《投资项目评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分级决策体系。
14、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支付、划拨的原则、依据、审核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做到责权分明、xx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形成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
2、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3、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独立,有自己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公司的生产、销售、采购、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行政、综合等经营管理机构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4、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
5、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纳税、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监高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姓名 | 现任职务 | 性别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董事会成员 | |||||
xxx | 董事长 | 男 | 2016.04.19-至今 | 是 | 否 |
xx | 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副董事长 | 男 | 2021.07.29-至今 | 是 | 否 |
xxx | 副董事长 | 男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xx | 专职外部董事 | 男 | 2019.09.24-至今 | 是 | 否 |
xx | 专职外部董事 | 男 | 2021.08.26-至今 | 是 | 否 |
x唯 | 专职外部董事 | 男 | 2021.10.29-至今 | 是 | 否 |
xxx | 职工董事 | 男 | 2019.10.14-至今 | 是 | 否 |
监事会成员 | |||||
马波 | 职工监事 | 男 | 2021.12.24-至今 | 是 | 否 |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x咏 | 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 | 男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9.09.24-至今 | 是 | 否 |
xxx | 总会计师 | 女 | 2017.12.11-至今 | 是 | 否 |
时xx | 总工程师 | 男 | 2021.04.29-至今 | 是 | 注 3 |
注 1:xxxx开始任职起已超过 3 年,但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xxx、xxx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国资人〔2016〕41 号)、《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xxx、xxx任职的通知》(成国资人〔2017〕29 号),xxx的任职继续有效。
注 2: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提名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委[2021]292 号)、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xx、xxx职务任免的通知》(成国资人[2021]40号),xx被任命为发行人总经理,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5 次会议已完成对总经理的聘任决议。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xx任职的通知》(成国资人 [2021]42 号),xx被任命为发行人专职外部董事。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蓝唯任职的通知》(成国资人[2021]49 号),xx被任命为发行人专职外部董事。注 3:根据成都市监察委员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报,发行人总工程师时xx涉嫌严
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转,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该事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实质影响。
(二)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成员简历
xxx,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四川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驻以色列代表处主任、驻马来西亚办事处主任,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成都市兴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成都市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主任(局长)、党组书记,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xx,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历任成都市武侯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都市武侯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工委书记,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常委、副区长,常委、政法委书记,成都市成华区常委、副区长、党组副书记,成都市武侯区委副书记。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xxx,男,1974 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铁二局路桥公司秦沈客专指挥部现场主管,中铁二局重庆分公司重庆轻轨项目工程部部长,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约部副部长、部长,成都轨道交通公司计划财务部、建设与开发部副部长,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约部部长,成都现代有轨电车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xx,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成都市兴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xx,男,1963 年出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交通部公司科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主任科员,成都市交通局公
路管理处助理研究院、工程师,成都市交通局规划办公室主任、综合计划处副处长、处长,成都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都市交委(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副主任,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成都城投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xx,男,1965 年出生,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彭州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彭州市委常委,郫县县委常委,青白江区委副书记,成都市委副秘书长,成都天投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天府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xxx,男,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资金管理室副主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简历
xx,男,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铸造分厂成本会计、铸锻钢事业部财务组长、铸锻厂财务组长、财务部财务主管、核电石化事业部财务部副部长,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xx,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成都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六秘书处主任科员,成都市委常委办公厅主任科员,成都市委办公厅综合处五处主任科员,成都市委办公厅机要局密码管理处处长,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能源产业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成都市信息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成都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成都中车轨道装备有限公
司董事长。
xx,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铁道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工程公司副研究员,铁道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监理公司副研究员,成都地铁公司建设事业部部长助理兼任质量安全室经理,成都地铁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成都市域铁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xx,男,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成都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科员、科长,成都市交通局计划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成都市交通局建设管理处副处长、BOT 招商办公室副主任,成都交投集团沙河堡综合枢纽前期办副主任、铁路推进办主任、重大办主任,成都交投集团工程技术部部长,成都交投置业公司副总经理,成都交投集团总工办主任,成都交投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男,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济南铁路局徐州北站团委副书记、书记、调度车间副主任,成都铁路局西昌分局西昌南站运转车间副主任,成都铁路局西昌车务段技术室副主任、副段长,成都轨道公司运营公司总经理,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xxx,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成都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办公室干部、主任,成都市交通局科技教育处副处长、处长,成都市交通委员会
(成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党总书记,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成都轨道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成都轨道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成都xx区xx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xxxx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女,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审计科副科长、审计科科长、成本核算科科长、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成本控制中心主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会计师、审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时xx,男,出生于 1973 年,博士研究生,历任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公司总体分部部长,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前期工作部部长、副总经理,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设计管理部部长,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规划与技术部(总工x)xx,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国家公务员兼职领薪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永久居住权。
发行人董事会中有 7 名成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第三届董事和监事履职已超过三年,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但按照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五十二条规定“......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前,发行人董事、监事仍继续履职,因此,前述事宜对本次发行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董事会中有 2 名副董事长,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但上述瑕疵对本次发行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根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领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是:地铁、有轨电车、轻轨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民用与工业建筑,以及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资、筹划、建设、运营管理、设计、监理、招标及技术服务等;机电系统及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租赁、经销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站)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及管理;对利用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形成的经营项目进行策划、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与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负责组织规划、建设以及运营成都市轨道交通项目,并进行相关的多元资源经营与开发。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板块分为地铁运营、资源开发、其他主营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四个部分。其中,地铁运营业务主要为票款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资源开发板块主要为广告及资源许可权、物业管理等。其他主营业务包括:经营管理服务、特种门销售、材料销售和教育培训服务等。其他业务主要指向 PPP 公司的系统销售、资源接口费、非线路资产租赁、代收水电费等。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 1-3 月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地铁运营收入 | 315,206.96 | 77.65 | 257,251.76 | 25.82 | 344,425.84 | 51.24 | 77,732.01 | 54.01 | |
资源 开发收入 | 广告及资源许可权 | 37,834.90 | 9.33 | 42,147.55 | 4.24 | 45,970.53 | 6.84 | 11,907.34 | 8.27 |
物业管理 | 1,144.56 | 0.28 | 1,175.48 | 0.12 | 3,390.33 | 0.50 | 296.02 | 0.21 | |
其他主营收入 | 经营管理服务 | 15,400.62 | 3.79 | 59,387.97 | 5.96 | 99,810.33 | 14.85 | 33,990.76 | 23.62 |
特种门销售 | 7,066.11 | 1.74 | 7,869.93 | 0.79 | 10,043.06 | 1.49 | 1,850.99 | 1.29 | |
材料销售 | 4,154.95 | 1.02 | 46,540.44 | 4.67 | 57,962.19 | 8.62 | 14,609.24 | 10.15 | |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 1,856.84 | 0.46 | 2,652.87 | 0.27 | 4,227.67 | 0.63 | 1,202.27 | 0.84 |
其他业务收入 | 23,255.98 | 5.73 | 579,122.54 | 58.14 | 106,335.25 | 15.82 | 2,333.77 | 1.62 |
合计 | 405,920.91 | 100.00 | 996,148.54 | 100.00 | 672,165.20 | 100.00 | 143,922.4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5,920.91 万元、996,148.54 万元、 672,165.20 万元和143,922.40 万元。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323,983.34万元,降幅 32.52%,主要是对 PPP 公司车辆、信号、AFC 系统等销售收入在线路开通时已确认,2021 年按合同确认收入减少。
从收入构成来看,地铁运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趋势且为发行人最重要的可持续收入来源。2020 年运营收入占比仅为 25.82%的原因主要是因为 PPP 工程收入增加导致地铁运营收入占比减少。2021 年运营收入实现 344,425.84 万元,在营业收入占比恢复到 50%以上,达到 51.24%。
公司地铁资源开发业务收入主要为地铁沿线物业的物业管理收入和广告及资源许可权收入等组成,2021 年合计占营业收入的 7.34%。除物业管理业务外,毛利率均较高,为公司自身盈利能力提升做出重要贡献。随着客运量的稳步增加,相关收入预计将持续增长。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8,478.52 万元、
116,451.21 万元、172,043.25 万元和 51,653.26 万元。其中 2020 年其他主营业务
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为经营管理服务收入 59,387.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5.62%,材料销售收入 46,540.4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20.12%。 2021 年,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为 172,043.2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5.59%,主要为经营管理服务收入 99,810.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4.85%。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3,255.98 万元、579,122.54
万元、106,335.25 万元和 2,333.77 万元。2021 年,其他业务收入为 106,335.2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15.82%。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 1-3 月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地铁运营成本 | 638,316.91 | 94.94 | 383,808.92 | 36.91 | 339,708.79 | 62.56 | 84,508.86 | 66.89 | |
资源开发 成本 | 广告及资源许可权 | 3,956.39 | 0.59 | 12,474.94 | 1.20 | 7,794.24 | 1.44 | 1,895.08 | 1.50 |
物业管理 | 2,256.52 | 0.34 | 1,162.65 | 0.11 | 2,947.85 | 0.54 | 248.63 | 0.20 | |
其他主营成本 | 经营管理服务 | 11,084.37 | 1.65 | 45,481.83 | 4.37 | 70,578.87 | 13.00 | 21,239.01 | 16.81 |
特种门销售 | 5,793.02 | 0.86 | 6,515.95 | 0.63 | 8,636.96 | 1.59 | 1,524.76 | 1.21 | |
材料销售 | 3,729.80 | 0.55 | 42,237.62 | 4.06 | 53,214.06 | 9.80 | 12,659.68 | 10.02 | |
其他主营业务成本 | 531.29 | 0.08 | 1,145.66 | 0.11 | 2,247.83 | 0.41 | 1,898.27 | 1.50 | |
其他业务成本 | 6,654.40 | 0.99 | 546,921.13 | 52.60 | 57,859.55 | 10.66 | 2,358.67 | 1.87 | |
合计 | 672,322.70 | 100.00 | 1,039,748.70 | 100.00 | 542,988.15 | 100.00 | 126,332.96 | 100.00 |
注:2020-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营业成本已抵减由票款补贴弥补的部分日常运营成本及折旧成本,2019 年度数据未同口径调整。
近三年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 672,322.70 万元、1,039,748.70 万元、 542,988.15 万元和 126,332.96 万元。发行人地铁运营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高。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中,地铁运营成本为 638,316.91 万元、383,808.92 万元和 339,708.79 万元,随着未来运营里程增加,人工成本、能耗、维修等成本增
加,未来运营成本也将保持较高比例。2021 年发行人其他业务成本 57,859.55万元,较上年降低 489,061.58 万元,主要是对 PPP 公司车辆、信号、AFC 系统等销售成本在线路开通时已确认,2021 年按合同确认成本减少。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润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 2019 年度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2 年 1-3 月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地铁运营毛利 | -323,109.95 | 121.29 | -126,557.16 | 290.27 | 4,717.05 | 3.65 | -6,776.85 | -38.53 | |
资源开发 毛利 | 广告及资源许可权 | 33,878.51 | -12.72 | 29,672.61 | -68.06 | 38,176.29 | 29.55 | 10,012.26 | 56.92 |
物业管理 | -1,111.96 | 0.42 | 12.83 | -0.03 | 442.48 | 0.34 | 47.39 | 0.27 |
其他主营毛利 | 经营管理服务 | 4,316.25 | -1.62 | 13,906.14 | -31.89 | 29,231.46 | 22.63 | 12,751.75 | 72.50 |
特种门销售 | 1,273.09 | -0.48 | 1,353.98 | -3.11 | 1,406.10 | 1.09 | 326.23 | 1.85 | |
材料销售 | 425.14 | -0.16 | 4,302.82 | -9.87 | 4,748.13 | 3.68 | 1,949.56 | 11.08 | |
其他主营业务毛利 | 1,325.55 | -0.50 | 1,507.21 | -3.46 | 1,979.84 | 1.53 | -696.00 | -3.96 | |
其他业务毛利 | 16,601.58 | -6.23 | 32,201.41 | -73.86 | 48,475.70 | 37.53 | -24.90 | -0.14 | |
合计 | -266,401.79 | 100.00 | -43,600.16 | 100.00 | 129,177.05 | 100.00 | 17,589.44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66,401.79 万元、-43,600.16 万元、 129,177.05 万元和 17,589.44 万元。2021 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为 129,177.05 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是营业成本抵减了由票款补贴弥补的折旧摊销及部分日常运营成本,毛利润上升。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
单位:%
板块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
地铁运营毛利率 | -102.51 | -49.20 | 1.37 | -8.72 | |
资源开发毛利率 | 广告及资源许 可权 | 89.54 | 70.40 | 83.05 | 84.08 |
物业管理 | -97.15 | 1.09 | 13.05 | 16.01 | |
其他主营毛利率 | 经营管理服务 | 28.03 | 23.42 | 29.29 | 37.52 |
特种门销售 | 18.02 | 17.20 | 14.00 | 17.62 | |
材料销售 | 10.23 | 9.25 | 8.19 | 13.34 | |
其他 | 71.39 | 56.81 | 46.83 | -57.89 |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71.39 | 5.56 | 45.59 | -1.07 | |
合计 | -65.63 | -4.38 | 19.22 | 12.22 |
发行人地铁运营毛利率均为负,主要是由于地铁票款收入无法完全覆盖运营成本,导致地铁运营毛利率均为负。未来随着大线网运营时代市民地铁出行习惯的强化,预计营业毛利率将有所提高。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综合营业毛利率分别为-65.63%、-4.38%、19.22%和
12.22%。2021 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较上年大幅提升,主要是营业成本抵减了由票款补贴弥补的折旧摊销及部分日常运营成本,xxx上升。
(三)主要业务板块
1、地铁运营板块
2021 年度,发行人作为业主的地铁线路(含有轨电车)实现客运量 16.64
亿人次,日均客运量 455.95 万人次/日,运营里程 5,830.99 万列公里,地铁正点率 100.00%,兑现率 100.00%,有轨正点率 100.00%,兑现率 100.00%;2022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客运量 3.83 亿人次,运营里程 1,453.82 万列公里。(不
含 18 号线三站一区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运营情况表(不含 PPP 和 18 号线三站一区间)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3,398.85 | 4,513.89 | 5,830.99 | 1,453.82 |
车站数量(座) | 257 | 338 | 338 | 338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14.00 | 12.08 | 16.64 | 3.83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383.59 | 330.05 | 455.95 | 425.38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 次) | 528.14 | 532.31 | 670.97 | 577.25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20,359.28 | 28,048.85 | 37,273.34 | 9,300.34 |
客车开行列次 | 982,561 | 1,239,832 | 1,582,287 | 392,021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2,692 | 3,388 | 4,335 | 4,356 |
票务收入(亿元) | 34.44 | 28.03 | 37.27 | 8.40 |
正点率(%) | 99.99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 1:正点率(%)、运行图兑现率(%)不包含有轨电车蓉 2 号线,不含三站一区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线网已开通运营 13 条轨道交通线路(含 PPP),运
营里程共计 557.84 公里。其中,地铁项目已开通运营 12 条线路(1、2、3、4、 5、6、7、8、9、10、17、18 号线),运营里程共计 518.54 公里;有轨电车项目已开通运营有轨电车蓉 2 号线,运营里程 39.30 公里。各线路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开通轨道交通线路
单位:亿元、公里、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长度 | 车站数 | 开工时间 | 开通时间 |
合计 | 3,190.68 | 557.84 | 373 (换乘站 46 座) | |||
一 | 地铁项目 | 3,133.23 | 518.54 | 338 | ||
1 | 1 号线一期 | 73.58 | 18.000 | 00 | 0000.12 | 2010.9.27 |
2 | 1 号线南延线 | 40.07 | 5.41 | 5 | 2012.8 | 2015.7.25 |
3 | 1 号线三期首期 | 70.68 | 10.949 | 8 | 2014.12 | 2018.3.18 |
4 | 1 号线三期南段 | 24.65 | 6.123 | 5 | 2015.8 | 2018.3.18 |
5 | 2 号线一期 | 92.62 | 22.38 | 20 | 2007.12 | 2012.9.16 |
6 | 2 号线西延线 | 31.25 | 8.77 | 6 | 2010.8 | 2013.6.8 |
7 | 2 号线东延线 | 28.79 | 11.116 | 6 | 2011.12 | 2014.10.26 |
8 | 3 号线一期 | 114.83 | 20.359 | 17 | 2012.4 | 2016.7.31 |
9 | 3 号线二三期 | 169.01 | 29.000 | 00 | 0000.11 | 2018.12.26 |
10 | 4 号线一期 | 125.30 | 22.00 | 16 | 2011.12 | 2016.1.1 |
11 | 4 号线二期 (含同步实施工 程) | 92.07 | 21.475 | 14 | 2014.4 | 2017.6.2 |
12 | 5 号线一二期 | 384.73 | 49.012 | 41 | 2015.9 | 2019.12.27 |
13 | 6 号线一二期 | 385.49 | 46.8 | 38 | 2016.10 | 2020.12.18 |
14 | 6 号线三期 | 175.79 | 22.08 | 18 | 2017.3 | 2020.12.18 |
15 | 7 号线 | 270.11 | 38.000 | 00 | 0000.9 | 2017.12.6 |
16 | 8 号线一期 | 233.35 | 29.10 | 25 | 2016.12 | 2020.12.18 |
17 | 9 号线一期 | 191.63 | 22.18 | 13 | 2016.12 | 2020.12.18 |
18 | 10 号线一期 | 55.24 | 10.936 | 6 | 2014.5 | 2017.9.6 |
19 | 10 号线二期 | 145.38 | 27.035 | 10 | 2016.12 | 2019.12.27 |
20 | 17 号线一期 | 166.03 | 26.145 | 9 | 2017.2 | 2020.12.18 |
21 | 18 号线一期 | 210.79 | 41.20 | 8 (含孵化 园站) | 2016.8 | 首开段 2020.9.27 非首开段 2020.12.18 |
22 | 18 号线二期 | 51.84 | 28.793 (含天府机场 1 号 2 号航站楼 | 5 (含福田 站、机场北 | 2017.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长度 | 车站数 | 开工时间 | 开通时间 |
站~机场北站 3.163 公里区间) | 站) | |||||
二 | 有轨电车项目 | 57.45 | 39.30 | 35 | ||
23 | 蓉 2 号线 | 57.45 | 39.30 | 35 | 2016.4 | 首开段 2018.12.26 非首开段 2019.12.27 |
注 1、上述项目中 1 号线一期、2 号线一期、2 号线东延线、2 号线西延线总投资均采用竣工决算金额,其余项目总投资按可研批复总投整理。
注 2、线路长度均按初步设计批复整理。
注 3、18 号线车站数及运营里程数据含三站一区间。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1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660.02 | 650.78 | 659.38 | 161.87 |
车站数量(座) | 35 | 35 | 35 | 35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3.23 | 2.21 | 2.64 | 0.60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88.56 | 60.41 | 72.25 | 66.22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119.39 | 95.45 | 106.07 | 94.77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3,960.13 | 3,904.67 | 3,956.26 | 971.22 |
客车开行列次 | 217,860 | 215,359 | 217,211 | 52,771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597 | 588 | 595 | 586 |
正点率(%) | 99.98 | 100.00 | 99.99 | 99.99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2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667.29 | 666.11 | 688.52 | 175.60 |
车站数量(座) | 32 | 32 | 32 | 32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2.96 | 2.26 | 2.50 | 0.55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81.19 | 61.79 | 68.54 | 61.52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107.69 | 106.91 | 107.96 | 84.14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4,003.72 | 3,996.67 | 4,131.09 | 1,053.61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客车开行列次 | 170,467 | 168,416 | 174,179 | 44,523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000 | 000 | 000 | 495 |
正点率(%) | 99.99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3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769.11 | 764.65 | 815.76 | 201.23 |
车站数量(座) | 37 | 37 | 37 | 37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2.59 | 2.08 | 2.40 | 0.55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70.84 | 56.85 | 65.89 | 60.74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92.73 | 91.56 | 94.10 | 79.18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4,614.67 | 4,587.89 | 4,894.55 | 1,207.39 |
客车开行列次 | 167,732 | 167,999 | 179,536 | 43,972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460 | 459 | 492 | 489 |
正点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4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609.27 | 617.44 | 676.62 | 172.32 |
车站数量(座) | 30 | 30 | 30 | 30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2.20 | 1.72 | 2.07 | 0.47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60.30 | 47.06 | 56.83 | 52.53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78.01 | 77.05 | 82.73 | 69.14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3,655.59 | 3,704.61 | 4,059.73 | 1,033.91 |
客车开行列次 | 155,831 | 157,872 | 172,760 | 43,862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427 | 431 | 473 | 487 |
正点率(%) | 99.99 | 100.00 | 100.00 | 100.00 |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成都地铁 5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9.23 | 571.37 | 579.99 | 145.43 |
车站数量(座) | 41 | 41 | 41 | 41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0.02 | 1.14 | 1.69 | 0.41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34.45 | 31.02 | 46.35 | 45.21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40.44 | 52.02 | 64.52 | 60.81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73.86 | 4,570.98 | 4,639.88 | 1,163.48 |
客车开行列次 | 2,035 | 127,833 | 129,232 | 31,946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407 | 349 | 354 | 355 |
正点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7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543.03 | 553.64 | 597.96 | 147.64 |
车站数量(座) | 31 | 31 | 31 | 31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2.70 | 2.20 | 2.40 | 0.54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74.04 | 60.18 | 65.82 | 59.91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100.99 | 108.48 | 104.90 | 83.18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3,258.20 | 3,321.84 | 3,587.75 | 885.81 |
客车开行列次 | 146,142 | 148,524 | 160,918 | 39,575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400 | 406 | 441 | 440 |
正点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成都地铁 10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88.60 | 431.76 | 428.23 | 109.22 |
车站数量(座) | 16 | 16 | 16 | 16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0.29 | 0.34 | 0.36 | 0.08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8.00 | 9.18 | 9.94 | 8.61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14.87 | 16.81 | 16.66 | 11.41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531.60 | 2,590.59 | 2,569.38 | 655.30 |
客车开行列次 | 84,427 | 127,421 | 126,201 | 32,144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231 | 348 | 346 | 357 |
正点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99.99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有轨电车蓉 2 号线运营情况表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52.31 | 221.98 | 275.77 | 69.91 |
车站数量(座) | 35 | 35 | 35 | 35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0.01 | 0.07 | 0.11 | 0.03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0.19 | 1.90 | 3.00 | 2.84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2.54 | 4.78 | 5.74 | 4.39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261.53 | 1,109.91 | 1,378.85 | 349.56 |
客车开行列次 | 38,067 | 117,323 | 145,422 | 36,772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000 | 000 | 000 | 409 |
正点率(%) | 99.97 | 99.98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99.98 | 99.99 | 100.00 | 100.00 |
成都地铁 8 号线运营情况表(2020 年 12 月开通)
项目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13.79 | 407.19 | 92.36 |
车站数量(座) | 25 | 25 | 25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0.02 | 0.92 | 0.23 |
项目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16.80 | 25.26 | 25.54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24.69 | 39.68 | 35.61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82.77 | 2,443.16 | 554.17 |
客车开行列次 | 5,071 | 151,238 | 34,482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362 | 414 | 383 |
正点率(%) | 100.00 | 100.00 | 99.98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成都地铁 6 号线运营情况表(2020 年 12 月开通)
项目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运营里程(万列公里) | 22.37 | 701.59 | 178.24 |
车站数量(座) | 56 | 56 | 56 |
年度客运量(亿人次) | 0.04 | 1.54 | 0.38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26.80 | 42.06 | 42.26 |
年度内最高日客运量(万人次) | 40.25 | 63.52 | 55.74 |
年度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178.93 | 5,612.69 | 1,425.90 |
客车开行列次 | 4,014 | 125,590 | 31,974 |
日均客车开行列次 | 287 | 344 | 355 |
正点率(%) | 99.95 | 100.00 | 100.00 |
运行图兑现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公司目前已开通运营的地铁线路车辆分为 A、B 两种车型。其中 1、2、3、 4 号线车辆采用 B 型不锈钢轻量化车体,车宽 2.80m,4 对门/辆,4 动 2 拖 6 辆编组,最大运营速度 80.00km/h;5、6、9 号线车辆采用 A 型铝合金车体,车宽 3.00m,5 对门/辆,6 动 2 拖 8 辆编组,最大运营速度 80.00km/h(9 号线
100.00km/h);7、8、10 号线车辆采用 A 型铝合金车体,车宽 3.00m,5 对门/辆,4 动 2 拖 6 辆编组,最大运营速度 80.00km/h(10 号线 100.00km/h);17、 18 号线车辆采用 A 型铝合金车体,车宽 3.00m,4 对门/辆,6 动 2 拖 8 辆编组,最大运营速度 140.00km/h。有轨电车蓉 2 号线车辆为铝合金车体,5 模块编组
(2 动 1 拖 2 悬浮),100.00%低地板。
成都地铁运营时间原为早 06:30 至晚 23:38,全天共计 17.13 小时,随着线路延伸到近郊线,线网将火车北站、成都东客站、火车南站、双流机场、天府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串联起来,运营时间进行了多次延长,现阶段运营时间最长为早 6:00 至次日 00:29,全天共计 18.48 小时,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随着线网的发展,成都地铁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 60%左右,公司不断缩短高峰期运营间隔,1 号线高峰上线列车达 60 列,共线区段最小间隔达到 2 分钟,其余
市区线路最小间隔也在 2 分 15 秒至 4 分 10 秒之间,各线路运力与客流实现精准匹配。同时公司坚持安全、准点、舒适、快捷的运营服务宗旨,近三年及一期列车运行图兑现率、列车正点率均在 99.99%以上。
发行人票款收入分为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收入两部分,地铁运营每日产生的购票收入现金由银行服务人员上门收款后存入发行人运营收入账户;非现金收入的结算模式目前有刷卡、支付宝购票和微信购票三类,其中刷卡收入为发行人每五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与天府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府通卡消费金额进行对账,确认该对账周期内应收天府通卡消费收入金额后,由天府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笔资金转入发行人运营收入账户;支付宝和微信购票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每日将票款收入转账至发行人运营收入账户,发行人每旬与两家公司进行对账。
地铁运营成本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电费成本,维修成本及其他四大方面,其中,人工成本包括运营线路的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各种福利支出;电费成本包括运营线路的牵引、动力、照明用电;维修成本包括运营线路的维修成本费用;其他主要包括折旧成本等。随着投入运营的地铁线路陆续增加,需要的服务人员、电力支持和维修费用都将大幅增加。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运营成本构成情况表(不含 PPP 运营)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人工成本 | 192,312.39 | 30.13 | 237,031.05 | 61.76 | 245,523.06 | 72.27 | 61,433.93 | 72.70 |
电费成本 | 48,737.80 | 7.64 | 61,799.92 | 16.10 | 62,501.58 | 18.40 | 16,268.84 | 19.25 |
维修成本 | 37,600.02 | 5.89 | 64,038.59 | 16.69 | 31,684.15 | 9.33 | 6,806.10 | 8.05 |
其他 | 359,666.70 | 56.35 | 20,939.36 | 5.46 | - | - | - | - |
合计 | 638,316.91 | 100.00 | 383,808.92 | 100.00 | 339,708.79 | 100.00 | 84,508.87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人工成本、电费成本、维修成本金额随着通车里程的增加呈上涨态势;地铁线路从 2019 年起开始计提折旧,折旧金额体现在地铁运营业
务成本中的其他成本,导致其他成本金额从 2019 年起大幅增加,在运营成本中比例同时大幅增加;2020 年因疫情影响,其他成本中还增加了疫情防控成本。 2021 年起运营板块营业成本抵减了由票款补贴弥补的折旧摊销及部分日常运营
成本,并对 2020 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020 年,成都市轨道项目处于密集建设阶段。截至 2022 年 3 月末,成都
市共计有 9 条线在建。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如下: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里、亿元
项目名称 | 建设长度 | 投资总额 | 资金筹措方案 | 资本金到 位情况 | 累计投资 情况 |
10 号线三期 | 5.87 | 62.35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9.54 | 19.42 |
13 号线一期 | 29.07 | 282.40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40.46 | 96.59 |
17 号线二期 | 24.76 | 227.84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27.06 | 69.33 |
18 号线三期 | 13.55 | 168.43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23.15 | 47.11 |
19 号线二期 | 42.87 | 355.18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87.41 | 193.66 |
8 号线二期 | 7.81 | 85.31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14.06 | 28.62 |
27 号线一期 | 24.86 | 167.62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22.39 | 45.56 |
30 号线一期 | 26.28 | 211.00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24.17 | 49.20 |
资阳线 | 38.70 | 133.84 | 资本金 40%,贷款 60% | 31.02 | 29.80 |
合计 | 213.77 | 1,693.97 | - | 279.25 | 579.29 |
注:上述轨道项目总投资数均采用可研批复总投,30 号线一期总投差异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轨道交通 10 号线三期工程 2019 年 12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 2019 年 12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17 号线二期工程 2019 年 12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18 号线三期工程 2019 年 12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 2019 年 11 月开工,计划于 2023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8 号线二期 2020 年 3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27 号线一期 2020 年 3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 30 号线一期 2020 年 3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轨道交通资阳线 2020 年 12 月开工,计划于 2024 年开通运营。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重大拟建项目。
2、资源开发业务板块
资源开发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广告及资源许可权业务和物业管理业务,主要由成都轨道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源开发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广告及资源许可权 | 37,834.90 | 42,147.55 | 45,970.53 | 11,907.34 |
物业管理 | 1,144.56 | 1,175.48 | 3,390.33 | 296.02 |
合计 | 38,979.46 | 43,323.03 | 49,360.86 | 12,203.36 |
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广告及资源许可权业务
广告及资源许可权业务包括:1)车站灯箱类广告资源。包括灯箱、出入口梯牌等。采用授权经营的模式,经营单位缴纳经营权费。2)多媒体资源。包括数字大屏、多媒体查询机、PIS 及语音播报、多媒体屏蔽门等数字媒体。经营权采用一种或多种媒体形式等招商的方式,公开招标确定合作方,每年缴纳资源管理费。3)自助设备。主要分为自助银行(ATM)项目和自动售货机项目。 ATM 的招商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条地铁线路 ATM 设备的独家经营权。自动售货机项目招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单位,按季度缴纳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费。目前在地铁各线路经营的项目品类涵盖自助售水机、自助口罩机、自助鲜花机、自助饮品机、自助照相机、自助快消品机、自助文创机、按摩椅等。4)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主要指站厅商铺租赁业务。站厅商铺主要分布在各站厅层通道两侧,及部分车站配线通道。发行人对所属全部商铺进行招商。主要招商业态有便利店、饮品、休闲食品、特色小商品及便民服务等,招商方式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竞价”。各商家按季度向发行人缴纳商铺使用费。2021 年商铺整体出租率为 83.87%,平均单位商铺面积价格为 132.7元/平方米.月。2022 年 3 月末商铺整体出租率为 81.17%,平均单位商铺面积价格为 111.28 元/平方米.月。5)广告传媒业务。广告传媒业务主要包括媒体广告经营业务,具体媒体形式包括列车看板、主题列车、分布式创意展等,以及媒体资源整合业务,整合不同站域、地域范围内平面类媒体、数字类媒体、列车类媒体等,打通活动策划、内容制作、创意营销产业链条,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定制化的广告服务。
2021 年度,发行人广告及资源许可权业务前五大合作客户为:成都深报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广告及资源许可权业务前五大合作客户为:成都深报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物业管理业务板块
物业管理业务内容主要为成都轨道集团 OCC 办公大楼、地铁沿线站厅等物业安全、保卫、消防、设备设施管理。2020 年公司实现物业管理收入 1,175.48万元;2021 年实现物业管理收入 3,390.33 万元。物业管理成本则主要为物业项目的安全、保卫、消防、设备设施所需,包括物业整修、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和人员工资等费用。2020 年物业管理成本 1,162.65 万元,2021 年物业管理成本 2,947.85 万元。下一步物业管理将继续以科技创新带动降本增效,分批在车站、场段推行保洁机器人应用,逐步实现智能机器替代传统保洁人工作业。
3、其他主营板块
其他主营业务主要系经营管理服务、特种门厂销售、材料销售、教育培训服务等其他收入。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8,478.52万元、116,451.21 万元、172,043.25 万元和 51,653.26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7.02%、11.69%、25.60%和 35.89%。
(1)经营管理服务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经营管理服务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5,400.62 万元、
59,387.97 万元、99,810.33 万元和 33,990.76 万元。经营管理服务主要核算对 PPP线路的运营管理收入等。2021 年,发行人经营管理服务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 40,422.36 万元,增幅 68.06%,占营业收入的 14.85%。2022 年 1 季度,发行人经营管理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9,649.75 万元,增幅 39.64%,占营业收入的 23.62%。其他主营业务板块中经营管理服务收入提升较大、占比较高,主要是
9、17、18 号线开通后运管费收入增加。
(2)商品混凝土和水泥等材料销售业务
该业务从 2019 年开始经营,近三年及一期,材料销售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4,191.95 万元、46,540.44 万元、57,962.19 万元和 14,609.24 万元。2022 年 1
季度,该业务占营业收入的 10.15%,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一是水泥及混凝土 2021
年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业务规模扩大,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为保证施工建设的质量及安全性,项目建设施工方取得项目施工委托后,为成都地铁施工时商品混凝土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部分由发行人下属三级控股子公司中标提供,同时这亦可增加发行人收入来源。
1)盈利模式
发行人通过控股三级子公司成都轨道新山实业有限公司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依托集团公司地铁建设业务,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和销售,采用自营业务模式,以销定产,即根据中标取得的订单自行生产相应数量的商品混凝土,价格以市场行情为准。发行人商品混凝土销售的客户大部分为从事地铁建设业务的施工单位,销售渠道较有保障。发行人通过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赚取市场合理利润,xxx维持在 7%左右。
定价: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
优势:拥有自身商品混凝土生产专业子公司,在产品质量,保障供应方面具有良好控制基础,给地铁施工单位 2-3 个月左右的账期,方便施工单位资金xx。
风险控制:每月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施工单位一般用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结算商品混凝土款。
发行人通过控股三级子公司成都轨道绿色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水泥销售业务,该公司依托集团公司良好信誉,在水泥销售业务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水泥销售采用自营业务模式,以销定购,即获得下游客户的订单后再向水泥供应商采购相应数量的水泥,价格以市场行情为准。发行人水泥销售的客户大部分为从事地铁项目的合作单位,销售渠道有稳定的保障。发行人通过赚取差价盈利。
定价:通过与混凝土生产单位谈判确定水泥销售价格,以中国水泥网网价和市场调研结果经双方协商后调价。
优势:运送及时,为混凝土生产保证水泥质量,以月结的方式收取货款,资金xx快。
风险控制:每月与混凝土生产单位结算工程款,混凝土生产单位一般用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结算水泥款。
2)产业链情况
2022 年 1-3 月材料销售板块供应商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品种 | 采购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流彭镇建材项目部 | 混凝土采购运输费、泵送 x、加工费 | 8,977.65 | 是 |
2 | 峨眉山赛建商贸有限公司 | 水泥采购 | 2,623.92 | 否 |
3 | 四川力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混凝土采购 | 654.46 | 否 |
4 | 随州顺祥运输有限公司 | 运输费 | 483.27 | 否 |
5 | 成都汇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 | 混凝土采购 | 469.10 | 否 |
合计 | - | - | 13,208.40 | - |
2021 年材料销售板块供应商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品种 | 采购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流彭镇建材项目部 | 混凝土采购 运输费、泵送费、加工费 | 35,871.79 | 是 |
2 | 峨眉山赛建商贸有限公司 | 水泥采购 | 12,294.84 | 否 |
3 | 成都集成达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采购 | 2,877.67 | 否 |
4 | 四川沱江路桥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砂石采购 | 417.10 | 否 |
5 | 成都xxx彬商贸有限公司 | 砂石采购 | 231.26 | 否 |
合计 | - | - | 51,692.66 | - |
2022 年 1-3 月材料销售板块销售客户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销售客户名称 | 品种 | 销售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流彭镇项目部 | 水泥 | 3,062.39 | 是 |
2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混凝土 | 2,487.13 | 是 |
序号 | 销售客户名称 | 品种 | 销售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3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混凝土 | 1,595.52 | 否 |
4 |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混凝土 | 857.10 | 否 |
5 | 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混凝土 | 839.90 | 否 |
合计 | - | - | 8,842.04 | - |
2021 年材料销售板块销售客户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销售客户名称 | 品种 | 销售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双流彭镇项 目部 | 水泥 | 12,488.77 | 是 |
2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混凝土 | 5,744.17 | 否 |
3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混凝土 | 5,710.67 | 是 |
4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成都水电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混凝土 | 4,988.22 | 是 |
5 | 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混凝土 | 3,234.84 | 否 |
合计 | - | - | 32,166.67 | - |
3)产销量价与区域
发行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主要为地铁施工建设所需的品种。受以销定产、赚取合理利润的经营模式决定,发行人所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品种、数量主要以满足地铁建设需要,销售价格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定价。原材料采购区域均来自成都,销售区域主要为在建的成都地铁各施工标段。
发行人采购、销售的水泥均为混凝土生产企业所需的品种。受以销定购、优质服务的经营模式决定,发行人所销售的水泥品种、数量均与采购一致,销售价格经过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价格。采购区域均来自峨眉山地区,销售区域均为成都市混凝土生产企业。
4、其他业务板块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向 PPP 公司的系统销售、资源接口费、非线路资产租赁、代收水电费、依据协议约定按照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借款利息收入等。近三年
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23,255.98 万元、579,122.54 万元 106,335.25万元和 2,333.77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 5.73%、58.14%、15.82%和 1.62%。
其他业务成本主要包括向 PPP 公司的系统销售、资源接口费、非线路资产租赁、代收水电费、资金管理等成本支出。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支出分别为 6,654.4 万元、546,921.13 万元、57,859.55 万元和 2,358.67 万元,占营业总成本比重分别 0.99%、35.90%、10.66%和 1.87%。
2021 年,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均大幅下降,主要系对 PPP 公司车辆、信号、
AFC 系统销售收入及成本下降。
5、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板块
除以上业务外,公司还经营 TOD 业务,但截至目前未实现销售收入。发行人 TOD 项目所有土地均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针对不同 TOD 项目设立了不同项目公司进行开发,主要聚焦三种模式:一是由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和开发;二是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控股操盘模式,与区县平台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对 TOD 项目进行建设和开发;三是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主或与集团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取得土地后,再引入国内一流房企并向其转让股权,由头部房企操盘开发。公司控股操盘的 TOD 项目包括商业和住宅,住宅部分建成后对外出售,商业部分将按照公司规划部分自营,部分出售。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在建 TOD 综合开发项目系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利用项目、xx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梓潼宫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双凤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幸福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龙潭寺东站 TOD综合开发项目、二江寺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马厂坝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三岔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川师大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钟家湾 TOD 综合开发项目、双流西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白佛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等,尚无建成 TOD 综合开发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拿地待开发的土地共
计 2,314 亩。
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开发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三级,该项目由发行人委托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开发;
xx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xxxx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梓潼宫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郫都区梓橦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三级;
双凤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武xxx七里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幸福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金牛区幸福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龙潭寺东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成华区同桂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二江寺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空港二江寺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三级;
马厂坝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三岔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xx区三岔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川师大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锦江区静桉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三级;
钟家湾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双流钟家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双流西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空港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三级。
白佛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主体为成都武侯白佛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体资质为暂定二级。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在建 TOD 项目情况
单位:亩、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建设期 | 主要用途 | 预售时间 | 尚需投资 |
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 合开发利用项目 | 122 | 27.95 | 18.60 | 8.02 | 2019.12- 2025.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12 月 | 10.58 |
xx站TOD 综合开发 项目 | 523 | 120.67 | 119.20 | 73.18 | 2019.03- 2026.12 | 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 | 2020 年 12 月 | 46.02 |
梓潼宫站 TOD 项目 | 349 | 50.63 | 84.34 | 34.40 | 2019.08- 2026.12 | 住宅和公建配套 | 2021 年 1 月 | 49.94 |
双凤桥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375 | 76.28 | 98.18 | 47.48 | 2019.12- 2026.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1 月 | 50.7 |
幸福桥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178 | 33.66 | 38.19 | 13.25 | 2019.12- 2026.12 | 住宅和公建配套 | 2021 年 8 月 | 24.94 |
龙潭寺东站TOD 综合 开发项目 | 538 | 91.39 | 130.60 | 48.43 | 2019.12- 2026.12 | 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 | 2021 年 8 月 | 82.17 |
二江寺站 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42 | 8.76 | 9.11 | 6.02 | 2020.12- 2024.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7 月 | 3.09 |
马厂坝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445 | 90.6 | 123.21 | 45.78 | 2019.12- 2026.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12 月 | 77.43 |
三岔站 TOD 综合开发 项目 | 240 | 59.16 | 55.79 | 17.14 | 2019.12- 2026.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12 月 | 38.65 |
四川师大站TOD 综合 开发项目 | 205 | 39.04 | 60.63 | 14.15 | 2021.08- 2026.12 | 住宅及商业 | 2022 年 9 月 | 46.48 |
钟家湾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92 | 13.5 | 18.50 | 13.51 | 2021.08- 2025.12 | 住宅 | 2022 年 8 月 | 4.99 |
双流西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258 | 39.14 | 50.77 | 11.70 | 2019.12- 2026.12 | 住宅及商业 | 2021 年 12 月 | 39.07 |
白佛桥站TOD 综合开 发项目 | 98 | 14.44 | 23.37 | 5.94 | 2021.09--2025.12 | 住宅及商业 | 2022 年 8 月 | 17.43 |
合计 | 3465 | 665.22 | 830.49 | 339.00 | - | - | - | 491.49 |
注:用地面积为已开发项目占用面积,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主要项目具体简介如下:
1)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项目
崔家店停车场上盖综合项目位于成华区槐树店路槐树店站附近,轨道交通 4
号线(已运营)和 7 号线(已运营)在此换乘,是我市首个“车辆基地+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项目是全国首个双层全地埋式地下地铁车库上盖综合开发项目,包含住宅小区及商业办公酒店综合楼两部分。
2)xx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xx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成都市xx区中柏大道和吉龙路交汇处,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6 号线(已运营)和 22 号线(规划)换乘站,站点等级为区域级。项目总体定位“以轨道交通引领、以公园社区为特色的城市中央活力区”。围绕片区新经济人群的需求构建“智慧商务、城市乐活、城市交际”三大功能板块,打造诗意栖居之园、事业发展之地、生活安居之所,营造工作、消费、生活、游憩场景高度融合的产城一体城市空间。
3)梓潼宫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梓潼宫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郫都区校园路,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6 号线(已运营)与 28 号线(规划)换乘站,站点等级为组团级。项目整体定位为“青春梓潼·新形象”。立足成都市 TOD 综合开发顶层部署,依托区域丰富的城市功能配套资源,借势大量的常住居民和未来外溢产业人口,致力于打造集精品邻里商业、教育办公以及配套住宅为一体的城市次区域级 TOD 综合体。
4)双凤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双凤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武侯区武兴路和智远大道交汇处,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3 号线(已运营)和 33 号线(规划)换乘站,站点等级为组团级。项目总体定位“武侯•菁英活力城,天府电子商务体验中心,全时体验型 TOD 城市活力门户”,项目立足电子商务与平台型总部主体,关注创新动能的融合化发展路径,制定可持续的电商总部企业发展策略,构建优质的功能配套与服务支撑体系,最终实现 “电商生态小镇”的整体化构建。
5)幸福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幸福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金牛区金新路、天宝路交汇处,属于成都国际商贸城功能区,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5 号线(已运营)站点,站点等级为组团级。项目整体定位“北城幸福桥·高科创享城”。项目以轨道交通建设为抓手,以品质型居住、体验式消费为核心业态,通过融入尊重生态本底、以公园城市建设为目标的区域重塑手段,营造与城市肌理融合的慢行系统;同时继承成都特色文化,创造巴蜀“寻味目的地”,汇集全球特色美食,打造一站式全球高端美食畅享小镇,进而实现重塑城市产业形态的目的,形成“人、城、境、业”和谐统一的产城人居公园社区。
6)龙潭寺东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龙潭寺东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成华区东北部,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8号线(在建)和 S12 号线(规划)换乘站,站点等级为社区级。项目整体定位为 “文旅成华荟萃城,公园城市乐活区”。贯彻生态发展理念,助力成都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巩固成华大道文化创意发展轴建设,打造高品质人才生活及服务中心。服务xx产业功能区建设,以完善的城市功能留驻城东人才。
7)二江寺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二江寺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双流区剑南大道和南湖西路交汇处,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5 号线(已运营),站点等级为社区级。项目总体定位“天府白鹭洲,城南新贵里”,项目慢行系统通过下沉广场、地下通道将轨道站点、公交站点、居住小区、商业区无缝衔接,构建从地下一层到地面层,再到商业平台层的多维人行系统,汇聚xx社区,形成方便、安全的城市生活空间。
8)马厂坝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马厂坝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青羊区光华大道和土龙路交汇处,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4 号线(已运营)站点,站点等级为区域级。项目是以轨道交通引领、以产城相融、文化复兴、蓝绿相间为特色的 TOD 新城活力区,是成都西部经济发展的新高地,是青羊文化升级的新名片,是公园城市践行新标杆。科学的规划设计理念,将“高效换乘场景”、“创新创业场景”、“文化创意场景”、“品质消
费场景”、“宜居生活场景”、“健康运动场景”六大生活场景有机融合,传承传统文脉,迎接未来发展,创造容纳现代人未来幸福生活的青羊新城。
9)三岔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三岔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东部新区绛溪南组团,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18 号线(已运营)和 S2 号线(规划)换乘站,站点等级为城市级。该项目以复合公共交通为导向,打造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的成都新门户,以国际门户化、环境共生化、TOD 一体化为规划理念,建立空港新城 CCID 中央创新区,是东进之心,未来城市,复合枢纽。
10)四川师大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四川师大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锦江区成龙路街道东光村 5 组,三圣街道花果村 2 组,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住宅用房及公服配套设施。
11)钟家湾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钟家湾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怡心街道红瓦社区 2 组,用地范围内有居住、商业服务设施,小区物业用房、垃圾房、绿地等配套设施。
12)双流西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双流西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位于双流区大件路和板桥路交汇处,项目站点为轨道交通 3 号线(已运营)、10 号线(已运营)、17 号线(在建)换乘站,站点等级为区域级。项目以“产城融合、站城一体的国际化活力城区”为定位,以 “交通导向的网络型公园城市,三网融合的临空产业示范区”为愿景,打造集交通枢纽、产业办公、临空商业、旅游服务、高端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
13)白佛桥站 TOD 综合开发项目
白佛桥 TOD 位于成都西三环路与第一绕城高速之间,成新蒲快速通道与智远大道交汇处,紧邻环城生态公园和江安河。白佛桥站为 17 号线(建设中)和
33 号线(规划)换乘站,xx三公里内共有四个站点,站点等级为组团级。项目包含住宅小区、商业及配套设施。
(四)行业地位及竞争情况
1、轨道交通行业状况
(1)行业整体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具有固定线路,铺设固定轨道,配备运输车辆及服务设施等的公共交通设施,它为城市住宅区、交通运输中心和工作地点之间提供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连接,在现代立体化的城市交通系统中起着骨干作用。在我国将地铁和轻轨并称为城市轨道交通。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较大的运输能力和较高的准时性、速达性、舒适性、安全性。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后运营费用低,环境污染小,可以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状,有助于优化城市布局,是城市良性发展的助推器。但由于存在建设成本高,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特性,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城市轨道交通具有显著的公益性。
目前,世界主要大城市大多有比较成熟与完善的轨道交通系统。有些城市轨道交通运量占城市公交运量的 50%以上,有的甚至达 70%以上。巴黎 1,000 万人口,轨道交通承担 70%的公交运量,这一比例在东京是 86%,在莫斯科和香港是 55%。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始于 1965 年开通的北京地铁 1 号线,此后相当长一
段时间内发展较为缓慢。上世纪 90 年代及 21 世纪初,我国先后出现两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潮,当时各个城市纷纷推出地铁、轻轨修建规划,投资热情一度高涨,但考虑到财政实力,国家批准的却并不多,批准建设项目基本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历程可以看出,2000 年以来我国每年新运行轨道交通里程都在 50 公里以上,有多个年份(2003、2005、2007、2009)
通车里程在 100 公里以上,显示出我国地铁及轻轨建设步入快速发展期。据不完全统计(不含部分地方政府批复项目和个别数据填报不完整的项目资金情况),截至 2021 年底,中国在建线路可研批复投资累计 45,553.5 亿元。2021 年当年共
完成建设投资 5,859.8 亿元,在建线路总长 6,096.4 公里,在建线路规模与年度完成投资额同比略有回落。
截至 2021 年末,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 50 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
轨道交通线路 283 条,运营线路总长度 9,206.8 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 7,209.7公里,占比 78.3%;其他制式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1,997.1 公里,占比 21.7%。当年新增运营线路长度 1,237.1 公里。
(2)各地区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模式分析
基于轨道交通建设成本高、期限长、额度大的特点,当前我国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投资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由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在资金筹措上,一部分由政府投入部分资本金,另一部分由政府实际控制的或是委托代建的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实现资金的满足。此外,也有少部分地铁线路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模式,引进各方面投资主体。目前,国内几个主要城市的地铁投融资模式如下表:
我国主要城市地铁投融资模式
城市 | 投资主体及背景 | 投融资模式 | 投融资模式特点 |
广州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政府 100%持股。 | 全部资金来自政府投入和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信贷资金,其中政府投入占轨道交通总投入资金的 60%,其余是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全部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行一体化经营,投融资由广州市发改委专设“地 铁筹资办公室”统筹解决,投融资模式单一,财政压 力较大。 |
上海 |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上海久事 (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66%)和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 34%)。 | 直接投资开发,其中股东投资 30%;国内外贷款 50%;发行债券、资产置换、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 20%。 | 基本实现了融资渠道的多元化,但政府财政支持和银行信贷资金仍占主要部分,直接融资比重仍然偏低,政府财政压力较大,信贷资金需求规模较大。 |
北京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采用政府投入资本金,企业进行对外融资的模式,但北京地铁奥运支线采用 BT 模式。 | BT 模式可以缓解政府项目短期资金压力,拓宽基础设施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 建设效率。 |
城市 | 投资主体及背景 | 投融资模式 | 投融资模式特点 |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地铁集团各占 49%,北京市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占 2%。投资建设北京 4 号线地铁。 |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北京地铁4 号线是国内地铁建设中首个以 PPP 模式进行合作投资的项目,由京港地铁建设,并获得 30 年的特许 经营权,在 30 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负 责 4 号线运营和管理,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 给北京市政府。 | PPP 模式下,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 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 |
从上表罗列的投融资模式,由上至下其投融资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逐步提高。目前,中国轨道交通庞大的资金规模要求约束了轨道交通的供给,其来源仍旧主要是政府投资和银行融资占主导。
(3)各地区地铁资源许可权开发模式状况
1)香港地铁模式
香港地铁作为业内公认的地铁成功典范,在运营方面有着完全市场化的管理和独具特色的开发运营模式。由地铁建设所带来的交通改善会导致沿线车站附近的土地因此具有相当大的价值上升空间。因此,利用地铁建设所带来的这点优势对沿地铁线建设项目可进行物业开发,此举不仅能维持甚至增加客流量,还能在物业发展范围内建立其他交通工具中转站如出租车停靠站、公交车站等以方便乘客,建立更加完善的交通网。香港地铁也由此形成了自身独具特色的“以地养铁”模式。
香港地铁开发沿线物业的基本模式为:先规划好地铁沿线车站选定的地方,在初步规划好的车站地方附近,以是否具有物业上发展潜力为标准,选定地铁车站最终用地。在得到可以开发车站用地上盖空间的批准之后,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可用来缴纳土地费及建造商场等物业措施,物业措施所带来的利润则由开发商和地铁公司共同分享,一般来说,地铁公司可占 50%的利润。另外,地铁公司也可在车站附近建立银行网点、设置广告位、商铺等租赁从而获得收益。
从近年港铁的收益比例来看,非车费收入在营业额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其在港铁建设中作为资金来源的重要性也是同步提高。物业开发所带来的收益早在
2000 年的时候就已经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而物业的良好开发利用,不仅是带来了不断上升的收入,而且为乘客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实现了非车务发展与发展车务之间的双向促进和双向提高。
2)内地各城市状况
由于内地城市地铁运营起步较晚,尚难形成如香港成熟的地铁网络效应,但也开始逐渐形成各自自有的模式。据各大城市地铁公司审计数据披露显示,以各大城市地铁截至 2021 年度业务收入占比为例:南京地铁营业收入中运营收入占 75.12%、广告收入占 1.09%、租赁收入占 13.99%、服务费占 3.03%;深圳地铁营业收入中地铁运营及管理设计占 35.39%、站城一体化开发占比 58.67%;广州地铁营业收入中地铁运营占 45.49%、物业开发 17.94%、资源经营占 6.31%、行业对外服务占 26.57%。从上述数据整体来看,国内几大城市地铁运营占据绝大部分的收入,资源开发板块尚占据小部分份额。但是,随着地铁行业整体向市场化靠拢的趋势,以及外来运营管理模式的冲击,国内城市的地铁也开启更多盈利模式的探索,加快了地铁多元化经营的步伐。
以上海地铁为例。上海早已在开启地铁上盖物业项目开发,拟通过物业开发带来地铁更大收益。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发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市轨道交通场站及xx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暂行)》。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按照市场化、集约化的基本思路,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上海发展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xx地区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和土地开发收益反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发展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和轨道交通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紧接着,同年 10 月,上海申通地铁公司公布拟与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善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有限合伙合同,共同出资 40 亿成立上海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预计年化收益率 7.8%。其中,申通地铁认缴出资 7 亿元。申通地铁拟通过参与轨道交通场站及xx土地开发机制,为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并增加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