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
GXT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XTC-C-22700038
项目名称:鸡西盆地北部坳陷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气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
采 购 人: 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目 录
附件 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112
附件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13
附件 12 投标承诺书 116
附件 13 技术暗标文件(另册,需按照暗标的要求单独装订成册) 117
附件 14 投标保证金转招标服务费说明(单独密封提交) 1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鸡西盆地北部坳陷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气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xxxxxxx 00 xxxxx 00 x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XTC-C-22700038
项目名称:鸡西盆地北部坳陷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气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
预算金额:615 万元最高限价:615 万元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 |
以城子河组下段煤系为对象,对黑鸡地 2 井深 | |||
部煤系地层 2 层实施含气性地层测试,获取深 | |||
部(2000m 以深为主)煤层气及煤系泥页岩气、 | |||
鸡西盆地北部 | 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评价的储层 参数及产能参数,评价煤系气资源可采性;探 | ||
坳陷黑鸡地 2 | 2022 年 6 月 | 索适应本区地质特征的深部煤系气储层压裂 | |
井深部煤系气 | -2023 年 | 黑龙江省 | 改造技术和合层排采工艺以及煤系气合采产 |
含气性地层测 | 12 月 | 层配置模式。主要工作量为: | |
试工程 | 1.对黑鸡地 2 井煤系地层 2 层进行含气性测 | ||
试。 | |||
2.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总结。 | |||
3.工农关系协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6 月-2023 年 12 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xxxx 00 xxxxx 00 xxx
xx: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5 月 24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0 xxxxx 0 x第一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0997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x:姜老师 010-64697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xx 00 x联系方式:xx、xx\010-88354433 转 368、281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5.1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 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 |
1.5.2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是 █否 |
1.6 | 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 式履行合同 | ▉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 | 核心产品 | x项目为服务采购,无核心产品 |
2.3.3 | 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 时间 | 投标截止日15日前 |
2.4.1 | 时间 | 投标截止日15日前 |
2.5 |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 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转368 通信地址:xxxxxxxxxx00xxxxx00x | |
3.6.2 | 90日历天 | |
3.7.1 | 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0元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0997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8.2 |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求 | 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人名章的,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书、联合体协议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
3.8.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 (1)投标文件副本 4 份; (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份(U盘形式)。 |
3.8.4 | 装订要求 | 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6.1 | 资格审查主体 |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7.3 | 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 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体 | □采购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
8.1 | 量 | 3名 |
8.1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 | |
8.4.1 | x项目不提供履约保证金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 技术暗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如下: (1)打印纸张要求:除比较大的图表以外,所有内容统一用使用70克A4白色复印纸双面打印; (2)打印颜色要求:除图件外,所有文字和数据表格均采用黑色打印,不得使用彩色打印。 (3)正本封皮要求:正本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字样,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名称、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侧封及封底无须填写内容。 (4)副本封皮要求:所有副本的封面、侧封及封底均使用白色纸张(不得使用加厚封皮纸),完全空白,不得带有任何文字(包括“副本”字样)、 图案、标识、印签、符号等。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目录要求:技术暗标文件的目录编制在封面后和正文前,目录内应标明投标文件的章节内容和所对应页号并用“ ”形式的制表前导符 连接;目录只录入一至三级标题,四级及以上标题不录入目录。目录的字体:按照正文排版要求。目录的段落:两端对齐,一级标题无缩进,其后每级标题左侧增加缩进2字符,其他按照正文排版要求。 (6)页面设置要求: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除图表以外纸张均为纵向布局;不允许出现页眉,且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应采用小五号宋体页面底端居中设置而编制,格式为“第X页 共X页”,并使用 Microsoft word文档自动插入方式;页码从目录起开始编排,并应当连续;各章节之间均无需分页编排(即上一页内容未满,新章节无需另起一页);各章节之间不得添加任何颜色或形式的隔页纸。 (7)正文排版要求: 字体:小四号宋体,标准字距,不得出现加粗、倾斜下划线等任何修 饰。 段落: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不对齐到网格,段前间距0行,段后间距0.5行。 (8)各级标题排版要求: 一级标题字体:三号宋体,加粗,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 一级标题段落:居中对齐,无缩进,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二级标题字体:小三号宋体,加粗,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 二级标题段落:两端对齐,悬挂缩进2字符,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三级标题字体:四号宋体,加粗,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 三级标题段落:两端对齐,悬挂缩进2字符,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四级及以上标题:视为正文,按正文排版要求。 (9)表格排版要求: 表格内容字体:五号宋体,标准字距,不得出现加粗、倾斜下划线等任何修饰。 表格内容段落:两端对齐,无缩进,单倍行距,不对齐到网格,段前间距0行,段后间距0行。 表格名称字体:小四号宋体,加粗,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表格名称段落:居中对齐,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 (10)图件排版要求: 图件内部的字体和排版按图件内容自行定义格式,图件可以使用彩色打印(但不是必须)。 图件名称字体:小四号宋体,加粗,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图件名称段落:居中对齐,其他按正文排版要求。 (11)图表按照章节顺序在相应位置中插入;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以使用幅面大于A4的白色复印纸,但须将其折叠成A4 纸大小,并统一按序装订在全册的最后。 (12)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13)技术暗标文件应单独装订成一册,不得再将技术暗标文件分册装订;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不易拆,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同时按要求提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未装定入册的任何文件材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14)技术暗标文件副本内的任何地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足以识别或确定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及人员姓名等一切透露投标人身份 的标记。否则为无效投标。 | ||
10.2 | 项目实际履行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按照造价、合同及技术验收认定的有效工作量进行竣工结算。结算经费小于合同经费的,中标方应在30 天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招标人。 | |
10.3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 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服务类的标准费率下浮 10%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0997 | |
10.4 | 投标人除准备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外,还需准备2份电子版本 (U盘),每个U盘中存放投标文件的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各1,(投标 文件中若有电子表及图纸,须一同提供);文件命名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按投标须知第4.1.3项目要求进行密封。 | |
10.5 |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事项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接受邮寄、快递等非现场递交方式,要求如下: (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00(即投标截止时间。无论采用邮寄、快递或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文件的时间均以文件到达指定地点的时间 为准)。 (3) 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接收地点:xxxxxxxxxx 00 xxxxx 00 x 运营管理事业二部。 (4) 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接收保管,接收人及联系方式:xx 010-88354433 转 368。 (5) 选择非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在文件寄出后,须填写《投标文件寄送信息表》(附表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并发送至接收人的指定邮箱:0000-xxxxxxx@000.xxx,保证实际寄送与填写的相关信息一致; (6) 根据北京市的要求,选择现场递交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健康宝”健康状态为“未见异常”。 (7) 快递、邮寄过程中导致的投标文件遗失、损坏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能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文件递交的注意事项 (1) 建议采用非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密封包外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使用胶带加固包装避免密封包破损,并增加较厚实的纸箱作为外包装,保证邮寄、快递过程中密封牢固; (2) 请充分考虑邮寄或快递的运送、派发和签收时间,选择有时间保障的物流(建议使用顺丰),尽可能提前寄送,避免因此导致不能按时送达文件。 (3)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递交地点所在国兴大厦一层指定入口完成体温检测和登记后进入大厦,根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引导排队递交投标文件,与人接触保持 1.5m 以上距离。 (4) 请充分考虑现场递交的北京市内交通、人员登记防疫检查等时间,尽可能提前到达,避免因此导致不能按时送达文件。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采购服务名称:见招标公告。
1.2 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
1.3 最高限价(如有):见招标公告。
1.4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
1.5 申请人/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1 合格的申请人/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见招标公告。
1.5.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4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5.5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 查询渠道:详见招标公告;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第2款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
1.5.6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第1.5.5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分包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7 合格的服务
1.7.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 1.5.1 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招标需求有关的服务。
1.8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
(4)合同条款;
(5)采购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3.2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采购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4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采购人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5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商务部分
1) 投标书;
2) 报价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7)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9)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 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
12) 投标承诺书;
13) 人员条件、装备配置、保障措施。
(2) 技术部分(技术暗标部分):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五章技术要求编写响应技术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须对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要求做出详尽响应。
(3) 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2.3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
3.2.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4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3.5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6 投标有效期
3.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
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3.6.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
3.7 投标保证金
3.7.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
3.7.4 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8 投标文件的编制
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对招标范围以及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加盖人名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
4.2.3 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情形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5.3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5.4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 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
6.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7.1.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3 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7.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6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8.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公告
8.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8.2.2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
8.3 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8.4 履约保证金
8.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 签订合同
8.5.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5.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xx,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9.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9.3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4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9.5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 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下浮10%。
(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
3.1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二。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
3.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45分
技术及服务部分:45分报价部分:10分。
3.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3.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3.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
3.3.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或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报价(按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4.1 符合性检查。
4.1.1 评标委员会按附表二所列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4.1.2 澄清有关问题。
(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4.2 商务和技术评审
4.2.1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3.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3.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2.4 投标人得分=A+B+C
4.3 评标结果
4.3.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2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3.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是否符合要求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 商变更程序除外)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 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如投标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 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 3C 认证的。 | |
8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提供了“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 |
10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时,本条不适用。 | 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 |
11 | 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了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 |
1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 | 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 要求的证明材料。 | |
13 |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提供了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 明材料 | |
结论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
1.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
2. | 投标文件签署 x章 |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人名章的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 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 |
4.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5.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 | |
6. | 报价修正 |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 | |
7.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2) | 备选方案 | 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 个报价。 | |
3) | 投标内容 |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4) | 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 合同 | 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时,投标人未分包 | |
5) | 技术响应(服务 标准) |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有“*”条款的 须满足星号“*”条款要求)。 | |
6) | 建设周期和服 务地点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7) | 付款方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
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满分 45 分)
评标 指标 | 评审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区间 |
工作业绩 (10 分) | 拟承担本项目的作业队伍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是否承担过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工程质量及成果报告应在良好以上 | 7 | 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 5 口及以上(5 口井及以上基础分 5 分,1 项成果优秀 6 分,2 项及以上成果优秀 7 分) | 5-7 |
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 3 口(3 口井基础分 2 分,1 项成果优秀 3 分,2 项成果优秀 4分) | 2-4 | |||
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 1 口(1 口井基础分 1 分,成果优秀 2 分) | 1-2 | |||
未承担过 | 0 | |||
拟承担本项目的作业队伍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是否在工作区或相似地区承担过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施工质量及成果报 告在良好以上 | 3 | 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 3 口及以上(3 口井基础分 2 分,1 项及以上成果优秀 3 分) | 2-3 | |
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 2 口(2 口井基础分 1 分,成果优秀 2 分) | 1-2 | |||
未承担过 | 0 | |||
人员条件 (10 分) | 项目负责人是否主持过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性测试项目工作经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 | 主持过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 性测试项目 5 项及以上 | 5 |
主持过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 性测试项目 3 项 | 3 | |||
主持过工作区或相似地区钻井地层含油气 性测试项目 1 项 | 1 | |||
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历 | 0 | |||
主要岗位近三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有 5口井及以上经历,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工作年限 5 年及以上 | 5 | 各岗位技术骨干经历及职称完全符合要求 | 5 | |
缺一项 | 4 | |||
缺二项 | 3 | |||
缺三项以上 | 0 | |||
装备配置 (10 分) | 地层含油气测试以及井控是否齐全、合理、先进,性能及精度是否满足工作要求 | 10 | 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油、压裂、测试、连续油管等)完全满足工作要求,出厂年限 5 年以内得 9 分;设备技术先进加 1 分。 | 9-10 |
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油、压裂、测试、连续油管等)满足工作要求,出厂年限 5 年, 得 8 分;主要设备出厂年限超过 5 年,每增 加 1 年,扣 1 分。 | 5-8 | |||
各项设备配置(涉及试油、压裂、测试、连续油管等)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出厂年限 8 年,得 4 分;主要设备出厂年限超过 8 年, 每增加 1 年,扣 1 分。 | 2-4 | |||
设备配置存在缺项,不满足工作要求 | 0 | |||
组织实 | 组织管理制度及体系是 | 5 | 管理制度及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完善,保证 组织协调顺畅,针对性强。 | 5 |
评标 指标 | 评审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区间 |
施能力 (5 分) | 否健全,人财物是否能统一调配、协调顺畅;关键技术环节对接妥 当、组织合理,责任落实明确,是否能够保证地层含油气测试工程施 工顺利进行 | 管理制度及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完善,保证 组织协调基本顺畅。 | 4 | |
管理制度及体系基本健全,有保障措施,能 够保证组织协调顺畅。 | 3 | |||
存在明显缺项,每缺一项扣 1 分。 | 0-2 | |||
质量保证措施 (5 分) |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 全,质量保证及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职责明确、运转正常;是否具备保障措施和应急 预案具体可行 | 5 | 完全符合,满足工作需要,针对性强。 | 5 |
符合,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4 | |||
基本符合,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3 | |||
存在明显缺项,每缺一项扣 1 分。 | 0-2 | |||
安全环保措施 (5 分) | HSE 管理制度是否健 全,井控、H2S 等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应急预案是否完善,防污排污等环保措施和设备 是否齐备 | 5 | 完全符合要求,满足工作需要,针对性强。 | 5 |
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4 | |||
基本符合,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 3 | |||
存在明显缺项,每缺一项扣 1 分。 | 0-2 | |||
合计 | 45 |
(满分 45 分)
评标 指标 | 评审要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区间 |
资料收集与分析利用 (10 分) | 针对目标任务,全面、系统收集分析工区地质概况资 料,以及地层含油气测试资料,是否准确梳理并提出了关键工程地质问题和针对性质量控制措施 | 10 | 资料收集齐全,问题精准,措施针对 性强 | 10 |
资料收集齐全,问题准确,措施有一 定针对性 | 8 | |||
资料收集较齐全,提出主要问题,措 施可行 | 6 | |||
资料收集基本齐全,提出了问题,措 施基本可行 | 4 | |||
资料收集程度一般,不能提出问题, 措施缺乏针对性 | 2 | |||
资料收集少,未提出问题和保障措施 | 0 | |||
目标任务 (3 分) | 目标任务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分解落实 | 3 |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 | 3 |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 2 | |||
目标任务未进行分析和分解 | 0 | |||
技术要求与工作方法 (25 分) | 技术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是否符合调查区实际情况,油气层保护、压裂液使用等技术是否先进适用 | 17 | 方案详细、合理、先进,优于要求 | 17 |
方案详细、合理,符合要求 | 15 | |||
方案可行、基本符合要求,每出现一 处规范欠缺或不切合调查区实际或技术不适用扣 1 分 | 9-13 | |||
存在明显缺项,每缺一项扣 2 分。 | 0-8 | |||
工作方法选择是否全面、合理、可行 | 8 | 工作方法选择全面、合理、可行 | 8 | |
工作方法选择较全面、合理、可行 | 6 | |||
存在明显缺项,每缺一项扣 1 分。 | 0-5 | |||
工作安排 (5 分) | 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工作阶段划分明确、工作程序和进度工作安排清楚;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字精练,附图清晰、齐全。 | 5 | 工作安排合理可行,工期优于招标文 件要求 | 5 |
工作安排较合理可行,工期优于或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
工作安排基本合理可行,工期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 | 2 | |||
工作安排不合理 | 0 | |||
预期成果 (2 分) | 成果资料、原始资料、实物 资料提交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2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合计 | 45 |
注:
(1)工作业绩一项需出具包括首页、金额页、显示项目名称页、显示工作内容页和签署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验收、评价意见或报告或奖项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工作业绩一项中的两小项工作业绩可以重复计分,即如单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小项工作业绩的得分标准,则可重复得分。
(2)人员条件一项需出具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工作简历以作为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还需出具包括首页、金额页、显示项目名称页、显示人员姓名页、显示项目内容页和签署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以及成果验收意见复印件作为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果上述材料不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需要由用户单位出具的该人员承担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3)评分标准中,价格和商务部分为明标评审,技术部分为暗标评审,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监督组将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进行随机编号,全部评委的全部独立评分完毕后,再按随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将价格、商务和技术部分得分进行汇总。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地质调查项目合同
委托业务名称
委托方(全称):受托方(全称):
委托方通过 方式(择优推荐/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确定受托方承担 项目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开展此项目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1.1.2 所属二级项目:
1.1.3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1.2 项目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任务概述)
1.3 主要工作量
受托方在本合同第 2 条规定的期限内,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量:
⑴
⑵
⑶
1.4 标准和规范
x项目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执行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中国地质调查局规范。包括
⑴
⑵
⑶
主要技术指标及技术要求
⑴
⑵
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规范:
⑴
⑵
⑶
1.5 提交资料
⑴
⑵
⑶
2.1 工作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
2.2 各主要工作阶段时间:
2.2.1 受托方提交实施方案审查申请时间不迟于: 年 月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提交的实施方案后 10 日内内完成实施方案审查。
2.2.2 受托方完成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交开工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 年 月。
2.2.3 受托方完成主要工作量的 50%以上并提交质量检查申请时间不迟于:年 月
2.2.4 受托方完成全部野外工作并提交野外验收申请时间(如果有)不迟于:年 月。
2.2.5 受托方提交成果报告评审申请时间不迟于: 年 月。
2.2.6 受托方提交资料归档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时间不迟于:成果验收通过后 60 日内。
2.3 有关工作期限可以顺延情形
2.3.1 合同签订后,委托方未及时支付第一笔项目经费,超过约定的工作起始月份 3 个月的,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按支付影响时间顺延;如果经费支付延迟对项目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可另行协商项目周期和各工作阶段时间。
2.3.2 委托方对受托方提出的项目重大变更书面提议,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未在 15 日内做出明确书面答复,且影响受托方按时履行本合同的,则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至该提议得到委托方书面答复后合同履行期限恢复计算。
2.3.3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水灾、地震等)造成停工,但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受托方应于不可抗力时间发生后 5 日内向委托方提交申请延期履行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明确依据,由委托方书面确认后合同中止履行,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合同恢复履行。
2.3.4.项目负责人因意外不能履行职责的,造成项目工作中断的,受托方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履行。
2.3.5 合同当事人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填写具体;如无,删掉)
⑴
⑵
⑶
……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项目的论证评估、任务下达、实施方案编制与审查、项目实施与监督检查、野外验收、项目成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评审与验收、资料和成果管理、安全保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
3.1 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3.1.1 按时支付项目经费;
3.1.2 负责监督检查受托方项目管理工作;
3.1.3 负责监督受托方工作质量和经费使用;
3.1.4 根据受托方工作成果及其申请,组织论证本项目是否续作或结束。
3.1.5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野外验收;
3.1.6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成果验收和绩效评价报告的验收;
3.1.7 办理项目资料接受;
3.1.8 根据受托方申请,组织本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审查与验收;
3.1.9 根据受托方申请,及时按程序答复有关合同履行变更事项;
3.1.10 根据受托方申请,办理项目终止结算手续;
3.1.11 委托方对受托方承包项目中工程的安全环保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资质、安全设施、人员配备以及安全资金投入等。当检查发现存有重大隐患、潜在不安全行为和状态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立即停工整改或限期整改。
3.2 受托方责任和义务
3.2.1 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全面完成项目工作目标、足额完成各项工作手段的实物工作量;
3.2.2 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其中受托方应具备的必要保障条件
(如果需要):
⑴ 物探,使用 设备
⑵ 测试,应达到 条件
⑶
……
3.2.3 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2.4 及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工作报告、技术、经费、统计报告和专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办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重大变动,包括但不限于发现重要矿产地、重要异常地等,应及时向委托方报送专报;
3.2.5 负责编报项目实施方案、最终成果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3.2.6 项目经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工作,包含安全环保(HSE)、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全部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委托方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对项目独立建帐,单独核算,编制项目经费年度决算;
3.2.7 项目完成时应及时编制委托业务结算报告,并配合经费结算机构对项
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3.2.8 按本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单位归档或汇交项目成果地质
资料,并保管好项目原始资料、实物资料,做好各类资料、技术等保密;
3.2.9 接受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或委托的机构)的质量、经费检查,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2.10 受托方需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和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相关制度和规定。保障安全环保设施和野外工作条件,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定期开展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依照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本项目采取总承包方式,受托方对野外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受托方对隐患或危害未加以消除造成安全、环保事故事件,与委托方无关。给委托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受托方损失自行承担,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1 项目总合同经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在收到财政拨款后将按下列时间和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委托方收到受托方质保金和发票后,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合同经费 45%,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款为第一期项目经费;
(2)委托方在对受托方完成开工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合同经费 25%,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款为第二期项目经费;
(3)委托方在对受托方完成质量检查并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合同经费 25%,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款为第三期项目经费。
(4)委托方在对受托方完成成果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向受托方约定的账户,支付合同经费 5%,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此款为第四期项目经费。
4.2 项目经费一般不得变更。但出现本合同第五条变更条款,第六条终止和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以及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约定变更价款的除外。
4.3 由于委托方因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而造成的合同款支付延误,或由中央财政拨款进度造成合同款支付延误,不视为违约。
4.4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受托方承担。第五条 变更
5.1 除另有约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以下情形,应按本条约定协商变更:
⑴因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合同履行困难,但可以部分或全部延期履行;
⑵因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需缩短项目周期;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⑷因前期工作结果变更项目周期、调整主要工作或主要工作量;
⑸依据前期工作进展需变更实施方案;
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如有,请补充;无,请删掉)
①
②
③
5.2 除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外合同当事人均可以提出变更,提出变更一方,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收到变更要求一方,应在收到变更要求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在 5.1(2)规定的变更情形发生后,委托方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并就后期事项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的处理要求、处理费用,并按第七条补偿受托方损失。
5.3 因变更引起项目周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主要工作阶段时间。但当事人未按 5.2 款的约定期限做出答复的除外。
5.4 项目经费增加和减少:
5.4.1 委托方提出变更且不能调减其他实质性工作的,可以追加项目经费。增加经费按增加的工作量及相应标准计算。
5.4.2 受托方提出变更,如果减少了工作量及其经费,在征得委托方认可后,可按等额经费相应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如无必要增加其他地质工作,应减少项目经费。
减少经费按减少的工作量及相应标准计算。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合同随之终止,合同当事人不再追索对方违约责任,项目进入结算程序: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受托方书面提出申请,并经委托方同意;
⑵根据前期工作结果评估,合同已无履行必要,或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国家造成更大损失的,合同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
(3)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如有,请补充;无,请删掉)
①
②
③
7.1 委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委托方违约。受托方可向委托方发出通知,要求委托方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委托方收到受托方通知后 15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受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委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受托方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损失。
⑴因委托方原因未能按第 4.1 款约定期限、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⑵委托方违反第 5.1 款第(3)项约定,自行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⑶因委托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答复期限造成暂停工作,在答复期限过后 6 个月内仍拒不答复的;
⑷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违约责任;
⑸委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⑹委托方因项目资金未落实,造成受托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国家计划或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调整的除外;
⑺委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7.2 受托方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受托方违约。委托方可向受托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委托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违约责任。受托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委托方带来的损失,如损失超过质保金的,受托方应以自有资金赔偿。
⑴受托方挤占、截留、挪用经费的;
⑵受托方伪造资料,弄虚作假,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⑶受托方无故未按期限完成工作计划(申请野外验收期限、申请成果报告评审期限、提交成果报告期限、汇交资料期限)且超过 6 个月的;
⑷受托方不提交项目成果报告或不汇交项目资料的;
⑸受托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⑹受托方发生质量事故,未按规定时限报告、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⑺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⑻受托方拒绝、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对缺陷进行返工或补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经费、野外验收、成果报告、汇交资料;
⑼本合同有关条款中已约定的应告知而未告知委托方的约定;
⑽受托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⑾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和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
⑿受托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合同解除后,如需继续完成项目,委托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人,并使用受托方已完成的工作及其成果。委托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受托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受托方违约,造成解除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将受托方列入黑名单,拒绝受托方参与或承担委托方项目工作。
7.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自行解决,与本合同相对方无关。
8.1 知识产权
8.1.1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8.1.2 地质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所有。受托方及项目组成员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利,成果和资料再利用权利。
8.1.3 受托方人员公开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学位论文、专利等时,应书面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表,并注明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资助,但受托方向委托方及其主管单位正常报送的有关报告除外。专著应提交中国地质图书馆,向社会提供利用。
8.1.4 技术性应用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科技支撑、数据与服务,其知识产权属委托方,受托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8.2 保密
8.2.1 合同当事人都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密责任。
8.2.2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将受托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8.2.3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项目成果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8.3 合同当事人其他约定:(如有,请补充;无,请删掉)
⑴
⑵
⑶
9.1 为保证受托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工作量、标准和规范、项目周期等条款履行合同,合同约定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质保金。
9.2 委托方不得以质保金作为提高质量标准、缩短工作期限、加快工作进度、减免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
9.3 合同生效后 10 日内,受托方将合同价款的 5%作为质保金,计人民币(大
写) 元整(¥ 元),转账至委托方约定的账户。
9.4 委托业务通过成果验收和结算审查后,由受托方按合同约定时限向委托方进行资料归档,受托方持委托方开具的《资料归档证明》向委托方申请返还质保金。
9.5 受托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支付质保金视同放弃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同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1 受托方指派并获委托方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是:(姓名) ;
10.1.1 身份证号 ;
10.1.2 职称资格证书 ;(职称+编号)发证单位: ;
10.1.3 项目负责人经受托方授权后代表受托方负责履行合同。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0.2 受托方变更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申请,与委托方协商,协商一致并得到委托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
11.1 质量、经费检查及其费用分担
11.1.1 委托方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质量、经费检查,一般 1 次,但不限于 1 次
11.1.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 1.4 执行。
11.1.3 质量、经费检查由委托方组织,应在检查前 7 日通知受托方。
11.1.4 质量、经费检查中的组织人员、专家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劳务费用等与检查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委托方负责。
11.1.5 对质量、经费检查中发现需整改事项,由受托方进行整改,有关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1.2 开工验收及其费用
11.2.1 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人员、场地、设备投入及安全生产保障情况。
1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 1.4 执行。
11.2.3 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 15 日前,向委托方提出开工验收申请
11.2.4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开工验收申请 15 日内进行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申请的 30 日。
11.2.5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1.2.6 受托方应提供开工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开工验收有关的费用。
11.2.7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开工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1.2.8 委托方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1.2.9 开工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进行整改的,受托方应在收到开工验收意见后的 15 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 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1.2.10 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1.3 野外验收及其费用(如果有)
11.3.1 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野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野外工作量、野外工作质量。
11.3.2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 1.4 执行。
11.3.3 受托方按照本合同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 15 日前,向委托方提出野外验收申请
11.3.4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野外验收申请 15 日内进行答复,确定验收时间,组织验收时间不得超过收到申请的 30 日。
11.3.5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验收组人员组成提出异议,委托方应给予明确答复。
11.3.6 受托方应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资料,为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野外验收有关的费用。
11.3.7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
野外验收未通过的除外。
11.3.8 委托方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单位)组织验收,但不能解除或减少委托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11.3.9 野外验收意见明确需要补充野外工作的,受托方应在收到野外验收意见后的 2 个月内完成野外补充工作,向委托方提交补充工作总结;因补做工作,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 条有关工作期限和阶段性时间规定。
11.3.10 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有关补充工作资料的 15 个工作日内,应明确答复是否可以并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编写。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1.3.11 受托方因未完成合同义务补充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第十二条 成果验收
12.1 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对受托方履行合同中的最终成果进行验收,包括本项目的报告评审、报告审查,绩效评价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验收。
12.2 受托方按照中国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编制本项目最终成果报告,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报告。
12.3 受托方在完成本条第 14.2 款规定工作,应在本合同第 2.2 款规定期限前 7 日,向委托方提交验收申请。委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申请的 15 日内,给受托方书面答复是否进行验收。
12.4 委托方向承办人答复可以进行验收后的 15 日内,应组织验收。
12.5 技术标准和规范,按 1.4 执行。
12.6 委托方认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向受托方说明原因,受托方应在弥补缺陷之后,再次提交验收申请。
12.7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验收地点、验收时间进行协商,受托方可以对影响公正的验收组组成人员提出异议。
12.8 受托方应为成果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并承担与成果验收有关的费用。
12.9 验收结束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向受托方发放验收意见书,验收未通过的除外。如超过 15 个工作日未答复,受托方可自行处理
12.10 委托方可以委托相关单位组织本次验收,但不能免除或减少委托方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
12.11 成果验收意见明确需修改报告的,受托方应在收到成果验收意见后的 30 日内完成,提交修改稿。因修改报告,不影响且不顺延本合同第 2.2 条资料归档期限之规定。
12.12 受托方按照评审意见,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委托方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资料归档。
12.13 按本合同第六条终止的,对已经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可以形成成果报告的,可编写报告或总结,执行本条之约定。
13.1 成果验收通过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 15 日内进行结算。结算经费小于合同经费的,结算认定后受托方应在 7 日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拨款原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
13.2 发生终止、解除合同情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在 30 日内,就最终结算进行协商,协商成功后,签订书面结算书。
13.3 受托方的经费补偿计算
因第七条 7.1 款委托方违约,应计算受托方的经费补偿,受托方的经费补偿为履行合同义务发生的支出,包括:组成撤销支出、完成工作量支出、后续事项处理支出。
如经费补偿有依据能明确计量的,按实际计算;如经费补偿无法确认的,合同当事人约定按下列方式处理:
(1)组成撤销支出:按双方协商认定的数额计算;
(2)已完成工作量补偿:按双方签字认可并经专家评审后认定的数额计算; (3)后续事项处理补偿:按经费审查专家认可的合理支出数额计算;
⑷其他补偿: 按双方协商认定的数额计算。
13.4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编制结算报告,提交项目支出明细账。项目经费总额在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的,自行委托行业排名在全国前 200 名或本省(区、市)排名前 10 位的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13.5 委托方已付经费保全
发生第 7.1 款、第 7.2 款情形时,受托方应保全项目经费。在完成项目结算
后,受托方应在 7 日内将项目结余经费按原拨款资金渠道返还给委托方。第十四条 资料汇交
14.1 受托方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向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或其 指定机构规定或汇交资料。
14.2 标准和规范按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14.3 汇交资料经委托方审查不合格的,应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补充和整理相关资料,重新汇交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
15.1 合同附件
15.1.1 除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合同补充协议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本合同规定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6)项目实施方案;
(7)质量、经费等检查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5.1.2 下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以最新签署的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实施方案评审意见;
(2)项目工作任务、预算调整申请及批复意见; (3)野外或竣工验收意见书(如果有);
(4)报告评审意见书; (5)资料规定证明;
(6)其他变更及其应答材料;
15.2 如本合同条款或履行合同中存在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未就争议达成协议,当事人一方可选择下列(1)方式解决争议:
⑴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 / 法院提起诉讼。
由败诉方承担不限于鉴定费、胜诉方律师x、仲裁x等诉讼支出。
15.3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5.4 双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字样的文件,均以经合同当事人一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纸质文件为准,并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包括但不限于邮政特快快递、传真。
15.5 一方合同当事人向对方发出的纸质文件自快递发出之日起第七日视为送达,发出的传真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15.6 合同双方应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廉政规定,并共同签署《廉政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对于违反《廉政协议书》要求的行为按照《廉政协议书》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x合同一式 8 份,其中委托方 5 份,受托方 3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受托方提交的项目成果经委托方全部验收合格,按规定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办理完项目结算手续,双方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全文机打,手写无效)
委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门支行账 号:1025 1000 0005 4220 1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67 号奥运大厦邮政编码:100083
签字地点:北京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受托方(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账 号: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鸡西盆地北部坳陷黑鸡地2 井深部煤系气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招标项目经费来源及预算:中央财政年度预算 615 万元
招标项目工作周期:2022 年 6 月-2023 年 12 月
(一)工区位置
鸡西盆地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跨鸡西、穆棱、密山和鸡东四市县,该盆地为中新生代含煤盆地,呈北东向的近平行四边形展布,与东南侧的控盆断裂—敦密断裂带呈斜交关系。盆地东西长 135km,南北平均宽约 25km,地理坐标为东经 130°15′~131°50′,北纬 44°50′~45°30′之间,面积约为 3780km2。黑鸡地 2 井位于构造上位于鸡西盆地北部坳陷西部。
黑鸡地 2 井地理上位于鸡西市西部的滴道区境内。鸡西市铁路、公路、口岸、航空等设施建设较为完善,交通较为便利。该区与xx主要城市均有铁路相通,绥满铁路纵向穿过鸡西;鹤大、鸡虎等高速公路可与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等地连接;东部密山、绥芬河口岸与俄罗斯相通,鸡西兴凯湖机场与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大中城市相通。S309 省道和鹤大高速贯穿本次工作区,乡村间具有水泥路连接,车道较宽阔,交通条件基本满足大型设施入场要求(图 1、图 2)。
图 1 工作区地理位置图
图 2 工作区交通位置示意图
(二)自然地理简况 1、 地形地貌
工作区位于长白山脉北段西部,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受各时代的岩层及后期地质作用的控制作用,北面为麻山群变质岩系,抗蚀力强,呈鸡爪状陡峻山峰,气势雄伟;西南为玄武岩组成的桌状台地,南面为白垩系地层形成的峰脊浑圆的平缓丘陵;中部煤系地层地形平缓,穆棱河横贯东西,形成宽阔的河漫滩,主要含煤段嵌在这走向近东西的狭长槽形地带中。工作区地表最大标高+490m,最低标高+210m,地面最大高差 280m 左右(图 3)。
图 3 工作区典型地貌特征
2、气象情况
工作区属大陆性气候,四季温差悬殊。春季多风,夏季温和且时短,夏秋季多雨,冬季严寒且时长。本区气温平均 1.3~40℃,最低气温为-35℃。最高气温为 38.4℃。全年主要降水在 4~9 月,多集中于 8、9 月份,降水量较小,为 316~528mm;年蒸发量在 1165.5~1900mm。四季风向以西偏北为主,风力大而猛,一般 4 至 8 级。每年 11 月份开始结冻,冻结深度 2m 左右,次年四月份开
始解冻,结冻期长达 5 个月。 3、水文情况
工作区内穆棱河自西向东贯穿全区,蜿蜒向东流入乌苏里江,河床宽广,河谷宽而平坦,河身迂回曲折,形成方形河漫滩。河床中常见心滩、牛轭湖废弃河曲,洼地等,呈现出老年期河流的特征。由于河床由南向北多次改道,水流常年不断,排水不良,在多雨的八、九月份经常泛滥成灾,淹没两岸田地,由于政府大兴水利筑堤防洪,洪水已得到控制。黑鸡地 2 井井场西部有 1 条近南北向小河流,汇水入穆棱河。
4、人文及经济情况
鸡西市幅员面积约 2.25 万平方公里,辖 6 个区 46 个乡镇。全市户籍总人口
175 万人,汉族所占的比重近 95%;少数民族中朝鲜族占大多数,另有少量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鸡西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城市之一,是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首,中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及石墨生产地,兼有机械、装备制造、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鸡西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已发现矿产资源有 54 种,其中查明储量的有 28种,主要为煤炭、石墨、硅线石、钾长石、大理岩、黄金、钯、铂、矿泉水等。该区查明煤炭储量 63.9 亿吨,煤田分布广、煤种齐全,有焦煤、气煤、肥煤等
7 个煤种;查明石墨矿石量 4.9 亿吨,储量居亚洲之首;查明硅线石矿石量 3800
万吨、矿物量 680 万吨;查明钾长石矿石量 1.7 亿吨;查明大理岩储量 5.7 亿吨。 5、灾害性地质现象
工作区境内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滑坡等,地质灾害规模多为小型, 危害程度多为轻级, 稳定性多为差一较差,大多具有一定的复活性以及存
在发生和再发生的可能性。二、地质概况和工作程度
1、盆地构造特征
鸡西盆地构造上位于佳木斯地块的南部,大地构造分区属于区域Ⅱ级负向构造。盆地东南部被敦密断裂所限,西侧、北侧为侵蚀边界,东部被北北西向塔头河断裂切割。盆地中部发育有横贯东西的平麻断裂及东西向基底隆起—恒山隆起,使盆地分成南北两个构造条带。北部条带为不对称的大型复向斜,呈东西向展布,称北部坳陷或鸡东坳陷;南部条带亦为大型复向斜,称南部坳陷、梨树镇坳陷或穆棱坳陷,呈北东向展布,具有多个缓波状次级褶曲,受敦密断裂控制呈半地堑型构造(图 4)。
图 4 鸡西盆地构造分区示意图
黑鸡地 2 井位于鸡西盆地北部坳陷。北部坳陷(鸡东坳陷)为南断北超的箕状断陷,整体构造形态呈 NE 向长条展布,面积为 1187km2。坳陷南部边界为一条近东西向平阳-麻山逆断裂,北部边界为盆地剥蚀边界,地层整体向南倾斜,沉积盖层主要为早白垩世地层,坳陷北部边缘发育晚白垩世地层,坳陷东部发育新生界。北部坳陷城子河组地层埋深一般 1000~2000m,最深处可达 4000m,具有北浅南深、北陡南缓的特征(图 5)。在平阳-麻山断裂和敦密断裂的影响下,
坳陷内形成了一系列 NE 和 SN 向正断裂,SN 向断裂以拉张作用为主,NE 向断裂以走滑作用为主,兼有张扭和剪切双重特点。受 NE 向、EW 向断层切割影响,鸡东坳陷形成一系列断鼻构造圈闭,地震解释出麻北Ⅰ号、Ⅱ号、Ⅲ号构造、麻东
Ⅰ号、Ⅱ号构造、鸡南Ⅰ号、Ⅱ号构造、恒北Ⅱ号、Ⅲ号、Ⅳ号构造等圈闭。按其构造特点可划分成滴道-哈达斜坡、黑台凹陷、鸡东凹陷 3 个二级构造单元。其中,滴道-哈达斜坡位于盆地北部边缘条带,面积达 254km2,该区穆棱组和城子河组局部出露地表,缺失猴石沟组及上部地层,基底埋深 500~1000m,为煤田主采区之一。黑台凹陷位于盆地东部,面积为 933km2,基底埋深一般为 1500~ 2000m,为一个残存的东西向展布的复向斜构造,核部被猴石沟组覆盖,下伏穆棱组和城子河组。
图 5 鸡西盆地鸡东坳陷城子河组顶面构造图(据大庆油田资料修改)
2、工作区地层特征
北部坳陷地层由老至新依次为中太古界麻山群、中生界白垩系鸡西群、新生界新近系和第四系(表 1)。
表 1 工作区地层层序表
界 | 系 | 统 | 群 | 组 | 接触关系 (与下伏地层) | 地层厚度 (m) |
新生界 Cz | 第四系 | 全新统 Q4 | 冲积层 Q4 | 0~20 |
界 | 系 | 统 | 群 | 组 | 接触关系 (与下伏地层) | 地层厚度 (m) |
新近系 | 上新统 N2 | 玄武岩βN2 | 不整合 | 30-100 | ||
中生界 Mz | 白垩系 | 下统 K1 | 桦山群 | 猴石沟组 K1h | 假整合 | >1500 |
东山组 K1ds | 假整合 | 130~280 | ||||
鸡西群 | 穆棱组 K1m | 整合 | 200~755 | |||
城子河组 K1c | 整合—假整合 | 495~1468 | ||||
中太古界 Ar2 | 麻山群(Ar2ms) | 变质岩系 | >1500 |
现将工作区地层由老到新分述如下:
(1)中太古界麻山群
16
与区域地层基本一致,麻山群是本区最古老的地层,也是煤系基底,主要由花岗片麻岩、片岩、石墨大理岩、白云岩等组成,区域内以平岗煤矿 F #断层以北出露,工作区内无本地层出露。
(2)中生界鸡西群
①白垩系下统城子河组
地层厚度 495~1468m,形成于山麓河流湖泊沼泽成煤环境,沉积韵律明显,所含凝灰岩层数少,但横向上发育稳定。该组可分为三段。
上段:自穆棱组与城子河组分界中砂岩起,到 19#煤层下部的细砾岩止。形成于湖泊沼泽成煤环境,岩性以灰色细砾岩、粉砂岩、泥岩为主,夹煤层。该段上部有三个含煤层组,测井密度曲线特征明显,是本层段的优势对比标志,其中中 12#、14#煤层可采,且 14#煤层为全区可采煤层;下部 16#、19#煤层间发育中砂岩和少量薄层凝灰岩,是较好的对比标志。
中段:自细砾岩下的 20#煤层到 28#煤层标志层凝灰岩。形成于河流湖泊沼泽及泥炭沼泽成煤环境,岩性以灰色-灰白色含砾中粗砂岩、细砂岩、粉砂岩为主,夹煤层和炭质泥岩,沉积韵律明显。本段含煤 7~8 层,其中可采煤层 2~3 层;可采煤层分布于本段中部,全区稳定发育 1 层,2~3 层局部可采。本段发育 2
层稳定的凝灰岩标志层,即 25#煤层顶板褐色粗糙型凝灰岩和 28#煤层顶板灰绿色凝灰岩标志层, 28#煤层凝灰岩是确定该层段的最好对比标志。
下段:自 28#凝灰岩到底砾岩。形成于山间河流湖泊沼泽成煤环境,岩性粒度粗细差别大,以灰色-深灰色含砾粗砂岩、中细砂岩、粉砂岩、泥页岩为主,夹煤层,29、30#煤层段上下发育两段暗色泥岩、炭质泥岩。32#煤层顶板 15~25m之上,有一层灰白色细xx砂岩,硅质胶结,硬度极大。本段沉积韵律明显,但不完整。全段含煤 5~6 层,只有 2 层可采,其余均为炭质泥岩、薄煤和复煤层。煤层物性特征明显,可对比性好;最底部 34、35#煤层组黑色泥岩中多见xx矿晶体,指示形成于强还原环境下的成煤沼泽。
②白垩系下统穆棱组
地层厚 200~755m,形成于湖泊沼泽相沉积环境,岩石粒度较细,岩性以灰色、灰绿色粉砂岩、细砂岩、页岩、凝灰岩为主,含煤及炭质泥岩 10 余层,可采煤层 2~3 层,其中 5#煤层全矿区可采。穆棱组与城子河组岩石粒度差别较大,以细粒岩为主,该组分上中下三段,特征如下:
上段(火山碎屑岩段):形成于伴随火山灰沉积的深湖-半深湖相沉积环境,岩性为灰色、灰绿色粉细砂岩互层,发育 5~6 层稳定的凝灰岩;砂岩、粉砂岩水平层理发育,分选好,铁质、泥质和凝灰质胶结,无明显的沉积旋回。上部一层含结核凝灰岩(标Ⅰ)为一薄层煤的顶板,煤层发育不稳定,为不可采煤层。本段最下部为深湖相沉积,黑色页岩厚度大、质地纯,以光滑状断口为特点,间夹薄层凝灰岩,该两层可作为地层对比标志层。
中段:是穆棱组的主要含煤段,形成于湖泊沼泽、泥炭沼泽环境,岩性为灰色-灰黑色细砂岩、粉砂岩、泥岩、夹炭质泥岩和煤层。薄层凝灰岩或作为独立层,或作为煤层顶底板夹层出现,具有明显的对比意义。含煤段总厚度变化不大,聚煤中心因时迁移,含煤 6~8 层,全区可采煤层 1 层,局部可采煤层 3 层;煤层为薄煤层,结构复杂,横向上变化明显。
下段:为穆棱组下部含煤段,形成于湖泊沼泽环境。岩性为深灰色、灰黑色细砂岩、泥岩夹炭质泥岩、薄煤层和薄层凝灰岩,不含可采煤层;薄层凝灰岩和炭质泥岩可作为地层对比标志层。底部的 2~4m 厚的中砂岩-灰白色xx细砂岩
为穆棱组与城子河组的分界标志。
(3)中生界桦山群
①白垩系下统城东山组
地层厚 0~300m,岩性以杂色(灰绿色、红色相间)火山碎屑岩为主,岩石粗糙、胶结松散、分选差,以晶屑、岩屑、火山灰为主,夹有凝灰岩和粉砂岩层。
②白垩系下统猴石沟组
地层总厚度大于 1500m,岩性为一套灰白、灰黄、黄绿色中粗砂岩与灰绿、黄绿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交互组成,底部发育砾岩或含砾粗砂岩及中粗砂岩。该组全盆地均有发育,平行不整合-不整合上覆于东山组。
(4)新近系上新统玄武岩
最大厚度 100m,局部发育,平面分布呈北西厚南东薄的趋势,岩石呈灰黑色、墨绿色、暗绿色,结构致密状,具有气孔构造和杏仁构造;岩石柱风化xx,玄武岩间及上下地层的不整合面上有褐红色、灰黄色火山灰层。
(5)第四系全新统
为山谷洪积、冲积的砂砾石层,沉积范围和厚度变化大,凤山河中下游沉积宽 50~250m、厚度 15~20m,上游河漫沉积宽 15~100m、厚度 10m 左右。
3、煤层特征
工作区主要含煤地层为下白垩统鸡西群城子河组和穆棱组。
(1) 城子河组含煤特征
城子河组位于穆棱组之下、麻山群之上,为山麓河流湖泊沼泽相成煤环境,横向上发育稳定,厚度 495~1468m,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含煤段。上段厚 175~ 490m,以粉细砂岩为主,夹泥岩、薄层凝灰岩和煤层,发育 3 个煤层组,含煤约
10 层,可采煤层 2 层;中段为鸡西群中含煤最好的层段,厚 117~370m,岩性以灰色、灰白色粉细砂岩为主,夹中粗砂岩、泥岩、薄层凝灰岩和煤层,含煤 14~ 16 层,可采煤层 2~3 层;下段厚度大于 230m,由黑色泥岩、粉砂岩、灰色中细
砂岩、煤层交互组成,含煤 5~6 层,其中可采煤层 2 层,其余均为炭质泥岩,薄煤和复煤层。
(2)穆棱组含煤特征
地层厚度 200~755m, 岩性主要为深灰黑色泥岩、粉砂质泥岩及灰绿色粉砂岩互层,形成于湖泊沼泽相沉积环境,以灰黑色泥岩为顶,灰绿色的细粉砂岩为底。上部泥岩发育,夹凝灰岩及煤层,煤层发育一般。
穆棱组全区发育,共含煤余 20 层,其中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 1~8 层。可采煤层累积厚度 0.70~4.57m,一般厚 1~3m;3#煤层为主要煤层,煤层厚 0.55~ 1.95m,平均 1.70m,是鸡西盆地第二主力煤层。
4、煤系气地质特征
鸡西盆地煤炭资源丰富,低、中、高变质程度煤类齐全,煤层含气性好,煤层气含量高、甲烷浓度高、含气饱和度高的区域多,分布广。下白垩统城子河组和穆棱组形成于河流三角洲平原-滨浅湖-深湖沉积体系,煤层以薄煤层、中厚煤层为主,煤层数量众多。煤层间发育厚度较大的暗色泥岩和致密砂岩,因此城子河组和穆棱组煤系地层中除了含有丰富的煤层气,还赋存了丰富的致密砂岩气和页岩气。
(1)煤层气地质条件
鸡西盆地城子河组煤层分布广,北部坳陷(鸡东坳陷)和南部坳陷(梨树镇坳陷)均发育了较厚的煤层。其中,南部坳陷城子河组上段、中段、下段均有煤层发育,上段煤层横向连续性差,含煤 1~15 层,累计厚度最大 9.4m;中段和下段煤层横向连续性较好,中段含煤 26 层,累计厚度 1.4~25.6m,下段含煤 25层,累计厚度 0.7~44.1m;煤层含气量 4.62~9.05m3/t,平均为 6.70m3/t,含气饱和度 41.62%~69.54%,平均为 56.87%,为不饱和气藏。北部坳陷中心和边缘均有城子河组分布,其中,上段含煤 1~15 层,累计厚度最大 24.6m;中段含煤 24 层,累计厚度 8.2~22.8m;下段含煤 24 层,累计厚度 0.8~39m。从含煤特征看,北部坳陷单煤层厚度大于 2m 的煤层多于南部坳陷。北部坳陷埋藏深度大于 1400m 煤系气成藏烃源岩条件较好,煤层含气量 3.07~13.78m3/t,平均为 8.86m3/t,含气饱和度为 56.61%~94.86%,平均为 78.48%,为不饱和气藏。
(2)煤系页岩气地质条件
鸡西盆地城子河组煤系暗色泥岩较为发育,以南部坳陷中部、北部坳陷西部以及北东部厚度最大,一般 250~400m。城子河组暗色泥岩有机质类型为Ⅱ2-Ⅲ型,以Ⅲ型为主,有机质 Ro 值介于 0.41%~2.05%,一般 0.80%~1.30%,处于成熟阶段,属于好-较好烃源岩。煤岩 TOC 含量 82.90%~91.10%,平均 87.00%;S1+S2含量 151.5~176.2mg/g,有机质丰度较高。煤层顶底板及附近暗色泥岩常见气测异常显示,空气干燥基含气量 0.28~3.46m3/t。
(3)煤系致密砂岩气地质条件
鸡西盆地城子河组砂岩较为发育,主要为三角洲前缘砂体、滨浅湖相砂体和河流相砂体,砂岩总体厚度较大,一般 200~500m。受物源方向影响,呈东西向带状展布,整体呈现出北厚南薄,西厚东薄的特点。煤系砂体与薄层泥岩、煤互层发育,单层砂体厚度较薄,单层厚度一般 2~8m,砂体横向分布变化较快,连通性差,具有叠合连片分布的特点。砂岩以岩屑长石砂岩为主,成熟度较低,孔隙类型以次生溶蚀孔、溶蚀缝为主,局部微裂隙交发育;孔隙度一般 4%~19%,渗透率一般 0.01~0.14×10-3μm2,属于低孔、低渗-特渗储层。煤层顶底板及附近砂岩通常见气测异常显示,现场解吸含气量 0.03~3.46m3/t,平均 1.32m3/t。
1、煤田地质工作
鸡西盆地煤田地质工作开展较早,可追溯到解放前。目前,各主要矿区均已开展了大规模煤田地质勘探工作,基本查明煤炭资源的赋存情况。鸡西地区煤炭保有储量和预测储量共约有 96×108t。
2、煤层气地质工作
(1)煤层气勘查工程
工作区煤层气勘查工程始于煤矿瓦斯治理的需求,上世纪末开始加大投入。 1995-1998 年大庆油田在鸡西盆地施工 16 口油气井地质井及参数井(探井 5
口、地质井 9 口、煤层气井 2 口)及二维地震测线近 1492.8km,基本查明了鸡西盆地基底构造及埋深特征。部分油气探井、煤田勘探井中见到不同程度的油气
显示,其中鸡 D2 井城子河组钻遇 12 层 10.8m 的含油砂岩;鸡 D4 井测井解释差气层 1 层 2.8m;可疑气层 4 层 8.4m;新鸡 D2 井见到较好的油气显示;鸡气 1井煤层气获 2000 m3/d 以上的工业气流。2014 年,鸡西盆地第三轮资源评价,预测天然气资源量为(212~368)×108m3、煤层气资源量为 1710×108m3、石油资源量(0.14~0.37)×108t,显示了鸡西盆地煤系油气具有较好的成藏条件和勘探开发潜力。该阶段勘探目标主要为常规油气,对煤层气关注程度不高。
2010 年左右,中泰公司与黑龙江局勘察院合作在鸡西盆地北部施工煤层气
井 7 口,均获得工业气流,平均日产量在 1100 m3/d,最高日产量 1357 m3/d,获得了北部条带的 3 煤、14 煤储层参数和煤层气产能参数。
2010-2014 年龙煤地勘公司在梨树矿区施工瓦斯防突井 5 口,除 LS02-2D 仅累计产气 0.16×104m3 外,其余各井累计产气量(36~110)×104m3,其中 LS01井稳产气量 1000m3/d 以上超过 2 年,最高产气量达到 2600 m3/d。此前,煤田钻孔 87-20 孔发生气喷,折算日产气量约 2×104m3/d。
2015-2021 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实施《三江-穆棱河盆地群煤炭资源枯竭矿区煤层气基础地质调查》、《鸡西等含煤盆地煤系气地质调查》项目,在鸡西盆地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煤矿“三区”煤系气地质调查,并取得了新的认识和进展。2015-2016 年,在南部坳陷施工了二维地震测量 40km,参数井 2口总进尺 2308.42m(鸡煤参 1 井、鸡煤参 2 井),含气性地层测试 2 井 3 层。
其中,鸡煤参 1 井压裂 14#煤层和 22#煤系炭质泥岩砂岩+薄煤层,合层排采 1
年左右,累计产气量 33.38×104m3,最高日产气量 2327m3;鸡煤参 2 井压裂 14#煤层,排采 1 年左右,累计产气量 4.72×104m3,最高日产气量 580m3。2018-2019年,在南部坳陷和北部坳陷共实施了 2 口煤系气地质调查井。其中,黑鸡地 1井位于南部坳陷,完钻井深 2109.18m,完整揭示了该区煤系地层层序及其含气性特征,2019-2021 年完成了煤层、煤系泥质岩及致密砂岩储层 4 层(埋藏深度 1005-1438m)压裂改造及煤系“三气”合层排采,获得最高日产气 5666m3/d、平均稳产气量 4178 m3/d 的工业气流。黑鸡地 2 井位于北部坳陷鸡东凹陷,完钻井深 2551.40m,完整揭示了该区煤系地层层序及其含气性特征,城子河组(地层厚度 1222.00m)和穆棱组(地层厚度 222.00m)共钻遇煤层 21 层 14.21m,单煤视厚度 0.22~1.55m;气测异常显示 50 层 110.81m,单层厚度 0.1~15.0m,井
深 1115.0~2187.5m,气测异常总烃峰值为 1.21%~62.80%,基值 0.19%~6.64%,峰基比为 2.7~47.3,岩性为煤、泥岩或细砂岩,以煤层、煤线+泥岩为主。这两口井对于鸡西盆地煤系气勘查开采具有指导性作用。2019-2021 年,在鸡西盆地北部坳陷杏花煤矿开展了采空区、采动区煤层气地面井钻探与含气性地层测试。采空区黑鸡地 3 井以城子河组 28#煤、30#煤采空区为目的层位,完成 3 个抽采周期,累计抽采 99 天,甲烷浓度 27.54%~57.67%,日抽采混合气量 0.5~
1.8 x m3,累计采气 130.7×104m3,折算纯甲烷 48.8×104m3。采动区黑鸡地 4 井以城子河组 28#煤、30#煤为目的层位,实施了国内首例煤矿采动区-采空区联动抽采试验,该井共抽采 3 周期 323 天,累计抽采混合气量 801.5×104m3、折算纯甲烷量 605.5×104m3,稳定日产混合气量 2.5~4.1×104m3/d、折算日产甲烷气量 1.6~3.4×104m3/d。
上述不同阶段的勘探开发情况表明鸡西盆地煤系气具有较好的资源潜力和勘探开发前景。
(2)盆地煤系气资源量估算
1998 年,东北煤田地质局完成的《全国煤层气资源评价—东北地区》对三江-穆棱河含煤盆地的含煤地层、煤层、煤级分布、水文地质条件等地质背景进行了简要分析,对该区的煤层含气性、煤储层压力特征等煤层气评价相关要素进行了简要论述,并将三江-穆棱河聚气带划定为Ⅰ1 型含气区即中型含气区。东北聚气带煤层气资源分布统计数据表明,东北地区约 75%的煤层气资源分布在三江
-穆棱河地区。本次煤层气评价的开发目标区优选排序结果表明:三江-穆棱河聚气带煤层气资源丰度为 0.98×108m3/km2,煤层气预测资源量和远景资源量约共有 842×108m3,鸡西、鹤岗、双鸭山等均为较为有利的潜在目标区。
2006 年,东北煤田地质局完成的《东北地区煤层气开发有利区块预测》分析了东北地区煤层气赋存规律、煤储层特征及区内煤层气资源状况,优选了东北地区煤层气开发有利区块,并对鸡西等煤田的地层、构造、水文地质、煤储层特征、煤层气地质特征及煤层气资源量进行了论述。以有利区块为单元,重点评价了区块内的煤层气赋存条件、煤层气资源及煤储层特征,并结合煤层气开采工程工艺技术、煤层气市场及煤层气开发经济条件进行综合评价。
2015-2021 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开展了“三江-穆棱河盆地群煤炭资源枯竭矿区煤层气基础地质调查”、“鸡西等含煤盆地煤系气地质调查”等项目, 对鸡西盆地煤矿“三区”煤系气进行了系统调查评价。通过实物工作量、资料调研分析、评价方法研究等,2016-2018 年评价鸡西盆地煤系气有利面积 1960km2 ,其中资源丰度大于 1.0×108m3/ km2 的有利区面积约为 892km2; 2019-2021 年,采用体积法和盆外类比法,计算鸡西盆地穆棱组-城子河组中上段煤系气含气面积 1960km2,估算煤系气资源总量约 2048 亿 m3。优选累计煤层(泥页岩、砂岩)厚度、含气量、Ro、构造条件(渗透率)、埋深 5 个关键评价参数,采用层次分析和模糊数学评价,评价了煤系气有利区。
综上所述,鸡西盆地煤系气资源条件较为有利,但资源潜力及可采性需要进一步落实,需要继续投入钻探、含气性地层测试等工作,通过工程实施,提升地质认识,明确勘探重点和下步方向。
黑鸡地 2 井位于鸡西盆地鸡东坳陷北部斜坡带南部, 该井完钻井深 2551.40m,该井二开井身结构,完钻井深 2551.41m,完钻层位太古界麻山群,钻遇城子河组 1222m,P110 生产套管完井,套管下深 2541.65m,固井水泥返深 1032.18m,固井质量合格,井身质量合格;有利层段上下固井质量达到优良。井筒条件能够满足压裂施工需要。
黑鸡地 2 井钻井基本情况见表 2。
表 2 黑鸡地 2 井钻完井基础数据统计表
井号 | 黑鸡地 2 井 | 井型 | 直井 | 井别 | 地质调查井 | |
地理位置 |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新立村 | |||||
构造位置 | 鸡西盆地鸡东坳陷 | |||||
井口坐标 | 大地坐标 | X | 5019247 | 经纬度 | E | 130°45′ 02″ |
Y | 22637319 | N | 45°17′40″ | |||
地面海拔 | 260m | 补心高度 | 5.6m |
完钻井深 | 2551.40. 0m | 完钻层位 | 麻山群 | 完钻原则 | 钻至完 钻层位 | 完井 方式 | 生产套管完井 |
开钻日期 | 完钻日期 | 完井日期 | 建井周期 | ||||
2019.8.3 | 2019.12.13 | 2019.12.24 | 144 天 | ||||
井身结构 | 开钻次序 | 井段 m | 钻头尺寸 mm | 套管尺寸 mm | 套管下 入层位 | 套管下深 m | |
导管段 | 0~19.15 | 444.5 | 339.7 | 猴石沟 组 | 0~19.15 | ||
一开 | 0~994.32 | 311.1 | 244.5 | 东山组 | 0~992.12 | ||
二开 | 994.32~2551.40 | 215.9 | 139.7 | 麻山群 | 0~2541.65 | ||
钻遇地层 | 地层符号 | Q | K1h | K1d | K1m | K1ch | Ar2ms |
底深/m | 8.5 | 937.0 | 1052.0 | 1274.0 | 2496 .00 | 2551.40 | |
视厚/m | 8.5 | 928.5 | 115.0 | 222.0 | 1222 .00 | 55.40 | |
主要煤层 | 见煤深度 | 1440.65~1442.20 | 结构 | 0.65 (0.2) 0.7 | 厚度/m | 1.55 | |
1521.70~1522.40 | 简单 | 0.70 | |||||
1731.70~1733.30 | 简单 | 1.60 | |||||
1995.10~1997.20 | 0.8(0.3) 1.0 | 2.10 | |||||
2152.90~2153.80 | 简单 | 0.90 | |||||
2212.30~2213.30 | 简单 | 1.00 | |||||
2232.20~2233.70 | 简单 | 1.50 | |||||
2266.70~2267.80 | 简单 | 1.10 | |||||
套管程序 | 名称 | 尺寸 /mm | 钢级 | 壁厚/mm | 下深/m | 阻位/m | 定位短节/m |
导管段 | 339.7 | J55 | 8.38 | 19.15 | / | / | |
表层套管 | 244.5 | J55 | 10.03 | 992.12 | / | / | |
生产套管 | 139.7 | P110 | 9.17 | 2541.65 | 2518.8 0 | 1074.36~1071.84 2116.32~2114.81 | |
固井参 数 | 水泥用量 /t | 70.45 | 水泥浆平均密度 /g.cm-3 | 1.65/ 1.85 | 碰压 /MPa | 16 | |
人工井底 /m | 磁定位/m | 水泥返深/m | 固井质量 |
2518.80 | 1074.36~1071.84; 2116.32~2114.81 | 1010 | 合格 | |||
井身质量 | 最大井斜 | 最大位移 /m | 全角变化率º/25m | 井径扩大率/% | ||
井深/m | 井斜/º | 方位/ º | ||||
2300.0 | 4.34 | 17.15 | 78.95 | 无连续三点大于 3.0° /25m | 13.42 | |
备 注 |
自上而下钻遇地层分别为第四系、下白垩统猴石沟组、东山组、穆棱组、城子河组及太古界麻山群(表 3),下白垩统穆棱组和城子河组为含煤地层(图 6)。其中,城子河组(1274.00~2496.00m)地层厚度 1222.00m,岩性以深灰色泥岩、浅灰色细砂岩、灰色泥质粉砂岩、黑色碳质泥岩夹煤层为主;城子河组下段为本次含气性地层测试的目的层段。
表 3 黑鸡地 2 井地层分层数据表
地层代号 | 顶深(m) | 底深(m) | 视厚度 (m) | 岩性描述 | ||||
界 | 系 | 统 | 组 | 段 | ||||
新生 界 | 第四 系 | 0.00 | 8.50 | 8.50 | 浅黄色、黄褐色表土层 | |||
中生界 | 白垩系 | 上统 | 猴石沟 组 | 8.50 | 937.00 | 928.50 | 中-厚层深灰色泥岩、粉砂质泥岩为主,夹灰色泥质粉砂岩、浅灰色细砂岩,砂泥岩呈互层状发育 | |
东山 组 | 937.00 | 1052.00 | 115.00 | 灰绿色凝灰质泥岩、浅绿色泥质粉砂岩、浅绿色细砂岩和深灰色泥 岩。 | ||||
穆棱 组 | 1052.00 | 1274.00 | 222.00 | 深灰色泥岩、浅灰色细砂岩(见油迹显示)、浅灰色中砂岩、黑色碳 质泥岩夹煤线 | ||||
城子河组 | 上 段 | 1274.00 | 1774.00 | 470.00 | 深灰色泥岩、浅灰色细砂岩、灰色 泥质粉砂岩、黑色碳质泥岩,煤 | |||
中 段 | 1774.00 | 1995.10 | 221.10 | 深灰色泥岩、浅灰色细砂岩、灰色 泥质粉砂岩 | ||||
下 段 | 1995.10 | 2496.00 | 500.90 | 深灰色泥岩、灰色泥质粉砂岩、浅 灰色细砂岩、灰白色中-粗砂岩、 |
地层代号 | 顶深(m) | 底深(m) | 视厚度 (m) | 岩性描述 | ||||
界 | 系 | 统 | 组 | 段 | ||||
黑色碳质泥岩、煤 | ||||||||
太 古界 | 麻 山群 | 2496.00 | 2551.40 | 55.40 | 灰白色、灰色大理岩,局部大理岩富含黑云母、绿泥石 |
图 6 黑鸡地 2 井穆棱组-城子河组测井综合解释柱状图
黑鸡地 2 井煤系地层为穆棱组和城子河组,钻遇煤层 21 层,单煤层视厚度 0.22~1.55m,总厚 14.21m,分布于穆棱组下部(1237.05~1253.03m)、城子河组上段(1309.9~1733.2m)和下段(1995.1~2233.6m)。按照煤层厚度统计,发育极薄煤层 7 层(煤层厚度<0.5m)、薄煤层 12 层(0.5~1.3m)、中厚煤层
2 层(1.3~3.5m)。
其中,穆棱组发育极薄煤层 2 层共 0.71m,单层煤厚度 0.30~0.41m,与邻井可对比煤层编号为 C30;城子河组上段 7.40m/12 层,单层煤厚度 0.22~1.55m,发育极薄煤层 1.25m/4 层、薄煤层 4.60m/7 层、中厚煤层 1.55m/ 1 层,与邻井可对比煤层编号为 C28/C27/C26/C23B/C20/C19/C18 等层;城子河组下段发育煤层 6.10m/7 层,单层煤厚度 0.4~1.5m,其中,极薄煤层 0.40m/1 层、薄煤层 4.20m/5 层、中厚煤层 1.50m/1 层,与邻井可对比煤层编号为 C16/C15/C14/C13等层。总体上,该井煤层主要发育在城子河组上段和下段。
2、煤岩煤质特征
黑鸡地 2 井钻遇煤岩煤岩颜色呈深灰、灰黑色、条痕色为黑色,沥青-玻璃光泽;外生裂隙较发育,内生裂隙(面割理、端割理)不发育,多呈阶梯状、参差状断口,少量贝壳状断口。宏观煤岩类型以半暗-半亮型煤为主,次为半暗型;煤岩结构以条带状结构为主,线理状、层状及块状构造次之,局部发育透镜状、块状构造,构造导致煤岩变形为磷片、粉状状结构。煤体结构较为复杂,原生结构煤、碎裂结构煤、碎粒结构煤均有发育。
3、煤系泥岩
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地层厚 1222m,其中暗色泥岩厚度为 595.17m,泥地比 46%~52%,泥岩岩性以深灰色泥岩和深灰色粉砂质泥岩为主,含碳质泥岩。其中,城子河组上段、下段为有机质泥页岩相对发育段,相应层段泥岩厚度 233~245m。
4、煤系砂岩
城子河组煤系砂岩累计约为 558.57m,砂地比 46%~52%,岩性以灰色-浅灰
色细砂岩、粗砂岩为主,含深灰色泥质粉砂岩。煤系砂岩平面上叠合连片分布。 5、含气性情况
①气测异常情况:黑鸡地 2 井共发现气测异常 50 段 118.00m,深度 1115~ 2187.5m,气测异常段单层厚度 0.1~15.0m,岩性为煤、泥岩或细砂岩,以煤层、煤线+泥岩为主;气测异常段总烃峰值为 1.21%~62.80%,基值 0.19~6.64,峰基比为 2.7~47.3,气测异常显示具有层多、薄的特点,总体上,城子河组下段气测异常情况最好。
②现场解吸含气量:煤系地层现场解吸含气量为 0.19~12.38 m3/t,其中,煤岩含气量介于 4.29~12.38 m3/t,平均 9.59m3/t;泥岩含气量介 0.42~1.22 m3/t,平均 0.80m3/t;砂岩含气量介于 0.19~0.68 m3/t,平均 0.42m3/t。解吸气中CH4 含量为 90.15%~97.13%,平均 93.82%;N2 含量 1.94%~8.88%,平均 5.02%; O2、CO2、C2H6 等含量约为 0.56%~1.93%,平均 1.16%。
③等温吸附:煤岩兰氏体积介于 11.78~18.83m3/t,平均 14.87m3/t,兰氏压力介于 1.25~1.47MPa,平均 1.36MPa,随深度增加呈逐渐增加趋势;煤系泥岩兰氏体积介于 2.17~5.77cm3/g,平均 4.11cm3/g,兰式压力介于 4.52~ 6.37MPa,平均为 5.46MPa。
6、储层物性
黑鸡地 2 井钻遇煤层井煤体破坏程度不一,Ⅰ类(原生结构煤)、Ⅱ类(碎裂结构煤)和Ⅲ类(碎粒结构煤)煤均有发育,煤体结构相对较为复杂。煤储层孔隙结构具有单峰分布特点,整体以微孔-小孔为主,孔隙连通性较好,较大孔隙以开放孔为主,较小孔隙主要为半封闭孔和细瓶颈孔。实验测试结果表明,黑鸡地 2 井煤岩孔隙度介于 2.80%~5.23%之间,平均为 4.97%,渗透率分布在
(0.019~2.648)×10-3μm2 之间,平均为 1.33×10-3μm2,属于低孔、特低渗型储层。
煤系暗色泥岩由粘土矿物、脆性矿物和碳酸盐矿物组成,含少量菱铁矿和xx矿,其中脆性矿物含量 19%~71%,平均 57%;脆性矿物以xx为主,平均占 38%,长石次之,平均占比 19%;粘土矿物以伊利石为主,平均含量 59%;伊/蒙混层次之,平均含量 21%。泥岩中发育粒间孔、层间孔缝、有机质孔、粒缘缝、
溶蚀孔、铸模孔、粒内孔、微裂缝、晶间孔等,孔隙结构具有双峰分布特点,孔隙以微孔-小孔和大孔为主,退汞效率平均 33%,表明孔隙喉道多而窄,孔隙连通性差;样品测试孔隙度 0.58%~2.31%,平均为 1.04%,渗透率 0.006~2.807
×10-3μm2,均为 0.708×10-3μm2,均属于低孔、特低渗型储层。泥岩介孔比表面积为 8.38~22.75m2/g;整体上井区富有机质泥岩均以吸附孔为主,比表面积较大。
煤系砂岩岩性以长xx屑砂岩为主,矿物成分以xx为主,平均含量达 56.5%,长石、岩屑次之,分别为 14.83%、17.5%,含少量云母、方解石、菱铁矿。颗粒多呈次棱角-棱角状,磨圆度差,岩屑以泥岩、片岩、千枚岩、xx岩屑等为主。砂岩成分成熟度中等、结构成熟度较低。砂岩孔隙结构具有双峰分布特征,以微、小孔和大孔为主,尤以微、小孔占优势,退汞效率平均 39%,表明孔隙喉道多而细小,孔隙连通性差。试验测得孔隙度介于 1.58%~4.38%之间,平均为 2.85%,渗透率分布在(0.006~0.155) ×10-3μm2 之间,平均为 0.042× 10-3μm2,且随深度增加,井区砂岩孔隙度和渗透率均逐渐下降,据 SY/T6285-1997
《油气储层评价方法》,井区煤系砂岩属低-特低孔、特低渗储层。 7、储层力学性质
干燥状态下,试验测得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1400~2200m)煤系泥岩三轴力学性质参数分别为:泊松比为 0.10~0.17,平均值 0.143;弹性模量为 22377~ 33441MPa,平均 28035.75MPa;最大载荷 120.9~152.4kN,平均 137.825kN;抗压强度为 142.8~227.9MPa,平均 183.75MPa;脆性指数 0.55~0.73,平均值为 0.645;泥岩可压性较好。
黑鸡地 2 井 C20 煤层(埋深 1440.65~1442.20m,厚度 1.55m)注入/压降试井和原地应力测试结果表明:C20 煤层储层压力为 14.26MPpa,压力梯度为 0.992MPa/100m,属常压储层; 储层破裂压力为 27.24MPa,破裂压力梯度为
1.89MPa/100m,闭合压力 27.07MPa,闭合压力梯度 1.88MPa/100m,处于正常应力场中。根据黑鸡地 2 井 C20 煤层注入/压降试井结果,参考黑鸡地 1 井、鸡煤参 1 井等数据,推算出黑鸡地 2 井 2000m 后地层压力梯度为 1.01 MPa/100m,破裂压力梯度为 1.89MPa/100m,闭合压力梯度为 1.88MPa/100m,为常压储层、正常应力场。
8、生烃潜力
煤岩有机质占总量的 42.0%~86.5%,平均 73.7%,镜质组占总量的 34.6%~ 68.6%,平均 58.1%;煤岩最大镜质组反射率 Ro,xxx 以 1.58%~1.88%为主,平均
1.75%,属于中等变质程度,以焦煤-瘦煤为主,生烃潜力较好。
煤系暗色砂泥岩干酪根以壳质组为主,占比可达 77%,平均 58%;有机质类型为 II2-III 型,为腐殖型生烃母质;煤系泥岩有机质 Ro,xxx 为 1.63%~2.35%,平均 1.93%,Tmax 为 488~577℃,平均为 511℃,处于高成熟-过成熟演化阶段;有机质含量(TOC,%)介于 0.10%~2.56%,平均值为 1.21%,随深度增加而逐渐增加,生烃潜量 S₁ +S₂ 介于 0.07~1.21mg/g,平均为 0.41mg/g,随深度增加而逐渐降低。总体上,煤系泥岩评价为较好烃源岩。
9、煤系气资源潜力
参考《煤层气地质选区评价方法》(NB/T 10013-2014)、《煤层气资源评价规范》(DZ/T 0378-2021),综合评价井区城子河组上段、下段煤层气资源潜力为好-较好。其中,城子河组下段煤层单层煤厚介于 0.3~1.5m;煤层埋深较大,为 1995.1~2233.7m;煤阶为中级,Ro,xxx 为 1.88%左右;镜质组含量较高,约为 65.1%;灰分含量较高,约为 27.13%;推测含气量较高,普遍高于 10m3/t;推测气体组分中甲烷含量高于 90%;煤储层渗透率中等-较低,为(0.1~1.0)
×10-3μm2,整体处于常压状态;综合评价城子河组下段煤层气为Ⅱ类,资源潜力中等。
参考《页岩气地质评价方法》(GB/T 31483-2015)、《页岩气资源潜力评价方法与有利区优选标准操作手册》和《海相页岩气目标(区)评价技术方法》(Q/SH 0637-2015)等,综合评价井区城子河组上段、下段煤系页岩气资源潜力为好-较好,城子河组中段为较好。其中,城子河组下段暗色泥页岩 TOC 含量 1.00%~ 2.46%,平均值为 1.35%,有机质丰度较高;镜质体反射率为 2.15%~2.35%,热演化程度高;脆性矿物含量为 43%~63%,平均 55%,粘土矿物含量为 37%~57%,平均 45%,泥页岩压裂性能较好;该层泥页岩最大层厚为 24m,含气量为 0.62~
0.69 m3/t 左右;储层孔隙度为 1.10%~3.73%,平均 2.09%,渗透率约为 0.006
×10-3μm2,物性中等;地层处于常压状态;整体评价认为城子河组下段暗色泥
页岩资源潜力较好-好。 10、保存条件
黑鸡地 2 井处于鸡西盆地北部坳陷斜坡带构造稳定区,地层倾角 2-7°,裂隙极少发育,无通天断层,区域构造条件有利于煤系气保存。城子河组、穆棱组泥岩厚度大,区域盖层良好。城子河组煤层间距 20~264m,煤层顶底板岩性以泥岩、粉砂质泥岩为主,排驱压力为 0.048~2.329MPa,对煤系气具有较好的封隔作用。煤系地层岩性为泥质岩为主,含气层段上覆、下伏地层为厚度较大的隔水层,且无断层沟通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有利于煤系气保存。
图 7 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下段含气性地层测试目标层段位置图
依据层位优选结果,对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下段 C16 煤层组+煤系砂泥岩组合(1994.00~2019.00m)、C14+C13 煤组+煤系砂泥岩组合(2208.00~2239.00m)共 2 个层段的进行射孔、压裂和合层排采试验(图 7、图 8、图 9),目标层段主要评价指标见表 4。
第 1 目标层段:C14+C13 煤组+煤系砂泥岩组合,埋深 1994.00~2019.00m,厚度 25.00m,岩性以煤层、炭质泥岩、泥岩、粉细砂岩为主,含区域可对比煤层 C16A/B/C,有机质丰度平均 1.37%,泥页岩解吸气含量 1.00m3/t,煤岩解吸气含量 4.9~12.2m3/t,气测异常 3 段,全烃气测峰值 10.4%~51.1%,峰基比 5.8~ 47.3,脆性矿物含量大于 50%。测井解释砂泥岩段渗透率为(0.02~0.08)×10-3 μm2。
图 8 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下段第一目标层(2208.00-2239.00m)及射孔层段示意图
第 2 目标层段:C16 煤层组+煤系砂泥岩组合,埋深 2208.00~2239.00m,厚度 31.00m,岩性以煤层、炭质泥岩、泥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含区域可对比煤层 C14/C13,有机质丰度平均 1.42%,泥页岩解吸气含量 1.25m3/t,煤岩解吸气含量 7.8~9.2m3/t,气测异常 2 段,全烃气测峰值 57.5%~62.8%,峰基比 15.0~ 22.8,脆性矿物含量大于 50%。测井解释储层渗透率为(0.02~0.17)×10-3μm2。
图 9 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下段第二目标层(1994.94-2019.78)及射孔层段示意图
表 4 黑鸡地 2 井目标层段评价参数表
指标 | 目标层 1 | 目标层 2 | |
深度(m) | 1995~2025 | 2210~2245 | |
厚度(m) | 30 | 35 | |
可对比煤层 | C16A/B/C | C14/C13 | |
有机质丰度 (TOC, %)a | 2.09(1.13) 0.92~1.69 1.37(3) | 2.62(1.40) 0.77~2.46 1.42(4) | |
热演化程度(Ro, %) | 2.18~2.20 | 2.31~2.33 | |
有机质类型 | Ⅱ2-Ⅲ | ||
含气量 (m3/t) | 煤 b | 4.9~12.2 8.2(3) | 7.8~9.2 8.5(2) |
泥页岩 c | 1.00(0.50) | 1.25(0.62) | |
气测特征 d | 10.4%~51.1% 5.8~47.3(3) | 57.5%~62.8% 15.0~22.8(2) | |
压力状态 | 常压 | ||
脆性矿物含量(%)e | 19~71 57(23) (K1ch均值) | ||
测井解释渗透率(mD) | 0.02~0.08 | 0.02~0.17 | |
综合评价 | 好 | 好 |
a:测井最大值(平均值) 实测最小值~实测最大值实测平均值(样品数) | b、e: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样品数) | c:测井最大值(平均值) | d:全烃气测峰值范围峰基比(异常层数) |
(一) 地质任务
以城子河组下段煤系为对象,对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地层 2 层实施含气性地层测试,获取深部(2000m 以深为主)煤层气及煤系泥页岩气、致密砂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评价的储层参数及产能参数,评价煤系气资源可采性;探索适应本区地质特征的深部煤系气储层压裂改造技术和合层排采工艺以及煤系气合采产层配置模式。
1、对黑鸡地 2 井煤系地层 2 层进行含气性测试
对委托方提供的黑鸡地 2 井城子河组下段煤系地层 2 层进行射孔、压裂,并开展压裂裂缝监测,目标层段埋藏深度分别为 1994.00~2019.00m、2208.00~ 2239.00m(测井深度)(图 6)。主要工作量如下:
(1)射孔:孔眼垂向密度为 16 孔/m,射孔长度 14m,第一层射孔深度分别为:2211.00~2215.00m、2231.20~2234.20m,共 7.00m(图 7);第二层射孔深度分别为:1995.00~1999.00、2006.00~2007.50m、2015.90~2016.90m,共
7.00m(图 8)。具体射孔深度依据通井后自然伽马(GR)和磁定位曲线(CCL)进行位置校深后最终确定。
2
2
(2)压裂:CO2 增能压裂与水力压裂相结合的工艺,单层压裂规模为注入液量 1500~1800m3、加砂 60~70m3、二氧化碳(CO )100t,总液量 3000~3600m3、总砂量 120~140m3、二氧化碳总量(CO )200t。
(3)地面微地震实时监测压裂裂缝 2 层段。
(4)排采场地标准化建设。
(5)排采:2 个目的层煤系“三气”合层排采试验,要求有效排采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其中,有效排采时间是指排采开始后的连续降压或稳压时间,即排采启动后扣除人为因素造成的排采中停、流压回升后的恢复时间等。
(6)排采结束后场地恢复。 2、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总结
(1)编写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地层含气性测试施工方案,经委托方审核通过为准。
(2)编写黑鸡地 2 井深部煤系地层含气性测试施工总结报告和成果报告。 3、工农关系协调
负责征地、井场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期间协调工农关系。五、工作方法和主要技术要求
该项目技术要求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能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执行。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与标准没有涉及的工作内容,参照执行中联煤层气制定的相关煤层气压裂排采相应的施工规范执行。
相应技术参数根据最终钻井地质条件确定,以下作为参考。
(1)依据通井后自然伽马(GR)和磁定位曲线(CCL)进行位置校深后,最终确定射孔层段的具体深度。
(2)因采用 CO2 增能压裂与水力压裂相结合的工艺,建议采用常规电缆输送射孔方式(第一层)和可溶桥塞射孔联作方式(第二层),射孔器材选择 102
枪 127 弹,90°相位角螺旋布孔,孔眼垂向密度为 16 孔/m。
(3)射孔质量验收标准为检查发射率达到 95%为合格,否则重新补射。 2、压裂
(1)压裂方式:CO2 增能压裂与水力压裂相结合的压裂工艺。
(2)设备要求:采用 2000 型以上性能良好的压裂机组,要求压裂机组总水xx不低于 15000hhp、排量达到 10m3/min 以上;CO2 罐车、泵车 1 等套,性能满足压裂施工需要;350 型以上试压合格的压裂用采油树;须进场具有 30t 以上安
全提升能力的作业机和 400 型以上的洗井泵车。要求主要设备状态完好。
(2)压裂液体系与支撑剂:建议采用活性水压裂液体系,添加防膨胀剂、杀菌剂及助排剂,并根据适配性实验确定 KCl 用量。
(3)支撑剂:根据压裂规模、砂液比、每米铺砂量、储层改造厚度等参数,确定支撑剂需用总量,采用适合本区储层粒径的xx砂(兰州产)或陶粒砂作为支撑剂;不同粒径支撑剂所占比重,根据地层滤失性、天然裂缝分布情况以及压裂工艺等综合因素确定。
(4)压裂规模:单层加砂总量 60~70m3、泵注总液量 1500~1800m3 以上,注入二氧化碳 100t,要求按照最大设计量的 120%备液配液。建议压裂加砂强度 7~9m3/m,平均砂比 7.0%~9.0%,平均施工排量不低于 10.0m3/min。
(5)压裂裂缝实时监测:①监测压裂 2 层段施工压力、排量、砂比、液量、砂量等施工参数,压裂施工结束停泵后,测至井口套压低于 1MPa。②地面微地震实时监测煤系储层压裂裂缝方位、裂缝动态缝长、缝宽、缝高等参数,评价储层改造效果。要求有完整可行的地面微地震实时监测压裂裂缝实施方案。
3、排采
(1)排采设备:要求采用智能化全自动排采系统,使用管式泵和游梁抽油机,要求配置双探头电子压力计对液面进行实时监控,智能漩涡气体流量计测量气体流量。
(2)排采周期:严格按照排采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排采,原则上要求有效排采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本区 2000m 以深的煤系“三气”合层排采产气机理和规律尚不清楚,排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确属地质原因致使设计的排采方案变更或终止排采而不能完成设计排采时间,需经论证认定并得到委托方许可后,方可适当调整排采时间长短。
(3)场地:参照排采井场标准化要求,建设排采井场的主体部分;排采结束后,做好复垦,并需提交复垦证明。
施工单位要求熟悉东北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情况,有东北地区煤层气勘探开
发的成功施工经历和经验,系统收集工作区以往煤层气、煤系气勘探成果(尤其是 2015-2021 年地质调查工作成果及勘探开发工作成果),合理选择工作方法与施工工艺,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在施工前,要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各项工作质量必须符合《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地调发[2018]5 号)中的有关规定、相应的行业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等,同时满足项目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和委托方的要求。
1、该井 2019 年完井,目前井下套管情况是否满足压裂施工要求尚不清楚。
2、本井固井水泥返深为 1032.18m,0~1032.18m 为自由套管,射孔压裂前应妥善处置,确保压裂顺利进行。
3、煤心敏感性实验数据表明,鸡西盆地煤系储层属强水敏特征,压裂、排采过程中储层易受到伤害。
4、参考鸡西盆地南部坳陷黑鸡地 1 井,煤系储层深度 1005~1438m、破裂压力 31.73~45.47 MPa、最大压裂施工压力 45.04~46.74MPa,黑鸡地 2 井深度 1996~2267m 处的煤层破裂压力为 37.73~42.85MPa,推测该井存在压裂施工压力高的情况(大于 45MPa),需提前检查、保养压裂设备和高压管线,保证施工安全。
5、压裂排采后,煤系页岩气和致密砂岩气处于游离或快速解吸状态,根据邻井情况,排采产气后套压很快升高至 3MPa 以上,需密切观察套压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准备。为降低排采施工风险,要求排采井口设备最小限压不低于 5MPa。
6、钻井情况表明,该区地层不存在高压情况。根据黑鸡地 2 井 C20 煤层以及黑鸡地 1 井 23#煤层、鸡煤参 1 井 14#煤层的注入/压降试井结果,推算黑鸡地 2 井目的层段为常压储层、正常应力场,实际地层情况可能有所不同,目标层可能属于不同的压力系统,合层排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层间干扰等问题。
7、该井目标产层层间跨度大(220m),储层压力相差 2MPa 以上;多类型储
层、多相态气体共生共存,解吸气、吸附气、游离气的产出机理和产出时间不同,深部煤系“三气”合层排采,既要考虑煤系页岩气和致密砂岩气的可开采性随深度增加而增强,又要考虑煤层气始终是煤系气开发的主要对象。井区煤岩具有中煤阶、低渗透率的特征,流压急剧变化将对储层造成永久伤害,排采过程中应坚持以控制井底流压为核心的“连续、平稳、缓慢”排采原则,避免主产层受到伤害,同时,应分阶段优化排采制度,精细控制排采过程,提高单井产量。
8、压裂注入的 CO2 返排对排采前期的影响尚不清楚,需采取一定措施监测 CO2 返排率,确定排采制度调整对策。
9、本区煤系产层产水量大(黑鸡地 1 井日产水量 6~12 m3/d),停排后动液面上升快,如有井下作业,需充分准备,快速作业,降低对排采不良影响。
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施工前,要制定安全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当地自然环境不遭破坏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1、施工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当地政府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九、提交资料
1、提交黑鸡地 2 井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对射孔、压裂、微地震裂缝监测、排采等重要环节做详细、可行的施工方案。
2、提交黑鸡地 2 井射孔、压裂、微地震裂缝监测、排采等各项施工班报表、数据、图件等原始资料,以及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令、安全记录等文件资料。
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表 5 中所规定的类别。
表 5 提交原始资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资料名称 |
1 | 射孔 | 射孔通知单(包括套后放-磁曲线及测井综合解释图) |
2 | 施工联炮图 | |
3 | 射孔施工记录表(基础数据、发射率与返工、实测对深曲线等) | |
4 | 压裂 | 压裂现场配液资料(总液量、各种添加剂、压裂砂名称及数量、压裂用水取样测试报告、配成液体质量检测报告、现场取样测试数据及报告等) |
5 | 压裂生产与测试资料(压力恢复曲线及其解释、生产测井资料) | |
6 | 压裂施工泵注资料(施工曲线、综合数据表、瞬间停泵压力和压力降落曲线) | |
7 | 地面微地震裂缝监测(设备、频率、能量、裂缝参数等) | |
8 | 排采 | 入井管柱资料(入井管串结构、工具名称、规格、型号等) |
9 | 排液资料(开井时间、定时测得的排出液量、反排液粘度、表面xx及反排量等) | |
10 | 设备及安装资料(包括地面排采设备、流量与压力采集系统资料、捞(冲)砂资料、洗井资料、井下泵管杆串和工具资料、设备地面基础施工资料等) | |
11 | 排采试验原始记录表(包括生产日报表、排采曲线、检泵、修井作业资料、示功图资料) | |
12 | 水、气样检测分析原始记录 | |
13 | 监督 | 监督指令、监督记录、监督报告等。 |
14 | 安全 | 现场安全培训记录等。 |
4、提交相关原始材料电子文档。
1、提交黑鸡地 2 井射孔压裂施工总结报告、裂缝监测总结报告、排采总结报告。
2、提交黑鸡地 2 井含气性地层测试施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施工情况、工程参数情况、遇到的异常情况及采取的措施、施工经验及初步认识等。
3、提交黑鸡地 2 井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成果报告,内容包括煤系储层压裂改造技术、排采技术总结、含气性地层测试工程效果分析、煤系储层产能初步评价等。
4、提交相关文件电子文档。
收集的以往资料包,招投标文件附资料目录,汇交资料时对照目录提交资料。十、结算
1、如按照设计完成合同工作量,则按合同约定条件、时间节点和付款比例付款。
2、如因井筒问题或地质原因,导致合同工作量无法执行而终止合同的,则按预算退还未发生部分费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 评标办法条款号 | 评标办法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 及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三 | 商务评审 | ||
1 | |||
2 | |||
...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投标书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表”。
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或服务)。
(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5)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招标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报价表
项目编号及 投标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整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元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其他声明(如有)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与附件 6 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需单独密封一份递交,供唱标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 5 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注:1. 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编写分项报价。
2.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描述 |
…… | …… |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3、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 投标人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投标人已经对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投标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5、 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
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批准登记机关 |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如有) | |||
银行账号 |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箱 | 邮 编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 2020 或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9-2);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9-3、9-4)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9-5);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9-6)
6、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 9-7)
7、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9-8)
8、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9-9)
9、 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9-10)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1 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说明:
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