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YZ2022JC0020
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YZ2022JC0020
采 购 人: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 (单位盖
章)
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人: xx (签字)
本项目采购文件审核人: xx(签字)
2022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YZ2022JC0020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消防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45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50 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 5T 水罐消防车 9 辆及随车消防器材若干 (包 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规定,本项目符合其第三款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也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 董局长 00000000000
电子邮箱: 0000000000@xx.xxx 通讯地址: 颍州区西湖北路 66 号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通讯地址: 阜阳市颍州xxx大道与颍南路交叉路口西南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 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登 录 阜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或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免费
2022 年 7 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1 室(城南新区三清路 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颍州区西湖北路 66 号
联系方式: 董局长 18905589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xxxxxxxxx 000 x中国人寿 10F 联系方式: xx 18133105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局长
电 话: 189055892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3 |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 |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 |
3.4.4 | 是否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3.4.5 | 是否为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3.5 | 是否允许联合 体投标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8.1 |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xxxx://xxx.xxxx.xx.xxx.xx,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 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 |
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 本。 |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13.1 | 投标保证金 | 免收 |
13.3 |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无 |
14.1 | 投标有效期 | 120 日历天 |
15.1 | 投标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15.3 | 开标现场提交 的其他材料要求 | 无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17.3 | 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18.1 | 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0.3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22.2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2.3 | 投标报价扣除 |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0 % 。(扣除比例在 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无 % 。(扣除比例在 4%-6% |
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6 % 。(扣除比例在 4%-6% 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 ||
26.1 |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 名 |
26.2 | 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8.3 | 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9.1 | 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
30.1 | 告知招标结果 的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
31.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阜财购〔2022〕207 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2.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xxxxxxxxxxx (0)xxxx: 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 (5)退还时间: 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 无息退还 |
33.1 | 中标服务费 | □ 免收 ☑ 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定额收取:人民币 4000 元 特别提示:定额收取按下列标准收取: 招标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代理费每项 4000 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 6000元。 该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其他项目: 备注: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中标通知书,请知悉!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账号:1591231145001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 温馨提示:请各有关市场交易主体转款时详细备注开标时间和项目信息,如“ΧΧ年ΧΧ月ΧΧ日ΧΧ项目中介服务费”,及时索要相关收据,否则视同该项目中介服务费未入账。如有疑问请联系: 0558-2390051。 |
36.3 | 质疑函递交的方式 |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 董局长00000000000 通讯地址: 颍州区西湖北路 66 号 |
投诉函递交的方式 | (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2)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 | |
37 | 其他内容 | 无 |
37.2 |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关于 联合体缴 纳投标保 证金(如 有): 为简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 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
37.3 | 社保证明材料 | x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37.4 | 本项目提供除招标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免费下载。 |
37.5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7.6 | 其他补充说 明 | 无 |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000-000-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xx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说明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有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报备,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开标或延长 30 分钟解密时间,经延长解密时间后部分投标文件仍未解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进行开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异常情况书面报告
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1.适用范围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5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x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7.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1.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
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1.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取消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3.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3.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3.5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214 号)办理。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2.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2.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3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0.2 款规定处理。
20.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
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4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 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 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 2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 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本《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号令)、阜阳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第五条“对已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请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在事后予以补充。”报财政部门批准
前采购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评标委员会或者 3 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2)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4) 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 中标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网站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中标公告。
28.3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 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
排序。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 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中标服务费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xx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车辆交货时按相关规定要 求提供相关合格证明等资料,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货款的 100%。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5 | ||
6 |
二、货物需求
采购需求 |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5T 水罐 | 1. 整车参数 | 9 | 台 |
消防车 | 1.1●外形尺寸:≤8210×2500×3450mm | ||
1.2●满载总质量:≤15000kg | |||
1.3 乘员人数:≥6 人 | |||
1.4 最高车速:≥90km/h | |||
1.5 排放标准:≥国Ⅵ | |||
1.6■液罐容量:≤水 5000L | |||
1.7 消防泵流量:≥40L/s | |||
1.8 消防炮流量:≥30/s | |||
1.9■整车需提供工信部公告,可在地方进行注册登 | |||
记可申请免征车辆购置税,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 | |||
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原 | |||
件备查) | |||
2. 底盘参数 | |||
2.2 型号:二类底盘 | |||
2.3●驱动型式:4×2 | |||
2.4●轴距:≥4700mm | |||
2.5 驾驶室:四门,双排驾驶室 | |||
2.6■额定功率:≥169(kW) | |||
2.7■排放标准:≥国Ⅵ | |||
2.8 取力器:夹心式取力器 | |||
3. 驾驶室 | |||
3.1 结 构:平头、四门,原装双排驾驶室。 | |||
3.2 座位设置:前排 3 人(含驾驶员)+后排 3 人。 | |||
设 备:原车仪表板处设置消防操作仪表板及警灯控 | |||
制盒,加装。 | |||
1、 驾驶顶部安装长排警灯驾驶室内安装 100W 警报器、 | |||
警灯开关、取力器开关。 | |||
2、■驾驶室安装 360°行车记录仪、倒车雷达影像。 | |||
4. ■容罐 | |||
4.1 容 量:≤水 5000L | |||
4.2 材 质:水罐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底、侧板厚 | |||
度≥4mm,顶板≥ 3mm。 | |||
4.3 罐体固定:与底盘车架弹性连接 | |||
4.4 罐体设置:人孔:设 DN470 人孔 1 个,带有快速 | |||
锁定/开启装置,溢流口:设 DN65 溢流口 1 个,放余 | |||
水口:设 1 个 DN40 水罐放余水口,配球阀,注水口: | |||
在水罐左右两侧各接 1 只 DN65 接口,进出水口:设 | |||
1 个水罐到水泵进水管,DN150 阀门,可气动、手动 | |||
控制,设 1 个水泵至水罐充水管,DN65 阀门,可气 | |||
动、手动控制 | |||
5. ■消防泵 |
5.2 型号:车用消防泵 5.3 流量:≥40L/s @1.0MPa 5.4 出口额定压力:1.0MPa 5.5 最大吸深:7m 5.6 引水时间:≤35s 5.7 引水装置:自带滑片泵 5.8 引水时间:最大吸深时≤50s | |||
6. 管路系统 6.1 管道材质:优质无缝钢管 6.2 吸水管路:泵房后侧设一个 DN125 吸水口 6.3 注水管路:水罐左右两侧各设一个 DN65 注水口,泵房内设置 1 个 DN65 水泵向罐内注水管路 6.4 出水管路:泵房左右两侧各设 1 个 DN65 常压出水口,1 个 DN80 常压出水口,1 个 DN50 常压出水口,带截止阀。 6.5 冷却水管路:配有冷却取力器的冷却水管路及控 制阀 | |||
7. ■消防炮 7.2 型 号:车载型水炮 7.3 流 量:≥30L/S 7.4 射 程:水≥60 7.5 压 力:≥0.8MPa 7.6 回转角度:≥360° 7.7 仰角:≥70° 7.8 俯角:≤-30° | |||
8.器材箱 8.1●结构:主框架结构采用优质方管焊接,外装饰板采用碳钢板焊接,车顶防滑,可行走,两侧器材箱下部设置翻转踏板,上铺铝合金防滑板。 8.2 器材箱:器材箱位于乘员室后部,两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器材箱室内根据需求设储物盒。侧下裙边设有工具箱及卷帘门,可放置小型工具。 8.3 泵房:泵房位于整车后部,两边与后边设铝合金卷帘门,内有照明灯,泵室两侧可放置部分常用器材。 8.4 爬梯及上车拉手:后爬梯采用铝合金两节翻转爬 梯,使用,使用时离地不超过 350mm,上车拉手采用表面带凹槽防滑圆钢管,表面喷塑处理。 | |||
9. ● 消防控制系统 9.1 驾驶室内控制:水泵脱挂档、警灯警报、照明及信号装置控制等。 9.2 泵室内控制:上装总电源开关、参数显示、状态 显示 | |||
10.电气设备 10.1 附加电气: 设独立电路 |
10.2 辅助照明: 消防员室、水泵房及器材箱分别设有照明灯,操纵仪表板上设有照明、指示灯等。 10.3 频闪灯:车身两侧安装高强度高铝合金型材固定架,型材外侧安装 3 组并列式红、蓝两色频闪灯及照明灯。 10.4 警示装置: 长排全红警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警报器,其控制盒在驾驶员前下方。 10.5 火场照明: 上装后部安装 35W 消防探照灯 1 个,车顶安装照明一部照明灯,可升高 1M,灯头 180 度旋转,照度达到灭火救援基本要求,接车载电源。 10.6●自动充电装置:安装快速充电装置,可对车辆蓄 电池进行智能充电,可自动分离,也可手动分离。 | |||
11.表面处理 11.1 面漆:优质国产漆 11.2 颜色:车体外表面主色为 RO3 消防红 | |||
12. 随车文件 1.底盘合格证 2.底盘维修手册 3.底盘使用说明书 4.随车工具清单 5.消防车合格证 6.发动机号码拓印件 7.消防车器材清单 8.消防车使用说明书 9.移交清单 10.车辆发票 11.自愿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12.水力性能测试报告 | |||
13. 随车消防器材的布置和配备 13.1 器材布置:按照消防实战需要,根据消防操作程序,就近取放,使用防锈蚀、防振动、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标示醒目,多人操作,互不干涉。 13.2. 器材配备 |
随车消防器材明细表: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1 | 吸水管 | KD 125×4 m | 2 | 根 | x扣式 |
2 | 滤水器 | FLF125 | 1 | 件 | x扣式 |
3 | 分水器 | FII80/65× 3-1.6 | 1 | 件 | x扣式 |
4 | 集水器 | JII125/65× 2-1.0 | 1 | 件 | x扣式 |
5 | 水带 | 13-65-20 | 6 | 盘 | x扣式 |
6 | 水带 | 13-80-20 | 6 | 盘 | x扣式 |
7 | 异径接 口 | KJ65/80 | 2 | 件 | x扣式 |
8 | 水带包 布 | DT-SB | 4 | 件 | |
9 | 水带挂 钩 | 4 | 件 | ||
10 | 地上消火栓扳 手 | QT-DS1;长 400 | 1 | 件 | |
11 | 地下消 火栓扳手 | 长 860 | 1 | 件 | |
12 | 吸水管 扳手 | FS125 | 2 | 件 | |
13 | 直流开 关水枪 | QZG3.5/7.5;65 | 1 | 支 | x扣式 |
14 | 直流开 花水枪 | QZK3.5/7.5;65 | 1 | 支 | x扣式 |
15 | 灭火器 | 3 kg/ABC | 1 | 具 | |
16 | 消防斧 | GFP890 | 1 | 件 | |
17 | 橡皮锤 | 1 | 件 | ||
18 | 消防桶 | 1 | 个 | ||
19 | 水带护 桥 | FH80 | 2 | 副 | |
20 | 储物盒 | 大 | 1 | 个 |
三、报价要求
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四、其他要求
无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x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4 | 投标人资质 | 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资质要求 |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一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五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3 条要求 | 评标系统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6 | 符合性审查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业绩要求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地点、免费质保 期的要求 | 装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 商务响应表) |
8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2 技术响应表、6.3 货物说明一览 表) | |
9 | 供货安装(调试) 方案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七 |
10 | 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八 |
11 | 联合体协议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九 |
12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 他要求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x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 |||
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 | |||
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 |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 |
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 | |||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 |||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体投 |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 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
4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 |||
序 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开标一览表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 |
2 | 投标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 |
3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
5 | 评 | ||
6 | ” | ||
7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 期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6.1商务响应表) |
8 | |||
9 |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 详细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价格分值不得少于3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0分;“■”号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6分;“●”号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非(“■”号和“●”号)技术参数有一项 不满足的扣2分,本项40分扣完为止。 | 0-40 分 |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 | |||
技术资信分 (70 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装备首装培训方案、故障响应时间、故障处理解决时间、应急情况联勤保障方案、日常配套备品备件品种及供应价、质保期满后零配件及服务费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1.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有针对性,得6分; | 0- 6 分 |
2.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较高,利 于项目实施,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 | |||
3.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 | |||
4.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有一定适应性,基本符合实施要求,得 3 分; | |||
5.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业绩 | 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厂商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 | 0- 18 分 |
目业绩(同品牌、同型号)进行打分,提供一份有 | |||
效证明材料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一个得6分,满分 | |||
18分。 | |||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 | |||
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 |||
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 | |||
页的复印件加盖鲜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的 | |||
发票复印件,缺一不可)。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 |||
不明确、供货内容模糊不清,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 | |||
不予认可。 | |||
1.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 | |||
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 |||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适用范围:专用汽车设 | |||
计开发、制造。(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和中 | |||
产品实力 | 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书查询截图 | 0- 6 分 | |
为评审依据) 得3分,缺一项扣1分。 | |||
2.投标人或生产厂商具有xx技术企业认证、五星 | |||
品牌认证、七星售后体系认证,得3分,缺一项扣1 | |||
分。 | |||
所投主要成交标的产品(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 | |||
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 |||
志产品的,每提供 1 项产品加 分, 最多加 分。 | |||
节能产品和 | 注: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 | ||
环境标志产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 | 0- 分 | |
品 |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 | ||
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 | |||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 |||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 | |||
平台证书查询截图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
0- 分 | |||
0- 分 | |||
价格分 (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100 |
2.3.3 分值汇总
(1)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 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 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
2 | |||||
3 | |||||
„„ |
1.3 价款
x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x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x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2.1 定义
x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2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 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0.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全部/第 包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
其他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诚信承诺书(见附录)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录1:
致: (采购人)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招标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
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xx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
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投诉授权委托书
,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
)代
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 名 2 名
理人 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xx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xx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xxxx,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序 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规格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合计(元) |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1. 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 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6.1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
4 | 免费质保期 | |||
„ |
6.2 技术响应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及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6.3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我单位同意中标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将按约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投标人准确填写。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作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 企 业 对 上 述 声 明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 如 有 虚 假 , 将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任。 ”
企业名称(xx):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表 1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折扣率 | 扣除价格 | 生产厂 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部分产品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备注:
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xxxx,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 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详见附表 1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附表 1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折扣率 | 扣除价格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本公司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部分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如 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备注:
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 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 则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示例: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总价为 400 元,其中所投产品 A、B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生产的产品,则上表填写如下:
序 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折扣率 | 扣除价 格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A | 1 | 100 | 100 | 6% | 6 | 某生产厂家 |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
2 | B | 2 | 100 | 200 | 6% | 12 | 某生产厂家 |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
合计 | / | / | 300 | / | 18 | / | / |
投标人投标总价为 400 元,评审价格为 400-18=382 元。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如有):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更正日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 话: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七、合同签订日期:
x、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