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巴塞罗那自治大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 1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超过 48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健康科学、理学、生物科学、社会科学、法律、工程学、人文科学。 4.资助内容
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提供学费和研究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周岁,且不超过 35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应类别申请人要求。
7.申请人须达到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入学要求并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 “CSC/UAB Joint Scholarships”。
2.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31 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
称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 “与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要求详见《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和《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申请人用)》。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 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应于 2020
年 4 月 12 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传真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
五、评审、录取办法
按照《2020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
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正式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6093568 E-mail: xxxxxxx00@xxx.xxx.xxx 址:xxxxxxxx 0 x X0 x 00 x(邮编:100044)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先查询招生信息,再进行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及合作奖学金 提名资格。 | 具体信息请查询校方网站 |
2 | 3 月 10 日- 3 月 31 日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1.申请时应提交巴塞罗那自治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2.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3 | 4—5 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 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单位转 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4 | 7 月起 | 符 合 派 出 要 求 者,办理派 出 手 续 | 1.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 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5 | 派出 |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