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罗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附表 7: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ST 罗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2021 年 9 月,罗顿发展公司与亚奥理事会(以下简称 0CA)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OCA 授权xx发展公司代表其有序推进与各合作伙伴就数字体育的产业发展、技术研究和赛事等领域的合作,xx发展公司将安排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发展成为 0CA 战略合作伙伴。2021 年 11 月,罗顿发展公司与腾讯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罗顿发展公司需为腾讯提供获取 0CA 战略合作伙伴、推广腾讯产品的相关服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50 亿元(含税),并于 2021 年度收到腾讯支付的人民币 1,25亿元。2021 年 11-12 月,罗顿发展公司依据与若干签约商签订的协议支付人民币 0.71 亿元。
xx发展公司预计上述交易的净额收入约 7,500.00 万元(含税),
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2021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分
期确认收入,本期确认营业收入 1,538,146.02 元。xx发展公司将因上述交易所收款项(不含税)扣除已支付款项(不含税)以及确认的收入金额后的余额 47,485,111.42 元列示于其他应付款项目。
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交易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罗顿发展公司在上述交易中的身份,以及履约义务划分的合理性和交易的商业实质,也无法判断罗顿发展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了上述交易。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罗顿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信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 9 所述,亿阳信通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1.6836%股权,年初账面价值为 13,330.50 万元,年末重新评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为 12,978.91 万元,处置费用 418.98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 12,559.93.万元,评估减值 770.57 万元,减值率 5.78%。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421 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我们对 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 01-281-号)进行了复核。我们 注意到该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提及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对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对亿阳集团存在的特别事项及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ST 华仪。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如附注六、6、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仪电气
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114,102.51 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114,102.51 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附注十一、5、(3)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5,266.14万元。根据判决结果华仪电气公司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 86,247.37 万元,并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就华仪电气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所述,我们虽然对华仪电气公司 2021 年度销售和应收账款执行了访谈、函证、检查等必要审计程序,
但本年度无发生额的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58,679.52 万元(已计提
坏账 29,401.22 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电气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峡新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审计范围受限。报告期内经三峡新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三峡新材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缺新材公司向当阳市国有资本经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三峡新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100%的股权,公司判断丧失控制权时点为 2021 年 12 月。
截至报告日深圳恒波管理层仅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
管理层未提供除 2021 年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之外的 2021 年 7 至
12 月份任何资料,导致审计范围受限,审计人员无法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纳入合并报表的深圳恒波 2021 年 7 至 12 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否公允反映。
我们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性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峡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金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 所述,2021 年 9 月,山东金泰将持有的xxx 2,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中维温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并于 2021 年 12 月收到 2,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款,经实施审计程序后发现,中维弘收购山东金泰持有xxx的债权资金来源于山东金泰的控股股东,根据目前的诉讼情况,山东金泰预计中维弘对该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高于 1,200.00 万元但会
低于 2,00.00 万元,具体可回收金额无法准确计算,应收xxx债权
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1,200.00 万元与中维弘回款 2,00.00 万元的差额比照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资本公积,基于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无法确定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具体差额,,相应我们无法判断山东金泰上述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和附注十四、3 所述,山东金泰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 45,562.55 万元,合并报表发生净亏损 127.80 万
元,山东金泰本部发生净亏损 1,226.28 万元,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东金泰拖欠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
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9,262.54 万元。山东金泰于 2022 年 4 月份
支付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1,319.47 万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免除 2004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的社保滞纳金 153.90 万元;支付拖欠的税款本
x 1,499.52 万元,扣除上述己缴纳的税款、社保和滞纳金后,山东
金泰拖欠的职工薪酬及员工代垫社保费 2227.13 万元,拖欠税款滞纳
金 4,062.52 万元,合计 6,289.25 万元。山东金泰 2021 年拟通过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社保费、税款及滞纳 金等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该融资方案未获得批准且山东金泰未获取 替代性融资以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 2 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附注十四、3 披露的山东金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 计划。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金泰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未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贵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东金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中润资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中润资源 2020 年度确认了与应收xxxxx和应收佩思国际科
贸(北京)有限公司债权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 35,757.20 万元和
3,465.07 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金额是否应调整计入以前年度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对中润资源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
保留意见。该事项对中润资源 2021 年度利润表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产生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润资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西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西藏发展公
司应收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款项本息合计 5,116.76 万元,公司按
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96.87 万元,净额 3,019.89 万元,我们已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函证,截至报告日,尚未收到回函,我们无法对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西藏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中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中捷资源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06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捷资源立案调查。我们无法就该案可能对中捷资源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捷资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恒宝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8.所述,恒宝股份管理层认为公司持有的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卡易”)股权及其相应的减值准备作为一项长期资产具有价值并予以管理。报告期内恒宝股份将所持有的一卡易 51.102%股权及相应的减值准备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其账面价值 6,313.45 万元。由于恒宝股份对一卡易失去控制,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项长期资产的会计处理及账面价值是否准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天润。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一)和附注十四(五)所述,天润数娱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中包含金润铂宫房产租赁合同收益权(以下简称铂宫收益权)17,575 万元和广州天马国际时装批发中心大厦第八层 62.66%的租赁合同权益(以下简称天马合同权益)6,786 万元,合计 24,361 万元。
铂宫收益权系天润数娱 2018 年从广州市头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头牌商贸)购买,该部分房产的产权属于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广州名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盛置业),已经被抵押;头牌商贸承诺补足天润数娱未能按 136.9 万元/月的标准足额收取租金的差额部分。天润数娱未能和租户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该部分房产出租的租金一直由名盛置业代收;头牌商贸向天润数娱支付了部分租赁款,未完全履行租赁费差额补足的承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头牌商贸欠天润数娱租赁费 1,613.40 万元,铂
宫收益权减值准备余额为 2,250 万元。
天马合同权益系天润数娱 2021 年从xxx购买,该部分房产产
权属于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已经被法院查封。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房产尚在装修改造中,暂无法自用或对外租赁。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头牌商贸何时能够支付所欠租金、是否有能力履行保底承诺,无法判断铂宫收益权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同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天马合同权益是否产生减值以及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润数娱的控股子公司广州邀邀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邀邀林)其他应收款中有三家单位欠款合计 2,930 万元,其中:广东绿x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430
万元,广州翘楚商贸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广州乘风破浪实业有限公
司 500 万元。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三家单位欠款的性质和可收回性,无法判断上述欠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数娱,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科远智慧。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27、其他应付款”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中“收取的定期存款利息之外暂收款”余额 2,151.18 万元,其中:2,098.00 万元由 82 名员工于 2021 年度内陆续汇入形成,53.18 万元为账外库存现金纳入账内形成的。根据科远智慧出具的说明:“上述款项全部来源于科远智慧在中间人指定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而由中间人给予的除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外的现金,经科远智慧自查,科远智慧账外收取中间人现金总额为 4,067.18 万元,款项收到后依据管理层决定,
采用账外现金方式累计已分批奖励给 83 名员工 4,014.00 万元,剩余
53.18 万元现金由专人保管现已纳入科远智慧账内”。因上述款项性质与归属不明,科远智慧管理层与 83 名员工协商后由员工全部退回至科远智慧,现已纳入科远智慧账内,其中: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日已陆续收到 82 名员工退回款项合计 2,098.00 万元,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已累计收到 2,476 万元,剩余 1,591.18 万元员工承诺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全部退回。我们未能获取到上述款项在纳入账内核算前的任何外部证据,加上采用现金进行收支所具有的固有限制及所获取的内部证据的局限性,我们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确认上述所涉金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无法判断上述款项性质和归属,因此无法对上述款项的会计处理进行恰当的审计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远智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搜于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应收账款”、“五、(七)其他应收款”所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 , 搜 于 特 公 司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322,404,065.90 元、对应坏账准备金额 540,660,973.87 元;搜于特公司按商业保理业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理贷款余额 204,550,438.33 元、对应坏账准备金额 110,114,448.33 元;搜于特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应收预付款 373,985,660.93 元、对应坏
账准备金额 188,876,401.96 元。应收预付款为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余额转入形成。
我们通过实施函证、访谈以及文件单据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对上述款项的可收回性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款项余额和坏账准备项目作出调整。
(二)预付账款。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预付款项”所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搜于特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725,223,109.18
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前述预付账款已经交货或退款 624,830,215.59
元,尚有余额 100,392,893.59 元。我们通过实施文件单据检查、函证、访谈以及期后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就前述预付款项余额 100,392,893.59 元后续交易是否能继续履行或收回款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搜于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明牌珠宝。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9 所述,明牌珠宝公司持有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2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分别确认投资收益-2,116.94 万元、
-7,987.17 万元,2020 年度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396.15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374.74 万元。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苏州好屋公司净利润持续大幅度下滑,明牌珠宝公司对上述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系基于苏州好屋公司各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作出的判断。我们未能就该项股权投资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预估可收回金额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无法判断明牌珠宝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准确及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牌珠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奋达科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2021 年 12 月 27 日,奋达科技和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酒科技""签订《股转协议》,奋达科技将子公司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全部股权转让给xx科技,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02,00.0000 元(伍亿零贰陌万元整)。协议约定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95.380,0000 元(攻任伍值参拾搠万元)应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之前或双方一致同意的时间内支付。
2022 年 3 月 31 日,奋达科技未收到第二期股权转让款;2022 年 4
月 15 日,双方对《股转协议》的继续履行以备忘录的形式修订和补
充。双方确认“本次关于第二期股权款支付的变更系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双方均不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或未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双方对上述支付延迟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其中针对第阴款的安排补充为: xx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向奋达科技支付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向奋
x科技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的则余款项,即人民币 45,380,00.00元(大写:肆仟xx参拾捌万元整)。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奋达科技只收到xx科技支付的部分第
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仍余入民币 45,380,00.00 元(大写:肆仟xx参拾捌万元整)尚未收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二)所述。由于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对方单位未能履约的原因,因此我们无法预计该事项对交易最终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奋达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爱迪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应收账款减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爱迪尔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认定方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面余额 15,165.05 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我们无法对该部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在 2021 年度公司通过不断催收、取得客户注销、闭店等等不同证据,2020 年保留的应收账款事项在 2021 年可以消除的金额为 3,378.89 万元;尚有 11,786.16 万元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爱迪尔公司在 2021 年度对部分应收账款采用单项认定方式计提
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面余额 12,918.61 万元应收账款在 2021 年
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结合 2020 年度保留事项仍未消除的金额,我
们无法对这 24,704.77 万元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存货的真实性对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影响。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爱迪尔公司库存商品余额 135,901.88 万元,其中 39,910.97 万
元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未能对上述账面余额 39,910.97 万元的库存商品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由于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3、子公司丧失控制权子公司对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影响。2020年大盘珠宝因拒绝配合整改,拒不交接公章、证照、账册等资料,从而导致公司无法参与大盘珠宝日后的经营管理。故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大盘珠宝的管理失去有效控制,拟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管理层认为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在 2020 年合并报表中确认股权投资损益
-16,724.61 万元,导致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由于该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迪威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三)与
(五)所述,新疆中和阗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海玲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顺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摔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家单位,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余额 27,507.7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10,891.17 万元,其中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3,888.32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单位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2、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十七)所述,2021 年度迪威迅公司新增对陕西延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投资和中视华晟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64%的股权投资,以上两
项投资成本共计 1,778.00 万元,新增商誉 1,159.97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迪威迅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天泽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xx信息公司原子公司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71,111.03 万元,坏账准备为人
民币 39,256.61 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1,854.4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7.02%。我们在对天泽信息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因未能获取上述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函证回函和相关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依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
2021 年度,天泽信息公司已将持有的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部
股权转让给湖南跃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
成资产交割。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30 日起不再纳入天泽信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但上述事项对本期合并利润表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存在影响或可能存在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信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路通视信。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 所述,2021 年 12 月 31 日,路通视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5,312.22 万元,其中包括预付芯片
款 2,850.00 万元以及预付网络设备及软件款 2,300.00 万元。上述预
付芯片款、预付网络设备及软件款合计金额 5,150.00 万元,占路通
视信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的 6.48%。针对上述预付款我们执行了检查相关合同、付款凭证、函证、供应商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无法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就预付款项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路通视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当代文体。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当代文体公司存在连续两年亏损,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借款到期未偿,涉及多起诉讼,资产负债率为 92%,且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到期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 明诚 03
债”应付本息合计金额 12,275.00 万元的回售本金及全额利息未按期 兑付等事项,虽然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 务状况,但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当代文体公司持续经营改善措施披露是否充分。
2.境外银行函证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一)货币资金所示,当代文体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为 57,718,993.69 元。其中,
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 34,653,224.24 元,我们已对境外银行存款执行相应函证程序,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我们尚未获取境外银行回函,我们已通过核查银行对账单、远程查阅网银交易流水、网银余额等方式确认银行存款余额,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银行存款是否受到限制。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当代文体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国中水务。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7(1)“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所述,根据 2018 年 7 月 6 日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后续相关年度补充公告,公司先
后出资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参与设立民生加银资管添益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根据该资管计划相关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该资管计划应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到期终止。公司于本期
计入投资收益 10,183,438.15 元。我们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收到资产管理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加银”)的函证回函,民生加银按公司 2021 年 8 月 13 日通知函、2021 年 7 月 16
日投资指令函继续持有委托资产,2022 年 3 月 8 日民生加银通知公司以资管计划财产现状方式对委托人进行财产分配及进行底层资产所涉文件的原件接收,国中水务尚未开始接收。由于资管计划到期尚未进行清算、底层资产接收工作尚未完成。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国中水务公司在该资管计划中可能形成的损益,进而无法确定该资管计划和投资收益的列报是否公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水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曙光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曙光股份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xxxxxxxxx,x 0000
年 9 月 26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总价款为 1.323 亿元的资产购买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并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向天津美亚支付预付款
6615 万元,又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与天津美亚签署补充协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存在如下事项:
(一)曙光股份在签订协议前未充分调研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亦未聘请经证券业务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的价值实施评估;协议未就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质量瑕疵、缺失、权属纠纷及违约责任等进行充分约定;在协议执行中,曙光股份发现资产存在毁损、盘亏及权属等问题,曙光股份管理层未及时就该等事项对实现交易目标的影响程度履行充分的讨论与决策程序。
(二)在审计期间我们多次要求与签字评估师进行沟通,曙光股份管理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且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才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说明提供给我们,导致我们未能对作价依据的适当性以及其作价的公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曙光股份将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终止购买天津美亚汽车资产的议案,表明有关该项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的争议尚未消除,且该项关联交易协议能否最终履行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情形,我们无法就曙光股份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已支付天津美亚 6615 万元款项的性质认定及其可收回性认定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龙净环保。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 23”所述,(1)龙净环保公司于 2021 年度向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预付龙净智慧环保产业园项目工
程款 39,000.00 万元,期末预付工程款余额 296,197,909.17 元(账列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名筑建工工程款);(2)龙净环保公司子公司福建xxx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21 年度向顶丞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预付马尾xxx环境科技园项目工程款 202,210,560.00 元,期末预付工程款余额 140,283,246.24 元(账列其他非流动资产-预付顶丞建工工程款);由于龙净环保公司未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商业实质以及合理估计其可收回性。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 5、(3)及附注五之 6、(2)、
⑤及附注五之 23 以及附注十三之 2”所述,(1)龙净环保公司于 2021年向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预付“深宝府国用(1993)字第特 66 号”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收购款
17,000.00 万元(账列预付xx),0000 x 0 x 00 x,xxxx(xx)有限公司通过福建乾永锦实业有限公司退回该预付款;(2)龙净环保公司于 2021 年向西藏思汇锦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收购福建鑫钧
x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款的意向金 17,000.00 万元(账列其他应收款),
2022 年 4 月 8 日,西藏思汇锦工贸有限公司已全额退回该意向金;
(3)2020 年 12 月,龙净环保公司与顶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龙净智慧环保产品生产项目(一期B 地块)(18#、20#车间)项目土建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约定按实际工程进度节点付款。龙净环保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根据顶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向其预
付 13,000.00 万元工程款,后续项目实际发生的进度款从该预付款扣
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 13,000.00 万元预付款已全部用于进度款抵减。(4)2021 年度龙净环保公司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与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框架合同》,并于 2021 年 8 月向名筑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预付项目进度款 19,800.00 万元,2021 年 11 月双方签订《协议 书》解除上述《广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委托建设管理框架合同》,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全额退回该预付款项。由于龙 净环保公司未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交易事 项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净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蓝光发展。xxx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在实施函证审计程序时,部分银行存款与金融机构借款因受外部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实施函证或虽已对外发出函证但未收回,导致我们对该部分银行存款与金融机构借款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部分涉及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所列银行存款余额3.18 亿元、
金融机构借款余额 26.87 亿元。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所述,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蓝光发展公司 2021 年发生债务违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蓝光发
展公司逾期金融债务本金 229.05 亿元,包括金融机构、合作方在内的部分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向公司相关经营主体和债务主体追偿逾期债务,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困难,为偿还债务进行的资产处置和存货跌价等因素形成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为138.34 亿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1.08 亿元。以上信息表明存在导致对蓝光发展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公司在其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了该持续经营重大疑虑,但未能充分披露部分尚在论证和报批过程中的对公司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有重大影响的改善措施。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蓝光发展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榕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中的注释 6、附注十一(五)6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东榕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资金往来的方式形成的资金占用账面余额为 32,843.14 万元。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清偿方案已经广东榕泰
公司 2021 年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榕泰公司未有效执行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关的内控制度,我们无法就广东榕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关联方认定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金占用清偿方案的预期可执行及效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 2021 年末,广东榕泰公司揭阳
地区化工业务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6,215.54 万元、坏账准备
19,759.16 万元、账面价值 36,456.38 万元,对应实现的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5,346.41 万元。2021 年度揭阳地区客户应收账款xx次数为 0.55 次,显著低于其他地区的 1.74 次,我们未能够完整获取上述货物销售过程中的流转单据,且由于揭阳地区产品销售主要采取自提方式进行,亦无法通过第三方物流单位对货物的真实流转情况进行合理判断。据此,我们对广东榕泰公司揭阳地区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存在重大疑虑。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东榕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方科。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2、持续经营”及财务报表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所述,方正科技本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日趋恶化,上期问题未能改善。方正科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分别为 13.29 亿元、9.20 亿元和 12.12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自上期 6.74 亿元大幅减少至本报告期
-0.16 亿元。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01
亿元,流动负债余额高于流动资产余额为 43.62 亿元,资产负债率由 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 81%、92%持续升至 108%,面临严重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同时,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2 短期借款”、附注“六、41 其他应付款”、附注“六、50 预计负债”、附注“六、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及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方正科技存在大额受限资产和大量无力偿还的逾期债务。截至审计报告日,方正科技逾期借款及融资租赁款项 11.87 亿元。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同时多项资产处于抵押状态。方正科技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方正科技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三、2 持续经营”和“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并说明公司及方正科技管理层就资产负债表日后
未来 12 个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我们认为,上述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后续改善应对计划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方正科技未能提供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方正科技的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正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复旦复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由于无法对复旦复华 2020 年因工程造价变动调增的与复华园区
海门园配套住宅项目(复华文苑)相关的存货账面价值 2,010.62 万
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对复旦复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2021 年,复旦复华就复华文苑工程审价增量部分与工程承包单位
签订了协议,据此调增复华文苑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期间的相关营
业成本合计 6,621.22 万元。我们针对与复华文苑相关的未付工程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取得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回函,也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工程审价增量及未付款项的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复旦复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目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告附注十六、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 事项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 化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天目药业余 额共计 6,728.77 万元,天目药业对此款项计提了 1,367.07 万元坏账 准备。我们实施了访谈、函证等程序,收集了第一大股东和天目药业 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天目药业没有提供其计提比例的合理依据,亦没有提供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评估的充分证据,我们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因此我们无法就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目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海航科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我们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对 2020 年度海航科技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中所述,海航科技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等关联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大部分被担保关联方为海航集团等 321 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重整”)
范围内公司。海航科技在 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针对这些
连带责任担保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人民币50.2
亿元,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的“其他流动负债-财务担保准备”
余额为人民币 52.3 亿元。由于相关被担保方仍在重整过程中且重整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取得海航科技在确定上述金额中所使用的若干关键假设(包括重整成功率、偿付率等)相关的支持资料或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因此我们对 2020 年度海航科技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范围受限的保留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海航集团的重整计划于 2021 年 10 月经海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开始执行,并于 2022 年 4 月被法院裁定执行完毕。根据重整计划,重整范围内公司的资产将纳入专门设立的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计划份额抵偿债务。鉴于上述情况,海航科技在向相关债权人全额偿付所担保余额后,将有权向被担保关联方追偿,故海航科技于 2021 年度基于预计追偿后将取得的信托计划份额的价
值确定偿付率,并于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转回了“信
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人民币 17.1 亿元。
截至审计报告日,根据有关海航集团的重整进展,我们对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财务担保准
备”余额人民币 35.2 亿元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是,我
们仍然无法取得海航科技在当时时点确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财务担保准备”余额及其 2020 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金额中使用的若干关键假设相关的支持资料或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中 2021
年度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损失”人民币 17.1 亿元作
出调整及其对应的调整金额(如有),以及上述事项对 2021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披露、比较期间财务报表可比性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ST 海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十、5”和“十四、2”所述,览海医疗及间接控股股东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控股”)通过自查发现 2021 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2021 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575,051,084.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占用余额 108,253,445.03 元(其中本金 95,000,000.00 元,资金占用利息
13,253,445.03 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完整性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二)收入的确认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2”和“十、5”所述,览海医疗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18,502,383.83 元,我们无法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在 2021 年度是否存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收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识别所有的关联方,因此无法确认览海医疗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大额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五、5”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览海医疗对联营企业上海禾风医院有
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538,959,711.63 元,已计提坏账准
备 1,616,879.13 元。
我们注意到根据览海医疗与上海禾风医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其中 465,739,711.63 元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到期,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仍未收回,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可收回性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四)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被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公司持有的澄江怡合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怡合”)49%股权(对应出资额 12740 万元)被冻结,冻结期限 2022
年 4 月 13 日-2022 年 10 月 12 日,执行裁定文书号:曲公(经)冻
财字(2022)19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xxx合的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27,152,284.53 元。公司获悉后,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已向相关部门提交《冻结异议申请书》,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该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览海医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起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四)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
步股份按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余额 85,295.07 万元,坏
账准备余额 10,716.08 万元。我们无法评估其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亦无法获取上述应收款项可回收的充分证据,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 要对其信用减值项目进行调整。
2、期初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4 所述,受疫情影响,为支持经销商发展,起步股份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制订了 2020 年度疫情、装修、
租金补贴以及销售返利政策,起步股份公司 2020 年度共承担经销商
疫情、装修、租金补贴以及销售返利不含税金额为 9,467.16 万元,
冲减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2021 年2 月起步股份公司制定了关于全国经销商疫情特殊退货的
政策,允许各地经销商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将需要退回的商品退回
起步股份公司总仓库,实际退回产品公司冲减了 2020 年度收入
23,804.41 万元,增加存货及成本为 16,177.41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7,709.05 万元。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新商务政策的合理性、付给经销商各类补贴及存货退回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亦未能评估上述事项导致错报的准确金额,及对比较数据及本期数据的影响。
3、立案调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所述,起步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29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由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起步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佳华科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佳华科技在财务报表附注五、19 及附注十二披露,佳华科技之子公司山东xxx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克”)作为买方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与卖方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聊城安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向聊城安泰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根据合同约定,如房屋在合同签订三个月内无法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聊城安泰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 3 日内无息退还山东罗克支付的全部款项。佳华科技管理层称,由于聊城安泰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山东罗克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解
除与聊城安泰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及 4 月 29 日,山东罗克分别收到聊城安泰返还的人民币
2,000 万元和人民币 3,000 万元款项。
我们注意到,上述《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约定买卖房屋交易标的的楼层位置、面积、价款等基本合同条款。我们无法就该等交易的商
业实质和真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上述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xxxx。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 一 ) 期 末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中 资 管 计 划 账 面 价 值 为 100,312,337.84 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资管计划的商业实质及余额的存在和计价。
(二)2021 年度,泽达易盛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客户合计销售 3,050 台服务器和 550 套保密数据链储存终端, 上述交易计入本期营业收入 80,012,920.35 元、营业成本 72,268,169.55 元、资产处置收益 1,765,486.09 元,形成期末应收
账款 36,264,500.00 元和其他应收款 21,918,750.00 元。由于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确认上述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真实性,亦无法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可收回性。
(三)期末在建工程中的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和预付上海观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款共计 38,270,600.00 元,我
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存在和可收回性。
(四)期末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为 22,903,253.42 元的 1,050 台服
务器原托管于算力(福建)科技有限公司,泽达易盛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签订托管协议变更了托管方。2021 年泽达易盛公司为该等服务器向托管方支付托管费 10,270,884.06 元。我们针对上述服务器托管事宜执行了盘点、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服务器盘点相符,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该等服务器变更托管方的合理性、托管费用的公允性以及服务器权属。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易盛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国华网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开发支出资本化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4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国华网安公司开发支出本期转入无形资产 16,082,600.46 元,包含移动应用安全监督监测平台 V2.0、移动应用 隐私合规自动化检测平台V1.0 和鸿蒙应用加固平台V1.0 等三个项目,我们无法就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第三方回款以前年度收入真实性山东恒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银澎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华夏百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齐山旅游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捷联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涛涵信息技术中心和北京联行信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本年度通过第三方代付的形式支付国华网安公司应收账款合计 27,058,125.00 元。该第三方回款对应的收入于以前年度确认,我们无法就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以及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网安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泛海控股。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泛海控股公司 2021 年发
生净亏损 130.88 亿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泛海控股公司货币
资金账面余额 36.81 亿元,其中受限资金 8.37 亿元;有息负债账面
余额 572.88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 128.90 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
债 311.33 亿元。
此外,本报告期内泛海控股公司出现未能偿付到期债务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 168.58 亿元,相关负债的债权人有权按照相关融资协议要求泛海控股公司偿还相关负债。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泛海控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泛海控股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四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二)子公司未决诉讼事项的影响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信托”)因营业信托纠纷等原因引发多宗诉讼,涉诉信托项目规模余额 277.19 亿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泛海控股公司管理层针对其中二审未决诉讼计提了预计负债;针对一审未判决的诉讼及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潜在营业信托纠纷等事项,因无法判断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性,泛海控股公司管理层未就这些事项确认预计负债。我们无法就上述诉讼及潜在诉讼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泛海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东旭光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金额约为
79.71 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段。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如附注五、5 和附注五、23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东旭光电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共计 156.48 亿元,我们检查了相关合同,执行了函证、走访等相关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红太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及可回收金额的准确性无法判断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 关联方资金拆借”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红太阳股份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形成的
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304,177.77 万元,其中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151,558.65 万元、第二大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143,103.32 万元,上述事项主要是由于红太阳股份为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因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发生违约导致红太阳股份被银行划转资金而形成资金占用。本期发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南一农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9,515.80 万元。本期红太阳股份管理层根据未来可收回金额计算南一农集团、红太阳集团的清偿率并由此对上述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4,591.11 万元。由于红太阳股份未能提供上述与相关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及可回收金额准确性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红太阳股份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金额及可回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因对外担保导致公司承担的巨额负债,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红太阳股份为南一农集团和红太阳集团
提供担保本息合计 242,135.55 万元,红太阳股份管理层预计将就上
述债务履行部分代偿义务,本期对此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137,113.38万元。
由于红太阳股份未能提供上述相关关联方偿付能力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红太阳股份承担的负债的余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无法判断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六)所述,2021 年 12 月 31 日,红太阳股份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颍上县颍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xx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余额合计为 3,950.00 万元,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南京昇xxx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余额为 4,200.00 万元。
因红太阳股份未提供有关上述事项的充分资料,我们无法就上述 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以及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无法预计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影响红太阳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 202008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立案调查结果对红太阳股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太阳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中天金融。xxx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交易进展及定金的可回收性: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3、收购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25%的股权”所述,2017 年 11 月、12 月中天金融集团与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胜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千禧世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胜
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中天金融集团或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购买两家公司合计持有的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保险)21%—25%的股权,并支付了定金 70 亿元。截至 2021 年末,拟进行交易无任何进展,交易定金也未能收回。由于该股权交易的特殊性及其固有不确定性,使得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有关前述交易进展情况、股权收购定金可收回金额及其对经营的影响等方面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非公开市场投资的计量合理性与披露充分性:中天金融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人寿保险)2021 年通过非公开市场投资了非上市公司股权和非标准金融产品。这些投资中包括账面价值 144.04 亿元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2021 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4.36 亿元,我们未能就前述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量及基于其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与持续经营假设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改善措施未能充分披露: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中天金融集团披露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包括部分借款经与债权人协商已经取得展期协议、继续推进地产板块股权转让款项的收回和股权交割事宜、转让公司持有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股权、推进华夏保险股权收购事项或者收回已支付的交易定金 70.00 亿元等改善措施,但仍有部分拟实施的为改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相关的措施在财务报告中未能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天金融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海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航投资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之(五)4 关联担保情况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航投资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
保本金余额为 148,410.54 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担保责任尚未解除。这些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应审批程序,其中,为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46,40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相关诉讼尚未判决,海航投资公司无法预计担保事项产生的财务影响。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 7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日,对大连众城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
连众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99,985.30 万元,由于海航投资公司未能提供大连众城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是否发生减值,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三)海航投资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1202100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海航投资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由于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阳光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阳光城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的借款,并且涉及多起未决事项,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阳光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应对措施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未能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
导致对阳光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未作出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泰禾集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借款利息事项的影响 2021 年度,泰禾集团将部分融资借款利息费用按照已过时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展期协议计算并将利息在资本化和费用化之间进行分摊。泰禾集团 2021 年度账面融资借款利
息费用 91.34 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 72.69 亿元,费用化金额 18.65亿元。
我们拟根据诉讼判决结果和原借款协议重新计算,并考虑施工情况在资本化和费用化之间进行分摊,由于泰禾集团未提供全部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展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资本化金额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另外,泰禾集团 2020 年度的融资借款利息费用 99.13 亿元,其
中,资本化金额 83.88 亿元,费用化金额 15.25 亿元,泰禾集团因资
金xx困难部分工程停工缓建,泰禾集团仍未提供 2020 年度的施工
资料证明,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期初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金额的准确性。
(二)上期大额预付款及债权债务对冲事项的影响 2020 年 12 月,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xx”)依据合伙人决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嘉兴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xx”)对其实缴出资 69 亿元单独减资计入其他应付款。同时,泰禾集团将其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的预付款项与嘉兴xx上述其他应付款依据xxxx、中城建、泰禾集团三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书进行了对冲。2021年度泰禾集团虽然提供了嘉兴xx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实缴出资、减资未经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但截至本审计报告日,减资事项工商变更手续仍未完成。我们仍无法对于预付中城建大额款项的资金性质、债权债务对冲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禾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凯撒旅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7 所述,凯撒旅业本年度投资海南微凯创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00 万元,占标的公司 49%的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获知上述 4,900 万元的资金使用情况;此外,除附注中已披露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外,我们无法识别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凯撒旅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启迪环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 2022 年 2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向公司发出《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2001 号)。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立案调查尚未结束,我们无法判断调查结果对贵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财务核查调整公司在进行内部财务核查时,发现部分在建项目工程报量与实际投入存在偏差,通过自查对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累计调减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5.19 亿元,
调减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营业成本 11.05 亿元。由于上述会计处理主要依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项目公司现状及公司相关项目管理人
员的访谈记录和xx,我们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处理导致在建工程及相关科目调整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关联方资金往来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五)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9.73 亿元、10.97 亿元。我们虽然实施了分析、检查、函证等程序,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无法对关联方往来的可回收性作出的合理估计。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中嘉博创。xxx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附注五(四十)、附注十二(七)、3 所述,中嘉博创公司与失控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原股东xxx、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原股东”)因业绩补偿或调整的方案多次协商未果后,原股东提起仲裁,进而导致中嘉博创公司对嘉华信息失去控制,公司
决定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将嘉华信息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八)、附注五(四十二)、附注十二(七)、 3 所述,基于谨慎原则,中嘉博创公司对嘉华信息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12.36 亿元,计入当期损益。
由于嘉华信息处于失控状态,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且仲裁尚无最终结果,我们亦未能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嘉华信息 2021 年 1-9 月财务
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判断中嘉博创公司 2021 年度对嘉华信息上述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及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嘉博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景峰医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七)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景峰医药“16 景峰 01”债券余额为 3.88 亿元,资产负债表日后兑付
0.33 亿元。债券持有人同意将该债券还款日展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景峰医药计划通过出售子公司股权、收取前期股权转让款和出售部分固定资产取得资金以兑付到期债券。截至审计报告日,景峰医药尚未就子公司股权出售交易和固定资产出售交易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签订正式协议,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债券兑付计划的可执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景峰医药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医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东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其他应收款、附注九、5 关联方交易情况以及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应收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 119,679.00 万元(本息及相关费用),已计提坏账准备
59,839.50 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担保金额 77,443.63万元(不含利息等)。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虽然控股股东就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向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可收回性及违
规担保的预计损失作出合理的判断,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述应收款项的余额、坏账准备、预计负债项目作出调整。
2、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1)业绩补偿款 2021 年东方海洋科技公司与xxx先生及烟台宝崴商贸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公司业绩补偿承诺义务人由xxx先生变更为宝崴商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
10,121.08 万元,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投资的融通资本乐享 16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于
2021 年提前到期,并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完成清算。清算结果显示
该计划项下资产为非现金资产,份额合计 7,800 万份,以对日兴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收益权的现状进行分配,即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份额转为对日兴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的债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应收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款 7,800.00 万元,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3、投资者诉讼案件如附注十、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xx责任纠纷案件,受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已调取股票交易情况的部分案件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但仍有部分案件因尚未调取必要信息而未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根据已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确认了预计负债和营业外
支出;尚未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金额。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因此,我们无法对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发生损失而需计提预计负债的金额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新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金额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 “其他应收款”所述,新光圆成 2018 年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向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 100,000.00 万元(资金转至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指定的附属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应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后的 15 个营业日内退
还诚意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万厦房产尚未收回 100,000.00
万元诚意金,账面已计提坏账准备 50,000.00 万元。
2021 年 12 月 24 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 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2022 年 4 月 2 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xxx签订了《补充协议》,就上述诚意金的归还进行了约定。截至审计报告日,万厦房产已收到丰盛控股有限公司附属公司归还的诚意金 6,400.00 万元,已经受让用于抵偿 17,232.84 万元诚意金的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
(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用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还款担保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400 万股股权已经完成质押登记,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抵押手续。
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对于除现金、股权已偿还完毕后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400 万股股权质押、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抵押,如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我们无法就前述已质押股权、已抵押房产在未来处置或变现过程中能否完全覆盖新光圆成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诚意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新光圆成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50,000.00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提供其计提的具体依据,我们无法就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述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新光圆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惠程科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所述,贵公司对前期相关事项进行差错更正并追溯重述了财务报表,更正内容主要为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包括:预付游戏推广费、应付游戏分成款、商誉减值和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我们对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计,除应付游戏分成款外,其他更正事项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其中:
(1)针对预付游戏推广费,我们以更正后的数据,实施了获取贵公司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向供应商进行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多数供应商未予确认对账单金额,也未回函或者回函不符,我们无法判断该等差错更正的恰当性,以及对前期和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针对商誉减值,贵公司基于预付游戏推广费更正计入相关会计期间后,重新对商誉减值进行了测试,并调整更正了前期商誉减值金额。由于受前述预付游戏推广费差错更正恰当性的影响,我们无法判断商誉更正的合理性,以及对前期和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3)针对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贵公司在 2022 年与交易对手实
际控制人xxx达成协议,约定退回股权转让款 1.11 亿元,相应更
正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我们实施了访谈、函证等程序,但无法判断该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创新医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所述,创新医疗于 2019 年 4 月收到 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创新医疗子公司齐齐 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原董事长xx x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中,尚未审结。创新医疗管理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因此,我们无法就该事项对创新医疗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新医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宏达新材。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前董事长xx涉案,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宏达新材所属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讯业务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xx引进并主导,2021 年 8 月公司公告称xx失联,疑似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目前公司专网通讯业务陷入停滞,员工离职、关键生产设备正在对外出售,与客户发生诉讼纠纷。2021 年度公司对与专网通讯业务相关的资产计提了大额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由于xx所涉案件尚未结案,公司在该案件中是否存在责任尚不明确,我们无法判断该事件对本期财务报表和上年比较数据是否存在影响。
2、部分资产未能实施关键审计程序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们未能到达位于上海市的宏达新材本部及所属的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两家子公司开展现场审计工作。虽然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执行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了部分远程审计程序,但未能开展银行存贷款函证,未完成应收账款的函证,也未能对存货、固定资产实施现场盘点以及现场抽查原始记账凭证等关键审计程序。扣除通过执行远程审计程序和替代审计程序能够确认的部分外,未能执行关键审计程序的资产总额 2,967.48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5.74%;营业收入 1,727.61 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3.05%。
3、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证据不足如附注七、5 所述,宏达新材对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弘萃发展有限公司
等 5 家与专网通信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在期初按照账龄组合计提
736.43 万元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2021 年度对剩余部分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1,955.26 万元。我们通过查询公开信息检查了这些单位的经营状态,也查阅了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问询函回复和公司已公开的信息,我们未能就上述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及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xx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重大交易未能如期实施形成的应收款事项
1、2020 年 9 月 8 日德奥通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德奥通航公司于 2020 年 9 月与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幼国际)签订关于多维智能学习空间未来教室互动系统的产品销售及服务合同,合同总价款 99,000,000.00 元,同年德奥通航公司与北京一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数)签订教学投影系统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 74,600,000.00 元,并预付了采购款 48,490,000.00 元。2020 年北京一数交付了部分产品,德奥通
航公司将其销售给中幼国际并确认销售收入 7,008,849.53 元。2021年因北京一数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德奥通航公司与北京一数解除了该采购合同。2021 年 12 月 31
日德奥通航公司应收中幼国际款项余额 4,950,000.00 元,应收北京
一数款项余额 42,546,200.00 元,截至报告日款项也未收回。
2、德奥通航公司于 2021 年 4 月与苏州学力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家电销售合同,合同价款 8,864,410.00 元,同年德奥通航公司与广州丰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丰绩)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 7,960,667.00 元,并预付了采购款 7,164,600.30 元。2021年广州丰绩未交付产品,截至报告日仍未交付。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上述交易的可实现性以及因交易产生的应收回款项的可收回金额。
(二)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德奥通航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2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该立案调查尚无最终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奥通航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台海核电。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由于存在大量逾期债务,2020 年度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2021 年度公司也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重大事项所述,由于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 还,公司的主要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台海核电)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台海集团)2020 年度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截至目前烟台台海核电 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2021 年 10 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 破产重整,由于公司尚未完成破产重整必要的前置审批程序,是否被 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已经连续三年亏损,存在市场订单无法承接的风险,如不能实施破产重整,公司将存在退 市风险。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附注三、(二)、2 中披露了改善持续 经营能力的重大措施,财务报告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因此 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
(二)部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缺乏充分的证据。
1、应收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台海集团应收账款余额为 1.24 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
11.32 亿元。由于目前合同暂缓执行以及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等原因,
该款项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该款项的减值金额进行了测算,累计计提资产减值为 6.06 亿元,其中本年对该款项计提减值金额为
2.29 亿元。因无法对公司减值计提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此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2、应收境外项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及财务报表附注六、8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台海核电德
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为 1.06 亿元,合同资产余额为 0.50
亿元,截至本年度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 0.60 亿元,
合同资产计提减值 0.26 亿元,本年度公司未对该事项形成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我们无法对该事项的减值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出具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台海核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亚太药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 8 所述,亚太药业公司拥有 YATAI&BBT BIOTECH LTD.(以下简称亚太加拿大)50%的股权,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21 年末的账面余额为 33,454,145.50 元,本期已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亚太药业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否准确以及该项投资的列报是否恰当。如财务报表附注七 14 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太药业公司开发支
出账面价值为 67,092,992.33 元。我们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以及可能存在减值的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太药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梦洁股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八、其他重要事项(一)股权投资和(二)预付款项”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梦洁股份持有对江阴钻
皇珠宝商贸有限公司投资 5,300.00 万元,预付款项中存在大额预付及减值等情形,受实施审计程序的限制,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合理确定上述事项的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也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xxx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金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如财务报表附注六、7 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正大公司因出具承兑汇票和开展保理及保
兑仓业务而承担付款责任形成其他应收款 18.59 亿元,金正大公司对
该等款项累计计提了 3.60 亿元坏账准备。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投资者诉讼案件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 所述,金正大公 司涉及多起投资者证券虚假xx责任纠纷案件,因部分诉讼材料及案 件诉状等必要信息尚未完全转交公司,未能完整梳理诉讼人数及金额,金正大公司未能合理估计预计负债金额。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金正大公司资产负债表日需计 提预计负债金额的准确性作出判断。
(三)境外已出售子公司未经审计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4 所述, 2021 年 7 月,金正大公司控股子公司 Compo Investco GmbH 出售其下属 23 家从事园艺业务的公司(以下统称“德国xx消费板块”) 100%的股权,金正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含了未经审计的德国xx消费板块 2021 年 1-7 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由于受全球疫情等方面
的影响,外聘的审计机构未能及时完成德国xx消费板块 2021 年 1-7
月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我们虽对德国xx消费板块 2021 年 1-7 月份财务报表执行了分析性程序,仍无法判断其可能对金正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正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雪松发展。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关联应收款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确定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3 所述:西安天楠、仁华置业、嘉兴松旅、雪松实业共同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债务人,欠款余额 44,630.00 万元,其中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西安天楠欠款 19,200.00 万元。雪松发展
无法预计代关联方西安天楠偿付华融公司欠款 19,200.00 万元的可能性及金额,未对其他应收款-西安天楠计提减值准备。雪松发展没有提供对西安天楠期末财务状况和资金偿还能力做出分析判断及合理估计的依据,我们也没有能够从其他途径获取相关信息,无法对西安天楠的债权可收回金额及计提减值金额做出合理判断。
尚荣医疗。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1)所述,尚荣医疗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投资)投资的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医管)于 2021 年 8 月 2
日进入清算。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投资成本为 18,200.00 万
元,账面累计计提减值 2,158.01 万元。由于目前清算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无法就该项投资上年及本年减值计提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3(2)所述,尚荣医疗公司建设的许昌二院迁扩建项目处于重整阶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荣医
疗公司对许昌二院应收账款余额为 19,277.06 万元,账面累计计提坏
账准备 4,765.23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6,698.64 万元,账面累计
计提坏账准备 334.93 万元。目前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无法获取许昌二院债权申报情况以及资产状况,我们无法就上年及本年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根据尚荣投资与富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富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署关于设立富平县尚荣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平医管公司)的相关协议约定:富平医管公司每年可以按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当年经营结余的一定比例合理计提管理费。因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尚无经营结余, 我们对 2018 年至 2020 年三年累计确认
3,720.00 万元管理费收入存疑。该事项影响本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3,720.00 万元,坏账准备 1,116.00 万元,期初留存收益 2,213.58万元。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医疗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未名医药。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的确认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0 及附注五、39 所述,未名医药公司对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144,652,668.93元,持股比例 26.91%,加之在被投资企业北京科兴公司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对北京科兴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2021 年度确认了对北京科兴公司的投资收益 470,481,063.68 元。
北京科兴公司主要股东因公司重大发展问题产生矛盾,在对 2017
年度 2019 年度进行审计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未能全面充分接触北京科兴公司的财务资料,导致中喜对未名医药公司 2017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在对 2020 年度进行审计时,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未能全面充分接触北京科兴公司的财务资料,导致中兴财对未名医药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我们在对北京科兴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获取了 2021年度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并进行了查阅,获取了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北京科兴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除此之外,我们未能获取其他的审计证据及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就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未名医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确认的 2021 年度对北京科兴公司的投资收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控股股东抵债资产价值确定 2019 年 12 月,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四项药品技术及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未名公司)100%的股权抵偿未名集团占用的资金及利息,该抵债事项已经在 2019 年度进行了账务处理,中喜就该抵债资产的价值确定对未名医
药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中兴财就该抵债资产的
价值确定对未名医药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1、针对四项药品技术,我们获取了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30日的评估报告、评估底稿,我们检查了评估方法的合理性、估值模型、关键假设、新药收入规模及增长率等关键数据,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
(1)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无形资产回报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和适当性;
(2)评估预测期相关新药收入规模及单支产品定价是否适当。
因此,我们无法确认未名集团抵债的四项药品技术的公允价值是否适当。
2、针对吉林未名 100%的股权价值,未名医药公司聘请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经纬)对吉林未名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经纬仁达评报字(2020)第 2020042067号评估报告。我们阅读了该评估报告,并与评估人员进行了沟通。我们于 2021 年 10 月会同吉林省鑫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调公司)对吉林未名的野山参实施了现场调查,抽样挖取了野山参样本,到抚松县万良人参交易市场找相关专家进行了鉴定,询问了人参市场的价格。但无法确认以下几点:
(1)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是否适用;
(2)交易价格为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对抚松县万良人参交易市场进行走访,取得的交易价格确定,是否具有代表性;
(3)对于评估师关于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公开市场假设及相关参数取值依据是否合理。
评估人员确定野山参数量时,利用林调公司出具的《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露水河野山参抚育基地调查报告》,我们阅读了该调查报告,并与林调人员沟通,会同林调人员对吉林未名的野山参数量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报告显示吉林未名种植的野山参基本采用籽播的方式,不移栽、不搭棚、不施肥、不打药、不锄草、不动土,没有人工干预。我们对林调公司基于上述野山参的养护方式下,
运用样方内的人参数量来推断野山参总体数量的方法是否合理无法确认。
我们在审计时,无法取得有关参龄、出苗率、参种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对抵债的吉林未名公司 100%的股权抵账价值是否公允无法确认。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未名医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扬子新材。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
如附注五、(六)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自然人股东
xxx违规占用扬子新材资金余额 24,870.94 万元。扬子新材对应收
款的可回收性进行判断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3,919.06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俄联合股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九)“长期股权投资”所述,扬子新材持有俄罗斯联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俄联合”)51%的股权,扬子新材管理层认为已丧失对俄联合的控制。扬子新材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不再将俄联合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1)我们对扬子新材丧失俄联合控制权的时点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该事项不影响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可能影响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的可比性;(2)2021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俄联合的股权投资按照已收转让意向金 1,010.00 万元列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
2021 年度扬子新材对俄联合股权投资的持续计量是否恰当,进而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首航高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中
含首航高科公司 2021 年向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光热槽
式镜片生产线所形成的余额 162,991,150.44 元。根据首航高科公司与北京新恒泰博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该生产线的交货日期已过但仍未交付。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款项支付的合理性。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在建工程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余额中含首航高科公司从泉州市吉川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的光热槽式镜板生产线 164,601,769.91 元,从北京上普安xx出口有限公司采购的光热槽式镜板弯曲钢化炉生产线 107,477,876.11 元,由于前述设备尚未调试验收,且公司目前未获
得镜板的订单项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在建工程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的金额。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航高科公司在建工程、其他流动资 产余额中含玉门 100MW 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涉及的在建工程、其他非流 动资产余额合计为 712,813,104.94 元。《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 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补贴电价政策到期,首航高科公司申报的多能互补一体化示范项目尚未取得批复,我们无 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是否发生减 值及减值的金额。
美盛文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五、
(四)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63,268.2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6,326.83 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止,美盛控股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还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该项应收款项预期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合理估计上述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恰当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收购景德镇鑫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2021 年 4 月
26 日,贵公司子公司浙江美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旅”)与xx、深圳市小八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收购其持有的景德镇鑫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鑫银”)100%股权签
订股权转让协议,作价为税后 18,000.00 万元,景德镇鑫银名下主要
资产为处于法院查封状态的 102.504 亩商服用地(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3),该项资产占景德镇鑫银总资产的 100%。美盛文旅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办理了对应 99%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并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将 14,00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南昌恒泰君智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虽然我们执行了问询、检查等审计程序,但受限于访谈、流水核查等重要的审计程序未得到有效执行,我们无法就该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实际资金流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确定该交易事项列报于合并报表中的无形资产是否恰当。若该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应予收回,我们无法确定该款项的可收回性及是否需要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三)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失效由于贵公司资金管理及对外担保等相关内部控制运行失效,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贵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及担保、质押等事项披露的完整性,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 奇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之(八)关联方往来”和“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二)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奇信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向深圳市达欣贸
易有限公司转账了人民币 8,000.00 万元及 5,087.50 万元两笔款项,
合计 13,087.5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原实
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3,087.50 万元。大额资金流
出事项发生后,奇信股份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启动自查,并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向新余市公安局报案,新余市公安局已于 2022 年 3 月 15日立案侦查。我们对上述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相关资金收支执行了检查相应的银行流水、收付款相关的资料,对相关公司和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函证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我们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子公司部分事项审计受限如财务报表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和“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三)长期股权投资”所述,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英豪)系奇信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建筑装饰业务,本期营业收入 7,355.53 万元、净利润为-1,016.83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 24,106.50 万元、净资产 8,493.77 万元。北京英豪本期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06%。
我们在对北京英豪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报表项目进行审计时,部分重要的资料未能获取,包括与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单、成本分析表,北京英豪未能准确提供企业询证函收件人姓名、电话和地址,未能准 确提供工程项目现场的准确联系人姓名、电话和地址。由于受到上述 限制,我们在对子公司北京英豪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关报表项目审 计时,无法执行必要的检查、往来函证、存货监盘和现场观察走访等 审计程序,也无合适的替代审计程序可以执行,或者执行的替代审计 程序仍然不能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 对子公司北京英豪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 断。
(三)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之(三)应收账款、(八)合同资产”所述,期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合计 334,102.10 万元、坏账准备 139,105.83 万元。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对奇信股份进行了风险评估,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部分企业询证函未能回函,我们执行了替代审计程序。
但是上述未回函的应收账款中,其中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 41,808.86 万元、对应的坏账准备 11,471.59 万元,我们无合适的替代审计程序可以执行,或者执行的替代审计程序仍然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与前述部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列报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披露了因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
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奇信股份正在接受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奇信股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也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奇信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光智科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一)SAP 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光智科技公司重要子公司安徽光智 2021 年度启用 SAP 软件系统对红外光学材料业务实施生产运营管理、财务核算,由于 SAP 软件的实施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且需要一定操作经验,因安徽光智缺乏上述实施条件,致使业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企业财务核算要求,各生产环节的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期末在产品与完工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等与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光智科技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存在期末存货低估与营业成本高估的情形,由于 SAP 软件系统与红外光学材料业务经营情况不融合所限,我们缺乏有效的方法在审计期内确定上述差异的影响金额。
(二)发出商品的商业合理性、真实性光智科技公司重要子公司安徽光智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与美国 Novotech Inc.签订三份采购合同,销售硫化锌块料、硒化锌块料、区熔锗锭、锗xx段,合同金额合计 2,671.08 万元,产品成本 868.40 万元,交货方式为EXW。上
述商品已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和 31 日完成报关手续并运抵嘉里物流
(香港)有限公司仓库。由于上述三个合同的交易时间、品种、金额以及交货方式与该客户往年交易出现重大变化,我们无法确认安徽光智与Novotech Inc.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真实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xxx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