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规划编号:XDQ(XQ)-2022-14 号
甲方: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项目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甲乙双方依据项目评审内容及挂牌文件要求,达成本监管协议。
一、地块基本情况
出让合同编号:
地块规划编号:XDQ(XQ)-2022-14 号
土地位置:新吴区梅西路东侧、胜鼎智能科技南侧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平方米):6850.1
建筑容积率:≥2.0
准入产业类型:智能制造总部项目C3599 其他专用设备
制造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12337.97
项目在 2024 年 12 月 1 日之前投产,在 2028 年 1 月
31 日之前达产。
二、基本要求
(一)甲方有权核验乙方建设项目的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等事项落实情况,经核验乙方未能达到本协议所约定
要求的,甲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有权就乙方建设项目履行本协议的实际情况以及核验结果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具体建议(包括有关情况说明)。
(三)乙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各方面的要求,开工、竣工、投产、达产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函告甲方,主动配合甲方的监管,提供相关资料。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相关要求无法认定的,视为未达到协议要求,甲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工业项目监管内容
( 一 ) 乙 方 取 得 的 上 述 工 业 用 地 用 于自动化科技智能制造总部项目建设。如需变更,需要书面报经甲方同意。
(二)投资规模。乙方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12337.97
万元,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 9492.06 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 921 万元/亩。
(三)产出效益。乙方确保本建设项目在交地后 5 年
(即 2028 年 1 月 31 日前)亩均税收不低于人民币 66.4 万元,亩均销售收入不低于 1619 万元。
(四)注册资本。乙方确保注册资金达到 6500 万元。
(五)环境影响。乙方须按照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防控环境污染。在地块建设用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