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QZCT-开-SWFX-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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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维稳风险评估咨询合同
项 目 名 称 :
委托人(甲方): 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
签 订 时 间: 2022年 月 日
XX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咨询及备案服务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及备案服务。
第二条 服务周期
服务期间为30个工作日,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全力支持本项目计划和执行阶段的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为执行本咨询项目而要求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所掌握的甲方信息、资料,以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对于其中属于涉密的内容,乙方注意保密,不得透露与咨询服务无关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4.甲方拥有对乙方咨询服务过程和方式的建议权,甲方可在林织铁路岩脚站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范围内传播和使用本项目咨询报告内容,但甲方应对乙方在项目中使用的技术和方法保密。
5.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关于咨询费用支付的规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6.甲方拥有本项目咨询报告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内容,确保按协议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沟通本咨询服务项目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便于甲方有关人员有效配合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
3.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经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涉密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乙方不得因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以任何形式或方式、使用或传播这些资料和信息。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方案草案和正式报告中,经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涉密的关键内容以及敏感信息,在未取得甲方授权人明确同意之前,不能向外界作任何形式的披露;凡需要对外披露的经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涉密的方案内容,必须事先经过甲方授权人签字同意,并明确规定可披露的对象范围,乙方只能在此规定范围内进行披露,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第五条 项目递交物
x项目的咨询报告递交物为:
《 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
总价合同: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项目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增值税税率 %。
因国家政策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按相关规定据实调整;如因乙方企业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增值税税率调低的据实进行调整,增值税税率调高的,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金额包括合同内容所含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
2.支付方式和时间: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相关手续费或贴息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待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验收通过并取得批复,且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最终合同价款。
乙方的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3.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4.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5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另一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及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全额赔偿守约方。同时,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按日支付违约金(每日应支付的违约金按上述任何费用、责任及损失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3.乙方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每滞后1天按签约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若需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协议方式对本协议做出修改和补充,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清镇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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