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3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有) 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如有) AA+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xxxxxxxxxxxx 00 x)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3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1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如有) | AA+ |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如有) | AA+ |
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xxxxxxxxxx 0000 xxxxxxx X xx 00-00 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1、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596,909.47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1.4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3.7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973.96 万
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润
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2、2016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依据昌吉州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将州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州国投公司的通知》( 昌州国资发 [2016]18 号)文件,接收多家州、县市及园区所属国有控股公司股权划转。发行 人作为昌吉州最重要的国有企业,对昌吉州政府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未来如果当 地政府改变对发行人的整体战略规划,可能会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3、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880,230.33 万元、836,160.04万元、823,895.62 万元和 838,212.69 万元,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2.65%、12.00%、12.04%和 12.46%,部分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占比 27.80%,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占比 72.20%。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是玛纳斯县财政局、呼图壁财政局、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形成的往来款。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对象主要为政府部门,预计无法回收可能性较小,但仍不排除非经营往来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68%、6.89%、8.69%和10.15%,与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相比,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毛利率较低。由于发行人正在从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向多元化经营性业务逐步转型,因此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未来如果发行人进一步增加在商品销售业务板块的投入,可能带来主营业务毛利率继续下滑的风险。
5、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为 16,685.17 万元、10,798.11 万元、16,254.21万元和 4,532.40 万元;同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为 300.95 万元、1,630.51 万元、
1,246.84 万元和 57.16 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获得政府补助分别为 16,795.14 万元、10,798.11 万元和 16,254.21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3.12%、46.93%和 75.10%;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4,696.77 万元、9,527.26 万元、 3,137.60 万元和 879.79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3.24%、41.40%、14.50%和 10.34%,发行人盈利能力对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的依赖性较高。其政府补助主要是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当地政府给予多项补助资金,包括面粉补助、专利补助、粮食补助、粮油补助、政府弥补亏损补助等等;投资收益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收益等。如未来昌粮集团由于经营范围的变化或市场优势地位的丧失而导致政府不再给予上述补贴,或投资收益下降,会导致发行人营业利润的减少,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6、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 42 笔,合计 403,977.58 万元,占
总资产比重为 6.00%,占净资产比重为 15.56%。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
人对外担保单笔超过10,000 万元且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有39 笔,合计 402,405.58万元,整体集中度较高且担保期限普遍较长,由于担保对象主要为州国资委或县市财政局下属的国有企业或关联企业,整体风险仍可控。如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公司担保债务,公司可能需要代为偿付,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发行人存在对外担保风险。
7、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
125,743.44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为 1.87%,占净资产比重为 4.84%,发行人上述抵质押资产受限主要原因是向银行借款质押所致。如发行人经营出现风险、无法正常偿还银行借款,其质押的资产可能面临损失,进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8、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092.60 万元、
65,517.63 万元、47,350.87 万元和 42,891.38 万元,其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分别为 409,658.10 万元、153,359.15 万元、79,712.35 万元和 67,141.80 万
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分别为 173,374.28 万元、78,591.65 万元、
117,885.78 万元和 75,852.70 万元,波动较大。2020 年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现金较 2019 年增加较多,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减少较多,主要系发行人对于自身往来款进行收紧,减少了与政府及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国资单位的往来款,并且要求对手单位偿还往来款所致。如未来相关政策出现变动,发行人收到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进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出现较大波动。
9、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消耗性生物资产规模 63.75 亿元,采用成本
评估法入账;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规模约 23 亿元,主要为道路、管网、水库等公共设施类资产;另外,发行人部分土地资产存在土地出让金尚未缴纳或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情况,以上资产价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风险。
10、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6,728,319.14 万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2,527,885.38 万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0.10%;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总收入为 224,261.98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减少 41.00%;净利润为 5,221.74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降低 11.93%。
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生产经营正常,业绩较上年同期未发生大幅下滑或亏损,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条件。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1、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资金供求关系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投资者持有债券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3、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x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4、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
(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5、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
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6、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昌吉州国
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昌吉国投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评级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评级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目录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143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43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4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47
释义
x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昌吉国投、公司、本公 司或发行人 | 指 |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发行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登记托管机构、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 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 人 | 指 |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 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指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受托管理协 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新疆久印铭正律师事务所 |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最近三年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
报告期 | 指 |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
州国资委 | 指 |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银信投资 | 指 | 昌吉州银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恒力能源 | 指 |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吉木萨尔天源 | 指 | 吉木萨尔县天源投资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木垒城发城建 | 指 | 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x台城投 | 指 | x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经发投 | 指 |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玛纳斯宏业 | 指 | 玛纳斯宏业投资有限公司 |
呼图壁国投 | 指 |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阜康时代发展 | 指 | 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 |
昌粮集团 | 指 |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市国投公司 | 指 | 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x丰小贷公司 | 指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惠源担保 | 指 | 新疆惠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久康物流 | 指 | 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
准东开发 | 指 | 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昌吉xx | 指 | 昌吉回族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平安证券 | 指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 一期)》 |
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 指 | x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期)》 |
工作日 | 指 | 指每周的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我国、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全称: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7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赎回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2 月
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2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8 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8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一)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 ,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 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12 月 3 日
发行首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21 年 12 月 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获得股东批复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837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10 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有息负债,拟偿还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借款人 | 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付息日 | 本金 | 利率 | 拟使用募 集资金 |
国投 | 债权融资计划 | 2020-1-16 | 2022-1-17 | 39,000.00 | 5.40% | 39,000.00 |
国投 | 21 昌投 01 | 2021-1-18 | 2022-1-18 | 50,000.00 | 5.00% | 2,500.00 |
国投 | 21 昌吉 02 | 2021-2-8 | 2022-1-18 | 50,000.00 | 5.50% | 2,750.00 |
国投 | 远东宏信租赁 | 2020-3-26 | 2022-3-26 | 6,900.00 | 5.52% | 1,900.00 |
国投 | 21 昌吉州MTN001 | 2021-4-22 | 2022-4-22 | 50,000.00 | 4.60% | 2,300.00 |
国投 | 20 昌投 01 | 2020-6-4 | 2022-6-4 | 150,000.00 | 4.85% | 7,275.00 |
国投 | 乌鲁木齐银行贷款 | 2021-6-25 | 2022-6-25 | 20,000.00 | 4.80% | 20,000.00 |
国投 | 债券融资计划 | 2019-12-25 | 2021-12-25 | 20,000.00 | 6.20% | 5,000.00 |
海南久康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1-5-21 | 2021-5-21 | 5,000.00 | 0.10% | 5,000.00 |
海南久康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1-5-20 | 2022-5-20 | 5,000.00 | 0.10% | 5,000.00 |
昌吉久康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1-06-24 | 2022-06-24 | 5,000.00 | 0.10% | 5,000.00 |
昌吉久康 | 银行承兑汇票 | 2021-08-25 | 2022-08-25 | 5,000.00 | 0.10% | 4,275.00 |
合计 | 399,000.00 | 100,000.00 |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具体金额,或者将用于募投项目的闲置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金额在募集资金总额 10%或 5,000 万元以下的,应履行内部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具体内部流程如下: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应经发行人正式内部程序提交,设置至少两级审批(包括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
调整金额高于募集资金总额 10%或 5,000 万元,或者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除履行内部程序外,还需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述债券持有人会议程序,会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以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调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发行人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xx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
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公司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一)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x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营运资金。若本期债券顺利发行,将有助于缓解发行人的偿债压力,降低发行人的财务风险。避免应债券违约而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金链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公司充分利用我国日益完善的资本市场,通过积极使用各类直接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品种的依赖度,从而有效防范资金链风险,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三)本期债券发行后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分析
x次债券拟申报发行 10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 8.07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剩余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则本次债券的发行后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影响如下:
表: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次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4,757,215.91 | 4,776,515.91 | 19,300.00 |
非流动资产 | 1,971,103.22 | 1,971,103.22 | |
资产总额 | 6,728,319.14 | 6,747,619.14 | 19,300.00 |
流动负债 | 1,573,935.16 | 1,493,235.16 | -80,700.00 |
非流动负债 | 2,557,474.51 | 2,657,474.51 | 100,000.00 |
负债总额 | 4,131,409.67 | 4,150,709.67 | 19,300.00 |
资产负债率 | 61.40% | 61.51% | 0.11% |
流动比率 | 3.02 | 3.20 | 0.18 |
速动比率 | 1.19 | 1.27 | 0.08 |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21 昌投 01 及 21 昌吉 02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注册名称 |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亿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0.00亿元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2008年12月0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0670215334W |
住所(注册地)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 |
邮政编码 | 831100 |
所属行业1 | F51批发业 |
经营范围 | 对农业、煤炭、金属及其他非金属矿、石油、天然气、旅游、文化行业的投资;对养老、健康产业的投资和建设;对自来水、污水处理、热力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住宿和餐饮服务;仓储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86)0994-8182996、(86)0994-8182996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 与联系方式 | xxx、总经理助理、(86)0994-8182996 |
其他(如有) | 无 |
(一)发行人的设立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系经昌吉州人民政府批准,于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 年 12 月 5日取得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出资情况如下:
表:股东出资情况
出资人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发行人所属行业应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明确披露。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实物与货币资金 | 10,000.00 | 100.00 |
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宏昌验字(2008)O-162 号验资报告审验应缴资本与实缴资本为 10,000.00 万元人民币,发行人注册资本已经到位,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 |||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件类型 | 基本情况 |
1 | 2016-11-18 | 增资 | 经股东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 定,公司名称变更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0.00 万元,同时变更 经营范围。 |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股权结构图如下:
股权结构图
100.00%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 10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等受限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6 家,情况如下: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 变动2 |
1 | 阜康市时 代发展有 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165.10 | 58.69 | 106.41 | 1.33 | -0.60 | 存在 |
2 | 昌吉回族 自治州粮 油购销(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 粮油购销 | 51.00 | 28.44 | 18.63 | 9.81 | 20.17 | 0.02 | 存在 |
3 | 昌吉州久 康物流有 限公司 | 商品流通 | 100.00 | 10.74 | 8.63 | 2.12 | 35.08 | 0.03 | 存在 |
4 | 奇台县城 市建设投 资发展有 限责任公 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56.44 | 50.16 | 6.28 | 0.05 | -0.46 | 存在 |
5 | 玛纳斯宏 业投资有 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59.83 | 10.75 | 49.08 | 0.00 | -0.02 | 存在 |
2 子公司最近两年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或净利润变化幅度在 30%以上的,通常可视为重大增减变动,发行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加以判断。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 变动2 |
6 | 呼图壁县 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 公司 | 投资管理 | 100.00 | 104.55 | 74.61 | 29.94 | 4.63 | 2.20 | 存在 |
上述主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或原因如下:
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收入下降 49.62%,净利润下降 528.57%,主要因为业务收入下降造成。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下降 86.67%,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粮食收购及储备减少,总收入下降,导致利润下滑造成。
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资产增长 77.81%,总负债增加 73.63%,净资产增加 98.13%,净利润下降 57.14%,资产和净资产增加主要系新增借款及 母公司追加投资 1 亿元造成,利润下滑主要是受疫情情况,根据集团规划减少大 宗商品贸易规模。
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总收入下降 93.06%,净利润亏损扩大 666.67%,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造成。
xxx宏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亏损同比降低 87.50%,主要原因为公司期间费用降低,导致净利润上升。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收入增长 1,752.00%,净利润同比增长 1,200.00%,主要原因为新增土地整理业务收入造成。
报告期内,存在 4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主要原因为:
1、发行人对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百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43.38%,各股东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50%,但是发行人为其最大股东,且发行人高管与其关联,拥有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故纳入合并范围内。
2、发行人对子公司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 37.67%,对子公司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1.67%,故发行人对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 39.34%,持股比例未超过 50%,但是发行人是恒力能源公司的最大股东,且发行人高管与其关联,拥有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故纳入合并范围内。
3、发行人对子公司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万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28.58%,各股东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 50%,但是发行人为其最大股东,且发行人高管与其关联,拥有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故纳入合并范围内。
4、发行人对子公司新疆远古西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26.66%,野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 49%股权,没有达到绝对控股比例,该公司实际经营由发行人主导,且发行人高管与其关联,拥有其实际控制权及经营权,故纳入合并范围内。
(二)主要参股公司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 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是否存在 重大增减变动 |
1 | 新疆天山面粉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面粉生产 | 20.90 | 12.70 | 7.30 | 541 | 13.94 | 0.42 | 存在 |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1 家,情况如下:
上述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度总负债增加 47.77%,营业收入增长 42.39%。
(一)治理结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例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图:发行人治理结构
1、出资人
发行人出资人为昌吉州国资委,昌吉州国资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xx,xxxxx:
(0)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注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0)向公司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党委委员依法进入董事会,成员为 7 人,其中州国资委委
派 6 名,职工代表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
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党委书记担任。董事长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定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8)批准发行人基本管理制度;
(9)贯彻落实州国资委的决定。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并报州国资委批准同意后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票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纪委委员依法进入监事会,成员为 5 人,监事会成员中 3名由州国资委委派,2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发行人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州国资委或授权监督机构汇报工作;
(5)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1-3 名,由州国资委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中总经理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或管理人员;
(8)拟订并公司内部人员工资奖金分配方案;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内部机构设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发行人行政管理,包括行政制度管理、印章管理、文件管理、会议管理、接待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办公资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网络信息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公共关系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其他职责等。
党群部:主要负责发行人党群工作,包括党团工作、工会工作、纪检工作;企业文化,包括企业文化、宣传工作;其他职责等。
财务部:主要负责发行人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体系建立、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财务制度、流程、资金管理、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管理;其他职责等。
融资部:主要负责发行人融资管理,包括制度管理、融资平台管理、融资工作管理、审查及设计等;项目征集;对外担保;股权划转;其他职责等。
战略投资部(事业部):主要负责发行人战略管理,包括制度管理、战略规划;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筛选、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其他职 责。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发行人工程管理,包括制定制度和流程、工程前期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后期管理;资产管理,包括制定制度和流程、资产管理;安全生产,包括制定制度和流程、安全生产管理;其他职责。
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发行人绩效管理,包括计划管理、绩效考核;运营管理,包括制度管理、集团管控及运营服务;品牌管理;其他职责,包括部门内关联及其他。
审计风控部:主要负责发行人审计管理,包括审计体系建设、审计计划、财务审计、经营业务审计、合同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专项审计、配合外部审计;风险防控,包括体系建设、信息收集、评估、风险管理、项目风险控制;法律事务管理;其他职责等。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年度计划、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薪酬和绩效管理、社保及劳动关系管理;组织结构优 化,包括制定组织结构优化方案、定岗定编;其他职责等。
纪检监察部:主要负责发行人纪检工作,包括纪律监督、效能监督、廉政监督及执纪问责;其他职责。
(三)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了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
《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融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针对各业务领域
与部门职责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报制度》、《费用管理制度》、《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规定》。有效的加强了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资金管理的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了资金管理及运用的不规范行为。
2、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守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侵害股东利益以及市场规则为前提条件。发行人同关联方之间购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
发行人设立党委会,由党委会参与决策公司关联交易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发行人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 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和经费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的风险,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 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和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结算,账户、支票与印鉴管 理,内部资金调拨,费用预算管理等内容进行具体的规范和规定。
4、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发行人制订了《关于规范投融资管理程序的暂行规定》,对投资、融资行为、程序、相关职责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加强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所有性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 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
法》、《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公司国有财产的所有权、监督管理、清核统计、折旧报损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与规定。
5、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针对子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对“三个源头”、“三个防范”的管理,即加强对火源、电源、水源的管理,防火灾事故、防机械设备事故、防人身伤害事故。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标准化体系,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让员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行人组织、修订、实施重大危险源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6、对外担保制度
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原则上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并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追责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7、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发行人制定较为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做到制度规范。
(四)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资产独立
公司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独立生产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具备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聘有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执行的税率均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5、业务经营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业务范围内与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其经济发展战略,审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机构的设置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之日期,截至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设有董事 7 名,监事会设有监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存在公司监事任职高管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有一名董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两名监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监事,新任监事将尽快选举或任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之日期,公司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总体设置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三)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了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
《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发行人设立了较为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融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审计监察制度,针对各业务领域与部门职责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1、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编报制度》、《费用管理制度》、《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规定》。有效的加强了公司财务风险控制,防范资金管理的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了资金管理及运用的不规范行为。
2、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守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侵害股东利益以及市场规则为前提条件。
发行人同关联方之间购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
发行人设立党委会,由党委会参与决策公司关联交易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发行人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 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和经费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管理的风险,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 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资金及费用预算管理办法对于年度和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结算,账户、支票与印鉴管 理,内部资金调拨,费用预算管理等内容进行具体的规范和规定。
4、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发行人制订了《关于规范投融资管理程序的暂行规定》,对投资、融资行为、程序、相关职责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加强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所有性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 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
法》、《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公司国有财产的所有权、监督管理、清核统计、折旧报损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与规定。
5、安全生产制度
发行人针对子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加强对“三个源头”、“三个防范”的管理,即加强对火源、电源、水源的管理,防火灾事故、防机械设备事故、防人身伤害事故。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标准化体系,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让员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通过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发行人组织、修订、实施重大危险源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对员工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6、对外担保制度
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原则上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并对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的追责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7、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发行人制定较为严格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做到制度规范。
(四)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独立性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资产独立
公司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独立生产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已建立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并具备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聘有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下属子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执行的税率均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5、业务经营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业务范围内与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其经济发展战略,审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具体安排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发行人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机构的设置情况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之日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设有董事 7 名,监事会设有监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不存在公司监事任职高管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有一名董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两名监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监事,新任监事将尽快选举或任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之日期,公司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总体设置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名称 |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3 | 是否持有公司股权/ 债券 |
董事会 | xx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xxx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
xx | 副总经理、董事 |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
xxx | 副总经理、董事 |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
xx | 副总经理、董事 |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
xxx | 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 2019 年 7 月- 2022 年 6 月 | 是 | 否 | 否 | |
监事会 | xxx | xx书记、监事会主席 |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xxx | 监事 | 2019 年 6 月- 2022 年 5 月 | 是 | 否 | 否 | |
xx | 职工监事 | 2021 年 3 月- 2024 年 3 月 | 是 | 否 | 否 | |
xxx | 职工监事 | 2019 年 7 月- 2022 年 6 月 | 是 | 否 | 否 | |
非董事 高管 | xxx | 总经理助理 | 2020 年 9 月- 2023 年 9 月 | 是 | 否 | 否 |
1、董事会成员
(1)xx:男,中共党员,1974 年 10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房改办科员;昌吉州物价局五家渠物价检查所所长;昌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昌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昌吉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昌吉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木
3 包括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况。
垒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木垒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现任发行人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2)xxx:男,中共党员,1967 年 10 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新疆昌吉市党委办公室秘书、副科级调研员;新疆昌吉市榆树沟镇党委副书记;新疆昌吉州党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副县级秘书;新疆昌吉州企业工委纪工委书记;新疆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新疆昌吉州商务局(招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xx:男,中共党员,1971 年 3 月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昌吉州轻化建材公司乌市分公司经理、昌吉州公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部长、在昌吉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工作,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xxx:男,1966 年 9 月生,汉族,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注册资产管理师职称。曾任奇台县财政局综合股股长;昌吉州财政局国债中心、综合室、财务室主任;昌吉州公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部长、昌吉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xx:女,中共党员,1969 年 6 月生,汉族,大专学历。曾在昌吉州玛纳斯县玛河管理处、昌吉州玛纳斯县财政局、昌吉州财政局技措资金管理处、昌吉州公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昌吉州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工作。曾任昌吉州百惠典当公司副总经理、昌吉州投资信用担保公司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xxx:女,中共党员,1979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昌吉州经贸委技术改造科科员,新疆泰昆集团项目部副经理(挂职),昌吉州煤化工办公室科员(借调),昌吉州经贸委政治处科员,新疆泰昆集团项目部经理、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办主任,昌吉州泰昆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总经办主任,昌吉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xxx:男,中共党员,1979 年 12 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 新疆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新疆昌吉市发改委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新疆昌吉市委办公室秘书;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秘书; 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副科长、二科科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挂任经 发局局长助理、招商一局局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2)xxx:女,中共党员,198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武汉泰赢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置业顾问,昌吉市新华法律服务所内勤兼出纳、助理,新疆万通人钢结构有限公司内勤,昌吉市公证处金融组组长、公证员助理,昌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内勤、安检教官。现任本公司审计风险部员工、监事。
(3)xx:女,1972 年 12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在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先后从事出纳、会计、银行业务等工作,先后在平安证券乌市营业部从事客户管理工作,新华人寿股份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在昌吉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从事财务工作,在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先后任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发行人融资部部长、职工监事。
(4)xxx:男,中共党员,1976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新疆军区步兵第八师第二十二团战士,西安xx学院学员,新疆昌吉军分区教导队排长,新疆军区边防第二团司令部管理股管理员、步兵连副政治指导员、司令部作训股副连职参谋、通信一连政治指导员、政治处宣传股股长,新疆昌吉市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新疆昌吉军分区司令部政治协理员、直属工作科科长。现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xxx,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2)xx,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3)xxx,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4)xx,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5)xxx,见董事会成员简介。
(6)xxx,女,中共党员,1969 年 8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级税务师及助理会计师职称。曾在新疆昌棉有限责任公司、昌吉溢达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融资审计部副部长、融资审计部部长及融资部部长。现任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参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属于“F51 批发业”。
发行人主要从事昌吉州范围内的商品销售、土地开发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屋销售等业务。此外,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在完成昌吉州政府交办任务的同时,还涉足物流服务、商业租赁、医药销售及典当等行业,探索多元化经营的战略发展道路。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商品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其中各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基础设施建设 | - | - | 16,541.88 | 2.15 | 34,014.88 | 5.02 | 26,401.70 | 5.17 |
商品销售 | 163,661.14 | 72.98 | 583,607.13 | 75.93 | 484,103.24 | 71.39 | 396,732.97 | 77.69 |
13,483.21 | 6.01 | 51,315.94 | 6.68 | 39,862.42 | 5.88 | 7,104.58 | 1.39 | |
土地开发整理 | 7,942.88 | 3.54 | 25,714.75 | 3.35 | 13,829.43 | 2.04 | 15,126.34 | 2.96 |
主营业务小计 | 185,087.22 | 82.53 | 677,179.71 | 88.11 | 571,809.98 | 84.33 | 445,365.59 | 87.21 |
其他业务小计 | 39,174.76 | 17.47 | 91,400.47 | 11.89 | 106,281.89 | 15.67 | 65,316.19 | 12.79 |
合计 | 224,261.98 | 100.00 | 768,580.18 | 100.00 | 678,091.87 | 100.00 | 510,681.78 | 100.00 |
表:发行人营业成本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基础设施建设 | - | - | 12,414.99 | 1.88 | 32,291.99 | 5.56 | 20,911.07 | 4.78 |
商品销售 | 154,780.78 | 83.33 | 561,547.05 | 85.23 | 467,048.66 | 80.46 | 380,773.95 | 87.01 |
11,516.93 | 6.20 | 44,368.49 | 6.73 | 33,071.77 | 5.70 | 5,041.81 | 1.15 | |
土地开发整理 | - | - | - | - | - | - | - | - |
主营业务小计 | 166,297.71 | 89.53 | 618,330.53 | 93.85 | 532,412.41 | 91.72 | 406,726.83 | 92.94 |
其他业务小计 | 19,444.75 | 10.47 | 40,550.37 | 6.15 | 48,044.57 | 8.28 | 30,890.12 | 7.06 |
合计 | 185,742.46 | 100.00 | 658,880.90 | 100.00 | 580,456.98 | 100.00 | 437,616.95 | 100.00 |
表:发行人营业毛利润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基础设施建设 | - | - | 4,126.90 | 3.76 | 1,722.89 | 1.76 | 5,490.63 | 7.51 |
商品销售 | 8,880.36 | 23.05 | 22,060.08 | 20.11 | 17,054.58 | 17.47 | 15,959.02 | 21.84 |
1,966.28 | 5.10 | 6,947.45 | 6.33 | 6,790.66 | 6.96 | 2,062.77 | 2.82 | |
土地开发整理 | 7,942.88 | 20.62 | 25,714.75 | 23.44 | 13,829.43 | 14.16 | 15,126.34 | 20.70 |
主营业务小计 | 18,789.51 | 48.78 | 58,849.18 | 53.65 | 39,397.57 | 40.35 | 38,638.76 | 52.88 |
其他业务小计 | 19,730.01 | 51.22 | 50,850.10 | 46.35 | 58,237.32 | 59.65 | 34,426.07 | 47.12 |
合计 | 38,519.52 | 100.00 | 109,699.28 | 100.00 | 97,634.89 | 100.00 | 73,064.83 | 100.00 |
表: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
业务类型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基础设施建设 | - | 24.95 | 5.07 | 20.80 |
商品销售 | 5.43 | 3.78 | 3.52 | 4.02 |
14.58 | 13.54 | 17.04 | 29.03 | |
土地开发整理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主营业务小计 | 10.15 | 8.69 | 6.89 | 8.68 |
其他业务小计 | 50.36 | 55.63 | 54.80 | 52.71 |
合计 | 17.18 | 14.27 | 14.40 | 14.31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在 80%以上,且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
从主营业务收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45,365.59 万元、
571,809.98 万元、677,179.71 万元和 185,087.22 万元,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增加 126,444.39 万元,增幅为 28.39%,主要原因为商品销售及房屋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增加
105,369.73 万元,增幅为 18.43%,主要系主营业务的各板块收入均有所增加所致。
从其他业务收入看,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65,316.19 万元、
106,281.89 万元、91,400.47 万元和 39,174.76 万元。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增加
40,965.70 万元,增幅为 62.72%,主要为发行人资金占用费进一步增长及新增林地养护业务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减少 14,881.42 万元,降幅为 14.00%,主要系林地管护费、运输等其他业务板块收入降低所致。
从主营业务成本看,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406,726.83 万元、532,412.41 万元、618,330.53 万元和 166,297.71 万元。;2019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 2018 年度增长 125,685.58 万元,增幅为 30.90%,主要原因为商品销售成本增加所致。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增加 85,918.12 万元,增幅为 16.14%,主要系商品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从毛利润和xxx看,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38,638.76万元、39,397.57 万元、58,849.18 万元和 18,943.73 万元,最近三年整体呈增长趋势。总体呈波动趋势,公司的利润来源不再单一依靠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
理等市场化程度较弱的业务板块,多元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68%、6.89%和 8.69%,整体呈波动趋势
(三)主要业务板块
1、商品销售业务
发行人的商品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农产品、药品和大宗商品等的销售,主要由 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 久康物流公司等负责。农产品销售主要由昌粮集团负责,种类主要包括销售粮食、粮油、粕类、小麦、面粉、种子和化肥等;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主要销售各类药 品;久康物流负责销售大宗商品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 入分别为 396,732.97 万元、484,103.24 万元、583,607.13 万元和 163,661.14 万元。
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板块呈现稳定增长趋势。
(1)农产品销售业务
昌粮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拥有职工 1,370 人,经营网点 77
个,粮食储存能力 70 万吨,年均粮油吞吐量 100 万吨,主要经营品种小麦收购量年均达 56 万吨,掌控昌吉州近 80%的市场商品粮源,为乌昌地区面粉消费市场的主要“粮仓”,对全疆小麦价格起主导作用,是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保证军需民食的重要载体。
农业为昌吉州乃至新疆地区的基础和优势产业,农业商品供应关系到地区的经济发展全局。发行人为昌吉州最大的农产品购销企业,创建了诸多如“昌粮”、 “天山豆乡”、“天山奇豆”、“天豆之乡”等畅销品牌,获得了良好的声誉。
发行人农产品销售业务主要由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昌粮集团通过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以现款现货的方式从农户及供应商手中收购小麦、玉米等农副产品,然后销售给农产品加工企业。昌粮集团对收购的小麦、鹰嘴豆等农作物进行研磨、二次加工后,销往乌鲁木齐及昌吉州粮油市场及市民。昌粮集团旗下种业公司可以自行培育小麦、玉米及棉花原种,然后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销给昌吉州农户。昌粮集团主要通过进销差价来赚取利润。昌
粮集团的上游供应商主要包括农户、油脂生产企业、玉米收购企业等,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面粉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油脂加工企业、农业生物科技企业等。报告期内农产品购销业务主要产品明细如下:
表:报告期内农产品购销业务主要产品明细
项目 | 指标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粮食 | 采购量(万吨) | 46,.51 | 68.11 | 121.27 |
销量(万吨) | 46.47 | 96.98 | 90.59 | |
购销率(%) | 99.92 | 142.40 | 74.70 | |
销售均价(元/吨) | 小麦:2,760 玉米:1,900 | 小麦:2,620 玉米:1,630 | 小麦:2,640 玉米:1,670 | |
面粉 | 生产能力(万吨) | 14.00 | 14.00 | 14.00 |
产量(万吨) | 14.50 | 12.72 | 10.67 | |
销量(万吨) | 14.50 | 12.94 | 11.36 | |
产销率(%) | 100.00 | 101.73 | 105.53 | |
销售均价(元/吨) | 2,872 | 2,708 | 2,914 | |
种子 | 产量(万吨) | 2.00 | 2.02 | 1.45 |
销量 | 1.97 | 2.13 | 1.98 | |
产销率 | 98.65 | 105.61 | 140.59 | |
销售均价(元/吨) | 3,750 | 3,360 | 2,880 |
最近一年,昌粮集团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2020 年度昌粮集团前五大供应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前五大供应商 | 金额 | 占比 |
农户(小麦) | 64,368.36 | 62.02 |
农户(玉米) | 22,358.47 | 21.54 |
昌吉市中盛工贸有限公司 | 14,690.00 | 14.15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供销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五十户轧花厂 | 1,169.17 | 1.13 |
沙湾县泰和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 823.50 | 0.79 |
合计 | 103,409.50 | 99.63 |
表:2020 年度昌粮集团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比 |
新疆创兴农产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4,384.38 | 7.23 |
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 | 13,667.98 | 6.87 |
新疆华麦新粮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9,701.00 | 4.88 |
阜康市瑞河粮油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7,035.81 | 3.54 |
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459.34 | 2.74 |
合计 | 50,248.51 | 25.25 |
(2)药品销售
发行人药品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二级子公司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进行。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为昌吉州及五家渠地区最大的医药销售企业之一,同时也是新疆区域少有的业务同时覆盖兵团及地方的医药企业,公司目前业务覆盖率在昌吉州及五家渠市为 100%,同时还扩展至吐鲁番、塔城等北疆大部分区域。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农六师五家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医药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公司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通过竞标方式从药品生产商处获得药品配送权,再统一配送给各大医院,主要利润实现方式为医药配送收入,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依靠增加药品品种、扩大整体配送规模而提高利润。另一种业务模式为直接从医药生产商购进药品,销售至昌吉州、五家渠市的医院和药店。该模式利润实现方式为药品的进销差价,毛利率相对较高。目前公司长期合作的医药供应商超过 180 家,取得的药品经销种类超过 600 种。随着公司自营药品购进品种及规模的加大,自营药品销售收入将在未来几年实现大幅增 长。
发行人药品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子公司新疆新丝路民生医药有限公司和新疆新丝路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其中民生医药主要从事医药流通业务,惠康医药主要通过连锁药店经营的方式从事医药零售业务。新疆新丝路民生医药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变更为现名称,
2020 年 1 月 16 日,民生医药的唯一股东由公司变更为惠康医药。民生医药为昌吉州及五家渠地区最大的医药销售企业之一,同时也是新疆区域少有的业务同时覆盖兵团及地方的医药企业,公司目前业务覆盖率在昌吉州及五家渠市为 100%,同时还扩展至吐鲁番、塔城等北疆大部分区域。新疆新丝路民生医药有限公司已取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农六师五家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药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惠康医药由公司于 2017 年 8 月投资设立,主要通过连锁药店经营的方式从事医药零售业务。
最近一年,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2020 年新疆新丝路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明细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 占比 |
新疆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3,548.77 | 21.36 |
乌鲁木齐腾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201.00 | 13.25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34.56 | 6.23 |
新疆润康泽商贸有限公司 | 1,019.74 | 6.14 |
xxxxx和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84.00 | 5.92 |
合计 | 8,788.07 | 52.89 |
表:2020 年新疆新丝路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比 |
xxxxxx( xxxx) | 0,000.00 | 00.00 |
xxxxxx( xxxx) | 1,354.69 | 8.15 |
昌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03.99 | 6.64 |
吉木萨尔县财政局( 防疫物资) | 807.73 | 4.86 |
奇台县财政局( 防疫物资) | 774.49 | 4.66 |
合计 | 10,182.13 | 61.27 |
(3)大宗商品贸易业务
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主要由其子公司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前期以销售蔬菜、粮油和种子为主。2017 年公司开始转入大宗商品贸易销售,主要从事电解铝、煤炭、石化等产品贸易。
久康物流为昌吉州最大的国有物流配送企业,主要经营为两大部分,第一:作为乌鲁木齐菜篮子民生工程在昌吉地区的牵头企业,负责将昌吉州各县市蔬菜直接配送至乌鲁木齐直销店。该项业务主要利润实现模式为政府专项的蔬菜配送补贴,近年来利润实现较为稳定。第二:久康物流负责全国范围内煤炭、化工产品、矿产品、机械设备等的配送,该项业务主要利润实现模式为配送商品的进销差价,毛利率相对较高。目前久康物流已与昌吉州众多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家电网新疆电力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久康物流未来业务将向电子商务、物流基地、互联网 O2O 方向拓展。最近一年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主要产品明细如下:
表:2020 年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产品采购明细
单位:万吨、元/吨、亿元
项目 | 类型 | 煤焦类产 | 石油产品 | 农产品 | 其他 |
2020 年 | 数量 | 757,031.04 | 580,602.28 | 242,314.48 | 2,199.88 |
均价 | 399.97 | 3,212.81 | 4,859.55 | 52,473.43 | |
金额 | 30,278.90 | 186,536.80 | 117,753.99 | 11,543.53 |
表:2020 年发行人大宗商品贸易产品销售明细
单位:万吨、元/吨、亿元
项目 | 类型 | 煤焦类产 | 石油产品 | 农产品 | 其他 |
2020 年 | 数量 | 757,031.04 | 579,649.53 | 242,314.48 | 2,199.88 |
均价 | 408.84 | 3,248.27 | 4,897.79 | 52,852.55 | |
金额 | 30,950.52 | 188,285.83 | 118,680.60 | 11,626.93 |
表:2020 年久康物流前五大供应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比 |
广西俊瓯糖业有限公司 | 116,205.89 | 33.57 |
张家港恒泰佳居贸易有限公司 | 116,205.89 | 33.57 |
中油广西田东石油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 35,807.09 | 10.35 |
新疆澳林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775.17 | 9.18 |
海南昆仑天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1,748.48 | 6.28 |
合计 | 321,742.52 | 92.96 |
表:2020 年久康物流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比 |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6,153.03 | 30.37 |
张家港银贝贸易有限公司 | 56,880.89 | 16.27 |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35,310.95 | 10.10 |
中油天富石化(海南)有限公司 | 21,789.67 | 6.23 |
陕西有色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 21,679.79 | 6.20 |
合计 | 241,814.33 | 69.18 |
2、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业务模式的对手方主要为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具体运作模式为: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和与发行人或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具体项目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每年根据收入确认文件确认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第二种模式为 PPP 模式,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与当地政府部门签署 PPP 框架合同,由政府方负责项目立项、土地整理及其他各项政府审批流程,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付费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贴结合方式,保证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建设区间不政府不支付费用,进入运营期后每年分两次支付差额补偿。
近年来昌吉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迅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这对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昌吉州内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发行人完成了州内大量的棚户区、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在
州内基建施工领域所起到的统筹管理角色正日益凸现。这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对其统筹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尤其是先期工程款项落实能力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6,401.70 万元、
34,014.88 万元、16,541.88 万元及 0 万元。
表:近三年基础设施建设板块已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 承接公司 | 项目名称 | 合同 签署日期 | 建设期限 | 总投资 | 收入金额 | 是否回款 |
阜康市时代发展 有限公司 | 幼儿园资产 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 2,000.00 | 2,000.00 | 已回款 | |
20 18 | 昌吉回族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二十一局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8 月- 2018 年 12 月 | 10,000.00 | 10,300.00 | 已回款 |
年 | 昌吉回族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xx区市政道路建设和景观改 造提升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8 月- 2018 年 12 月 | 8,911.08 | 14,101.70 | 已回款 |
阜康时代发展有 限公司 | 阜康市幼儿 园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 5,763.70 | 5,030.68 | 未回款 | |
昌吉回租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二十一局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 17,950.36 | 8,188.87 | 已回款 | |
20 19 | 昌吉回租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xx区市政道路建设和景观改 造提升项目 | 2017 年 | 2017 年 8 月- 2021 年 8 月 | 17,950.36 | 344.97 | 已回款 |
年 | 吉木萨尔县天源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庭州湾景观 桥及人民东路接线工程 | 2017 年 | 2017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 28,520.00 | 18,320.89 | 未回款 |
昌吉市 2018 | |||||||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 期)建筑物 | 2018 年 | 2018 年 6 月- 2019 年 12 月 | 2,200.00 | 2,129.48 | 未回款 | |
拆除 | |||||||
S327 线 北 山煤窑至将 | |||||||
20 20 年 | 昌吉州建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项目施工 BJWGL-2 标段 | 2019 年 |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 3,727.29 | 3,727.29 | 已回款 |
昌吉州建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S327 线 北 山煤窑至将 军庙至五彩 | 2019 年 |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 3,293.14 | 3,293.14 | 已回款 |
湾公路改扩 | |||||||
建项目施工 | |||||||
BJWGL-3 | |||||||
标段 | |||||||
伽师县蔬菜 | |||||||
昌吉州建发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伽师分公司 | 产业融合示 范园建设项目施工五标 | 2020 年 | 2020 年 7 月- 2020 年 9 月 | 1,712.47 | 1,712.47 | 已回款 | |
段 | |||||||
昌吉州建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xx区分公司 | 乌昌大道生态廊道xx区段综合整 治项目 | 2020 年 | 2020 年 1 月- 2020 年 12 月 | 858.54 | 858.54 | 已回款 | |
昌吉市老旧 | |||||||
昌吉州建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小区供排水管网改造设 施完善项目 | 2020 年 | 2020 年 5 月- 2020 年 8 月 | 1,155.93 | 733.88 | 已回款 | |
第十二标段 | |||||||
其他 | 其他 | - | - | - | 6,216.57 | 部分回款 |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 号 | 名称 | 建设期间 | 总投资额 | 已投资 | 已回款 |
1 | 阜康市城关镇 2016 年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2016-2021 | 10.05 | 6.27 | 6.27 |
2 | 呼图壁县东部新区锦华园 旅游小城镇建设项目 | 2016-2021 | 22.57 | 1.44 | 1.44 |
3 | 奇台县 2017 年棚户区改造 工程 | 2016-2021 | 18.76 | 20.61 | 20.61 |
4 | 阜康市 2016 年棚户区(城 中村)改造项目 | 2016-2021 | 14.00 | 2.83 | 2.83 |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开工 日期 | 预计完工 日期 | 总投资额 | 立项批复(文号) |
1 | 昌吉州西部南山伴 行公路项目 | 2020 年 4 月 1 日 | 2021 年 10 月 31 日 | 24.29 | 昌州交子 【2019】175 号 |
3、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的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主要对手方为当地政府。具体运作模式为:各县市政府通过授权方式指定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发行人”)对县市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统一开发经营,并签订相关代建管理协议,发行人接受委托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项目管理工作,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本由政府统筹安排直接拨予施工单位,发行人账面不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政府于每年末根据本年度的土地开发项目完工进度与发行人确认代建管理费,并出具相关正式文件,发行人根据文件确认本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5,126.34 万元、
13,829.43 万元、25,714.75 万元和 7,942.88 万元。土地开发业务受政府土地规划的影响较大,业务自主性相对较弱,但是该项业务利润率较高。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整理期间 | 公司名称 | 项目 | 面积 | 截至 2020 年末确 认收入金额 |
2020 年 | 呼图壁国资 | 呼图壁县 2020 年土地整治项 目 | 151.18 | 27,257.64 |
2019 年 | 吉木萨尔天源 | 吉木萨尔xx土地整理 | 81.44 | 8,925.62 |
2018 年 | 呼图壁国资 | 呼图壁县工业园区xx片区 土地整治项目 | 89.08 | 15,126.34 |
4、房屋销售业务
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商品房销售和保障房销售两部分。发行人商 品房业务采取自建模式,由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庭州工 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行筹资建设,项目完工后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为当地居民。发行人保障房业务采取自建模式,由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 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行筹资建设,项目完工后 进行销售,销售对象为安置居民。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屋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 7,104.58 万元、39,862.42 万元、51,315.94 万元和 13,483.21 2 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 5,041.81 万元、33,071.77 万元、44,368.49 万元和 11,516.93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9.03%、17.04%、13.54%和 14.58%。2019 年度,发行人保障房销售收入为 0.52 亿元,商品房销售收入为 3.47 亿元。2020 年度,发行人保障房销售
收入为 0.67 亿元,商品房销售收入为 4.46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新疆庭州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或失实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发行人一贯坚持合法经营的原则,不存在“囤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亦未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出现。
5、发行人其他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39,646.05 万元、65,316.19 万元、 106,281.89 万元和 36,264.28 万元,主要来自水暖销售、资金占用费和租赁业务等。各业务板块实现业务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业务类型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毛利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 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 率 | 金额 | 占比 | 毛利 率 | |
资金占用费 | 12,030.24 | 30.71 | 100.00 | 29,739.12 | 32.54 | 99.65 | 32,074.54 | 30.18 | 100.00 | 19,452.18 | 29.78 | 100.00 |
运输 | 404.56 | 1.03 | 0.13 | 1,217.51 | 1.33 | 1.63 | 17,150.44 | 16.14 | -1.50 | 7,289.53 | 11.16 | -0.96 |
水暖销售 | 8,848.69 | 22.59 | 33.51 | 23,057.48 | 25.23 | 18.43 | 21,553.72 | 20.28 | 24.04 | 18,734.60 | 28.68 | 12.83 |
其他 | 17,891.27 | 45.67 | 26.46 | 37,386.36 | 40.90 | 45.33 | 35,503.18 | 33.40 | 59.82 | 19,839.88 | 29.78 | 12.12 |
合计 | 39,174.76 | 100.00 | 50.36 | 91,400.47 | 100.00 | 55.63 | 106,281.89 | 100.00 | 54.80 | 65,316.19 | 100.00 | 52.71 |
(1)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费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19,452.18 万元、32,074.54万元、29,739.12 万元和 12,030.24 万元,占其他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9.78%、 30.18%、32.54%和 30.71%。资金占用费业务的发生主体为发行人本部。发行人作为昌吉州政府直属的最大国有投融资公司,受昌吉州政府授权委托,为州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偿的流动性支持。为规范公司资金拆借行为,发行人已制定《昌吉州国投公司借款管理制度》,所有拆借业务均履行内部流程,并按照上述管理制度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及借款利率,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水暖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水暖销售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18,734.60 万元、21,553.72万元、23,057.48 万元和 8,848.69 万元,占其他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8.68%、 20.28%、25.23%和 22.59。发行人水暖销售业务由下属子公司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上述公司向当地企业及个人提供生活用水和冬季暖气,其中供水费根据用水量进行收取,每月末确认收入;供暖费根据供暖面积、按政府规定标准进行收取,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运输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7,289.53 万元、17,150.44 万元、 1,217.51 万元和 404.56 万元,占其他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1.16%、16.14%、1.33%和 1.03%。发行人运输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久康物流业务模式主要是负责农产品和大宗商品的贸易,其中农产品之外的产品销售占比超过 96%。在销售大宗商品的同时,为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促进商品销售,久康物流同时还提供商品的物流配送,因此产生了运输收入。
经查阅审计报告附注中关联交易部分,发行人运输业务方面不存在关联交易。
(4)其他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分为 19,839.88 万元、35,503.18 万元、37,386.36 万元和 17,891.27 万元,占全部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29.78%、33.40%、40.90%
和 45.67%,其中以林地养护费和租赁业务收入为主。发行人林地养护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阜康时代发展有限公司、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池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上述公司向与当地自然资源局签订林地维护管理合同,对防风固沙林进行养护。
发行人租赁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上述公司向当地企业及个人提供房屋、场地租赁,并根据与租赁对象签订的租赁协议收取租赁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并按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计提成本。发行人租赁房屋计入投资性房地产,2020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87,754.24 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较小,且租赁的房屋资产较为分散。
(四)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1、农业商品销售行业
(1)我国农业商品销售行业发展情况及前景
习总书记 2016 年 4 月 25 日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三农工作历来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重心,而粮食安全问题是农村工作的首要议题。
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对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农产品生产供应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了较大的倾斜。
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提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工程建设、验收、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一块成一块。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
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扩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农产品销售企业作为农业商品流转的媒介,一方面能够反映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市场化手段鼓励上游生产;另一方面,农业销售企业承接上游产能发展的成果,承担着提供灵活的销售途径,打通销售渠道的重要作用。未来农产品销售行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昌吉州农业商品销售行业情况及前景
近年来新疆农业生产情况总体较好,2019 年昌吉州农作物播种面积 748.47
万亩,比上年减少 19.74 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 333.16 万亩,棉花播种面积
244.63 万亩,油料播种面积 20.22 万亩,蔬菜播种面积 28.05 万亩,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5.30、9.48、-1.81、-4.39 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 163.19 万吨,棉花产量 35.46 万吨,油料产量 4.38 万吨,甜菜产量 24.43 万吨,比上年分别增加-4.95、 1.82、-0.39、-5.81 万吨。2019 年全州特色林果总产量 12.54 万吨,同比下降 2.5%。其中,苹果产量 1.4 万吨,同比下降 6.6%。2019 年末牲畜存栏 296.29 万头(只),家禽存栏 600.16 xx;全年牲畜出栏 314.64 万头(只),家禽出栏 1474.20 xx。全年肉类总产量 16.53 万吨,奶产量 33.49 万吨,禽蛋产量 2.79 万吨。2019年全州水产品总产量 1.91 万吨,同比下降 11.4%。2019 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
255.21 万千瓦,同比增长 1.4%;拖拉机配套农具 12.90 万台(架),增长 3.1%。化肥施用量(折纯)14.55 万吨,下降 1.8%;地膜使用量 1.94 万吨,增长 5.4%。农村用电量 10.18 亿千瓦时,增长 4.5%。
2020 年,昌吉州农作物播种面积 720.6 万亩,比上年减少 37.2 万亩。其中,
粮食播种面积 313.8 万亩,棉花播种面积 231 万亩,油料播种面积 10.7 万亩,蔬菜播种面积 28 万亩,分别比上年减少 40.8、2.7、9.5、0.03 万亩。2020 年全年粮食总产量 120.3 万吨,棉花产量 36.6 万吨,油料产量 2.1 万吨,甜菜产量
29.5 万吨,比上年分别减少 22.7、增加 6.0、减少 2.3、增加 5.1 万吨。2020 年全州特色林果总产量 11.4 万吨,比上年下降 2.6%。其中,苹果产量 9343 吨,杏产量 1781 吨,葡萄 89702 吨,桃产量 3322 吨,枸杞产量 952 吨。
2020 年末牲畜存栏 287.9 万头(只),比上年增长 1.6%;家禽存栏 392.3 xx,比上年下降 15.2%;全年牲畜出栏 225.5 万头(只),比上年下降 9.6%;家禽出栏 653.7 xx,比上年增长 0.1%。全年肉类总产量 10.9 万吨,比上年增长
4.5%;奶产量 22.7 万吨,比上年下降 23.4%;禽蛋产量 2.2 万吨,比上年下降
3.0%。
农业产业在全州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同时,近年来昌吉州贯彻落实“五大 发展理念”,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其中提出探索“农业+电子商务+物流产业” 的发展思路。借助“互联网+”打造新疆特产街和新疆海联三邦农产品食品物流园,成立昌吉特色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展销中心。实现了昌吉市三农产业的互联互通,电商、大数据的应用,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使之转化为经济优势成为可能。未 来,昌吉州农业商品销售行业预计将继续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发展前景良 好。
2、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城镇化水平是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 化进程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前提条件,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 得了较大成就,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为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 巨大贡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 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保持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扶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和引导政策,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全国人口共14.12亿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2亿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10亿人,占36.11%。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平均在80%左右,而与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相当的国家城镇化率也在60%左右,我国城镇化空间很大。根据中国社科院预计,未来不到五年时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 60%。未来五年是我国进入从农村化社会向城市化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化
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占GDP的比重将随之不断上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与机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水利、铁路、 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能源安全储备 制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 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 业务。未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仍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未来10-20年间,我国仍将处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长时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 非常旺盛。同时,随着宏观经济的持续好转和政府部门对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继续扩大。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 着较好的发展环境,将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2)昌吉州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昌吉州地处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是古代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新北道通往中亚、欧洲诸国的必经之路,现今是新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率先发展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和乌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昌吉州域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有回、汉、维吾尔、哈萨克等42个民族,2019全州地域人口160.39万人。昌吉州下辖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昌吉国家xx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州共有8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835个行政村(社区)。州域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全部和农八师部分共计21个团场及一批中央、自治区企事业单位。
近几年,昌吉州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2020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GDP) 1,387.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2.45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581.28亿元,增长12.4%;第三产业增加值563.51
亿元,下降1.1%。三次产业占比结构为17.5:41.9:40.6。实现地域工业增加值
431.7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拉动经济增长3.3个百分点。
随着昌吉州经济的不断发展,昌吉州基础设施行业亦不断发展。2011年以来,昌吉州兴建了西外环道路工程、城区水利供排水建设工程、现代农业创新园、城 乡集中供热管网等项目,累计投资数十亿元。
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未来昌吉州将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水平,构建路网结构合理、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系统,改善市政设施。健全城市防灾体系,提升防灾能力,加强城镇生命线系统安全建设。构建快捷、协调、合理的州域综合交通系统,促进州域产业布局调整,保障各区域职能的发挥。未来,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得到昌吉州政府的大力支持,发展前景广阔。
3、土地开发整理行业
(1)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土地开发整理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最近几年,由于国家的土地开发整理政策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开发各项外部条件不断成熟,土地开发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种机遇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来自于“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指导方针,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国补充耕地2,152万亩。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2.01亿亩,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的潜力约为9,000万亩,土地整理开发特别是土地整理补充耕地的潜力转化为现实,无疑会有效缓解耕地严重短缺带来的瓶颈约束,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正在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建设
用地整理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大力推进城镇化、积极开展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昌吉州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作为昌吉州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公司及其下辖各县市级投融资主体被赋予了对昌吉州内未向社会单位转让的土地资产的开发整理职能。
公司主要按照昌吉州政府的土地利用计划,根据土地状况和利用要求整治并管理土地资产,以实现土地资产的增值。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各县市政府通过授权方式指定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对县市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统一开发经营,并签订相关代建管理协议,发行人接受委托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及项目管理工作,与其他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本由政府统筹安排直接拨予施工单位,发行人账面不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成本核算的账务处理,政府于每年末根据本年度的土地开发项目完工进度与发行人确认代建管理费,并出具相关正式文件,发行人根据文件确认本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收入。
(五)发行人行业地位、竞争优势及发展战略
1、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于 2008 年 12 月经昌吉州人民政府批准,由昌吉州公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通过一次性“事改企”改革成立。发行人作为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和监管的企业,是昌吉州首家挂牌并启动集团化运作的投融资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业务:对农业、煤炭、金属及其他非金属矿、石油、天然气、旅游、文化行业的投资;对养老、健康产业的投资和建设;对自来水、污水处理、热力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住宿和餐饮服务;仓储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发行人下属的昌粮集团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昌吉州地区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昌粮集团粮食储存能力 70 万吨,年均粮油吞吐量 100 万吨,主要经营品种小麦收购量年均达 56 万吨,掌控昌吉州近 80%的市场商品粮源,为乌昌地区面粉消费市场的主要“粮仓”,对全疆小麦价格起主导作用,是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保证军需民食的重要载体。
2、发行人竞争优势
(1)行业主导地位与优势
发行人是昌吉州首家挂牌并启动集团化运作的投融资集团公司,也是昌吉州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资产规模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一定的区域主导优势,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持续盈利能力较强。
发行人下属企业昌粮集团的面粉生产销售、种子培育销售和鹰嘴豆生产销售等粮食购销方面的业务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且近年来经营较为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得发行人在当地的领先地位更加稳固。
(2)受益于中央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
2010 年 5 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新疆的建设和发展。中央决定在 “十二五”期间加大新疆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出“十二五”期间新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比“十一五”期间翻番的目标,达到 2 万亿元以上;到 2015 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在 2014 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提出要确保
到 2020 年新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实现。2015 年 3 月 28 日,国家发
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新疆的定位为“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的重要视窗作用,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受益于上述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未来新疆地区市政设施建设及道路建设、改造市场容量有望进一步扩大。同时,新疆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将会带动消费的增长,发行人将成为新疆区域经济振兴政策的长期受益者。
(3)有力的政府背景优势
作为昌吉州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得到了昌吉州政府和州国资委的大力支持和持续关注。借助强大的政府背景,发行人在资源配置、资金支持上拥有巨大的政策优势,为发行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突出的地理区位优势
昌吉州从东、西、北三面环抱新建维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州府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市中心 35 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18 公里。第二座亚欧大陆桥、
312 国道、216 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乌奎高速公路都从州内通过。未来昌吉州将充分利用与乌鲁木齐毗邻的优势,加快乌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
3、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
发行人作为“昌吉州国有资本市场化投资运营专业平台”,通过“1+1”战略定位、三化发展模式、八大板块布局及九大资本运作,打造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立足于政府投资导向,积极化解融资风险,引导传统产业向产业链高端转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建立科学的集团管控体系、权责体系、绩效体系和薪酬体系,从而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并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业内一流企业,为促进昌吉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无。
(一)信息披露机制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健全和规范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发行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根据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发行人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董事会为本次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发布部门。董事会负责按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及时披露与本期债券相关信息。
为树立、维护统一的发行人形象,规范发行人宣传行为,提升发行人价值,建立良好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布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以此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本期债券具体信息披露事务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公司债券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发行人将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发行人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将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三)其他事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x募集说明书内容所涉及的 2018-2020 年财务数据来源于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文号为众xxx(0000)000000 x的 2018 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众xxx(0000)000000 x的 2019 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众xxx(0000)0000000 x的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附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2019 年度因发行人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 2018 年末财务数据进行重述,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2018 年度数据仍引用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年末数据。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引用自发行人未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数据。
投资人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报告期内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度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2019 年度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该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调,即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增加披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要求。该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该准则主要内容修订是:修改债务重组的定义,取消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保持准则体系内在协 调: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金融工具准则,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受让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初始计量与重组损益。该准则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上述准则的修订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9 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
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发行人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3)2020 年度
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4)2021 年 1-6 月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 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集团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 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 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
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集团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集团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集团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 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本集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其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债权投资。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进行出售,针对该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将该等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或应收款项融资。
① 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以公允价 | |||||
值计量且 | 以公允价 | ||||
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 | 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 |||
(债务工 | 合收益 | ||||
具) | |||||
以公允价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 |||
合收益 | 入当期损 | ||||
(权益工 | 益 | ||||
具) | |||||
以公允价 | |||||
以成本计 | 其他权 | 值计量且 | |||
量(权益 | 1,833,164,046.68 | 益工具 | 其变动计 | 1,833,164,046.68 | |
工具) | 投资 | 入其他综 | |||
合收益 | |||||
长期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230,763,035.86 | 长期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1,613,194,443.03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 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长期应收款 | 2,230,763,035.8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17,568,592.83 | 1,613,194,443.03 |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225,653,370.99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25,653,370.99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833,164,046.68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33,164,046.6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833,164,046.68 | 1,833,164,046.68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833,164,046.6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 |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从应收票据转入 | ||||
从应收账款转入 | 617,568,592.83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17,568,592.83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③ 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无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无影响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 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
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
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集团对于客户奖励积分的分摊方法由剩余价值法变更为按照提供商品或服务以及奖励积分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本集团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集团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原作为预计负债核算,在新收入准则下因向客户提供了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的额外服务,被识别为单项履约义务,在相关服务履行时确认收入。
①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4,768,238.10 | 474,809,612.50 | 809,114,867.11 | 422,409,442.71 |
B、对 2021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无影响。
3)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集团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
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本集团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①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采用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本集团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③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承租,根据新租赁准则,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租赁负债
404,737,095.22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前)金额 | 2021 年 1 月 1 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应收款项融资 | 617,568,592.83 | |||
租赁负债 | 404,737,095.22 | |||
长期应收款 | 2,230,763,035.86 | 1,613,194,443.03 | ||
长期借款 | 11,974,061,426.71 | 11,569,324,331.49 |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差错更正
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三)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无。
(四)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公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1、2018 年末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有 98 家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较上年新增 15 家,
减少 2 家。
表:发行人 2018 年末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业务性质 |
1 | 昌吉州银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贷 款 |
2 | 昌吉州信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贷 款 |
3 | 昌吉州久康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品流通 |
4 | 海南久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品流通 |
5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久康现代物流有 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商品流通 |
6 | 昌吉回族自治州百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43.38 | 投资设立 | 典当服务 |
7 | 新疆五家渠医药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药物销售 |
8 | 新疆新丝路惠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药物销售 |
9 | 吉木萨尔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 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10 | 吉木萨尔县吉源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水务管理 |
11 | 吉木萨尔县五彩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保障房管 理 |
12 | 木垒县城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13 | 木垒县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建 设 |
14 | 奇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15 |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16 | 玛纳斯宏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17 | 玛纳斯县恒欣中盛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 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房产开发 |
18 | 玛纳斯县金盛玉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建 设 |
19 |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20 | 呼图壁县景化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建 设 |
21 | 呼图壁县景化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天然气购 销 |
22 | 呼图壁县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热力供应 |
23 | 呼图壁县吉祥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建 设 |
24 | 呼图壁县祥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保安服务 |
25 | 呼图壁县锦华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26 | 呼图壁县景华新隆保障性住房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保障性住 房建 |
27 | 呼图壁县xxx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物业管理 |
28 | 呼图壁县景华新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材料销售 |
29 | 呼图壁县新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劳务 |
30 | 呼图壁县新晨建工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工程 |
31 | 呼图壁县博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建 设 |
32 | 呼图壁县博诚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污水处理 |
33 | 呼图壁县博诚售电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电力销售 |
34 | 呼图壁县博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公共就业 服务 |
35 | 呼图壁县经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棉纱销售 |
36 | 呼图壁县博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物业 |
37 | 呼图壁县博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工程 |
38 | 呼图壁县博诚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贸易 |
39 | 呼图壁县吉祥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建 设 |
40 | 阜康市时代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41 | 阜康市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热力供应 |
42 | 阜康市天池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房产开发 |
43 | 新疆天池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房产开发 |
44 | 阜康市海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同一控制 下合并 | 公共设施 管理 |
45 | 阜康市xx达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城市公共 交通 |
46 |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9.34 | 投资设立 | 投资、建 设 |
47 | 福州市鑫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投资、建 设 |
48 | 新疆全优文化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 60.00 | 投资设立 | 园区建设 |
49 |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万丰小额贷款有限 责任公司 | 28.58 | 非同一控 | 贷款服务 |
50 | 新疆远古西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6.66 | 投资设立 | 旅游开发 |
51 | 昌吉州立信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管理 |
52 | 昌吉市康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物业管理 |
53 | 新疆惠源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96.92 | 股权划转 | 融资担保 |
54 | 五家渠粮贸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房屋租赁 |
55 | 昌吉回族自治州xx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56 | 昌吉通用航空机场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服务管理 |
57 | 新疆xx九天航空飞行营地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服务管理 |
58 | 昌吉xx创新投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工程建设 |
59 | 昌吉xx创新投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 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环卫管理 |
60 | 昌吉xx创新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水务管理 |
61 | 昌吉昌投融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园林绿化 |
62 | 昌吉明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酒店管理 |
63 | 新疆昌吉xx投资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9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64 | 昌吉金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管理 |
65 | 新疆准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投资管理 |
66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驰汽车服务有 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汽车服务 |
67 | 昌吉州准xxx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建材销售 |
68 | 新疆准东众邦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股权划转 | 房屋租赁 |
69 | 吉木萨尔县准东众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物业管理 |
70 | 昌吉准东众邦热力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热力供应 |
71 | 新疆准东融通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与资 产管 |
72 | 新疆金雪莲铝合金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99.80 | 投资设立 | 投资管理 |
73 | 新疆金雪莲多晶硅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99.93 | 投资设立 | 投资管理 |
74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盆湾水务有限 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水利建设 |
75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浩淼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 99.00 | 投资设立 | 项目投资 |
76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卉景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 99.00 | 投资设立 | 项目投资 |
77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畅达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 99.00 | 投资设立 | 项目投资 |
78 |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51.00 | 股权划转 | 粮油购销 |
79 |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储油中心 | -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0 | 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昌吉国家粮食储备库 | -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1 | 昌粮集团木垒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2 | 昌粮集团奇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3 | 新疆昌粮汇通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26.01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4 | 新疆昌粮汇通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图壁分 公司 | -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85 | 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 | 26.01 | 投资设立 | 面粉销售 |
86 | 新疆金天山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01 | 投资设立 | 农作物销 售 |
87 | 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房屋租赁 |
88 | 昌吉州百姓厨房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餐饮投资 |
89 | 昌粮集团吉木萨尔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90 | 昌粮集团五家渠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91 | 昌粮集团呼图壁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92 | 昌粮集团玛纳斯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93 | 昌粮集团阜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投资设立 | 粮油购销 |
94 | 庭州顺鑫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租赁业务 |
95 | 新疆庭州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房屋建设 |
96 | 新疆庭州华城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房屋建设 |
97 | 新疆庭州华信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房屋建设 |
98 | 昌吉州农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46.15 | 投资设立 | 担保 |
2、2019 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增加6家,明细如下:
表:2019年合并范围增加一级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昌吉州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州 | 运输 | 100.00 | - | 划入 |
2 | 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力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中心(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建设 | 100.00 | - | 划入 |
3 | 昌吉州庭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建筑 | 100.00 | - | 划入 |
4 | 昌吉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资产经营 | 100.00 | - | 划入 |
5 | 阜康市正邦郡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昌吉州 | 酒店 | 100.00 | - | 新增 |
6 | 昌吉州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州 | 房屋建筑 | 100.00 | - | 新增 |
2019年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减少2家,明细如下:
表:2019年合并范围减少的一级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昌吉州银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 州 | 运输 | 100.00 | - | 注销 |
2 | 昌吉州农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昌吉 州 | 建设 | 30.00 | - | 股权 稀释 |
3、2020 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较2019年增加3家,明细如下:
表:2020年合并范围增加一级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呼图壁县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昌吉州 | 旅游 | 51.00% | 新设 | |
2 | 昌吉州久恒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投资 | 100.00% | 新设 | |
3 | 新疆邦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信息技术 | 45.00% | 新设 |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减少4家,明细如下:
2020年9月10日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州国投集团体系内三家子企业股权划至州国资委的批复”(昌州国资发
[2020]31号)将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正邦郡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出,其中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2020年划入,同年划出;
2020年10月13日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州国投集团持有的昌吉市经投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昌吉市的批复”(昌州国资发[2020]38号)将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出;
2020年9月15日“关于昌吉州立信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相关事宜的请示,将昌吉州立信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出,同时工商查询该公司已经划转给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表:2020年合并范围减少一级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 州 | 投资、建 设 | 39.34 | 股权划出 | |
2 | 阜康市正邦郡宜酒店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 州 | 酒店 | 100.00 | 股权划出 | |
3 | 昌吉市庭州印象文化旅游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 州 | 旅游 | 100.00 | 股权划出 | |
4 | 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昌吉 州 | 投资 | 100.00 | 股权划出 |
4、2021 年 1-6 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较2020年末增加1家,明细如下:
表:2021年1-6月合并范围增加一级子公司明细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昌吉州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昌吉州 | 施工 | 100.00% | 新设 |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2,877.26 | 268,199.09 | 188,028.80 | 241,174.3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97.01 | - | - | - |
应收票据 | 3,975.57 | 538.75 | 9,822.95 | 7,450.49 |
应收账款 | 470,178.24 | 471,440.89 | 409,787.96 | 361,549.37 |
应收账款融资 | 78,646.15 | - | - | - |
预付款项 | 146,071.95 | 159,173.52 | 151,328.85 | 89,839.99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838,212.69 | 823,895.62 | 836,160.04 | 880,230.33 |
存货 | 2,883,407.47 | 2,895,500.27 | 3,259,480.19 | 3,389,789.84 |
其他流动资产 | 39,149.56 | 103,476.82 | 106,276.60 | 108,526.06 |
流动资产合计 | 4,757,215.91 | 4,722,224.96 | 4,960,885.37 | 5,078,560.4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8,167.72 | 8,782.39 | 7,012.99 | 7,242.3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183,316.40 | 271,821.23 | 264,108.39 |
长期应收款 | 163,966.92 | 223,076.30 | 198,343.04 | 174,059.11 |
长期股权投资 | 60,786.15 | 60,249.06 | 37,997.38 | 28,591.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4,660.99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91,383.07 | 94,174.05 | 54,313.55 | 55,742.92 |
固定资产 | 301,852.88 | 368,413.61 | 382,909.76 | 310,936.82 |
在建工程 | 891,117.93 | 865,578.85 | 738,866.87 | 713,397.24 |
无形资产 | 72,170.63 | 72,503.43 | 84,649.38 | 81,497.26 |
商誉 | 1,780.83 | 1,667.16 | 1,570.94 | 19.90 |
长期待摊费用 | 3,349.03 | 2,246.13 | 2,506.82 | 1,347.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26.44 | 12,627.48 | 11,866.31 | 8,911.5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740.64 | 230,740.64 | 215,519.53 | 232,765.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71,103.22 | 2,123,375.50 | 2,007,377.80 | 1,878,620.00 |
资产总计 | 6,728,319.14 | 6,845,600.46 | 6,968,263.17 | 6,957,180.4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4,778.98 | 274,793.20 | 255,939.94 | 220,627.77 |
应付票据 | 33,192.00 | 60,754.00 | 31,376.00 | 8,005.00 |
应付账款 | 104,296.74 | 139,179.33 | 117,246.36 | 120,936.36 |
预收款项 | 134,516.04 | 138,119.04 | 163,092.52 | 182,123.91 |
应付职工薪酬 | 1,651.27 | 2,973.05 | 2,482.96 | 1,230.16 |
应交税费 | 21,463.34 | 24,524.76 | 21,303.36 | 18,949.74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825,679.11 | 846,308.84 | 1,126,052.12 | 1,027,387.7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08,738.51 | 67,749.22 | 46,507.4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619.17 | 149,778.79 | 147,802.71 | 136,510.56 |
流动负债合计 | 1,573,935.16 | 1,704,180.23 | 1,911,803.39 | 1,715,771.2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82,426.80 | 1,197,406.14 | 1,290,822.89 | 1,274,741.58 |
应付债券 | 648,505.26 | 587,426.88 | 470,293.52 | 573,420.12 |
租赁负债 | 25,421.01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791,594.46 | 746,696.53 | 514,792.28 | 426,131.51 |
递延收益 | 9,526.98 | 8,822.97 | 5,331.06 | 4,307.2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57,474.51 | 2,540,352.53 | 2,281,239.76 | 2,278,600.46 |
负债合计 | 4,131,409.67 | 4,244,532.76 | 4,193,043.15 | 3,994,371.6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108,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资本公积 | 2,126,817.24 | 2,142,404.49 | 2,336,164.89 | 2,533,120.25 |
一般风险准备金 | - | - | - | 176.22 |
盈余公积 | 3,018.71 | 3,018.71 | 2,305.75 | 2,077.65 |
未分配利润 | 290,049.43 | 285,051.82 | 271,292.34 | 253,282.7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 2,527,885.38 | 2,530,475.02 | 2,709,762.99 | 2,888,656.86 |
少数股东权益 | 69,024.08 | 70,592.69 | 65,457.04 | 74,151.8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96,909.47 | 2,601,067.71 | 2,775,220.03 | 2,962,808.73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6,728,319.14 | 6,845,600.46 | 6,968,263.17 | 6,957,180.43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24,261.98 | 768,580.18 | 678,091.87 | 510,681.78 |
减:营业成本 | 185,742.46 | 658,880.90 | 580,456.98 | 437,616.95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973.38 | 5,040.80 | 4,979.17 | 2,819.43 |
销售费用 | 2,806.31 | 7,716.43 | 8,829.32 | 7,156.88 |
管理费用 | 15,469.02 | 33,585.10 | 30,385.73 | 26,262.04 |
财务费用 | 20,536.63 | 52,063.11 | 41,230.16 | 25,795.6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写) | - | -8,810.20 | -10,138.64 | -12,345.79 |
其他收益 | 4,532.40 | 16,254.21 | 10,798.11 | 16,685.17 |
投资收益 | 879.79 | 3,137.60 | 9,527.26 | 4,696.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 | 477.86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6,595.08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23.03 | 103.85 | -14.10 | 88.96 |
二、营业利润 | 8,764.48 | 21,979.30 | 22,383.14 | 20,155.90 |
加:营业外收入 | 57.16 | 1,246.84 | 1,630.51 | 300.95 |
减:营业外支出 | 310.59 | 1,582.64 | 1,002.30 | 251.14 |
三、利润总额 | 8,511.05 | 21,643.50 | 23,011.35 | 20,205.70 |
减:所得税费用 | 3,289.31 | 2,417.41 | 1,652.62 | 951.46 |
四、净利润 | 5,221.74 | 19,226.09 | 21,358.73 | 19,254.2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37.97 | 17,783.12 | 22,142.84 | 16,995.91 |
少数股东损益 | -1,516.23 | 1,442.97 | -784.11 | 2,258.32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746.33 | 739,832.04 | 654,609.16 | 684,167.79 |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1,238.0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141.80 | 79,712.35 | 153,359.15 | 409,658.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4,888.13 | 819,544.39 | 807,968.31 | 1,095,063.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1,984.73 | 612,966.12 | 621,255.10 | 845,949.1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829.21 | 1,633.48 |
支付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630.76 | 23,258.17 | 22,331.67 | 20,362.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28.56 | 18,083.45 | 19,443.05 | 16,652.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852.70 | 117,885.78 | 78,591.65 | 173,374.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996.75 | 772,193.52 | 742,450.68 | 1,057,97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91.38 | 47,350.87 | 65,517.63 | 37,092.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564.42 | - | 17,823.37 | 4,481.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1.48 | 2,122.10 | - | 4,322.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3 | 71.74 | 11,603.42 | 2,185.7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 | 55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3,720.68 | 2,2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42 | 2,193.84 | 43,147.47 | 13,738.9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410.62 | 552,143.59 | 251,880.32 | 350,817.5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310.10 | 57,947.79 | 1,835.83 | 60,118.35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6,878.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720.72 | 610,091.38 | 253,716.15 | 417,814.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920.30 | -607,897.54 | -210,568.68 | -404,075.8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3,290.90 | 78,793.33 | 73,021.73 | 67,478.39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118.65 | 1,012,570.72 | 662,251.34 | 597,391.6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152,893.5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472.93 | 275,825.42 | 103,018.8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882.48 | 1,367,189.47 | 838,291.88 | 817,763.5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3,230.75 | 650,794.28 | 657,757.14 | 1,073,106.0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 金 | 26,187.65 | 97,418.17 | 87,716.22 | 35,390.2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50,015.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418.40 | 748,212.44 | 745,473.36 | 1,158,51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64.07 | 618,977.03 | 92,818.52 | -340,747.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435.15 | 58,430.36 | -52,232.53 | -707,731.11 |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2,887.06 | 174,336.39 | 226,568.93 | 929,399.10 |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3,322.21 | 232,766.75 | 174,336.39 | 221,667.99 |
表: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9,687.82 | 102,803.74 | 49,375.16 | 27,599.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95.93 | -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56,704.05 | 252,142.44 | 239,461.54 | 211,705.47 |
预付款项 | 51,717.56 | 47,666.43 | 66,332.94 | 10.26 |
其他应收款(合计) | 540,712.44 | 489,311.46 | 338,157.59 | 288,629.87 |
存货 | 48,648.10 | 48,647.60 | 52,112.37 | 52,109.34 |
其他流动资产 | 7,372.23 | 47,480.96 | 7,516.33 | 40,635.43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0,438.15 | 988,052.63 | 752,955.92 | 620,689.67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114,063.33 | 94,917.75 | 94,917.75 |
长期应收款 | 511,217.43 | 523,517.43 | 536,817.43 | 640,194.44 |
长期股权投资 | 431,333.98 | 425,516.98 | 406,446.06 | 396,072.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3,847.00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5.35 | 158.46 | 164.68 | 170.90 |
固定资产 | 3,794.25 | 3,717.79 | 3,947.07 | 4,032.80 |
在建工程 | 114,675.59 | 97,391.99 | 27,420.70 | 38.17 |
无形资产 | 470.48 | 506.40 | 489.83 | 503.03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8.24 | 596.03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02.98 | 1,613.98 | 3,089.65 | 2,292.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8,855.30 | 1,167,082.39 | 1,073,293.17 | 1,138,222.00 |
资产总计 | 2,239,293.44 | 2,155,135.02 | 1,826,249.09 | 1,758,911.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 | 79,000.00 | 93,800.00 | 36,800.00 |
应付账款 | 68.16 | 188.1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2.07 | 533.48 | 685.31 | 182.17 |
应交税费 | -0.06 | 4.01 | 518.89 | 2,454.60 |
其他应付款(合计) | 89,311.88 | 92,426.11 | 102,392.69 | 70,245.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738.51 | 64,749.22 | 44,727.27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9,619.17 | 149,778.79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7,999.73 | 386,679.73 | 242,124.16 | 109,682.1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3,080.00 | 680,370.74 | 671,535.80 | 685,361.49 |
应付债券 | 646,523.26 | 585,444.88 | 467,293.52 | 571,420.12 |
租赁负债 | 21,950.00 | - | - | - |
长期应付款(合计) | 175,849.28 | 148,617.02 | 24,282.25 | 48.0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77,402.54 | 1,414,432.64 | 1,163,111.57 | 1,256,829.67 |
负债合计 | 1,875,402.27 | 1,801,112.37 | 1,405,235.74 | 1,366,511.8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8,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资本公积 | 228,143.95 | 228,143.95 | 301,264.53 | 274,187.14 |
盈余公积 | 3,018.71 | 3,018.71 | 2,305.75 | 2,077.65 |
未分配利润 | 24,728.51 | 22,859.98 | 17,443.07 | 16,135.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363,891.18 | 354,022.65 | 421,013.36 | 392,399.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3,891.18 | 354,022.65 | 421,013.36 | 392,399.8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39,293.44 | 2,155,135.02 | 1,826,249.09 | 1,758,911.67 |
表: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营业收入 | 20,391.06 | 46,152.17 | 40,193.55 | 37,919.26 |
营业成本 | 3.11 | 6.22 | 6.26 | 6.22 |
税金及附加 | 25.25 | 265.10 | 544.20 | 282.81 |
管理费用 | 782.43 | 1,757.16 | 2,353.78 | 1,650.32 |
财务费用 | 21,918.44 | 49,637.55 | 39,585.68 | 34,449.95 |
加:其他收益 | 495.91 | 1,576.23 | ||
投资净收益 | 3,688.99 | 4,774.01 | 7,026.67 | 4,281.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40.38 | 1,153.1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4.02 |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写) | - | 5,902.67 | -3,189.87 | -3,276.45 |
资产处置收益 | 2.67 | 1,427.06 | -11.16 | 4.16 |
营业利润 | 1,893.42 | 8,166.11 | 1,529.27 | 2,538.79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2.38 | 2.75 |
减:营业外支出 | 13.89 | 117.58 | 45.48 | 29.85 |
利润总额 | 1,879.53 | 8,048.53 | 1,486.17 | 2,511.68 |
减:所得税 | 11.01 | 918.90 | -794.89 | -25.29 |
净利润 | 1,868.52 | 7,129.62 | 2,281.07 | 2,536.97 |
表: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39.25 | 45,476.37 | 46,048.63 | 40,638.9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326.47 | 16,086.87 | 171,643.19 | 51,419.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865.72 | 61,563.24 | 217,691.82 | 92,058.3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0.50 | 5.50 | 9.29 | 26.5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765.26 | 1,156.53 | 1,004.21 | 897.3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87 | 2,152.14 | 4,770.05 | 4,839.6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359.03 | 224,625.63 | 85,540.36 | 113,032.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169.65 | 227,939.80 | 91,323.91 | 118,795.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6.06 | -166,376.56 | 126,367.91 | -26,737.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4,920.57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3.56 | 4,248.12 | 5,565.73 | 4,236.3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 - | 71.02 | 5.30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 - | - | - | 5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56 | 4,248.12 | 10,557.31 | 4,791.6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157.30 | 84,033.58 | 94,055.11 | 163.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600.67 | 61,269.13 | 5,939.18 | 58,23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757.97 | 145,302.71 | 99,994.29 | 58,393.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44.41 | -141,054.59 | -89,436.98 | -53,601.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 | 412.00 | 19,207.02 | 1,407.4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8,831.23 | 670,057.36 | 381,816.79 | 263,75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232.26 | 124,334.77 | 24,234.19 | 405,679.9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063.49 | 794,804.13 | 425,258.00 | 670,837.4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9,300.03 | 389,965.06 | 400,625.69 | 400,832.0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14,139.98 | 43,981.32 | 39,787.38 | 35,945.5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238,329.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440.01 | 433,946.39 | 440,413.08 | 675,107.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23.48 | 360,857.74 | -15,155.07 | -4,269.90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875.13 | 53,426.58 | 21,775.86 | -84,608.84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801.75 | 49,375.16 | 27,599.30 | 112,208.1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676.88 | 102,801.75 | 49,375.16 | 27,599.30 |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总资产(亿元) | 672.83 | 684.56 | 696.83 | 695.72 |
总负债(亿元) | 413.14 | 424.45 | 419.30 | 399.44 |
全部债务(亿元) | 206.76 | 218.81 | 209.49 | 207.68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259.69 | 260.11 | 277.52 | 296.28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2.43 | 76.86 | 67.81 | 51.07 |
利润总额(亿元) | 0.85 | 2.16 | 2.30 | 2.02 |
净利润(亿元) | 0.52 | 1.92 | 2.14 | 1.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 -0.66 | 0.01 | -0.01 | -0.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0.67 | 1.78 | 2.21 | 1.70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4.29 | 4.74 | 6.55 | 3.71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8.79 | -60.79 | -21.06 | -40.41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7.55 | 61.90 | 9.28 | -34.07 |
流动比率 | 3.02 | 2.77 | 2.59 | 2.96 |
速动比率 | 1.19 | 1.07 | 0.89 | 0.98 |
资产负债率(%) | 61.40 | 62.00 | 60.17 | 57.41 |
债务资本比率(%) | 44.33 | 45.69 | 43.02 | 41.21 |
营业毛利率(%) | 17.18 | 14.27 | 14.40 | 14.31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0.13 | 1.05 | 0.91 | 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0 | 0.72 | 0.74 | 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0.25 | 0.00 | -0.00 | -0.07 |
EBITDA(亿元) | - | 9.37 | 8.59 | 6.48 |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 | 4.28 | 4.10 | 3.12 |
EBITDA 利息倍数 | - | 0.86 | 1.15 | 0.99 |
应收账款xx率 | 0.48 | 1.74 | 1.76 | 1.25 |
存货xx率 | 0.06 | 0.21 | 0.17 | 0.14 |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 ÷2×100%;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计算;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 |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1)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2)存货xx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3)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在表格中披露以下指标: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14)确不适用的项目,请直接填写“-”,避免删除或缺失;
(15)除上述项目外,发行人可结合自身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补充列示其他有利于投资者决策的财务数据信息或常用财务指标。】
x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两年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重点讨论和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总体构成
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总资产分别为 6,957,180.43 万元、6,968,263.17 万元、 6,845,600.46 万元和 6,728,319.14 万元。公司作为具有区域垄断优势的农产品购销主体以及昌吉州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资产规模总体保持持续平稳增长。近三年发行人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总资产、资产结构无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各报告期末占比分别为 73.00%、71.19%、68.98%和 70.70%。分科目来看,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
表: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282,877.26 | 4.20 | 268,199.09 | 3.92 | 188,028.80 | 2.70 | 241,174.35 | 3.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97.01 | 0.22 |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3,975.57 | 0.06 | 538.75 | 0.01 | 9,822.95 | 0.14 | 7,450.49 | 0.11 |
应收账款 | 470,178.24 | 6.99 | 471,440.89 | 6.89 | 409,787.96 | 5.88 | 361,549.37 | 5.20 |
应收账款融资 | 78,646.15 | 1.17 | - | - | - | - | - | - |
预付款项 | 146,071.95 | 2.17 | 159,173.52 | 2.33 | 151,328.85 | 2.17 | 89,839.99 | 1.29 |
其他应收款 | 838,212.69 | 12.46 | 823,895.62 | 12.04 | 836,160.04 | 12.00 | 880,230.33 | 12.65 |
存货 | 2,883,407.47 | 42.85 | 2,895,500.27 | 42.30 | 3,259,480.19 | 46.78 | 3,389,789.84 | 48.72 |
其他流动资产 | 39,149.56 | 0.58 | 103,476.82 | 1.51 | 106,276.60 | 1.53 | 108,526.06 | 1.56 |
流动资产合计 | 4,757,215.91 | 70.70 | 4,722,224.96 | 68.98 | 4,960,885.37 | 71.19 | 5,078,560.43 | 73.0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8,167.72 | 0.12 | 8,782.39 | 0.13 | 7,012.99 | 0.10 | 7,242.36 | 0.1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183,316.40 | 2.68 | 271,821.23 | 3.90 | 264,108.39 | 3.80 |
长期应收款 | 163,966.92 | 2.44 | 223,076.30 | 3.26 | 198,343.04 | 2.85 | 174,059.11 | 2.50 |
长期股权投资 | 60,786.15 | 0.90 | 60,249.06 | 0.88 | 37,997.38 | 0.55 | 28,591.30 | 0.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4,660.99 | 2.00 | - | -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91,383.07 | 1.36 | 94,174.05 | 1.38 | 54,313.55 | 0.78 | 55,742.92 | 0.80 |
固定资产 | 301,852.88 | 4.49 | 368,413.61 | 5.38 | 382,909.76 | 5.50 | 310,936.82 | 4.47 |
在建工程 | 891,117.93 | 13.24 | 865,578.85 | 12.64 | 738,866.87 | 10.60 | 713,397.24 | 10.25 |
无形资产 | 72,170.63 | 1.07 | 72,503.43 | 1.06 | 84,649.38 | 1.21 | 81,497.26 | 1.17 |
商誉 | 1,780.83 | 0.03 | 1,667.16 | 0.02 | 1,570.94 | 0.02 | 19.90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3,349.03 | 0.05 | 2,246.13 | 0.03 | 2,506.82 | 0.04 | 1,347.53 | 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26.44 | 0.17 | 12,627.48 | 0.18 | 11,866.31 | 0.17 | 8,911.55 | 0.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0,740.64 | 3.43 | 230,740.64 | 3.37 | 215,519.53 | 3.09 | 232,765.62 | 3.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71,103.22 | 29.30 | 2,123,375.50 | 31.02 | 2,007,377.80 | 28.81 | 1,878,620.00 | 27.00 |
资产总计 | 6,728,319.14 | 100.00 | 6,845,600.46 | 100.00 | 6,968,263.17 | 100.00 | 6,957,180.43 | 100.00 |
2、流动资产构成
(1)货币资金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241,174.35 万元、188,028.80 万元、268,199.09 万元和 282,877.26 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3.47%、2.70%、 3.92%和 4.20%。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53,145.55 万元,降幅为 22.07%,
主要是银行存款减少所致。2020 年末较2019 年增加80,170.29 万元,增幅42.64%。主要系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获得现金较多所致。2021 年 6 月末较 2020 年末增加
14,678.17 万元,增幅为 5.47%,变动较小。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发行人货币资金中
受限资金合计 1.96 亿元,主要为保证金等。
(2)应收账款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361,549.37 万元、409,787.96 万元、471,440.89 万元和 470,178.24 万元,总体呈较为稳定,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5.20%、5.88%、6.89%和 6.99%。发行人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应收代建委托方的工程款项、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向集团外部资金拆借。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48,238.59 万元,增幅
13.34%,主要系公司向集团外部资金拆借增加所致。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
收账款较 2019 年增加 61,652.93 万元,增幅 15.05%,主要系公司向集团外部资
金拆借增加所致。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1,262.64
万元,降幅 0.27%,变动较小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余额 | 占比 |
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234,548.59 | 48.40 |
新疆印象西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 | 非关联方 | 71,053.19 | 14.66 |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 | 非关联方 | 34,079.35 | 7.03 |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非关联方 | 32,195.26 | 6.64 |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 非关联方 | 9,461.16 | 1.95 |
合计 | - | 381,337.54 | 78.68 |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余额 | 占比 |
昌吉庭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228,048.59 | 48.37 |
新疆印象西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 司 | 非关联方 | 71,053.19 | 14.57 |
吉木萨尔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局 | 非关联方 | 34,079.35 | 6.99 |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非关联方 | 23,745.39 | 4.87 |
广西北投鸿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699.18 | 2.19 |
合计 | 367,625.70 | 75.38 |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71,053.19 | 14.57 | - | - | 71,053.19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416,647.72 | 85.42 | 16,260.01 | 3.90 | 400,387.70 |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 79,414.53 | 16.28 | 16,260.01 | 20.47 | 63,154.52 |
组合 2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关联方款项及备用 x款项 | 337,233.18 | 69.14 | - | - | 337,233.1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34.00 | 0.01 | 34.00 | 100.00 | - |
合计 | 487,734.90 | 100.00 | 16,294.01 | 471,440.89 |
(3)预付款项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 89,839.99 万元、151,328.85 万元、
159,173.52 万元和 146,071.9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9%、2.17%、2.33%
和 2.17 %。2019 年末预付账款较 2018 年末增加 61,488.86 万元,增幅为 68.44%,主要由于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发行人的预付款项对应单位主要是热力公司、能源公司、工程建筑公司等,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一致。发行人预付款项以账龄在一年期以内的款项为主,截至 2019 年末,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为 67.19%。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增加 7,844.67 万元,增幅为 5.18%,变动较小。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减少 13,101.57 万元,降幅为 8.23%
表:发行人 2020 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比 | 性质 | 关系 |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3,556.29 | 27.36% | 工程款 | 非关联方 |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12,840.40 | 8.07% | 工程款 | 非关联方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准东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 8,205.00 | 5.15% | 工程款 | 非关联方 |
阜康市财政局 | 6,208.64 | 3.90% | 工程款 | 非关联方 |
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准东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公司 | 5,289.92 | 3.32% | 工程款 | 非关联方 |
合计 | 76,100.25 | 47.80% | - | - |
(4)其他应收款
截至各报告期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880,230.33 万元、836,160.04万元、823,895.62 万元和 838,212.69 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12.65%、 12.00%、12.04%和 12.46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44,070.29 万元,减幅为
5.01%,主要因为 2019 年收回往来款所致。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减少 12,264.42万元,降幅为 1.47%,变动较小。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4,317.07 万元,增幅为 1.74%,变动不大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分类。报告期内各期末,发行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少,账龄结构合理,其他应收款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明细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1 年 6 月 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应收利息 | 13.56 | - | - | - |
应收股利 | 1,106.88 | 458.57 | 458.57 | 458.57 |
其他应收款 | 837,092.26 | 823,437.06 | 835,701.47 | 879,771.76 |
其他应收款(合 计) | 838,212.69 | 823,895.62 | 836,160.04 | 880,230.33 |
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客户金额前 5 名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余额 | 占比 |
新疆xx阳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171,449.01 | 19.76 |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非关联方 | 74,230.50 | 8.55 |
玛纳斯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97,371.19 | 11.22 |
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非关联方 | 46,905.99 | 5.4 |
呼图壁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40,419.73 | 4.66 |
合计 | - | 430,376.42 | 49.59 |
表:截至 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按风险分类
单位:万元、%
类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59,033.05 | 100 | 35,596.00 | 4.14 | 823,437.06 |
其中:组合 1 账龄组合 | 86,598.75 | 10.08 | 35,596.00 | 41.1 | 51,002.75 |
组合 2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关联方款项及备 用金款项 | 772,434.30 | 89.92 | - | - | 772,434.3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合计 | 859,033.05 | 100 | 35,596.00 | 4.14 | 823,437.06 |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组合 1)账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含 1 年) | 31,150.51 | 35.97 | 1,557.53 |
1-2 年(含 2 年) | 11,635.32 | 13.44 | 2,327.06 |
2-3 年(含 3 年) | 11,876.77 | 13.71 | 5,938.38 |
3-4 年(含 4 年) | 21,326.48 | 24.63 | 17,061.18 |
4-5 年(含 5 年) | 9,489.15 | 10.96 | 7,591.32 |
5 年以上 | 1,120.52 | 1.29 | 1,120.52 |
合计 | 86,598.75 | 100.00 | 35,596.00 |
表: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客户金额前 5 名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与发行人关系 | 余额 | 占比 |
新疆xx阳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163,790.19 | 19.07 |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非关联方 | 71,390.50 | 8.31 |
玛纳斯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99,072.29 | 11.53 |
州直机关单位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非关联方 | 46,905.99 | 5.46 |
呼图壁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40,419.73 | 4.71 |
合计 | - | 421,578.70 | 45.76 |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有:一是核算除主营业务以外由其他业务产生的债权款项,二是核算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化工程经营活动有关的非经常性款项(如建设保证金、备用金等),三是核算与其它企业发生的往来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其他业务产生的债权款项、押金等与日常工程建设等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不与日常经营业务挂钩的往来款为非经营性的其他应收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照经营性、非经营性分类情况如下:
表: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按是否经营性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末 | |
分类 | 金额 | 占比 |
非经营性 | 241,262.68 | 27.80% |
经营性 | 626,581.9 | 72.20% |
合计 | 867,844.58 | 100.00% |
坏账准备 | 30,752.32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837,092.26 |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它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52%。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对手方为昌吉州下属各县市有关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发行人作为昌吉州最主要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昌吉州城乡建设的快速推进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司的发展建设也得到了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大力支持。由于作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体这一性质决定,发行人与昌吉州各县市财政局、住建局等政府部门存在往来款。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241,262.68 万元,前五大单位的明细如下:
表:截至 2020 年末前五大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对手方名称 | 金额 | 形成原因 | 是否关联方 | 回款情况 | 回款安排 |
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1,390.50 | 往来款 | 否 | 部分回款 | 未来 1-3 年 内逐步回款 |
玛纳斯县财政局 | 44,514.07 | 往来款 | 否 | 部分回款 | 未来 1-3 年 内逐步回款 |
呼图壁县财政局 | 29,191.44 | 往来款 | 否 | 部分回款 | 未来 1-3 年 内逐步回款 |
呼图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13,221.47 | 往来款 | 否 | 部分回款 | 未来 1-3 年 内逐步回款 |
阜康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12,400.00 | 往来款 | 否 | 部分回款 | 未来 1-3 年 内逐步回款 |
合计 | 170,717.48 |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共计 626,581.9 万元,前五大单位的明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