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知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错误请及时在考试前与考试院联系 更正事宜,考后不再办理信息更正。2、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已经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11月上半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ht tp://www.rsj.sh.gov.cn/xxzsp/ksy/kstx/202210/t20221026_1311434.shtml,以下简称《告知书》)...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2016版《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合同编号:1672827808652000
台1672827808652000
甲方: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x
联系地址: xx(xx)xxxxxxxxxx000x0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乙方: 上海仁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资质等级: 未录入 证书编号: 沪(浦东 )0320号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联系地址: xxxxxxx000x00x 联系电话: 00000000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海仁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服务类型: 高层、多层、小高层、联体别墅、单体别墅
浦东新区(不含南汇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座落位置: 城镇) 区xx镇 街道(乡/镇) 未录入 路未录入 弄未录入 号四至范围:东至东至001 ,西至西至001 ,南至南至001 ,北至北至001 ,
以上范围不包括范围不包括001
平台1672827808652000
总建筑面积: 600.00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60.00 平方米
商业面积160.00 平方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其它物业类型面积160.00 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本合同为期6 年,自2023年01月01日 起至业主大会签订的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2 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第二条手动输入的条款
第三条 |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照 建筑面积、户型 | 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资金。 | |||
住宅: 高层 1.00 | 元/月·㎡ 1.00 | ( 备注1 | ) | ||
多层 2.00 |
元/月·㎡ 2.00 | ( 备注2 | ) | ||
办公楼: 小高层 3.00 |
元/月·㎡ 3.00 | ( 备注3 | ) | ||
联体别墅 4.00 |
元/月·㎡ 4.00 | ( 备注4 | ) | ||
商业用房: 联体别墅 5.00 |
元/月·㎡ 5.00 | ( 备注5 | ) | ||
其它物业类型: 其他 6.00 |
元/月·户 6.00 | ( 备注6 | )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费用按规定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以下方式调整:
第四条最低工资涨幅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五条 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应按 年 交纳。业主应在2025 履行缴纳义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业主延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停车费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缴费用的,按照2025 计违约金。
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采集欠费信息,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业主承担;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按照有关操作办法将此信息上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业主承担。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六条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采用下列方式:
包干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第七条 第七条包干制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八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第九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22 23.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第十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二)物业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台1672827808652000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十一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健身房 24.00 元/年, 25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以下方式约定分配: 26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第十三条 停车位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可提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在乙方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中提取,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机动车 路面非机械车位 ( 27 ) 28 车位数 29 个 2、停车位物业服务
费: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非机动车 车库车位 ( 30 ) 31 车位数 32 个
台1672827808652000
停车位租赁费扣除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后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条第四款约定公布。
停车位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向甲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停车位租赁费: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机动车 路面非机械车位 ( 33 ) 34 车位数 35 个 2、停车位物业服务
费: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非机动车 车库车位 ( 36 ) 37 车位数 38 个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停车位租赁费的,应按照39.00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赁管理服务费。机动车停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以下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机动车 路面机械车位 ( 40 ) 41 车位数 42 个停车位租赁费、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租赁管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同本合同第条的约定。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十四条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由小区业主大会进行支配。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账务由代理记账机构代理机构名称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账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第十六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一)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物业销售前,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位租赁费等相关收费标准,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台1672827808652000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并派项目经理xxx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1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十八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二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相应减少物业服务费。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1.5 倍返还。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第二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否则应当按照每日人民币2,222.00 元支付违约金。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人民币222,222.00 元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条的约定进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或业主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二十七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22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八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42 等部位。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43 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44 等设施。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45 份,甲乙双方各执46 份,一份向房屋管理机构办理备案。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台1672827808652000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上海仁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x xx代表人: xx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2023 年01 月05 日 2023 年01 月05 日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一
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 | 考生须知 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错误请及时在考试前与考试院联系更正事宜,考后不再办理信息更正。 2、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已经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11月上半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00000000_0000000.xxxxx,以下简称《告知书》)并遵照执行,同时下载打印并填写《上海市2022年11上半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告知书》要求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 试。考生考前7天必须在沪,同时应随时关注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随申办”或运营商咨询处理。 3、考生出发前往考点前应自行完成一次抗原检测,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一 份)、④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7天内无到达或途经外省市记录(当日更新)、⑥符合《告知书》第二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 天或考前3天在上海市检测的第1次核酸阴性证明,本人每天参加的首个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在上海市检测的第2次核酸阴性证明,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以“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准),经体温查验<37.3℃的可进入考点,入场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考生应随时确认所持核酸阴性证明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如所持证明无法满足《告知书》中的要求,须及时再次完成核酸检测并在后续科目考试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 4、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内和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计算器、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和规定外电子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6、考生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考试时考生应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纸)指定的区域和位置作答,否则成绩无效。 7、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撕下、损坏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9、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点内禁止吸烟,请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入场。 | |
姓 名:xxx | ||
xx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准考证号:20222433101005686 | ||
证件号码:360730198606010014 | ||
考点名称: 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 ||
考点地址: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 | ||
考 场:第008考场 | 座位号:24 | |
第9页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09:00~11:30 |
应用技术(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14:00~16:30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二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日常费用报销
流程信息 | ||||||||||||
标题 | 日常费用报销-刘坤坤-2022-11-11 | 流程编号 | OARC20221111154 | |||||||||
提交日期 | 2022-11-11 | 报销类型 | 自己 | |||||||||
报销人信息 | ||||||||||||
报销人 | 刘坤坤 | 员工编号 | 00053816 | 电话 | 15938747686 | 所属公司编码 | 1040 | |||||
所属部门名称 | 上海实施部(1040) | 所属公司名称 | 博彦泓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员工级别 | Employee | 人员类别 | 电子邮箱 | |||||||||
个人银行信息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
银行帐号 | 6214 8321 7353 4509 | 联行号 | 308290003247 | |||||||||
报销信息 | ||||||||||||
费用成本中心编码 | 1040020056 | 成本中心功能范围 | 2000 | 费用成本中心名称 | 上海实施部(1040) | |||||||
WBS | PB-22418-01 | 加签人 | 报销方式 | 报销 | 待还款金额 | 0.00 | ||||||
报销金额(总计) | 1,359.00 | 冲借款金额 | 0.00 0 | 付款金额 | 1,359.00 | 币种 | CNY | |||||
序号 | 费用类型 | 发票日期 | 地区 | 累计月数 | 补充说明 | 误餐人数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发票号 | 发票类型 | |
1 | 工作误餐费 | 2022-10-15 | 中国一类城市 | 11 | 319.00 | 开发密测相关功能 | 13138890 | 普通发票 | ||||
2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4 | 中国一类城市 | 10 | 280.00 | 抵网签11-3加班及密测功能加班 | 13138913 | 普通发票 | ||||
3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7 | 中国一类城市 | 9 | 260.00 | 网签备案加班 | 46642787 | 电子普通发票 | ||||
4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9 | 中国一类城市 | 9 | 247.00 | 网签及安全等保加班 | 18844615 | 电子普通发票 | ||||
5 | 业务交通费 | 2022-10-15 | 加班(广兰路-川沙) | 49.00 | 开发密测相关功能 | 普通发票 | ||||||
6 | 业务交通费 | 2022-10-25 | 加班(房地大厦-川沙) | 150.00 | 安全等保高危处理 | 普通发票 | ||||||
7 | 业务交通费 | 2022-11-08 | 加班(广兰路-川沙) | 54.00 | 安全等保高危处理 | 普通发票 | ||||||
合计 | 1,359.00 |
刘坤坤
上海实施部(1040) 接收人 : 蔡传龙
2022-11-11 17:43:05 [01、报销人 / 提交]
2022-11-15 11:49:48 [02、领导审批 / 批准]
Leader Approve来自企业微信
接收人 : 王双印
蔡传龙
|
流转意见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服务项目 | 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标准 | |
1.人员要求 | 1 | |
2.管理要求 | 2.1 标准化作业指导 | 2 |
2.2 工作计划 | 3 | |
2.3 台账记录 | 4 | |
2.4 培训 | 5 | |
2.5 报修处置 | 6 | |
2.6 制服、标志统一 | 7 | |
2.7 安全管理措施 | 8 | |
3.共用部位管理和维护 | 3.1 房屋基础部位维护 | 9 |
3.2 主体结构、外立面维护 | 10 | |
3.3 重要机房及设施巡检维护 | 11 | |
3.4 普通机房及设施巡检维护 | 12 | |
3.5 管道维护 | 13 | |
3.6 门窗维护 | 14 | |
3.7 大厅/楼梯/电梯厅/楼道维护 | 15 | |
3.8 道路/侧石/车场/车库维护 | 16 | |
3.9 屋顶/平台/绿地/花台维护 | 17 | |
3.10 围墙/门岗室/垃圾房等附属设施维护 | 18 | |
3.11 雕塑景观/喷水池维护 | 19 | |
3.12 避雷设施维护 | 20 | |
3.13 残疾人防护设施维护 | 21 | |
3.14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维护 | 22 | |
3.15 人防工程维护 | 23 | |
4. 供电系统 | 4.1 公共电器箱/柜 | 24 |
4.2 公共照明(楼道等/路灯/大堂照明吊灯) | 25 | |
4.3 应急照明 | 26 | |
4.4 景观/泛光照明 | 27 | |
5. 弱电系统 | 5.1 电子防盗门/禁 | 28 |
5.2 楼宇对讲(含可视) | 29 | |
5.3 电子防越报警(周界报警、电子围栏等) | 30 | |
5.4 监控摄像 | 31 | |
5.5 电子巡更 | 32 | |
5.6 信息发布系统 | 33 | |
5.7 行人门禁闸机系统 | 34 | |
5.8 车辆道闸系统 | 35 | |
5.9 楼宇设备自动化(BA)系统 | 36 | |
6. 消防系统 | 37 | |
7. 升降系统(电梯) | 38 | |
8.给排水系统 | 8.1 二次供水设施 | 39 |
8.2 各类排水泵及管网 | 40 | |
8.3 二级生化处理 | 41 | |
9.空调系统 | 42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服务项目 | 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标准 | |
1.人员要求 | 1 | |
2.管理要求 | 2.1 标准化作业指导 | 2 |
2.2 制服、标志统一 | 3 | |
2.3 基本服务 | 4 | |
3.集中绿化/面积 | (一级) 绿化以草坪和灌木为主,及时灌溉,按时修剪,清除杂草,防治虫害 | |
4.草坪养护 | (二级) 4.1 不定期养护和修剪; 4.2 干旱和高温季节保持有效供水; 4.3 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 |
5.乔灌木养护 | (三级) 5.1 地被、攀缘植物适时修剪、土壤基本无杂草; 5.2 篱、球表面圆整,基本无脱节; 5.3 乔、灌木无二级枯枝; 5.4 有针对性灭治病虫害,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10% | |
6.花坛、花境养护 | (四级) 6.1 每年2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6.2 缺枝倒伏不超过5处; 6.3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卉、黄叶、杂草; 6.4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7.重点树木养护 | 5 | |
8.屋顶绿化 | 6 | |
9.绿化标识标牌 | (一级) 设置宣传标语及禁止性行为告知 | |
10.室内绿化植物盆栽养护 | (二级) 二级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服务项目 | 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标准 | |
1.人员要求 | 1 | |
2.管理要求 | 2.1 工作记录 | 2 |
2.2 制服、标志统一 | 3 | |
2.3流程和要求 | (一级) 有保洁服务的,应掌握基本的保洁操作流程 | |
3.共用部位 | 3.1 走廊、门厅、大堂、楼梯/消防梯地面 | (二级) 无张贴、乱堆放、乱吊挂情况;隔日清扫1次 |
3.2 电梯轿厢 | (三级) 3.1.1 每日擦拭2次以上; 3.1.2 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 3.1.3 操作面板无灰尘、无擦痕 | |
3.3 楼梯扶手 | (四级) 每周擦拭1次,扶手、栏杆无灰尘 | |
3.4 门、窗 | (五级) 每周擦拭1次;扶手、栏杆无灰尘;手持部位定期消毒 | |
3.5 灭/防火设施 | (一级) 楼梯扶手、栏杆表面无积灰、无蜘蛛网;不定期擦拭 | |
3.6 天花板、风/百叶口、公共灯具 | (二级) 楼梯扶手、栏杆表面无积灰、无蜘蛛网;定期擦拭 | |
3.7 平台、屋顶 | (三级) 每周擦拭1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
4.公共区域 | 4.1 公共道路 | (四级) 4.1.1 每日清扫2次以上; 4.1.2 地面无杂物,广场地砖面每月冲洗1次 4.1.3 明沟内无杂物、无积水 |
4.2 停车场及车库 | (五级) 4.1.1 路面定期清扫,无垃圾、杂物;定位杆、减速条/带接缝处无明显积淤和垃圾;坡道、地面无明显积水,每季冲洗一次 4.1.2 反光镜、灯具定期擦拭,表面清洁,无蜘蛛网和明显污迹;消防门表面无积灰,执手处无污迹;消防栓箱表面无积灰;道闸设施表面无污迹和锈蚀 4.1.3 环氧树脂地面无油渍、无胎印;空气畅通,无异味 4.1.4 机械车位整洁,无明显积灰 | |
4.3 绿化带/区域 | (一级) 无暴露垃圾 | |
4.4 公共标识标牌 | (二级) 无暴露垃圾 | |
4.5 健身、休闲设施 | (三级) 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残枝枯叶 | |
4.6 水池/水景 | (四级) 4.3.1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残枝枯叶 4.3.2亭、廊、榭、桥及园凳、园艺小品及其指示标牌等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物、无乱涂写 | |
5.垃圾桶和垃圾箱房 | (五级) 5.1 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桶(箱房)无垃圾溢出、无明显异味;有必要的灭害措施n5.2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封闭存放 | |
6.垃圾收集、管理 | (一级) 指导业主(居民)按本市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点每天开放不少于4小时,日产日清;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定点、有序堆放 | |
7.消杀灭害 | (二级) 7.1定期对垃圾桶、垃圾房、污雨水井、化粪池、绿地、设备房、楼内、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实施消杀灭害; 7.2遇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卫生防疫部门指导和规范要求,进行消杀工作; 7.3配合做好白蚁防治工作 | |
8.外墙(幕墙) | 4 | |
9.石材养护 | 5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
服务项目 | 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标准 | |
1.人员要求 | (一级) 1.1配备秩序维护人员或专职安保人员负责住宅物业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年龄不高于65岁; 1.2专职安保人员应取得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 1.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 |
2.管理要求 | 2.1 工作记录 | 1 |
2.2 制服、标志统一 | 2 | |
2.3能力要求 | (二级) 绿化以草坪和灌木为主,及时灌溉,按时修剪,清除杂草,防治虫害 | |
3.门岗出入口管理 | (三级) 3.1进出人员车辆实施有序管理,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畅通有序; 3.2封闭管理的住宅物业,确保1个以上出入口,其中主出入口24小时开放,设立专职门岗24小时值守,其余出入口按约定时间开放; 3.3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阻止商贩及拾荒、乞讨人员随意进出住宅物业,对大件物品进出小区进行记录; | |
4.日常安全巡视 | (四级) 4.1 定时在管理区域内巡逻,覆盖24小时; 4.2 巡逻路线包含小区内重点区域,并采用电子巡更等可追溯手段,重点区域设巡逻点; 4.2 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住宅物业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中的问题; 4.3 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遇到火情或求助,5-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 | |
5.技防(监控) | (五级) 5.1 3种以上技防措施,并保持24小时运行; 5.2 安防监控范围涵盖所有出入口、单元口、车库人行出入口,以及楼内各通道和电梯内; 5.3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至现场处置; 5.4 有独立的安防、消防监控设备的工作场所,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扩散; 5.5 制定并实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在工作场所内张贴;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应急预案演练 | |
6.车辆通行管理 | (一级) 6.1 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6.2 根据小区停车管理规约,制定车辆管理方案,明确停车场管理制度和使用守则、货运车辆进出规定等; 6.3 维护道路、场地使用的正常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6.4 充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GA1283要求; 6.5 地面、立面设置必要导向标志、限速标志、限高标志等;停车场(库)内有障碍物遮挡等视线不良位置,应安装安全反光凸面镜。 | |
7.消防管理 | 3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七
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 | 考生须知 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错误请及时在考试前与考试院联系更正事宜,考后不再办理信息更正。 2、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已经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11月上半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stx/202210/t20221026_1311434.shtml,以下简称《告知书》)并遵照执行,同时下载打印并填写《上海市2022年11上半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告知书》要求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 试。考生考前7天必须在沪,同时应随时关注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随申办”或运营商咨询处理。 3、考生出发前往考点前应自行完成一次抗原检测,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一 份)、④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7天内无到达或途经外省市记录(当日更新)、⑥符合《告知书》第二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 天或考前3天在上海市检测的第1次核酸阴性证明,本人每天参加的首个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在上海市检测的第2次核酸阴性证明,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以“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准),经体温查验<37.3℃的可进入考点,入场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考生应随时确认所持核酸阴性证明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如所持证明无法满足《告知书》中的要求,须及时再次完成核酸检测并在后续科目考试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 4、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内和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计算器、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和规定外电子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6、考生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考试时考生应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纸)指定的区域和位置作答,否则成绩无效。 7、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撕下、损坏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9、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点内禁止吸烟,请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入场。 | |
姓 名:李坤鹏 | ||
报考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准考证号:20222433101005686 | ||
证件号码:360730198606010014 | ||
考点名称: 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 ||
考点地址: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 | ||
考 场:第008考场 | 座位号:24 | |
第20页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09:00~11:30 |
应用技术(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14:00~16:30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 | 物业企业承诺的服务标准 | |
1.服务设施 | 1 | |
2.信息公示 | 2 | |
3.标识设置 | 3 | |
4.制度与档案 | 4 | |
5.基本服务 | 5.1客户接待 | (一级) 5.1.1有指定接待地点,客服人员着统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胸牌),仪表整洁; 5.1.2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 5.1.3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
5.2业主沟通 | (二级) 5.2.1电话或走访形式加强与业主使用人的沟通,每年不低于总户数50%; 5.2.1每月末与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例会沟通,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住户满意度 | |
5.3报修受理 | (三级) 5.3.1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针对业主、使用人投诉报修,做到100%电话回访并记录; 5.3.2急修项目2小时到场处置,市区内设置接待办公地点的30分钟内到现场; 5.3.3一般修理采用预约方式,1日内完成; 5.3.4一次维修合格率不低于95%,维修完工后36小时内回访 | |
5.4装修管理 | 5 | |
6.社区活动 | (四级) 6.1国定节假日布置不少于5次,布置应贴合节日主题 6.2每年举行3次以上社区公益活动或社区文体活动 | |
7.风险预防 | 6 | |
8.突发事件应对 | 8.1制定应急预案 | 7 |
8.2应急队伍与物资配备 | 8 | |
8.3培训与演练 | 9 | |
8.4突发应对 | 10 | |
8.5台账记录 | 11 | |
9.服务质量和改进 | 9.1监督检查 | 12 |
9.2质量管理 | (五级) 8.2.1基本的管理制度; 8.2.2各类台账、档案、资料存放在本项目办公场所,接收业主使用人查询; 8.2.3每天巡视管理区域5次以上,遇到问题及时处置; 8.2.4每年组织两次住宅物业内客户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低于80 | |
9.3持续改进 | 13 | |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九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日常费用报销
流程信息 | ||||||||||||
标题 | 日常费用报销-刘坤坤-2022-11-11 | 流程编号 | OARC20221111154 | |||||||||
提交日期 | 2022-11-11 | 报销类型 | 自己 | |||||||||
报销人信息 | ||||||||||||
报销人 | 刘坤坤 | 员工编号 | 00053816 | 电话 | 15938747686 | 所属公司编码 | 1040 | |||||
所属部门名称 | 上海实施部(1040) | 所属公司名称 | 博彦泓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员工级别 | Employee | 人员类别 | 电子邮箱 | |||||||||
个人银行信息 | ||||||||||||
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
银行帐号 | 6214 8321 7353 4509 | 联行号 | 308290003247 | |||||||||
报销信息 | ||||||||||||
费用成本中心编码 | 1040020056 | 成本中心功能范围 | 2000 | 费用成本中心名称 | 上海实施部(1040) | |||||||
WBS | PB-22418-01 | 加签人 | 报销方式 | 报销 | 待还款金额 | 0.00 | ||||||
报销金额(总计) | 1,359.00 | 冲借款金额 | 0.00 0 | 付款金额 | 1,359.00 | 币种 | CNY | |||||
序号 | 费用类型 | 发票日期 | 地区 | 累计月数 | 补充说明 | 误餐人数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发票号 | 发票类型 | |
1 | 工作误餐费 | 2022-10-15 | 中国一类城市 | 11 | 319.00 | 开发密测相关功能 | 13138890 | 普通发票 | ||||
2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4 | 中国一类城市 | 10 | 280.00 | 抵网签11-3加班及密测功能加班 | 13138913 | 普通发票 | ||||
3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7 | 中国一类城市 | 9 | 260.00 | 网签备案加班 | 46642787 | 电子普通发票 | ||||
4 | 工作误餐费 | 2022-11-09 | 中国一类城市 | 9 | 247.00 | 网签及安全等保加班 | 18844615 | 电子普通发票 | ||||
5 | 业务交通费 | 2022-10-15 | 加班(广兰路-川沙) | 49.00 | 开发密测相关功能 | 普通发票 | ||||||
6 | 业务交通费 | 2022-10-25 | 加班(房地大厦-川沙) | 150.00 | 安全等保高危处理 | 普通发票 | ||||||
7 | 业务交通费 | 2022-11-08 | 加班(广兰路-川沙) | 54.00 | 安全等保高危处理 | 普通发票 | ||||||
合计 | 1,359.00 |
刘坤坤
上海实施部(1040) 接收人 : 蔡传龙
2022-11-11 17:43:05 [01、报销人 / 提交]
2022-11-15 11:49:48 [02、领导审批 / 批准]
Leader Approve来自企业微信
接收人 : 王双印
蔡传龙
|
流转意见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务
附件十
202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准考证 | 考生须知 1、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有错误请及时在考试前与考试院联系更正事宜,考后不再办理信息更正。 2、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已经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11月上半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kstx/202210/t20221026_1311434.shtml,以下简称《告知书》)并遵照执行,同时下载打印并填写《上海市2022年11上半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告知书》要求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 试。考生考前7天必须在沪,同时应随时关注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是否正常,如出现异常请及时联系“随申办”或运营商咨询处理。 3、考生出发前往考点前应自行完成一次抗原检测,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承诺书》(每科目考试均需一 份)、④上海“随申码”绿码(当日更新)、⑤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且7天内无到达或途经外省市记录(当日更新)、⑥符合《告知书》第二点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证明(考前2 天或考前3天在上海市检测的第1次核酸阴性证明,本人每天参加的首个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在上海市检测的第2次核酸阴性证明,均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以“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准),经体温查验<37.3℃的可进入考点,入场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自备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考试期间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考生应随时确认所持核酸阴性证明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如所持证明无法满足《告知书》中的要求,须及时再次完成核酸检测并在后续科目考试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 4、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内和结束前5分钟内不得交卷离场。 5、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墨水笔、橡皮、直尺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计算器、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等)和规定外电子设备等入场。考试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6、考生应在答题卡(纸)上的“考生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本人条形码,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考试时考生应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纸)指定的区域和位置作答,否则成绩无效。 7、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撕下、损坏或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 9、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点内禁止吸烟,请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入场。 | |
姓 名:李坤鹏 | ||
报考资格: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 ||
准考证号:20222433101005686 | ||
证件号码:360730198606010014 | ||
考点名称: 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 | ||
考点地址:徐汇区喜泰支路8号 | ||
考 场:第008考场 | 座位号:24 | |
第27页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16728278
务平台1672827808652000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09:00~11:30 |
应用技术(纸考) | 2022年11月05日 | 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