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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金生有约(荣耀版)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荷金生有约(荣耀版)养老年金保险同》。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并演示未来
的利益给付,其所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保险 同的内容以该产
品条款约定为准。
➊ 产品基本特征
1.1 保险责任及保单利益
在本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养老年金:
本同养老年金分为 A、B、C、D、E、F、G、H、I、J、K 十一种,分别简称 DAQA、DAQB、DAQC、DAQD、DAQE、DAQF、DAQG、DAQH、DAQI、 DAQJ、DAQK。
DAQA、DAQB、DAQC、DAQD 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为自本同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当日 24 时起,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DAQE、DAQF、DAQG、DAQH 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为自本同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当日 24 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8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不含当日)止。
XXXX、DAQJ、DAQK 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为自本同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当日 24 时起,至本同约定的首期年金领取日后的第 30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当日)止。
养老年金领取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养老年金首期年金领取日及起始领取年龄:
DAQA/DAQE 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 5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QB/DAQF/DAQI 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QC/DAQG/DAQJ 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DAQD/DAQH/DAQK 的首期年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
男性被保险人的养老年金起始领取年龄为60、65 或70 周岁三种;女性被保险人的养老年金起始领取年龄为 55、60、65 或 70 周岁
四种。
养老年金起始领取年龄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养老年金起始领取年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
若被保险人自首期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我们将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和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本同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月领和年领两种方式。
若领取方式为月领,则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期年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月生效对应日;
若领取方式为年领,则养老年金领取日为首期年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
(1)按月领取的,我们每月按本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给付养老年金;
(2)按年领取的,我们每年按本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18%给付养老年金。
自首期年金领取日后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本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零。
养老年金领取方式默认为按月领取,如需变更领取方式,投保人可在本同生效一年后,在首期年金领取日前(不含当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
2、满期保险金:
若投保人选择的保险期间为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 85 周岁后的首
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或选择的保险期间为保障至首期年金领取
日后的第 30 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且被保险人于同满期日当日
24 时仍生存的,我们按照本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8 倍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首期年金领取日前(含当日)身故,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本同效力终止,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同累计已缴保险费与本同效力终止当日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在首期年金领取日后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同累计已缴保险费,与养老年金受益人已领取(含应当领取)的养老年金两者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领取(含应当领取)的养老年金超过本同累计已缴保险费,身故保险金为零。
1.2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同成立或者本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详见产品条款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1.3 投保范围
本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须出生满 30日)至 69 周岁,且须符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
1.4 保险期间
本同的保险期间为保障至被保险人终身、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 8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保障至首期年金领取日后的
第 30 个保单周年日当日 24 时三种。
1.5 交费方式
本同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趸交、年交、月交;
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可选择趸交、3 年、5 年、10 年、15 年、20年、25 年、30 年。
1.6 等待期
本产品无等待期限制。本同生效后我们即按照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➋ 利益演示
王女士今年 4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中荷金生有约(荣耀版)养
老年金保险,缴费期间 10 年,自王女士满 60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
日开始领取,保险期间终身,基本保险金额 50,000 元,年缴保费
70,580 元。同有效期内的保障与利益演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 年末年龄 | 当年保费 | 累计保费 | 身故给付 | 起领后年金给付 (年领) | 累计 年金给付 (年领) | 满期金 | 起领后年金给付 (月领) | 年末现金价值 |
1 | 41 | 70,580 | 70,580 | 70,580 | 0 | 0 | 0 | 0 | 26,680 |
2 | 42 | 70,580 | 141,160 | 141,160 | 0 | 0 | 0 | 0 | 62,015 |
3 | 43 | 70,580 | 211,740 | 211,740 | 0 | 0 | 0 | 0 | 104,415 |
4 | 44 | 70,580 | 282,320 | 282,320 | 0 | 0 | 0 | 0 | 152,095 |
5 | 45 | 70,580 | 352,900 | 352,900 | 0 | 0 | 0 | 0 | 203,100 |
6 | 46 | 70,580 | 423,480 | 423,480 | 0 | 0 | 0 | 0 | 257,615 |
7 | 47 | 70,580 | 494,060 | 494,060 | 0 | 0 | 0 | 0 | 315,840 |
8 | 48 | 70,580 | 564,640 | 564,640 | 0 | 0 | 0 | 0 | 377,995 |
9 | 49 | 70,580 | 635,220 | 635,220 | 0 | 0 | 0 | 0 | 444,295 |
10 | 50 | 70,580 | 705,800 | 705,800 | 0 | 0 | 0 | 0 | 514,975 |
20 | 60 | 0 | 705,800 | 837,250 | 59,000 | 59,000 | 0 | 5,000 | 837,250 |
30 | 70 | 0 | 705,800 | 115,800 | 59,000 | 649,000 | 0 | 5,000 | 0 | |
40 | 80 | 0 | 705,800 | 0 | 59,000 | 1,239,000 | 0 | 5,000 | 0 | |
50 | 90 | 0 | 705,800 | 0 | 59,000 | 1,829,000 | 0 | 5,000 | 0 | |
60 | 100 | 0 | 705,800 | 0 | 59,000 | 2,419,000 | 0 | 5,000 | 0 | |
66 | 106 | 0 | 705,800 | 0 | 0 | 2,714,000 | 0 | 0 | 0 |
注:
⚫ 上述利益演示截至 106 周岁;
⚫ 上述利益演示中当年保费、累计保费为期初值,其它项目(身故给付、年金给付、满期金、现金价值)为期末值;
⚫ 上述利益演示中身故给付按照年领方式计算已领取养老年金;
⚫ 该表仅用于演示,实际金额会因四舍五入带来细微差别,具体以实际保单及作业规则为准。
➌ 犹豫期及退保
3.1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同,如果您认为本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同的通知书时,本同即被解除,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3.2 解除 同(退保)
本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同通知书的当日 24 时起,本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同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考虑到保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经营支出、保险责任对应的成本以及客户提前终止保单导致本公司的损失,我们从所交的保险费中扣除了相关费用。因此,您在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解除同后,您会失去原有的保障。
温馨提示:
本产品说明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中荷金生有约(荣耀版)养老年金保险同》为准。本产品的条款您可以在我们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扫描产品条款首页的二维码,在中保协“中国人身保险产品信息库”进行查询。
投保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产品说明书和以上利益演示。
投保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