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