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1805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21015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1805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21015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xxxxxx、xxx
(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1805
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210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3,8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13,8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xxxxxx、xxx(xxxx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1,313,8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➁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➁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地址: xxxxxxxxxxxxx0x联系方式: 84905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xxxxXx000室联系方式: 020-37383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工
电话: 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更好地推进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工作,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为本项目选取一家服务供应商。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xxxxxx、xxx(xxxx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 1313800.00 | 一年 |
2.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的形式实施,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规定,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束后,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根据检查及考评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有)后,中标人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的服务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人办理上一月服务费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用。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 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 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以采购人审查通过为验收依据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已 x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 项 | 1.00 | 1,313,800.00 | 1,313,8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一、项目概况 为积极建设“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规范道路环卫作业,提升道路清洁保洁水平,按区事权下放和相关管理职责分工要求,现对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 二、投标报价 x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138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问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承包方式 x项目采用综合大包干形式,按中标价实行大包干,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按中标价格分别每月支付费用的方式。中标人在承包期内与本承包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承包(如管理质量、安全、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环卫工具 、垃圾容器、用具维修及更换、水费、电费、人工工资、劳保福利、办公费用及各类税金等)。采购人按中标价格以月度考核评分成绩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服务费用,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 四、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xxxxxx、xxx (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 人民币1313800.00元 | 1年 |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如遇上级部门进行一体化改革的统一工作部署等其他新工作要求,需对我镇道路保洁养护工作进行统筹管理,采购人需提前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项目费用按终止日截止前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后续如有其他费用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双方约定执行。
五、服务范围
1、保洁管养范围(道路具体长度以现场实际为准):
(1)庆沙路(长度约2300米)、长莫路(万洲村段)(长度约1053米);
(2)绿化带保洁范围为人行道向两侧各延伸4米。
2、保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所有车行道、人行道、建筑物退缩带、天桥、绿化带、边沟、雨污水井的冲洗及保洁工作;
(2)负责道路栏杆、侧石和车行道与人行道分界立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口的清洗;
(3)负责清理路段范围内的乱张贴、乱涂画、乱张挂;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边以及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
(4)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废物箱、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
;
(5)负责路段范围内无主大件垃圾、路边杂物、建筑垃圾、零星建筑余泥渣土
清理和路面污染的冲洗;
(6)负责边沟、雨污水井垃圾收集点、环卫工具房等蚊蝇防控消杀工作;
(7)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
六、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1、庆沙路按照一级道路保洁标准(具体详见:《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
(1)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8--20个小时,首次普扫在7:00前完成,每
天普扫不少于3次,普扫后为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
(2)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3次,扫路车作业时间:4:30--7:00,12:00-- 15:00;洗扫车作业时间:4:30--7:00,12:00--15:00;
(3)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当天23:00--次日5:00;
(4)白天洒水降尘2次;
(5)人行道、绿道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
2、长莫路(万洲村路段)按照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具体详见:《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0个小时,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清扫后为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 (2)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扫路车作业时间:4:30--7:00,12:00-- 15:00; (3)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当天23:00--次日5:00;洒水降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人行道、绿道及广场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 ★七、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要达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2、道路侧石、人行道、排水口、沙井盖、吊渠口、沟底和路中央等各部位整洁 ,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 3、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立面无乱张贴、乱涂画;如涉及步行街应路见本色,无痰迹、香口胶污迹、泥沙、余泥; 4、道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等公共绿地内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建筑垃圾等。 八、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划定范围及面积进行作业,服从采购人对保洁区域的调整,在应急或迎检时按采购人调整范围进行,不另增加保洁费用。 2、中标人不得将其他镇(街)、区、市的垃圾偷倒在本项目保洁区域,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5倍的当月合同款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管理,听从采购人安排的工作及要求,完成采 购人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如创文、创卫、迎接重大节日、活动和各类检查、整治等) 。发生应急事件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破坏市政设施、绿化等),做好应急处理业务,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城市管理部门工作安排与调动,保洁时段内中标人不得以增加工作量为由向采购人另外申请费用,保洁时段外产生的费用在临时应急费用中支出。 4、发现井盖缺失、市政设施受损、地面坑洼等现象应及时上报东涌镇城市管理部门。发现违规偷倒建筑废料、淤泥、垃圾等现象要及时清理,并配合东涌镇执法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同时确保保洁范围内不能出现有积存垃圾的现象。 5、做好政府主管部门设置在标段内所有垃圾收集点、工具房和休息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6、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南沙区环卫作业管理规范(试行 )》(以上标准、规范若有新的政策颁布,则按照新的执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精细化高效化。 7、规范要求: ★(1)保洁人员应穿着广州市城管系统统一格式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道路作业时(全天)按规定穿戴反光衣,使用xx礼貌用语。 |
(2)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按照人工保洁与机械保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保洁、垃圾装运、配套设施清洗、清理乱张贴、乱涂鸦等作业。 (3)人工清扫时应小心清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中标人应建立科学、高效管理模式和工作安排,做好责任路段的分工和巡查,建立每班巡查专职人员,重点路段或区域需加派人手。 (4)机动车道一般采用机械保洁方式进行,利用扫路车、洒水车冲洗等进行机械化保洁,并将清扫的垃圾、泥沙等分类运送至指定地点;洒水车按规定取水。 (5)驾驶员须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并严格按交通法规安全操作和行驶,洒水车操作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禁止无证作业,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况,杜绝带病作业,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6)环卫工具及设备应归位摆放或停放整齐,不得横向占道,不得随便停放路边影响正常交通。不使用的工具均应存放在工具房内,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无污迹和积尘,保持外观洁净。 (7)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并盖好盖,开口方向应统一对外,桶内垃圾应及时清空 ,保持外观清洁,保证垃圾桶0.5m范围内无异味、无污水横流等现象。 (8)在道路整修后、大风、水浸等特殊情况导致路面垃圾增加时,中标人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路段进行清理及保洁,并按实际应急情况要求进行作业调整。 (9)路面洒水不可以喷湿路人,车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 8、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果财政预算资金在每年的立项、审批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按照中标金额正常支付时,或者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需要时、政府行为、上级指导文件要求需终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九、配置要求 1、中标人保洁服务的组织架构必须完整,以高标准完成项目作业。项目服务人数必须满足项目需求,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1名,环卫保洁 、洗地等工人不少于5名。 2、中标人应采用多种现代化、自动化、机械化的技术或设备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高标准完成项目作业。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扫地车1台、洒水车2台 (均具备降尘功能)。 3、项目所有保洁工具均由中标人自备,中标人自行负责保洁工具物品的购置和存放保管。 十、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的,中标人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3、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
4、中标人全部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服务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5、投诉处理完成率达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7、中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8、中标人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9、中标人应参照《关于提高环卫职工津贴的批复》(穗府办函[1994]9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1 8]25号)等相关规定(在服务期内,如有最新的政策颁布则按新的政策实施),落实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的日常监督,并落实整改。 十一、安全作业要求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措施。 2、中标人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并对其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负全责。 3、中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 4、服务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亡和车辆财物损失,均由中标人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 5、中标人须遵守环卫保洁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因中标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有保留延迟支付、扣罚经费和追究责任的权利。 6、中标人负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中标人自己解决,采购人不负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岗位津贴、加班费(含正常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及补助、奖金、特殊津贴、高温津贴、过节费、材料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事故赔偿费、工伤赔偿费、服装、办公用品、清洁工具、养护设备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十二、项目保洁质量和设备配置检查及考评 1、市、区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发出通报批评或扣分处理的督办件,中标人按期整改回复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200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300元;没有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500元。其中,乱涂写、乱张贴问题,按期整改回复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100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200元;没有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300元。 |
2、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时,同一路段发现问题2宗以上的,每宗扣罚人民币100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100元;区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罚人民币200元;市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罚人民币300元,同一地方重复督办或没有整改的加倍扣款。
3、如发现中标人服务人员擅自将垃圾扫到工作区域外,如:把垃圾扫到机动车道、沙井、绿化带、城中村交界处等,每宗扣罚人民币200元。
4、同样问题重复出现的,多次要求整改没有改进的,每宗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
元。
5、服务人员不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换人,中标人不
能换人的,采购人有权按照需更换服务人员的数量扣除相关比例的承包款。
6、合同期内,中标人有违反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对服务人员劳动保障规定情形的
,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及时整改。由于中标人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因管理不善,造成服务人员集体上访事件的,采购人有权扣减中标人当月的承包经费50%。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产生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月综合考评等级与月合同服务费关系:得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
,采购人不扣减月服务费;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500元服务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500元标准折算。具体每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1: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表”。
十三、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束后,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并根据检查及考评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有)后,中标人于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的服务费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人办理上一月服务费支付手续。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用。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十四、其他
服务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市、区)环卫行业的管理需求,如若后期文件实施与本项目内容相冲突或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须配合采购人执行(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同等效力。
附表1
xxxxxx、xxx(xxxx)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月度考核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考核方式及标准 | 考评情况 | 备注 | ||
项目 | 分项 | 实际情 | 扣减金 |
1
况 | 额 | ||||||
1 | 人员考勤 | 人员满勤上岗 (项目经理1名、保洁人员不得少于5名 ),在岗人员保持通讯工作畅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 展。 | 提供项目经理委托书、司机驾驶证 、全体人员名单和考勤表、工资表 、社保记录 。按人每日扣200元。 | ||||
2 | xx作业 | xx规范作业 ,保洁人员举止xx,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群众投诉、日常检查发每次扣100元。 | ||||
3 | 设备设施配置 | 扫路车不少于 1辆。 | 1、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有效保险等资料加盖公章确认; 2、每日车辆作业登记台账; 发现作业车辆配置不齐 ,每缺少1辆作业车,按每辆每天扣1000元 。(车辆不符合要求视为缺,不可抗力因素或车辆短暂维修期除外) 。 | ||||
4 | 洒水车不少于 2辆。 | ||||||
1、提供保洁用具及防控物资的进 货单及发票 |
日常管理
5
7
6
; | |||||
2、每月派 发防疫物资 | |||||
签收表,测 | |||||
温登记表等 | |||||
日常保洁用具 | |||||
; | |||||
及人员防疫物 | |||||
资配发。 | 3、作业人 员作业时防 | ||||
疫相片。 | |||||
没有按要求 | |||||
做好疫情防 | |||||
控工作或未 | |||||
能提供上述 | |||||
材料的,每 | |||||
缺少1项扣1 00元。 | |||||
根据作业时 | |||||
间要求,用 | |||||
1、人工清扫 | 带时间水印 | ||||
保洁时间每天 | 的相机软件 | ||||
18--20个小 | 拍摄每日工 | ||||
时,首次普扫 | 作情况,形 | ||||
在7:00前完 | 成台账,每 | ||||
成,每天普扫 | 月提交,每 | ||||
不少于3次。 | 缺少一日材 | ||||
料扣100元 | |||||
。 | |||||
1、提供每 | |||||
日车行道机 | |||||
械清扫图片 | |||||
; | |||||
2、提供每 | |||||
日夜间冲洗 | |||||
工作图片; | |||||
2、车行道机 | |||||
3、提供每 | |||||
庆沙路 | 械清扫每天不 | ||||
日白天洒水 | |||||
保洁情 | 少于3次;车 | ||||
降尘工作图 | |||||
况 | 行道夜间冲洗 | ||||
片。 | |||||
一次;车行道 | |||||
上述材料须 | |||||
白天洒水降尘 | |||||
使用带时间 | |||||
2次。 | |||||
水印相机软 |
8 |
9 |
10 |
件拍摄,每 | |||||
月以台账形 | |||||
式提交,每 | |||||
缺少一日材 | |||||
料扣100元 | |||||
。 | |||||
不定期进行 | |||||
抽检和部门 | |||||
或群众投诉 | |||||
3、清扫保洁 | 发现存在保 | ||||
后路面应见本 | x不及时或 | ||||
色。 | 保洁质量问 | ||||
题,每次每 | |||||
处扣100元 | |||||
。 | |||||
根据作业时 | |||||
间要求,用 | |||||
带时间水印 | |||||
1、人工清扫 | |||||
的相机软件 | |||||
保洁时间每天 | |||||
拍摄每日工 | |||||
不少于10个 | |||||
作情况,形 | |||||
小时,每天清 | |||||
成台账,每 | |||||
扫不少于1次 | |||||
月提交,每 | |||||
。 | |||||
缺少一日材 | |||||
料扣100元 | |||||
。 | |||||
1、提供每 | |||||
日车行道机 | |||||
械清扫图片 | |||||
; | |||||
2、提供每 | |||||
日夜间冲洗 | |||||
工作图片; | |||||
3、提供每 | |||||
2、车行道机 | |||||
日白天洒水 | |||||
械清扫每天不 | |||||
长莫路 | 降尘工作图 | ||||
少于1次;车 | |||||
(万洲 | 片。 | ||||
行道夜间冲洗 | |||||
村路段 | 上述材料须 | ||||
1次。 | |||||
)保洁 | 使用带时间 | ||||
情况 | 水印相机软 | ||||
件拍摄,每 |
月以台账形 | |||||||
式提交,每 | |||||||
缺少一日材 | |||||||
料扣100元 | |||||||
。 | |||||||
提供相关工 | |||||||
3、人行道、 | |||||||
作图片,若 | |||||||
绿道及广场清 | |||||||
11 | 未按要求每 | ||||||
洗每月不少于 | |||||||
次扣100元 | |||||||
2次。 | |||||||
。 | |||||||
不定期进行 | |||||||
抽检和部门 | |||||||
或群众投诉 | |||||||
4、清扫保洁 | 发现存在保 | ||||||
12 | 后路面应见本 | x不及时或 | |||||
色。 | 保洁质量问 | ||||||
题,每次每 | |||||||
处扣100元 | |||||||
。 | |||||||
发现垃圾收 | |||||||
沿路垃圾收集 | 容器内存垃 | ||||||
沿路垃 | 容器内不能积 | 圾、沿路有 | |||||
13 | 圾收集 | 存垃圾、沿路 | 垃圾乱堆放 | ||||
容器 | 不能有乱堆乱 | 情况,每处 | |||||
放情况。 | 每次扣200 元。 | ||||||
道路环境卫生 | |||||||
质量要达到“ 五无五净”,即:无垃圾、 | |||||||
无杂物、无积 | |||||||
泥、无积水、 | |||||||
14 | 无污迹,路面 | ||||||
干净、绿地和 | |||||||
树圈干净、边 | |||||||
角侧石干净、 | |||||||
井沟井盖干净 | |||||||
、果皮箱等环 | |||||||
卫设施干净。 | |||||||
道路侧石、人 |
行道、排水口 | |||||||
、沙井盖、吊 | |||||||
渠口、沟底和 | |||||||
现场 | |||||||
路中央等各部 | |||||||
考核 | |||||||
位整洁,无积 | |||||||
15 | 群众投诉或 | ||||||
沙、积水、余 | |||||||
道路环 | 部门日常检 | ||||||
泥、烟蒂、纸 | |||||||
境卫生 | 查发现,每 | ||||||
屑、瓜果皮核 | |||||||
质量 | 次每处扣20 | ||||||
、痰迹、人畜 | |||||||
0元。 | |||||||
粪便及其它污 | |||||||
物等废弃物。 | |||||||
阶梯、扶手、 | |||||||
栏杆保持干净 | |||||||
,立面无乱张 | |||||||
贴、乱涂画; | |||||||
16 | 如涉及步行街 | ||||||
应路见本色, | |||||||
无痰迹、香口 | |||||||
胶污迹、泥沙 | |||||||
、余泥。 | |||||||
道路旁绿地、 | |||||||
绿化隔离带、 | |||||||
行道树穴等公 | |||||||
共绿地内无瓜 | |||||||
17 | |||||||
果皮核、纸片 | |||||||
塑膜、烟蒂、 | |||||||
人畜粪便、建 | |||||||
筑垃圾等。 | |||||||
中标人及时填 | 每月按时整 | ||||||
写整理工作台 | 理上述资料 | ||||||
账(如设备管 | 台账,每缺 | ||||||
18 | 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每 日出车台账、 | 1份,扣10 0元。 (此项考核 | |||||
日常防疫消杀 | 与上述设备 | ||||||
台账、人员考 | 、人员配备 | ||||||
勤、日常保洁 | 的项目同时 | ||||||
资料 | 台账资 | 台账等等)。 | 执行。) | ||||
台账 | 料 | 上报台账不 | |||||
真实、不规 | |||||||
范、未签名 |
台账填写内容 | 确认,每项 | ||||||
要求真实、规 | 扣100元。 | ||||||
19 | |||||||
x、相关负责 | (此项考核 | ||||||
人签名确认。 | 与上述设备 | ||||||
、人员配备 | |||||||
的项目同时 | |||||||
执行。) | |||||||
每月提供安 | |||||||
每月开展不少 | 全培训情况 | ||||||
于1次安全教 | 小结及培训 | ||||||
安全教 | 育培训(项目 | 图片,未提 | |||||
20 | |||||||
育培训 | 经理需参与) | 供视为未按 | |||||
且有培训记录 | 要求开展培 | ||||||
。 | 训, 每次扣 | ||||||
200元。 | |||||||
每月提供管 | |||||||
养检查登记 | |||||||
表,需检查 | |||||||
定期对设备、 | |||||||
人员签名确 | |||||||
安全 | 设备设 | 设施进行维护 | |||||
21 | 认,若发现 | ||||||
生产 | 施管养 | 管养,不得“ | |||||
有“带病”作 | |||||||
带病”作业。 | |||||||
业情况,每 | |||||||
一次每车扣 | |||||||
300元。 | |||||||
发生安全事 | |||||||
严防安全事故 | 故,每起扣 | ||||||
发生,一旦有 | 500元;安 | ||||||
安全事 | 安全事故发生 | 全事故隐瞒 | |||||
22 | |||||||
故 | 不得隐瞒不报 | 不报或不按 | |||||
或不按时上报 | 时上报,每 | ||||||
。 | 起扣500元 | ||||||
。 | |||||||
配合做好各项 | |||||||
经采购单位 | |||||||
工作(包括日 | |||||||
通知为准, | |||||||
配合工 | 常工作、上级 | ||||||
23 | 若有不配合 | ||||||
作情况 | 检查、临时性 | ||||||
工作,每次 | |||||||
、突击性事件 | |||||||
扣500元。 | |||||||
等)。 | |||||||
巡查发现问 | |||||||
题、群众投 | |||||||
其它 | |||||||
巡查发现问题 | 诉事件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工作 | |||||||
、群众投诉事 | 投诉处理完 | ||||||
24 | 整改情况 | 件等,投诉处理完成率达1 00%,积极 及时落实整改 | 成率达100 %,未达标扣200元;未积极及时 | ||||
。 | 落实整改, | ||||||
每次扣500 元。 | |||||||
每月组织有 | |||||||
关单位人员 | |||||||
(所在村、 | |||||||
单位、投诉 | |||||||
项目实施过程 | 人等)对项 | ||||||
中,采购人对 | 目实施过程 | ||||||
中标单位的整 | 中,整体服 | ||||||
25 | 满意程度 | 体服务水平、 | 务水平、服 | ||||
服务质量、服 | 务质量、服 | ||||||
务意识等的评 | 务意识等的 | ||||||
定。 | 评价。每个 | ||||||
单位(含投 | |||||||
诉人)不满 | |||||||
意,扣400 | |||||||
元。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承担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 (1)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成交总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2)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法进行计算;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1 份。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0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 份。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响应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响应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 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8 | 其他 | 其他,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相同 的已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须编制目录及页码)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是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11. 关于分支机构
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
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罗工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2室邮编:511455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管理处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3楼
电 话:020-39078089
邮 编:511455
传 真:020-84986648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 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
6 | 信用记录 |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➁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➁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
8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 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承诺 函》 | 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承诺函》 |
2 | 按格式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格式要求签署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3 | 按格式要求签署《代理服务 x缴纳承诺函》 | 按格式要求签署《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
4 |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满足其他实质性要求,没有重大 偏离。 |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满足其他实质性要求,没有重大偏离。 |
5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6 | 投标报价唯一确定、有效合 理,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出的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唯一确定、有效合理,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出的投标限价。 |
7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项目实施方案 (15.0分) | 1、项目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工作计划合理、可行,得15分; 2、项目实施方案较规范,工作计划较合理、可行,得11分; 3、项目实施方案一般 ,工作计划一般,得7分; 4、项目实施方案不规范,工作计划不合理,得 3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管理制度 (15.0分)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评审: 1、管理制度科学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15分; 2、管理制度较完善合理,可行性较高,得11分; 3、管理制度一般,可行性一般, 得7分; 4、管理制度不完善,可行性较差,得3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服务保障措施 (10.0分) | 根据投标人服务保障措施情况评分: 1、服务保障措施详细、可行性高,得10分; 2、服务保障措施较详细、可行性较高,得7分; 3、服务保障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分; 4、服务保障措施不详细、可行性较低, 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应急措施 (10.0分) | 1、投标人有完善的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10分; 2、投标人有较完善的应急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得7分; 3、投标人的应急措施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分; 4、投标人的应急措施不够完善,可行 性较低,得1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业绩 (10.0分) )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经验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 .5分,满分10分。 注:需提供类似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车辆调度能力 (8.0分) | 如遇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投标人在满足扫地车1台、洒水车2台的前提下,每额外增加一辆扫地车或洒水车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车辆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车辆如为自有,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如为租赁,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上 的车辆所有人应与出租方一致);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
人员调配能力 (8.0分) | 如遇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投标人在满足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1名,环卫保洁、洗地等工人5名的前提下,每额外增加一名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人员聘用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 |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 6.0分) | 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为查询渠道: 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1 分; 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 0.5 分。以上合计最高扣6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 ,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 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 | |
服务响应便利性 (8.0分)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突发紧急情况、服务质量问题等,投标人予以响应情况: 投标人60分钟(含本数)内能提供服务响应的得8分,投标人 120分钟(含本数)内能提供服务响应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服务响应需1 20分钟以上的得1分。本项就高不就低只计算得分,最高得8分。 【注:需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固定的办公场所如为自有,则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如为第三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无偿使用协议书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并提供至采购人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驾车行程时间的导航截图;导航截图模糊 或不能显示驾车行程时间不得分,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情况推荐出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分别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得分) 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 方(采购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乙 方(中标人):
电 话: 传 真: 住 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项目(项目编号: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项目编号: )提供服务。
2、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
4、如遇上级部门进行一体化改革的统一工作部署等其他新工作要求,需对东涌镇道路保洁养护工作进行统筹管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项目费用按终止日截止前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后续如有其他费用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双方约定执行。
二、服务范围
1、保洁管养范围(道路具体长度以现场实际为准):
(1)庆沙路(长度约2300米)、长莫路(万洲村段)(长度约1053米);
(2)绿化带保洁范围为人行道向两侧各延伸4米。
2、保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所有车行道、人行道、建筑物退缩带、天桥、绿化带、边沟、雨污水井的冲洗及保洁工作;
(2)负责道路栏杆、侧石和车行道与人行道分界立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口的清洗;
(3)负责清理路段范围内的乱张贴、乱涂画、乱张挂;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边以及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
(4)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废物箱、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
(5)负责路段范围内无主大件垃圾、路边杂物、建筑垃圾、零星建筑余泥渣土清理和路面污染的冲洗;
(6)负责边沟、雨污水井垃圾收集点、环卫工具房等蚊蝇防控消杀工作;
(7)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1、庆沙路按照一级道路保洁标准(具体详见:《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8--20个小时,首次普扫在7:00前完成,每天普扫不少于3次,普扫后为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
(2)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3次,扫路车作业时间:4:30--7:00,12:00--15:00;洗扫车作业时间:4:30-- 7:00,12:00--15:00;
(3)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当天23:00--次日5:00;
(4)白天洒水降尘2次;
(5)人行道、绿道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
2、长莫路(万洲村路段)按照三级道路保洁标准(具体详见:《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1)人工清扫保洁时间每天不少于10个小时,每天清扫不少于1次;清扫后为巡回保洁,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
(2)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1次,扫路车作业时间:4:30--7:00,12:00--15:00;
(3)车行道夜间冲洗1次,作业时间:当天23:00--次日5:00;洒水降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人行道、绿道及广场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四、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要达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井沟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
2、道路侧石、人行道、排水口、沙井盖、吊渠口、沟底和路中央等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
3、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立面无乱张贴、乱涂画;如涉及步行街应路见本色,无痰迹、香口胶污迹、泥沙、余
泥;
4、道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等公共绿地内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建筑垃圾等。
五、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划定范围及面积进行作业,服从甲方对保洁区域的调整,在应急或迎检时按甲方调整范围进行,不另增加保洁费用。
2、乙方不得将其他镇(街)、区、市的垃圾偷倒在本项目保洁区域,一经发现,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倍的当月合同款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管理,听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及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如创文、创卫、迎接重大节日、活动和各类检查、整治等)。发生应急事件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破坏市政设施、绿化等),做好应急处理业务,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城市管理部门工作安排与调动,保洁时段内乙方不得以增加工作量为由向甲方另外申请费用,保洁时段外产生的费用在临时应急费用中支出。
4、发现井盖缺失、市政设施受损、地面坑洼等现象应及时上报东涌镇城市管理部门。发现违规偷倒建筑废料、淤泥、垃圾等现象要及时清理,并配合东涌镇执法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同时确保保洁范围内不能出现有积存垃圾的现象。
5、做好政府主管部门设置在标段内所有垃圾收集点、工具房和休息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6、严格按照《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南沙区环卫作业管理规范(试行)》(以上标准、规范若有新的政策颁布,则按照新的执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精细化高效化。
7、规范要求:
(1)保洁人员应穿着广州市城管系统统一格式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道路作业时(全天)按规定穿戴反光衣,使用xx礼貌用语。
(2)乙方应根据实际按照人工保洁与机械保洁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保洁、垃圾装运、配套设施清洗、清理乱张贴、乱涂鸦等作业。
(3)人工清扫时应小心清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乙方应建立科学、高效管理模式和工作安排,做好责任路段的分工和巡查,建立每班巡查专职人员,重点路段或区域需加派人手。
(4)机动车道一般采用机械保洁方式进行,利用扫路车、洒水车冲洗等进行机械化保洁,并将清扫的垃圾、泥沙等分类运送至指定地点;洒水车按规定取水。
(5)驾驶员须有相应的有效驾驶证,并严格按交通法规安全操作和行驶,洒水车操作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禁止无证作业,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况,杜绝带病作业,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6)环卫工具及设备应归位摆放或停放整齐,不得横向占道,不得随便停放路边影响正常交通。不使用的工具均应存放在工具房内,工具房外壁无明显破损,无污迹和积尘,保持外观洁净。
(7)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并盖好盖,开口方向应统一对外,桶内垃圾应及时清空,保持外观清洁,保证垃圾桶0.5m范围内无异味、无污水横流等现象。
(8)在道路整修后、大风、水浸等特殊情况导致路面垃圾增加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对路段进行清理及保洁,并按实际应急情况要求进行作业调整。
(9)路面洒水不可以喷湿路人,车速应该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内。
8、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果财政预算资金在每年的立项、审批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按照中标金额正常支付时,或者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需要时、政府行为、上级指导文件要求需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配置要求
1、乙方保洁服务的组织架构必须完整,以高标准完成项目作业。项目服务人数必须满足项目需求,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管理人员1名,环卫保洁、洗地等工人不少于5名。
2、乙方应采用多种现代化、自动化、机械化的技术或设备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高标准完成项目作业。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扫地车1台、洒水车2台(均具备降尘功能)。
3、项目所有保洁工具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行负责保洁工具物品的购置和存放保管。七、人员管理要求
1、甲方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若甲方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管理服务的,乙方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
3、乙方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全部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服务人员,须报请甲方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
行。
5、投诉处理完成率达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6、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甲方随时抽查档案管
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7、乙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
8、乙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9、乙方应参照《关于提高环卫职工津贴的批复》(穗府办函[1994]90号)、《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 [2018]25号)等相关规定(在服务期内,如有最新的政策颁布则按新的政策实施),落实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日常监督,并落实整改。
八、安全作业要求
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与安全措施。
2、乙方负责本公司人员的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并对其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负全责。
3、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内部管理并负责其为完成本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部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劳动法律关系和相应的风险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
偿。
4、服务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计划生育、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
亡和车辆财物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偿。
5、乙方须遵守环卫保洁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保留延迟支付、扣罚经费和追究责任的权利。
6、乙方负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用,若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负连带关系和责任;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岗位津贴、加班费(含正常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及补助、奖金、特殊津贴、高温津贴、过节费、材料费、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金、事故赔偿费、工伤赔偿费、服装、办公用品、清洁工具、养护设备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项目保洁质量和设备配置检查及考评
1、市、区级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并发出通报批评或扣分处理的督办件,乙方按期整改回复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200
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300元;没有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500元。其中,乱涂写、乱张贴问题,按期
整改回复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100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200元;没有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300元。
2、镇有关职能部门检查时,同一路段发现问题2宗以上的,每宗扣罚人民币100元;逾期整改的,每张照片扣罚人民币
100元;区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罚人民币200元;市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罚人民币300元,同一地方重复督办或没有整改的加倍扣款。
3、如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擅自将垃圾扫到工作区域外,如:把垃圾扫到机动车道、沙井、绿化带、城中村交界处等,每宗扣罚人民币200元。
4、同样问题重复出现的,多次要求整改没有改进的,每宗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
5、服务人员不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人,乙方不能换人的,甲方有权按照需更换服务人员的数量扣除相关比例的承包款。
6、合同期内,乙方有违反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对服务人员劳动保障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及时整改。由于乙方未按要求时限整改,因管理不善,造成服务人员集体上访事件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当月的承包经费50%。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产生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月综合考评等级与月合同服务费关系:得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甲方不扣减月服务费;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甲方扣¥500元服务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500元标准折算。具体每月考核评分表详见“附表1:东涌镇庆沙 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表”。
十、付款方式
1、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束后,经甲方审核确认并根据检查及考评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如有)后,乙方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的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办理上一月服务费支付手续。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用。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4、按照中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费均应由甲、乙方分别自行负担。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服务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甲方按实际需要,可要求乙方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服务人员;
4、如因服务人员的休请假、撤换造成服务人员人数的空缺,乙方须在保证服务岗位正常执勤的前提下 日内予以补充;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管理年度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对甲方提供使用的办公用房、设施,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改变使用功能;
4、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
5、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有关档案资料;
10、乙方将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且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作出响应更换相应人员并完成人员上岗及交接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付清服务费,每逾期一天,支付欠款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服务费总额的5%。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的,逾期在3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后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给予赔
偿。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全部损失的应另行赔偿。
6、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7、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或让第三方借用其资质实际承担本合同的工作。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现行的利率在15天内全数退还已支付的合同款及相应的利息给甲方。并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的相关资质,并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一直拥有相关资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费用,并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六、争议及解决办法
x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x、鉴定费、交通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七、其他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甲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其他补充:
附表1:《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表》
甲方: 乙方:
地址: | 地址: | |
负责人: | 法人代表: | |
经办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签约日期: | 年 月 日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2-01805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20221015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监狱企业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三、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五、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六、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七、各类证明材料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十九、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JLCG-GZ-20221015],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差异 |
1 | |||
2 | |||
3 | |||
4 | |||
… | |||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
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JLCG-GZ-20221015]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
格式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四: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五: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八: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JLCG- GZ-20221015),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东涌镇庆沙路、长莫路(万洲村段)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
号:GZJLCG-GZ-20221015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一: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