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各类立项审核。本会开展公益项目,须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MIS 系统)上进行立项审批,立项主要包括采购立项、合作立项和资助立项三类。立项审批需附相关项 目请示、论证报告、理事长办公会纪要等各类辅助性材料。立项申请经法律监管部审核和分管会领导同意后,方可立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