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专利申请委托代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发展中心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问海中路168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申请事项如下:
1、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专利全流程服务,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执业代理人为甲方代理有关的专利申请代理事务,其中,专利申请事务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2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代理专利、软件登记等申请阶段的其他事务,包括代甲方办理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手续等。
1.3代收并代缴专利主管部门的申请受理费、印刷费、实质审查请求费、年费等规费。
1.4乙方专利代理人应以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依据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经甲方确认后提报专利主管部门,在申请程序中,转送专利申请中的文件。
1.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征求甲方的意见。
1.6代为提出复审请求、公众意见、专利无效请求。
1.7代理撰写和申请以下专利相关事务:
2、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不同,双方约定如下:
2.1收费标准
2.1.1规费
以实际发生费用的代收,如果甲方符合专利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用减缓备案条件,乙方免费帮助甲方办理费用减缓备案手续。
2.1.2代理服务费
2.1.3总费用
2.2付款
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及代缴的规费。
3、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知识产权代理相关服务;
3.1.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上述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工作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3.1.3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甲方义务
3.2.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相关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资料及证明,详细介绍申请的技术内容;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根据乙方提示,就乙方征求甲方各作业阶段的工作给予书面(邮件或传真具有同等效力,下同)确认;
3.2.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或另行委托事项约定向乙方按期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和代缴的规费;
3.2.3甲方应指定本合同联系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甲方联系人为 ,电话 ,邮箱 ,通信地址 。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变更人员或地址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4、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权利
4.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或另行委托事项约定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4.1.2 甲方提供的信息及技术资料不足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必要补充;
4.1.3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4.2乙方义务
4.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或另行委托事项的期限和内容,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4.2.2乙方指定的服务人员、代理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员接替;
4.2.3乙方努力保证服务质量,并在服务过程中听取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代理机构的意见建议,对于合理化建议进行接受并按照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
4.2.4在代理第1.1项专利申请服务内容时,乙方保证具有国家审批的代理资格。乙方代理人应及时完成相关专利申请文件初稿的撰写,自甲方发出立案指示并提交技术交底书之日起(当日不计),发明申请初稿应于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初稿应于5-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 甲、乙双方人员就该申请的技术讨论时间、制图、照相时间不计在内);其中,如立案时技术交底内容不完整,乙方申请初稿的反馈时间应自甲方资料补充完整之日起计;xxx在得到甲方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书面确认,于1-2个工作日向专利主管部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事务及处理意见,或及时征求甲方的处理意见;乙方在递交申请文件后,应将及时向甲方转交专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文件及通知。
5、合同履行事宜
5.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服务事项中止的,乙方所收服务费不予退还。
5.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乙方所收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违约的情形或有关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除外);同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向专利主管部门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6、保密条款
6.1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托管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专有信息,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对于保密事宜进行了如下的约定:
6.1.1本合同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拟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
6.1.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专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
6.1.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除用于甲方委托事项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得泄露。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资料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
6.1.4乙方一旦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发生泄密,乙方在自身能够采取措施的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技术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乙方有义务立即将技术秘密被泄密情况以及乙方所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因故意或过失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5 对于甲方因申请专利需要提交乙方的全部资料的原件,除应上缴专利管理部门的以外,在申请工作完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还。
6.1.6乙方上述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6.2代理期间,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信息,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权属归属于甲方或/和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7、违约责任
7.1乙方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恪守代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
7.2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主管部门视为撤回,由xx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将文件递交专利主管部门的,若甲方认为应对文件进行修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递交申请并要求享受在先递交申请的优先权。由此带来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导致甲方相关权利丧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甲方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7.4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或未按乙方要求补充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5乙方未尽代理职责的,甲方有权扣减该项代理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延迟行为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8、其他
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
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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