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SM2017-2567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存在意外终止情况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DSM2017-2567
第一册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二册第八部分所述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5 货物,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是指按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2.7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 1)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从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取得磋商文件。
3.3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4 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3.5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踏勘现场
4.1 磋商文件第二册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
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其他
5.1 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2 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4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6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投
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2)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3)投标文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投标产品非供应商制造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相关监狱企业证明。
(5)投标文件须列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6)中小微企业必须出具企业(产品制造商)及投标人所在县(区)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5.7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加分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
(4)投标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5) 本办法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
(6)投标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产品详细信息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册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册
第五部分 磋商邀请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七部分 评审办法
第八部分 技术要求及说明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拟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
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
8.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8.4 磋商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 9、编制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将会被拒绝。
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9.3 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9.4 响应文件资料装订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响应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9.6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9.7 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否则该响应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
10、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项目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磋商文件的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
11、报价有效期
11.1 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2.1 商务部分
12.2 资信部分
12.2.1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2.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2.2.3 供应商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至报价现场,如若响应文件资信部分出现瑕疵,而供应商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3 技术部分
12.3.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2.3.1.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2.3.1.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2.3.1.3 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资料:
(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
(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
12.3.1.4 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12.3.1.5 供应商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2.3.1.6 如果供应商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而采取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3.1.7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
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2.3.2 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2.3.2.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2.3.2.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和“不能确定”。
12.3.2.2.1 “正偏离”是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2.3.2.2.2 “负偏离”是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
12.3.2.2.3 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正/负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技术响应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响应程度,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3.2.3 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12.3.3 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2.3.3.1 本次磋商项目质保期见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或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
12.3.3.2 如无特殊要求的,质保期最短一年。
12.3.3.3 质保期大于一年的,供应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质保函。
12.4 报价部分
12.4.1 报价
12.4.1.1 报价范围:货物的包装、运输、吊拉、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险、运杂等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2.4.1.2 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
价,也可对某一包进行报价。但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并保证货物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2.4.1.3 本次采购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12.4.1.4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报价部分(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4.1.5 宣读报价时,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当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2.4.2 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将会被拒绝。
12.4.3 若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未体现“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字样,供应商不允许采用进口产品报价。
12.4.4 报价币种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2.4.5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12.5 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 12.1、12.2、12.3、12.4 条款要求内容的 word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
●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2.6 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按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四部分顺序排列并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3.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保证金 14、保证金
14.1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损失。
14.2 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4.3 保证金提交形式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担保函。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
保证金为担保函形式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11]49 号)规定执行。
14.4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4.5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4.6 若磋商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扣除成交服务费退还。
14.7 若磋商文件规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扣除成交服务费退还。
14.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磋商过程中的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
(2)未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
15.2 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5.3 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2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 13 和 15 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
六、公开报价
19. 报价会议
19.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报价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报价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
责任自负。如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
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9.2 公开报价时,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
19.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违反政府采购纪律的。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并在报价会议结束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七、评审
20. 磋商小组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20.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0.4 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 评审和确定成交步骤及要求
21.1 初步评审
21.1.1 资格性审查
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磋商小组核对。
21.1.2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是否有漏项等,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21.1.3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1.4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2 详细评审
21.2.1 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8)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21.4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1.4.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1.4.2 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21.4.3 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
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
八、磋商费用
22. 成交服务费
22.1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3.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23.1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九、磋商文件解释权
24. 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甲 方: 济南大学
乙 方:
招标代理机构:
济南大学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以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采购文件
(2)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
(5)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设备名称与数量(详细配置见附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安装、调试现场或使用地。
6、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7、付款方式
8、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根据甲方招标公告要求交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 5 %计人民币 元。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付。
9、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 日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0、交货地点:
11、验收程序
(1)设备到货后,在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共同开箱,按照合同对货物逐一核对有无缺损,如设备不存在缺损,并且主配件均完好无损,双方代表分别在验货单上签字加盖公章。
(2)设备的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设备经调试后应能正常运行,达到设备说明书及合同要求的全部功能指标,甲方和乙方代表分别在设备调试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安装进度要求
按合同要求的进度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12、售后服务条款
( 1) 对不符合合同签订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2) 乙方应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签订前先由乙方提交成交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开始生效。
14、违约条款
(1)甲方迟付货款,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除迟交货物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成交总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情形,应按合同总金额支付违约金。
(3)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
应予以赔偿。
(4)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外一方,并在 10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18、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 四 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一分。
甲方(盖章):济南大学 乙方(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济南市南辛庄西路 336 号 地址:
邮政编码:2050022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一、商务部分
1、★报价函(详见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 2)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3)
3、★商务响应表(详见附件 4)
4、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二、资信部分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能证明其在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保证履行合同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技术部分
1、★货物清单(详见附件 5)
2、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关于授权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附表)(详见附件 6)
3、货物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详见附件 7)
4、★技术响应表(详见附件 8)
5、货物产品彩页、图片等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6、供应商或制造商在采购人所属地区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数量及分布情况
7、技术方案、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能证明其业绩属实的合同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详见附件 9),同类项目的解释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0、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如果有)
11、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四、报价部分
1、★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 10)
2、★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11)五、其他部分
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12)
2、★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13)
3、节能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14)
4、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15)
5、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详见附件 16)
5、投标公司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17)
6、投标保证金退付表(详见附件 18)
7、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19)
8、济南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程序(详见附件 20)
10、济南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承诺书(详见附件 21)
11、济南大学技术协议模板(详见附件 22)
12、设备到货签收单(详见附件 23)
13、济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详见附件 24)
14、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25)
15、济南大学仪器、设备质保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26)
六、特别说明
以上格式中标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投标。
附件 1
第四部分 附件
1、报价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供 应 商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 号为 )的竞争性磋商项目,为此,我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5、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成交服务费等,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6、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7、响应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日。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 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 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磋商、签约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4、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
交货时间 | |||
质保期 | |||
付款条件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5
5、货物清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性能及指标 |
注:1、附产品彩页等技术资料
2、附产品技术性能及加工设备、工艺的详细描述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6:
6、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我们(制造商或代理商名称)是生产(或代理)(货物名称)的一家制造商
(或代理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或代理商地址)兹指派营业地点设在
(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在(项目编号)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代理)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文件共同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授权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商(或代理)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授权人姓名(签字或签章)、职务和部门:
附件 7
7、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
在(项目编号)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名称)若取得成交资格,所涉及我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产品: ,我公司承诺对该产品实行 年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等问题,由我公司负责免费维修,或指定(供应商名称)负责维修,并承担连带责任。
制造商(或代理)名称(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供应商承诺货物质保期大于一年的, 应出具本附件要求的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
附件 8:
8、技术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程度 | 正偏离理由 |
注:
1、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性能参数、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程度”栏填写“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或“不能确定”。
2、不填写对应指标,而只填写响应情况或弄虚作假、前后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9
9、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合同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
注: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0:
10、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报价(单位: ) |
1 | 总价 | 小写: 大写: |
2 | 最迟供货期 | |
3 | 质保期 | |
4 | 其他优惠承诺 |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1:
11、投标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及产地 | 单位及数量 | 单 价 | 合计 |
总价 | 小写: | ||||||
大写: |
注:该表格中的“总价”必须与附件 10《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等。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2:
1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说明:
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3:
13、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 称 | 制造商 | 品牌型号 | 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页码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说明:
1、该表格中的相关价格必须与附件 11《投标报价明细》中的相应内容一致。
2、投标货物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清单,但未按清单投标或未提供该表格的,属于无效投标。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4:
14、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说明:
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5:
15、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价格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说明:如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按本附件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按附件 16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16:
16、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公章): 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附件 17:
17、投标公司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附件 18:
18、投标保证金退付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包号:
交款信息 | ||||
交款单位名称 | ||||
交款金额 | 交款时间 | 年 月 日 | ||
退款信息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开户帐号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单独密封,于开标时当场提交。如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19: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加盖供应商公章
19、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公开报价时间)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20:
20、济南大学仪器设备家具采购合同履行程序
1、供应商中标后,与使用教师联系签订技术协议(协议一式七份要求 80 克 A4 纸打印,每份都由教师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骑缝章)同时将承诺书交办公楼 103 房间,电话 82765639)并同时签订合同;
2、货物到齐后(建议在仪器设备合适位置粘贴使用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持经过用户签字盖章后的《设备到货签收单》到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103 房间(联系电话82765739)共同查看到货情况;并及时提供抬头为“济南大学”的购物发票给使用人以便用户办理相关手续;
3、设备使用部门或用户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向学校资产系统提交设备信息,然后由济南大学教职工持完整填写的《济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一式两份(单台超过 10 万元的设备要同时填写《济南大学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及用户单位行政主管(如果资金是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或者教务处等部门支持的,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和使用人签字的发票到资产科(办公楼 101 房间)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将签好字的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交 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 103 房间(联系电话 82765739)进行汇总;
5、如果留有质保金,于设备通过验收一年后由使用人填写《济南大学仪器设备质保验收报告》并将济南大学开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并提交 102 房间(联系电话:82765839)或 103房间(联系电话 82765739),支付质保金。
附件 21:
21、济南大学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承诺书济南大学对与我校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司要求如下:
1、技术协议是合同的一部分,请各位供应商牢记在招标现场确认的技术参数,以便签订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模板制作。凡是招标现场未确定的增减设备台套数、更改设备厂家型号、更改设备配置,济南大学资产管理处一律不予支持。未经资产管理处确认的上述情况或者额外赠送仪器设备等违规事项一经发现,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再合作并公示通知省属高校。
2、供货商必须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到货时间以合同所涉全部设备到货之日为准。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送货,每逾期一天向济南大学缴纳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所有设备验收合格且缴纳违约金后济南大学方为供货商办理付款手续。
3、货物送达济南大学后,供货商须持有最终用户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资产管理处登记到货时间并共同查看到货情况。否则将以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设备验收入账时间为到货时间。
4、供货商不得未经资产管理处许可而同意设备使用单位或使用人提出的诸如推迟供货时间或验收时间等修改合同的要求。修改合同条款均须与资产管理处协商解决。未经资产管理处同意而与最终用户达成的协议一律无效。
5、如供货商所供设备未能通过验收,除按合同金额的 30%向济南大学缴纳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外,同时将按提供合格设备之日计算逾期供货违约金。
6、如供货商所供设备不合格,供货商不得与最终用户私自约定处理事宜,必须与资产管理处协商解决。否则一切后果由供货商负责。
7、供货商不得代替济南大学人员办理设备验收审核与入账手续。合同编号:
我公司承诺:同意上述要求,并严格执行。
供货商代表签字(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附件 22:(技术协议模板)
1、分项报价如下:
22、济南大学 项目第 包技术协议
序号 | 名称 | 生产 厂家 | 规格 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 | 使用人 确认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合计: 件 元人民币 2、供货与验收时间:
经协商以上货物将于 201 年 月 日前安装至指定地点,并与 201 年 月 日前验收完毕。
3、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1)
(2)
4、售后服务
本技术协议中的产品免费质保 年。 5、验收
验收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招标现场的承诺澄清等文件验收,如有不符济南大学将拒绝付款。
6、其他约定:使用单位签章: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供货商: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附件 23:
23、设备到货签收单
合同编号 | 供货单位 | |||
设备使用部门 | 设备到货日期 | |||
签收设备清单 |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设备接收人签字:(使用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设备送货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
生产厂家 | 出厂编号 | ||||
合 同 号 | 供货单位 | 到货日期 | |||
数 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万元 | |||
验收项目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签字 | 供货方签字 | ||
到货验收 | 包装是否完好、数量是否正确 | ||||
详细的技术验收 | 外观是否完好 | ||||
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 |||||
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 |||||
附件、备件是否齐全 | |||||
性能及技术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 |||||
试运行是否正常 | |||||
整体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合同要求 | |||||
其它(以上未列项目) | |||||
验收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写明具体原因及建议处理意见) 验 收 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 |||||
备注 |
附件 24: 24、济南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使用部门:
注:本验收单时一式二份。
济南大学资产管理处制
附件 25:
25、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济 南 大 学
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设 备 名 称设备 使用人验 收 单 位实验室 名称实验室 性质实验室负责人验 收 日 期
资产管理处制
设备名 称 | 中文 | ||||
外文 | |||||
规 格 型 号 | 国 别及厂 商 | ||||
出 厂 编 号 | 出 厂 日 期 | ||||
设 备 来 源 | 合 同 号 | ||||
到 货 日 期 | 技术验收期限 | ||||
价 格 | 人民币 | 技术资料份数 | |||
外 币 | 说明书份数 | ||||
质 量 保 证 期 | 索 赔 期 限 | ||||
配 套 设 备 | |||||
序 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附 件 和 备 件 | |||||
序号 | 名 称 型 号 | 数量 | 序号 | 名 称 型 号 | 数量 |
技 | 术 资 料 及 | 说 | 明 书 | ||||||||
序号 | 名 称 | 页数 | |||||||||
技 术 指 标 | 验 | 收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定值 | 测试值 | 备注 | |||||||
验收结论及处理意见(验收合格,或限期维修,或更换,或退货,或索赔等) 验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验收组成员 |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职称 | 签字 | |||||||
使用单位意见 | 设备主管部门意见 | ||||||
负责人(签章) | 年 | 月 | 日 | ||||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 月 | 日 | |||||
主管校领导意见 | (签章) 年 | 月 | 日 |
附件 26:
26、济南大学仪器、设备质保验收报告
设备使用部门: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
生产厂家 | 出厂编号 | ||||
供货单位 | 到货日期 | 数量 | |||
合同号 | 设备价值 | 设备使用人 | |||
质保期限 | 质保金比率 | 质保金额 | |||
设备在质保期内使用简述(运行是否正常、各项指标是否达到要求、质量合格与否): 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使用部门意见: 公章: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填写本验收单时应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