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空2023-2024年CFM56-5B发动机送修项目
青岛航空2023-2024年CFM56-5B发动机送修项目
采 购 人: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QCZ2023-010517011
日 期:2023年3月
目 录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航空2023-2024年CFM56-5B发动机送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QCZ2023-010517011
2.项目名称:青岛航空2023-2024年CFM56-5B发动机送修项目
3.项目内容
2023-2024年有8台CFM56-5B4/3发动机送修,具体维修工作内容详见RFP附件工作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包:
包1:
发动机序号 |
发动机型号 |
维修深度 |
维修周期 |
569239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69797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73231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69735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包2:
发动机序号 |
发动机型号 |
维修深度 |
维修周期 |
569262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73102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69801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573371 |
CFM56-5B4/3 |
CORE ENGINE OVERHUAL |
75 |
本项目控制价:打包价NTEP 310万美元/台,年度涨幅比例7%。(不含增值税、关税,不含LLP航材和HPTB航材)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必须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供应商须在服务地点具备CCAR-145、EASA-145和FAR-145维修许可资质,并且能够提供以上的有效维修许可复印件。
4.3供应商2020年至今该型号发动机维修量应在50台及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4供应商资信良好,2020年至今无不良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7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岛航空官方网站上发布。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xxxxxxxxxx000xxxxx0000x;
6.3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6.4售价:每包1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前。
7.2地点:xxxxxxxxxx000xxxxx00xx0xxx。
8.开启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
8.2地点:xxxxxxxxxx000xxxxx00xx0xxx。
9.联系方式
9.1采购人: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青岛航空胶东机场办公楼
联 系 人:xx
联系方式:0532-66181167
9.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x00x
电子信箱:xxxxxx@000.xxx
联 系 人:xx、xxx
电 话:0532-58760996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
2023年3月29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青岛航空2023-2024年CFM56-5B发动机送修项目 |
4 |
分包情况 |
分2个包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6 |
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天。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8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10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附件1:CFM56-5B发动机工作范围 |
1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00前 □ 踏勘现场时间次日17:00前 |
1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
14 |
响应报价的范围 |
不含税报价(除不含增值税、关税,不含LLP航材和HPTB航材外,含其他所有费用) 。 |
15 |
响应报价的次数 |
综合评审阶段响应报价次数为一次。 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供应商可以进入最终报价阶段,最终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
16 |
保证金的交纳 |
1.金额: 第1包: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第2包: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2.2023年4月11日16: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开户银行: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2530200440066 3.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注:境外供应商除以电汇形式交纳保证金外,可提供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替代,在规定时间(2023年4月11日16:00前)xxxxxxxxxxxxxx@000.xxx,保函原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可不密封。(否则投标无效) |
17 |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
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装订成册。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 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4.响应文件正文用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装订成册。 |
18 |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 3.“响应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注:如本项规定不适用于境外供应商,境外供应商可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已签署(或盖章)的文件或材料。 |
19 |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如有)、评分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盘。 |
20 |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1.纸质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如有)、评分证明材料原件(如有)、电子版响应文件均须密封。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21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见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 |
22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见磋商公告。 |
23 |
磋商小组 |
5人及以上。 |
2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5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每包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26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评分证明材料原件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
27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27.1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公告媒介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27.2 |
其他 |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人的黑名单: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7.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8.供应商违反劳动用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未按时、足额交纳本单位用工人员社会保险的; 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认定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范围内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情节严重的,在航空行业内部进行通报;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提供形式 |
包 |
1 |
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材料 |
□原件 复印件 |
1、2 |
2 |
供应商须在服务地点具备CCAR-145、EASA-145和FAR-145维修许可资质,并且能够提供以上的有效维修许可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2 |
3 |
供应商2020年至今该型号发动机维修量应在50台及以上,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原件 □复印件 |
1、2 |
4 |
供应商资信良好,2020年度至今无不良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原件 □复印件 |
1、2 |
5 |
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5) |
原件 □复印件 |
1、2 |
备注: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2、3、4、5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如有),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进行采购。
1.3 如果服务提供商为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或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母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那么该服务提供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规定发动机转包修理厂家,转包修理厂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且这些转包修理厂家必须在采购人发动机服务提供商清单之内。
1.4 除非采购人书面正式授权,服务提供商不得替代采购人对发动机型号合格证持有人或其他厂商进行任何索赔补偿操作。如果服务提供商报价中已包括了索赔补偿的相关部分,那么采购人将把预估索赔补偿金额加到服务提供商报价上进行评审。
2.1标的物明细
包1: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569239 |
2023年5月 |
573231 |
2024年7月 |
569797 |
2023年9月 |
569735 |
2024年10月 |
包2: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569262 |
2024年1月 |
569801 |
2025年1月 |
573102 |
2024年4月 |
573371 |
2025年4月 |
2.2相关技术要求
2.2.1开工日期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2.2.2相关技术要求还需要满足附录 RFP中所列各项要求。
附录:CFM56-5B4/3发动机进场维修提案申请
本初步意向书旨在作为招标书(“RFP”)的关键条款和条件的大纲,一旦最终服务提供商被选定,本协议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应在规范本协议中预期的交易的最终文件中被要求。
此初步的、不具约束力的意向指示,并非"用户"就涉及任何资产的潜在交易进行或继续进行任何讨论或谈判而作出的任何类型的承诺,也不应被视为此类承诺。采购人和服务提供商可随时自行决定终止任何此类讨论或谈判,通知或不通知均可。
本RFP以及提供给服务提供商的与本RFP相关的所有数据均为严格保密的,在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除其董事、管理人员或成员、员工、代表以外的任何人披露,并通知因任何原因接触或接触到本RFP并需要参与本RFP的严格保密人员。
主题:CF56-5B4/3发动机进场维修RFP
致相关供应商:
青岛航空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要求对8台发动机进行进厂维修。预计送修时间如下:
包1: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569239 |
2023年5月 |
573231 |
2024年7月 |
569797 |
2023年9月 |
569735 |
2024年10月 |
包2: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发动机序号 |
预计执行时间 |
569262 |
2024年1月 |
569801 |
2025年1月 |
573102 |
2024年4月 |
573371 |
2025年4月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RFP编写建议书。
请注意,如果采购人的提案与本RFP附件5中规定的不可协商条款有重大偏差,则采购人可将其作废。被选中的MRO(s)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发动机进场维修。RFP作为整体是发动机维修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业报价通用条款 |
|
商业条款 |
1. 报价为打包价 (NTEP)
1.4.1 转包修理手续费 1.4.2 新件手续费 1.4.3 新的LLP手续费 1.4.4 使用过的部件和使用过的LLP 1.4.5 xx件及附件交换费
|
2. 超出打包价
2.1.1附加工作的工时费 2.1.2附加工作的材料费 2.1.3手续费
|
|
3. 终止协议 |
|
4. 定义 |
|
5. 适用法律 |
|
6. 付款计划 |
|
7. 涨幅 |
|
8. 存储 |
|
9. 转包 |
|
10. 税收 |
|
11. 运输 |
|
12. 封存状态 |
|
13. 打包交易机制 |
|
技术条款 |
1. 担保条款 |
2. 台架测试担保 |
|
3. 文件 |
|
4. 维修周期 |
|
附件1 |
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 |
附件2 |
表1报价总表 |
表2可用部件价格(%CLP) |
|
表3 LLP销售价格% CLP |
|
表4 参考CFMI CFM56-5B WPG组件工作固定价格 |
|
表5附件工作统一价格 |
|
附件3 |
采购人提供的文件 |
附件4 |
报废率设定 |
附件5 |
不可议项 |
1.报价为打包价(NTEP)
除本商业条款第2条中明确的超NTEP项目外,NTEP应承担商业条款(NTEP项目)第1.1至1.5条中所列的材料和人工费用。为免生疑问,NTEP应是采购人为NTEP项目支付的最高金额。如果NTEP项目的实际成本低于NTEP,则按实际成本金额支付。请注意,NTEP对每一台发动机的进场维修应是独立的,不应该以打包送修为条件。服务提供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作范围进行服务。如需提供任何额外服务,在未经用户授权时,服务提供商不得就发动机提供任何附加服务。否则,服务提供商应承担因该附加服务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如果在TAT开始前,采购人初步工作范围中规定的发动机模块或子模块的服务出现任何降级,NTEP应根据该降级所产生的价差进行调整。为免生疑问,上述NTEP调整的计算应适用于附件2表4中不同工作级别的报价。
1.1常规的固定价格
常规固定价格由服务提供商在附件2表1中报价,并基于服务标准。无论实际发生了多少费用,常规固定价格应为采购人因以下项目产生的费用支付的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引进和进厂检查。
a.发动机分解到单元体
b.按需将单元体分解到零件
c.附件的拆除和安装
d.清洗和检查
e.配磨,动xx,重组单元体
f.附件1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中所列SB/AD/CAD的工时和材料费
g.必要时,对附件、发动机零件和部件进行目视和无损探伤检查
h.根据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对附件执行功能测试、台架测试、修理或翻修
i.发动机最终组装
j.发动机365天封存
k.发动机通过台架测试后的全气路孔探检查
l.发动机交付时的准备和包装
m.准备发动机文件和工作记录
n.消耗件、易损件、化工品、清洁剂、油漆、细粉、润滑脂、滑油等。
o.按对应条款规定的往返运输、保险和包装费用
p.发动机试车和重新试车包括的燃油、滑油、油滤件、串件人工费等
1.2修理
NTEP应涵盖根据服务标准恢复发动机、部件、零件(不包括时寿件)、单元体和附件所必要的所有修理工作的费用(包括所有必要的维护任务,如测试、修理、大修)。
1.2.1零件修理
根据服务标准修理发动机零部件(不包括LLP)、单元体和附件。它包括将零部件恢复到服务标准所要求的可用状态的所有人工和材料。
1.2.2PMA和DER修理
采购人不考虑进厂维修时使用PMA件和指定工程维修服务(DERs)。
1.3材料
由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可用部件更换补充的状态应符合服务标准中明确的单元体/子子单元体工作级别。因根据服务标准修复发动机、单元体和附件以及完成AD/SB产生的下列材料费用应涵盖在NTEP里:
1.3.1低价值材料费
低价值材料是指其OEM在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CLP不超过一百(100)美元/件的材料。所有低价值材料将在固定价格中收取,这意味着不需要根据低价值材料实际消耗多少付费。
1.3.2叶片更换费用
如果实际叶片报废率不高于附件4中对应的假定报废率,则NTEP应承担基于实际叶片报废率的叶片更换费用,无论更换的原因是什么(FOD、DOD、PMA更换、DER更换等)。
注意: 如果实际报废率超过相应的假定报废率,则按第2.5条收取叶片更换费用。
1.3.3其他材料费用(叶片除外)
在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CLP中其材料成本超过一百(100)美元,但不超过三万(30000)美元的材料应该涵盖在NTEP中。其他材料费用按附件2表2收取。
注意:请提供附件2表2中可用部件价格CLP百分比。此报价适用于任何更换的材料成本的计算。
1.4手续费费率
服务提供者同意免除采购人提供的所有零件(包括LLP)的手续费。为免生疑问,除第1.4.1条至1.4.5条规定的项目外,不向采购人收取发动机进场维修的其他手续费。所有手续费以《报价汇总表》所列金额为封顶价。
1.4.1转包维修手续费
1.4.2新件手续费
1.4.3新的LLP手续费
1.4.4使用过的部件和使用过的LLP
使用过的零件和使用过的LLP不收取手续费
1.4.5xx件及附件交换费
注意:交换件价格在CLP中超过五千(5000)美元的需经采购人事先批准。
1.5轻微的FOD和轻微的DOD
轻微的FOD和轻微的DOD产生的人工和材料成本应被NTEP涵盖,并按本RFP的相关条款收取。
2.超出打包价
超出打包价系指本商业条款第2.1至2.4条所列项目。这些项目的费用不计入NTEP,按双方约定的实际成本收取。为免生疑问,除商业条款第2.1至2.4条所列项目外,所有因进场维修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均属于NTEP的一部分。
2.1附加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超出采购人初步工作范围的服务。任何附加工作必须在执行前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附加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材料成本应按以下方式收取:
2.1.1附加工作的人工费
如因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规定的工作升级而造成的附加工作,增加的人工成本按超出打包价计算。增加的人工成本是以升级工作的固定价格(见附件2表4)减去采购人初步工作范围所需工作的固定价格(见附件2表4)。
对于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中没要求的工作,但经双方同意执行的附加工作,则人工成本增加按附件2表4收取。
如果在此RFP中没有为此类附加工作人工成本固定价格,该附加工作人工成本应采用附件2表1中所列的工时费进行计算。
2.1.2附加工作的材料费
由于附加工作而产生的每个单一零件的材料成本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A=B×CLP
A 表示零件的材料费
B 表示附件2表2中CLP售价百分比
注意:经采购人事先同意,服务提供商可向采购人提供CLP超过5000美元的材料,用于执行附加工作。
2.1.3手续费
按照第1.4条收取手续费
2.2高价值材料更换费用
高价值材料是指由其OEM于2022年11月1日发布的CLP价值高于3万美元的单个零件。高价值材料不包括附件4所列的叶片。
注意:经采购人事先同意,服务提供商可提供高价值材料。
2.3附件工作升级
服务提供商应在附件2表5中为附件工作提供CLP。对于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中提供的工作,该工作的费用应由NTEP承担。如因附件工作升级或报废,增加的费用按超打包价计算。为免生疑问,增加的费用应为升级工作的CLP或附件更换的费用(以适用的为准)减去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中要求的附件工作的CLP价格。
2.4时寿件和高压涡轮转子叶片更换
采购人应为任何时寿件和高压涡轮转子叶片更换提供所有时寿件和高压涡轮转子叶片。在采购人与服务提供商相互同意的前提下,服务提供商应提供上述时寿件和高压涡轮转子叶片更换,费用按超出打包价项目收取。为免生疑问,根据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替换时寿件和高压涡轮转子叶片所产生的任何人工成本应涵盖在NTEP内。
2.5叶片
若实际叶片报废率超过附件4中相对应的假定报废率,则因实际报废率与假定报废率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叶片更换费用应按超出打包价计算。叶片更换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A=B×CLP×(C-D×E)
A 指超出打包价的叶片更换费用
B 指附件2表2中报价的销售价格(%CLP)
C 指每级叶片的实际报废数量
D 指附件4所列的假定叶片报废率
E 指各级叶片的总数量
举例分析:
以CFM56-5B HPC第1级叶片为例,假设废品率为55%,这将占总计38个叶片中的20.9个。如果实际更换22个叶片,则20.9个叶片将包括在NTE中,1.1个叶片将按超出打包价收费。
2.6除叶片外其他部件的FOD和DOD
除叶片外其他部件的FOD和DOD所产生的人工和材料费用应按超出打包价收取。
3.终止协议
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可自行决定终止进场维修协议。
a.因服务提供商和/或其转包商提供的工艺缺陷导致的发动机空停、失去推力控制和非包容性失效;
b.因服务提供商的原因导致发动机交付延迟超过九十(90)天;
c.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重偏离服务标准。
如果采购人与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协议涉及一台以上的发动机进场维修,对于这样的提前终止将免除采购人对这一协议的责任。
4.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对于本RFP的所有目的,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附件:指附件2表5中所列的零部件。任何不在附件2表5列表中的零部件将不被视为附件。
叶片:指附件4所列零件。
CLP:指OEM公布的每个零件的目录价格。
内部物体损坏(DOD):指由发动机内部部件的失效所造成的严重损坏,超过AMM限制并导致发动机拆除。
发动机:指发动机组件及其附件。
外来物损伤(FOD):指外来物造成的严重损伤超出AMM限制,并导致发动机拆除。
轻微FOD/DOD:指正常操作对发动机造成的冲击损伤,其不会导致发动机拆除。与轻微FOD/DOD相关的工作产生的费用应涵盖在NTEP内。
性能恢复:指以下单元体达到性能工作范围或以上水平: 高压压气机转子和静子,燃烧室组件,高压涡轮转子和静子,低压涡轮1级导向器组件。
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是指附件1所示的发动机进场维修工作包。
服务标准:指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实时的WPG和OEM出版物。
5.适用法律
本RPF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并根据其解释,不包括所有其他法律选择和法律冲突规则。
6.付款计划
服务提供商应将初始发票和费用明细提交采购人审核。在发动机重新交付后,在双方就最终发票金额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服务提供商应准备好开具最终发票。资金应在收到最终发票后的六十(60)个日历日内支付给服务提供商。在对发票金额有任何未解决的争议时,允许采购人先支付就双方一致同意的无争议的金额。
7.涨幅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RFP中的报价不得上调。所有价格将根据2022年的经济状况以美元报价,并按每年11月涨幅调整。服务提供商收到发动机和文件的日期用于确定适用的年度涨幅。
8.存储
服务提供商应免费为采购人所有零件、材料和设备(“青岛航件”)提供安全可靠的储存设施。青岛航件的完整文件应在每次进场维修后连同发动机文件一起提供。服务完成后,服务提供商应免费为采购人的所有剩余零部件、材料和设备提供安全可靠的储存,期限为1年。服务提供商应为采购人重新交付的零件、材料和设备提供免费的包装、打包和完整的文件服务。
9.转包合同
服务提供商可以将服务转包给另一个在其质量体系下工作的机构。如果转包商本身未获批准开展此类服务,则该转包将不包括对发动机或发动机单元体进行整套的车间维修检查或翻修。服务提供商应对其转包商提供的服务承担连带责任,该转包工作将由服务提供方担保。所有关于QEC/LRU/附件的转包服务都应挂FAA8130-3、AAC-038和EASA表格1适航标签。
10.税
对于在中国境外执行的进场维修,服务提供商应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当局征收的因发动机的任何修理/大修、使用、交付、存储或运输而产生的所有税款和关税。采购人只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款和关税。
11.运输
服务提供商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安排每台发动机(包括发动机托架和所有的需要的材料)在提货或再提货点与他的厂房之间的往返运输。
12.包装条件
由一方交付给另一方的任何发动机和/或部件的发货人应确保该发动机和/或部件按照相关制造商建议、ATA 300规范和/或目的国的适用法规进行航空和/或地面运输包装,并按照危险货物国家道路运输公约规定进行货车运输。双方承诺保持包装容器或框架处于良好和可重复使用的状态。对于任何危险货物的运输,相关部件应按照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最新的《危险货物条例》进行包装。为免生疑问,包装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发货方负担。
13.一揽子交易机制
鼓励服务提供商为一揽子交易提供抵扣。如果服务提供商获得多台次发动机进场维修,采购人希望该一揽子交易的每台发动机进场维修都能获得抵扣。抵扣应在发动机重新交付后立即生效,并可用于抵销任何到期付款项。已生效的抵扣应留存并持续完全有效,即使进场维修协议终止。
14.在翼支援
根据青岛航空公司的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免费为采购人所有的 CFM56-5B 发动机提供每年共计200小时的在翼故障维修和维护支援服务。
1.保修条款
1.1服务提供商应提供自发动机安装后四千(4000)飞行小时或十八(18)个月内,先到为准,全面的保修范围,不受发动机任何更换的影响。采购人鼓励服务商延长保修期,但不接受对保修期的任何缩短。
1.2如果在保修范围内因发动机拆除造成了采购人AOG状态,服务提供商应提供一台免日租金的备发给采购人。该备发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的72小时内提供。为免生疑问,采购人只会缴付使用费(小时费和循环费);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其他费用应由服务提供商承担。
1.3如果发动机的拆除是由于外来物损伤、误用、航线维护差错以及服务提供商未执行的工作引起的,则保修不适用。
1.4服务提供商应对所有索赔申报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其转包商/服务提供商引起的索赔。
1.5对于试车后的孔探检查中发现的任何缺陷,应按ESM标准,如果该部件被拆解到零件级别,参考适用的零件检查标准。服务提供商应在72小时内向采购人报告缺陷,并自行纠正缺陷,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2.台架测试担保
2.1为免疑义,这里的EGT裕度指在台架测试指定测试推力级别下高温天气起飞EGT裕度。在采购人初始工作范围内型号为CFM56-5B4/3的27K推力等级下测试并放行。
2.2如果该发动机的工作包是性能恢复,则台架测试担保将适用。采购人将不接受对此台架测试担保的任何更改。当服务提供商对采购人的发动机进行性能恢复时,该服务提供商应努力实现以下在指定推力等级下的最终台架测试运行期间测量的最小可接受EGT裕度:
工作包 |
CFM56-5B4/3 额定推力 |
最小可接受的 EGT 裕度 |
每度EGT补偿 |
性能恢复 |
27K |
85℃ |
$3000 |
2.3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未达到上述台架测试标准的发动机。应采购人的书面要求,服务提供商应在台架测试三(3)天内安排该发动机重新进场修理或采取必要措施对EGT裕度补偿。
3.文件
发动机维修后,服务提供商应提供以下文件:
3.1授权放行证书(FAA 8130-3, EASA表格1 & AAC-038)
3.2发动机运输报告
3.3发动机测试数据表和油封标签
3.4时寿件清单及履历证明(如更换)
3.5 SB符合性清单
3.6 AD符合性报告
3.7发动机组装记录,包括风扇叶片重量矩
3.8缺件清单
3.9跟进项目
3.10单元体使用时间报告
3.11发动机附件清单
3.12附件/QEC修理记录和相应的放行证书副本(AAC-038, FAA 8130-3 & EASA表格1)
3.13主要部件(叶片)/附件的更换/交换记录(包括TT/TC, TSO/CSO)。工作等级,维修代码和标签)
3.14厂内部件损伤报告(附加照片)
3.15《报废件清单》及更换记录(应记录更换的是新件还是可用二手件)
3.16发动机工卡、厂内部件损伤表、发动机改装卡、部件维修单、部件检查单、部件改装表、航材表、发动机拆下主部件清单、发动机装上主部件清单和发动机装上部件清单的软拷贝
3.17每个部件的DER和PMA清单(包括单元体、部件名称、件号、序号、DER修理标题和编号)
3.18完整的孔探检查报告和孔探视频
3.19 ETOPS符合性表
3.20偏离修理报告和一次性审批(视情况而定)
3.21注:服务提供商应提供一份纸质版和一份电子版的进场维修报告
3.22服务提供商应提供至少1份本次进场维修总发票的复印件
4.维修周期
4.1维修周期应以日历日定义。维修周期从服务提供商收到发动机和必要文件之日或双方商定的启动日期起计算,后到为准。完成时间截止于服务提供商签发AAC-038、FAA 8130-3证书和EASA表格1之日。
4.2如果采购人至少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服务提供商重新安排进场时间,服务提供商应尽力为采购人安排新的进场时间,且不收取额外费用。新的进场时间应不迟于服务提供商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九十(90)天。
4.3服务提供商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采购人提供每周生产报告。
4.4维修周期延期的违约金
如果服务提供商维修周期延期,且该延期完全在于服务提供商,则服务提供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每日三千(3000)美元的违约金,直到发动机交付。每台发动机维修周期延期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六万(60000)美元。维修周期延期的违约金将在发动机的最终发票中扣除。
4.5备发支持
如果发动机交付延期超过三十(30)个日历日,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向采购人租赁一台免日租金的可用发动机,直到将发动机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付。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只需支付报价单综述中规定的使用费(小时费和循环费);所有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服务提供商承担的运输和安装。
4.6技术代表
在发动机维修期间,应在服务提供商承担费用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指派的最多2名技术代表提供发动机维修期间的办公设施和当地交通。
技术代表被授权执行现场审核、工作范围讨论、对从发动机上拆除或将安装到发动机上的组件、部件、子组件、组件、模块进行检查。
附件1:CFM56-5B发动机工作范围(详见附件:英文版RFP,除工作范围外,其它内容如与中文版冲突,请以中文版为准。)
附件2:报价汇总表(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 表1-5)
附件3:
第一部分
根据服务项下的发动机序号(“ESN”),采购人应在发动机进厂前向服务提供商提供以下信息:
1.发动机拆除时TSN/CSN/TSLV/CSLV
2.时寿件清单
3.AD状态清单
4.SB状态清单
5.缺件清单
6.工作指令/ 修理指令/ 采购合同
7.无事件/事故声明
第二部分
如有下列文件,采购人应向服务提供商提供:
1.追踪件清单,包括非时寿但有小时/循环限制的零件的PN/SN/TSN/CSN/TSO/CSO,包括但不限于HPT转静子叶片和风扇叶片
2.附件清单
3.发动机推力历史记录
4.之前在航线维护期间完成的检查或改型清单
5.在翼运行期间任何未关闭的缺陷
6.发动机在翼性能趋势数据
7.历次车间修理报告
8.发动机拆除日期、位置和原因
附件4:
打包价应该基于以下提供的假定报废率报价。如果安装了一套新的高压涡轮叶,则高压涡轮叶片的报废率不适用。
部件名称 |
件号(仅供参考) |
假定报废率 |
低压压气机风扇叶片 |
338-002-114-0 |
6% |
高压压气机1级转子叶片 |
P391P02 |
100% |
高压压气机2级转子叶片 |
P392P02 |
30% |
高压压气机3级转子叶片 |
P393P02 |
15% |
高压压气机4级转子叶片 |
P394P09/10/11/12 |
60% |
高压压气机5级转子叶片 |
P395P09/10/11/12 |
80% |
高压压气机6级转子叶片 |
P396P09/10/11/12 |
80% |
高压压气机7级转子叶片 |
P397P09/10/11/12 |
20% |
高压压气机8级转子叶片 |
P398P09/10/11/12 |
20% |
高压压气机9级转子叶片 |
P399P09/10/11/12 |
20% |
高压压气机进口导向叶片 |
P210P04 |
5% |
高压压气机1级静子叶片 |
P241P01/02 |
15% |
高压压气机2级静子叶片 |
P242P02/P262G01 |
15% |
高压压气机3级静子叶片 |
P263G01/02 |
20% |
高压压气机4级静子叶片 |
P264G05/06/07/08 |
30% |
高压压气机5级静子叶片 |
P265G05/06/07/08 |
5% |
高压压气机6级静子叶片 |
P206G05/06/07/08 |
10% |
高压压气机7级静子叶片 |
P207G05/06/07/08 |
10% |
高压压气机8级静子叶片 |
P207G05/06/07 |
30% |
高压涡轮导向叶片 |
2080M35G11 |
0% |
高压涡轮罩环 |
2080M28P06 |
0% |
高压涡轮罩环吊架 |
1893M42G04 |
0% |
高压涡轮叶片 |
2403M91P05 |
0% |
低压涡轮1级导向叶片 |
340-256-252/352-0 |
0% |
注:采购人不接受服务提供商更改以上各级叶片的报废率,如果不按此报废率报价,将视为无效响应。另外,所有报废率之内更换的零部件,必须使用新件。
附件5:
序号 |
条款 |
1. |
商业条款第2.1条至第2.4条规定的超打包价范围 |
2. |
技术条款第1条规定的担保条款(供应商缩短保修期的将被扣分) |
3. |
技术条款第2条规定的担保条款 |
4. |
技术条款第4条规定的维修周期条款(供应商减少违约金的将被扣分) |
5. |
打包价涵盖的往返运输的真实费用 |
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
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4根据供应商所报的打包价NTEP、年度涨幅比例以及发动机预计下发时间汇总出总报价(打包价NTEP),按照总报价(打包价NTEP)进行评审。
注:如实际下发时间与预计下发时间不一致,按照中标单价、中标涨幅比例以及实际下发时间进行结算。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标因素 |
报价部分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85分 |
5分 |
10分 |
100分 |
2.2报价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报价(打包价NTEP) |
8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报价(打包价NTEP)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响应报价(打包价NTEP)×85。 |
2.3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付款方式 |
2分 |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付款方式(发动机在进厂前需要的预付款比例),预付款在合同金额60%及以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延迟赔偿 |
2分 |
不少于3000美元/天,共计补偿6万美元,得2分; 不少于2000美元/天(但低于3000美元/天),共计补偿3万美元,得1分; 低于2000美元/天,共计补偿3万美元,不得分。 |
在翼支援 |
1分 |
以200工时/年为基准,得1分。 每少20工时/年扣0.1分,扣完为止。(不足20工时/年计入) |
2.4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维修能力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修能力清单,厂内维修能力清单所列项目数量越多,证明其厂内维修能力越强,转包数量越少,发动机维修周期越有保障。以维修能力清单维修项目数量最小供应商为基准,得0分;每增加10项得1分,满分5分。(不足10项不计) 供应商须提供CAAC&EASA&FAA颁发的维修能力清单页(主要零部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维修担保 |
5分 |
按照RFP确定担保周期(18个月或4000FH)为基准,得4分。 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提供的担保周期每增加6个月或1000FH 加0.5分,满分5分(不足6个月或1000FH不计)。 在此基础上供应商提供的担保周期每减少6个月或1000FH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6个月或1000FH计入)。 |
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青岛航空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3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磋商;
2.3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
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附件1:CFM56-5B发动机工作范围使用英文,且以英文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均使用简体中文及英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为准。
4.2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美元,货币单位为“美元”。
4.3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4.4响应有效期
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响应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4.5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项目不需要履约担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10.1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需求;
(5)评审办法;
(6)供应商须知;
(7)开启、评审、定标;
(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9)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2.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10.2.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0.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10.2.5从澄清文件或修改内容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将澄清文件或修改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10.3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项目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
11.3商务文件
11.3.1响应函;
1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3.4报价一览表;
11.3.5资格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提供);
11.3.6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11.3.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11.3.8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
11.3.9商务响应表;
11.3.10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3.11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11.4技术文件
11.4.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11.4.2服务方案;
11.4.3应急服务措施;
11.4.4技术响应表;
11.4.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1.4.6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1.4.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1.4.8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
(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
(2)保证在服务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3)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响应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规定以及要求。
(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11.5资格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
11.5.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
11.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
11.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
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进行报价,对每一包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
12.3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12.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
12.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
12.7开启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
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
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5.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响应”字样。
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17.1保证金的交纳
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保证金的退还
17.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7.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宣布开启纪律;
1.2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1.3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1.4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1.7开启结束。
2.1开启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启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启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供应商不能到达现场的,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密封送达。建议供应商提前邮寄,确保响应文件于开启前1个工作日到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由于邮寄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损坏或逾期送达负责。)
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启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开启和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启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5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
3.1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五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3.3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4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5磋商小组的职责:
3.5.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
3.5.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5.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5.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3.5.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
3.6磋商小组的义务:
3.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3.6.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6.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6.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3.6.5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6.6编写评审报告;
3.6.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6.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4.3资格审查;
4.4符合性审查;
4.5技术和商务评审;
4.6澄清有关问题;
4.7比较与评价;
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9编写评审报告。
5.1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5.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
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的响应。
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1综合评审阶段
7.1.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7.1.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1.3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供应商可以进入磋商。
7.2磋商
7.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提交最终报价。
7.3最终报价阶段
7.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递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3.2磋商过程中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7.3.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7.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本次采购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靠前;综合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排序靠前;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按照国内送修地点、厂内维修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供应商排序(适用于综合评审阶段)。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最终报价(打包价NTEP总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按照国内送修地点、厂内维修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供应商排序(适用于最终报价阶段)
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8.5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3日内,在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示,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9.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0.1报价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10.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3对实质性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10.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10.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10.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0.9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10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
10.11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10.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
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1.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个的;
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1.1.3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1.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3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1.4有关法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1付款方式
1.乙方在完成CFM56-5B发动机送修服务后,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合同规定金额,向甲方开具真实有效的账单发票,甲方在收到账单后按照总协议的规定通过银行将相应款项汇入对方指定账号。
2.如果乙方有支付违约金或检测费用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最近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2违约责任
1.若乙方开具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相应款项,迟延支付时间可由双方协商,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在合同期间内,若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
(1)乙方明确表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2)乙方明确表示因乙方原因,乙方需要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
(3)甲方有充足理由相信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乙方应提前四十五天告知甲方以上情况,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3.3特别约定
1.响应文件和合同中所列价格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任意变更。乙方不得因材料价格、劳务、成本或者其他费用浮动变化而上调产品价格;
2.乙方需充分评估航材采购周期,尽早提供需要甲方保障的航材和工具清单,若因乙方提供清单节点过晚导致航材保障困难或者发动机延迟出厂,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3.4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书和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原因说明)。
3.5保密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有关条款以及执行合同过程中乙方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采购人信息等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其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3.6争议解决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3.7合同模板
允许成交供应商使用满足RFP要求的合同文件与甲方签署CFM56-5B发动机送修合同。
【正(副)本】
响应文件
包: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文件目录
1、响应函(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报价一览表(见附件4);
5、资格证明文件;
6、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8、类似成功案例业绩证明;
9、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
10、磋商文件商务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附件1:
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系 (国家)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响应文件自开启日起有效期为120日历日。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 :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磋商、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表1:报价一览表
打包价报价 (USD) |
|||||
打包价 |
基于初始工作范围 |
2023年 |
USD |
||
可调打包价 |
如果不修理HPT叶片,则HPT叶片的修理应排除在打包价之外。 上述打包价应在金额中扣除 USD |
||||
年度涨幅比例 |
在2023年11 月1日之前 |
在2023年11 月1日或之后且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 |
在2024年11月1日或之后且在2025年11月1日之前 |
||
打包价 |
|
|
|
||
如果不修理HPT叶片情况下的打包价 |
|
|
|
||
附件4表4中所报单元体工作等级的固定价格 |
|
|
|
||
附件4表5中附件工作统一价格 |
|
|
|
||
低价值材料固定价 |
|
|
|
||
常规固定价 |
|
|
|
||
每次进厂维修发动机测试费用 |
|
|
|
||
序号 |
商业条款 |
||||
1 |
常规固定价 |
USD |
|||
2 |
低价值材料固定价 |
USD |
|||
3 |
其它材料 |
可用叶片零部件价格CLP百分比见附件4表2 |
|||
4 |
打包价涵盖项目应付手续费封顶价 |
所有手续费封顶价 USD |
|||
转包修理手续费 |
服务提供商发票的 % |
||||
单组项目封顶价 USD |
|||||
新件手续费 |
目录价的 % |
||||
单组项目封顶价 USD |
|||||
新的时寿件手续费 |
目录价的 % |
||||
单组项目封顶价 USD |
|||||
周转件和交换件费用 |
目录价的 % |
||||
每个零部件交换费封顶价 USD |
|||||
5 |
每次进厂维修发动机测试费用 |
USD |
|||
6 |
工时费/小时 |
USD |
|||
7 |
单元体工作级别固定价 |
请填附件4表4 |
|||
8 |
附件维修统一价 |
请填附件4表5 |
|||
9 |
备发支援要求 |
日租金 USD |
|||
循环费 USD |
|||||
小时费 USD |
|||||
序号 |
技术条款 |
||||
1 |
维修周期 |
日历日 天 |
注:供应商应按照本表报出单台发动机维修的价格。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零部件名称 |
售价 (%CLP) |
|
翻修件 |
新件 |
|
风扇叶片 |
|
|
风扇转子旋转锥 |
|
|
增压器2级转子叶片 |
|
|
增压器3级转子叶片 |
|
|
增压器4级转子叶片 |
|
|
增压器5级转子叶片 |
|
|
风扇出口导向叶片 |
|
|
增压器2级导向叶片组件 |
|
|
增压器3级导向叶片组件 |
|
|
增压器4级导向叶片组件 |
|
|
增压器5级导向叶片组件 |
|
|
高压压气机1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2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3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4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5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6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7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8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9级转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进口导向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1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2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3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4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5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6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7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压气机8级静子叶片 |
|
|
高压涡轮导向叶片 |
|
|
高压涡轮罩环 |
|
|
高压涡轮罩环吊架 |
|
|
高压涡轮叶片 |
|
|
低压涡轮1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2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3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4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1级转子叶片 |
|
|
低压涡轮2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3级导向叶片 |
|
|
低压涡轮4级导向叶片 |
|
|
其它材料 |
|
|
注: 如果使用可用部件,在此之前所有的证书和追踪文件都要经过采购人的审核和批准,否则是不可接受的。
翻修时寿件售价 = 剩余循环/寿命循环X目录价X Pro-Rata1
新件时寿件售价 = 目录价X Pro-Rata2
时寿件 |
售价折扣 (% Pro-Rata1) |
售价折扣 (% Pro-Rata2) |
部件 |
翻修件 |
新件 |
风扇盘 |
|
|
增压器毂 |
|
|
风扇轴 |
|
|
高压压气机前轴 |
|
|
高压压气机1-2级毂 |
|
|
高压压气机3级盘 |
|
|
高压压气机4-9级毂 |
|
|
高压压气机后转动空气封严 |
|
|
高压涡轮轴 |
|
|
高压涡轮前空气封严 |
|
|
高压涡轮盘 |
|
|
高压涡轮后轴 |
|
|
低压涡轮1级盘 |
|
|
低压涡轮2级盘 |
|
|
低压涡轮3级盘 |
|
|
低压涡轮4级盘 |
|
|
低压涡轮轴 |
|
|
锥形支撑 |
|
|
表4:参考CFM56-5B工作范围指引对单元体执行工作的固定价
以下单元体工作的报价包括根据CFMI CFM56-5B工作范围指引和发动机手册分解、重新组装、清洗、检验、检查、测试和修理的人工时和材料(包括低价值材料)。本合同所报的固定价格适用于因工作范围升级和/或降级而引起的打包固定价调整。
单元体 |
拆除&安装 |
最小工作范围 |
性能恢复 |
翻修 |
01X |
|
|
|
|
21X |
|
|
|
|
22X |
|
|
|
|
23X |
|
|
|
|
61X |
|
|
|
|
02X |
|
|
|
|
31X |
|
|
|
|
32X |
|
|
|
|
33X |
|
|
|
|
41X |
|
|
|
|
42X |
|
|
|
|
51X |
|
|
|
|
52X |
|
|
|
|
53X |
|
|
|
|
03X |
|
|
|
|
54x |
|
|
|
|
55X |
|
|
|
|
56X |
|
|
|
|
62X |
|
|
|
|
63X |
|
|
|
|
本合同所报附件工作统一价包含人工费和材料费,适用于附件工作范围升级和降级引起的打包价调整。
章节 |
附件名称 |
部件维修手册章节号 |
参考件号 |
台架测试 |
修理 |
翻修 |
73
|
燃油泵 |
73-11-13/14 |
724400-2 |
|
|
|
液压机械组件 |
73-21-18/78 |
8061-536 |
|
|
|
|
燃油喷嘴 |
73-11-42/43 |
1317M47G16/G18 |
|
|
|
|
电气控制组件 |
73-21-68 |
2458M04P01 |
|
|
|
|
伺服燃油加热器 |
73-11-24/77 |
45731-1382 |
|
|
|
|
整体驱动电机滑油冷却器 |
73-11-64 |
45731-1391 |
|
|
|
|
燃油回油活门 |
73-11-53/75 |
891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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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流量计 |
73-35-29 |
9-21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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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燃油滤 |
73-11-47 |
FA0091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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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2传感器 |
73-21-45/47 |
RP1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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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5 传感器 |
73-21-23 |
RP2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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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发电机 |
73-21-81 |
1317M47G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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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堵塞 |
73-21-94 |
390-611-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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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J8 线束 |
73-22-72/73 |
320-392-602-0 320-392-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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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J10线束 |
73-22-74/75 |
320-364-203-0 320-372-6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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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11/J12线束 |
73-22-76/78 |
320-364-401-0 320-296-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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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3线束 |
73-22-79 |
320-40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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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HER线束 (CJ11/12/13 etc.) |
73-22-xx |
320-298-101-0 325-014-802-0 320-290-102-0 325-014-901-0 320-290-302-0 320-401-2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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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点火导线 |
74-21-15 |
90431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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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火激励器 |
74-11-12 |
9238M66P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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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花塞 |
74-21-37 |
CH319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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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VBV 从门 |
75-31-51 |
1216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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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BV 主门 |
75-31-61 |
12166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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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BV 制动机构 |
75-31-22 |
32829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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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V齿轮马达 |
75-31-11 |
3968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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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BV 位置传感器 |
75-31-77 |
VG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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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压涡轮间隙控制活门 |
75-22-13 |
C2517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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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涡轮间隙控制活门 |
75-23-14/16 |
1960M28P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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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SV 作动筒 |
75-32-12 75-32-13 |
1324M12P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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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瞬时放气活门 |
75-23-19 |
329139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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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
EGT 线束 |
77-21-14 |
CA211-00 CA212-00 CA213-00 TC315-01 TC316-01 |
|
|
|
N1 转速传感器 |
77-11-14 |
320-557-5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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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2转速传感器 |
77-11-15 |
320-549-00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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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传感器 |
77-23-11 |
2124M20P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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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轴承震动传感器 |
77-30-52/54 |
6237M105A |
|
|
|
|
涡轮框架震动传感器 |
77-30-53 77-31-19 |
301-799-601-0 |
|
|
|
|
79 |
润滑组件 |
79-21-15 |
337-075-105-0 |
|
|
|
燃油/滑油热交换器 |
79-21-25/26 |
11-841193-4 |
|
|
|
|
滑油温度传感器 |
79-31-41 |
301-785-402-0 |
|
|
|
|
发动机主磁粉探测器 |
79-21-56/57 |
301-806-501-0 |
|
|
|
|
目视指示器 |
79-21-61 |
301-799-403-0 |
|
|
|
|
80 |
起动机空气活门 |
80-11-39 |
3291556-3 |
|
|
|
起动机 |
80-11-37 |
3505582-28 |
|
|
|
附件5:
书面声明
我方在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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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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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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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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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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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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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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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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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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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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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负责人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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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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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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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
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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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经营收入(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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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年 |
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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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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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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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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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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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价 |
合同金额 (万美元) |
数量 |
合同或订单所在页码 |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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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响应表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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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响应文件在商务方面的任何偏离。如没有填写此表或填写无偏离,则认为供应商已全面响应磋商文件商务上所有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目录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RFQ文件);
3、应急服务措施;
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9);
5、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10);
6、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附件9:
技术响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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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如没有填写此表或填写无偏离,则认为供应商已全面响应磋商文件技术上所有要求;
2、请供应商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要求,并标明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0: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姓 名 |
职务 |
专业技 术资格 |
证书 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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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20 年 月 日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