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一致。
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适用于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装修装饰、维修工程)
发包人(甲方): 中山大学
合同使用指引
一、本合同为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合同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承包人须具备与本工程承包内容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标准及可承包工程范围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为准。
三、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应确定选项。
四、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五、合同中约定的实施计划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
六、xxx出现违约情形的,甲方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一致。
八、本合同须由【总务处】审核合同内容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经签约双方签署、盖章后,交合同原件一份至【总务处】备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三)承包范围:具体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防护、包环境卫生、包xx施工、包工期;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x工程维修工期为 个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预计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按日历天计算,如遇国家节假日,工期不予顺延。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申请。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导致工期延误事件发生的证明材料、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具体时长。发包人在10个日历天内对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工期相应顺延,但因工期顺延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审核不同意或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提出申请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不予补偿工期延长的损失。
实际开工日期及实际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盖章确认的《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一)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如有)、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指令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以孰严格者为准)施工,必须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发包人对项目全过程的各子项目进行巡查时,如有发现未按要求施工的,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材料合格证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二) 施工中如需对材料进行替换,应取得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二)工程结算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
2.发包人应当自接收上述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
3.发包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且承包人向发包人一并提交发票、付款申请等报账资料,发包人在30个日历天内审核无误并批准后,发包人应当在15个日历天内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100%。
(三)本项目不预留质量保修金,但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保修期为:
□房屋建筑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的规定执行。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发包人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盖章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第八条 工程结算方式
(一)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在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予以调整,单价原则上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若该综合单价超出合理范围(合理范围是指不高于根据当地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进行编制的综合单价),学校工程结算审核部门有权审减,结算价以学校工程结算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二)发包人要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或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项目增加,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结算,其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
1.投标报价书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按已有的价格执行。
2.投标报价书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投标报价书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3.投标报价书中既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采用清单计价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文件失效时,则执行国家、省级行业颁布的最新标准),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定额采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以及施工当时广东省与广州市有效的有关补充规定、补充定额和有关计费的补充文件。当上述定额中均没有相应子目的,则可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若《xxxxxxxxxxxxxxxxxx(0000)》仍没有相应子目的,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2)若投标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材料价格的,首先按照原相应定额、管理费、利润水平,再按以下原则执行:
□广州校区:先按照 年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第 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至少下浮10%执行。若以上两者均缺项,则按同季度同档次品牌至少下浮10%确定材料价格,若同季度无同档次品牌,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珠海校区:先按照 年 月份《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 月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 年第 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至少下浮10%执行。若以上两者均缺项,则按同季度同档次品牌至少下浮10%确定材料价格,若同季度无同档次品牌,则由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审定。
(三)工程结算时,按本合同第八条(一)(二)规定审核后总价下浮 %。
(四)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变。
(五)发包人不收取水电费,但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安全施工、xx施工、xx环境的原状恢复费、保险费、材料及余泥运输(含垂直运输、二次运输)、现场保护、余泥外运、xx绿化恢复费等以及按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的工序所引起的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追加。
(六)承包人报送结算必须准确,如承包人报送结算经审核核减额超过报送结算的5%者,结算审核费用(全额)由承包人支付。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人责任:
1.发出开工令。
2.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管理。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有义务协助建设单位通过地方或中山大学消防主管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及消防验收审核申报,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范围内。
2.在施工中需开挖地面的,承包人有责任在开挖前与发包人有关部门(学校总务部门、保卫部门、网络信息部门等)联系,获得发包人许可后方可施工,因施工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遵守发包人的管理规定,按xx施工规范做好xx施工,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监管。
4.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时,须在施工前向发包人的保卫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否则不得动工。
5.施工现场不得搭设临时设施,承包人需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6.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工程量的签证及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等事宜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第十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与现场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承包人不得未经发包人同意随意增加工程内容,否则,就增加部分的价款,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不予结算和不予支付,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现场管理条款
(一)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发包人现场管理指引(附件1)的要求进行xx施工。
(二)涉及校园内开挖路面的,承包人需报发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如有未经报批擅自开挖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
(三) 涉及校园内树木砍伐、迁移或修枝的,需报发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砍伐的,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并须按要求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发包人有权按照对被砍树木做出市场价评估后,要求承包人按此价值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技术规范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的现行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孰严者为准)。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到达施工现场保修,如发生紧急抢修事件,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人的责任;
1.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0%或10000元(以孰高者为准)的标准扣付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承包人须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并经发包人认可,因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需全部承担;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未能依约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违约责任:
(1)工艺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国家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或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用的施工机械、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的。
(2)用材不合格: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材料品牌、档次、规格和标准采购和使用材料,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情形的,违反本合同第6条关于“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相关约定的。
(3)施工不合规:不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出现 “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擅作主张”等现象的;或擅自转包、分包的。
(4)未依约保护施工现场:承包人未能保护施工现场,导致施工现场发生损坏的。
(5)质量不合格:经检查或验收,工程全部或部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
2.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若延误工期,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给发包人。若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二)发包人的责任: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附则
(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三)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中山大学维修工程现场xx施工指引》
(以下无正文)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附件:
第一章 安全xx施工设计具体内容与要求
承包人在开工前,需明确现场xx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的设置,并要求承包人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置、材料、与废物堆放位置、砂浆及小量混凝土搅拌场所等。
施工现场围蔽设计。校内核心主干道需用不透明的彩钢板,高度不低于2米;其他非核心区域可以采用彩条布或铁马进行围蔽。
施工现场工程标识牌设计。主要标识牌有工程概况牌、xx施工管理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和温馨提示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设置。工程概况牌需设置在工地围栅的醒目位置上,标明项目名称、开完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公司和联系电话等。
临时建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要求稳固、安全、整洁,并满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毡搭建。
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采用钻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粉尘、噪音控制措施设计。控制要求如下:
承包人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建筑施工作业的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限值时,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政府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承包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需与上述安全xx施工进行统一设计,与审查施工组织计划一并报发包人审查。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
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管理责任人。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中山大学维修工程施工人员校园临时出入证》。出入证由发包人统一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和职务。
承包人应定期对工人进行法纪和xx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承包人应将施工现场所有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侵占道路、绿化带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由发包人批准后才可实施,并在工程完工后做好原状恢复。其中材料堆放、砂浆及小量混凝土搅拌场所可能造成路面污染的要做好路面保护工作。
施工区域内现有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禁止中午和夜间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作业(中午12时至下午2时30分,晚上10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中午或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发包人、政府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申请。
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和在仓库内进行。
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施工现场卫生措施及要求:
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责任人。
施工现场应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xx设排水沟,现场不允许有积水。
运输车辆应做到:
19.1 运输车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
19.2 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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